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文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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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眼中的“研发费用”与“加计扣除”

审计师眼中的“研发费用”与“加计扣除”

审计师眼中的“研发费用”与“加计扣除”众所周知,自两年前新税法实行后,各类原有的税收优待取消殆尽,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成为“国民标准”,于是,“研发费用150%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作为新税法中为数不多的普惠制税收优待政策,成为了大部分企业可以企望的“香悖悖”。

“研发费用”很讲究对企业的“研发费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口径是不一样的,财政部在指导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归集是遵循的财企(2007)194号文件,而税务总局在审核企业“研发费用”并执行“加计扣除”政策时,依据的是国税发[2022] 116号文的规定。

这就导致了许多企业的财会人员对“研发费用”的把握状况并不是非常清晰,尽管有了大范围的宣扬,但对两个文件中许多“似是而非”的细节,相当多的企业还是很模糊。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企业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依旧关注的缘由。

而且在企业中,“研发费用”的发生会牵涉到方方面面,每个小的环节都会对最终的政策享受状况产生影响。

比如日常的业务发票开具时,假如不理解文件精神,随便书写用途, 最终很有可能在纳税申报时被“踢”出来。

而且,这对企业财会人员的素养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我们在现实中就发觉,企业财会人员个人学识、力量、阅历和敬业精神不一样,企业对这一政策的把握和执行状况的差别也很大。

详细对“研发费用”来说,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政策需要必需进行对近三年内发生的费用进行审计,而在企业申报“加计扣除”政策时,当年发生的研发费用是不要求审计的。

实际上,可列入的“研发费用”远远大于实际能享受“加计扣除”的费用。

列支与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不划等号在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落实“加计扣除”政策时,“研发费用”不能全部纳入:材料费:“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财企[2007]194号文)VS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国税发[2022] 116号文)这一项目在审计中允许列支的范围比较大,但税务部门在做加计扣除审核时,强调直接相关,因此,这项列支在“加计扣除”时,一般只有生产型企业才能用得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汇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汇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研发投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情况,特进行以下汇报。

一、政策背景。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指国家对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一定比例予以加计扣除的政策。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明确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鼓励加大研发投入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政策效果。

自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以来,企业普遍加大了对研发的投入。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各行各业的企业纷纷增加了研发投入,加快了科技创新步伐。

同时,由于政策的落实,企业的税收负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轻,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活动。

政策的实施不仅提振了企业的研发热情,也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存在问题。

尽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企业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研发费用的计算和申报出现错误。

其次,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还不够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程度不高。

最后,政策的具体操作细则还需要不断完善,以便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便利。

四、建议和展望。

为了更好地发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促进作用,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政策的具体操作方法。

同时,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帮助企业规范研发费用的申报和计算。

此外,政府部门还可以加大对研发活动的资金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

展望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相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会为我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带来更加积极的影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以上是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的汇报,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努力,更好地发挥政策的促进作用,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取得更大的成就。

2019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19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需要关注的是,财税〔2015〕119号文件对研发费用会计核算提出了若干要求:1.遵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

2.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3.研发与生产分别核算: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97号公告为指导企业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做了细化规定,以帮助企业防范相关风险:1.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

2.企业可参照97号公告所附样式,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编制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3.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和97号公告要求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时,应参照97号公告所附样式编制。

企业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辅助账,但应涵盖97号公告所附样式内容。

也就是说辅助账样式可以在总局发布的辅助账框架内增加有关项目,但不得减少和合并有关项目。

研发费用的费用化或资本化处理方面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税收上资本化的时点应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7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1.研究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主要是指为获取相关知识而进行的活动。

考虑到研究阶段的探索性及其成果的不确定性,企业无法证明其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的存在,因此,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应当在发生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立项及备案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立项及备案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立项备查所需资料
一、立项所需资料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固定格式)
3、项目立项计划书(自行制定格式)
4、研究开发项目经费预算报告(自行制定格式)
5、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自行制定格式)
6、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固定格式)(在科委网站下)
7、鉴定申请表(固定格式)(在科委网站下)
8、研发项目效用情况说明(自行制定格式)
9、立项登记客户端电子文档(自行制定格式)
10、商请函(固定格式)
1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账管理承诺书(固定格式)
12、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自行制定格式)
二、税务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三项加计扣除)资料

(三项加计扣除)资料

三项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说明一、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一)政策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优惠条件1.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从事的符合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3.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的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4.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三)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国税发〔2008〕116号。

(四)附报资料1.企业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企业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按国税发〔2008〕116号文附件规定的格式,此项内容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附明细资料:当年发生的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相关研发费用支出原始凭证、会计凭证和专账复印件;形成无形资产的相关研发费用支出原始凭证、会计凭证和专账复印件);4.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力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报流程及材料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报流程及材料
--省级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在线办理。
网上填报:
注册登陆后可根据《河南省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加计扣除备案 管理-用户操作手册》中操作方法进行网上填报。
申报流程及材料 备案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 ●研发项目立项文件(计划书)
案表
●立项批复及计划书
●项目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 单
●政府立项项目的立项合 ●人员、设备、无形资产费用分配
工作建议
4、重视知识产权申请
● 从技术保护角度上考虑 ◆ 技术对抗需要(遭遇诉讼威胁); ◆ 为生产或实施进行技术引进; ◆ 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产品,专利保护上注意立体保护。 ● 从项目规范化管理角度上考虑 ◆ 核心技术重视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是项目被认定为R&D项目的重要依据);考虑发明及
实用新型同时申请; ◆ 专利申请时间安排(结合项目及技术研发进度); ◆ 注意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产品的关联性机制
◆ 明确技术研发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资产管理等部门的责任分工; ◆ 明确跨部门间统筹协调的工作内容。
3、规范研发费用建账
◆ 根据年度研发项目布局,设置好专账/辅助台账; ◆ 结合项目研发过程,收集整理好凭证及票据; ◆ 人员、材料、设备入账等特殊问题处理; ◆ 控制好费用比例。
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
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申报流程及材料
申报流程及材料
(二)、主要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 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完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模板

(完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模板
2、项目成功开发化学抛光液、中和液和环保型钝化液配方,并申请发明专利1项,混合抛光液,受理号201310162361.8。
3、项目成功开发表面化学抛光和钝化工艺技术,并申请发明专利1项,一种适用于气门的混合抛光方法,受理号,201310106485.4.
4、项目成功开发化学抛光生产线并在企业实现了产业化生产,项目通过内部测试,性能满足要求.
2013年6月6日~2013年8月21日完成膜系的设计;
2013年8月22日~2013年9月2日完成设备的改造;
2013年9月3日~2013年10月15日完成样品的调试;
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2月2日完成样品验收,开始进入正式生产供货阶段。
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1、本项目研发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一种适用于气门的混合抛光装置”,授权号 ZL201329068029.8,授权日期2013.10。06。
三、本项目核心技术及创新点:
核心技术:
1、采用适用于各种汽车发动机气门锻件材料,针对发动机气门产品研发表面处理化学抛光液、中和液和环保型钝化液的配方,保证化学处理过程不产生难以处理的有害气体,无强腐蚀性。
2、创新设计化学抛光、中和、钝化的生产线,实现装料-化学抛光-水洗-碱中和-滚筒抛光-水洗-钝化-卸料等处理程序的自动控制.
二、立项依据(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项目开发目的、意义;本项目对本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之处;项目的市场前景)
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对发动机的工作性能起着决定性作用,其表面特性及性能稳定性要求很高,其产品的质量与技术直接决定了汽车整车的技术水平。而传统抛丸工艺容易造成锻件表面形成微小裂纹,导致发动机零部件在运行过程形成疲劳脆断,造成发动机报废。研发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表面化学处理关键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取代传统抛丸工艺,能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能耗和污染.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知识1.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从事规定领域内的研究开发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允许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150%比例扣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高不得超过5年。

2.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2.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

2.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3.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在而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4. 享受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的条件:4.1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并能准确划分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4.2企业所得税为查账征收的企业。

5. 开发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行为。

6. 研究开发项目的研发方式:按承担者划分为自主、合作、委托、集团集中研发四种形式;按资金来源分为政府立项及企业立项两种。

7.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均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新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8.1研发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用。

8.2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工资薪金、津贴、补贴、奖金等费用。

8.3专门用于研发的有关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的折旧费用(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中的除外)。

8.4专门用于研发的有关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的租赁费用。

8.5专门用于研发的有关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摊销费。

研发费加计扣除工作底稿

研发费加计扣除工作底稿

2.研究开发人员: 姓名
研发内容
技术职称
参与时间
3.项目研发主要内容与范围:
4.项目委托 /合作方式 与 委 托 / 合作内容:
5.立项批准时间:
预计完成时间:
开始时间:
研发费用: 自筹(√ ) 拨 / 借款:( ) 项目
拨 / 借款方:
人员工资及附加
直接费用
折旧费用
其他
研究开发费用—项目情况审计工作底稿
被审计单位:
索引号: A-1-1
项目:
申报报表截止日/期间:
编制:
复核:
日期:
日期:
研究开发项目明细表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主要负责人:
项目研发性质:创新研究( √)/ 后续开发( )
项目研发方式:自主研发(√ ) 委托 /合作( ): 受托 /合作方:
研究开发项目权属:独自占有 ( √)与合作方共同拥有( ) ( )
总计
6.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批准部门与文号: 分年计划:
2021 年
作底稿
说明
号:
尚需费用金额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讲义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讲义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讲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从而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一项政策措施。

培训是研发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进行创新的关键环节之一。

因此,培训讲义的费用是可以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

一、培训对企业研发的重要性培训是提升员工技能和知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非常关键。

培训可以帮助员工了解并掌握最新的研发技术和方法,提高研发效率和质量。

同时,培训可以增强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

培训还可以促进企业内部的知识交流和技术合作,提升整个团队的研发能力。

因此,培训对企业的研发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二、培训讲义费用的合理性培训讲义是培训的重要教学资源,是培训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培训讲义可以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培训内容,掌握培训知识和技能。

培训讲义的制作和发放需要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实际上是为了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而产生的。

因此,培训讲义费用应当被视为培训的必要开支,并应被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

三、培训讲义费用的加计扣除按照税法规定,研发费用指的是企业为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培训讲义费用是企业为提高研发人员的研发能力而发生的支出,属于研发费用的一部分。

因此,培训讲义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加计扣除。

具体的加计扣除比例根据税法规定执行,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培训讲义的制作发票等。

四、培训讲义费用加计扣除的优势培训讲义费用的加计扣除对企业来说具有以下几个优势:一是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为企业节省一定的开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是可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

三是可以提高员工的研发能力和知识水平,增强企业内部的技术交流和合作,促进整个团队的研发工作。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模板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模板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模板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的推动,研发费用在企业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减轻企业负担,国家制定了相关政策,可以对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

本文档旨在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的模板,帮助企业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内容。

二、填写说明2.研发项目情况说明:列出企业进行研发的项目,并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开始和结束的日期、项目类别等相关信息。

3.研发费用明细:按照规定,研发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指直接用于研发项目的费用,如人员工资、实验材料、设备购置等;间接费用指与研发项目有关但难以直接核算的费用,如办公用房租金、水电费等。

在表格中按照不同的费用类别填写具体的金额,并做好相关的费用核算、合理分摊。

4.技术合同情况:若企业与外部机构或个人签订了技术合同,应在此列明合同的名称、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等相关信息。

5.其他相关信息:如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是否经过审计等。

6.申报人签字确认:申报人在此签字确认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

三、注意事项1.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填写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有可能影响申报结果。

2.保留相关凭证: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应合理保存相关的凭证和文件,以备申报时的审核和核对。

3.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填写:填写时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填写,确保内容的准确性。

4.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企业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便正确填写申报内容。

5.及时更新:如果有任何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的信息发生变化,企业应及时更新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总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通过合理高效地填写相关的申报信息,可以为企业减轻负担,促进企业的创新活动和科技进步。

企业在填写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填写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希望本文档能对企业正确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南附件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南附件5

附件5: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
使用说明
一、本报告书适用于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

二、一个纳税人同时备案多个优惠事项的,应按事项逐项填写。

三、“优惠事项及优惠(预计)金额”栏的填写:
优惠事项按《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操作指南》中所列具体优惠事项填列。

优惠事项为“免税收入”类的,填写免税收入的金额。

优惠事项为“加计扣除”类的,填写加计扣除的金额。

如,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为100万元,按规定可享受加计扣除额50万元,本栏填写50万元。

优惠事项为“减计收入”类的,填写减计部分的金额。

优惠事项为“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类的,填写实际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

优惠事项为“减免税”类优惠的,填写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

优惠事项为“抵免应纳税额”类的,填写可实际抵免的应纳税额。

优惠事项为“减免所得额”类的,填写实际减、免的所得额。

四、备案类别:事先备案、事后报送相关资料。

五、享受优惠所属期:无期限的填写长期,要与优惠事项类型配合填写。

六、资料按《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操作指南》中规定的备案资料填写。

七、纳税人要按规定提出享受税收优惠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八、国税机关要依法作出“准予备案登记”或“不予备案登记”意见。

九、本报告书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分别填列,一式三份,一份经主管国税机关盖章后由纳税人留存;一份受理部门或机关留存;一份报送税政部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课件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课件
政策目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国家核心 竞争力。
政策实施时间: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 除政策。
政策内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 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 按照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 用于所有企业,包括高新 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 业等。
申报材料:准备 齐全,包括研发 费用明细、研发 项目计划等
申报方式:按照 规定方式提交申 报材料,如网上 申报、邮寄等
审核结果:关注 审核结果,及时 处理反馈问题, 确保申报成功。
案例背景
✓ 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 业,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 销售。
✓ 公司在2019年投入了大量 研发费用,用于开发新产品 和新技术。
加计扣除比例一般为75%, 即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 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75%在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 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提高创新能力。
适用范围
企业类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
0 1 企业等
研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生物
02
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

申报流程
01
准备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研发项目 02
填写申报表:按照要求填写《研发费
立项报告、研发费用支出明细等
用加计扣除申报表》
03
提交申报: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提交 04
审核通过: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
至税务部门
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注意 申报截止日期, 提前准备材料
04 案例分析:企业如何合理利 用加计扣除政策,降低税收 负担,提高研发投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自查材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自查材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自查材料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概念及相关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到当期的成本中,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该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我国自2008年起开始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框架。

根据最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到当期成本中,并在纳税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二、符合条件企业范围及申请要求符合条件企业范围:1.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2.从事高新技术领域或其他技术领域内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科学研究、试验和开发活动;3.研发费用实际发生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4.已经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应当在汇算清缴申报时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申请要求:1.提交研发费用明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票、合同、收据等;2.研发费用明细表应当包括项目名称、支出时间、支出金额等信息;3.研发活动应当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并且具有科学性和技术含量;4.研发费用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虚构或重复计算。

三、自查材料及注意事项1.研发费用明细表:该表格是企业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必备材料之一,应当详细列出各项研发支出的项目名称、支出时间、支出金额等信息。

在填写该表格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项目名称应当具体明确,不得笼统或模糊;(2)支出时间应当与实际支付时间相符,不得虚构或误导;(3)支出金额应当真实可靠,不得虚高或虚低。

2.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在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当提交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各种证明材料,如发票、合同、收据等。

在提交这些材料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可靠,并且能够清晰反映出研发活动的具体情况;(2)证明材料应当与研发费用明细表相符,不得存在重复或遗漏的情况;(3)证明材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得存在违规行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文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研发活动发生的以下支出可以享受加计扣除:1、人员的费用,包括参加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保和公积金,也包括外聘人员的劳务费。

其中,即参加研发活动、也参与日常生产经营的员工的相关费用,要按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研发支出;分配方法可以参考工时法;2、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等直接投入的费用,包括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无形资产的摊销费。

其中,即用于研发活动、也用于日常经营的设备、仪器相关的费用可按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的部分计入研发支出;4、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5、其他费用如直接用于研发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这部分费用不能超过总计加计扣除费用的10%。

要计的总体加计扣除费用是包含这部分的哦。

6、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容易忽略的10点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2018-05-07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用活了可以为企业节省一笔税收!……而且据说即便研发失败了研发费用依然可以加计扣除!今天小编为你揭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容易忽略的10点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只是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吗?之前普及了一波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但并不等于说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完整word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套政策整理),推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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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概念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摊销。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和适用范围演变(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初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比例为5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第一款第二条: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逐年增长,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具体抵扣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比例为50%《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第一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中,关于盈利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比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额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含10%),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

(三)适用范围扩大到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比例为50%,且可结转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第一款: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以下统称企业),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审实用模板1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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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2021 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鉴证报告虿报告文号:蝿备案号:肄薁深圳市 ABC科技:我们接受委托 [ 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对贵公螁司2021 年度申请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研究开发工程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审查鉴证。

贵公司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与研究开发费用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方法 ( 试行 ) >的通知?〔国税发 [2021]116 号〕、以及其他税收法规的规定对所鉴证的 2021 年度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工程及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根底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衿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那么,依据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按照税收相关鉴证业务准那么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蒅一、公司及其研究开发工程的根本情况芃〔一〕公司根本情况蒀1,成立日期: 2002 年 5 月 31 日。

罿2,注册地址:袆3,法定代表人:蚁4,注册资本: 4249 万元艿5,实收资本: 4249 万元聿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羃7,纳税识别号莃8,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软、硬件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质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工程〕;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 2003-0805 号经营〕。

肈9,其他:公司 2021 年末在职员工 72 人。

其中研究生学历 2 人,本科学历 50 人,大专学历 12 人,大专以上学历占员工总数目 85%。

2021 年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号GR202144200100〕。

肈〔二〕会计政策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那么?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针对研发费用设立独立的财务账簿,研发费用单独核算.袁肁〔三〕研究开发工程根本情况膈贵公司 2021 年度共有六个研究开发工程 ( 详见立项报告 ). 全部为自主开发工程 , 具体如下 :螅工程一 :HA3516-ABC电磁炉感应控制系统软件薃工程二 :HC2021-ABC内置电源管理多制式 CallerID处理应用软件袀工程三 :HA3528S芈工程四 : 电容触摸应用终端软件芆工程五 :笔记本电容触摸应用终端软件肁工程六 : 多指电容触摸应用终端软件虿二、研究开发费用的审核情况莈〔一〕与研究开发费用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莃贵公司已就研究开发活动建立起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报说明.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报说明.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报说明目录一、相关名词释义 (1)1、加计扣除 (1)2、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1)3、研究开发活动 (2)二、加计扣除好处 (3)1、税收优惠 (3)2、高企砝码 (4)三、申请必要条件 (4)1、企业条件 (4)2、项目条件 (6)3、费用条件 (6)四、归集方法 (7)1、人员人工费用 (7)2、研发活动直接投入的费用 (8)3、折旧费用不长期待摊费用 (9)4、设计费用 (9)5、装备调试费 (9)6、无形资产摊销费 (9)五、不得享受加计扣除的情形 (10)六、申报程序 (12)七、材料说明 (15)八、相关政策 (18)一、相关名词释义1、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是指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对已经登记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备案后享受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相关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材料

加计扣除材料

加计扣除材料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依据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增加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加计扣除的实施,有利于鼓励企业增加科研开发投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

下面将从加计扣除的相关材料和申报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加计扣除的相关材料。

1. 科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研究目的、技术方案、预期成果等内容。

2. 项目预算,详细列明项目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员费用、设备购置费、材料费、测试费用、外协费用等。

3. 研究人员名单,列明项目参与人员的姓名、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4. 项目立项文件,包括项目的立项通知书、批复文件等。

5. 技术开发报告,详细记录项目的研究过程、技术创新点、实验数据等内容。

6. 发明专利申请材料,如果项目产生了发明专利,需要提供相关的专利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是申请加计扣除时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企业在准备这些材料时,需要做到详细、真实、完整,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二、加计扣除的申报流程。

1. 材料准备,企业在申报加计扣除前,需要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申报材料提交,企业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提交至税务部门进行审查。

3. 审查确认,税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批复结果,税务部门根据审查情况,对企业的加计扣除申报进行批复,确认是否符合加计扣除政策。

5. 税收优惠享受,经批复确认后,企业可以按照加计扣除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是企业申报加计扣除的基本流程,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配合税务部门进行审查确认工作,以确保申报顺利进行。

三、加计扣除的注意事项。

1. 真实性和完整性,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时,需要做到真实、详细、完整,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

2. 审查配合,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需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进行审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 政策规定,企业需要了解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规定,确保申报符合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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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是什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第一条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 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
(1)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需要是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2)是需要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研发活动。

2、以下三类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一是非居民企业。

二是核定征收企业。

三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可享受加计扣除。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根据该定义,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具有创新性,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具有推动作用;二是具有价值性,企业通过研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三是符合目录,即国税发〔2008〕116 号文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必须符《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

三、不适用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哪些?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五、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有哪些?
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一)允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怎么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五月又发布了财税〔2017〕3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七、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申报及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为保证优惠政策正确执行,公告明确,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 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号)第六条规定,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据此,涉及委托、合作研究开发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该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若企业的研发项目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也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以上资源由华财会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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