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柴油是否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的探讨
柴油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
柴油发生火灾爆炸的事故并不少见,对于柴油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在安全行业,特别是安全评价过程中一直争论不休。
柴油是压燃式发动机(即柴油机)燃料,也是柴油机消耗量最大的石油产品之一。
它由不同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组成,主要成分是含9到18个碳原子的链烷、环烷或芳烃。
它的化学和物理特性位于汽油和重油之间,沸点在170℃~390℃,比重为0.82~0.845kg/l。
其闪点值见表1。
表1不同标号的柴油闪点值柴油标号10号5号0号-10号-20号-35号-50号闪点≥55℃45℃鉴于我国国情实际,2006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在《关于暂不将O#柴油、低温液态沥青、润滑油等化学品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6号)中称:“目前,国内掌握的O#柴油、低温液态沥青、润滑油等化学品物理、化学数据,尚不足以确定其为危险化学品。
因此,暂不宜将其确定为危险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
”这里特别指出的是O#柴油暂不宜将其确定为危险化学品。
同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在《关于广东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146号)中再次明确指出:“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范围界定问题的函》(安监总厅函字〔2005〕173号),对于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的物品,目前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范围。
因此,对于只储存和经营闪点高于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畴。
”相对于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6号文,在这次复函中相对来说更严谨一些,闪点高于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畴。
这也符合危险化学品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2007年10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304号)和2008年9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柴油暂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183号)再次说明:由于柴油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暂时不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范畴。
柴油危险性辨识
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食入:尽快彻底洗胃。就医。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熔点(℃):-18
相对密度(水=1):0.87-0.9
沸点(℃):282-338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无资料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55
爆炸上限%(V/V):5
引燃温度(℃):335
柴油危险性辨识
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柴油
化学品英文名称:Diesel oil;Diesel fuel
分子式:
分子量:224
成分信息
主要成分:
化学品名称:柴油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68334-30-5
柴油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
险源辨识范围,确定其临界量为 5000T,如果其闪点高于 61℃的,则不纳入重大危险源辨识 范围,但还是需要对其危险性进行识辨,同时提醒企业参照易燃液体的要求对柴油实施管理。
同年 6 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在《关于广东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问题 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146 号)中再次明确指出:“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范围 界定问题的函》(安监总厅函字〔2005〕173 号),对于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版) 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 版)的物品,目前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范围。因此,对于只储 存和经营闪点高于 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 畴。”相对于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6 号文,在这次复函中相对来说更严谨一些,闪点高 于 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畴。这也符合危险 化学品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2007 年 10 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 〔2007〕304 号)和 2008 年 9 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柴油暂不办理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183 号)再次说明:由于柴油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3 年第 1 号),暂时不 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范畴。 2009 年 2 月 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监督
柴油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
在此,我们可以再一次认真学习一下 2002 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44 号)第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 和未列入《危险 货物品名表》的 其他危险化学品 ,由国务院 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从国务院 344 号令中可以看出,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是 GB12268 和《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2 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 版)。经查实,柴油列入了 GB12268-2005《危险货物 品名表》,编号为 1202 号。如 0#柴油属于柴油系列产品中的一种,其安全监管应适用国务 院第 344 号令。目前只有湖南省公开发文说明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详见《湖南省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关于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复函》(湘安监危化函〔2010〕150 号),这也进一步 说明各地在对标准的理解上有一定的差异。
表 1 不同标号的柴油闪点值
柴油标号 10 号 5号 0号 -10 号 -20 号 -35 号 -50 号
闪点≥ 55℃ 45℃
柴油危险性辨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熔点(℃):-18
相对密度(水=1):0.87-0.9
沸点(℃):282-338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无资料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55
爆炸上限%(V/V):5
引燃温度(℃):335
食入:尽快彻底洗胃。就医。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防护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稍有粘性的棕色液体。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要求,安全监管总局与其他九个部委历时几年,完成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修订工作。
该目录于2015年3月9日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取代了2002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
2015版目录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和判定界限,并规定了各栏目的含义和注意事项,使使用者更加清晰和准确地使用该目录。
一、分类标准与国际接轨2015版目录采用了GB-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的分类标准,分为物理危险、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三个类别。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采用了GB.X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是我国执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的具体措施。
该标准与联合国GHS第4修订版的化学品危害分类标准完全一致,将化学品的危害分为28个大项和81小项。
表1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化学品危害分类一览表:1.爆炸物2.易燃气体3.气溶胶(又称气雾剂)4.氧化性气体5.加压气体6.易燃液体7.易燃固体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9.自燃液体10.自燃固体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13-28.省略该目录的分类标准与国际接轨,采用了GHS制度的“积木块”原则,得到适应于我国的化学品危险性类别,有助于控制化学品危害和保护人类健康与环境。
氧化性液体2 氧化性固体3 有机过氧化物4 金属腐蚀物5 急性毒性6 皮肤腐蚀/刺激7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8 呼吸道或皮肤XXX9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10 致癌性11 生殖毒性12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1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14 吸入危害15 危害水生环境16 危害臭氧层17 急性危害18 长期危害根据GB.2-2013《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签》标准,化学品的危害性分类包括不稳定爆炸物、类别1、类别2、类别3、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A、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B、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溶解气体等。
柴油危险性辨识.docx
柴油购销合同柴油危险性辨识化学品中文名称:柴油标识化学品英文名称:Diesel oil;Diesel fuel分子式:分子量: 224主要成分:成化学品名称:柴油分信息CAS No.:有害物成分:含量:68334-30-5危险性类别:危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险性健康危害: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
概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
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述吸入性肺炎。
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
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急救措施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尽快彻底洗胃。
就医。
消危险。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防措施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泄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漏应急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大量泄处理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戴橡胶耐油手套。
柴油全部调整为危化品管理对相关工作的影响
第三章 调整原因
人大提案促进调整
2019年7月15日应急管理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 议第3054号建议的答复》内容,其中便有谈到对柴油一 律列为危险化学品的意见:“如将柴油闪点不做具体区 分,一律列为危险化学品,影响行业、企业数量众多, 需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社会各方意见,科学 论证。应急管理部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
第四章 有关影响
第四章 有关影响
有关影响体 现在
1、调整柴油安全管理条件
3、西北公司油库影响
5、政府监管的变化
7、对生产过程影响 9、柴油重大危险源安全距
离
2、不同牌号柴油混合储 存成本下降
4、对柴油运输影响
6、对危化品经营资质影 响
8、柴油重大危险源评估
10、柴油罐区作业要求
第四章 有关影响
对西北公司所属油库来讲,由于调整前各油库均同时储存闪点低于60℃和高于60℃的柴 油,而且对全部柴油基本均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因此,本次调整对西北公司油库 总体影响不大,但各油库应对照具体要求对安全管理有关环节做相应调整。
第四章 有关影响
4、对柴油运输影响
柴油的危货运输编号为UN1202,在陆运中分为3个子 条目,按照危险货物来运输。因此,本次危化品名录的 调整不涉及柴油的运输方式调整。以往闪点大于60摄氏 度的柴油属于危险货物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公告后柴 油全部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运输管理,争议也将不存在。
柴油储罐重大危险源计算
柴油储罐重大危险源计算摘要:一、柴油储罐概述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与分类三、柴油储罐重大危险源的计算方法四、柴油储罐重大危险源的防范措施五、结论正文:一、柴油储罐概述柴油储罐是用于存储柴油的专用设备,通常用于加油站、油库等场所。
柴油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液体燃料,在使用和储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与分类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为两级,其中汽油的临界值为200T,乙醇的临界值为500T,柴油未列入此标准。
三、柴油储罐重大危险源的计算方法柴油储罐的重大危险源计算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储罐容量:根据储罐的实际容量,计算出储罐中柴油的最大数量。
2.临界量: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确定柴油的临界量。
3.风险系数:根据储罐的类型、储存条件、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柴油储罐的风险系数。
4.重大危险源等级:将储罐中柴油的数量除以临界量,再乘以风险系数,得出柴油储罐的重大危险源等级。
四、柴油储罐重大危险源的防范措施为确保柴油储罐的安全使用,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计、建造和维护储罐,确保储罐的结构安全。
2.建立健全柴油储罐的监测、监控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加强柴油储罐周边环境的管理,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4.定期对柴油储罐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储罐的使用安全。
5.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五、结论柴油储罐作为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_版)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相关要求,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等十部委历经几年完成了《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2015版目录”)的修订工作,并于2015年3月9日正式发布,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届时《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以下简称2002版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同时废止。
2015版目录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规定了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和判定界限,说明了《危险化学品目录》各栏目的含义和其他的相关注意事项,这使得使用者对《目录》的使用更加清晰和准确。
一、分类标准与国际接轨2015 版目录依据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从物理危险、健康危害、环境危害三个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中确定。
其中危险化学品的分类采用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X系列国家标准。
该系列标准是我国执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ing of Chemicals,简称GHS,又称“紫皮书”,是由联合国出版的指导各国控制化学品危害和保护人类健康与环境的规范性文件。
)的具体措施之一,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通过合理使用GHS制度中的“积木块”原则,得到适应于我国的化学品危险性类别。
其关于化学品危害的分类标准与联合国GHS 第4修订版完全一致,将化学品的危害分为物理危险、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三大类,28个大项和81小项,详见表1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化学品危害分类一览表所示。
中元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wbr>版)而2002版名录主要是依据GB6944-19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确定的危险性分类标准,将化学品危害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7大类和17 小项(其中不包括放射性物质),详见表2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化学品危害分类一览表所示。
柴油重大危险源临界值
柴油重大危险源临界值柴油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和交通领域的燃料,但同时也是一种危险源。
柴油的燃烧产生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制定柴油重大危险源临界值是非常必要的。
一、柴油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柴油重大危险源是指柴油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场所、设施或活动。
这些危险源包括柴油储罐、加油站、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车、柴油发动机等。
二、柴油重大危险源的危害柴油重大危险源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柴油燃烧产生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等,长期暴露在这些废气中会导致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癌症等。
2.对环境的危害。
柴油燃烧产生的废气中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等物质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对水体和土壤也会造成污染。
3.安全隐患。
柴油储罐、加油站等设施存在泄漏、爆炸等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严重危害。
三、柴油重大危险源临界值的制定为了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制定柴油重大危险源临界值是非常必要的。
柴油重大危险源临界值是指柴油重大危险源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中,某些物质的浓度或某些参数的数值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最高限度。
制定柴油重大危险源临界值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标准。
国家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与柴油相关的标准,如《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柴油机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这些标准可以作为制定柴油重大危险源临界值的参考。
2.行业标准。
柴油在不同行业中的使用情况不同,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如柴油发电机组的使用标准、柴油机车的使用标准等。
3.现场实际情况。
柴油重大危险源的实际情况也需要考虑,如设施的年限、维护情况、周围环境等因素都会影响柴油重大危险源临界值的制定。
四、柴油重大危险源临界值的实施制定柴油重大危险源临界值只是第一步,实施才是关键。
柴油危险有害识别表
柴油危险有害识别表柴油是一种常见的燃料,广泛用于工业、农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
但是在使用和储存柴油时,我们必须注意到柴油所带来的危险和有害性。
为了更好地识别和预防这些危险和有害性,本文提供一份柴油危险有害识别表。
危险及有害性质在柴油的使用和储存过程中,有以下危险和有害性质:1.易燃。
柴油是易燃物质,在遇到火源或高温时容易燃烧,引发火灾或爆炸。
2.毒性。
柴油中含有多种对人体有毒的成分,如苯、甲苯等,长期接触柴油可能会对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肝、肾等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3.窒息性。
柴油挥发性较小,长期在密闭场所内接触柴油汽油可能会导致窒息。
4.腐蚀性。
柴油中含有一定的硫酸,并具有一定的腐蚀性,不当储存和使用可能会腐蚀储存容器,对环境造成污染。
危险及有害性类别根据柴油的危险及有害性质,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以下类别:易燃物定义易燃物是指在常温下能自然燃烧或能与氧气在空气中反应放热并能引起燃烧的物质。
柴油危险等级柴油属于易燃物品,根据其闪点和燃点不同可划分为三类:•Ⅰ类柴油:闪点低于28℃;•Ⅱ类柴油:闪点大于等于28℃且燃点小于60℃;•Ⅲ类柴油:闪点大于等于60℃且小于100℃,或闪点大于100℃且燃点大于60℃。
安全防范措施•储存和使用期间要远离火源、热源和静电,避免撞击、摩擦和穿刺;•保持储存容器和周围机器设备的清洁,防止油污积累,避免污染;•储存容器要密封良好,室内布置要安全、通风良好。
毒性物定义毒性物是指对人体有害,具有一定毒性的物质,包括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
柴油危险等级柴油属于毒性物品,常规柴油主要含有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成分,苯是一种致癌物质,可引起血液系统疾病,且有不可逆的致癌作用。
安全防范措施•为避免长时间接触柴油,使用时要注意工作环境卫生,并注意配备防护用品,在使用和储存柴油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室内应减少柴油的使用,必要的场合要加强通风;•在柴油泄漏事故中,及时对泄漏物质进行清理和消毒,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污染。
柴油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危化品定性的探讨
柴油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危化品定性的探讨
石秀丽
【期刊名称】《安全、健康和环境》
【年(卷),期】2013(013)006
【摘要】针对柴油是否属于易燃液体、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等问题,从火灾危险性分类、可燃油品与易燃油品的区分、危险化学品界定范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范畴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总页数】3页(P45-47)
【作者】石秀丽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北京10002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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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化品火灾危险性及事故调查技术研究进展 [J], 赵禹忱; 金静; 邓兆鋆; 张金专; 周广英
4.石油化工园区公共危化品停车场的定性及研究 [J], 赵海波
5.天津危化品实施分类监管电解、氯化等被列入A类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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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柴油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化学品中文名称:柴油化学品英文名称:diesel oil分子式:C4H100-C12H26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混合物:由各族烃类和非烃类的组成的有害物成分:烷烃、环烷烃和芳香烃、含硫、氧、氮化合物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可燃液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煤油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谵妄、意识模糊等;蒸气可引起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者出现化学性肺炎。
吸入液态煤油可引起吸入性肺炎,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
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可出现与吸入中毒相同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为主要表现,还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等。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
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包括鞋类。
用流动清水冲洗皮肤和头发(可用肥皂)。
如果出现刺激症状,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洁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果疼痛持续或复发,就医。
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取出隐形眼镜。
吸入:如果吸入本品气体或其燃烧产物,脱离污染区。
把病人放卧位,保暖并使其安静。
开始急救前,首先取出假牙等,防止阻塞气道。
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用活瓣气囊面罩通气或有效的袖珍面具可能效果更佳。
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送医院或寻求医生帮助。
食入:禁止催吐。
如果发生呕吐,让病人前倾或左侧位躺下(头部保持低位),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吸入呕吐物。
仔细观察病情。
禁止给有嗜睡症状或知觉降低,即正在失去知觉的病人服用液体。
关于汽柴油的的安全风险辨识
关于汽柴油的的安全风险辨识汽柴油自身的危险性取决于这些物质的化学成分及物理、化学性质,如易挥发,易流失、易燃易爆有毒等。
如造成汽柴油泄漏,与点火源,即可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汽柴油危险特性一览表物料火灾危险性危险性类别汽油甲类易燃液体吸入危险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致癌性柴油乙类易燃液体致癌性汽油本身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易燃易爆性,毒性,易挥发,热膨胀性,易产生静电,易扩散,易流淌。
易燃易爆性油品的组分主要是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是可燃性有机物质。
毒性汽油挥发的油气对人体有一定的毒害作用,其中,汽油蒸汽的毒害作用最为严重,主要是不饱和烃造成的。
易挥发油品的蒸汽越大,挥发性就越大,表明该物质较容易产生燃烧货爆炸所需要的蒸汽浓度,汽油为轻质油品,具有易挥发的特性,具有较大的蒸汽压。
4.热膨胀性油品的体积随温度的升高而膨胀,特别是轻质油品。
如果储存容器遭受暴晒或靠近高温热源,容器内的介质受热膨胀造成容器内压增大而膨胀。
5.易产生静电当油品在运输,装卸和加油作业时产生大量的静电,并且油品静电的产生速度远大于流散速度,很容易引起静电荷积聚。
6.易扩散、易流淌油品的粘度一般较小,泄漏后易流淌扩散。
随着流淌面积的扩大,油品蒸发速度加快,油品蒸汽与空气混合后,遇点火源,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柴油本身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易燃易爆性,毒性,热膨胀性,易产生静电。
易燃易爆性油品的组分主要是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是可燃性有机物质。
毒性柴油挥发的油气对人体有一定的毒害作用。
具有刺激性毒性,吸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皮肤接触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
热膨胀性油品的体积随温度的升高而膨胀,特别是轻质油品。
如果储存容器遭受暴晒或靠近高温热源,容器内的介质受热膨胀造成容器内压增大而膨胀。
易产生静电当油品在运输,装卸和加油作业时产生大量的静电,并且油品静电的产生速度远大于流散速度,很容易引起静电荷积聚。
汽油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最小点火能较低,易燃易爆。
柴油危险性辨识
柴油购销合同柴油危险性辨别化学品中文名称:柴油标识化学品英文名称:Diesel oil;Diesel fuel分子式:分子量: 224主要成分:成化学品名称:柴油分信息CAS No.:有害物成分:含量:68334-30-5危险性类型:危侵入门路:吸入、食入、经皮肤汲取险性健康危害:皮肤接触可为主要汲取门路,可致急性肾脏伤害。
概柴油可惹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
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惹起述吸入性肺炎。
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
柴油废气可惹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皮肤接触:立刻脱去污染的穿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完全冲刷皮肤。
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刷。
就医。
急救举措吸入:快速离开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畅达。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刻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赶快完全洗胃。
就医。
消危险。
危险特征: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惹起焚烧爆炸的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防举措有害焚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带防毒面具、穿浑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阔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一定立刻撤退。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应急办理:快速撤退泄露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绝,严格限制进出。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办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泄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尽可能切断泄露源。
防备流入下水道、排洪沟漏应急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露:用活性炭或其余惰性资料汲取。
大批泄办理漏:修建围堤或挖坑收留。
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采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办理场所处理。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操作人员一定经过特意培训,严格恪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备眼镜,戴橡胶耐油手套。
氢站、油站重大危险源辨识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氢站、油站重大危险源辨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7 页氢站、油站重大危险源辨识[摘要]在发电生产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手段。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如何,是否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数量及生产工艺和储存使用方式等进行确定。
只有掌控了危险源,才能规避风险,避免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关键词]重大危险源;辨识。
下面介绍火力发电厂氢站、油站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
一、术语和定义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风险——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系统——指一系列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目的是实现特定的任务或保持特定的功能。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二、危险化学品单元的划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指在生产现场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使用及储存时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包括生产设备、相互连接的管道、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储罐或仓第 2 页共 7 页库等。
单元一般情况下都是相对独立的,每个单元都有一定的功能和特点,例如制氢及储备系统、储油区等。
在一个共同厂房内的装置可以划分为一个单元,散设在地面上的管道不作为独立的单元处理。
如果一个以上相距不到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有一个装置、设施或场所发生事故会导致另一个或几个装置、设施或场所发生事故,就是相对不独立,应归结为一个单元,否则就应分开为两个单元。
柴油是不是危险化学品——法律依据(答案是:不是)
柴油是不是危险化学品——法律依据(答案是:不是)柴油是不是危险化学品——法律依据(2014-06-19 11:51:54)转载▼分类:业务研讨柴油是不是危险化学品——法律依据由于我国前后发布了《危险货物品名表》(2005)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两者极为相似,前者将柴油列为危险或物品,后者没有将柴油列为危险化学品。
因此,在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查处经营柴油的执法活动中,存在争议。
如果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指的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那么无证经营柴油就很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因此,本文着重从我们现行法律规定出发,分析无证经营柴油是否属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据此,只有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指的危险化学品。
经查,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未将“柴油”列为危险化学品。
此外,《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9)中“石油产品部分”总则第1.2条也只将“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汽油及煤油”列入危险化学品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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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柴油是否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的探讨
柴油是压燃式发动机(即柴油机)燃料,也是柴油机消耗量最大的石油产品之一。
它由不同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组成,主要成分是含9到18个碳原子的链烷、环烷或芳烃。
它的化学和物理特性位于汽油和重油之间,沸点在170℃~390℃,比重为0.82~0.845kg/l。
其闪点值见表1。
表1不同标号的柴油闪点值
注:摘自GB252-2011普通柴油
柴油发生火灾爆炸的事故并不少见,对于柴油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在安全行业,特别是安全评价过程中一直争论不休。
下面结合相关法规、标准、文件规定等来探讨一下。
鉴于我国国情实际,2006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在《关于暂不将O#柴油、低温液态沥青、润滑油等化学品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6号)中称:“目前,国内掌握的O#柴油、低温液态沥青、润滑油等化学品物理、化学数据,尚不足以确定其为危险化学品。
因此,暂不宜将其确定为危险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
”这里特别指出的是O#柴油暂不宜将其确定为危险化学品。
同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在《关于广东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146号)中再次明确指出:“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范围界定问题的函》(安监总厅函字〔2005〕173号),对于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的物品,目前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范围。
因此,对于只储存和经营闪点高于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畴。
”相对于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6号文,在这次复函中相对来说更严谨一些,闪点高于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畴。
这也符合危险化学品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2007年10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304号)再次说明:由于柴油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暂时不纳入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范畴。
2009年2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监督管理三司以(管三函〔2009〕11号)总局司函的形式向中国石化改制运输企业联谊会发布《关于0#柴油暂未纳入危险化学品范畴的复函》中再次声明:“目前尚未公布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的危险化学品。
0#柴油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暂未纳入危险化学品范畴。
”全面理解和贯彻上述复函、通知等文件精神,目前我们暂且可以认可在行政管理上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在此,我们可以再一次认真学习一下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从国务院344号令中可以看出,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是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
经查实,柴油列入了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编号为1202号。
如0#柴油属于柴油系列产品中的一种,其安全监管应适用国务院第344号令。
目前只有湖南省公开发文说明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详见《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复函》(湘安监危化函〔2010〕150号),这也进一步说明各地在对标准的理解上有一定的差异。
2011年12月1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这里所说的危险化学品监管以“危险化学品目录”为准,排除了受GB12268的影响。
据悉,最新版本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正在制定中,期待对日常关注较多的,且争议较大的类似于“柴油”的化学品能有一个明确的定论。
而我们在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时是依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这里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并没有刻意强调只有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才刻意纳入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在GB18218-2009标准中也已注明“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及包装类别依据GB12268确定,急性毒性类别依据GB20592确定。
”结合我国现行的柴油相关国家标准GB19147-2009《车用柴油》、GB252-2011《普通柴油》等规定,柴油属于易燃液体,按取值最小原则-35号、-50号柴油其闪点不低于45℃,其他型号柴油闪点不低于55℃。
在GB20581-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液体》中明确指出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大于93℃的液体,闪点大于60℃小于93℃的液体其危险性说明标识为可燃液体。
对于闪点范围处于55℃~75℃的燃料油、柴油和轻质加热油可视为特定一组,因为这些烃类混合物在该范围有可变的闪点。
以上只可以判定柴油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畴的条件之一即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易燃液体。
但对于其是否纳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深究,一方面可以从最危险原则考虑将闪点大于55℃所有型号的柴油都作为特定一组(设定柴油的闪点低于61℃)纳入辨识范围,查GB18218-2009表2得柴油属于“易燃液体:23℃≤闪点<61℃的液体”,其临界量为5000T。
另一方面则需要柴油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经法定单位确认或检测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相关物性检测数据。
如果其闪点低于61℃的,则纳入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确定其临界量为5000T,如果其闪点高于61℃的,则不纳入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但还是需要对其危险性进行识辨,同时提醒企业参照易燃液体的要求对柴油实施管理。
上述是个人对柴油是否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的一些看法,欢迎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