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2024年华东理工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华东理工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2024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XXX名,包括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理学硕士等专业方向。
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将在招生简章中公布,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专业。
二、报名条件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申请人须具有相应的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进行验证;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素质和潜质,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4.符合有关专业招生要求。
三、报名时间具体招生时间定于每年X月X日至X月X日,具体时间以学校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
考生可以通过学校冠方全球信息站等渠道查询具体的报名时间和方式。
四、报名办法1.考生通过学校冠方全球信息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然后打印出来;2.将报名表、本人唯一识别信息、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3.缴纳报名费,具体缴费标准以学校通知为准。
五、招生考试1.笔试: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
2.面试:通过确定的资格的考生按照招生办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六、录取与入学1.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定结果,择优录取。
2.录取结果在学校全球信息站公布,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七、学费标准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录取通知书中附带说明,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八、通联方式如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有任何疑问,请交流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联通联方式:XXXXXXXX。
进一步详情可登入学校冠方全球信息站查询。
以上是2024年华东理工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准确报名,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招生考试,取得优异成绩。
祝愿大家顺利成为华东理工大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2024年华东理工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九、奖学金及助学金为了鼓励优秀学生积极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将设立一定数量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奖学金名额和标准将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确定。
华东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华东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华东理工大学是一所位于中国上海的国家重点大学,其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拥有卓越的声誉。
攻读华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基本要求,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研究生能够全面发展并具备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一、入学要求1.学历要求: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具备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2.学术要求:研究生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广泛的知识面,能够适应所选专业的学习和研究要求。
3.英语要求:研究生应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应通过华东理工大学指定的英语能力测试。
二、学制和课程要求1.学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前两年为学习阶段,第三年为研究和论文撰写阶段。
2.培养目标: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科学素养和扎实专业基础的高水平科研人才。
研究生期间需要完成规定的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并通过学位评定程序,获得硕士学位。
3.课程设置:研究生课程设置旨在提高研究生的专业素养和科研能力。
具体课程安排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而定,一般包括学科前沿讲座、研究方法与实践、学术讨论等。
三、导师选择和指导1.导师选择:入学后,研究生需要选择指导教师进行研究生期间的学术指导和实践指导。
2.研究生导师应具备高水平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同时对研究生的培养具有充分的责任心和热情。
3.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定研究生的学习计划,并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提供学术指导和帮助。
四、科研训练和学术活动1.科研训练:研究生期间将参与科研项目,并通过参与实验、研究、调研等方式培养科研能力,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
2.学术活动:华东理工大学定期举办学术交流会议、学术报告等学术活动,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并与其他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
五、学位申请和论文撰写1.学位申请:研究生完成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后,可以申请参加学位评定。
申请学位评定需要满足学校规定的学业要求和学术要求。
华东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华东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最专业-最专注-最权威财经考研辅导品牌华东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考试科目参考书编著者出版社241 德语(自命题)《大学德语》(第3版)(1-3册)张书良高等教育出版社,242 日语(自命题)《中日交流标准日本语》(初级上、下人民教育出版社光村图书出人民教育出版社册)(新版) 版社合编337 设计史论《艺术概论》王宏建文化艺术出版社,10月《中外艺术设计史》范圣玺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07月《现代设计概论》张福昌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07月349 药学综合《药物化学》第二版尤启冬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7 《药理学》第六版李端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8 《药剂学》第六版崔福德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8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学》第六版雷载权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大学有机化学基础》第荣国斌主编华东理工大学出版二版(上下册)社, .8《中药药理学》候家玉、方泰惠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3601 无机化学《无机化学》天津大学无机化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602 分析化学《分析化学》武汉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仪器分析》(第四版)朱明华、胡坪高等教育出版社603 细胞分子生物学《基因VIII》余龙、江松敏、赵寿元译校科学出版社《细胞生物学》翟中和高等教育出版社604 信息管理基础《信息管理学基础》马费成等武汉大学出版社605 数《数学分析》陈传璋等4高等教育出。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1985年6月制订,1991年1月、1994年6月、1995年3月、1998年7月、2001年7月、2002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原则是:围绕国家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任务,坚持行政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充分调动研究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
第四条研究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在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请假。
第六条除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外,外地籍学生要将户口、组织关系迁入本校。
第七条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经校医院证明,在短期内可以治愈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
报到时怀孕超过四个月的女研究生,暂缓报到,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待遇,并应于下学年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同时附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书,经校医院复查合格者,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研究生院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1.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2.在三个月内健康复查中,不符合国家招生体检标准者;3.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逾期不办理申请入学手续者,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者;4.在报考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者,或入学前有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严重道德问题不宜入学者,一经查实,不受时间限制,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攻读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方案Materials Processing Engineering080503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建于1993 年,1993 年开始招收硕士生,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6人。
本专业设有高分子材料系、无机材料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材料实验中心,拥有材料加工、材料结构分析等多种设备,主要研究有:材料成型加工、反应性加工、聚合物合金、材料结构与性能、非金属材料深加工技术、导电材料等。
一、培养目标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材料成型加工、反应性加工、聚合物合金、材料结构与性能关系、材料深加工技术、导电材料、新材料开发与应用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深入了解材料在高、新技术上的应用和发展动向,能够创造新地研究和解决与本学科有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进行材料加工工程研究能力,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项目组织才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主要研究方向1.材料成型加工工艺与技术研究成型加工工艺条件与材料结构、形态和性能的关系,运用计算机模拟和优化加工工艺,对材料或制件进行改性和高性能化。
2.反应性加工跟踪研究快速反应过程动力学、结构形态的发展、流变行为等,优化配方和加工工艺条件,以制备高性能的材料或制件。
3.聚合物合金研究多组份、多相聚合物材料优化技术和方法,制备高性能聚合物合金。
4.材料结构与性能研究研究晶态或非晶态材料结构、织构与材料宏观物理性能间的相互关系,实现定量或半定量化。
5.非金属材料深加工技术研究淬火、退火等深加工技术对非金属材料结构、织构和性能的影响,通过深加工技术以实现材料物理性能的改善。
6.导电材料加工研制与开发具有导电性的多功能的高分子材料,研究导电高分子材料的加工技术,以满足新产品的应用要求。
三、学制和学分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 5年。
课程学习应在前4个单元内完成,其中专业必修与选修课在前2个学习单元内完成。
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 5年。
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华东理工大学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日语二外(中级)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
杨吟
011M050200D003
法语二外(初级)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
戴秋霞,王春桥011M050 Nhomakorabea00D004
法语二外(中级)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
戴秋霞,王春桥
011M050200D005
德语二外(初级)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
王涌,沙晓娅,马蕾
011M050200D006
选修课
32/2
√
符晔
012M120100D002
思危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
非学位
选修课
16/1
√
√
周炜星
012M120200D002
创新创业领导力及执行力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
王海英
013M050400D002
创新设计学
非学位
选修课
16/1
√
√
汪军
009M010100D004
科学研究与实践
非学位
选修课
环境艺术与规划设计方向必选
非学位
选修课
32/2
√
尚慧芳,温全平
华东理工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华东理工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华东理工大学(EastChina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简称“华东理工”)坐落于上海市,是一所行政级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项目重点建设的学校。
2020年,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的各类研究生报考人数近十万,备受考生关注。
下面介绍一下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华东理工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华东理工大学的研究生招生主要包括:本科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复试/单考)、博士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招生的研究生专业包括:1.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微电子学科、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科学与工程等。
2.管理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市场营销、会计学、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商务管理、国际贸易、工程管理、创业管理、项目管理等。
3.理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材料科学、生物科学及技术、应用化学、分子科学与技术、心理学、金融数学、应用物理学、光学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地理科学、水资源及海洋工程等。
4.文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法学、公共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
华东理工大学考研考试科目华东理工大学考研除了本科招生研究生还有硕士(复试/单考)、博士等考试科目,考研复试时考生需准备相应科目进行复试,考生必须按照所报考学科范围考试,单考科目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准备考试。
(1)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在经华东理工大学学科建议的基础上,一般考试科目有:1.学类:材料力学、热力学与动力学、流体动力学、计算机科学、数学建模、统计学、电子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结构力学、现代制造工艺与自动化、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等。
2.管理学:管理学原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创新管理与创业等。
华东理工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华东理工大学文件校教〔2010〕28号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免试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遴选出真正符合攻读研究生要求的候选人,特制订《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主题词:教育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通知内发:各学院、所,机关各部门,奉贤校区管委会,金山科技园管委会,后勤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11月11日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免试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遴选出基础知识扎实、基本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生作为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研究生)候选人,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名额的分配原则1. 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免试研究生总名额的1.1~1.3倍确定候选人名额。
2. 依据各学院四年级学生的总人数、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分布及导师数量等情况,由研究生院分配招生计划数至各学院。
3. 学生无论以何种方式获得推荐资格,其名额均含在本学院免试研究生的总名额内。
二、免试研究生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必须满足如下基本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益事业,关心集体,成绩优异。
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考试违纪处分或其他行政记过及以上的处分,无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
2. 按照本专业《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规定,一至三年级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在专业范围位于前列(排名在40%以后者不得推荐),成绩大表中无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且至少获得2个创新教育学分。
3. 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激励创新的奖励加分范畴在满足第二条所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各学院对申请者按照学业成绩依次排序,择优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附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1. 在省(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厅)或省级技术发明协会等主办的大学生各类学术竞赛中获奖。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细则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1985年6月制订,2005年8月第5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我校授予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
授予学位专业或领域的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各级学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者,都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学士学位第四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列条件者准予毕业。
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决定授予学士学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硕士学位第六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第七条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按学期定期进行。
第八条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1.政治理论课。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社会,指导学习和科研工作;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外国语一门。
华东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华东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1986年制订,2005年8月第6次修订为了发展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提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的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学科发展,根据国家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硕士生培养的基本要求。
各学院、学科根据自身特点,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群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培养硕士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
2.有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创新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3.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的专业知识。
至少学习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和其它实际应用能力;具有独立开展科学、技术研发能力,具有较好的管理工作的能力。
4.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树立“自立、自强”的精神。
5.具有健康的身体与心理。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硕士生的学制为2-2.5年,一般为2.5年,根据自愿和鼓励原则,条件成熟的部分学科可实行2年制。
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课程学习学分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学开始为5年。
三、研究方向硕士学位授予的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群应设置相应数量(每个二级学科不超过4个)的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应适应国家建设对人才结构需要,适应学校学科规划和发展的需要,把握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体现本学科的实际情况。
研究方向应具科学性、规范性、稳定性,并注意根据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有计划地进行调整。
四、培养计划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组及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学位论文工作包括研究方向,已有工作基础,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等。
五、课程设置和学习课程设置是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设置要有一定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后可以具备较完整的知识体系。
华东理工研究生管理规则
华东理工研究生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华东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华东理工大学各研究生院系及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的管理。
第三条研究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诚信,刻苦钻研,努力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和学术造诣。
第四条学校研究生院系应当加强对研究生成长过程的管理与服务,为研究生提供健康、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五条研究生院系要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并配备专职辅导员和管理人员。
第二章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第六条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择优选拔,公开、公平、公正。
招生工作要确保招生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研究生导师要严格履行研究生导师的责任,尊重研究生的人格尊严,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指导。
第八条研究生导师要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研究生成长规划,指导其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第九条学校对研究生进行全面培养,要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结合学科前沿动态和市场需求,确定合适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研究生教育管理是体系,完善研究生课程设置,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三章研究生学业管理第十一条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认真听课,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和科研项目。
第十二条研究生要按时完成各项学业考核和学科竞赛,认真执行学术规范,如毕业论文、学术论文等。
第十三条学习期间,学校要对研究生进行定期学业成绩考核,对成绩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对成绩较差者进行矫正和帮助。
第十四条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后,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纳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第十五条学校要定期组织研究生学业管理考核,对学业不合格者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研究生学术创新与科研管理第十六条研究生要遵守学术规范,树立正确的科研道德观,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华东理工大学保研细则
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了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确保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我校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招生类别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分校内录取和推荐校外两类。
其中校内录取分为硕博连读、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三种培养方式;推荐校外分为自由推荐校外和与校外对等互换两种。
被录取的校内推免研究生,其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在学校参加就业者,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起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执行;入学后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在学校参加就业的研究生全部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费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可转为硕士研究生。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成绩计算将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大学前3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作为推荐免试研究生校内录取和校外推荐的依据。
综合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报考校内免试研究生1.报考理工科专业候选人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本科必修课程平均成绩×4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面试成绩×20%。
2.报考文科专业候选人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本科必修课程平均成绩×3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面试成绩×30%。
(二)报考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1.理工科学院候选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本科必修课程平均成绩×4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面试成绩×20%。
2.文科学院候选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本科必修课程平均成绩×3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面试成绩×30%。
本科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的实施细则》(校教[2010]28号文)。
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
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
(试行)
校研〔2014〕82号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吸收优秀生源攻读博士学位,现对学校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规定如下:
一、招生范围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硕博连读:指选拔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阶段和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
直接攻博:指符合条件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二、具体要求
(一)硕博连读
1. 硕士入学阶段选拔。
从当年度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
2. 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
在读的学术性硕士研究生已完成中期考核,在论文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组织考核,考核通过的报校研究生招
—1 —
生委员会审批。
具体细则见当年度选拔文件要求。
(二)直接攻博
从当年度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
三、其他事项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学籍及其他管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 —。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试行)校研〔2014〕8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经费、自筹经费、研究生所交学费、导师提供的助研经费以及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奖、助学金。
第三条研究生奖、助学金种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津贴(助研、助教和助管)、困难补助、助学贷款、计划内(外)奖学金等。
第四条本方案适用范围是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并在学校参加就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金融MF、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
第二章研究生学费第五条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
第六条除实行特别收费政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外,现阶段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理工农医类及经管类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1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9000元/年,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详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
延期毕业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暂不加收学费。
第七条目前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 专业),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第八条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和提前攻博研究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学费标准。
第三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九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年。
第十条有关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详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工程硕士(项目管理物流工程)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工程硕士(项目管理、物流工程)招生简章院校介绍华东理工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创新平台”建设学校。
学校有8个国家级研究基地、18个省部级研究基地、2个国际合作科研基地、50个校级研究所(中心),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全国6所首批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高校之一。
学校在学科建设与教育发展中重视“过程工程与过程思想”,以“理工结合,文理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学科专业定位,现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作为华东理工大学转型为综合性大学的一项重要发展计划,在1983年建立的管理工程系和1987年建立的经济发展研究所基础上,成立于1990年。
商学院集经济学科与管理学科为一体,致力于两者的融合和发展。
目前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工商管理系、会计学系、金融学系、经济学系等5个系,经济发展研究所、欧洲研究所、电子商务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所、能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研究所、运营与供应链管理研究所、组织管理研究所等7个研究所,人力资源研究中心、会计信息化与财务决策研究中心、商务英语教学与研究中心等3个研究中心和一个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商学院目前有11个本科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应用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MBA、EMBA、项目管理工程硕士、物流工程硕士、国际商务硕士(MIB)和会计硕士(MPAcc)等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
在校本科和学术型研究生近300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近2000名。
商学院秉承:“致知在格物”的理念,提倡教师和学生探索事物的本原,求知于实践活动。
商学院将一贯坚持高度的社会责任和自由的学术精神,崇尚研究创新和思想解放,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这里拥有一流的校园环境,一支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理论紧密联系实践的师资队伍,具有国际标准的教学设施,高质量的教学服务,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开放型的国际化办学理念。
2024级硕士招生简章
2024级硕士招生简章我校计划在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2700名,这个数字包含了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多种类型的招生。
在招生的硕士研究生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名额为881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名额为1734名,另外还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5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招生计划只是我校的初步计划,正式的招生计划还需要以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招生计划为准。
对于想要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建议提前了解我校的招生政策和要求,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背景选择合适的报考类型和研究方向。
同时,也需要认真准备考试和申请材料,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关于我校2024级硕士招生,以下是对招生简章进一步的详述:一、报考条件1.我国公民,拥护中国XXX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考试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
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2.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
3.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及时间由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官网上公布。
华东理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一、招生人数我校2015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10名左右(包括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因教育部将于2015年3月左右下达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因此,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药学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6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24华东理工mpa预审流程
2024华东理工mpa预审流程2024华东理工MPA预审流程在走向职业发展的道路上,继续教育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而作为中国领先的技术科学研究型大学之一,华东理工大学提供了全日制的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项目。
对于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领域工作的人士来说,华东理工MPA项目无疑是一个卓越的选择。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2024华东理工MPA项目的预审流程,以便准备申请。
第一步:在线申请首先需要访问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第二步:资格初审经过在线申请提交后,华东理工大学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的目的是确定是否满足校方的入学要求。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将获得继续参与面试环节的资格。
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三步:面试资格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将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将采取面对面或在线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将根据申请人的地理位置和校方安排而定。
面试的主要目的是评估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学术背景和逻辑思维能力。
在面试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做自我介绍,并回答一些与公共管理领域相关的问题。
面试结束后,申请人将收到面试结果的通知。
第四步:录取通过面试后,申请人将进入录取阶段。
根据面试表现和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估,华东理工大学将作出最终的录取决定。
录取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被录取的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并完成入学手续。
第五步:入学完成录取手续后,申请人将正式成为华东理工大学2024届MPA项目的学员。
在入学之前,学校将会发送相关入学指南,包括报道时间和地点、学习计划和教材等。
学生需按照学校要求报到,并参加新生教育培训等活动。
MPA项目的预审流程是一个严谨而全面的过程,确保最适合的申请人能够进入该项目。
申请人需要在每一步中做好准备,展现自己的优势和潜力。
通过预审,申请人将有机会在华东理工大学这个实力雄厚的学府中,接受公共管理领域的专业培训和学术研究,为今后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东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校研〔2014〕75号
(1993年6月制订,2014年7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港澳台地区)(以下简称“硕士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硕士生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安全性,切实保证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招收硕士生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校设置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下达给学校的招生规模和计划;领导、协调我校硕士生招生工作;制定和审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全校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硕士生招生工作,其具体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以及学校相关具体规定;负责编制硕士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简章)、招生宣传资料;负责报考咨询和研究工作;组织命题、考试、考核、评卷、复试、录取及体检等工作。
第五条各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院(系)主管领导任组长。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对本单位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组织硕士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命题、阅卷、评分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要求、程序和评价评分标准等。
第三章考生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六条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为:公开招考、推荐免试两种形式。
第七条报考我校硕士生的考生须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具体参见当年公布的《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港澳台地区考生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指定,具体参见当年公布的《华东理工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八条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报名时间、程序和要求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需到我校指定的报考点,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我校的具体要求,现场办理资格审查、网报信息确认、个人图像采集以及缴纳报名费等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三)准考证发放: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通过教育部对其网报信息的审核后,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从教育部指定网站下载打印硕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第四章初试、复试与录取
第九条硕士生入学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主要面向公开招考硕士生。
初试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
第十条研招办负责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考务工作;各院(系)负责复试(含面试)工作,具体按照当年度《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拟录取定向培养硕士生、专项计划硕士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均须由本人与学校、培养单位签署三方协议书后,方可取得新生入学通知书。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
(三)政审不合格;
(四)体检不合格。
第五章推荐免试硕士生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计划,我校开展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工作,具体参见当年公布的推免生复试录取文件。
第十四条我校拟录取的校内外推免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