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监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邛崃支公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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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监局关于设立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公司等两家机

四川保监局关于设立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公司等两家机

四川保监局关于设立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公司
等两家机构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许可[2014]732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2.31
【实施日期】2014.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四川保监局关于设立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公司等两家机构的批复
(川保监许可〔2014〕732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设立简阳支公司、井研支公司的申请材料和核准谢文伦、邓敏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阳光人寿川发〔2014〕85、8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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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等两家机构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12]381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6.07
【实施日期】2012.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
司等两家机构的批复
(川保监复〔2012〕381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成都中心支公司、郫县支公司的申请材料(川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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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名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1]7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名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1]7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名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名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1]71号2001年3月13日)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办、保监办筹备组:为切实加强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维护保险市场公平竞争,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现就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名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系列,统一规范为分公司、中国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

二、保险公司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城市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设立的机构称为“分公司”;在地、市、州、盟所在城市设立的机构称为“中心支公司”;在区、县及县级市、旗设立的机构称为“支公司”;在支公司以下设立的营业性机构称为“营业部”。

同一家保险公司在省、地(市)及区、县只能分别设立一个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和支公司。

三、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分公司的名称不变。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省分公司与省会城市分公司合并后设立的营业管理部,属省分公司的内设机构。

四、保险公司在地、市、州、盟设立的机构,其名称统一规范为“公司名称+城市名+中心支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五、保险公司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及地、市、州、盟所辖区设立的机构,其名称统一规范为“公司名称+城市名+区名+支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西城支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泰安市城东支公司”。

市区支公司下设的营业部,其名称统一规范为“公司名称+城市名+区名+支公司+街道或其他名+营业部”,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海淀支公司中关村营业部”。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凤凰大道支行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凤凰大道支行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凤凰大道支行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9.23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0〕487号
•【施行日期】2021.09.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
崃凤凰大道支行开业的批复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邛崃凤凰大道支行申请开业的请示》(成银行文〔2020〕130号)收悉。

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凤凰大道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四川省邛崃市凤凰大道790号、792号、794号、796号。

二、批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凤凰大道支行业务范围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总行(上级行)授权的业务。

三、你单位应当自四川银保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四川银保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工
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四川银保监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四、你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不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四川银保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时限内开业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9月23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四川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四川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筹建四川分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5.24
•【字号】川银保监函〔2021〕520号
•【施行日期】2021.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建四川分公司的批复
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四川分公司的请示(爱保发〔2021〕98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四川分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

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该机构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2021年5月24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熊林霞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熊林霞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熊林霞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3.30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1〕156号
•【施行日期】2021.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熊林霞任职资格的批复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熊林霞担任邛崃支公司经理的申请材料(永财川发〔2021〕34号)收悉。

经审查,熊林霞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3月30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设立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设立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设立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5.21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1〕252号
•【施行日期】2021.05.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设立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都中心支公司的开业申请材料(国任保险川报〔2021〕25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准予开业。

二、该机构的营业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10号华润大厦1栋第三十层3单元。

三、该机构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六、请按照《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2021年5月21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12.11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0〕663号
•【施行日期】2020.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简阳市支公司营业场所的申请材料(国寿财险川发〔2020〕20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公司营业地址由四川省资阳市简阳市射洪路南段103号、105号、105号附1号变更为四川省简阳市石桥镇射洪路南段207号5幢1层、207号附1-附3号5幢2层。

二、请按《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年第1号)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2020年12月11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公司等两家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11]609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1.10.09
【实施日期】2011.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公司等两家
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川保监复〔2011〕609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邛崃支公司(筹)开业的请示》(安保川文〔2011〕39号)、《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津支公司(筹)开业的请示》(安保川文〔2011〕40号)、《关于拟任吴薇同志为邛崃支公司经理并申请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安保川文〔2011〕37号)、《关于拟任倪建超同志为新津支公司经理并申请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安保川文〔2011〕36号)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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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支公司等两家支公司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12]14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1.09
【实施日期】2012.0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支
公司等两家支公司的批复
(川保监复〔2012〕14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及江油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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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支公司等两家支公司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12]14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1.09
【实施日期】2012.0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支
公司等两家支公司的批复
(川保监复〔2012〕14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及江油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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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新都营销服务部等13家机构改建为支公司的批复【法规类别】保险监管【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11]759号【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发布日期】2011.12.19【实施日期】2011.1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新都营销服务部等13家机构改建为支公司的批复(川保监复〔2011〕759号)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你公司关于新都营销服务部等13家营销服务部改建为支公司申请材料(川太保产〔2011〕86、118、120、140、142、145、155、156、157、160、161、162、171号)、关于谢强等13人任支公司经理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材料(川太保产〔2011〕101、91、125、123、128、130、154、133、151、135、127、136、14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批准你公司新都营销服务部改建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支公司,谢强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该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该支公司营业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621号一、二楼,623号一楼;批准你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广汉营销服务部改建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公司,旷良超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该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该支公司营业地址为: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南昌路一段45号一楼;批准你公司华蓥营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中心支公司等两家机构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12]515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8.06
【实施日期】2012.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中心支公
司等两家机构的批复
(川保监复〔2012〕515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绵阳中心支公司、郫县支公司的申请材料(永川字〔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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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公司等4家机构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11]350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1.07.04
【实施日期】2011.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
公司等4家机构的批复
(川保监复〔2011〕350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公司的请示》(川太保产〔2011〕61号)、《关于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江支公司的请示》(川太保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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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公司等两家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12]153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2.14
【实施日期】2012.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公司等两家
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川保监复〔2012〕153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全、长宁支公司开业的申请材料(永保川字〔2012〕1、3号)和余意、李富春任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申请材料(永保川字〔2012〕2、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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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公司等三家机构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10]131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0.03.29
【实施日期】2010.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公司等
三家机构开业的批复
(川保监复〔2010〕131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平保产川分发〔2010〕11号)、《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平保产川分发〔2010〕12号)和《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平保产川分发〔2010〕19号)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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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等两家机构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08]131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3.21
【实施日期】2008.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
司等两家机构的批复
(川保监复〔2008〕131号)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的请示》(都邦四川分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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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监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邛崃营销

四川保监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邛崃营销

四川保监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邛崃营销服务部等两家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许可[2014]551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0.20
【实施日期】2014.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四川保监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邛崃营销服务部等两家机构
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川保监许可〔2014〕551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邛崃营销服务部、遂宁中心支公司射洪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材料(平保寿川分发〔2014〕204、184号)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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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旌阳支公司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08]347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7.09
【实施日期】2008.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旌
阳支公司的批复
(川保监复〔2008〕347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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