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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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城工作制度

创建卫生城工作制度

创建卫生城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创建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实行全民共建共享。

第四条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科学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培养市民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环境卫生技术和设备,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第八条设立创建卫生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卫生城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九条设立创建卫生城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十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创建卫生城工作。

三、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城市清扫保洁,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第十二条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能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第十三条推进“厕所革命”,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厕所卫生状况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加强城市绿化美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打造优美的城市景观。

第十五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卫生许可,加强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十六条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落实公共场所卫生制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状况。

第十七条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除四害”活动,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

第十八条加强环境保护,严格环境污染排放标准,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创卫的工作制度

创卫的工作制度

创卫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国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工作是指通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美观的目标。

第三条创卫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实行全面治理、科学管理、长效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创卫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各级爱卫办(创建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工作。

二、责任划分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水域、公共绿地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九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第十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十一条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水利、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领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第十二条创卫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水域、公共绿地等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养护;(二)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的管理;(三)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四)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五)其他与城市环境卫生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养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保障资金投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的管理,督促责任主体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的监管,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制度范本(3篇)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制度范本(3篇)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制度范本为了落实创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保证我局创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我所实际情况,将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职工要高度重视“创卫”工作,人人参与,积极行动,为创卫工作做贡献。

二、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位的创卫工作,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单位制订的创卫工作制度,服从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

三、设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主持下开展各项工作。

坚持示范带动,整体推动的原则,对各项工作逐个落实,限期达标。

四、要制定具体的目标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创卫工作目标任务、时限进度及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标准,科学指导,建立科学务实的考核评比办法。

五、所有目标任务应对方案、实施、检查、总结全程记录。

六、定期开展创卫达标自查和评比工作,纳入过程考核。

七、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通报,与责任人的年度考核、评估挂钩。

八、对上级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及时整改,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得退缩放开。

九、创卫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制度范本(2)卫生城市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与重要原则为了建设卫生城市,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的优美,制定了以下的工作目标和重要原则:1. 工作目标:(1) 提升城市卫生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2) 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3) 注重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4) 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健康意识;(5) 推动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统一。

2. 重要原则:(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存权益;(2) 科学规划和综合施策,确保城市建设合理有序;(3) 全面监管和管理,切实加强卫生城市建设;(4)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5) 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确保卫生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卫生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卫生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垃圾分类与处理(1) 宣传教育:通过广告、宣传画、社区讲座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2) 设施建设:在社区、商业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垃圾分类垃圾桶,并加强收运设施建设;(3) 政策支持: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奖励和处罚制度,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4) 处理方法:采用生物降解和可再生资源利用等技术,实现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创卫生城工作制度

创卫生城工作制度

创卫生城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生城工作制度遵循以人为本、社会参与、政府主导、全面推进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全民参与、常态保持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创卫生城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

第四条创卫生城工作目标是:全市域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现城市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设立市、区(县)两级创卫生城工作领导小组,市、区(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创卫生城工作。

第六条设立市、区(县)两级创卫生城工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区(县)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爱卫办主任兼任。

第七条创卫生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主要包括:(一)市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粪便无害化处理等。

(二)城市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等。

(三)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城市环境保护,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声等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

(四)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监管,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等。

(五)农业部门: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六)公安、交通、商务、旅游、文化、教育等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创卫生城工作。

三、工作内容第八条创卫生城工作内容包括:(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持城市道路整洁、绿化带美观、广告牌规范、公共设施完好。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城市环境保护:加强空气质量、水质、噪声等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创卫卫生管理制度

创卫卫生管理制度

创卫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2.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卫生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2. 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卫生监督和管理。

三、卫生管理职责
1. 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3. 对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防止二次污染。

4. 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卫生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5.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四、卫生设施建设与维护
1. 合理规划和建设公共卫生设施,如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厂等。

2. 加强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日常清洁和维护工作。

3. 确保饮水安全,定期对供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环境卫生管理
1. 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鼓励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2. 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禁止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

3. 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六、监督检查
1. 建立卫生监督机制,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2. 鼓励公众参与卫生监督,对卫生问题进行举报。

3. 定期发布卫生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当调整。

创卫管理制度

创卫管理制度

创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创造良好的城市居住、工作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公共卫生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一、设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市级部门、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市政府组织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小组成员。

小组共同研究创卫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定期召开会议。

二、设立创卫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

由市政府组织部门主任担任主任,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派员担任副主任,办公室设有不同专业的工作人员协助完成创卫工作。

三、设立创卫工作例会,由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对创卫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部署工作任务。

第三章创卫工作任务一、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城市内的乱倒垃圾、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环境卫生问题。

重点治理市容市貌突出问题和城市黑臭水体,打造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

二、建设城市绿化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增加绿地面积,提升城市绿化率。

重点推进城市道路两侧、公园广场等区域的绿化建设,形成连片的绿色景观。

同时,加强树木的养护管理,保护城市绿化环境。

三、城市河道整治对城市内的河道进行整治,清理河道内的垃圾、淤泥等,修缮河道护岸,改善水质环境。

重点对城市内的河道进行综合治理,打造清澈通畅的城市河道景观。

四、城市垃圾处理优化城市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城市垃圾处理效率。

加强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推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的分拣处理,减少垃圾对城市环境的污染。

五、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内的公共卫生设施。

重点对城市内的公厕、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等设施进行建设和改造,提升城市内公共卫生设施的品质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创卫工作制度一、建立创卫任务责任制明确创卫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创卫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创卫工作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配合协作,积极参与创卫工作。

创卫会工作制度

创卫会工作制度

创卫会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我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会组织机构创卫会设在全国各地,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卫生健康部门、爱卫会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

创卫会主任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三条创卫会职责创卫会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3.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4. 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 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6. 组织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和参与度;7. 及时向上级报告创建工作情况,接受上级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创卫会工作制度创卫会实行以下工作制度:1. 会议制度:创卫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专业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2. 工作报告制度:创卫会主任或副主任定期向全体会议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相关工作。

专业委员会向全体会议报告专业委员会工作。

3. 协调制度:创卫会各委员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

对于跨部门、跨区域的创建工作问题,由创卫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4. 考核制度:创卫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5. 信息公开制度:创卫会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创建工作信息,接受市民的监督。

6. 市民参与制度: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五条创卫会办公室设置及职责创卫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部门或爱卫会,负责创卫会的日常工作。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制度(三篇)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制度(三篇)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制度卫生城市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将公共卫生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进行考虑和规划,以提高城市的整体卫生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卫生城市工作制度是保障卫生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文将从卫生城市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等方面,详细介绍卫生城市工作制度。

一、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一)提高城市公共卫生水平。

通过完善城市环境、加强环境治理、健全卫生设施和服务体系等措施,提高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和服务能力,提升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改善城市生活环境。

加强城市垃圾处理、空气质量、水质管理等方面,提高城市生活环境质量,让居民生活在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中。

(三)加强城市污染防治。

制定并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法规,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控制城市污染源的排放,改善大气、水体和土地的污染状况,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二、卫生城市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规划。

根据城市卫生发展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细致的规划,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二)坚持依法治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卫生城市建设政策,加强法律宣传和执法力度,形成共同遵守的制度框架。

(三)坚持科学管理。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质量。

(四)坚持社会参与。

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卫生城市建设,实现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共同参与和共同管理,形成良好的城市卫生合力。

三、卫生城市工作内容(一)城市环境管理。

加强城市环境治理,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污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质标准。

(二)卫生设施建设。

加大对卫生设施的建设投入,优化城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布局,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

(三)健康教育宣传。

加强对居民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四)城市卫生监督。

建立健全的城市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对城市卫生设施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保障居民的健康权益。

创建卫生城市规章制度

创建卫生城市规章制度

创建卫生城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卫生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促进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城市市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城市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规章的规定,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评估检查。

第四条城市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卫生城市建设的督促检查,促进城市环境卫生的改善,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第五条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的规定,爱护环境,维护环境卫生,共同建设卫生城市。

第二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管理,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城市卫生。

第七条城市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包括城市环境卫生目标、实施措施、责任部门等内容。

第八条城市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垃圾处理工作,建设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推行垃圾分类投放。

第九条城市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城市道路清洁工作,定期进行道路清洁作业,保持道路干净整洁。

第十条城市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货车等车辆的清洁管理,定期进行车辆清洁作业。

第十一条城市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公共厕所的管理,保持公共厕所清洁卫生。

第十二条城市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城市水质管理工作,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

第十三条城市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定期进行空气质量监测,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十四条城市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噪音污染的治理,规范城市噪音源的管理。

第十五条城市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灰尘污染的治理,规范城市灰尘源的管理。

第三章市民文明行为第十六条市民应当遵守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行为。

第十七条市民应当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健康生活。

第十八条市民应当积极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配合城市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建设卫生城市。

创卫生工作制度

创卫生工作制度

创卫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卫生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生工作制度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城乡兼顾、全民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建、全民共享的机制。

第三条创卫生工作制度旨在建立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提高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创卫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创卫生工作。

第二章创卫目标与标准第五条创卫生工作分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国家卫生村(街道)三个层次。

第六条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国家卫生村(街道)的创建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适时调整。

第七条创卫生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一)环境卫生整洁,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完善;(二)公共设施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完好;(三)公共卫生服务优质,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四)居民健康水平提高,生活习惯良好;(五)社会卫生氛围浓厚,群众广泛参与。

第三章创卫组织与实施第八条各级政府要成立创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推进创卫生工作。

第九条各级政府要制定创卫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为民办实事项目。

第十条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创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单位和社区的职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保障创卫生工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创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四章创卫宣传与教育第十三条各级政府要深入开展创卫生宣传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十四条各类媒体要加强创卫生工作的宣传力度,报道创卫生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创卫工作制度牌

创卫工作制度牌

“创卫”是创建卫生城市的简称,是我国为了提高城市卫生水平,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确保创卫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创卫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考核评价等方面,详细介绍创卫工作制度的内容。

一、组织架构1. 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卫工作总体方案,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设立创卫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

3. 设立专业工作组,分别负责创卫工作的各个专项任务,如市容环境、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

4. 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都要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职责1. 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创卫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协调各方力量,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 办公室职责:组织实施创卫工作总体方案,协调专业工作组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3. 专业工作组职责:负责本领域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本领域创卫工作中的问题,定期向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

4.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职责:认真履行创卫工作责任,积极参与创卫活动,维护市容环境,保持公共卫生,提高文明素质。

三、工作流程1. 制定方案: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创卫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创卫工作总体方案。

2. 宣传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创卫工作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市民的创卫意识,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 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创卫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开展本领域的创卫工作。

4. 督促检查:办公室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制度模版(3篇)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制度模版(3篇)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卫生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治理,规范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市所有卫生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条卫生城市工作的目标是保持城市环境的清洁、整洁和有序,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

第四条卫生城市工作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公正、透明。

第五条卫生城市工作的任务是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治理,提高城市卫生管理能力。

第六条卫生城市工作的职责是全面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编制年度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七条市政府卫生城市管理部门是卫生城市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卫生城市工作的流程包括卫生城市评估、卫生城市规划、卫生城市建设、卫生城市管理、卫生城市监督。

第九条卫生城市评估是对城市环境卫生状况进行评估和排名,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改进方案。

第十条卫生城市规划是根据评估结果和城市发展需求,制定卫生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规划。

第十一条卫生城市建设是按照规划进行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第十二条卫生城市管理是对城市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环境清洁、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

第十三条卫生城市监督是对卫生城市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章工作机制第十四条卫生城市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由市政府卫生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卫生城市工作实行部门协作机制,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第十六条卫生城市工作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对优秀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七条卫生城市工作实行公开透明制度,相关信息要及时发布给市民,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卫生城市工作实行预算管理制度,保证工作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四章工作标准第十九条卫生城市工作的标准是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确定的,包括环境清洁指标、垃圾处理标准、污水治理标准等。

医院创卫生城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创卫生城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卫生城创建工作,提高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及医院所有区域,包括办公场所、病房、走廊、卫生间、食堂等。

第三条医院创卫生城工作应遵循“全员参与、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创卫生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第五条各科室设立创卫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创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定期召开创卫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七条各科室应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确保无积尘、积污。

第八条办公室、值班室、各类工作间,职工需自行打扫、整理,保持区域整洁有序。

第九条门窗完好,损坏及时维修,纱窗齐全,窗明几亮。

室内无灰尘、污渍、水垢,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卫生死角。

第十条室内无蚊、蝇、鼠害,无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办公用品干净整齐,墙壁无乱挂物品,室内卫生无死角。

第十一条桌面保持整洁卫生,无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风扇、照明设备等无灰尘。

门窗玻璃明亮,无污点、浮尘。

第十二条室内美化要讲究整齐效果,庄重、高雅、整齐,不准乱贴乱挂(医院有统一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多人办公室、值班室,应有卫生值日表,区域划分明确,责任到人,张贴上墙。

第四章公共区域卫生管理第十四条科室以外区域清洁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所有工作区域的卫生由本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门诊部、收费室、药房等公共区域,由相关部门负责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公共卫生间、食堂等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十七条定期对医院创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创卫工作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创卫工作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创卫管理制度模板

创卫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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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创卫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创卫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卫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

2. 设立创卫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

三、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卫工作计划,审批重大事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创卫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管理、健康教育、监督检查等。

四、环境卫生管理
1. 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2. 加强垃圾管理,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五、健康教育与宣传
1.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 利用多种媒介进行创卫工作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

六、监督检查
1.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

2. 对违反创卫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七、激励与考核
1. 对在创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将创卫工作成效纳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创卫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上述内容,以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创建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

创建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

创建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1.引言卫生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社区卫生等方面具有良好表现和管理的城市。

为了有效推动卫生城市建设,并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本文就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管理流程和评估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2.组织结构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的组织结构应该具备科学合理、协调有序的特征,包括三个层次:(1)市级卫生城市组织:负责整体卫生城市建设规划、协调各部门间的合作、推动卫生城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2)区级卫生城市组织:负责协调所辖区域内的卫生城市建设工作,监督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

(3)社区级卫生城市组织:负责具体的社区卫生工作,组织居民参与,促进社区环境的改善和健康意识的提高。

3.职责分工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中,各级组织的职责应该明确分工,互相协调合作,共同推动卫生城市建设。

(1)市级卫生城市组织:负责卫生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区级和社区级卫生城市组织的工作;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卫生城市建设纳入城市长期发展规划。

(2)区级卫生城市组织:负责卫生城市建设的具体实施;监督各部门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卫生城市建设目标的达成;收集、整理和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为市级组织提供决策参考。

(3)社区级卫生城市组织:负责组织居民参与卫生城市建设;促进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垃圾分类、公共厕所的清洁和维护等;组织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

4.管理流程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中的管理流程是确保各级组织有效运转的关键。

(1)市级卫生城市组织:根据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督促区级、社区级组织按照计划和预算开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指导各级组织的工作。

(2)区级卫生城市组织:根据市级组织的要求,制定区域内卫生城市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督导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履行职责;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定期向市级组织报告工作进展。

创建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

创建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

创建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设置1.卫生城市组织设立总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卫生城市管理工作。

2.卫生城市组织下设各级分支机构,包括省级、市级和区县级卫生城市管理机构。

3.各级卫生城市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部门,分别负责卫生城市评估、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职责和权限1.卫生城市组织负责制定和修改卫生城市评估标准,并组织对各城市的评估工作。

2.卫生城市组织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卫生城市管理机构的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卫生城市组织负责向社会宣传卫生城市的概念和意义,提高公众对城市卫生重要性的认识。

4.卫生城市组织有权对评估不合格的城市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可对其予以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评估标准和程序1.卫生城市组织根据城市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包括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指标。

2.各级卫生城市管理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所辖城市进行定期评估。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同时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

3.评估报告由卫生城市组织统一汇总,并通知相关城市管理机构。

不合格的城市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经整改合格后可重新评估。

四、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1.卫生城市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城市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其整改。

2.各级卫生城市管理机构对评估不合格的城市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其整改措施的有效执行。

3.如城市在整改期限内未能达到评估要求,卫生城市组织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公开批评、限制资金支持等。

五、宣传教育和奖励措施1.卫生城市组织负责开展城市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卫生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2.卫生城市组织设立卫生城市奖励制度,对评估合格的城市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城市努力提升城市卫生水平。

六、资金保障1.卫生城市组织负责协调和筹集相关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各级卫生城市管理机构的工作开展。

创建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

创建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

组织管理目录1、创卫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2、创卫领导小组会议纪录3、创卫会议纪要4、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5、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会议纪录6、病霉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7、病霉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录8、西安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9、建筑工地创卫工作责任书(以木工班组为例)创卫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组长:×××副组长:×××组员:××××××××××××××××××职责分工如下:组长×××负责全面安排、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食堂、厕所卫生,除四害工作。

副组长×××负责检查督促创卫工地措施的落实及创卫宣传工作。

组员×××负责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垃圾台、洗车台建设工作。

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扫、洒水除尘等工作。

组员×××负责垃圾堆放、当日清运作。

创卫领导小组会议纪录项目名称:创卫会议纪要时间: 200×年×月×日地点:参加人员: 全体施工人员主持人: ×××记录: ×××内容:创卫是为大家创建一个美好、健康的居住环境,是一项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活动。

为了配合西安市政府的创卫及提高普及文明工地,提出创建卫生工地。

其中具体要求:1.卫生管理方面的组织、网络、责任、制度。

2.围档干净整洁。

3.出入口有洗车台。

4.无裸露黄土。

5.食堂有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卫生设施。

创建卫生城镇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考核检查与奖惩制度

创建卫生城镇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考核检查与奖惩制度

创建卫生城镇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考核检查与奖惩制度卫生城镇组织是一种基于社区管理的组织形式,旨在提升城镇卫生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为了确保卫生城镇组织的有效运行和达到预期目标,建立合理的领导、宣传发动、考核检查与奖惩制度是不可或缺的。

一、卫生城镇组织的领导机构卫生城镇组织的领导机构应由居民自治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共同组成。

自治组织代表居民利益,负责卫生城镇组织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政府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和协调资源。

领导机构需设立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相应职位,由选举产生,任期内享有一定权力和责任。

二、卫生城镇组织的宣传发动宣传发动是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积极参与卫生城镇组织工作的重要手段。

卫生城镇组织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如制作宣传册、悬挂标语、开展宣传活动等。

同时,可以成立宣传工作小组,负责宣传素材的策划、制作和发布,鼓励居民积极参与。

三、卫生城镇组织的考核检查考核检查是卫生城镇组织保障工作质量和推动改善的重要手段。

卫生城镇组织可以制定工作目标、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卫生设施的维护情况、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居民参与度等。

考核结果作为组织工作改进的参考依据,并通报给组织成员和居民。

四、卫生城镇组织的奖惩制度奖惩制度是激励和惩罚机制的体现,可以促使卫生城镇组织成员和居民更加积极参与组织工作。

奖励可以采取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奖励形式,如表彰优秀组织成员、发放奖金或奖品等。

对于不履行组织义务或违反规定的成员和居民,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或限制权益等形式进行惩罚,以维护组织权威和秩序。

五、总结卫生城镇组织的领导、宣传发动、考核检查和奖惩制度是提升卫生城镇组织效果的关键因素。

领导机构的成立和运行,可以确保组织工作的协调和决策的科学性;宣传发动可以提高居民的参与意愿和卫生意识;考核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奖惩制度可以激励积极参与,同时惩罚不履行义务者。

创卫办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创卫办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创卫办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升创卫办的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2 创卫办是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卫生环境创优整治工作的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1.3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创卫办全体员工,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二、组织机构2.1 创卫办设立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2 办公室主任由创卫办主任任命,具体人选由领导机构确定。

2.3 办公室主任负责编制创卫办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

三、工作职责3.1 创卫办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市卫生环境创优整治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3.2 创卫办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卫生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卫生习惯。

3.3 创卫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创卫工作顺利开展。

3.4 创卫办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创卫工作,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纠正并加以处罚。

3.5 创卫办负责收集和整理创卫工作的进展和成果,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工作流程4.1 创卫办工作按照年度计划进行,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4.2 创卫办根据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4.3 创卫办根据检查和评估结果,及时拟定整改措施,并追踪整改情况。

4.4 创卫办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违纪处分5.1 对于不按规定工作、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创卫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2 违纪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

5.3 违纪处分决定由创卫办领导机构作出,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六、附则6.1 对于本管理制度所未涉及的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6.2 本管理制度经创卫办领导机构审定后开始执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2021 Good Assistant创卫办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卫生创卫工作的管理,促进城市环境的整治和卫生水平的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创卫管理制度 办法

创卫管理制度 办法

创卫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依照《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卫工作,推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向着全面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

第四条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创卫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创卫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市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创卫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推动创卫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市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市直部门、各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负责协调和指导创卫工作。

第七条市政府应当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创卫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卫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区县、乡镇(街道)应当建立相应的创卫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卫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九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卫合力。

第十条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创卫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对工作成效进行及时总结和通报。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十一条创卫工作包括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治和提升、城市绿化的美化和维护、城市交通的管理和规范、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各区县、乡镇(街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创卫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创卫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实施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第十三条市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城市垃圾清运、市容市貌提升、卫生间改造等问题,打造清洁整洁的城市环境。

第十四条市政府应当加大城市绿化投入,推广绿色植被种植,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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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目录1、创卫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2、创卫领导小组会议纪录3、创卫会议纪要4、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5、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会议纪录6、病霉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7、病霉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录8、西安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9、建筑工地创卫工作责任书(以木工班组为例)创卫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组长:×××副组长:×××组员:××××××××××××××××××职责分工如下:组长×××负责全面安排、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食堂、厕所卫生,除四害工作。

副组长×××负责检查督促创卫工地措施的落实及创卫宣传工作。

组员×××负责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垃圾台、洗车台建设工作。

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扫、洒水除尘等工作。

组员×××负责垃圾堆放、当日清运作。

创卫领导小组会议纪录项目名称:创卫会议纪要时间: 200×年×月×日地点:参加人员: 全体施工人员主持人: ×××记录: ×××内容:创卫是为大家创建一个美好、健康的居住环境,是一项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活动。

为了配合西安市政府的创卫及提高普及文明工地,提出创建卫生工地。

其中具体要求:1.卫生管理方面的组织、网络、责任、制度。

2.围档干净整洁。

3.出入口有洗车台。

4.无裸露黄土。

5.食堂有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卫生设施。

6.要有环境保护监督栏。

7.健康教育、创卫教育、健康教育专栏。

8.道路硬化。

9.厕所有专人负责保洁,排水畅通,无臭味。

10.除四害。

11.设有生活垃圾收集箱。

12.食堂用清洁燃料,厕所废水经过化粪池后排放。

针对以上具体要求做好分工,各人搞好自己的工作。

各工长、管理人员下去以后组织各自班组人员进行创卫的教育及宣传,要达到人人知晓、人人行动。

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副组长:×××组员:××××××××××××××××××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会议纪录项目名称:病霉防治暨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为了加强我项目部的爱国卫生工作,把创卫工作落到实处,降低我项目部病霉及“四害”密度,使病霉及除“四害”工作进入一个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化的程序。

我项目部决定成立病霉防治暨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组长:×××副组长:×××组员:××××××××××××××××××二、职责(一)项目部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除四害工作;3、负责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人员技术培训;4、负责除四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5、负责灭鼠、杀灭病媒生物药品的管理。

(二)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落实国家、省、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内容要求达到的工作;2、具体负责开展四害相关工作,参与四害工作的检查,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工作;3、负责传染病疫区、疫点内除四害工作;4、负责"四害"密度监测工作;5、负责除四害工作宣传;(三)组长职责: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创卫工作,确保各项创卫工作全面达标。

(四)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进行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治理为主的科学防治措施,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要求,负责落实各项创卫工作,督促、指导各成员执行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及主管部门的相关检查,定期向公司上报创卫工作进展情况。

(五)成员职责在小组领导下,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组织人员、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必须对工地各个地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蚊蝇、蟑螂采用无污染的喷药剂,办公室、宿舍、仓库等,每天必须喷药两次,彻底消灭蚊蝇对人体的危害,每天对放置在鼠药的地方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消毒,在潮湿隐藏的角落定期抛洒白灰进行消毒。

病霉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录项目名称:西安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为了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扬尘治理工作,提高我市建筑工程管理水平,营造优美,整洁、和谐的城乡环境。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和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结合我市建筑工程实际,制定本责任书:一、建筑工地环境管理(一)现场围栏有规范的隔离栏,实施封闭施工;并按要求设有建筑工地“文化墙”。

(二)工地容貌1、施工现场干净,主要道路实施硬化;2、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证施工场地周边以及出入口无垃圾、无污水等,做到施工现场周边安全、整洁、畅通;3、工地出入口内侧路面全部水泥硬化,安装有用于冲洗车辆的高压冲洗设备和建有相应的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4、施工现场的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并有明确标识。

5、施工场区内无乱搭乱建。

(三)工地卫生管理1、宿舍管理:(1)按要求设有施工人员宿舍,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2)无通铺现象、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超过16人;(3)宿舍内干净整洁、各种生活物品摆放整齐;2、食堂管理(1)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不得小于30米。

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食堂各类设置健全、分类明确。

3、厕所管理厕所设置合理;均为水厕或移动式厕所,且保持清洁。

4、其它卫生管理(1)淋浴建筑符合标准,设施齐全;(2)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四)其它1、施工现场各种创卫及其它管理制度健全;2、安全教育和措施能够较好落实;3、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健全;4、无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二、建筑工地防治噪音、扬尘污染管理(一)噪音控制1、施工现场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2、无非法夜间施工和夜间施工扰民现象。

(二)扬尘污染管理1、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处理(如对车辆进行冲洗等),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2、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车辆装载不得超载冒尖,严禁撒漏。

3、工地现场的土方或易扬尘物料要进行覆盖。

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停止土方施工,严禁出现二次扬尘现象;4、建筑主体、装饰装修施工时应从建筑物底层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5、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6、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和有毒有气味的物质;(三)污水处理和垃圾管理1、按要求建有排水系统,做到排水通畅;2、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过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3、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分开堆放。

并实行密闭运输,不冒尖、无抛洒。

凡不按规定施工,对城市道路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将依法给予停工整顿,曝光,罚款,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资格,取消参加各级文明工地及各种先进称号评比资格,暂停企业招投标资格,外地企业限制进入西安市场,停止办理或吊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名﹑盖章)(签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监理单位西安市工程建设执法监察队(签名﹑盖章)(签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此责任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市工程建设执法监察队各存一份备案。

建筑工地创卫工作责任书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西安市创卫目标,按照“四化”发展理念,改变工地面貌,提高施工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46-2004)和西安市创建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与各班组签订本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1、班组主要负责人对本班组的创卫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包干区域的卫生,要注意清洁、保持,做到落手清。

2、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班组落手清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现场分类堆放,并标示指示牌,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二、木工班组:1、木工加工现场所配制的成品料要挂产品标识牌,标明使用部位,要整齐堆放,下脚料,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清理主要分二个阶段:中午下班,下午下班)。

施工机械要保持清洁,下班前用抹布擦净。

做好防雨工作,其它设施要自觉保护,现场卫生要有值班,值班责任人要挂牌明示。

2、木工材料堆放现场要整齐摆放,取料要有序,不可乱拉,乱伦过后随时摆放整齐。

3、木工支模现场的材料堆放要井然有序,不可堆放过高或斜乱堆放,保持现场施工通道畅通。

现场运输材料不可破坏安全防护措施。

钉子、铁丝不可到处乱放,要使用工具箱工具袋。

4、木工拆模现场,拆除模板要保持现场通道畅通,方木、竹胶板上的钉子必须及时拔掉,木模扣件、拉杆、螺丝以及方木、竹胶板必须按照指定地点整齐摆放,以备下次使用。

现场的拆除垃圾要及时清理运出。

三、奖罚1、未完成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检查中倒数第一名,项目部给以200元处罚。

2、完成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的,进行通报表扬,检查中第一名项目部给以200元奖励。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任班组(木工班组):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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