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则荣理论OL004:秩序法系的普世认同

合集下载

朱则荣理论AS002:伟大的工匠精神

朱则荣理论AS002:伟大的工匠精神

ZHU ZERONG THEORY《朱则荣理论》(第二卷)朱则荣理论AS002:伟大的工匠精神作品编号:ZOn.AS002作品类型:理论界定作品名称:Great Craftsman Civilization汉语名称:《伟大的工匠精神》原创作者:朱则荣首次提出:2018年12月7日所属系统:Orderism企业管理操作系统所属学部:Orderism SD924/工匠精神学部版权管理:秩学有限公司列卷:《朱则荣理论》第二卷——————2017年5月1日,我们正式宣告了Orderism秩学学说的诞生。

而这一天也是是Amergin(阿莫金)《工匠精神誓约》正式吟唱第3547年,我们秩学学人举行了隆重的纪念活动,并于每一年的这一天进行纪念。

5月1日这个相当明确的日期,在人类史上,先后成为欧洲、北美进而到全世界推崇的工匠节日,最终也演绎成为五一国际劳动节。

当我们再去回顾——30年以来,工匠精神演绎的超现实主义将人类带入亦真亦幻的梦幻真实文明之中。

300年以来,工匠文明复兴作为一种全球潮流孕育诞生了有如繁星般璀璨的国际品牌,发展出了现代社会的精神文明与极致生活。

3000年以来,工匠民族集团以其精湛技艺和无与伦比的创造力开创了欧洲与亚洲大陆的灿烂文明。

精神必有夙愿,文明必有源头,历史必有溯源。

无论是凯尔特人的美国、凯尔特人的欧洲、还是凯尔特人的爱尔兰,抑或是中国西周的匠师、大秦的工匠、大唐帝国的匠艺、日本的现代工匠……都是伟大工匠民族集团的产物、精髓、源流与演绎。

每当我们穿越时空,每当我们仰望星空,每当我们放眼整个天空,我们都能从工匠精神中寻找到知识、技艺与价值的真理,我们都能从工匠文明中发现自己,我们都能从工匠民族集团中汲取强大力量。

我们今天所要深入掌握的工匠精神,不仅仅是一个出现在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工匠精神热点话题,也不仅仅是工匠精神的德国或日本国别学习样本,既不是关于“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精益认识,也不是“匠人文化”,更不是“努力追求完美和极致,努力把品质从99%提高到99.99%”的概率曲解。

第二十一章 法与秩序

第二十一章 法与秩序
点的基础上,也相 应的提出了秩序的概念:
– (1)认为秩序是一种有条不紊的生活环境。 – (2)秩序是社会成员间一种有条不紊的状态。 – (3)秩序是一系列行为准则的总和等。
• • • •
第一、等级结构 秩序观 第二、自由、平等秩序观 第三、“社会本位”秩序观 第四、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
• 一、法对政治秩序的规制 • 二、法对经济秩序的规制 • 三、法对社会生活秩序的规制
第二十一章 法与秩序
• 一、秩序的概念和意义 • 二、几种主要的秩序观 • 三、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 在古汉语中,“秩”和“序”含有常规,次第的 意思。《诗·小雅》云:“宾之初筵,左右秩 秋。”“即日既醉,不知其秩”。这里所谓的 “秩”,即为常规。故西汉学者毛亨曾云:“秩, 常也。”“序”通常是指次 。据东汉经学家郑玄 诠释:“序,第次其先后大小。”古人所云的 “言有序”,“长幼有序”或“以岁时序其祭祀” 等,均是指这种含义。可见,“秩”和“序”在 古代同是对某种有规则状态的概括。“秩序”一 词最早可能出自西晋文学家陆士衡之笔,他在其 著名的《文赋》中曾写道:“谬玄黄之秩序,古 典认而不鲜。”此后,“秩序”一词逐渐被广泛 应用于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日常生活,并成为反 映社会生活有序性的一个基本范畴。
• 据英国社会学家科亨的概括,西方学者对 秩序范畴理解大体有以下几种意见:
– (1)社会的可控制性,即存在于社会体系中 的各种调控因素,包括限制和禁止性因素等。 – (2)社会生活的稳定性,如某一社会持续地 维持某种状态的过程。 – (3)行为的互动性,这是指人们的行为具有 相互引起、相互补充和配合的特点,而不是偶 然的、无序的。 – (4)社会活动中的可预测因素,因为在无序 状态中,人们便无法预测社会活动的发展变化, 难以进行各种活动。

朱则荣理论AS004:播撒工匠文明的种子

朱则荣理论AS004:播撒工匠文明的种子

ZHU ZERONG THEORY《朱则荣理论》(第三卷)朱则荣理论AS004:播撒工匠文明的种子作品编号:ZOn.AS004作品类型:理论创作作品名称:Sowing The Seeds Of Craftsman Civilization汉语名称:《播撒工匠文明的种子》原创作者:朱则荣首次提出:2018年12月10日所属系统:Amergin中央品牌生态系统所属学部:Orderism SD924/工匠精神学部版权管理:秩学有限公司列卷:《朱则荣理论》第三卷——————工匠精神最初是以誓约的形式出现的,誓约在凯尔特人中的神圣性,界定了工匠精神所要产生的三个基本条件:社会地位、荣誉成就和对应的责任履行,这三者构成了工匠存在的本质、意义和精神主旨。

公元前1530年5月1日,爱尔兰编年史中最重要的人物、凯尔特文明的开创者——Amergin(阿莫金)率领由8个儿子和40名德鲁伊首领组成的德鲁伊远征队,从锡西厄(Scythia,亚洲与欧洲东南部的一古地区)出发,进入希腊、再到埃及、经过西班牙,最终于这一天正式登陆爱尔兰岛,史称第一德鲁伊。

(据《凯尔特神话》)当Amergin的右脚踏上爱尔兰的土地时,他吟唱了著名的《Amergin之歌》,又称《工匠精神誓约》:“我是吹过海面的风,我是乘风破浪的船,我是狂怒的海浪,我是咆哮的大海,我是地球上最公平的人,我是科学的代言人,我是技艺精巧的工匠,我是改变外形的神,为什么我是制造魔法的神——改变战争和风之境界。

”这首诗歌一直被欧美文明被喻为歌的诞生和爱尔兰、英国、法国等文学的开端,相传尤其伟大,在人们心灵中播下了工匠精神的种子和文明起源的传说,这也是公认的欧美工匠精神起源和工匠文明源头,在欧美文明体中其重大意义不亚于美国的《五月花号公约》。

在传说中,Amergin的名字意思是指“歌的诞生”,相传尤其伟大,能够通过呤唱诗歌播撒下带有魔法的文明种子,他是公认的凯尔特音乐、英国文学、英国奇幻电影与美国科幻电影的文明源头。

法律名言

法律名言

法律名言《罗马法的精神》:“外国法律制度的接受问题并不是一个…国格‟问题,而是一个单纯的适合使用和需要的问题……只有傻子才会因为金鸡纳树皮并不是在他自己的菜园里生长出来的为其理由而拒绝接受。

(转引自潘汉典为K茨威格特和H 克茨所著《比较法总论》所写的中译者序,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版,第4页。

)安全愈是神圣不可侵犯,主权者所保护的国民的自由愈多,刑罚也就愈公正。

——贝卡利亚:《论犯罪和刑罚》俺来了,俺看见,俺征服!(凯撒说的,凶恶吧!)英译:Icame,Isaw,Iconquered!傲不可长,欲不可纵。

保护消费者的最有效方法是国内的自由竞争和遍及全世界的自由贸易。

——【美国】米尔顿弗里德曼必须说明什么是合于法本质,什么是悖于法本质的,不是美学而是伦理学,伦理学非但不否认为权利而斗争,无论是个人还是国民,为权利而斗争是他们的义务。

——【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陛下虽在万人之上,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

——英国法谚避免损害者较取得利益者为优先表达一种意思意味着排除其他意思。

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

——【中】《管子》不公正的法律不是法律。

或:恶法非法。

不可强迫某人与他人共享某物。

(引申义:共有所有权需以每一共有人的自愿为基础。

)不幸事件只能落在被击中者头上罗马古谚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英译:Ignorance of fact excuses——ignorance of the law does not excuse.财产法是属于公平竞争的原理,而身份法(也就是大陆说的人法)属于弱者保护的法理,类似于社会保障法,因此,民法的两大板块的逻辑不同,应把相应的内容集中规定,形成泾渭分明的格局。

场所支配行为超出管辖权所作的判决不必遵守沉默将被理解为同意。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奥古斯丁惩罚在罪犯看来应该是他的行为的必然结果,——因而也应该是他本身的行为。

世界国际私法历史概述图(图表二)

世界国际私法历史概述图(图表二)

1.代表人物: 杜摩兰、达让特莱 2.主要观点: 杜摩兰,主张把法 则分为人法、物法和 混合法三类,主张扩 大“人法”的适用范 围;提出“当事人意 思自治”原则。 达让特莱,主张一 切法律都依附于制订 者的领土;纯粹的“ 人法” 才可随人所 至而及于域外;所谓 “混合法则”也是属 地的。
“胡伯三原则”—— 出自胡伯《论罗马法 与现行法》 一国法律约束领土 上的一切人,在域外 无效; 在一国境内的居住 者,无论是经常或是 暂时居住的,均属该 国国民; 在外国领域内有效 使用的法律,在内国 领域内可以依照“礼 让原则”,准予使用 。 3.评价 “国际礼让说”传入
时期
国家 古罗马 学说 《万民法》 时间 公元前8世纪中叶→公
元前2世纪
国际私法学的萌芽 (公元7世纪-13世纪)
中国
意大利
《唐律疏议》 早期注释学派
公元7世纪中叶
公元12世纪-13世纪
具 体 内 容
1.《市民法》与《万 民法》同时存在 2.《万民法》 调整罗马人和非罗马 人、非罗马人彼此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是世界上最早的萌 芽状态的国际私法规 范。
1.代表人物: 萨维尼(“近代国际 私法之父”) 2.主要观点: 出自——萨维尼《现 代罗马法体系》 每一种法律关系都有 与之对应的“本座” 。这就是该法律关系 重心所在的地域或对 该法律关系来说最为 适当的地域。该地域 所施行的法律体系应 是支配该法律关系的 准据法。
美国,成为英美国际
私法的基石。ຫໍສະໝຸດ 说。世界世界国际私法历史概述图(图表二)
国际私法学的形成(14世纪-18世纪)
意大利
法国
荷兰
德国
法则区别说
法则区别说
国际礼让说 法律关系本座说

秩序的认同与权威的重建

秩序的认同与权威的重建

秩序的认同与权威的重建作者:张永谊来源:《浙江人大》2015年第06期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在其《通往法治的道路——社会的多元化与权威体系》一书中,探索中国通往法治的道路,探寻推进“依法治国”的路径。

季卫东认为,现代法治国家的原理归根结底就是要以一元的法律体系来支撑多元化的权力结构,使得分权制衡的制度设计通过统一的法律规则运转自如、协调相洽。

而“法治”则可以被视为适应社会多元化态势的一种秩序认同的手段,一种树立新型权威体系的制度载体。

在该书“中国的传统法律思维模式”一章中,作者认为,中国传统的法律观是“唯名论”式的想法,往往“妥协替代了基于论证性对话的共识”,一般而言,中国人在潜意识中,倾向于把社会交换作为法律秩序的基础。

法律的正当性,不可能独立于每个用法者、执法者的评价和判断,不可能是客观之物,而必须以当事人及社会的满意与否为尺度。

但是,法律秩序作为一个自我完结的体系,对于所有个人、对于整体社会具有普遍的正义和约束力。

这恰恰是我们没有形成,也很难于接受的观念。

作者认为,要通过法治重新塑造权力结构和权威体系,改变并替代传统的治理理念,厘清近代辛亥革命以后层出不穷的各种变局和混沌,构成一种普遍认同的秩序和制度模式,通过法治走向民主,中国将会随着世界经济重心的转移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进入一个全新的轴心文明时代。

作为“中国梦”的制度性载体,除了法治与民主,别无他途。

在“现代法治的本质”一章中,作者认为,多元化的社会需要一个能够整合并且稳定的结构,必须形成一个理性设计的、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基本共识或者最高规范,那就是“宪法”。

因此,“依宪治国”就是要形成落实宪法内容的体制和机制,让宪法成为社会共识,成为社会组织及成员的根本规范。

作者还敏锐地捕捉到了世界性结构转换所带来的新现象、新认识对立宪主义制度设计以及法学理论的基本范式提出的一系列挑战。

他认为,社会的网络化、风险化、全球化这3大趋势给我们国家建构现代法治秩序带来了一系列无法回避的困难和挑战。

研究中“地区”概念更为复杂。路易...

研究中“地区”概念更为复杂。路易...

东亚秩序重构的研究东亚秩序重构研究摘要东亚地区历史上经历了三个秩序, 分别是华夷秩序, 殖民秩序和两极对抗秩序。

在以中原王朝为中心的华夷朝贡秩序下, 古代中国在东亚国际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周边国家向中原王朝朝贡, 中原王朝对其进行册封并提供安全保障, 形成长时期的藩属关系。

其间, 除个别国家挑战外, 基本上保持了中原封建皇权辐射下和平的国际秩序。

鸦片战争后, 东亚进入资本主义列强主导下的殖民秩序时代, 域内国家完全处于不平等条约的束缚之中。

除了后来依靠军事冒险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日本, 东亚国家皆沦为殖民地或半殖民地。

二战结束后, 世界呈现出美苏对抗的两极秩序, 东亚地区成为美苏两国全球争霸的重要战场。

冷战结束之后, 随着社会主义中国的逐步崛起, 东南亚国家联盟经济地位的大幅跃升, 东盟+中日韩经济架构的确立,东亚力量对比关系出现了明显的变化, 美国的东亚影响力开始下降。

东亚秩序的重构已成为本地区的重大课题, 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在东亚地区秩序调整过程中,一些重要因素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东亚经济一体化将东亚国家通过经济紧紧联系在一起, 伴随而生的溢出效应使各国在政治外交中不可避免地要加以考量。

其次, 中国的全面崛起与日本的“正常国家化”齐头并进, 也引起相互间的猜忌。

作为两个最大的东亚国家, 还存在着诸如历史认识和领土争端以及国家政体差异等难以解决的结构性矛盾。

这是影响东亚秩序建构的最大因素。

此外, 域外大国对东亚事务的插手、东亚传统文化的发展变化也为秩序重构带来许多变量。

借鉴欧洲一体化与欧盟的运转经验, 建构共同体秩序, 推进一体化, 是东亚发展的现实选择。

在建构路径上, 首先最好充分利用东亚国家经济合作成就的巨大优势, 继续从机制建设、金融能源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交流, 强化经济依存, 推进政治互信。

其次, 打出传统文化之牌, 在传统东亚意识与集体记忆基础上建立与时俱进的东亚共同体意识, 通过政府牵引、非政府组织主导, 构建东亚文化交流机制, 尤其要注重青少年文化与学术交流。

《法的秩序价值》课件

《法的秩序价值》课件

司法保障
司法是实现法的秩序价值的最后一道防 线,司法机关需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
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机关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 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司法活
动,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司法机关还需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 工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司法效 率和公信力,为法的秩序价值的实现提
执法保障
执法是实现法的秩序价值的重要环节,执法部门需严格依照法律进行行政执法,确 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执法过程中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滥 用权力和不正之风。
执法部门需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和制约,防止执法不公和腐败 现象的发生,确保法的秩序价值的实现。
02
秩序价值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 ,与自由、平等、公正等价值共 同构成了法的价值体系。
秩序价值在法中的地位
秩序价值是法律体系得以存在和运行 的基础,为其他法律价值的实现提供 了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秩序价值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 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 利、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秩序价值与其他法价值的关系
总结词
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
工时制度
劳动争议解决
劳动法是维护劳动力市 场秩序、保障劳动者权 益的重要工具,通过规 定劳动合同、工资待遇 、工时制度等,确保劳 动者得到公平、合理和义务,明 确劳动合同的内容、期 限和解除方式等。
规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支付方式和加班工资 等,确保劳动者得到合 理的报酬。
科技进步的影响
科技进步对法律秩序产生深远影响,如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领域 的法律空白需要填补。
应对挑战的策略与措施
01
02

朱则荣理论OL002:秩序是宇宙的最高法则

朱则荣理论OL002:秩序是宇宙的最高法则

ZHU ZERONG THEORY《朱则荣理论》(第一卷)朱则荣理论OL002:秩序是宇宙的最高法则作品编号:ZOn.OL002 作品类型:理论界定作品名称:Order Is The Supreme Law Of The Universe汉语名称:《秩序法系论》原创作者:朱则荣首次提出:2018年11月21日——————1 秩序法系:秩序是宇宙的最高法则,是一系列有关宇宙万物秩序状态一一有序运行的法理规则谱系,即秩序法系。

2 秩序是人类的根本法系:秩序是宇宙中的一切天体、物质、时间、生命、事务、形态和形式秩序状态运行的最高法则。

3 人类对秩序法系的基本认识:宇宙中的任何天体、事物、生命,都不可能脱离于秩序宇宙独立存在,人类对于宇宙的探索还仅仅处于早期阶段,无法破译秩序宇宙运行的众多难解之谜,但这并不妨碍人类对秩序宇宙的整体认识。

4 人类秩序法系的形成史:6000年前的古埃及人、5000年前古玛雅人、3000年前的古凯尔特人或古中国人,都早已熟练地运用日夜星晨、阳光节气、潮汐水流等秩序宇宙运行的自然法理来发展农业、建筑、路网、文化,并以向天地与祖先的神圣祭祀仪式来致敬秩序宇宙,祷告民族存亡的心愿,进而形成了人类文明最初的宇宙观、天下观、民族观。

5 以秩序法系建立的人类知识系统:中国国画中的散点透视论、西方油画中的立体透视论,中国中医中的气血循环论、西方西医中的健康生活习惯论,中国古代哲学中的天人合一论、西方哲学中的物质精神论……都是建立在对秩序宇宙观认识上所形成的基本秩序概念形态。

6 人类对秩序法系的持续探索:现代人类文明发展力的本质,是建立在对秩序宇宙持续探索、持续发现、持续运用基础之上的。

例如哥白尼《天体运行论》、法拉第电磁学,以及细菌学、仿生学、生态学等发现,或电报网或电视机的发明,都是基于对秩序宇宙的探索与发现,从而运用秩序宇宙的秩序结构、秩态系统、秩学法理一一创造了人类生产、生活与发展的新方式。

秩序的正统性问题

秩序的正统性问题

秩序的正统性问题再论法治与民主的关系季卫东首先我要感谢孙笑侠教授为我提供了这样一次与各位进行交流的机会。

很高兴在时隔八个月之后再次来到浙江大学法学院。

四年前,我曾经在一篇论文中提倡过把法治国家与民主政治结合起来的改革思路。

今天重提这个话题,需要追加一点说明。

我并不是想把大家都卷到政治的钱塘江大潮当中去。

说实话,如果我和在座的各位真要陷入政治性的是非之争的话,那将是中国法制建设的损失,于公于私都是不适当、不明智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偏偏要在这样的敏感时期选择这样一个敏感的话题来说?我有我的道理,也是出于一个知识分子的责任心。

现在让我对有关的原由先做几点说明。

第一个原由是司法改革、法制建设进展到目前这个阶段,已经触及了政治体制和社会价值体系。

这次回国,我进行了一些基层调查。

包括法院院长在内的一些司法实际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方面的变动,最高法院在5年改革纲要中已经提出的许多举措都无法落实,审判制度的创新也无法推行。

比如说人事,法院自己基本上是无能为力的,科班出身的审判员太少,可是同级党政机关的头头脑脑仍然有许多机会把自己的亲朋好友安插进来,因为决定的权柄操在地方党委政法书记和组织部门手里。

虽然说要对法院负责人实施任地转换制度,可是妻子的工作单位要不要随之转换?待遇变坏了怎么办?这些现实困难如果不能克服,一切都是空话。

财政方面的问题更大,地方不给钱,法院就没有办法,除非按照财富最大化的信条一门心思在诉讼费里搞创收。

据说有的地方人大对法院进行个案监督,还搞什么定期定指标,甚至组织特别调查委员会,对具体审判来个一锤定音,连复查上诉的余地也都给剥夺了。

所以接受采访的地方法官们普遍反映体制不变,司法改革就会半途而废。

除了政治体制之外,社会价值体系也很重要。

实际上也可以说,法轮功运动是从反面、而“以德治国”的口号是从正面,把重建社会价值体系的课题摆到我们面前了,不容回避。

体制也好,价值也好,都直接涉及秩序的正统性根据问题。

司法秩序观从传统到现代

司法秩序观从传统到现代

司法秩序观:从传统到现代
崔永东*
什么是“秩序”?“秩序是对于有规则状态的概括,蕴含着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秩序可分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

”①“秩序,乃人和事物存在和运转中具有一定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的结构、过程和模式等。

秩序包含着社会秩序和非社会秩序两类。

社会秩序是指人们交互作用的正常结构、过程或变化模式,是人们互动的状态和结果。

它包含着行为秩序和状态秩序,也包含着经济秩序、政治秩序、文化秩序,乃至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等。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朱则荣理论OL003:秩序法系的世界共识

朱则荣理论OL003:秩序法系的世界共识

ZHU ZERONG THEORY《朱则荣理论》(第一卷)朱则荣理论OL003:秩序法系的世界共识作品编号:ZOn.OL003 作品类型:理论界定作品名称:World Consensus On Order Law-System汉语名称:《秩序法系的世界共识》原创作者:朱则荣首次提出:2018年11月22日——————21世纪初的人类,已经彻底结束了寻求产能规模、产量、产成品的早期生产力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的工业化时代,迈向了以消费力决定生产力的人类发展力时代,对秩序的发现、认识、学习与运用已成为世界共识。

人类对“秩序”的发现与运用先后经历着八个不同的时代,是人类不断在谋求共生共存基础上——全人类、世界各民族、世界各国各地区对“秩序”的深刻认识与普遍共识。

1 远古氏族宗原秩序周期世界上各民族祖先与血缘继承关系的确立史,形成了基本的宗法秩序系统,世界上各民族以不同的民族起源说,确立了一个共同的基本共识:人类从蛮荒走向文明的伟大民族起源史——是从“混沌走向秩序”的伟大跨越史。

2人类秩序文明开创周期世界上各民族建立起以秩序为核心的最初文明形态,标志着初步形成基本的秩序文明,秩序初立,文明初生,实现了从民族到民族集团再到文明的伟大升华。

3 人类早期国际化秩序周期人类组织结构形成以部落、联邦、联合为主体的民族集团治理秩序与共和秩序,形成最初的国际化秩序与“共和国”治理秩序结构。

4 鼎盛王朝秩序周期以地球上各鼎盛王朝(国家)的形成和秩序形态为代表,形成最初的人类秩序主体形态和发达国家、强国主导性的国际流行秩序形态。

5 神学秩序周期以各宗教中的神创论和天、人、道德等秩序关系为代表,形成基本的人类荣誉秩序和伦理秩序。

6 思想启蒙秩序周期以再造思想、人文、道德,发展科学技术、发明现代社会的新秩序时代,形成基本的人类科技、商业与人文秩序。

7 现代秩序形成周期以法律、职业、企业的系统秩序形成和社会改造、民生改革、和平发展、国际关系、生态关系、社会经济矛盾解决为主的现代秩序化进程,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国际化秩序与社会经济发展秩序、城市生活秩序、生态秩序、职业秩序、法律秩序。

朱海就:什么是真正的理性与秩序?

朱海就:什么是真正的理性与秩序?

朱海就:什么是真正的理性与秩序?人们对自发秩序(抽象秩序或开放秩序)这个词都很熟悉,但并不清楚自发秩序是怎么产生的,以为自发秩序是自动产生的,因此认为任何一种秩序都可以称为自发秩序,笔者也注意到很多人就是这样理解自发秩序的。

然而,这完全是错误的,本文将说明,自发秩序的产生需要“理性”,自发秩序是理性的产物。

人的行动不能脱离一个背景。

这个背景,为他的行动提供他需要的信息,这个背景是理性行动的条件。

自发秩序对这个背景有要求,什么背景呢?就是“一般性规则”。

个体的行动遵循一般性规则时,他的行动才满足自发秩序的要求,才具有自发秩序所需要的那种理性。

个体从遵循一般性规则中获得了自发秩序所需要的理性,也就是避免盲目和破坏性。

这里的一般性规则是指行动学法则,以及非强制下自发演化产生的规则,它具有抽象性、一般性与否定性,区别于为实现特定目标而人为制定的规则。

一般性规则的作用是界定并保护每个人的领域,通过界定个人的私人领域而协调社会。

一般性规则有助于个体发挥企业家才能,因为这样的规则是通过“被证明对个体有利”的法则而演化出来的。

当不同的个体都遵循一般性规则时,产生抽象的自发秩序,这种秩序为个体追求他自己的目标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性。

在这种抽象秩序中,不同个体的目标是相容的,相互促进的。

个体追求自己的利益,就为他人追求自己的利益提供了机会。

自发秩序为个体提供事先不可预见的机会,其效果要比有意的安排更好。

换句话说,在一般性规则所界定的抽象边界内,个体可以自由发挥才能,他的行动不受他人给定目标的限定,而只受抽象的规则与信号(如价格)的引导,这时最有利于他自由地发挥才能,也最有可能产生使他人受益的非意图的后果,他也从他人追求自己的利益中获得机会。

当无数个体都遵循这一规则时,就为每个个体扩展其选择的范围提供了可能。

因此,我们也可以说,遵循这样的规则对每个个体来说都是理性的。

相反,在人为的秩序中,个体行动受另外一套规则支配,这样的具体制度是建构出来的,属于“组织规则”,它与“一般性规则”完全不同。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414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414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题41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以下哪一选项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江南博哥)具体内容?A.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B.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C.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D.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正确答案:A[考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解析]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故A项当选。

2.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_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正确答案:D3.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_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C.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D.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正确答案:B4. 在法的定义的问题上,对于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_____A.凡承认法与道德在概念上存在必然联系的,皆为实证主义法学B.古典自然法学认为“恶法非法”,而实证主义法学则认为“恶法亦法”C.实证主义法学的立场并不以道德或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首要定义要素D.阿列克西的“第三条道路”不属于实证主义法学之立场正确答案:A[解析] 在法的定义问题上,认为法与道德之间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的,是古典自然法学而非实证主义法学的立场。

清初程朱理学独尊地位的确立是历史逻辑和时代逻辑的统一

清初程朱理学独尊地位的确立是历史逻辑和时代逻辑的统一

清初程朱理学独尊地位的确立是历史逻辑和时代逻辑的统一朱昌荣
【期刊名称】《殷都学刊》
【年(卷),期】2021(42)4
【摘要】清初统治者面临的最核心时代命题是以何种思想学说为指导完成社会重建。

程朱理学独尊地位的确立,既是清入关前政权儒学化进程的结果,更是清初独特社会背景下的统治阶级的选择。

揭示了历史逻辑和时代逻辑的统一。

【总页数】6页(P69-73)
【作者】朱昌荣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249.6
【相关文献】
1.历史经验和时代要求的逻辑统一——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
2.逻辑和历史的统一:《国家与革命》的时代特色——兼论《国家与革命》的逻辑力量
3.从历史到逻辑不断走向统一的中国医学伦理学
4.新时代中共坚持远大理想与共同理想科学统一的历史逻辑
5.新时代背景下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原理及其意义的再认识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药学导论朱德荣博士52页PPT

药学导论朱德荣博士52页PPT
不 容忽视 的。— —爱献 生
谢谢你的阅读
❖ 知识就是财富 ❖ 丰富你的人生
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药学导论朱德荣博士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ZHU ZERONG THEORY
《朱则荣理论》(第一卷)朱则荣理论OL004:秩序法系的普世认同
作品编号:ZOn.OL004 作品类型:理论界定
作品名称:Universal Recognition Of Order Law-System
汉语名称:《秩序法系的普世认同》
原创作者:朱则荣首次提出:2018年11月24日
——————
人类普遍认同秩序法系,并深刻认同秩序法系的持久存在与永恒发展,遵循秩序法系来解决各种人和事的矛盾与冲突,并在全球治理层面努力建构秩序法系,但是由于“秩序法系”一词是Orderism秩学学说中首次正式提出并进行理论界定,因此人类对秩序法系的普世认同,主要存在于对秩序法系不同分支的秩序法理理解层面。

但这也充分说明,秩序法系具有遍及世界的广泛普世认同基础,其认同方式主要体现在民族起源认同、自然法理认同、国际秩序认同、秩序存在认同、秩序运行状态认同和秩序思考认同六个方面。

1 民族起源认同
世界上各大民族,其文明起源均以“从混沌走向秩序”作为共同普世认同,都记录了大洪水时代的人类蛮荒,明确了“混沌初开,始有天地万物,再有人类诞生”的人类根本秩序形成史。

2 自然法理认同
人们通过对“天体运行”、“自然万物”、“师法自然”、“生命真理”、“天人合一”、“道德准则”、“平衡”、“平和”等自然化、自适应化、稳态化的理解来认同秩序法系的根本存在。

3 国际秩序认同
人们通过对“人类命运”、“全球治理”、“世界新秩序”、“国际化秩序”、“国际规则”、“全球气候变暖”、“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法庭”、“《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南南合作”、“世界城市”、“国际化大都市”、“进出口管制”、“欧美法律”、“反垄断法”等治理化、国际化、议事化、公约化、联盟化、法令化、项目化的国际化秩序建构来建立全球共识的基本秩序法系。

4 秩序存在认同
人们通过“生态系统”、“系统论”、“混沌与秩序”、“秩序感”、“世界秩序论”、“秩序之美”、“秩序和道德”、“秩序与心灵”、“秩序与和谐”、“二十四节气”、“物侯节律”、“中医调理”、“身体机能紊乱”、“感观不适”、“市场秩序”、“管理混乱”、“伦理学”等理论化、感官化、感知化、现象化、知识化、专业化方式认同秩序法系的真实存在,并进而指导人或事或学术领域的发展,建立人类认识事物的思想主张、概念或知识、观念、论点、观点系统。

5 秩序运行状态认同
人们通过在城市交通、高速公路、银行、电梯、消防、生产线、参观路线等路网、枢纽、车流、人流、路线、通道、排队方面的秩序化设计、规则与调整,以及对地球卫星轨道、轨道交通运行、信号系统等运行秩序化的强化,对交响乐、大型社会群体活动、交通、抢险救灾等秩序化指挥,通过对垄断企业的垄断状态、消费者争议处理、民意掌握和了解、员工抱怨倾听、公共道德热议、反常规反常理事件舆论传播、企业事故问责等秩序状态的反映反馈反击,建立以秩序法系各种基本运行规则为主体的国际、国家、城市、社会、经济、产业或企业的基本管理和运行秩序状态,将混沌与混乱状态作为寻找高度秩序化状态的共同公共议题。

6 秩序思考认同
人们通过对形成国际议题、建立国际或企业内部管理规则、解决实际问题、设立监管部门、采取责任问责机制、维护基本秩序、探索秩序观点、建立秩序理论等多种形式,以计划、行动、规则、观点、理论建构秩序法系,努力思考在各种国际间、国家间、民系间、社会间、经济间、城市间、产业间、组织间、企业间、人际间的秩序法系建设,普遍思考如何在人与各种事物、事情的发展方式中建立深层次的秩序认同,而这种深入思考的结果必然是秩序法系、秩序规则、秩序理论的孕育诞生与大量衍生,从而在人类文明、世界各国和各种事务中形成一致化的秩序学说——Orderism秩学的正式诞生,系统建构起了秩序法系广泛存在——并广为运用的普遍事实——普世认同的共同世界基础。

——END——
版权管理:秩学有限公司列卷:《朱则荣理论》第一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