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实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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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科竞赛规章制度内容

高校学科竞赛规章制度内容

高校学科竞赛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学生学术能力的提升,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我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规范学科竞赛的开展。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科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学科竞赛按照“尊重、公平、公开、激励”原则开展。

第四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单位应当尊重参赛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学习特点,保障参赛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科竞赛的组织第五条学科竞赛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兴趣,确定竞赛项目和竞赛内容。

第六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单位应当明确竞赛的目的、规模、形式、内容和评选办法,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上。

第七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单位应当招募有丰富经验的老师或专家担任评委,并保证评选过程公平公正。

第八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单位应当加强对参赛学生的指导,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支持。

第九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竞赛活动安全、公正、规范进行。

第十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单位应当对参赛学生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竞赛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参赛学生的资格和要求第十一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学习素养,遵守竞赛规则,遵循学术道德。

第十二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具备专项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

第十三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全面了解竞赛项目和内容,并遵守组织单位的规定。

第十四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积极参加培训和训练。

第十五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自觉保护竞赛活动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六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遵守比赛规则,不得作弊、舞弊或有违规行为。

第四章竞赛成绩的评选第十七条学科竞赛的成绩评选应当根据参赛学生的实际表现,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正、客观、公开进行。

第十八条学科竞赛的成绩评选应当重在发现和培养参赛学生的优势和潜力,注重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第十九条学科竞赛的成绩评选应当遵循科学、公正的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和专权。

大学学科与科技竞赛(含体育、教学)管理办法

大学学科与科技竞赛(含体育、教学)管理办法

大学学科与科技竞赛(含体育、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激励全院师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科与科技竞赛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落实“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能、以赛促改”的培养目标,提高大学生应用创新和实践动手能力,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学科竞赛(含体育、艺术类)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分为A、B、C、D四大类别:A类竞赛:**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表”中的A类赛事。

B类竞赛:**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表”中的B类赛事。

C类竞赛:其他经学校批准参加的校外大学生学科竞赛。

D类竞赛:以学校名义行文公布的校内大学生学科竞赛,A、B、C类竞赛的校内选拔赛。

第二章大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第三条学院成立大学生学科与科技竞赛领导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和财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系部主任为成员,负责学科与科技竞赛的宏观指导和重大决策。

第四条学科与科技竞赛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竞赛承办单位协调、竞赛方案审核及竞赛奖励认定等工作。

第五条学科与科技竞赛实行“一赛一报”制,涉及跨学科专业、有多个系部学生参与的竞赛,竞赛由承办系部申报,竞赛中应组织跨系部的专家评委团队进行评审,确保公平公正。

第六条竞赛承办系部在竞赛前完成“学科与科技竞赛申请流程”,填写《**大学**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报书》,上传竞赛方案、竞赛通知,由系部主任、教务处、分管院领导审批。

原则上A、B类竞赛应举办院内选拔赛。

第七条学院每年设立学科与科技竞赛专项经费,经费项目包括材料费、宣传费、报名费、差旅费、证书制作费等,经费报销按照学院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八条学院欢迎企事业单位为竞赛提供赞助,提供赞助的企事业单位经学院同意可获冠名权,赞助费用由竞赛承办系部根据学院相关制度用于竞赛活动。

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XX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学科竞赛活动,是高校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与实践教学改革、营造创新创业教育良好氛围、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促进竞赛活动的“规模化、系列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引导和激励全校师生积极参与高水平学科竞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竞赛组织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校学术委员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共3名组成。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进行经费预算决算,审核认定竞赛类别,制定并定期更新《xx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裁决其他重要事项;同时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下设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

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相关竞赛事项、协调安排竞赛有关事宜、发布竞赛信息,核准竞赛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落实对参赛师生的表彰与奖励、协助管理竞赛成果。

第四条根据竞赛具体情况,学院(部门)可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和指导专家组。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由竞赛管理责任学院(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竞赛计划,筹措竞赛经费,组织开展报名、选拔、培训、参赛等具体工作。

指导专家组由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教授或实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各类竞赛的层次、组织质量、比赛成效、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为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提供建议,对参赛学生进行指导、培训等。

第三章竞赛类别第五条根据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举办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学校对学科竞赛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具体分为:A类(含1级、2级)、B类(含1级、2级)和C类(含1级、2级)。

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制度

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制度

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制度作为大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已经成为许多学生追求自身发展的途径。

然而,学科竞赛的管理制度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选拔机制、组织方式、奖励政策、考试内容和其对学生发展的影响。

一、选拔机制大学学科竞赛的选拔机制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参与程度和水平提升。

首先,学校应该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机制,以确保每个有潜力的学生都有机会参与竞赛。

其次,选拔机制应该既注重学生的学术能力,也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合作能力。

最后,选拔机制需要适当考虑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以便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潜力。

二、组织方式学科竞赛的组织方式对于参赛学生的体验和参与度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高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学科竞赛的顺利进行。

此外,学校还可以借助校外资源,如行业权威讲师、企业导师等,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学生参赛的竞争力和水平。

三、奖励政策奖励政策是激励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该制定合理、公正的奖励政策,既注重对成绩优秀者的奖励,也注重对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的认可。

此外,学校还应该在奖励政策中注重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自我发展。

四、考试内容学科竞赛的考试内容应该与学生的学习内容相结合,既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也注重对学生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察。

同时,考试内容应该与实际应用结合,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五、对学生发展的影响参与大学学科竞赛对学生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首先,学科竞赛可以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和专业技能,为他们未来的学习和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学科竞赛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异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

最后,学科竞赛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拓宽视野的平台,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学生交流,提高个人竞争力。

综上所述,大学学科竞赛的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参与程度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选拔机制、组织方式、奖励政策以及考试内容等方面的合理安排,将更好地推动学科竞赛的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工作精神,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宗旨学科竞赛宗旨是为了丰富校园学术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

二、竞赛类别与范围国际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目前主要有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等。

国家级竞赛: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认定的全国性竞赛。

目前主要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CCTV杯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等。

省级竞赛: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组织的各类竞赛。

目前有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程序设计、机械设计、结构设计、多媒体作品设计、财会信息化、电子商务、英语演讲、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等十大竞赛。

校级学科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由各级学术团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不包括技能考级类竞赛)。

三、竞赛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及各学院教学院长为成员的学科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一批学科竞赛基地。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竞赛基地的认定采取所在学院申报,竞赛组委会审核批准的方式。

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由组委会领导,办公室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校级学科竞赛,由竞赛涉及的学院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

四、组织程序1.宣传发动:宣传竞赛知识,安排竞赛讲座,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2.公开选拔:通过校级竞赛,公开选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3.强化培训:选派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强化培训;4.组队参赛:根据参赛选手的优势特长合理组队,由组委会成员担任领队,竞赛基地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5.总结表彰:比赛结束进行总结交流,表彰获奖团队、个人及其指导教师,评选年度优秀组织奖。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为在各类竞赛中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活跃校园文化,倡导学习、合作、竞争、向上的校园氛围,学校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

为使全校师生参加各类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有效达到参与竞赛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级别第一条竞赛级别学科竞赛的级别由学校教务处认定,认可范围包括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分发起,且代表东北电力大学参赛,不包括其它民间团体、企业、学会协会组织的竞赛项目,新增学生科技竞赛的界定必须要由学校认定。

1、国家级学科竞赛:指由教育部等国家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全国性团体组织并由学校认定的全国性学生竞赛;2、省级学科竞赛:指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全省性或国家各地区(如东北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并由学校认定的全省性学生竞赛;3、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进行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生竞赛;二、竞赛管理第二条学科竞赛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管理,各院(系)负责相关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三、竞赛职责第三条教务处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2、确定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竞赛的组织实施单位;3、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进行沟通联系;4、做好各项竞赛的组织、宣传和协调工作,解决承办学院围绕竞赛活动所需的场地、设备、资金以及人员配备等自身无法解决等问题;5、组织竞赛申报项目评审;6、负责审核竞赛预算,划拨竞赛期间全部或部分消耗性器材、交通、宣传、指导教师补贴以及相关会议等竞赛所需经费;7、负责认定竞赛项目级别及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等级。

8、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 1 -第四条院(系)职责1、执行学校学生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制订本院(系)所承办或主办的学生竞赛管理细则和相关政策,将所承办的学生竞赛作为本院(系)教学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及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及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及经费管理办法为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有效实施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学科竞赛,促进学校学科竞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竞赛的宗旨学科竞赛指与学科教学关系紧密的各类有组织的课外大学生竞赛活动。

其宗旨是为了丰富校园学术氛围,多方面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参赛水平,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学科竞赛的等级学科竞赛按等级分为院(部)级、校级、省级、级及以上学科竞赛。

1.院(部)级学科竞赛:指由学校各院(部)组织的在院(部)内部进行的学科竞赛;2.校级学科竞赛:指由学校组织的跨院(部)的基础性学科竞赛;3.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4.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指有关部门或性学术团体组织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性或跨国间的学科竞赛。

三、学科竞赛的组织1.校级学科竞赛、省级学科竞赛学校选拔赛、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学校选拔赛由学校统组织,委托相关院(部)承办。

2.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院(部)内部进行的学科竞赛由相关院(部)负责组织与承办。

3.学校鼓励各院(部)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设立1-2项常设性院(部)级学科竞赛,报教务处备案后,可参照校级学科竞赛标准予以奖励。

四、学科竞赛的工作程序1.校级学科竞赛工作程序为:(1)教务处印发关于开展学科竞赛的通知;(2)由承办院(部)和教务处组织相关学科专业学生参赛;(3)根据竞赛规则按合理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4)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证书。

2.省级学科竞赛和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学校选拔赛,按竞赛要求,由教务处与承办院(部)商定后,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3.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一般应在相应的校级学科竞赛获奖者中产生。

五、学科竞赛经费的资助与管理1.各院(部)于上一年12月初制定好下一年度学科竞赛计划,该计划包括院(部)承办的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计划与院(部)级学科竞赛计划,报教务处审核。

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造就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引导在校大学生踊跃参加各类学科竞赛,鼓励教师积极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并进一步规范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竞赛范围及分类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或行业学会及其他学术团体举办,由在校大学生参加的与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课外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竞赛按照举办主体、赛事规模及影响力大小而划分,分为超级竞赛、一级竞赛、二级竞赛。

学校将在省教育厅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竞赛目录和认定级别。

超级竞赛:指由多个国家部委联合组织的具有超强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级竞赛。

一级竞赛:指由国家部委、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国际性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影响力较大的学科竞赛。

二级竞赛:指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或行业学会及其他学术团体组织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包括一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省(区)级选拔赛、省教育厅重点支持赛事及其他有关赛事。

第二章竞赛组织与参赛第二条学科竞赛的参赛学生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学生自愿组队参加竞赛,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组队。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竞赛的宣传、组织及相关协调工作,落实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工作。

承办院系应指定教学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学科竞赛总体工作,并成立竞赛指导专家组,为竞赛提供必要的设备、仪器和场地。

参赛学生所在院系应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学生赛前辅导集训、竞赛现场指导与生活后勤保障等。

第三章竞赛经费第四条学校将加大学科竞赛经费的投入,以确保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鼓励各承办单位多渠道筹措经费,欢迎企业或事业单位为竞赛提供一定额度的赞助经费。

经竞赛主办单位同意,提供赞助的企业或单位可获得竞赛冠名权。

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科竞赛活动对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具有重要作用。

为做好学科竞赛组织和管理工作,发挥院系参与学科竞赛的主体作用,保证资金合理使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科竞赛是以学科专业知识为基础,理论联系实际,以竞赛的方式,激发学生探究兴趣,达到以赛促学、强化学习、提升实践和创新能力目标的活动。

第二条学科竞赛按学术水平高低和影响力可分为顶级竞赛、高水平竞赛、普通竞赛;按规模层次可分为国际级、级、省部级、校级等。

级竞赛一般是指由教育部、团等特定部委组织的范围的高水平竞赛。

第三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赛事规模大、学术水平高、组织规范、奖项评比严格、在国内外享有声誉,能够提升参赛学生学术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学科竞赛(即高水平竞赛,其中重大综合类竞赛为顶级竞赛),并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

学校不鼓励学生参加对提高学术水平帮助不大的竞赛。

第二章牵头院系和指导教师第四条学科竞赛的参赛工作由学科所在院系(牵头院系)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牵头院系要为每项竞赛竞赛负责人,安排竞赛指导教师,配备辅助人员,提供竞赛培训场地、仪器设备及其它必要条件,要在全校范围内组织相关学科的学生报名参加,努力提高参赛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五条牵头院系要做好学科竞赛学术水平的论证工作。

原则上,参赛总的获奖比例超过30%的,不应纳入高水平竞赛。

第六条有学生参赛的院系(参赛院系)要支持配合牵头院系的工作,积极动员本院系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并为学生参赛团队和个人安排指导教师。

参赛院系指导教师要和牵头院系竞赛负责人及业务指导教师做好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参赛学生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参赛水平。

第七条学校鼓励院系联合做好参赛牵头组织工作,鼓励教师联合指导参赛学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学科专业联合组成参赛团队。

第三章竞赛负责人第八条竞赛负责人要做好年度竞赛的参赛组织工作;要及时了解竞赛章程、规范、流程、日程安排、报名要求等,要认真制定参赛方案;要组织相关指导教师认真研究竞赛内容,落实参赛方案,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要做好赛事宣传动员,提前选拔参赛学生,做好各环节的指导、管理和服务。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了推动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激励大学生主动拓展知识面,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大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全校学生和教师参加学科竞赛。

为调动师生参赛积极性,提高竞赛水平,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项目的组织与管理1.学校奖励委员会是大学生学科竞赛的决策与领导机构,负责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审定、奖励审批及重大事项决策。

2.教务处负责制定和修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接收各单位每年参加学科竞赛项目的申请并交学校奖励委员会审定,编制每年的学科竞赛专项经费预算,以及根据预算对各承办单位申报的参赛活动预算经费进行审批。

审批后的经费预算,将作为学科竞赛活动相关费用的报销依据。

3.设备处协助落实竞赛所需实验条件。

4.学科竞赛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

承办单位在接到参赛通知后,应及时研究并提出参赛方案,做好经费预算,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宣传、管理和参赛工作,并为参赛学生提供参赛所需的必要条件和进行赛前训练。

需要教师指导的学科竞赛,应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

5.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

有关教学单位要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以保证学科竞赛取得好成绩。

6.每次参赛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有关的管理与存档工作并将书面总结上报教务处,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并注意发挥参赛人员的带动作用和参赛项目的辐射作用。

二、竞赛项目类别1.重点支持学科竞赛项目:指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部、团中央等政府部门主办的或全国性学会、团体等机构举办的范围广、规模大、在国内享有高声誉、举办历史悠久的学科竞赛项目。

2.一般学科竞赛项目:指全国性学会和专业学会、社会团体举办的有较大范围和较大影响的学科竞赛。

三、竞赛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学校对所有学科竞赛均实行项目管理制。

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合作精神,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营造良好校园创新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科竞赛是指与学科教育教学关系紧密的各类有组织的大学生竞赛活动和课外科技活动。

第二章竞赛类别第三条根据竞赛的主办部门、竞赛声誉度、参赛高校情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将学科竞赛分为四类。

A类竞赛:1.由教育部、财政部、团中央等发文重点支持的竞赛;.《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统计范围中的学科竞赛;.由学校认定的有影响的其他竞赛。

B类竞赛:1.未列入A类竞赛的全国性学科竞赛;.跨省区举办的区域性学科竞赛;.全国性学科竞赛的分区赛;.由省教育厅组织或发起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由学校认定的其他竞赛。

C类竞赛:1.为参加以上各项学科竞赛而进行的全校范围内的选拔赛;.市级学科竞赛;.全校性学科竞赛;.由学校认定的其他竞赛。

D类竞赛:由系部主办、报学校备案,面向在校学生开展的学科竞赛。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联系学科竞赛组委会;根据竞赛的内容确定竞赛承办系部;筹措和管理竞赛经费;协调竞赛所需的各类资源;对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等。

第五条各系部成立学科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参赛方案;组织校内、系内选拔赛选拔参赛学生;配备竞赛指导教师;组织学生竞赛前的辅导和培训;协调系部内相关设备、场地和材料等资源;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做好参赛后勤保障工作;对学科竞赛的成绩及有关材料进行归档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师指导竞赛工作量报送等。

第六条学科竞赛采取学校组织、系部承办的方式管理。

每年度系部提出拟承办竞赛申请,学校审核确定。

各系部要结合教学与科研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第七条学校实行学科竞赛审批制度,未经学校批准而自行参加的学科竞赛项目,学校不予认定工作量,不发放奖励酬金。

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科竞赛是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对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五个一工程”深入开展,提高大学生的自我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规范我校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保障各项竞赛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分类根据竞赛的主办单位、竞赛影响力等因素,将学科竞赛分为以下五个类别:1.国A类学科竞赛:指由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等国家党政部门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以及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性团体举办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2.省A类学科竞赛:指由省教育厅等党政部门主办的全省范围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3.国B类学科竞赛:指教育部委托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家一级学会、行业协会、团体组织主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

4.省B类学科竞赛:指由省教育厅等委托各学科省级学会、- 1 -行业协会、团体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社会力量级学科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如华东地区等)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5.C类学科竞赛:指由市级党政部门以及市级学会、行业协会、团体举办的全市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省内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以及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

二、竞赛组织与管理1.学校成立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徐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科竞赛工作负责人。

2. 学校对学科竞赛实行项目制管理。

学科竞赛项目经学院(部门)申报,学校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确定相应竞赛等级后,归口承办单位统一组织管理。

鼓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学科优势主抓一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学科竞赛。

学校每年12月份受理下一年度学科竞赛项目申报。

三、竞赛资助(一)资助标准学校设立学科竞赛专项经费,由教务处统筹管理。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科竞赛是指与学科教学关系紧密的各类课外大学生竞赛活动。

为规范对学校各科学科竞赛与省级学科竞赛参赛的管理,推进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一、校级学科竞赛管理(一)竞赛项目与组织承办系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项目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广告艺术设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玩具设计竞赛及学校批准举办的其他学科竞赛项目。

数学建模竞赛由初等教育系组织承办,电子设计竞赛和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由电子信息工程系承办,广告艺术设计竞赛和玩具设计竞赛由艺术设计系承办,英语演讲比赛由外语系承办;其他学科竞赛项目由对应的相关系部承办。

(二)参赛对象与比赛时间每个项目均与省级比赛时间对应提前3个月左右进行;全校相关专业的二年级(五年制的四年级)学生必须以班为单位组队参加,其他专业和年级学生也可组队参加。

(三)竞赛组织与管理学科竞赛以立项方式组织管理。

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的统筹与协调;各承办系部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学科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

1.教务处职责(1)拟定竞赛活动年度计划;(2)商承办系部拟定竞赛活动方案,发布竞赛通知;(3)组织报名;(4)审核与报批经费预算;(5)协调落实竞赛活动所需场地、实验设施等;(6)对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归档等;(7)管理与竞赛相关的选修课程。

2.承办系部职责(1)承担竞赛活动的全部组织工作;(2)对学科竞赛的成绩及有关材料进行归档,并报教务处备案;(3)遴选教师开设与竞赛相关的选修课程,并组织对课程的长期建设。

3. 竞赛实施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包括以下内容:(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广泛参与;(2)组织学生报名,成立参赛队;(3)准备竞赛必需的场地、仪器、设备,特别要为制作实物模型的参赛队提供必要的制作设备、材料和场地;(4)组织命题、监考、阅卷、评奖;(5)做好竞赛总结、宣传报道等工作。

(四)经费管理1. 竞赛经费包括比赛期间的运行费用与奖励两部分(比赛前若发生非课时活动,其费用由系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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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为保证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促进竞赛成绩和管理水平提高,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宗旨
学科竞赛活动旨在营造校园科技文化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意思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人才。

二、竞赛分类
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指教育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社会团体或行业协会,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结合学科和专业开展的群众性科技竞赛活动。

大学生学科竞赛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学科竞赛;其中,由政府及其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影响较大的竞赛项目为A类赛事,由教指委或各级各类协会主办的竞赛项目为B类赛事。

各级别竞赛具体界定如下:
(一)国际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二)国家级学科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以及为国际级学科竞赛决赛而举行的区域选拔赛。

(三)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四)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市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的学科竞赛参照校级执行。

我校目前参加的学科竞赛详见《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参考目录》(附件2),新增项目由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校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大学生学科竞
赛政策制定、项目立项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活动的统筹管理与组织协调。

(二)各单位工作职责
1.教务处
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的统筹管理与组织协调,其职责主要包括:(1)根据学科竞赛类别,确定竞赛的负责单位;
(2)负责协调联系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
(3)协助二级学院组织校级竞赛的实施方案、竞赛规程、竞赛命题、比赛结果公布等;
(4)协助二级学院组织省级及以上竞赛项目的学生选拔、集训及组队参赛;
(5)组织承办省级及以上竞赛活动;
(6)核实指导教师的辅导、培训工作量,核销竞赛所需经费;
(7)审核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

2.二级学院负责学科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

须在接到竞赛通知后向教务处提交具体的竞赛实施方案,明确竞赛目标、培训安排及经费预算(包括培训费、耗材费、差旅费、参赛报名费等),详见《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模板(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

其职责主要包括:(1)组织开展校级竞赛,包括拟定竞赛通知、制定竞赛规程、竞赛命题及评审等,以及提供竞赛必需的场地、材料、仪器、设备等;
(2)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包括制定竞赛目标和培训方案、选定竞赛指导教师(教练)、选拔和培训参赛选手、带队参加比赛等;
(3)做好竞赛活动的总结及奖励申报;
(4)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保证学科竞赛取得好成绩;
(5)具体承办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
3.研究生处具体负责研究生学科竞赛的组织实施。

(三)学科竞赛的参赛对象为符合各级各类竞赛要求的全日制大学生(以具体竞赛通知为准),鼓励学生跨教学单位组队参赛。

(四)参赛作品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学校同意均无权处理(二级学院须与参赛学生签订协议)。

如有违反,学校有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竞赛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承办单位应向教务处提交学科竞赛活动总结。

总结材料应包括竞赛总结、技术总结、培训考勤、部门意见及佐证材料等方面内容,详见《学科竞赛项目总结报告》模板(教务
处网站下载专区)。

凡未按要求提交科技竞赛项目总结报告的竞赛项目,其竞赛奖励等将不予兑现。

(六)学科竞赛工作经费使用按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鼓励多渠道(如企业赞助)筹措竞赛经费。

四、奖励办法
根据学科竞赛成绩,学校将以多种形式分别对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对学生的奖励
1.获奖学生除获得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奖金和证书外,学校给予相应的奖金和奖励学分(详见《课外学分管理条例》)。

表:学科竞赛参赛学生奖金标准(元)
2.对获得国家或省级竞赛项目的获奖者(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本科学分绩点达到毕业要求,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分数达到录取资格线后,报考我校研究生时可予以优先录取。

(二)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1.学校对竞赛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给予认定,并纳入其所在学院年度绩效予以兑现;若竞赛项目未取得任何名次,则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实际指导学时乘以0.8核算。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后按每项20学时计算指导教师工作量。

2.给予获奖项目指导教师适当的奖金,奖金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后纳入其所在学院年度绩效予以兑现。

奖金核算以教师实际指导的学时为基础,按照竞赛级别和获奖等次乘以相应的系数(详见下表):表: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金核算系数一览表
3.对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在职称晋升量化评审时予以奖励加分(自奖励认定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具体标准为:
表:学科竞赛指导教师职称晋升奖励加分一览表(分)
(三)对组织单位的奖励
按学校“教学质量工程奖”相关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1.本办法中的奖励标准均以A类项目、团体奖进行核定,B类项目、个人单项奖分别按此标准的80%核算。

若竞赛项目设有特等奖,则其奖励标准在相应一等奖标准上上浮20%。

2.同一参赛团队或个人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学科竞赛项目多次获
奖的,选择最高标准奖励一次。

3.同一参赛团队有多名指导教师的,由第一指导教师(或主教练)按各位教师的贡献大小进行二次奖励分配,建议分配比例为7:3或
5:3:2。

五、大学生体育竞赛参照此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办法相悖之处,以此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六年七月
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所属部门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学院教务处制201 年月日
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总结报告
项目名称
所属部门
项目负责人
学院教务处制
201 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竞赛总结报告 (ⅹ)
第二部分技术总结报告 (ⅹ)
第三部分部门意见及佐证材料 (ⅹ)
第一部分:竞赛总结报告
第二部分:技术总结报告
第三部分:部门意见及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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