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太白县栓皮栎培殖业原料林基地
太白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深入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几点做法
了农 村 集体 经济 和 农 民收 入 ,实 现 了 响 全 县 的 林 业 和 农 村 经 济 的 健 康 发 责任 制 。县 政 府 与 各 乡镇 签 订 了林 改
为 太 县 生 态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的 ” 赢 ”目 双 展 。 此 , 白县 委 、 政 府 高 度重 视 ,
革的指导思 想、 总体 目标 、 要任 务 、 主 改革范 围、 本原则 、 法步骤 等 , 基 方 出
来 , 白县 通 过 退 耕 还 林 、 树 造 林 、 太 植 封 山育林 、天保 “ 程造 林等 形式 , ” 工
加 强领 导 精 心 安 排
关于 实行领 导干部包 抓集体林 集体 林杈 制度 改 革 是 _ 项 政 策 性 台了 《
木 林 地 1 .8万 亩 , 未 成 林 造 林 地 序 , 点 先 行 , 面 推 进 , 力地 促 进 法 》 文 件 , 确 了集 体 林 杈 制 度 改 45 试 全 有 等 明 52 2万 亩 , 宜林 荒 山 85 3万亩 。 近 年 了 全县 林 改 工 作 顺 利 开 展 。
其 中 集体 林 地 1 45 .9万 亩 , 有 靖 口 完 成 了外 业 勘 界 、 绘任 务 , 总 村 数 作 , 5 国 勾 占 县委、 县政府 及时制订下发 了 《 太 、 林场 1 . 34 7万 亩 。 集体 林地 中 , 林 的 4 % 。 在 集 体 林 权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白 县 集 体 林 杈 制 度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 在 有 2 地 1 25 2 9万 亩 , 林地 36 疏 ,7万 亩 , 灌 中 , 白县 坚 持 把握 原 则 , 格 工 作 程 《太 白 县 集 体 林 地 承 包 经 营 暂 行 办 太 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省秦岭生态环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发改规划[2014]991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4.08.08【实施日期】2014.08.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规划〔2014〕991号)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和商洛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通知》(陕政发〔2008〕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市共建大西安加快推进创新型区域建设的若干意见》(陕发〔2012〕6号)精神,切实加强秦巴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支持秦岭北麓西安段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现就2015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方向1.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原则上仅资助省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对于国家级保护区域,若有国家已安排投资且要求省级配套的在建项目,可适当资助。
2.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
拟资助县城、重点镇及大型社区等集中供水水源地水源涵养和环境保护项目。
3.沿河堤岸绿化工程。
拟资助城乡中心区河段堤岸整治与绿化项目。
4.城市造林绿化工程。
仅限资助秦岭北麓西安段所属区域城镇造林绿化项目。
二、有关要求1.申报数量:原则上西安市不超过5项,其他各市不超过3项。
所有项目必须位于《条例》明确的秦岭北麓山脚线以南至周边省界的秦巴山区域。
2.需提交的材料:一是申请报告,二是申报项目独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各市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文件(含专家评审意见)。
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另传电子版1套。
若为国家配套项目,需附国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核原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陕发改秦岭〔2021〕1706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已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11月26日附件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第一条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严厉打击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等规定,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结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本机制适用于我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举报、奖励及其监督管理。
举报奖励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设区的市、县(市、区)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直接受理或省级部门转交的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线索,经查处属实的,原则上由设区的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督促或落实奖励资金发放。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秦岭办)收到的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线索,根据情形,转交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查处或由省秦岭办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转交省级相关部门查处属实的,该部门落实奖励资金发放。
由省秦岭办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联合查处属实的,由省秦岭办落实奖励资金发放。
省级部门直接受理的举报线索,按照本部门职责进行处置,不在本机制奖励之列。
第三条纳入举报奖励范围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包括:(一)乱搭乱建问题。
未批先建、批小建大、非法占地等各类违规建设;违规供地、批建分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规行为;秦岭区域内宗教场所、旅游景点、农家乐违规运行或违规经营等问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7•【字号】陕发改环资〔2021〕1673号•【施行日期】2021.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上报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的请示》(宝审服字〔2021〕9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一、项目由陕西瑞斯扶风先进铜合金有限公司建设,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扶风县城新兴产业园。
项目总建筑面积5.39万平方米,建设年产铬锆铜、铜铁系列合金材料2万吨生产线2条。
项目总投资11亿元,项目代码2019-610324-32-03-041849。
经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当量值10791.08吨标准煤、等价值25242.75吨标准煤。
其中年耗电力7914.39万千瓦时、天然气87.65万标准立方米、新水1.54万立方米、氩气1283.76吨。
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394.36千克标准煤/万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70千克标准煤/吨。
项目对宝鸡市完成能源消耗总量目标有一定影响。
宝鸡市需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二、建设单位要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一)核实项目各类用电负荷等级,落实外部电力接入条件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透热炉、工频加热炉、挤压机等250kW以上的设备采用10kW高压配电,以降低线路损耗。
明确用能设备型号及参数,设备采购过程中务必保证能效等级达到相关能效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重点防护林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重点防护林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5.02•【字号】陕发改投资〔2018〕551号•【施行日期】2018.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预算、决算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重点防护林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8〕551号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林业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农林局,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重点防护林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8〕20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将我省重点防护林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尽快分解下达投资计划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4200万元,专项用于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
各地要据此计划,抓紧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明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开工、投资完成过半和项目竣工等进度节点时限,加大资金集中使用力度,突出建设重点,并优先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要根据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进一步细化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在落实具体项目时,应优先选择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且具备开工条件,确保投资计划分解后,项目能及时开工建设。
作业设计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其中市、县级作业设计由市发改委商市林业局现地审查后批复;省属项目作业设计由省发改委商省林业厅现地审查后批复。
审批单位应同时做好项目在线审批程序网络办理。
二、做好工程组织实施各地要严格按照《重点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进行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04•【字号】陕发改秦岭〔2021〕468号•【施行日期】2021.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说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4月4日附件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产产业准入清单(试行)说明秦岭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
为持之以恒地有效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编制了《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以下简称《产业准入清单》),经省政府批准公布。
一、清单体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结合秦岭生态环境分区保护实际,《产业准入清单》分类设置目录管理措施。
重点保护区施行“允许目录”,“允许目录”之外的产业、项目不得进入;一般保护区施行“限制目录”“禁止目录”,“限制目录”内的产业、项目必须满足相关规定,“禁止目录”内的产业、项目一律不得进入。
《产业准入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编制,具体内容由省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衔接规定1.一般保护区涉及产业、项目,不在《产业准入清单》中的,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规定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白山、牛背梁、长青、朱鹮国家级自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白山、牛背梁、长青、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法规类别】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发文字号】陕发改规划[2009]356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3.25
【实施日期】2009.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白山、牛背梁、长青、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规划〔2009〕356号)
省林业厅:
《关于审批牛背梁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陕林字[2008]77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铁甲树-大爷海区域生态保护项目
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厚畛子保护站管辖范围内。
2、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生态保护站1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生态定位监测站1处,建筑面积50平方米,宣传牌5座,警示牌30个,标志牌15座,导游指
南指示牌1座,箱式(木板制)、笼式(竹编)、巢式(竹编)鸟巢30个,购置巡护、监测设备184台(套)。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8.00万元。
其中:省秦岭保护专项资金47.00万元,占总投资的60%;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配套31.10万元,占总投资的40%。
4、项目建设工期:建设期限为1年,即2008年11月-2009年11月。
5、项目建设单位: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4.28
•【字号】陕发改农经[2010]488号
•【施行日期】2010.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农经〔2010〕488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省森林资源管理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62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报送201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造林不包括低效林改造和采伐迹地更新;封山育林为本年核实新封部分,其对象为郁闭度0.2以下林业用地。
二、2010年任务和投资规模,按照《陕西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参照2009年度第四批扩大内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造林的130%,封山育林的120%上报,飞播造林由省飞播造林工作站按照各市宜播面积、供种能力统筹安排。
三、请各市以县为单位,于2010年5月10日前,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
省林业厅。
联系人:薛少毅电话:029-87294234
陈宝林88652028
附件:陕西省201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附件:
陕西省201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表。
陕发改农经〔2010〕1378号——关于陕西沣渭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0〕1378号——关于陕西沣渭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8.27•【字号】陕发改农经〔2010〕1378号•【施行日期】2010.08.27•【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关于陕西沣渭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咸阳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根据你市《关于上报陕西沣渭湿保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咸发改[2010]531号),经省林业厅评审,我委原则同意陕西林业勘察设计院编制的《陕西沣渭湿地保护项目初步设计》。
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地址和总图布置(一)建设地址陕西省咸阳市,西起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渭河大桥,东至西安至三原高速公路渭河大桥,北以渭河北岸河堤为界,南至西安至宝鸡高速沣河大桥。
(二)总图布置该项目分为以自然地理形成河北、河道、河南三个区域,保护总面积14500公顷。
河北:主要构筑物有瞭望塔1座,管护码头,咸阳湖保护站,码头围栏及其它设施。
河道:主要建设水文、生态监测点、湿地监测点、固定样地,恢复芦苇、香蒲和莲藕湿地13.5公顷,河道清淤、疏浚3.6万立方米。
河北:主要建设管理站,科研中心,沣河保护点2处,建设巡护步道10公里,恢复植被186.5公顷。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一)保护工程建设新建设管理站建设综合办公及科研中心建设总面积1400平方米,通信线路10公里,瞭望塔1 座,采用直立式钢架结构,塔高12米。
巡护步道全长10公里,咸阳湖南岸4.46公里,沣河西岸2.69公里,沣河东岸2.85公里。
建设沣河和咸阳湖三个保护点。
建设围栏4公里。
管护码头一处。
(二)湿地植被恢复工程1、营造护岸林186.5公顷。
2、湿地草本及莲藕恢复。
种植芦苇、香蒲等水生植物及莲藕,建设规模13.5公顷,其中种植芦苇、香蒲等8.5公顷,莲藕5公顷。
3、河道清淤、疏浚长1公里,宽70米,清淤、疏浚泥沙3.6万立方米。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和保护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和保护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2.08
•【字号】陕发改社会〔2017〕158号
•【施行日期】2017.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和保护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林业厅:
《关于审批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秦岭区基础和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陕林函[2017]33号)收悉。
为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资源保护,经研究,同意你厅建设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和保护设施项目。
现将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视频监控点8处,智能语音警示系统1套,视频监控中心100平方米,野外监测样地12处,样线12条,野外监测站6处,监测网络1套,购置红外相机120台,大熊猫通道利用现状及人为干扰调查与监测等。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15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和申请国家补助。
三、建设年限:2017年-2018年。
四、建设单位: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请据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8日。
宝鸡市白皮松苗木繁育情况调查报告
宝鸡市白皮松苗木繁育情况调查报告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白皮松苗木培育、生产潜力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加快推进苗木产业稳步发展,近期我们组织力量,集中对白皮松苗木生产基地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苗木生产现状白皮松是我市重要的乡土树种,种植资源丰富,分布范围广泛。
近年来,随着国家“天保工程”的实施和“退耕还林”优惠政策的落实,尤其是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全市白皮松苗木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成为陕西省乃至西北地区最大的苗木生产和供应基地。
一是育苗规模不断扩大。
全市现已培育白皮松苗木2767亩、3.6亿株,其中新育1493亩、2.3亿株,留床1274亩、1.3亿株。
尤其是陈仓区香泉镇白皮松苗木发展势头迅速,培育面积规模大,全镇培育白皮松面积近千亩,占全市育苗面积36%,百亩以上育苗村发展到5个,50亩以上育苗大户20多个,初步形成了区域性产业化发展格局。
二是生产管理科学规范。
全部采取容器育苗,合理定植,科学培育大苗,尤其是幼苗生长期,适时开展间苗除草、浇水遮阴、施肥防病虫等抚育管理工作,提高了苗木出圃率和质量。
今秋明春全市可出圃白皮松苗木1.32亿株,是2011年可出圃白皮松苗木500万株的26倍。
其中2年生容器苗1.3亿株,3-5年生定植小苗160多万株,5年生以上定植大苗15.2万株。
三是群众育苗积极性高。
我市农户自主参与育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尤其是在陈仓区香泉镇群众育苗越来越多,从2009年起短短的4年时间,由几户农民育苗迅速发展到现在的913户,占全镇总户数的70%以上。
其中麻池村七组38户几乎家家育苗,育苗面积达240亩,年销售收入过70万元的育苗大户4个。
四是苗木经营效益良好。
我市白皮松育苗主要分布陈仓西部山区,经济效益显著。
据调查,2008年陈仓区香泉镇麻池村群众培育白皮松容器苗4亩,2009年秋销售2年容器苗70万株,每株1.5元,实现产值100多万元,平均每亩每年产出12.5万元,投入产出比达1:10,是农作物产出的100倍之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秦岭优良药源道地秦艽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秦岭优良药源道地秦艽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2.22•【字号】陕发改高技[2011]161号•【施行日期】2011.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秦岭优良药源道地秦艽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11〕161号)太白县万花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10年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的批复》(发改办高技〔2011〕51号)批准你单位承担的秦岭优良药源道地秦艽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列入2010年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
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该项目属于企业自主决策、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
项目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推动优质秦艽规范化种植标准、优良种质质控指标体系和快繁技术体系在中药材秦艽种植领域的应用,实现秦艽种植的产业化,满足中药领域对秦艽等主要原材料的需求。
项目主要建设20000亩秦艽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形成年产800吨秦艽的产业化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4418万元。
其中,国家安排补助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化研发和工艺技术示范。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确保项目质量和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使国家补助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严格按照招投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等有关要求,尽快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太白县板栗经济林示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太白县板栗经济林示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1.26•【字号】陕发改农经〔2015〕117号•【施行日期】2015.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太白县板栗经济林示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农经〔2015〕117号宝鸡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你市《关于上报<太白县板栗经济林示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农字〔2014〕489号)收悉。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太白县板栗经济林示范基地。
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太白县板栗经济林示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太白县林业工作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宝鸡市太白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黄柏塬镇、鹦鸽镇2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板栗经济林示范林1000亩,改造低产林14400亩;设立宣传牌2块,标志碑3座;购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器械,嫁接、抚育工具等。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722万元。
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4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322万元。
六、建设期限: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经营收益达1386万元,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1月2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2009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2009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1.09•【字号】陕发改规划[2009]1643号•【施行日期】2009.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2009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规划〔2009〕1643号)宝鸡市发改委:你委《关于2009年秦岭生态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规字[2009]84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宝鸡市凤县县城段江河两岸生态治理项目1、建设地点:凤县县城段嘉陵江、小峪河、十里店河沿岸。
2、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凤县县城段嘉陵江、小峪河、十里店河沿岸22.8公里的堤岸绿化苗木7.5万株,新增绿化面积91.2万平方米。
3、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680万元。
投资来源由省专项补助90万元,地方配套590万元。
4、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2年,即2009年-2010年5、建设单位:凤县林业局。
二、宝鸡市陈仓区磻溪河上河村段湿地保护项目1、建设地点:宝鸡市陈仓区磻溪河水库以上地段,北至水库,南至黄槐树滩,东至坡畔,西至上河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总面积2000亩,其中平整河床5公里,种植湿地植物700亩,设立铁丝网围栏3公里,建瞭望观察台1座、监测站1处,设置标志牌、警示牌、界桩28个,配备相关设备。
3、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50万元。
资金来源由省专项补助55万元,地方配套95万元。
4、建设期限:建设期一年,即2009年-2010年。
5、建设单位:陈仓区林业局。
请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或建设方案,由你委组织审查,报我委备案后,开工建设。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陕西省林木种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陕西省林木种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8.10•【字号】陕发改投资〔2009〕1197号•【施行日期】2009.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下达陕西省林木种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铜川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林局,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秦岭国家植物园,省防沙治沙研究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林木种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947号)精神,现将陕西省林木种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陕西樟子松良种基地等16个建设项目,总投资223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752万元,地方配套484万元。
主要用于良种基地、种质资源库和采种基地的种子库房、穗条储藏、晒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种子检验、检测、加工、病害防治设备。
二、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逐级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林业厅,由省林业厅商省发展改革委审批。
要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加强信息统计和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建立和完善工程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照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统计要求及时上报进度情况。
四、各有关市要尽快下达投资计划,并将计划下达和执行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备案。
国家和省上将组织力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和检查监督。
附件:陕西省林木种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xls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报送2013年防护林工程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报送2013年防护林工程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3.09.30•【字号】陕发改农经〔2013〕1386号•【施行日期】2013.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报送2013年防护林工程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林业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78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报送2013年防护林工程投资建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要突出毛乌素沙地以樟子松为主的百万亩防风固沙林基地建设、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以松柏林为主的水土保持林基地建设、渭河流域重点防护林建设,兼顾绿色长廊、五大干杂果经济林及油用牡丹基地建设;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要突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引水和三峡库区水源涵养林建设,兼顾绿色长廊、五大干杂果经济林、油用牡丹基地建设。
二、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建设任务各市按照2012年计划任务的80%上报、封山育林按照2012年计划任务的70%上报;长江防护林建设任务各市按照2012年建设规模上报。
其中,蓝田、宜君、麟游、永寿、合阳、宜川、延长、延川、米脂等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县,中央投资控制在每县500万元,建设方式主要为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
三、防护林建设采取中央定额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人工造乔木林300元/亩,人工造灌木林120元/亩,封山育林70元/亩。
地方配套按总投资20%安排,各市县配套投资落实情况,将作为今年中央投资安排的重要依据(在上报建议计划时附2012年市县级配套投资安排文件)。
四、请各地结合本地生态建设状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确定建议计划,建议计划要以县为单位填报,于2013年10月15日前由各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和省林业厅计资处。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培植业用材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培植业用材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4.01.01•【字号】陕林资字〔2014〕105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培植业用材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林业局、杨凌示范区林业局,韩城市林业局,省森林资源管理局:近期,省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在培植业采伐管理上存在无证采伐、超限额采伐,甚至违反公益林采伐规程连片“剃光头”等问题。
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在国家林业局驻西安专员办的监督下,受到了严肃查处。
为了切实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实行限额采伐制度,严格林区培植业用材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策划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将采伐限额管理、采伐作业设计、持证采伐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和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等,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努力做到“全知晓、全覆盖”,从而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林业执法人员要切实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认真履行职责。
既要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又要当好森林资源安全的维护者。
二、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按照天保工程要求,切实落实森林资源管理“双线目标责任制”,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落实管护责任。
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工作的领导。
从2011年开始,我省启动了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签订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主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办法,但一些地方,目标管理责任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在严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的新形势下,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把森林资源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宁东林业局云杉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宁东林业局云杉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22•【字号】陕发改农经〔2011〕624号•【施行日期】201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宁东林业局云杉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省林业厅:《关于审批陕西省宁东林业局云杉良种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林计发〔2011〕65号)收悉,经审查同意陕西省宁东林业局建设该项目,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和名称在安康市宁陕县旬阳坝镇宁东林业局旬阳坝林场内,建设陕西省宁东林业局云杉良种基地。
二、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包括新建繁育圃和改建母树林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内容。
改建母树林250公顷、移植补造60公顷,新建繁育圃5公顷,晒种场1000平方米;生产用房100平方米,种子库房80平方米,综合管理用房200平方米、管护房60平方米。
购置种实采集、运输、包装、加工设备34台(套、辆、把)、实验设备28台(套、架)、病虫害防治设备21台(套)、办公设备16台(套);修建生产道路10公里,灌溉系统1套;设置标志碑牌4座(块)等。
三、投资估算及来源投资估算: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总额108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932万元,占总投资86%;设备购置25万元,占总投资2.3%;其它费用127万元,占总投资11.7%。
投资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基本建设投资867万元,占总投资80%,地方配套217万元,占总投资20%。
四、建设期限两年五、建设效益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云杉良种6250公斤,良种苗木37.5万株。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北濒危药材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北濒危药材国家工程实验室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发改高技[2009]184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2.08
【实施日期】2009.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北濒危药材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高技〔2009〕1849号)
陕西师范大学:
按照发改办高技[2008]1331号、发改投资[2009]996号要求,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你单位承担的西北濒危药材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内,并分别在安康市宁陕县和宝鸡市太白县各建一个濒危药用植物种质资源苗圃。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将围绕我国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需求,以西北地区珍稀濒危药材为主要对象,建立濒危药材种质资源库,良种药材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种苗繁育体系;构建濒危药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佛坪县栓皮栎培植业原料林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佛坪县栓皮栎培植业原料林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发改农经[2012]71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6.12
【实施日期】2012.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佛坪县栓皮栎培植业原料林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712号)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报送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佛坪县栓皮栎培植业原料林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汉发改农经〔2012〕121号)收悉。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佛坪县栓皮栎培植业原料林建设试点。
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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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太白县栓皮栎培殖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发改农经[2012]74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6.12
【实施日期】2012.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太白县栓皮栎培殖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749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上报太白县栓皮栎培殖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农字〔2012〕117号)收悉。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太白县栓皮栎培殖业原料林基地。
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太白县栓皮栎培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