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及最新案例解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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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讲义(PPT88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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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表 示,目前已经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中国 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占有超过2/3的市场份额,他们利 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价格歧视”。就是说,对于 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它们给出高价;而对 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开价要低。同时,两家公司之 间也没有充分实现互联互通,给下游企业造成困扰。 如果上述两个企业的“垄断”事实成立,将被处以上一 年度营业额1%-10%的罚款。两公司可能受到数亿至 数十亿元的罚款。
第五编 反不正当竞争法
20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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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泛指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 及公平竞争原则的一切商业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 消费者之间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范经营者的竞争 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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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专家表示,如果此次恶性营销风波继续发展下去,可
能会不断曝出新情况,牵进更多的企业,影响乳业的健康
发展…
由圣元“早熟门”牵出的连环恶意销事件令人震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告诉记者,企业间的恶意营
销由来已久。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只要是存在竞争的行
业,企业大都会通过打击竞争对手,从而获得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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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奶粉反垄断调查扩至国产品牌
2013年07月09日 12:19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林媛媛
发改委针对奶粉行业的反垄断调查范围正在逐步扩大, 延伸到了奶粉原料供应商和国产奶粉品牌。反垄断局 正在对合生元、多美滋、美赞臣、惠氏、雅培、富仕 兰(美素佳儿)等奶粉企业进行价格反垄断调查。
20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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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惯例的行 为或做法均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济法课件之反不正当竞争法PPT(20张)

经济法课件之反不正当竞争法PPT(20张)

(三)虚假宣传行为
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 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以1万元以 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权利人带 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 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付出努力却没能实现的梦想,爱了很久却没能在一起的人,活得用力却平淡寂寞的青春,遗憾是每一次小的挫折,它磨去最初柔软的心智、让我们懂得累积时间的力量;那些孤独沉寂的时光,让我们学会守候内心的平和与坚定。那些脆弱的不完美,都会在努力和坚持下,改变模样。

6、人生中总会有一段艰难的路,需要自己独自走完,没人帮助,没人陪伴,不必畏惧,昂头走过去就是了,经历所有的挫折与磨难,你会发现,自己远比想象中要强大得多。多走弯路,才会找到捷径,经历也是人生,修炼一颗强大的内心,做更好的自己!

13、认识到我们的所见所闻都是假象,认识到此生都是虚幻,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佛法的真相。钱多了会压死你,你承受得了吗?带,带不走,放,放不下。时时刻刻发悲心,饶益众生为他人。

14、梦想总是跑在我的前面。努力追寻它们,为了那一瞬间的同步,这就是动人的生命奇迹。

15、懒惰不会让你一下子跌倒,但会在不知不觉中减少你的收获;勤奋也不会让你一夜成功,但会在不知不觉中积累你的成果。人生需要挑战,更需要坚持和勤奋!

7、时间就像一张网,你撒在哪里,你的收获就在哪里。纽扣第一颗就扣错了,可你扣到最后一颗才发现。有些事一开始就是错的,可只有到最后才不得不承认。

8、世上的事,只要肯用心去学,没有一件是太晚的。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对阳光,对美,对痛楚。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课件页PPT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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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间的复杂关系 市场的构成主体间存在着多种行为关系,如:经
营主体与消费者之间的行为关系,经营主体与政府行 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行为关系,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各经 营主体间的行为关系等。(请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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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供应链拓扑结构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生产商
经销商




生产商

经销商





生产商
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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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消费者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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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一个反托拉斯法案即《保 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简称 《谢尔曼法》);189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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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争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 竞争法 美国称为“反托拉斯法”,欧洲称为“竞争法”,日本
称为“禁止垄断法”。 • 广义的竞争法是指所有以维护公平竞争为目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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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构成 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五章内容三十三条条款构成。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解释:立法目的、原则、执法者、
执法对象和行为、监督及管理的权力和义务等。)
•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至十五条,界定和细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11种类型和形式。)
•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至十九条,规定了监督检查部门的级别与职权, 执法程序及被监管对象的义务。)
4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理起源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主要发达国 家相继完成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由“自由 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在垄断资 本主义条件下,垄断组织利用其拥有的市 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控制市场,排斥和 限制其他竞争者参与竞争,从而严重破坏 竞争,窒息生产活力,并由此引发一系列 的社会问题,加深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 的矛盾,加深了资产阶级内部各阶层之间 的矛盾,也加深了经济危机,直接威胁到 资本主义国家利益。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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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背愿搭售行为
背愿搭售行为,就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得意愿,搭售商 品或附加其她不合理得条件得行为。
所谓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她不合理得条件,就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 优势,违背购买者得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或提供一种服务时,要求购买 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为条件,或者就商品或服务得 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进行不合理得限制。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得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 与知名商品近似得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她人得知名商 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就是该知名商品。
有一种方便面不叫“康师傅”,叫“康帅傅”;有一种糖不 叫“大白兔”,叫“大白免”;有一种洗发水不叫“沙宣”, 叫“沙宜”……
有人在网上发过这么一个帖子:消费者自以为买了一瓶“康 师傅”得冰红茶,打开后,习惯性地瞧瞧瓶盖有没有“再来 一瓶”。谁知,瓶盖里得四个字就是“再买一瓶”。再定睛 一瞧,这瓶冰红茶就是“康帅傅”牌得。消费者直接被雷伤。
引入误解得虚假宣传,既包括虚假宣传,也包括引人误解得 宣传两种类型。就宣传得内容而百,包括商品得质量、制 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任何一
项或几项得虚假或引人误解。所谓虚假宣传、就是指商品 宣传得内容与商品得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如将国产商品宣 传为进口商品等。所谓引人误解得宣传,就是指就一般得 社会公众得合理判断而言,宣传得内容会使接受宣传得人 或受宣传影响得人,对被宣传得商品产生错误得认识,从而 影响其购买决策得商品宣传。有些宣传得内容虽就是真实 得,但仍有可能产生引入误解得后果。如广告“意大利聚 酯漆家具”,消费者很容易理解为就是意大利进口家具,但 实际上只就是用意大利进口漆涂得家具。
限制排挤行为得手段:上述主体凭借其市场优势地位,限制她人购买其 指定得经营者得商品,而不允许购买其她经营者得商品,从而实现排挤 其她经营者得目得。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谢谢大家!
• 1993年反法第十三条对有奖销售作了规定。此次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 一是,删除了有关禁止“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的规 定,因为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禁止以假充真、以次 充好,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等已经作了明文规定; • 二是,新增了一种禁止性情形,即“所设奖的种类、兑奖金额或者 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 三是,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收入增长,将抽奖式销售的最高 奖金额上限由五千元调到五万元。这样的修改的目的是,使关于有 奖销售的规定更好地适应实践发展变化。
•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 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 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 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 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 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 适用本条规定,需要把握以下要点: • 第一、实施混淆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 第二、被混淆对象是有一定影响的标识 • 第三、从事混淆行为的方式是擅自使用 • 第四、混淆结果是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 联系。
•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 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 1993年反法第五条对禁止混淆行为作了例举性规定。本次修 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 一是进一步澄清了混淆行为的概念,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 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作为判断标准,以被仿冒的标识 在相关领域中有一定影响为前提; • 二是以列举加兜底方式对混淆行为进行规制,以适应实践发展 的需要,防止挂一漏万; • 三是删除了其他法律法规本法其他条款已有明确的内容。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及最新案例解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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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的一家企业将驰名商标“苏泊 尔”在香港注册了“苏泊尔集团(香港)有 限公司”的企业名称,然后以“苏泊尔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的名义授权宁海一心金 属电器有限公司使用其企业名称,收取企业 名称使用费。宁海一心金属电器有限公司则 在其生产的压力锅产品及包装、装潢上突出 使用“苏泊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企 业名称,使消费者误认为是“浙江苏泊尔集 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的公司生产的压力 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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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资本主义条件下被奉为万能的市场调节, 此时则表现出严重的缺陷与不足,面对市场失灵的严 重现实,单纯依靠“看不见的手”即市场调节已无能 为力,个别资本家之间的妥协也无济于事,因此必须 伸出另一只“看得见的手”即国家之手来干预经济, 而国家干预经济则主要是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和经济法 律、法规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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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线电视台:强制他人接受其不必要接受的服 务或购买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发送的独 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6)石油、石化公司:滥用其批发成品油的独占地 位,搭售商品或者实行差别待遇。 (7)殡仪行业: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指定的骨灰盒、 使用遗体告别厅等。 (8)新华书店:在发放中小学教材时强行搭售教参 等其他图书、音像制品等。 (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强制学员购买保险、 滥收费用等。
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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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理起源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主要发达国家 相继完成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由“自由竞 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在垄断资本 主义条件下,垄断组织利用其拥有的市场 支配地位操纵价格,控制市场,排斥和限 制其他竞争者参与竞争,从而严重破坏竞 争,窒息生产活力,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的 社会问题,加深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 矛盾,加深了资产阶级内部各阶层之间的 矛盾,也加深了经济危机,直接威胁到资 本主义国家利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及最新案例解析新73页PPT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及最新案例解析新73页PPT

1、合法而稳定的权力在使用得当时很 少遇到 抵抗。 ——塞 ·约翰 逊 2、权力会使人渐渐失去温厚善良的美 德。— —伯克
3、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力总是令人反感 ;权力 不易确 定之处 始终存 在着危 险。— —塞·约翰逊 4、权力会奴化一切。——塔西佗
5、虽然权力是一头固执的熊,可是金 子可以 拉着它 的鼻子 走。— —莎士 比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PPT(25张)

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PPT(25张)
依照其规定。 (二)监督检查机关的职权 • 询问权、查询复制权、检查权、和处罚权。 • 监督检查机关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
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
三、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
为规定了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法律责任。 • 1、行政责任 • A、行政处分 • B、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吊销
营业执照。
三、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 2、民事责任
•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 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 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 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 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 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大概是没有了当初那种毫无顾虑的勇气,才变成现在所谓成熟稳重的样子。

4、世界上只有想不通的人,没有走不通的路。将帅的坚强意志,就像城市主要街道汇集点上的方尖碑一样,在军事艺术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

5、世上最美好的事是:我已经长大,父母还未老;我有能力报答,父母仍然健康。

6、没什么可怕的,大家都一样,在试探中不断前行。

4、心中没有过分的贪求,自然苦就少。口里不说多余的话,自然祸就少。腹内的食物能减少,自然病就少。思绪中没有过分欲,自然忧就少。大悲是无泪的,同样大悟无言。缘来尽量要惜,缘尽就放。人生本来就空,对人家笑笑,对自己笑笑,笑着看天下,看日出日落,花谢花开,岂不自在,哪里来的尘埃!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保障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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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的 表现形式
(1)以政府文件、会议纪要、规定等形式,限定或者变相限 定单位或者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产的产品会或者只 能接受本地企业、指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的商 品和服务。 (2)以不正当的或者歧视性的质检、准销证、前置审批、加 收费用以及所谓“联合执法”等方式,实行歧视性待遇,抬高 外地商品进入本地的“门槛”,阻碍外地商品或者服务进入本 地。 (3)以拒绝给与行政许可等方式滥用行政权力强制他人购买 其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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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线电视台:强制他人接受其不必要接受的服 务或购买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发送的独 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6)石油、石化公司:滥用其批发成品油的独占地 位,搭售商品或者实行差别待遇。 (7)殡仪行业: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指定的骨灰盒、 使用遗体告别厅等。 (8)新华书店:在发放中小学教材时强行搭售教参 等其他图书、音像制品等。 (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强制学员购买保险、 滥收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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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出版社侵犯《读者》杂志案
国家外文局所属单位。出版《读者 精华本》,采用《读者》名称,内 容设计、封面的样式和风格也与 《读者》杂志相同。
交涉
《读者》杂志社
要求查处
海豚出版社
《读者》杂志在全国 非常畅销。
甘肃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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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大连市民张 女士陪母亲到医院检查身 体,等候中有人塞给她一 本小册子,乍一看封面张 女士以为是 《读者》的副 刊,待她仔细翻看后才恍 然,原来里面宣传的都是 某一种抗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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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资本主义条件下被奉为万能的市场调节, 此时则表现出严重的缺陷与不足,面对市场失灵的严 重现实,单纯依靠“看不见的手”即市场调节已无能 为力,个别资本家之间的妥协也无济于事,因此必须 伸出另一只“看得见的手”即国家之手来干预经济, 而国家干预经济则主要是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和经济法 律、法规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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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构成 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五章内容三十三条条款构成。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解释:立法目的、原则、执法者、 执法对象和行为、监督及管理的权力和义务等。)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至十五条,界定和细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11种类型和形式。)
• •
第三章 第四章
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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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一个反托拉斯法案即《保 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简称 《谢尔曼法》);189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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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争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 竞争法 美国称为“反托拉斯法”,欧洲称为“竞争法”,日本 称为“禁止垄断法”。 • 广义的竞争法是指所有以维护公平竞争为目的、调整 与市场相关的所有行业的结构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限制性竞争法、反垄断 法等; • 狭义的竞争法仅指反不正当竞争法。 • 广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垄断,泛指一切与市场竞 争规则相违背的行为。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 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等商业道德的行 为; •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狭义上定义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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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第七条
1、行为主体——政府及所属部门 2、侵害客体——经营者的利益 3、客观方面——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了限制竞争的行为 (1)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2)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强制交易的行为 (3)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4)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地区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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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新招奇招
浙江宁波的一家企业将驰名商标“苏泊 尔”在香港注册了“苏泊尔集团(香港)有 限公司”的企业名称,然后以“苏泊尔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的名义授权宁海一心金 属电器有限公司使用其企业名称,收取企业 名称使用费。宁海一心金属电器有限公司则 在其生产的压力锅产品及包装、装潢上突出 使用“苏泊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企 业名称,使消费者误认为是“浙江苏泊尔集 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的公司生产的压力 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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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常见表现形式
(1)供电部门: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电线、 配电箱、变压器等用电设备而不得购买其他符合国家 标准的用电设备;强行向用户收取用电预付款或用电 押金;强制用户购买用电保险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 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等等。 (2)供水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水 泵、阀门、水管等;强制用户购买水表或强行要求用 户更换智能水表;强制用户购买不必要的“用水卡”; 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水底度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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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实经济生活中有大量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但扰乱、 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使其他经营者和广大消费 者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反不正当竞争法》的 制定和实施,在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起到 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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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正当竞争行为概念及构成要件
1、不正当竞争行为概念: 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 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经营者及具有特殊地位的非经营者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客观行为要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3)客观损害结果——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 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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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气部门:在提供燃气服务是强制他人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燃 气灶具或者限定他人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燃气 灶具,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要求的同类 商品;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气底度费。等等。 (4)邮政部门:强制用户接受特快专递服务、礼品服务等;强 制搭售明信片、集邮册等消费者不需要的商品;在用户邮寄包裹 时,限定用户只能使用其提供的包装物而不得使用其他经营者提 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包装物;等等。 (5)铁路的等公共交通运输部门: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 者提供的铁路延伸服务,如装卸车服务等;强制用户到其指定的 售票点购票并收取费用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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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案例解析
(一)市场混淆行为 (二)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限制竞争的行为 (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 (四)商业贿赂行为 (五)虚假宣传行为 (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七)低价竞销的行为 (八)附条件交易的行为 (九)有奖销售中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十)商业诋毁行为 (十一)串标行为
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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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理起源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主要发达国家 相继完成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由“自由竞 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在垄断资本 主义条件下,垄断组织利用其拥有的市场 支配地位操纵价格,控制市场,排斥和限 制其他竞争者参与竞争,从而严重破坏竞 争,窒息生产活力,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的 社会问题,加深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 矛盾,加深了资产阶级内部各阶层之间的 矛盾,也加深了经济危机,直接威胁到资 本主义国家利益。
(2)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和实施,对市场竞争行 为进行了法律规范,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制止 和惩罚。法律保障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公开、公平的 进行竞争,鼓励诚实的经营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 市场优势,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市场活动始终保 持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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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述
1、反不正当竞争法定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保障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 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 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与实施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 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号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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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称混同
• (1)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以为 是他人的产品。 (2)名称混同构成要件: (A)被冒用的对象是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B)未经许可; (C)导致人们对商品或服务来源误认后果(不要 求实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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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傍名牌
• 2013年6月,先后28次访问中国的法国著名服装设计师 皮尔· 卡丹先生出席了南京国际服装节。在展厅里,一 个高达2米的“意大利皮尔· 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 司”的广告牌赫然而立。卡丹先生摊开双手,一副困 惑和吃惊的样子:“我没有这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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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 竞争行为的常见表现形式
• (1)烟草公司:销售名牌香烟时,强行搭售直销 品牌香烟;利用与烟草专卖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的特殊身份,皆用行政权力强制交易等。 • (2)盐业公司:滥用盐业专营权,强行搭售其他 商品等。 • (3)商业银行:在住房贷款中强制贷款人到其指 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限定贷款人必须购买其指定 的开发商的房屋或汽车等商品。 • (4)农村信用合作社:滥用发放农资专项贷款的 优势地位,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化肥或其 他农业生产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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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新招奇招
• 宁波胡某以“香港(红双喜)集团有限 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 请注册了“香喜”、“喜港”两个商标,其 中“香”字和“港”字字体、字型一样,两 个“喜”字字体、字型一样,这两个商标一 拿到商标注册证后,又将其合并一起的压力 锅上使用,就变成了“香喜喜港(香港红双 喜)”,达到其“傍”沈阳“红双喜”品牌 的目的。据反映,有人正在以香港雅戈尔集 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香 雅”、“戈尔港”商标。 • “海尔”、“红双喜”、“雅戈 尔、”“杉杉、”“罗蒙”、“苏泊尔”、 “报喜鸟”、“樱花”、等一大批国内驰名、 著名商标和知名企业字号已被不法分子在香 港恶意注册为企业名称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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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犯知名商品特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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