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6.8.25)
2016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
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
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
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
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3、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
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
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
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4、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
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
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5、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
2016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答案和解析1、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A.公道正派B.忠于职守C.恪守职业道德D.参加培训2、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D.丁因****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3、关于李某脱逃前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是否逮捕李某,应由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B.李某符合逮捕条件,但因其有孕在身,可对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C.李某委托的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李某,需经侦查机关许可D.侦查人员每次讯问李某时,应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4、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5、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
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
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转身将狗踢死后逃离。
王某眼见一切,因激愤致心脏病发作而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将狗踢死,属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B.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威胁C.李某的行为满足事后抢劫的当场性要件D.对李某的行为应整体上评价为抢劫罪6、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7、关于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录像D.对电子数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8、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
2016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
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2、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
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
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
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
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
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
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3、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4、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撤回起诉、申请回避B.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C.申请复议、提起上诉D.申请抗诉、提出申诉5、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驾车经过十字路口右拐时,被行人乙扔出的烟头击中面部,导致车辆失控撞死丙。
只要肯定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就应当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B.甲****乙后,威胁不得报警,否则杀害乙。
司考国际法重要考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司考国际法重要考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司考国际法重要考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了司考三国法基本考点解读之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具体如下,希望能对同学们的备考有所帮助。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能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1.自然人。
国际条约及各国法律一般均规定,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应具有~般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且还应具有能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权利能力或资格。
有些国家法律对本国自然人从事某些国际经济交往活动进行限制。
2.法人。
法人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应具有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通过自身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第2款规定,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
又依1988年《民通意见》第184条的规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除条约另有规定外,各国都有权规定外国法人在内国享有的权利和进行活动的范围。
法人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大部分的国际经济交往活动都有法人的参与,特别是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为突出。
3.国家。
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制定者。
在国际经济法中,作为主权者的国家具有独立地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和直接承担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一方面,国家有权同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订立国际经济条约和协定,有权参加国际经济组织的活动,有权对本国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行使永久主权等。
另一方面,国家又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直接参加国际经济贸易活动,可与另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订立经济合同。
例如,国家可与外国私人投资者签订特许协议等。
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国家在地位上具有特殊性,即国家及其财产享有豁免权。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部分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部分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关于国家主权原则的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主权包括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和自保权 B.主权作为一种基本权利,是国际法赋予各个主权国家的 C.主权具有不可分割、不从属于外来意志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 D.主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 2.下列哪几项不属于国家债务的继承范围? A.甲国政府对乙国某商业银行(非国有)所负的债务 B.甲国A省对乙国政府所负债务 c.战争债务 D.甲国政府向乙国政府所借贷款,用于B省水利大坝的修建 3.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外国船舶在一国领海通过时必须遵守关于无害通过制度的要求,下列各种船舶的通过行为中构成有害行为的是哪些? A.甲国的一艘货船通过另一国领海时,违反沿海国有关规定卸载了部分商品 B.乙国的检修船通过另一国领海时,自行决定起落了直升机 C.丙国的一艘石油运输船通过另一国领海时,发生原油泄漏,并严重污染了沿海国海域 D.丁国的渔船在通过另一国领海时,进行了捕鱼活动 4.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
该条约内容包括: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
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B.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C.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被实施,则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 二、不定项选择题 1.甲国政府与乙国A公司签订了一个在乙国投资生产工艺品的合同。
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乙国A公司将甲国政府诉至乙国法院。
甲国奉行绝对豁免原则,而乙国奉行限制豁免原则。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甲国政府在乙国进行投资从事商业行为,本身即意味着其同意遵守乙国奉行的限制豁免原则 B.若在此前发生的与此类似的某案件中,甲国政府以默认的方式承认了乙国法院的管辖,则乙国法院对本案当然可以进行管辖 c.若乙国法院对本案进行了缺席判决,判决作出后,甲国政府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无效,甲国政府该行为不构成对豁免的默示放弃 D.若经双方协商,甲国法院同意放弃管辖豁免,则判决生效后,乙国法院当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甲国在乙国的财产 2.为了解决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的责任问题,国际社会陆续缔结了一些条约,采用了不同的责任制度,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采用国家责任制度,即由国家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责任 B.《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采用双重责任制度,即国家与营运人共同承担 D.这些地区或区域空间都有国际条约的保护 参考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答案及解析】AcD。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 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1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哪些情形属于**?a.甲请乙从国外**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併结账b.甲请乙**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c.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d.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司法部答案】abc【考点】**的构成【答案解析】**分为直接**和间接**,直接**是指**人在**许可权内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制度。
a选项中,乙虽然未以甲的名义而是以自己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但构成间接**或隐名**,应选。
b选项中,乙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构成直接**,应选。
c选项中,基于法院指定甲律师**乙进行辩护,虽然不是实施法律行为,但为诉讼行为,可以2、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式的相关规定b.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审理为原则c.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二审程式【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式。
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审理的,可以不**审理。
故二审一**审理为原则,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应当製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国际法考题及解答大全
国际法考试复习资料1. 国际法的主体概念:具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与义务能力的集合体。
三个必备要素:(1)有独立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的能力;(2)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的能力;(3)有直接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的能力构成要素:基本主体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民族解放运动组织(一定条件和范围内)、个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 国际法的渊源概念:从国际法看,指有效的国际法规范产生或者形成的过程、程序,或者这些规范表现的形式。
主要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构成要素:物质因素、心理因素)其他渊源: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国际法学说3. 国际法效力根据与学派效力依据:国际法依据什么对国家具有拘束力,约束力的来源。
主要学派:(1)自然法学派:国际法是人类理性和良知的产物,是自然法的产物,因而有效。
代表人物:维多利亚、凯尔森。
(2)实在法学派:认为法律是作为主权者的人创造的,是以制裁或惩罚加以实施的强制命令;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现实国家的同意或共同意志。
代表人物:奥斯丁、奥本海。
(3)格劳秀斯学派:这个学派介于自然法学派和实在法学派之间;它一方面认为自然法是国际法效力的根据,另一方面又承认国家同意是国际法效力的根据。
我国:国际法的约束力来源于“各国意志之间的协调”。
4. 国际与国内法的关系(一)一元论(主从论):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
主从关系,两派学说:(1)国内法优先说(2)国际法优先说(二)二元论(平行论): 国际法与国内法分属两种对立、不相隶属的法律体系。
国内法的效力来自国家意志,国际法的效力来自各国的“共同意志”。
(三)现代法学派——“对立统一”理论我国学者: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不同的社会体系,但制定者都是国家,而且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彼此交叉,彼此不是互相对立而是互相紧密联系、互相渗透和互相补充的。
5. 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1)国际习惯规则:若不与现行国内法抵触,可作为国内法的一部分来适用,不需经纳入程序,英、法、德、美、日等大部分国家。
2016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选项C错误。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品。
选项D正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
【答案】D
9、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11、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6.8.29)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6.8.2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选项C)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选项B)(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选项A)(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选项D)(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2、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国际公法—国际法主体习题与答案
国际法主体「国家主权豁免」9.国家豁免理论分为绝对豁免理论和相对豁免理论(1)相对豁免:商业行为不享有豁免,非商业行为享有豁免。
(2)绝对豁免:国家的一切行为都享有豁免;但两种都坚持国家享有绝对的执行豁免。
「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1.承认对象新国家、新政府、交战团体、叛乱团体和其他事态。
对的承认要看被承认对象是否经历了。
如果被承认对象经历了领土的等,都属于对新国家的承认;反之,则属于对新政府的承认。
【注意】对事态承认:。
2.国家的承认方式:分为法律承认和事实承认(1)法律承认又称正式承认,是指既存国家给予新国家的。
包括:①明示:通知、函电、照会、声明、条约中的表述。
②默示:,,加入仅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注意】不包括: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
【注意】WTO不仅仅对国家开放。
(2)事实承认是指既存国家给予新国家的不完全、有限、临时、可撤销的非正式承认。
答案「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1.承认对象新国家、新政府、交战团体、叛乱团体和其他事态。
对新国家或对新政府的承认要看被承认对象是否经历了领土变更。
如果被承认对象经历了领土的合并、分离、分立等,都属于对新国家的承认;反之,则属于对新政府的承认。
【注意】对事态承认:宣战、中立。
2.国家的承认方式:分为法律承认和事实承认(1)法律承认又称正式承认,是指既存国家给予新国家的完全、永久不可撤销的正式承认。
包括:①明示:通知、函电、照会、声明、条约中的表述。
②默示:建立外交、领事关系,缔结政治性条约,投票支持加入仅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注意】不包括: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
【注意】WTO不仅仅对国家开放。
(2)事实承认是指既存国家给予新国家的不完全、有限、临时、可撤销的非正式承认。
3.承认的性质行为、行为。
4.承认的后果(1)对国家的承认原则上,但对新政府的承认则意味着;(2)为建立正式外交及领事关系奠定基础;(3)双方可缔结各方面条约或协定;(4)尊重新国家法律法令的效力及管辖的有效性,承认新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权。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6.6.29)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6.6.29)一、单项选择题1、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现下列哪一情况时,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A.开证行的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B.受益人交付的货物无价值C.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串通提交假单据D.受益人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2、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
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一国宪法究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B.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C.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D.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3、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
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4、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5、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
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司法考试国际法全科复习指导——国际法主体
司法考试国际法全科复习指导——国际法主体第二章国际法主体第一节国际法主体概念一、国际法主体的概念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二、国际法主体的范围A.主权国家B.国际组织C.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无能无能运动在争取民族独立的过程中作为未来民族国家的过渡性实体。
D.国际社会现实情况中,个人尚不是国际法主体。
第二节国家一、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1、国家的要素A.定居的居民B.确定的领土C.政府D.主权2、国家的主要类型A.单一国。
如我国B.复合国联邦: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单位根据联邦宪法组成的国家,统一联邦宪法。
邦联: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由于特殊目的根据条约组成的国家联合体。
邦联本身不是国际法主体二、国家的基本权利A.独立权B.平等权C.自保权D.管辖权三、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的主权豁免1、国家的管辖权A.属地管辖权。
以领土为对象对领土及资源管辖;以领土为范围,对领土内人、物、事管辖B.属人管辖权。
包括船舶、航空器、航天器等获得国籍的特定物C.保护性管辖权。
两个条件:①外国人在领土外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
②该行为根据行为地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管辖权。
两种方式:①行为人进入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和管辖。
②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权。
D.普遍性管辖权。
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2、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A.国内立法中采用多种管辖权相互配合制定冲突适用规则B.通过多边国际公约划定缔约国之间某此管辖权或协调管辖权冲突,包括确立有关国家专属管辖权。
C.通过有关国家间的协商调整。
3、国家主权豁免A.国家主权豁免。
B.国家豁免权放弃。
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着豁免权的放弃。
对管辖豁免的放弃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四、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1、国际法上的承认①特征:A.国家之间、政府间国际组织、新国家新政府、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B.单方行为C.政治法律行为②表示形式:A.明示。
司法考试《国际法》辅导之国际法主体
司法考试《国际法》辅导之国际法主体一、国家1.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单一国/复合国联邦/邦联永久中立国(在战争权和缔约权方面受到限制,但仍是主权国家)二、国家的基本权利(1)管辖权(重点):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普遍管辖权。
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辖免(1)国家的管辖权(2)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3)国家主权豁免国家的豁免是指国家的行为和财产造成的豁免,豁免的是外国法院对他的国家行为的管辖权。
豁免的两种基本种类:绝对豁免和相对辖免。
注意:在考试中,经常涉及到国家豁免的放弃,这种放弃是国家明示做出来的。
三、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一)国际法上的承认(主要是国家承认)一个国家针对新出现的国家采取什么样的行为表示对新国家的承认?一个继存的国家和一个新国家共同参加了一个条约缔结的会议,算不算是承认一个新国家?如果继存的国家投票赞成新国家参加一个只对国家开放的国际组织,是不是构成对这个新国家的承认?如果一个继存国家和新国家缔结了一个友好同盟条约,是不是意味着继存国家承认了新国家?如果是一个继存国家同意一个新国家在他的国家内设立商务旅游的机构,是不是意味着这个国家承认了这个新国家?这些都是大家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承认带来的法律后果通常,承认具有溯及效力,追溯到新国家成立之时。
(三)国际法上的继承(主要是国家继承)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从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包括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国际组织的继承等。
国家继承和政府继承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继承产生的原因不同,国家继承是基于领土的变更,而政府继承是基于政权的更替。
不管是国家继承还是政府继承,都涉及了几个非常重要的继承事项:(1)条约继承:如果是与被继承的国际法的主体资格密切相关的条约,往往是不继承的。
领土、边界、河流利用等有关的条约一般继承;(2)债务继承:国债是一国对另一国、国际组织或任何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
国债要继承,包括:以国家名义负担且用于整个国家的债务,以国家名义负担仅用于该国某一部分领土的债务(地方化债务);地方(性)债务不是国债恶债不继承(3)财产继承(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承1.条约继承:既不承认一切旧条约继续有效,也不认为一切旧条约当然失效,而是根据条约的内容和性质逐一审查,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点:国际法主体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点:国际法主体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点:国际法主体国际公法主体,是指依照国际公法(指国际公约、条约、和约等各种国际法律文件之总称)得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之法律主体,在国际组织大量出现以前仅国家可作为国际公法主体。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店铺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点:国际法主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一) 主权国家(二) 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是派生性的,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由成员国通过作为国际组织的章程的国际协定赋予和限定。
(三) 其他某些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运动作为国际法主体是有条件的、不完全的。
通常情况下,个人尚不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二、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一) 国家的要素1、定居的居民2、确定的领土3、政府4、主权(二) 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1、单一国由若干个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的主权国家,如中国2、复合国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组成的国家或国家联合体,目前有以下两种形式:(1) 联邦(2) 邦联三、国家的基本权利1、独立权2、平等权3、自保权4、管辖权四、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一) 国家的管辖权1、属地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指国家对于其领土及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非国际法另有规定。
在涉及与管辖权有关的行为或事实的发生地时,行使属地管辖权的依据主要有两种:(1) 行为发生地主观属地管辖权(2) 结果发生地客观属地管辖权2、属人管辖权或称国籍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具有其国籍的人(在不同程度上还包括具有该国国籍的法人、船舶和航空、航天器等),具有管辖的权利,无论他们是否处于其领土范围内3、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这种管辖权的行使基于两个条件:(1) 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以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2) 该行为根据行为地法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4、普遍性管辖权是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际安全与和平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国际犯罪行为,不论行为人国籍及行为发生地,各国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相关国家间有特别协议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外,国家的普遍管辖权只能在本国管辖范围内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区域行使。
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综合练习
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综合练习国际法是指规范国家间关系的法律体系,包括国家之间的条约、国际法习惯以及国家间的公认原则等。
国际法的主体是指国际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即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主体。
同时,国际法律责任是指国际法规定的主体对违反国际法义务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本文将结合案例和理论探讨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之间的综合练习。
一、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以及个人。
1. 国家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的规定,只有主权国家才能成为联合国会员国,并具有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平等地发表意见和享有权利的地位。
国家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具有权利和义务,如签署和履行国际条约、参与国际法律的制定和实践等。
国家的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确保国际法有效执行的基础。
2. 国际组织国际组织是国际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主体。
国际组织可以由国家根据共同的目标和利益来建立,如联合国、欧洲联盟等。
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具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参与国际条约的谈判和签署、实施国际法律等。
国际组织也可以享有一定的豁免权,但其豁免权不应损害其成员国的权益。
3. 个人个人在国际法中也有一定的地位。
根据国际刑法的规定,个人可以为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战争罪、种族灭绝罪等。
此外,个人还可以通过国际人权机制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向国际人权法庭申诉等。
二、国际法的法律责任国际法律责任是指国际法律关系中主体对其违反国际法义务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1. 违反国际条约的责任违反国际条约是最常见的违反国际法义务的形式之一。
主体在签署和批准国际条约后应履行条约规定的义务,如不得违反条约内容、不得退出或解除条约等。
如果主体违反了条约义务,可能会导致其他缔约国提出质询、解除条约或要求赔偿等。
2. 违反国际法习惯的责任国际法习惯是指在国际社会中广泛实施和公认的行为规范。
违反国际法习惯也会导致违反国际法义务的责任。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6.8.27)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6.8.2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
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将债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无效B.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C.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D.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司法部答案】D【考点】债权让与、债务承担【答案解析】《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但是,该债权让与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虽然不能对抗债务人,A、B错误。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该债务承担有效,C错误。
由于乙已经不再是债务人,乙清偿10万元债务,丙构成不当得利,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D 正确。
2、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
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
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司法部答案】AB【考点】抵押权的保全、物上请求权、代位权【答案解析】《物权法》第193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丙非法占有乙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屋,所有权人怠于行使返还请求权,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A正确。
2016年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冲刺试题及答案:国际法律责任
国际法律责任 ⼀、判断题: 1、国际法律责任,是国际法主体对其国际侵权⾏为(或称国际不当⾏为)或损害⾏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现代国际法上的⼀项重要制度。
但其中并不包括国际罪⾏的责任。
( ) 2、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与国际法的主体基本上是相同的。
个⼈虽不是国际法的主体,但可以成为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
( ) 3、现代国际法认为,国际法主体只有在故意或过失的状态下从事的侵权⾏为才承担责任,故过失责任是国际法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
( ) 4、国际损害责任是指符合国际法的⾏为所引起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
( ) 5、⼀般国际法认为,在国际损害责任中,原则上损害责任仅适⽤于⼀国政府或政府授权的主体所从事的⼀切具有跨国损害的活动。
( ) 6、甲国司法机关在⼄国公民汤姆就其在甲国境内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后,以汤姆是外国⼈不享有甲国法律赋予本国公民的诉权为由,拒绝汤姆通过诉讼保护其权益,甲国因其司法机关的司法拒绝⾏为⽽引起该国的国家责任。
( ) 7、根据现代国际法,在⼀国领⼟或管辖下的领⼟内成⽴的叛乱或⾰命团体机关的⾏为,亦应被视为该国现政府的⾏为。
( ) 8、同意作为法定排除⾏为的不法性,从⽽不引起国际法律责任的⼀种⽅式,其适⽤的规则中应注意同意虽是在事后作出,但如是由国家权⼒机关所为,亦可产⽣同意的效⼒。
( ) 9、在发⽣战争或⾃然灾害情况下,某国家或实体给予受害的外国⼈以⼈道主义援助,可以视为赔偿。
( ) 10、国家如将外国财产的所有权收归国有、征⽤或转移,应当根据有关国际法原则对受害国承担赔偿的国际法律责任。
( )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能体现现代国际法逐渐对国际法律责任发展的是:( )A.⼀国因违反国家对外国⼈待遇的规定⽽承担国家责任B.国际法编纂机构对国际法律责任规则的编纂C.国际损害责任制度的出现D.民族解放团体的国际法律责任问题受到关注 2、按照⼀般国际法理论,国际侵权⾏为的主观要素是:( )A. 公平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C.过错责任原则D.结果责任原则 3、关于国际损害责任的适⽤范围,在理论和实践上是存在分歧的。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章节练习
甲国某航运公司的甲国籍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发生核泄漏;污染了乙国港口..甲乙两国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责任公约的缔约国;依上述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虽该行为非甲国所为;但甲国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B.甲国有义务保证该航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C.甲国应承担全部的赔付D.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的同时;在船运公司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国家不法行为可以引起国际责任;国家不法行为是指国家违背国际法义务的行为;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家不法行为A.甲国损坏了其邻国丙国的边界标志B.甲国侵犯了在甲国居住的乙国侨民的利益C.丁国的国家元首来甲国访问;甲国未鸣放礼炮欢迎D.甲国在其国内建立种族隔离区;采取种族隔离行动根据1967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以下简称外空条约和1972年责任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A.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对地面造成的损害;应当负绝对责任;失败发射不包括在其中B.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对发射国国民造成的损害;也适用该责任公约C.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在地球表面之外的地方对另一国或第三国的空间实体的损害;由发生过失的实体发射国单独或共同承担损害赔偿的过失责任D.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包括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发射的实体造成的损害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与乙国发射的遥感卫星相撞;造成遥感卫星坠落;遥感卫星的碎片又在丙国境内与正在飞行的丙国民航飞机相撞并使其坠落..同时坠落的卫星碎片又造成了丙国地面人员及财产的损害..甲、乙、丙三国均为1972年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以下简称1972年责任公约及其他相关公约的参加国..依外空法的有关制度;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A.对于两个卫星之间的相撞;甲乙两国应承担绝对责任B.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带F来的丙国飞机的损害应承担推定过失责任C.对于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飞机的坠落;甲乙两国应承担绝对责任D.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人员及财产的损害应承担过失责任国际法中;当一国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违背该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时;会出现下列哪种后果A.是否承担责任国际法上没有定论B.在三权分立的国家;可以被免除国家责任C.由于不属于国家行政当局的行为;因而应免除国家责任D.该国家应承担国家责任国家应对下列哪些行为承担国家责任A.国家的政府的行为B.政府授权的个人的行为C.在政府纵容下的个人所作的行为D.政府对于私人行为予以放纵的行为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严重违反国际法;海湾战争结束后安理会作出决议;其重要内容之一是销毁和限制伊拉克的核武器和生化武器;这不属于下列哪些国际法律责任形式A.限制主权B.恢复原状C.保证不再重犯D.赔偿以下国家行为属于自卫的是:A.甲国怀疑乙国欲向其发动武装攻击;采取了“先发制人的武力打击”B.甲国对乙国武装攻击已经结束很长时间并已撤出乙国;乙国才开始对甲国进行武装攻击C.甲国对乙国进行武装攻击;在占领相当领土后暂停武装攻击;乙国开始对甲国进行武装攻击D.甲国对乙国进行小规模的常规武器的武装攻击;乙国对其进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攻击甲乙两国于1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04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作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B.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C.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D.甲国如果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的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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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6.8.2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选项B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选项C说法错误。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选项D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一百八十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选项B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
选项C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选项D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在中国境内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B.经地方政府批准即可设立C.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D.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B、D说法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
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选项C说法正确。
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4、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
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单选题【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审计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本案中,高速公路投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
选项B正确。
根据《审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选项C错误。
《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选项D错误。
《审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5、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
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
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B正确。
《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反垄断法》未规定对案情况追究刑事责任。
6、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案中,江某违约披露甲厂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甲厂的商业秘密。
乙厂违反甲厂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甲厂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甲厂商业秘密。
7、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选项B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选项C说法错误。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选项D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一百八十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8、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
A市欲建农药厂。
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
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A.省政府发改委B.省人大常委会C.省农药生产行政监管部门D.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单选题【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据此可知,该省的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且A、B两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药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存在争议,因此,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需要由A、B两市的共同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即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9、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
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