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生产扶持专项实施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0.09•【文号】食药监[2013]208号•【施行日期】2013.10.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划育生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食药监〔2013〕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药材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中药材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对于维护公众健康、促进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繁荣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国中药材管理不断加强,形成了以中药材种植养殖、产地初加工和专业市场为主要环节的中药材产业,呈现出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中药材管理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是,标准化种植养殖落实不到位,不科学使用农药化肥造成有害物质残留;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设备简陋,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现象时有发生;中药材专业市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假售假,违法经营中药饮片和其他药品现象屡禁不止。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中药材质量安全,危害公众健康,阻碍中药材产业和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社会反映强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国家和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中药材产业链各环节的管理力度,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
二、强化中药材管理措施(一)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加强中药材野生资源的采集和抚育管理,采集使用国家保护品种,要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中药材扶持资金努力解决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为中药行业健康发展,提供质量和数量双重保证的原材料。
今年的项目安排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牵引作用,拉动地方财政和企业的配套资金投入中药材基地建设,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为工业反哺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一、项目重点支持的领域(一)中药企业的规模化原料药材基地建设。
今年重点支持市场占有率高的名优中成药和中药注射剂原料药材基地建设。
(二)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重点支持道地药材基地建设、绿色生产基地、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
(三)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新品种、濒危种苗的基地。
(四)中药资源保护、野生抚育、野生变家种家养基地建设。
(五)其他有得中材生产的相关技术、产品的产业化项目。
二、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要求申报项目必须发球上述支持的重点领域,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地道性。
项目建设区必须为申报药材品种的全国性优质地道产区。
(二)紧迫性。
项目选择的药材在资源、种子、栽培技术或质量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三)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而且运行管理规范,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四)申报单位需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技术或人员,匹配的资金必须能落实到位。
(五)申报单位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鼓励医药工商企业与研究实力雄厚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申报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或对其成果进行转化。
三、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医药工商企业、药材专业种植养殖场或直接从事医药研究开发的科研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申请单位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
2.申报单位注册成立原则上应在3年以上。
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而且运行管理规范,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024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我国卫生事业是A. 社会福利事业B.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指导下的非盈利事业C.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非盈利事业D. 政府实行的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E.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事业2.(多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中药材包括A. 熊胆B. 蟾酥C. 蛇胆D. 杜仲E. 猪苓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A市人民医院,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已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注册在A市人民医院的执业医师为患者开具处方。
执业医师甲为一名患者开具磷酸可待因片。
执业医师乙为一名患者开具抗菌药物。
关于执业医师甲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A. 甲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在医院内有处方权,也自动有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资格B. 如果甲具有高级职称,即可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C. 甲应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D. 甲应经A市人民医院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某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某一药品零售企业(连锁药店)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发现其货架上销售的药品有艾司唑仑片10盒。
经查,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药品和医疗器械,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但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经营的艾司唑仑片系从区域性药品批发企业业务员张某手中购入,一共购人了10瓶。
同时发现该药品零售企业具有审方资格的执业药师李某未在岗。
该药品零售企业具有审方资格的执业药师李某不在岗时,应采取的措施是A. 不必挂牌告知,但应停止销售处方药B. 不必挂牌告知,且无须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C. 应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D. 应挂牌告知,但无须停止销售处方药5.(单项选择题)(每题 0.50 分) 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用于运输、储藏的包装标签,至少应当标明A. 药品通用名称、规格、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B. 药品通用名称、贮藏、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生产企业C. 药品通用名称、规格、产导批号、有效期、不良反应、注意事项D. 药品名称、成分、性状、注意事项、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E. 药品名称、贮藏、生产曰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包装数量、运输注意事项6.(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江西省卫生厅日前抽调省属综合医院药学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处方进行了点评。
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背景随着人们对中医药的认可度逐渐提升,中药材的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促进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国家设立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旨在支持中药材种植、加工和市场开发,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和产量,推动中药材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项目目标1. 增加中药材的产量:通过科学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中药材的种植产量,满足市场需求。
2. 提高中药材的质量:推广优质中药材品种,规范生产加工流程,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安全。
3. 促进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中药材加工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中药材产品的市场。
4. 加强中药材行业标准化建设:推动中药材行业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中药材质量标准和监管体系。
三、申报范围1. 中药材种植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种苗采购、农资投入等。
2. 中药材加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药饮片生产、中药提取、中药饮料加工等。
3. 中药材市场开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药材产品推广、中药材电商销售评台建设等。
四、申报条件1.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材生产企业或相关科研机构。
2. 项目申报的中药材品种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前景。
3. 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领域的技术实力和管理经验,并能够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五、申报材料1.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唯一识别信息明等。
2. 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申报理由、项目实施方案、预期效益等。
3.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市场调研分析、技术路线选择、投资估算等内容。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质量认证、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证书等。
六、申报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2023年度项目申报表》。
2. 将申报材料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部门。
3. 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资助发放等后续流程操作。
贯彻实施《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工作方案
贯彻实施《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27号)(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加强我省中药材资源保护,促进中药材产业科学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际,坚持以发展促保护、以保护谋发展,依靠科技支撑,科学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鼓励发展林下经济、鼓励中药企业中药材原料基地建设、鼓励中药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鼓励建设野生中药材保护区,努力实现中药材优质安全、供应充足、价格平稳,促进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
2.坚持自然抚育和绿色生产相结合。
依托我省林地保护、荒山造林和水源地保护工程,开展野生中药材生境研究,引导自然抚育和绿色生产,提高中药材品质,实现优质中药材生产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3.坚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以中药材质量控制为核心,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中药材可追溯系统,提高中药材生产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打造中药材品牌,进一步提高我省特色中药材知名度。
4.坚持民族特色。
充分挖掘满医药和蒙医药文化内涵,振兴民族医药,重点开展以满族文化为基础的满药、保健品、特色满族食品深度开发,打造满族医药产业带。
(三)主要目标。
挖掘传承最具辽宁特色、最具道地性和影响力的人参、鹿茸、辽五味、辽细辛、哈蟆油、关龙胆(以下简称“辽药六宝”),树立品牌形象,打造优势中药材产区,使“辽药六宝”享誉海内外,带动我省道地中药材全面发展。
具体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中药材资源保护与监测体系初步建成,中药材资源监测站点和技术信息服务网络覆盖80%以上的县级中药材产区。
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1、规模种植:采取结合“绿化”模式,推进中药材种植,把它融入绿色建设中,有效增加中药材种植的规模,实现种植的重要突破。
2、功效研究:结合中药材种植现状,加强对植物学和中药学方面的研究,积极开展有效成分的研究,实现中药材的功效发挥。
3、质量检测:落实药厂签约种植政策,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的检测和研究,保证中药材种植质量达到药厂要求。
二、项目实施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实施中药材种植,把种植作为一种产业化活动,科学、规范地实施。
2、落实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体系,充分考虑种植过程中物种的自然变异和工艺处理影响,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的检测,保证种植质量达到药厂要求。
3、引进技术和设备,加强种植技术的开发,强化农民种植技术能力的提升,提高中药材种植效率。
4、加强中药材全产业链种植管理,把种植、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纳入管理体系,强化监管,确保中药材的安全性。
5、加强市场管理,积极推动中药材的推广,巩固持续发展,健全价格体系,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6、强化政策支持。
2023年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背景及目标近年来,中药材生产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
为了促进中药材产业的发展,支持中药材生产企业提高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提升中药材的竞争力,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本项目旨在加强对中药材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中药材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内容及实施要点1.中药材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与示范通过对中药材标准化生产技术进行研究与示范,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
可申报项目包括中药材标准化种植、中药材生产过程控制技术、中药材质量评价与鉴定技术等。
2.中药材市场准入标准研究通过研究中药材市场准入标准,加强对中药材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中药材管理水平。
可申报项目包括中药材质量安全评价方法研究、中药材标准建设等。
3.中药材生产区域化示范和规划通过实施中药材生产区域化示范和规划,提高中药材生产的集约化程度,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中药材的品质和竞争力。
可申报项目包括中药材生产区域化规划研究、中药材生产区域化生态建设等。
4.中药材生产标准体系建设通过建设中药材生产标准体系,规范中药材生产过程,提升中药材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
可申报项目包括中药材生产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技术研究等。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1.申请人需为具有中药材生产资质的企业或科研机构,具备相关中药材生产和研究经验。
2.申请项目必须与中药材生产相关,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
3.申请人需详细描述项目的科学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提供相应的数据和调研报告。
4.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够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四、项目申报流程1.编写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内容、实施计划、预期效益等内容。
2.将项目申报书提交给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需提交项目实施计划和预算,并按计划进行项目实施。
4.项目实施过程中,申请人需按要求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提交相应的评估报告。
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
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第1篇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中药材是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品种和独特的疗效。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以及国家政策的支持,中药材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然而,中药材种植过程中存在的品种退化、种植技术不规范、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中药材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制定一套合法合规的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提高中药材质量和产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1. 提高中药材种植技术水平,保障中药材品质。
2. 优化中药材种植结构,提高中药材产量。
3. 推广绿色中药材种植理念,保护生态环境。
4. 促进中药材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三、实施措施1. 品种选择与优化(1)根据当地气候、土壤等条件,选择适宜种植的中药材品种。
(2)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工作,提高种子种苗质量。
(3)开展中药材品种改良研究,选育高产、优质、抗病的新品种。
2. 种植技术培训与推广(1)组织专家团队,制定标准化中药材种植技术规程。
(2)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种植技术水平。
(3)建立中药材种植技术指导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全程技术指导。
3. 种植基地建设(1)选择合适的地块,开展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
(2)按照中药材种植技术规程,进行土地整理、土壤改良、水肥一体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3)实施中药材种植,确保基地中药材质量和产量。
4. 绿色种植与生态环境保护(1)推广中药材绿色种植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
(2)加强中药材种植基地生态环境保护,提高中药材品质。
(3)开展中药材种植基地生态环境监测,确保中药材种植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
5. 产业链延伸与农民收入增加(1)发展中药材深加工项目,提高中药材附加值。
(2)拓展中药材销售渠道,促进中药材流通。
(3)开展中药材产业扶贫,增加农民收入。
四、组织与管理1. 成立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 设立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办公室,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整版
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整版一、项目背景及目标1.1项目背景中药材作为我国重要的医药资源,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为了保护和发展中药材资源,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和产量,建设中药材基地是必不可少的举措。
1.2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建设一座综合性的中药材基地,通过对中药材的种植、加工和销售等环节进行科学管理,提高中药材的品质和产量,促进中药材产业的发展。
二、项目内容和具体措施2.1项目内容(1)基地选址:选择土壤肥沃、气候适宜、水资源充足的地区作为中药材基地的建设地点。
(2)品种选择:根据市场需求和种植条件,选择适宜种植的中药材品种。
(3)种植管理:采用科学的种植技术,包括土壤调理、灌溉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和产量。
(4)采收和加工:选择合适的采收时间和方法,对中药材进行初步加工和干燥,保证其药效和质量。
(5)质量检测:建立中药材质量检测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确保中药材的安全和有效性。
(6)销售渠道:建立和拓展中药材的销售渠道,包括单位采购、零售、外贸等,促进中药材的市场化运作。
2.2实施措施(1)调研与规划:对项目选址、品种选择等进行市场调研和科学规划,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2)政策支持:争取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为项目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济支持。
(3)资源整合:整合区域内的土地、水资源和人力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进度和时间安排3.1项目进度安排(1)项目前期准备:市场调研和规划设计,预计时间为2个月。
(2)基地建设:包括土地整理、种植设施建设、灌溉系统建设等,预计时间为6个月。
(3)中药材生产:包括中药材的种植、采收、加工等,预计时间为12个月。
(4)质量检测和销售渠道建设:建立质量检测体系和销售网络,预计时间为4个月。
3.2时间安排具体的项目时间安排如下:(1)第1个月:市场调研和规划设计。
(2)第2-7个月:基地建设。
(3)第8-19个月:中药材生产。
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概述本实施方案将详细介绍中药材种植项目的背景、目标、实施步骤和计划,旨在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指导和指引。
二、项目背景随着人们对健康与保健意识的日益增强,中药材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然而,目前市场上的中药材存在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很多消费者担心其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提供高品质的中药材原料,本项目将引进严格的种植和管理标准,推动中药材的种植和生产规范化。
三、项目目标1.建立规模化的中药材种植基地,提供高品质,无污染的中药材原料。
2.引进先进的种植技术,提高中药材的产量和质量。
3.推广科学的中药材种植和管理方法,培养中药材种植技术人才。
4.建立完善的中药材种植和生产流程,确保产品的溯源和质量稳定性。
四、实施步骤和计划1.土地准备和选择根据项目规模和种植需求,选择适宜的土地进行种植。
确保土地具备基本的肥力和自然条件。
2.品种选择和种苗培育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条件,选择适宜的中药材品种进行种植。
建立种苗培育基地,提供高质量的种苗。
3.土壤改良和施肥技术在土壤准备阶段,进行土壤改良,提高土壤的肥力和透水性。
同时,根据不同中药材的生长特点,制定施肥方案,确保植株的营养需求。
4.种植和管理根据不同中药材的生育特点,制定种植和管理计划。
包括播种、浇水、除草、防虫等工作。
5.病虫害防治建立病虫害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病虫害问题。
制定科学的防治措施,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6.收获和加工根据中药材的生育周期,确定合适的收获时机。
加强收获、贮存和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鲜活度和品质稳定性。
7.质量监控和溯源体系8.宣传和销售通过网络、展览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提高中药材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建立销售网络,确保产品畅销。
五、项目预期成果1.规模化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建成,并达到稳定的产量和质量水平。
2.中药材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得到推广,地方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3.高品质的中药材原料供应链条完善,确保市场的中药材需求得到满足。
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验收工作指引工业和信息化部二○一四年二月目录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验收工作指引 (3)一、总则 (3)二、验收组织方式 (3)三、验收主要内容 (4)四、项目工作基本程序 (4)五、项目单位应提交的项目验收文件 (5)六、项目单位应提供的附件材料 (7)附录1中药材扶持项目验收通知(模板) (8)一、验收内容 (8)二、验收程序 (8)三、项目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9)四、会议时间和地点………………………………9五、联系人 (9)附录2项目验收申请表格式及填写要求 (10)表1.项目验收申请表(模板) (11)表2.项目投资(经费)决算表 (12)表3.生产基地建设一览表 (13)表4.项目成果及效益评价表…………………14附录3中药材扶持项目验收工作报告 (15)表1.中药材扶持项目验收工作信息表 (16)表2.现场核查观测记录表 (17)表3.基地建设项目验收专家量化评价指标 (19)1 / 2表4.专家组验收意见表 (20)附录4《项目财务预决算报告》编写要求(提纲) (21)附录5《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编写要求(提纲) (23)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验收工作指引一、总则为加强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及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做好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全国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总体验收工作。
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各地省级医药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项目的验收工作。
“十二五”期间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的中药材生产建设项目,在完成项目建设期各项任务后,可参照本指引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二、验收组织方式为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级医药工业主管部门应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按照验收工作基本程序,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专家组至少应有5位(单数)以上专家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2人,管理专家(含项目主管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财务专家不少于2人。
中药材生产扶持及药材基地项目
中药材生产扶持及药材基地项目中药材生产扶持及药材基地项目近年来,中药材作为一项重要的资源与产业,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中药材不仅是中医药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珍贵遗产。
为了推动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出台了扶持政策,药材基地项目也成为了重要的工程。
1. 中药材生产扶持政策的概述中药材生产扶持政策以保护中药材资源和促进中药材产业发展为宗旨。
该政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支持: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科技创新与研发、产业升级与品质提升以及市场推广与销售。
政府通过财政资金、税收优惠、科技创新项目支持等方式来扶持中药材生产,以实现中药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药材基地项目的建设与发展药材基地项目是中药材生产扶持政策的重要载体。
药材基地是特定区域内的种植、养殖或采集中药材的地方,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
药材基地项目通过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提高中药材的产量和质量,推动药材产业升级。
3. 药材基地项目的重要作用药材基地项目在中药材产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药材基地项目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环境,有利于中药材的种植和养殖,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性。
药材基地项目也促进了中药材产业链的延伸和优化,打破了传统的药材采集模式,提高了中药材的供给能力。
药材基地项目还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就业机会,改善了农民的收入。
4. 药材基地项目的挑战与解决方案药材基地项目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基地选址和规划需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利用的平衡。
药材基地项目涉及的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需要不断创新和提高,以提高产量和质量。
市场推广和销售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药材基地项目需要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建立起有效的销售渠道。
在我看来,中药材生产扶持及药材基地项目是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和传承中药文化的重要举措。
通过中药材生产扶持政策的支持和药材基地项目的建设,我国中药材产业将得到更好的发展,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性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国家对中药的扶持及发展政策
国家对中药的扶持及发展政策
国家对中药的扶持和发展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产业扶持政策:国家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增加中药生产和研发投入,提供税收减免、贷款支持、补贴等优惠政策。
同时,鼓励中医药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拓展中药的出口。
2. 科研支持政策:国家加强中药研究力量的建设和培养,资助科研项目,建立科研平台,推动中医药科学的进一步发展。
鼓励开展中药现代化研究,提高中药的疗效和安全性。
3. 国家标准与监管:国家加强对中药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中药质量标准体系,保障中药质量和安全。
同时,规范中药的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提高中药的可靠性和可复制性。
4.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中药诊疗服务,鼓励中医药与西医药相结合,推动中西医药的一体化发展。
5. 中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国家鼓励中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中医药合作,推广中药在国际上的认可和应用。
总之,国家对中药的扶持与发展政策旨在促进中药产业的繁荣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中药材是我国传统的宝贵资源,具有丰富的药用价值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随着人们对中医药的重视和需求的增加,中药材的市场需求逐渐扩大。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促进中药材种植业的发展,制定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方案,对于中药材种植业的规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旨在推动中药材种植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提高中药材的品质和产量,促进中药材市场的健康发展,实现中药材种植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内容。
1. 选址,选择土壤肥沃、气候适宜、水源充足的地块进行中药材种植。
2. 种植品种,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市场需求,选择适合种植的中药材品种,确保种植的品种符合市场需求。
3. 土壤改良,对土壤进行改良,保证土壤的肥沃度和透气性,提高中药材的产量和品质。
4. 种植管理,科学施肥、浇水、除草、病虫害防治等,保证中药材的健康生长。
5. 收获加工,在中药材成熟后,采用科学的收获和加工技术,保证中药材的品质和药效。
6. 市场销售,与中药材生产企业或药材市场合作,将种植的中药材销售出去,实现经济效益。
四、项目实施步骤。
1. 市场调研,对中药材市场需求进行调研,确定种植的中药材品种和种植规模。
2. 土地选址,选择适宜的土地进行中药材种植,确保土地的质量和可持续利用。
3. 种植准备,购买种子、肥料、农具等种植所需的物资,做好种植准备工作。
4. 种植管理,科学施肥、浇水、除草、病虫害防治等,保证中药材的健康生长。
5. 收获加工,在中药材成熟后,采用科学的收获和加工技术,保证中药材的品质和药效。
6. 市场销售,与中药材生产企业或药材市场合作,将种植的中药材销售出去,实现经济效益。
五、项目效益。
1. 经济效益,中药材种植项目的实施,可以带动当地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 社会效益,中药材的种植和销售,可以提高中药材的品质和产量,满足市场需求,促进中药材的健康发展。
3. 生态效益,科学种植中药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药材生产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药材生产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1992.09.07•【文号】•【施行日期】1992.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1999年12月1日实施日期:1999年12月1日)停止执行《中药材生产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2年9月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发布)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中药材生产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则“中国药材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审核批准后执行”的规定,特制定中药材生产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一、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进行分配管理,委托中国药材公司按《中药材生产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核确定用款项目和分配计划,报财政部批准实施。
二、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为扶持中药材生产和中药企业技术改造等专项用款。
本着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原则,择优扶持,保证重点,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专项资金用于国营中药工商企业,以及集体药材场、药材专业户、重点户、兼种药材的农林牧场和各种形式的药材生产联合体。
对中药系统以生产中成药为主兼生产西药的国营制药厂的国营中药批发企业所属独立核算的中药饮片加工厂,视同国营中成药厂和中药饮片厂,凡用于中药生产方面的有关项目予以扶持。
四、专项资金主要扶持范围(一)中药材生产1.生产有困难的紧缺品种,投资大、见效慢的多年生木本药材:饲养难度大的动物药材;重点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资源保护:重点野生品种变家种(养)等的开垦、抚育、管理。
2.中药材生产基地、生产性简易设施。
如小型生产加工工具、烘房、孵化室、饲养和冷藏等配套设施。
3.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论证,设计,实施项目的检查、验收,对老、少、边、山、穷地区中药材生产人员的智力开发(短期基本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等与生产有关的必要开支。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4.24•【文号】国经贸医药[2000]362号•【施行日期】2000.04.2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医药〔2000〕3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医药行业管理部门:现将国家经贸委会同财政部制定的《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二000年四月二十四日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中药材生产发展,满足人民用药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是指国家为促进中药材生产发展,由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
第三条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安排对象为中药工商企业、药材专业种植养殖场和直接从事中药产业化科技开发的研究院所。
第四条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安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中药产业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促进中药材生产和中药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有积极引导作用;(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择优安排项目,不搞平均分配;(三)项目建设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主管部门给予适当扶持和指导;(四)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经贸委负责项目的审查和计划的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医药行业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上报、监督实施和决算。
第五条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重点安排以下项目:(一)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和野生药材变家种家养的科研开发及成果推广应用;(二)中药材种植养殖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三)大宗、紧缺品种的中药材基地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四)中药材仓储技术及改善中药材仓储设施;(五)中药饮片加工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经字[1999]103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年12月1日财经字[1999]1031号)国家经贸委:多年中,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对促进我国中药材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改进预算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的新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制定的《中药材生产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中医药计[1992]119)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中药材资金)管理,提高中药材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药材资金是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促进中药材生产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中药材资金的使用对象,一般为国有中药工商企业、药材专业种植养殖场和直接从事中药产业科技开发研究院所。
第四条根据中药产业发展政策,中药材资金限于以下范围使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和野生药材变种家养的科研开发及成果应用;中药材种植养殖先进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大宗、紧缺品种的中药材基地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中药材存储技术研究及改善中药材仓库设施;中药饮片加工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第五条中药材资金的安排要符合国家的中药产业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第六条国家经贸委应编制中药材发展规划,对中药材资金实行项目管理。
中药材资金项目管理国家经贸委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国家经贸委每年按预算编制要求,结合项目管理情况提出下一年度中药材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部审批同意后办理请款手续,并在收到拨款后7日内将中药材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药材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03)-财建[2003]50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药材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03)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药材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3]50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了加强和规范中药材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药材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药材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03年10月22日附件:中药材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药材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药材扶持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促进中药材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中药材扶持资金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各司其职,共同管理。
财政部职责:负责资金预算管理,参与项目评审,审核批复资金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监督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职责:负责编制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金使用原则与范围第四条中药材扶持资金安排的基本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二)统筹规划,重点扶持。
1、中药资源保护、野生药材变家种家养的技术研究和推广;2、中药材生产技术的规范化、种子种苗示范基地建设;3、珍稀、紧缺药材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基地建设;4、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对名优中成药进行二次开发项目;5、中药提取物的产业化,优质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示范推广。
第五条中药材扶持资金的开支范围包括:(一)项目管理费: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为管理中药材扶持资金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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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1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一、重点支持范围2011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包括:(一)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基地以常用中药材品种为重点对象,围绕涉及全民健康的中药大品种(含中药饮片)紧缺原料药材的生产,以及中药注射剂、中药基本药物和创新中药产品的支撑性原料药材的生产,大力扶持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中药材生产基地。
(二)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平台,为中药材生产和基地建设提供成熟共性技术,及时响应基地建设的良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加工等技术需求,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开展中药材优良品种的繁育和推广,促进良种化产业化生产经营;研发野生药材变家种家养技术,加快珍稀濒危药材繁育技术熟化。
(三)中药材生产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在全国主要中药材产地和集散地建立健全生产信息采集网点,建设高效中药材生产信息加工处理系统,加快构建常用大宗药材生产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为全国中药材生产提供权威性的信息服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数据支持。
(四)中药材供应保障平台在全国药材主产区和重要集散地,建设集检测、初加工、贮存、配送等必备功能为一体的药材供应保障设施,提高中药企业生产原料的安全保障水平,减少中间流转环节,实现重要药材质量可追溯,稳定药材供货价格,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二、项目申报主体基本要求项目申报主体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为医药企业、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和直接从事中药研究开发的科研机构;2.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规范;3.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技术和人员,自有资金必须落实到位;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单位法人代表,或具有独立承担项目工作能力的负责人或研究人员。
三、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具体要求申报主体应是中药骨干企业和大型中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
(二)品种及选址要求根据“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扶持中药材品种,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2011年度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重点支持35个品种(详见附件2)。
项目选址应根据附件2确定的区域布局,选择全国公认的道地优质药材产地建设生产基地。
(三)建设内容要求1.目标:原则上每个基地建设新增面积应达到原有种植面积的5%以上,或可提高该药材供应量10%以上,且生产的药材质量达到或高于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2.内容:药材基地建设分为原址扩建、择址新建两种类型,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改造,必须的生产工具及生产资料配备,药材的种植或养殖,生产加工与包装等。
应明确建设基地的生产规模,拟定有针对性、可实际操作的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
建设地点必须明确到具体场地。
3.组织形式:基地建设要有明确可行的组织模式,如“公司+基地”、“公司+农户”、“公司+生产合作社+农户”等。
4.建设期: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资金使用要求申报的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应按以下科目选择列支(如果增列其它科目,须充分说明理由)。
1.土地费:用于土地租赁、农户土地补助等。
2.种源费:用于购买基地建设所需的种源。
3.农业生产资料费:用于基地土壤改良、生产过程、药材加工过程的消耗性生产资料。
4.设备费:用于药材生产或种源繁育过程中需要新购置的生产设备或升级改造。
5.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于种植农田或养殖场地基础设施的新建或改造。
6.中药材加工、仓储设施建设费:用于基地药材的产地初加工如清洗、干燥,以及保存等设施。
7.技术协作费:需要技术支撑的基地向技术单位购置技术或协作的费用。
(五)技术支撑要求申报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应有科研单位作为技术支撑或协作,应制订特点鲜明、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作为项目资金申报书的组成部分。
四、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具体要求申报主体应为全国或区域公认的权威中药材生产技术单位,有一支学科配置齐全、常年从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研发和技术服务的队伍(50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20人以上),已建立运行良好的技术服务机构。
(二)建设内容要求1.目标:建成后能为全国或区域中药材生产提供两方面较好服务的技术平台。
(1)成熟共性适用农业技术、规范化生产技术的培训、推广和应用,为中药企业和药材基地培养急需的技术人才;(2)为药材生产共性技术障碍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2.内容:包括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
硬件包括用于技术服务平台所在地及其分支机构的设施改造、设备及工具的配备;软件包括技术服务资料、服务机制、服务队伍建设,同时形成药材基地和服务平台互动反馈机制。
应明确能够为全国或区域提供药材种植(养殖)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
3.建设方式:由符合主体要求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独立承建,或由产学研实体共同承建。
4.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资金使用要求申报的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资金应按以下科目选择列支(如果增列其它科目,须充分说明理由)。
1.设施建设费:用于技术平台依托场所的改造。
2.设备工具购置费:用于为满足技术服务所需的设备购置,如土壤参数快速测定仪、环境指标检测仪等。
3.技术研发费:用于中药农业适用和规范化技术研发。
五、中药材生产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具体要求申报主体为已经建立区域性中药材生产、销售信息采集网点,拥有持续自我发展能力,具备良好升级基础的专业化信息服务单位。
(二)建设目标和内容要求1.目标:建成信息采集网点遍及全国主要中药材产区,具备实时监测生产、供求动态变化能力,服务于政府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的权威性中药材信息服务平台。
2.内容:中药材产销信息采集站点建设、信息采集标准与规范制定、系统开发与信息提供等。
其中,新增信息站点在300个以上,信息对象不少于100个中药材主要品种。
信息应做到每10天更新一次,并保证信息的原创性和准确率。
3.组织方式:在国家相关部门指导下,由专业中药材信息服务单位承建并自主运行。
4.建设期: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资金使用要求申报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应按以下科目选择列支(如果增列其它科目,须充分说明理由)。
1.站点建设费:用于信息采集基层站点的建设。
2.设备购置和软件开发费:用于为满足信息服务所需的设备购置和软件开发费用。
六、中药材供应保障平台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具体要求申报主体应为大型中药企业。
(二)选址要求建设地点应选择在全国中药材主产地和主要集散地。
(三)建设目标和内容要求1.目标:建成能有效控制入库药材品质,实现在库药材的动态信息化管理,并能有效跟踪药材来源及流向的中药材供应平台,保证从供应平台提供的药材符合或高于国家质量标准。
2.内容:集检测、初加工、贮存等必备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药材供应保障设施、设备。
具体包括:药材质量检测设施和设备,药材分级、包装、贮存设施和设备,药材供应保障信息化管理设施和设备。
3.组织方式:一般采用“公司+生产基地+市场”等方式建设。
4.建设期:2年。
(四)资金使用要求申报的供应保障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应按以下科目选择列支(如果增列其它科目,须充分说明理由)。
1.设施建设费:用于供应保障平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2.设备工具购置费:用于为满足中药材供应保障平台所需的设备购置,包括药材检测、初加工、现代化供货设施和设备。
七、项目申请与审查(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指南要求,认真编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建议书》,通过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中央单位由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报。
(二)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按照本指南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单位)申请的项目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报送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报送的项目不超过2个。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汇总各地申报的项目,并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编制下达年度扶持项目资金计划。
八、申报材料要求(一)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具体要求详见《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建议书》(附件3)。
申报材料纸质一式4份、电子文档1份。
(二)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
(三)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医药处,邮编:100804。
联系人:张军,电话:68205664,电子邮箱:zhangjun@附件22011年度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品种及区域布局附件3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建议书(封面)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协作单位(盖章):主管单位:年月日简表编制提纲一、项目意义和必要性。
包括现状和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市场分析。
二、项目基础。
包括已具备的条件和能力,以及技术支撑情况。
三、项目建设方案。
包括项目的产能规模,建设的地址和主要内容,采用的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地点,建设周期和进度安排,基地建设的组织方式,建设期的确定及管理等。
四、项目投资。
包括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国拨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
五、环境影响评价。
六、项目法人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法人的所有制性质及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等。
七、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包括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八、需要提供的附件。
(一)土地来源证明。
(二)资金证明。
(三)项目法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
(四)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如有)。
(五)有关部门出具的特殊药材生产、经营许可文件等。
(六)承诺书。
项目单位对填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的有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