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件管理办法(2011年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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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及范性文件名称

法律、法规、规章及范性文件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2002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第28号,1994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2008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52号,2011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69号,2007年6)《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2004年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2年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2009年修订10)《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年1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1995年1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年1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1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局长令,2005年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09年16)《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2009年1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0号)1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第41号)2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4号)2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23)《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3号)24)《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25)《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号公告,2003年26)《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第2号公告,2003年27)《关于印发〈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安监管危化字[2003]196号28)《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29)《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30)《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31)《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3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34)《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35)《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危化[2006]10号3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回收利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复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275号37)《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工部令第11号,1996年38)《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1998年39)《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锅[2003]213号40)《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2006年41)《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5]161号42)《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机械工业部机生字〔86〕76号4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11]第140号44)《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部化劳字[91]247号45)《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化工部令第10号,1994年4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47)《关于颁发〈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通知》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48)《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卫法监发[2002]108号49)《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50)《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2006年5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5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5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12]16号54)《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2006年55)《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2004年56)《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12]11号57)《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12]66号58)《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规定》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07]121号59)《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07〕175号60)《浙江省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07〕150号61)《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07]180号62)《关于下发剧毒化学品分类品名表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08]62号63)《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9]27号64)《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65)《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石化建标[2006]43号66)《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2009年67)《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应急〔2009〕135号68)《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浙安委〔2009〕12号69)《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10]45号70)《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安监管培〔2013〕20号71)《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120号72)《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过程中相关问题的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9]91号7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规划布局相关问题的批复》浙安监管危化[2010]201号74)《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12〕145号75)《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浙制造办[2008]2 号)76)《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77)《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单位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管理规定》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杭安监管审批〔2012〕52号78)《关于印发杭州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通知》(杭发改规划〔2012〕128号)7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50 号)附1.2标准、规范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2)《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4)《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5)《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10)《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 11)《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12)《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13)《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1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15)《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16)《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8)《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1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20)《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21)《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22)《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2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24)《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HG23010-1997 25)《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26)《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 27)《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20102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3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3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32)《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3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34)《安全色》GB2893-200835)《安全标志》GB2894-20083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37)《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38)《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3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40)《35~110kV及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4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43)《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T 20546-200944)《化工装置管道布置设计规定》HG/T20549-19984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46)《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47)《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48)《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4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50)《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51)《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52)《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53)《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54)《化学品分类警示标志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GB20592-200655)《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年版)5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57)《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58)《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59)《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60)《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 12602-200961)《呼吸防护长管呼吸器》GB6220-200962)《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0-200963)《防护服装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GB24540-200964)《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200865)《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66)《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6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68)《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08附1.3其它依据1)杭州百汇化工有限公司与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签定的安全评价合同,合同号:杭安科〔评〕字048-2012号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81000013715)3)《杭州百汇化工有限公司有机硅单体副产物循环利用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号:TG 杭10-263)4)《杭州百汇化工有限公司有机硅单体副产物循环利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编号:T12014-SF00)5)《杭州市萧山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01091101064031461088)6)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安全管理相关规范

安全管理相关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2015现行)一、综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2011年4月22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2014年8月31日)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003年11月12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主席令第41号 2011年2月25日)5、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167号公约 2001年10月27日)二、安全管理1、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质[2004]2号)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4、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5、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三、安全技术1、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1日)3、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4、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2007年6月14日)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6、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四、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7日)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2004年6月29日) 1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部令第17号)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2010年5月24日)五、建筑起重机械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14日修改)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2008年1月8日)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六、消防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修订)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2012年7月17日)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2012年7月17日)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2012年7月17日)5、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号)七、环境保护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 2010年1月1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2004年12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年2月28日修订)4、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八、安全培训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2015年5月29日)九、安全费用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十、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2009年8月27日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主席令第57号2001年10月27日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10月20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73号2012年12月28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2008年9月3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2015年4月24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年7月8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2011年12月31日)9、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12月8日)10、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12年4月27日)1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2012年4月27日)1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2005年7月8日)13、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1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 8009-2013)1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T 4233-2013)1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AQ/T 8010-2013)17、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T 4256-2015)十一、生产安全事故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3月28日)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2011年9月1日修订)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2007年12月22日)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09年3月20日)5、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2009年5月27日)6、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 3见(建质[2007]257号)7、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2001年4月21日)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十二、突发事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年8月30日)2、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2009]62号)十三、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及处罚1、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2007年9月25日)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2007年11月9日)3、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2015年1月16日)一、有关标准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4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二、土石方及基坑支护1、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 180-2009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2012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 167-2009三、施工用电1、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44、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787-2006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 13955-2005四、高处作业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2、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 168-20093、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AQ 5205-20084、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 23525-20095、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五、脚手架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3、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4、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5、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086、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183-20097、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2006六、模板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2、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20133、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 194-2009七、建筑机械1、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4、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 187-20095、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7015-20086、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21号)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8、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JG 5058-19959、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 121-200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511、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DBJ 14-015-20021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0913、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14、钢丝绳夹GB/T 5976-20061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 12602-200916、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8517、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GB 15052-9418、起重机吊装工和指挥人员的培训GB/T 23721-200919、起重机司机(操作员)、吊装工、指挥人员和评审员的资格要求GB/T 23722- 200920、高处作业吊篮GB 19155-20032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2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八、危险作业1、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 147-20042、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3、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4、爆破安全规程 GB 6722-20115、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2008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7、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8、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9、建筑涂装安全通则AQ 5210-2011九、安全防护1、安全网GB 5725-20092、安全带GB 6095-20093、安全带测试方法GB/T 6096-20094、安全帽GB2811-20075、安全帽测试方法GB/T 2812-20066、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7、坠落防护安全绳GB 24543-20098、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GB/T 23468-20096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1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1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12、安全色GB 2893-20081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十、应急预案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十一、安全技术资料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CECS 266-2009十二、临时建筑物及垃圾处理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2009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34-2009十三、建材物流1、建材物流业防尘技术规范AQ 4246-2015。

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

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

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
是一种组织或企业针对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处理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在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报告并采取恰当的措施来保障组织或企业的安全。

具体的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事件的定义和分类:明确什么样的事件可以被称为安全事件,按照不同的特征和严重程度对安全事件进行分类。

2. 安全事件的报告要求:规定安全事件的报告要求,包括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渠道和报告的时限。

3. 安全事件的报告流程:明确安全事件报告的流程和责任,包括谁来负责报告、报告的路径和流转。

4. 安全事件的处置要求:规定对安全事件的处置要求,包括应采取的措施和应有的应对策略。

5. 安全事件的处置流程:明确安全事件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包括谁来负责处置、处置的路径和流转。

6. 安全事件的评估和改进:对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评估,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改进措施。

7. 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的监督和追责:建立对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进行监督的机制,并规定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

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组织或企业对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和处置效率,降低安全风
险和损失。

此外,还可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组织或企业整体的安全文化。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法律法规(27个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主席令第62号,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主席令第30号,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63号,199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200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13号,200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2010)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2003)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1995)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6号,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04)第二部分国务院及安委会规范性文件(9个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 40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第三部分国家安监总局及相关部门规章(27个文件)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201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201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2011)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200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200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200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201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200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2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2009)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2009)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2009)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2009)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2009),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6号,200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20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0)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1990)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2009)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3号,2005)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200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化工部令第10号,1994)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2011)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3号,201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2012)第四部分国家安监总局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20个文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8〕5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重新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厅财〔2009〕11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从业行为规范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91号)4.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5.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第五部分产业政策(14个文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发改委公告〔2007〕70号)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发改委公告〔2007〕74号)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发改委公告〔2007〕13号)铝行业准入条件(发改委公告〔2007〕64号)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公告〔201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3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关于做好淘汰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2775号)黄磷行业准入条件(工信产业〔2008〕17 号)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工联电子〔2010〕137号)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产业〔2008〕15 号)镁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公告〔2011〕7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122号)附录相关标准与规范(34个文件)一、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一般类技术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安全色》GB 2893-2008《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0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规范》AQ/T 9006-2010《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二、安全卫生设计《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1995三、特殊设计与安全技术规程《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 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 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 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 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 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 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 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2008《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 3018-2008四、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备设置规范》AQ 3036-2010五、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20300-2006《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 18564.1-2006《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 18564.2-2006《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3392-2005《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通用规范》AQ 3003-2005《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AQ 3004-2005六、其他《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32-2010《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31-2010第一部分国家安监总局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7个文件)危险化学品名录(2010)剧毒化学品目录(2010)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工部令第11号,1996)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部化老字〔1991〕247号)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化督发〔1995〕904号)第二部分产业政策(1个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改委令第9号)附录相关标准与规范(149个文件)一、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一般类技术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268-2005《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爆炸物》GB20576-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气体》GB20577-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气溶胶》GB20578-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氧化性气体》 GB20579-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压力下气体》 GB20580-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液体》 GB20581-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固体》GB20582-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反应物质》 GB20583-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热物质》GB20584-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燃液体》 GB20585-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燃固体》GB20586-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GB 20587-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金属腐蚀物》GB20588-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氧化性液体》GB20589-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氧化性固体》GB20590-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有机过氧化物》GB 20591-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GB20592-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皮肤腐蚀/刺激》GB 20593-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GB 20594-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呼吸或皮肤过敏》GB 20595-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生殖细胞突变性》GB 20596-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致癌性》GB20597-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生殖毒性》GB 20598-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GB 20599-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GB 20601-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对水环境的危害》GB 20602-2006《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象形图标识通则》GB/T 24744-2009《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规范》GB/T 22234-2008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全球统一制度)(GHS中文第三部)二、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消防安全标志》 GB 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 17681-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4-1999《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 15605-2008《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5577-2007《粉尘防爆术语》GB/T 15604-2008《火灾分类》GB/T 4968-200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05三、安全卫生设计《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 3047-199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0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 125-2009《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GB 13746-2008《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477-200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1651-200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2801-2008《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四、职业危害《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2003《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85五、防尘防毒《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AQ 4209-2010《革类加工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 4210-2010《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 4211-2010《铝电解生产防尘防毒技术规程》GB/T 17397-1998《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GB 12475-2006《有毒作业分级》GB/T 12331-90《铅冶炼防尘防毒技术规程》GB/T 17398-1998《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 12358-2006《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 73-2009《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T 5817-2009《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AQ/T 4208-2010六、防静电防雷《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 13348-2009《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7-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00《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2009《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七、总图布局设计《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489-200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1993八、特殊设计与安全技术规程《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汽车加油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6《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 16808-2008《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91《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SY6503-2008《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GB 14544-2008《氯气安全规程》GB 11984-2008《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 19041-2003《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2008《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AQ 3014-2008《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2008《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2008年版)《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46-9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T 20513-2000《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 20507-200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11-2007《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 20573-95《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九、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2009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与安全管理《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 3033-2010《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导则》AQ/T 3012-2008《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方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05-2006《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控制室设计规定》HG/T 20508-2000《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SH/T 3018-2003十一、其他《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2005《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 4053.1-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 4053.2-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2005《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 20511-2000《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91《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17264-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 14194-200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标准化相关标准《氯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AQ/T 3016-2008《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 3017-2008《硫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AQ 3037-2010《电石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AQ 3038-2010《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AQ3039-2010《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AQ 3040-2010《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AQ/T 9005-2008《炼焦工艺设计规范》GB 50432-200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特低电压(ELV)限值》GB/T 3805-200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93《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03《噪声作业分级》LD 80-1995《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1999《钢制球形储罐》GB 12337-1998《钢制压力容器》GB 150-1998《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2008《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1999行政许可文书文本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2013版)Standards and Scoring Rules for Safety Production Standardization (Tentative)2013-01-15发布2013-01-15实施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发布目录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考评工作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考评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考评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考评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评分导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考核评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11.24•【字号】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11月24日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遵循依法管理、高效便民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组织全社会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道路交通状况,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建设、农业(农业机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交通警察队伍建设,确保执法公正、规范、文明、高效。

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管理。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一项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

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事故的监测和报告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监测与报告制度,明确了事故发生后各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2. 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求: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3.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要求:规定了各单位应制定和不定期演练应急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科学、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

4.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求:明确了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和角色分工,要求事故发生单位、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专门机构要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5.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罚要求:规定了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导,有助于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完整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完整版)

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批准页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使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和《临沂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安监发[2011]39号)的相关要求,编制本预案。

该预案是公司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性文件,用于规范、指导公司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及支持附件四部分组成,于2014年8月20日批准发布实施。

公司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总经理(签字)。

10法律法规性文件

10法律法规性文件
教育部
2006-8-24
教基[2006]19号
FG046
《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等七部委
2011-4-7
教监[2011]8号
FG047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
2004-5-19
教育部令第18号
FG048
《教育部关于2011年开展教育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FG079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8年6月13日通过
FG080
《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处置办法》
FG081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第四周期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津教委人[2008]5号
FG082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第四周期(2007-2011)继续教育规划》
国家档案局
1999-5-5
国家档案局令
第5号
FG009
《教师资格条例》
国务院
1995-1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
FG010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
1999-6-13
中发[1999]9号
FG011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
1998-11-21
1992年4月3日全国人大七届五次会议通过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修正
FG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全国人大
1997-5-9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公布

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

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

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事件是指在工作、生产、生活等场所发生的可能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产生威胁的事件。

为了及时、准确地获取和处理安全事件,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安全事件报告系统1.报告时效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确保报告的及时性,以便快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报告内容要求(1)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以及事件的具体情况描述,包括事件涉及到的人员、物品和设备等信息。

(2)事件的危害程度评估,包括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

(3)可能存在的原因分析,从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以便找出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4)应急措施的建议,包括隔离现场、紧急疏散、报警等措施,以确保事件不会进一步扩大。

3.报告渠道(1)报告途径多样化,可以通过口头报告、书面报告、电话报告等方式进行,以便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

(2)确定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统一收集、整理和报送安全事件报告,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安全事件处置管理系统1.事件处置流程(1)确定事件的紧急性,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2)召开紧急会议,组织各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和决策,明确责任和任务。

(3)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包括人员调度、资源调配以及沟通协调等措施,以确保事件得到及时解决。

(4)指定事件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监督事件的实施过程,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处置。

(5)在事件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修正和完善处置方案,以提高类似事件的应对能力。

2.资源调配和协作(1)根据事件的性质和规模,及时调配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员、设备、物资等,保障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事件的处理工作,形成合力。

3.监督和评估(1)建立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安全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提升。

2022年保险高管考试题

2022年保险高管考试题

2022年保险高管考试题姓名:___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1、依据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自受理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代理分支机构设立申请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这一规定时限为()。

A.20日内B.30日内C.半年内D.一年内正确答案:A2、产品说明会举办单位应当在会前向()以上机构提出举办产品说明会的书面申请A.支公司B.市公司C.省公司D.总公司正确答案:A在再保险合同中,分出业务的保险公司称为再保险人。

( )3、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4、金融机构等承担反洗钱义务的机构报送的交易报告包括哪两类。

()A.大额交易报告B.可疑交易报告C.现金流量报告D.开户统计报告正确答案:AB5、依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保监会令第35号),保险合同成立后,旅行社要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____,但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注销而解除合同的除外。

()A.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B.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旅游者C.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并书面通知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D.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并书面通知旅游者正确答案:C根据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重大疾病的平均理赔年龄为42岁,50%以上的理赔年龄集中在35-49岁。

( )6、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为推动保险重大改革创新措施在我区先行先试,应加快建设沿边( )。

7、A.跨国保险实验区B.跨境保险示范区C.跨国保险示范区D.跨境保险自贸区参考答案:B变更保险分支机构名称的,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监管机关报告。

( ) 8、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9、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2号),报名参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____。

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辨识、获取

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辨识、获取

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辨识、获取目录1.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591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549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3]第4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7号;(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主席令[1999]第23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1]令第47号;(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修订)。

(13)《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1.2部门规章(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3)《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4)《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2005年9月19日实施);(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7)《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8)《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9号);(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0号);(10)《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11)《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12)《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13)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1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4-2009);(1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16)《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17)《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1号;(1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1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2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2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2010]第570号;(2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1号(修订);(24)《吉林省消防条例》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吉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修订;(25)《吉林省劳动保护条例》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26)《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安监管救援字[2006]187号;(27)《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8)《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3号公告;(29)《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30)《吉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吉安监应急[2011]235号。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表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序号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名称编号实施时间发布部门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52号2011-12-3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70号2014年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199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2013-07-0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5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12-03国务院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2002-5-12国务院7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11-01国务院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05-12国务院9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定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2012-04-28国务院10 《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06-01国务院11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2005-09-0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09-05-0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2-04-0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12-06-0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令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6《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令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令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132号2011-8-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9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3〕171号2013-12-3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2012-5-2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21《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2013-5-20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2《河北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2号2009-2-1 河北省人民政府2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令2002-4-11 卫生部24《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08号2012卫生部、劳动保障部25《河北省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暂行)》冀安监管职健[2010]120号2010-10-21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6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4号2012-11-28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7 《河北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规范(试行)》冀安监管职健[2012]148号2012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8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2012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9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8号2012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010-8-1卫生部3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2003-12-1 卫生部3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因素》GBZ2.1-20072007-11-01卫生部3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2007-11-01卫生部34《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2008-3-1 卫生部35《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GBZ/T204-2007 2008-3-1 卫生部36《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2007-10-1 卫生部37《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2010-08-01卫生部38《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周期》GBZ188-2007 2007 卫生部3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2008卫生部40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3-2009 2010-06-01卫生部41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201042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2626-20062006-12-0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43 《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 2890-2009 2009-12-0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44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1999-12-0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4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2014-6-14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2004-4-14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 2012-8-148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GB 13733-92 1993-6-1 国家技术监督局49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 2012-1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5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60 2004-12-1 卫生部51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89.1~11-2007 2007-11-1 卫生部5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一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2007-12-3卫生部53 《作业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 2008-2-1 卫生部54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 2008-3-1 卫生部55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4-2010 2010-8-1 卫生部56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 229.1-2010 2010-10-1 卫生部5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 229.2-2010 2010-11-1 卫生部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 2010-10-1 卫生部5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2012-12-1 卫生部60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 20086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 2009-1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62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6758-2008 2009-1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63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1999-12-24卫生部64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13 2013-5-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65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AQ/T 8008-2013 2013-10-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6 <河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暂行)》冀安监管职健[2012]143号20126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AQ/T 4270-2015 2015-9-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Welcome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12月31日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款修改为:“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三、在第四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五、将第七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六、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维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安全事件的管理。

三、定义1.安全事件:指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工作场所员工、设备、环境等受伤或损失的各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火灾、泄漏等。

2.产生安全事件:指其中一安全事件发生、事故成因及责任人明确(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或相关部门认定)。

四、制度内容1.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a)发生安全事件后,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尽快向安全专责部门提供详细的事件情况和原因。

b)安全专责部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并展开安全事件调查,明确事件原因、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c)安全事件调查报告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企业负责人。

d)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责任人的违规情节和事件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件,将协助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安全事件的预防和整改a)安全专责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b)对于已发生的安全事件,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在全员范围内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c)进行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安全应急程序和操作方法。

五、责任与监督1.企业负责人负有最终的安全责任,对重大安全事件负有直接责任。

2.安全专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事件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安全风险评估,对现场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合安全工作,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事件的报告、处理和整改情况应定期向企业负责人进行汇报,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六、附则1.本制度由企业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以上为《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为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和规范。

家具厂突发环境应急危废预案-精选.

家具厂突发环境应急危废预案-精选.

山东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有限公司2015年3月8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山东生态家居有限公司编制人:发布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山东生态家居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3月8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批准页编制:(人员签名)年月日评估:(人员签名)年月日复核:(人员签名)年月日批准:(人员签名)年月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令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单位财产损失,提高我公司及各部门、岗位、人员对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实施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人员的伤害和对环境的损害,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构建济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环字[2012]52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单位特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编制了《生态家居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是本单位实施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本单位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年月日批准发布,年月日正式实施。

本单位内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主要负责人:年月日报备:微山县环保局济宁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本预案的编制意在最大限度的降低本公司危险废弃物存放、管理中的因火灾、爆炸或者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或者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组分泄露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进一步加强完善公司的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贯彻环境安全预付为主的方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事件,事先主动制定、采取防范措施,以杜绝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发生。

而事件一旦发生时,能够确保迅速做出响应,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按事先制定的抢险救援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抢险救援工作,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增强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防范能力,减少风险,以保障企业员工和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使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免受侵害,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意外事件。

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提高生产安全水平,本文旨在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以规范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事故的全面记录和合理处理。

2.定义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的全过程,包括事故报告的时限、责任部门、事故调查的程序与要求、事故处理的程序与要求等内容。

3.报告程序与要求3.1 事故报告的时限任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将事故发生情况进行报告,并按照事故等级的不同,确定报告的时间紧急程度。

•重大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报告后的2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提交给安全管理机构。

•较大事故:应在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报告后的24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提交给安全管理机构。

•一般事故: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报告后的72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提交给安全管理机构。

3.2 报告的内容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详细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事故处理和事故现场的控制措施。

3.3 报告的责任部门事故报告的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等级进行确定,确保及时上报和快速反应。

•一般事故:责任部门为所属部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较大事故:责任部门为所属部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事故:责任部门为所属部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调查程序与要求4.1 调查小组的组成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尽快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应由经验丰富的安全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等组成,以保障调查的客观和全面。

4.2 调查范围与方法事故调查应涵盖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并综合运用访谈、现场勘查、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调查。

调查应确保充分收集、保留和分析相关证据,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

《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安全保卫责任制管理规定》

《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安全保卫责任制管理规定》

《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安全保卫责任制管理规定》安全保卫责任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破产清算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破产清算工作正常运行和破产清算企业财产特别是财务凭证,电子数据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破产清算企业建立安全经营、内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

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常备不懈。

第三条破产清算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要通道畅通,严格按《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分类备足相应的防火器具、确保防火器具有效,摆放位置明显,不得被杂物挤压围堆。

第四条破产清算企业营业场所要严格防止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线路、照明灯具要与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挤压电源线路,液化气容器。

第五条企业留守工作人员要正确使用操作电、设备。

要求持证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

对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停用,维修或更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破产清算企业的重要设备要设专人管理负责。

第六条破产清算企业对出租的库房,办公用房等要与承租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协议、做到责任清楚,各负其责。

第七条破产清算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要经常检查、监督、严格操作规程,保证破产清算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的安全。

第八条破产清算企业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治安部门的监督管理,保持与治安部门联系畅通,共同构建防范屏障,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侵害公物、盗窃财产犯罪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第九条破产管理人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保卫人员要认真贯彻保卫制度,尽职尽责,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破产清算企业财物不受损失。

第十条破产管理人工作人员出行办公,要认真遵守公共秩序,谨防意外发生。

第十一条企业留守工作人员要树立防范意识,爱护公共财产,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下班后要锁好门窗,办公室内不要存入现金等贵重物品。

办公场所来陌生人要主动询问。

第十二条破产清算企业财务办公室避免闲人出入,认真落实人防技防措施,确保财务档案安全,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保管规定,送款、取款要有保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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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发电总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纳电规章〔2011〕第22号《纳雍发电总厂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已经于2011年5月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规章制度控制表纳雍发电总厂安全事件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纳雍发电总厂(以下简称“总厂”)安全事件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分析认定,落实安全事件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制定纠正、预防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件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标准以及中电投中电投集团公司、金元中电投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和定义本办法适用于总厂各部门以及与总厂有合同约定的承包方。

本办法中的安全事件指生产系统主辅设备运行异常工况事件、设备损坏事件、涉及人身、设备设施、机械、网络、火灾、交通、环境污染、自然灾害、职业健康、公共卫生、社会秩序、涉险等安全事件,是各种类别的事故、障碍、异常、未遂的通称。

3 职责3.1 安全生产监察部3.1.1 安全生产监察部是总厂安全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总产安全事件的统一对内发布和对外填报。

负责制定总厂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并组织进行宣贯、落实。

3.1.2 参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督促各责任主体部门做好安全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3.1.3 组织总厂人身伤害、自然灾害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参加总厂其他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3.1.4 及时准确进行总厂安全事件跟踪管理,对总厂安全事件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察、指导和考核。

3.1.5 对总厂各部门安全事件管理进行监察、指导和考核。

3.1.6 及时转发上级部门安全事件情况,结合总厂实际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督促学习。

3.1.7 负责总厂安全事件报告单、安全事故通报、简报、快报等的收集、整理、汇编、上报等工作。

3.2 总厂各部门3.2.1 贯彻落实总厂安全事件管理办法要求,部门发生安全事件后,及时组织事件应急处理,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

3.2.2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进行部门安全事件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

3.2.3 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报送部门安全事件报告单,对部门安全事件实施闭环管理,督促和指导纠正措施的落实。

3.2.4及时组织学习总厂及总厂转发安全事件情况,结合实际落实针对性预防措施。

3.2.5 生产技术部是总厂主辅生产系统及其设备、设施以及工仪器具、机械等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2.6 运行管理部是总厂主辅生产系统、环保设施的运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运行责任安全事件、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监督管理。

3.2.7 燃料监督管理中心是总厂燃煤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2.8 保卫部是总厂道路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2.9 办公室是总厂公务、通勤车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厂公务、通勤车辆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3.2.10 计划管理部是总厂建构筑物、基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2.11 党群工作部是总厂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保卫部协管。

3.2.12 人力资源部是总厂职业健康的安全监督部门,后勤服务部是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控、报告、统计、分析、应急管理等工作。

3.2.13 其他各相关部门是所管辖区域设备、设施、系统、工仪器具、机械等的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责任主体部门。

3.2.14 各类安全事件发生后,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负责编写安全事故通报,报安全生产监察部审察及发布。

3.3生产班组(或当事人)3.3.1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件情况。

3.3.2及时组织事件应急处理,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

3.3.3应急处理结束后,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等,不得破坏,及时备份有关电子资料。

事故救援中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3.3.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积极组织或配合安全生产事件调查、分析、处理。

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

3.3.5及时组织学习有关安全事件报告、通报等,并结合实际落实针对性预防措施。

4 安全事件报告4.1 报告原则4.1.1 安全事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报告的原则。

4.1.2 总厂安全事件对外报告须经总厂安委会决定,由安全生产监察部统一向金元集团公司报告,不得越级报告中电投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

当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同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1.3 有关电网方面的安全事件由总厂安委会决定,由值长统一向电网调度汇报,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汇报。

4.1.4 一般安全事件报告金元集团公司,同时报送中电投集团公司备案。

4.1.5 当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较大以上设备事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恶性误操作事故、较大涉险事故、灰场溃坝事故、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自然灾害及外力破坏对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等重大安全事件时,向金元集团公司、事故发生地政府并行报告,同时报送中电投集团公司备案。

4.2 报告程序、方式、内容及要求4.2.1 安全事件发生后,当值当班负责人立即用电话(辅以短信、邮件)等方式报告部门,部门报告立即向分管厂领导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2.2 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件:4.2.2.1 总厂在1小时内立即用电话(辅以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告。

4.2.2.2 事故责任部门5小时内填报《安全事件初始报告单》(附件1),安全生产监察部按要求8小时内填报金元集团公司。

4.2.2.3 事故责任部门每天7:00前填报《安全事件跟踪报告单》(附件2),安全生产监察部每天7:30前填报金元集团公司,直至事故处理结束。

4.2.2.4 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事故责任部门6小时内填报《安全事件分析报告》(附件3),安全生产监察部1天内填报金元集团公司。

4.2.3 发生一般安全事件:4.2.3.1 总厂1小时内立即用电话(辅以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告。

4.2.3.2 责任部门1天之内填报《安全事件初始报告单》,安全生产监察部2天之内填报金元集团公司。

4.2.3.3 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责任部门6小时内填报《安全事件分析报告》,安全生产监察部1天内填报金元集团公司。

4.2.4 发生一般以内安全事件,责任部门立即报告总厂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相关厂领导,总厂根据实际情况由安委会决定是否向外报告。

责任部门2日内填报事故报告书。

4.2.5 安全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关联的单位部门;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限制事件发展采取的措施;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等。

4.2.6 安全事件报告单(书),一般有责任人或者责任班组填报部门,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审定。

4.2.7 对外报送的安全事件报告单,由安全生产监察部填报,部门负责人初审,由分管厂领导审定,必要时由厂长、书记审定。

5 调查取证5.1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相关要求,应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等,不得破坏。

5.2 事件现场记录、日志、电话录音、故障录波器、计算机数据、打印记录、事故残留物、影像资料、人员教育培训资料等,事件部门应及时收集。

事件调查人员需要时,应随时提供原始资料、复印件或者电子资料。

6 调查分析6.1 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按照要求组织调查分析,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加强教育。

6.2 一般以上事故,按照相关规定由总厂、金元集团公司或者地方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由调查组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调查报告。

6.3 发生一/二类障碍、人身伤害、恶性未遂、严重异常,由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调查分析,安监部派人参加。

6.4 发生一般异常、一般未遂,由责任部门组织调查分析,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派人参加。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该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分析,安全生产监察部派人参加。

6.5 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一律由保卫部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6.6 办公、通勤车辆安全事故一律由总厂办公室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6.7 不能明确界定责任部门的安全事件由安全生产监察部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6.8 发生一/二类障碍、人身伤害、恶性未遂、严重异常,由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调查分析后编写事故通报;发生一般异常、一般未遂,由责任部门组织调查分析后编写内部通报,在部门内部进行通报,并报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6.9 调查分析组织部门在安全事件发生后,3天内组织调查分析,5天之内编写事故通报,报送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事故通报统一由安全生产监察部发布,收到事故通报后2天之内完成。

如遇特殊原因,各时间档可以顺延,但顺延时间不得超过3天。

7 一般规定7.1凡违反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统计等相关规定的,考核100元/次.天。

7.2报告的编号原则:部门简写-年-流水号,“部门简写”参照附件4,“年”填写4位(如2011),“流水号”填写3位(如001)。

7.3 考核原则说明:7.3.1 同一事件安全事故考核与其他考核(如缺陷考核等)可重复考核。

7.3.2 一般事故以上由厂考核委员会按照《纳雍发电总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确定考核。

7.3.3 一类障碍及恶性未遂考核2000元/次,二类障碍、严重异常考核600元/次;一般未遂和一般异常考核200元/次,由部门进行考核,部门没有考核的由总厂进行考核。

7.3.4 同一事件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主要、次要责任分别按照60%、40%比例考核(次要责任中再区分主、次要按相同比例考核),如有管理责任的比照主要责任考核。

7.3.5 同一部门按主、次要责任者的比照7.3.4条比例考核。

7.3.6 发生事件经调查属管理责任造成的按照责任部门主任50%,分管主任助理30%,责任班长20%的比例分别考核。

7.3.7 本部门(含班组)相同性质的事故重复出现,部门主任(或值长、班长,下同)负主要责任。

7.3.8 属缺少规程、措施、资料、图纸等或者规程、措施、资料、图纸等错误造成的事件,责任部门(含班组)主任负主要责任。

7.3.9 属定期工作或作业指导书拟订不完善,未起到指导作业人员作用等原因造成的事件,责任部门(含班组)主任负主要责任,同时按相关制度追加考核。

7.5 属未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培训不到位的,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人力资源部负次要责任。

7.6各部门根据本办法下发之日后一个月内自行拟订内部考核标准并报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否则考核部门主任300元/天直至完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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