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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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秩序的实施意见(试行)-锦政发〔2019〕26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秩序的实施意见(试行)-锦政发〔2019〕26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秩序的实施意见(试行)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秩序的实施意见(试行)锦政发〔2019〕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针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为回应人民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房地产项目的用地管理市土地储备中心要会同古塔、凌河、太和区政府和松山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相关区政府(管委会)〕进一步规范拟收储的商住项目用地的前期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禁止企业或个人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

同时,继续加大对已收储土地的工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房地产项目用地。

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相关区政府(管委会)统筹安排好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计划,调整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规模时序。

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计划需经市土地交易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相关区政府(管委会)按计划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并将各区政府(管委会)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市绩效考评范围。

对于未列入年度用地供应计划的房地产用地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应。

确需供应的项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相关区政府(管委会)报请市土地交易管理委员会同意后,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供应。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23•【字号】荆政发[2013]20号•【施行日期】2013.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荆政发[2013]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一)严把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准入关。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资质的,房管部门应从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资信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配备与其资质等级和项目开发规模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项目管理、财务、统计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在其他企业任职,或有房地产行业不良从业记录的,不得计入申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住建部门要会同人社部门试行建立涵盖全市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和项目管理等行业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库。

房管部门要以此为依托,全面推行网上审查制度,从严审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杜绝证书重复使用,严防假证、借证、串证等现象发生。

(二)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房管部门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诚信等情况。

对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经营业绩达不到核定资质等级要求,或有严重不良经营行为的开发企业,坚决依照规定注销或降级;对综合实力强、运作规范、管理先进、业绩突出的开发企业,积极帮助晋升资质等级。

两会定调房地产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

两会定调房地产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

92021.2-3 /两会定调房地产: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截投机炒房行为,所有调控政策均围绕“房住不炒”落地。

3月3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对法拍房限购,严查经营贷、消费贷等要求。

同日,上海出台新年首个楼市新政。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此外,《通知》提出,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2020年以来,投资驱动下经营贷等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带动一线城市及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房地产金融风险加剧。

在“房住不炒”“三稳”要求下,大城市房地产市场将继续因城施策,通过加强金融监管等手段抑制房价非理性上涨,保护刚需购房、抑制投资购房、打击投机炒房。

高增长、高周转的时代已然结束。

未来,“房住不炒”总基调不会变,作为经济的压舱石,房地产行业将进入稳定发展的“新常态”。

对于未来房地产市场,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周毕文表示,“房住不炒”应该是未来很长时间的一个导向,当前房地产已经和金融高度融合,监管层需要严防房地产泡沫化,防止产生金融“房住不炒”仍是总基调事实上,“房住不炒”已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长期调控的总基调。

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如今已迈入提出“房住不炒”定位的第5个年头,久久为功、积极稳妥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势在必行。

从地方层面来看,“房住不炒”仍是最重要的关键词。

各地政府从调控端、金融端以及土地端出击,灵活打出政策组合拳,传递了明确的政策信号。

【2022年】安徽省铜陵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2022年】安徽省铜陵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2022年】安徽省铜陵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多选题(10题)1.根据宪法修正案: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2.下列哪些说法是对矛盾特殊性原理的具体运用()。

A.对症下药,量体裁衣B.因时制宜,因地制宜C.物极必反,相反相成D.因材施教,因人而异3.2016年10月,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住建部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下列属于《通知》界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的有()。

A.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B.捏造或者散布谣言C.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D.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4.5.下列情形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的是()。

6.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形成()的创新创业格局,打造“双创”升级版。

A.线上线下结合B.产学研用协同C.大中小企业融合D.多渠道联动发展7.关于清末司法体制变化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改刑部为法部B.改大理院为大理寺C.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D.确立观审制度8.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主要是报建审批和监督检察两部分内容。

报建审批管理主要包括核发“一书两证”,其中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A.设计资质管理B.规划资质管理C.建筑管理D.道路管理E.管线管理9. 取保候审中的保证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A.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B.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C.与本案无牵连D.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10.按照行政组织的系统不同,行政沟通可分为( )。

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 建住房[2006]166号

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 建住房[2006]166号

售 商 品房 一对 房地 产开 发 企业 未取 得 预 售许 可 证 而非 法 预售 或 变相 预售 的 ,房 地 产 管理部 门应依 照 《 市房地 产 管理 法 》 《 市房地 产开 发经 营 管 城 、城 理条例》 以及 《 城市 商 品房 预 售 管 理办 法 》 法 律 等 法 规 进 行 查 处 , 令 其 限期 整 改 ; 责 对拒 不 整 改 的 , 要从 严 查处 , 至取消 开发 企业 资质 。 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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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 交易秩序的通知
建住房[0 61 6号 2 0 16
各省 、 自治 区建设 厅 , 直辖 市 房 地局 ( 委 )各 省 、 建 , 自治 区 、 直辖市 发展 改革 委 、 物价局 、 工商局 : 为贯 彻 《 阁务 院办 公厅 转 发 建设 部 等部 门关 于 调 整 住 房供 应 结 构 稳 定 住房 价 格 意 见 的通 知 》
( 国办 发 [0 6 3 2 0 ]7号 ) 现 就 进 一 步 整顿 规 范 房地 , 产 交易 秩序有 关 问题通 知 如下 :


允分认识 整顿规 范房 地产交 易秩序
( ) 加强 对商品 房预 ( ) 活动的 动态监 管 、 销 售
各 级 房 地 产 管 理 部 门要 抓 紧 建 立 健 全 商 品 房 预 ( )售合 同网上 即时备 案 系统 和房地 产交易 信息 销 公 示 制度 。 品房 基本情 况 、 售进度 、 商 销 权利状 态等 预( ) 销 售信息 应 及时 、 面 、 确地 在 网上 备案 系 全 准
( }) T商 管理 部 门 要认 真 制定 整 治工 作方 案 , 价卡 、 } 明确 时 间要求 , 化 工作任 务 , 实工 作 责任 各 细 落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0.08.07•【字号】淄建发〔2020〕135号•【施行日期】2020.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淄博万通房产信息有限公司,各开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淄博市数字房管系统运行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加强本市商品房销售行为,规范商品房价格备案、网签合同备案和合同变更与撤销管理等工作,以每年支付一定的维护运行费用的方式,向淄博万通房产信息有限公司购买了淄博市数字房管系统。

淄博万通房产信息有限公司是维护运行和服务的具体单位,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商品房销售监管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该数字房管系统的使用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和法律责任。

数字房管系统的后台修改权限是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监管机构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系统或者赋予使用权限的,应当按级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职权批转淄博万通房产信息有限公司后台处理。

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后,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商品房销售监管机构应当主动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接,按照职责使用并监管好数字房管系统,具体业务工作仍需淄博万通房产信息有限公司负责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依法签订服务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省市关于“稳房价”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价格备案网签合同备案和合同变更撤销管理工作的通知》(淄建发〔2020〕69号)要求,保证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价稳定,不得随意调整商品房市场价格。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豫建房管〔2018〕29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豫建房管〔2018〕29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豫建房管〔2018〕2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和国家发改委等31部门《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206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保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必须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进行申报,拖延上市销售时间。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严格按照已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中的时限对外公开销售。

无故更改、拖延开盘时间的,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限制项目网签。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一经发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移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在销售现场公示以下信息: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43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43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43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保持高压严查态势,持续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从3月15日起至12月15日开展全省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以下行为:(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直接或采取内部认购、交纳诚意金、排号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二)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三)未按规定在销售场所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房屋预测面积、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及监管银行名称等信息;(四)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擅自挪用预售款项;(五)委托未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六)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七)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八)将已经销售并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十)其他违反房地产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2023年)河南省郑州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2023年)河南省郑州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2023年)河南省郑州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多选题(10题)1.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A.担当责任B.困难C.问题2. 中央国家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特别要从严控制和压缩()三项经费支出。

这项工作要注重制度改革和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A.因公出国出境B.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C.公务接待D.公共用品的购买3.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主要有()A.改革能源结构B.对燃料进行预处理C.改进燃烧装置和燃烧技术D.节约能源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

A.毛泽东思想B.邓小平理论C.“三个代表”重要思想D.科学发展观5.12月5日上午,在国际资本助推山东“十强”产业发展推介会上,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作主旨演讲。

讲话指出,香港地位特殊、优势独特,在新时代国家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求香港更加积极主动()。

A.助力国家全面开放B.融入国家发展大局C.参与国家治理实践D.促进国际人文交流6.2016年10月,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住建部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下列属于《通知》界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的有()。

A.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B.捏造或者散布谣言C.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D.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7. 王女士委托某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

后来,王女士发现网上出现其多张半裸照片。

经查.某公司未经王女士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

张某将照片下载后将王女士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并在网上进行传播。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某公司侵犯了王女士的肖像权B.张某侵犯了某公司的著作权C.张某侵犯了王女士的名誉权D.王女士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8. 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在于(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经营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大意义,通过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当利益,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对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要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和广告,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赢得市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存在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包括:(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二)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四)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五)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六)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七)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八)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九)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一)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行为监管。

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企业自留房屋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对外销售,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二)严肃查处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加大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监管。

实行代理销售商品住房的,应当委托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将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显著位置公示;额外提供的延伸服务项目,需事先向当事人说明,并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分解收费项目和强制收取代书费、银行按揭服务费等费用。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等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7•【字号】郴政办发〔2020〕32号•【施行日期】2020.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郴政办发〔2020〕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规划控制管理(一)强化规划设计条件管理。

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当明确项目用地性质、规模、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等建设要求,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严格规划设计方案执行。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加强规划批后监管,发现未按规划审批条件进行建设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告知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严厉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二、加强土地市场管理(一)科学合理供地。

实行房地产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适时调整供地规模、结构和时序,稳定市场预期;积极推进“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土地出让竞价方式,根据区域实际和土地出让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严防高价土地扰乱市场预期(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严格竞买资格审查。

依据土地竞拍出让条件,对竞拍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企业(个人),严格资质等级、开发业绩、资金来源、信用记录审查;有项目遗留问题未处理完毕、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个人),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取消其土地竞买资格(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东莞市建设局、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莞市物价局、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通知

东莞市建设局、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莞市物价局、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通知

东莞市建设局、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莞市物价局、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建设局,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莞市物价局,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6.21•【字号】东建[2006]41号•【施行日期】2006.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东莞市建设局、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莞市物价局、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通知(东建〔2006〕41号)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工商分局、经(财)贸办、房管所,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各广告经营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提高行业诚信服务水平,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房地产开发过程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严禁以各种理由违反建设程序,逃避监管,确保商品房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二、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一)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1、商品房销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

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发布任何销售信息,严禁以“认筹”、“内部认购”等任何形式变相无证销售商品房,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排号登记费、诚意金、认购费等任何含有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要提交商品房销售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13•【文号】建房〔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银保监局、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决定,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改进政务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通知-

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通知-

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通知各县、区房地产管理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现通知如下:一、加强商品房预售、现售监管未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房项目,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机构,以认筹、预订、发放VIP卡、吸纳会员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购房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

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摇号排序名单现场公示。

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定金、首付款、贷款及全部售房款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将定金、首付款、贷款及全部售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由监管机构通知监管银行暂停拨付预售资金;情节严重的,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三、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凡在我市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能承接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委托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商品房销售。

四、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须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手续,并领取《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通知书》。

考前必备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预测试题(含答案)

考前必备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预测试题(含答案)

考前必备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预测试题(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第70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是()。

2.历史告诉我们,一个国家要发展繁荣,必须把握和顺应世界(),反之必然会被历史抛弃。

A.潮流B.发展大势C.格局3.在军队建设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为:全面加强、协调推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 )建设。

A.科学化B.纪律化C.正规化D.制度化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甲某盗取其他网游玩家账号下的一批游戏装备,已涉嫌触犯刑法B. 乙某在网络游戏中向网游玩家出售虚拟货币,其所得属非法利益C. 丙某在某网游上的账号积分被网游公司清零,丙某对此享有诉权D. 丁某网游账号内虚似货币丢失,丁某可向法院主张追回虚拟货币5.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推进国企国资改革,要以提高()和()为目标,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A.核心竞争力、资源配置效率B.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C.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D.企业战略布局、企业核心竞争力6.在秋冬季节,人们常会发现,晚上脱衣服时有噼啪的响声,而且伴有蓝光;早上起来梳头时,头发经常会飘起来,越理越乱。

这些都是( )现象。

A.电中和B.静电C.摩擦生热D.电磁感应7.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进入( )。

A.创新型国家行列B.创新型强国行列C.创新型国家前列D.创新型强国前列8.只有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是()A.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B.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C.联合国、国际红十字会D.国际奥委会、亚太经合组织9.阶级斗争对阶级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突出表现在()A.生产力的发展B.生产关系的变革C.社会形态的更替D.科技的进步10.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二、多选题(10题)11. 古典主义音乐指的是l730~1820年这一段时间的欧洲主流音乐。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
为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规范房
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一、合法合规经营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规划、建设性质,不得违规变更建筑用途,不
得恶意炒作房价、误导购房者。

二、资质合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开发资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
准开展项目开发活动,不得存在资质不符、违法附条件、变相炒作等
违规行为。

三、合理规划设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发展规划、环境保护、社会稳定
等因素,科学合理规划设计项目,注重建筑风格与环境融合,打造宜
居宜业的社区环境。

四、质量安全保障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把关工程质量,杜绝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确保购房者的安全和权益。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水平。

五、诚信守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履行合同约定,保证房屋交付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不得出现拖欠工程款、变相涨价、虚构优惠等不良行为,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购房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一体推进,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行业良性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10•【字号】闽政[2006]4号•【施行日期】2006.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转变土地管理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构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优化房地产开发用地结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执行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各地要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要求,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需求状况,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规划、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合理确定并发布年度房地产用地计划,明确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总量、土地用途结构、区位布局及进度安排,优先保障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用地。

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发布具体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必须把各项规划指标、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作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前置条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决定书中,也必须载明上述内容,以保证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

二、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按照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计划,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用地应占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量10%左右。

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用地供应。

进一步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牌挂制度,对有地上物拆迁安置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要实行净地出让,以确保按时交地。

要切实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制止囤积土地行为,对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的,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或依法收回土地权。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德政办字[2014]38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德政办字[2014]38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德政办字〔2014〕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重要的民生问题。

违法建设和违规预售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加大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未取得土地、规划、施工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情况,违规预售或变相预售收取定金、预订款费用的情况等。

要摸清底数,区别情况,该整改的整改,该查封的查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关口前移,加大查处力度对未依法取得用地手续、利用集体土地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停工整顿,依法处理。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项目,由规划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由住建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拆除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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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重大意义 ,通 过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 结合、优化
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 ( 八) 将 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 的物的商品房再
销售给他人 ; ( 九 )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服务改革 , 加强监管创新 , 加快构建事 中事后监管体系, 依法保 护合法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 的正当利益 ,严肃 查处房地产开 发企业 违法违 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营 造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对 消费 者在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 ; 要发布真实房
( 四)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 ( 五)由 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
各地要 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 实,并 结合 实际制定相关办法。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
2 0 1 6 年l 0 月1 0日

O c t o b e r 2 0 1 6

些房地产 开发企业为了追求 不正当利益 ,存在
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包括 : ( 一) 发布虚假房源信 息和广告 ; ( 二 )通过 捏造 或者散 布涨价信息等方 式恶意炒 作 、哄抬房价 ; ( 三 )未取得预售i I 可证 销售商品房 ; ( 四) 不符 合商品房销售条件, 以认购、 预订、 排 号、
关于进一 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 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建房 [ 2 0 1 6 ] 2 2 3号
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维护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地产 市场秩
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 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 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 ( 五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 囤积房源 ; ( 六 )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 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 明的费用 ;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房地产
主管部 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 。不正
当经营行 为应 当由其他部 门处理的,及时移交有关部 门依法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源信息和广告,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实
行明码标价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要 接受政府
( 七 )以捆绑搭 售或者 附加条件等 限定方 式 ,迫
/ / J序,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进房地产市
场平稳健康发展 ,现就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 营行 为有关 工作通知如下 :


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经营
各级房地产主管部 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房地 产开发 企业经营行为 ,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对稳定房地产市
和公众监督,积极履行企 业社会责任 ,通 过向消费者
在此基础上 ,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应 当视 I 青 节轻
重,对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 ( 一)书面警示 ; ( 二) 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 ( 三) 公开 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 ;
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赢得市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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