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公示xls-2014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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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流程【2013.8.20】

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流程【2013.8.20】

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2013年8月— 1 —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流程图项目库建立 年度拟建项目选择 年度计划核报 年度建议计划编报 项目实施 项目管理 规划编制 工程建设 开工准备 竣工验收 工程移交 效益评价 资料归档资金管理 年度计划下达 计划公示 劳务报酬 财务制度 公告公示 财政报账 施工公告 项目公示 建后管护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流程图说明一、规划编制县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编制本级以工代赈建设中长期规划。

规划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规模、资金筹措、效益预测和保障措施等。

规划必须与国家、省相关规划相衔接。

档案资料要件:以工代赈建设规划文本(五年期)。

二、项目库建立市(州)、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根据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入库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以工代赈政策。

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年度拟建项目选择各地年度拟建项目原则上在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中择优、择重、择急选取,所选取项目应具备前期工作完备、审批手续齐全、配套资金落实、可开工建设等条件。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负责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审查,杜绝多头申报、重复建设、套取国家投资。

四、年度建议计划编报县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逐级编制汇总年度—2 —建议计划。

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政策要求、安排原则、建设任务、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劳务报酬、建设地点、工程效益等。

年度计划按项目安排资金,不切块分配。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组织编制本级以工代赈年度建议计划,上报所在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建议计划应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及有效批复文件。

申报以工代赈示范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国家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等综合性项目,应附项目实施规划文本及专家评审意见。

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组织审核县级年度建议计划,编制市(州)年度建议计划,将市(州)项目投资和建设内容汇总上报省以工代赈办公室。

中国财政年鉴2015数据:中国2014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支统计(二)

中国财政年鉴2015数据:中国2014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支统计(二)

决算数为预算
84.6 83.2
57.4
104.4 89.2 98.1 86.6 100.0 100.0 102.7 100.0 100.0 100.0 70.0 81.8 81.2 97.9 46.4 107.1 100.0
100.0 100.2 181.3 78.7 96.3 185.9 -235.0 100.0 100.0
单位:亿元
中国2014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支统计(二)
项目
一.中央农网还贷资金支出 二.铁路建设基金支出
铁路建设投资 铁路还贷 勘测设计 注册资本金 三.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民航机场建设 空管系统建设 民航安全 航线和机场补贴 民航科教和信息 民航节能减排 通用航空发展 征管经费 其他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四.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航道建设和维护 航运保障系统建设 其他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五.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宣传促销 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其他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精神文明建设 人才培训教学 文化创作 文化事业单位补助 其他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资助国产影片放映
支出 预算数
131.59 657.09 17.00 256.09 1.00 383.00 174.931 2.22 48.18 67.18 30.88 25.31 11.00 1.97 1.90
0.07 10.36 2.24 0.89 4.03 2.20 1.00 2.98 0.76
决算数
111.39 547.00
147.00
400.00 156.06 68.83 20.45 2.74 21.37 2.69 1.93 2.11 2.22 33.72 54.94 25.06 24.78 5.10 2.11 1.90 0.14 0.07 10.38 4.06 0.70 3.88 4.09 -2.35 2.98 0.76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2.12•【字号】豫发改代赈〔2015〕1520号•【施行日期】2015.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豫发改代赈〔2015〕1520号洛阳市、南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呈报嵩县2015年白河镇五马寺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地点调整的请示》(洛发改代赈〔2015〕20号)、《关于调整2014年洛宁县马店镇马东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计划的请示》(洛发改代赈〔2015〕22号)、《关于调整洛宁县2013年长水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8户75人26《关于呈报嵩县2015年白河镇五马寺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地点调整的请示》(洛发改代赈〔2015〕20号)、《关于调整2014年洛宁县马店镇马东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计划的请示》(洛发改代赈〔2015〕22号)、《关于调整洛宁县2013年长水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8户75人26.25万元补助资金的请示》(洛发改代赈〔2015〕23号)和《关于调整镇平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内容的请示》(宛发改代赈〔2015〕629号)收悉。

经研究,通知如下:一、“嵩县2015年白河镇五马寺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总投资39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市县投资90万元。

原工程计划依托白云山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的五马寺服务区建设搬迁安置点,因规划调整,五马寺服务区项目不再实施,致使原搬迁安置点无产业支撑,搬迁户无致富门路。

同意将搬迁安置点调整至白河镇区,搬迁规模、投资等主要内容不变。

二、“洛宁县2014年马店镇马店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总投资28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11万元,市县投资70万元。

鞍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鞍山市2015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鞍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鞍山市2015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鞍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鞍山市2015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1.02•【字号】•【施行日期】2015.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鞍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鞍山市2015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岫岩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辽发改地区﹝2015﹞903号)要求,现将鞍山市2015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的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即岫岩满族自治县前营镇狄堡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总投资121万元,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01万元(含劳务报酬10万元,项目管理费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万元。

二、此次计划继续向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倾斜,要进一步提高资金项目安排的精准度,着力改善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重点安排与增加农民收入及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

请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认真做好计划、投资、项目管理,强化资金使用及拨付监管,组织当地贫困农民积极参加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项目的赈济作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本次地方配套资金20万元,全部由省本级投资承担,省本级资金计划另行下达。

四、此次计划安排的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是国家以工代赈资金的一部分,要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用于以工代赈项目管理,专款专用。

附件:鞍山市2015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设计划表(略)鞍山市发展改革委2015年11月2日。

关于下达××-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以工代赈办川赈办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下达我县××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及项目计划:今年省下达我县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计划万元,其中小型农田水利万元,村道公路建设万元,人畜饮水工程万元。

各项目单位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详见附表。

×二、加强工程管理:我县以工代赈项目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项目村负责实施,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县以工代赈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过程、全方位检查、监督。

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和省扶贫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省管项目和计划”原则,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村必须严格按照省下达的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认真搞好“项目公告、公示制”,切实加强对以工代赈计划项目的社会监督,增加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透明度,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不得随意调整建设计划内容及资金计划规模。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村要按照《国务院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以工代赈资金管理要求及县以工代赈办、县财政局射财发号文件通知规定,切实加强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县以工代赈办、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审批拨款,严禁挤占、挪用以工代赈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绝不姑息迁就。

×四、认真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

实施劳务报酬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

以工代赈项目除技术复杂、工程难度大,确需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外,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村要优先组织当地贫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认真做好支付劳务报酬工作。

×五、加强档案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确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工作,所有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都要分类、编号、造册,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立项请示、计划下达文件和竣工验收等各环节,都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2010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表

2010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表

第 3 页,共 48 页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城固 城固 城固 城固 城固 城固 勉县 勉县 勉县 勉县 勉县 勉县 留坝 留坝 留坝 留坝 留坝 留坝 佛坪 佛坪 佛坪 佛坪 汉台 汉台 汉台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 性质
改建 改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改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2010年计划 地方配套资金 省财政 市、县
432 10 2 2 2 4 47 2 3 3 3 2 2 3 2 2 3 2 2 2 2 4 4 3 新增灌溉面积240亩 新增灌溉面积320亩 新增灌溉面积340亩 新增灌溉面积810亩 改善灌溉面积400亩 新增灌溉面积69亩 新增灌溉面积380亩 保护农田50亩 改善灌溉面积420亩 改善灌溉面积400亩 新增灌溉面积780亩 新增灌溉面积410亩 新增灌溉面积200亩 保护农田100亩 新增灌溉面积390亩 改善灌溉面积500亩 改善灌溉面积450亩 改善中低产田200亩 改善中低产田167亩 改善中低产田167亩 新增基本农田330亩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 性质
新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改建 改建 新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改建
建设起 止年限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12 12 12 24 282
(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xxxx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表(1).xls

xxxx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表(1).xls

15
3
3
3 改善灌溉面积340亩
续建 2010- 18 2011
15
3
3
3 改善灌溉面积2000亩
1666 1267 246 399 128 271
改建 2011 12
10
2
2
2 改善道路2公里
改建 2011 14
12
2
2
2 改善道路2.2公里
改建 2011 12
10
2
2
2 改善道路2公里
改建 2011 18
项目名称
汉中市合计 (一)基本农田建设 三溪乡大垭村、长岭镇小长岭村基本农田建设 巴山乡鹿池村、简池镇李塘坝村基本农田建设 堰口镇南坝村片区基本农田建设 袁家庄镇王家湾村、西岔河镇三教殿村、岳坝 乡岳坝村基本农田建设 (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简池镇刘家坝村灌溉修复工程 三元镇茶和村、仁村乡庄房村、巴山乡松树村 灌溉工程 城关镇五渠村六组灌溉工程 马鞍堰一支渠、堰口镇刘家岭村灌溉工程 左溪乡焦家村灌溉工程 胡家坝镇王家营村灌溉工程 接官亭镇亮马台村陈家沟灌溉工程 谢村镇范坝村灌溉工程 磨子桥镇周铺村灌溉工程 湑水镇六联村、五间村灌溉工程 谢村镇后社村灌溉工程 洋州镇西南坝村灌溉工程 白石乡韩湾村灌溉工程
建设 地点
建设规模及内容
西乡 改造道路3公里 西乡 改造道路3公里 西乡 改造道路2公里 西乡 改造道路2公里 西乡 修建1-20-38延米石拱桥1座 西乡 改造道路2公里 西乡 改造道路2公里 西乡 改造道路3公里 西乡 改造道路3公里 宁强 修建3-13-46延米板桥1座 宁强 修建4-13-65延米板桥1座 宁强 修建道路3.2公里 宁强 修复道路3公里 略阳 修建道路2.2公里 略阳 修建2-10-35延米板桥1座 略阳 修建2-10-30延米板桥1座 略阳 改造道路2.8公里 略阳 修建46延米板桥1座 略阳 修建道路2公里 洋县 改造道路2.1公里 洋县 改造道路1.7公里 洋县 改造道路2.5公里 洋县 改造道路1.5公里

关于补充编报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项目和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的通知

关于补充编报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项目和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的通知

我委将不再组织 申报, 03 21 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贩计划中也不再
安排 。
联系人:张永红,联系电话:05-207咚 5 1 629
附件:新进入 “ 十二五”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 ) 区
名单
2 游 月0 眠 1 月才7日
附件
新进入 “ 十二五”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 区) 名单
设备 案表 ”。
有关县 ( ) 区 编报的 “ 十二五”规划项 目,请按要求在 1 0 月2 8日前全部录入以工代贩管理信息系统规划项 目库;2 3 1 0 年
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贩建议计划所列项 目,请于 1 月 3 日前通过 0 1
以工代贩信 息管理系统 “ 上报项 目”栏上报我委,纸质文件和项 目材料于 1 月 9日前报送 以工代娠处.逾期未报的县 ( ), 区
套工程、田间水利设施、农田节水工程、小塘坝和小水窖等水源
工程; 乡村道路建设主要包括村组道路、县 乡断头路、小型独立 桥涵等;小流域治理建设等方 面要围绕生态环境和生活条件 改 善,搞好综合整治. “ 十二五”规划项 目的以工代贩资金总规模,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 资金总规模控制在 10 区) 50万元以
在申请报告中对项 目 选取情况单独说明。
五、 抓紧做好 煎期工作。 烫目 按照《 家以 代贩管理办法 、 国 工 》
《 安徽省 以工代贩管理办法》和有关审批权限,请认真做好 申报 的 2 3年项 目前期工作,确保所报项 目具备计划下达和开工建 1 0 设条件.有关县 ( )要把吸纳 当地农 民工参与施工作为 以工代 区 贩项 目选择的必要条件,要 以劳动密集型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为 主.在编报建议计划时,请认真填报 “ 建议计划表”和 “ 目建 项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2.04•【字号】豫发改办代赈〔2015〕3号•【施行日期】2015.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豫发改办代赈〔2015〕3号驻马店市、商丘市、固始县发展改革委:你们分别报来的《关于呈报泌阳县以工代赈招标结余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利息安排项目的请示》(驻发改代赈[2014]589号)、《关于申请调整确山县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的请示》(驻发改代赈[2014]738号)、《关于申请将2014年度以工代赈夏邑县歧河乡“胡坡楼至曹庄”乡村公路项目更名为“胡坡楼至蔡庄”的请示》(商发改代赈[2014]31号)、《关于申请变更2014年三河尖镇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的请示》(固发改[2014]195号)和《关于申请变更祖师庙镇大冲村大寨林场路建设项目的请示》(固发改[2014]219号)均收悉。

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一、同意泌阳县利用结余资金和结存利息63398元,新建贾楼乡杨台村委竹园希望小学至张庄道路工程,四级水泥路长400米,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厚18厘米。

二、我委2014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豫发改代赈[2014]1361号)下达确山县留庄镇梅庄大塘项目,总投资23万元(含劳务报酬2万元),同意调整在留庄镇潘古洞村上王庄建设大塘项目,建设内容、标准、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等仍按原计划执行。

三、我委2014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豫发改代赈[2014]1361号)下达夏邑县胡坡楼至曹庄四级水泥路,项目名称更正为胡坡楼至蔡庄道路项目。

四、我委2014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豫发改代赈[2014]1361号)下达固始县三河尖镇黄寨村大塘开挖改造工程,总投资21万元(含劳务报酬1万元),同意调整为新建三河尖镇黄寨村建淮小学至望岗村乡村道路工程,建设规模与内容为新建四级水泥路860米,路基宽5米,路面宽3.5米、厚18厘米,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等仍按原计划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豫发改代赈〔2014〕165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豫发改代赈〔2014〕1654号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4〕2295号)精神,我委编制了全省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提前批计划,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计划投资总规模为21823万元。

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5000万元,省财政配套3920万元,省交通配套2000万元,市县配套903万元。

二、本次计划以着力改善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项目为重点,支持与增加农民收入及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

请按照国家和省以工代赈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计划,加强计划、投资、项目管理,落实配套资金和建设条件,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工作。

三、加强项目管理。

各市县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豫发改代赈〔2013〕1119号)抓好项目管理,加强对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千方百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各市县要严格按照省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手续、优化项目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施工技术工艺要求严格、专业性强的桥涵库坝等项目,须有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审批前须请有关技术人员对技术设计或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经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于12月30日前报我委备案。

二是认真落实自筹资金。

各市县要按照以工代赈计划下达的市县自筹资金额度,积极筹措资金到位,确保以工代赈项目顺利实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5.21•【字号】陕发改投资〔2015〕666号•【施行日期】2015.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5〕666号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计划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12个项目,总投资545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100万元,地方投资1353万元。

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732亩,新增和改扩建乡村道路46公里,建设独立桥涵4座463延米。

安排劳务报酬717万元。

二、各项目县接到计划后,应尽快完成招投标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中,要按照《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的规定,会同有关行业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并落实好配套资金。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进行管理。

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三、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引导当地贫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严格按照计划所列额度,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带动当地群众直接增收。

四、要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规范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进度,按季度报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五、项目所在地县经济发展局要将项目施工前现状及施工中、竣工后的照片、说明以及项目建设后发挥的成效,竣工验收后及时报我委。

请接到我委计划10个工作日内,将计划转发至各有关县,同时抄报我委备案。

附件:1.陕西省201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计划.xls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5月2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7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7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7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20•【字号】陕发改代赈[2006]1209号•【施行日期】2006.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7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陕发改代赈〔2006〕1209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计委):为做好明年的以工代赈工作,请你们抓紧编制2007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内容继续安排基本农田(淤地坝)、农田水利、乡村道路、人畜饮水等项目建设。

二、资金规模和安排范围各市上报建议计划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规模控制在2006年省计划下达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总规模120%以内。

资金安排范围主要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规模全省控制在10%以内,各市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上报的规模不得突破2006年省计划下达数额的120%。

三、具体要求(1)上报的以工代赈项目,必须依照各市已完成的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从规划项目库中提取。

同时,要把“能否吸收当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作为项目选择的重要条件,注重安排能吸收一定数量当地贫困群众参加建设的项目。

(2)人畜饮水项目要按照省政府整合资金(关于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的会议纪要)的要求,与水利部门搞好衔接,符合全市人畜安全饮水规划,资金数量按照本市安全饮水规划中分配以工代赈年度需安排资金任务的150%上报,并要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急需解决的配套项目和续建项目。

(3)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列入建议计划的项目必须完成实施方案或设计及其审批工作,具备开工条件。

同时,各市发展改革委(计委)要认真填写“2007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备案表”(附件2)。

请各市尽快组织编报建议计划,于2007年1月10日前上报我委,并将电子版发送到**************。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的通知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计划编报安排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自治区新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精神,请抓紧组织编报你市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一)项目建设投向安排根据国家新十年扶贫开发转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工作思路,确定2012年将我区列入国家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的29个县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优先集中投入以工代赈项目,以大力改善连片特别困难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考虑到与当前自治区相关专项建设的规划衔接与部门责任分工,2012年我区以工代赈建设内容以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公路等三类小型微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主,少量兼顾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及草场建设项目。

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建四级道路,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及草场建设项目也要根据实际需要,严格审批。

边境地区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项目建设全部考虑投向距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未通车的通屯、通自然村道路项目。

(二)确定资金规模和建设重点区域各市发展改革委暂按2011年实际下达的以工代赈资金规模组织编报2012年建议计划。

各地在上报建议计划时,要将项目重点安排在自治区“十二五”实施“整村推进”的3000个贫困村及其他行业资金难以完全覆盖到的偏远贫困农村,尤其是少数民族聚集的乡村,持续加大对特困村屯的扶持力度。

(三)规范建设标准和投资补助以工代赈投资要以定额设计、限额建设为安排准则,不允许超标建设或扩大建设规模,各项建设内容的建设标准保持不变,工程投资补助参照以下标准执行(上限):基本农田为改造中低产田和坡改梯整治,分别按建设良田350元/亩、1500元/亩进行补助;农田水利为改扩建灌区主渠之外的三面光支渠、末渠,分别按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1800元/亩、900元/亩进行补助;通行政村“断头路”的等级道路、通屯组的屯级道路铺设泥结碎石路面及建设小型桥梁(长度60延米以下),投资补助是改扩建通村四级、新建屯级道路、独立桥梁分别按20万元/公里、15万元/公里、1.2万元/延米进行补助。

陕西省201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计划xls-陕西省2014年示

陕西省201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计划xls-陕西省2014年示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全省合计 略阳县五龙洞镇金池院村丁家沟至下家沟 乡村道路工程 汉滨区江北办新义至刘家沟乡村道路工程 商州区大荆镇至板桥镇乡村道路工程 澄城县交道镇杨家村至樊家村乡村道路工 程 安塞县化子坪镇油坊坪至木瓜峁乡村道路 工程 横山县横山镇盘峰村纸房沟基本农田工程 镇巴县三元镇红星村至彭家湾乡村道路工 程 旬阳县双河镇金竹村至关口镇大庙村乡村 道路工程 白水县北塬乡鹿角至王庄乡村道路工程 洛南县柏峪寺镇露水河沟桥梁工程 麟游县九成宫镇永安村核桃示范园乡村道 路工程
改建 改建道路4.2公里 改建 改建四级砂路15公里 改建 改建沥青混凝土道路4.6公 里
700 40 56 30 40 35 68 50 50 40 50 40 修建道路7.1公里 路基、路面及防护工程,涵洞17道等 土石开挖5750立方米、砌石5159立方米、 砌勾缝1938平方米等 沥青路面、路基等 拓宽道路12.2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宽 4.5米,过水桥1座等 修建坝体、排洪道,新增和改善基本农田 300亩 改造道路8.2公里 路基、路面及防护工程等 修建沥青道路5.5公里 新修桥梁65延米,宽11米 新建乡村四级砂称
建设内容
备注
彬县炭店镇河西社区乡村道路工程 西乡县骆家坝镇骆镇村桥梁工程 印台区印台镇济阳村至城关村二组乡村道 路工程 宜川县交里乡四方至岔口村乡村道路工程 旬邑县底庙镇北庄至西庄村乡村道路工程
改建 硬化道路4.7公里 新建 修建61米索道桥1座
46 40 42 29 44
硬化道路4.7公里 修建61米索道桥1座,引道200米,河堤400 米 改造道路4.2公里 改建四级砂路15公里、路基宽6.5米、砂石 厚20厘米等 改建沥青混凝土道路4.6公里,路基宽6 米,行车道宽5米等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02•【字号】陕发改代赈〔2009〕908号•【施行日期】2009.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扩权强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杨凌发展改革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09〕1008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09年第一次会议纪要精神,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们编制完成了2009年全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主要安排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继续向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倾斜,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重点安排与群众增收及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请按照《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

二、此次下达的200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总投资24402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9178万元,配套资金5224万元。

具体建设内容为:1、基本农田(淤地坝)建设。

计划投资1596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1308万元,配套资金288万元。

修建梯田3000亩,新增坝地1.2万亩。

2、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计划投资4226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300万元,配套资金926万元。

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4.95万亩。

3、县乡村道路建设。

计划投资12635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9570万元,配套资金3065万元。

修建和改造乡村道路990公里,桥1900延米。

4、人畜饮水建设。

计划投资5945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5000万元,配套资金945万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8.20•【字号】陕发改代赈〔2008〕1205号•【施行日期】2008.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扩权强县试点县发改局:为了做好2009年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编报工作,现将编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内容200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继续用于基本农田(淤地坝)、农田水利、乡村道路、人畜饮水等项目建设。

二、安排范围和资金规模资金安排范围主要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对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村可安排一些急需项目,但要严格控制资金规模。

各市上报建议计划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规模控制在2008年省计划下达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总规模的120%以内,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上报的规模不得突破2008年省计划下达数。

三、具体要求1、建议计划项目必须来源于规划。

市、县发改部门要根据本地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研究选报2009年度拟建设的以工代赈项目。

2、突出重点。

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选择项目与整村推进和实施农民安居工程相结合,确保以工代赈资金扶持真正贫困的人群。

3、人畜饮水项目要继续按照省政府整合资金(关于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的会议纪要)的要求,从规划中选择项目,并与水利部门衔接,项目互相不能重复,资金规模按照2008年省计划下达各市的人畜饮水以工代赈资金规模。

4、结合2008年我省发生的地震灾害和水灾情况,有关市可结合当地实际,选择部分灾后修复项目一并上报,争取国家灾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补助投资,并附上项目相关资料及审批文件。

关于下达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以工代赈工作,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收入,现将有关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资金计划内容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政策,今年我省将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乡村道路、水利工程等,计划投入资金XXX 万元。

产业扶持。

支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计划投入资金XXX 万元。

技能培训。

以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劳动技能水平为目标,计划投入资金XXX万元。

二、项目建设计划内容
乡村道路建设。

计划修建乡村道路XXX公里,预计投资XXX万元。

水利工程建设。

计划修建小型水库、灌溉渠道等水利工程,预计投资XXX万元。

特色种植、养殖项目。

根据当地资源条件,计划发展特色种植、养殖项目XXX个,预计投资XXX万元。

三、相关要求
严格项目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加强资金监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资金使用规定,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提高工作效率。

各单位要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四、通知下达方式
本通知已通过正式文件形式下达,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联系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XXX省政府办公厅
XXXX年XX月XX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青海省2015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第二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青海省2015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第二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青海省2015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第二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9.17•【字号】青发改投资〔2015〕781号•【施行日期】2015.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青海省2015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第二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1577)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盘子整合安排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44号)精神,青海省2015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第二批5500万元项目投资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计划下达工作。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接文后尽快将计划转下到各县,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建设程序完成审批工作。

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计划、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认真落实好以工代赈劳务报酬。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群众参加工程建设与支付劳务报酬工作,确保下达计划中的“劳务报酬”得到兑现,要做到及时发放,不得拖欠,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增收。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对于个别因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确需变更调整的,须按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

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

五、此次安排的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是国家以工代赈资金的一部分,请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用于以工代赈项目管理,专款专用。

六、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2015年预算公开表

2015年预算公开表

2015年预算公开表
鄂尔多斯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
(共6张)
201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1表
2015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2表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不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5年度支出预算表(资金来源)
公开03表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不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5年度支出预算表(支出项目)
公开04表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均不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公开05表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与单位预算中政府性基金表相一致。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公开06表
注:“20××年度预算数”指“三公”经费当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包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数据,与单位预算中“三公”经费表相一致。

鄂尔多斯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成立于2012年5月,截止2014年底共有13人,公务用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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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泾县2015年度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以工代赈工作,增强以工代赈计划的透明度,根据《安徽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关于实行以工代赈公示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代赈[2014]569号)文件下达计划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联系电话:县发改委农经股 5102760、县财政局农经股 5123622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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