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字〔2009〕1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新修订的《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九月十八日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国家、省、市预案的关系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机构 2.2 运行管理机构 2.3 应急指挥体系 2.4 咨询机构 2.5 现场指挥(员) 2.6 海上应急救助力量 2.7 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监督检查4 海上突发事件的分级与处理 4.1 事件分级 4.2 信息报告和通报5 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 5.1 海上遇险报警 5.2 海上遇险信息的分析与核实 5.3 遇险信息的处置 5.4 指挥与控制 5.5 分级响应 5.6 紧急处置 5.7 海上通信方式 5.8 海上搜救医疗救援 5.9 搜救效果评估与处置方案调整 5.10 海上应急行动的中断及终止 5.11 应急行动人员安全防护 5.12 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 5.13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14 与其他国家协作的应急行动 5.15 信息发布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社会救助 6.3 搜救效果和应急经验总结 6.4 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流程图7 应急保障 7.1 应急准备 7.2 通信与信息保障 7.3 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保障 7.4 宣传、培训与演练 7.5 监督检查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8.2 特别状态下的海上搜救 8.3 预案管理 8.4 奖励与责任追究 8.5 预案解释部门 8.6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全省防范和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反应迅速、信息通畅、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海上应急救援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海上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海上遇险人员、船舶及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国家及地方有关海上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标准(4)我国海上应急救援实践经验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海域内发生的各类海上遇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碰撞、火灾、爆炸、溢油、人员落水、船舶失控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海上应急救援指挥部海上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海上应急救援行动。
2. 指挥部组成(1)总指挥: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
(2)副总指挥:由海事、渔业、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3)成员:由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组成。
3. 指挥部职责(1)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总体策划、指挥和协调;(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3)协调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应急救援行动;(4)及时向上级报告应急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三、应急救援行动流程1. 接报与启动(1)接到海上遇险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向指挥部报告,请求启动应急救援行动。
2. 应急响应(1)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2)海事部门负责船舶搜救、水上交通管制和溢油应急处置。
(3)渔业部门负责渔船救助和渔业资源保护。
(4)公安部门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散和治安管理。
(5)消防部门负责火灾扑救和爆炸事故处置。
(6)卫生部门负责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
(7)环保部门负责污染监测和应急处置。
3. 救援行动(1)根据现场情况,合理调配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救援行动有序进行。
(3)注意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 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
(2)善后处理和赔偿。
(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国家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海上搜救工作的政策、标准、规范。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及承担海上搜救责任区内发生的各类海上突发事件,包括船舶、航空器、人员遇险,以及海洋环境污染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层面设立国家海上搜救指挥部,负责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国家海上搜救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2 地方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海上搜救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上搜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海上搜救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3 专业机构国家海上搜救中心、专业救援队伍、海事管理机构、交通运输部门、海洋部门、环保部门等,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海上搜救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3.1 紧急情况报告遇险船舶、航空器、人员等,应立即向最近的船舶、航空器或海上搜救机构报告遇险情况。
3.2 应急响应启动接到遇险报告后,海上搜救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要求,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搜救行动。
3.3 救援力量调度根据遇险情况,国家海上搜救指挥部或地方海上搜救指挥部,根据需要调度救援力量,包括船舶、航空器、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等。
3.4 救援行动实施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按照救援计划,开展搜救行动,包括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物资补给等。
3.5 应急处置结束遇险人员获救或灾害得到控制后,海上搜救指挥部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四、应急处置措施4.1 现场救援(1)现场警戒:对遇险现场进行警戒,确保救援人员和遇险人员安全。
(2)搜救行动:组织救援力量,利用船舶、航空器、专业救援队伍等,开展搜救行动。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根据我国海上搜救工作的特点和需要,科学组织和指导海上搜救应急工作的一项重要文件。
预案的实施旨在提高我国海上搜救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海洋环境安全,推动海上搜救力量的现代化建设。
一、海上搜救组织体系根据预案,国家海上搜救指挥系统由国家海洋局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国海上搜救工作。
各地区设立海上搜救指挥中心和辅助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域的海上搜救工作。
各港口、海务部门设立海上搜救指挥站,负责组织港口和海域内的搜救工作。
二、海上搜救力量预案规定了国家海上搜救力量的组成和职责。
包括海上搜救船舶、搜救直升机、无人机等搜救器械设备,以及适应搜救工作需要的通信、导航、遥感等装备设施。
同时,预案明确了各个搜救力量的调配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快速高效地响应海上搜救需求。
三、海上搜救工作程序预案明确了海上搜救的工作流程和程序。
包括接到搜救任务后的指挥调度、搜救方案的制定、搜救器械设备的调配和装备、搜救行动的实施和救援对象的安全转移等。
预案同时规定了搜救行动中的指挥、通信、联络、救生、医疗等工作要求,确保搜救行动的有序进行。
四、协调合作机制五、法律保障和责任追究预案明确了海上搜救行动中的法律责任和追究机制。
对于不履行搜救职责、迟延救助、故意扰乱搜救行动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为了保护搜救人员的安全和权益,预案还明确了搜救人员的权利和保护。
总之,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我国海上搜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组织海上搜救工作的基本依据。
预案的实施将提高我国海上搜救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海洋环境的安全,推动海上搜救力量的现代化建设。
制定海上搜寻救急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应对海上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海上搜救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6.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7.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8.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9.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水域及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内发生的各类海上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遇险、污染泄漏、自然灾害等。
四、组织体系1. 国家层面:设立国家海上搜救指挥部,负责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 地方层面: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海上搜救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上搜救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行业部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海上搜救工作。
五、应急响应1. 预警:对可能引发海上突发事件的气象、海洋、船舶等要素进行监测、预报和预警。
2. 应急启动:根据预警信息,各级海上搜救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开展搜救行动。
3. 搜救行动:按照“先救人、后捞物”的原则,采取空中、水面、水下等多种手段,全力搜救遇险人员。
4. 应急恢复:搜救行动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六、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海上搜救队伍建设,提高搜救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设立海上搜救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搜救工作的正常开展。
3. 装备保障:配备先进的搜救设备,提高搜救效率。
4. 通信保障:建立健全海上搜救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 法规保障:完善海上搜救相关法律法规,为搜救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最新完整版)
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完善省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有效组织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上险情扩展,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海上险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防救结合;坚持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团结协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公约。
(四)适用范围。
1.省海上搜救责任区的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省海上搜救责任区由交通运输部或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划定;2.其他由省海上搜救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组织、协调、指挥或参与的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3.参与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二、组织指挥体系省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运行管理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工作组、搜救专家组、现场指挥、海上应急搜救力量等组成。
(一)应急领导机构。
省政府设立省海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省海上搜救应急行动,主任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海事局局长担任。
省海上搜救中心主要职责:1.执行有关海上搜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上级海上搜救中心业务指导;2.拟定海上搜救应急预案;3.拟定海上搜救预算;4.指定海上搜救力量;5.组织、协调、指挥海上搜救行动;6.组织搜救演习、演练及相关培训;7.开展与其他搜救中心的搜救合作;8.协调、指导有关成员单位加强海上搜救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机制;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海上应急救援应急预案
海上应急救援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我国海上船舶、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提高海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规范海上应急救援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在发生海上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海事组织(IMO)相关规定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沿海和远洋发生的海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包括船舶火灾、爆炸、碰撞、搁浅、泄漏、失踪等事故。
1.4 预案宗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快速反应,科学救援;整合资源,高效执行。
2. 组织指挥体系2.1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海上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设总指挥一名,副总指挥若干名,成员包括海事、交通、海洋、公安、卫生、消防、救助等单位的代表。
2.2 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海上事故的特点和需要,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包括海事执法队伍、救助队伍、消防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等。
3. 应急救援流程3.1 事故报警海上事故发生后,船舶应立即向海上搜救中心报警,报告事故类型、位置、伤亡情况等信息。
3.2 信息收集与核实海上搜救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收集相关信息,核实事故性质、位置、伤亡人数等,并启动应急预案。
3.3 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3.4 救援队伍调度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和需要,调度相应的救援队伍,确保救援力量及时到达现场。
3.5 现场救援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包括灭火、救助遇险人员、防止污染等。
3.6 伤员救治医疗救护队伍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后送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7 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一、背景与目的:海上搜救是国家保障海洋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海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手段。
为了有效应对海上搜救紧急情况,保障搜救行动的协调与高效进行,国家制定了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二、组织架构与责任:1.国家海洋局为预案主要组织者,负责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搜救行动;2.国家海洋局下设的海上搜救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海上搜救行动,并根据紧急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3.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具体海上搜救行动,并向海上搜救指挥部汇报行动进展。
三、响应步骤与措施:1.预警响应:一旦接到海上搜救紧急情况的报告,国家海洋局立即启动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准备行动;2.指挥调度:国家海洋局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遣海上搜救指挥部前往指挥现场,协调各方资源并指挥行动;3.资源调配:根据搜救行动的要求,国家海洋局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必要的搜救器材、航空器、舰船等资源调度至现场;4.信息交流:搜救指挥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紧急沟通渠道,及时传递情报、指示和行动信息,确保各方合力搜救;5.应急处置:搜救部门和单位根据预案的要求,迅速展开搜救行动,采取适当的措施搜救被困人员、救助遇险船只或飞机;6.救援保护:搜救行动中,各方必须确保人员安全,遵守搜救规范与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救助和保护被救助人员;7.善后处理:搜救行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做好善后工作,评估搜救效果、总结经验,以便提升搜救能力和水平。
四、国际合作: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对于海上搜救行动至关重要,国家海洋局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合作机制,与其他国家共享海上搜救资源和信息,提升国家海上搜救的应急能力。
五、培训与演练:为了确保搜救行动的高效进行,国家海洋局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进行培训与演练,提高搜救人员的专业素质、协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六、评估与改进:根据每次搜救行动的经验教训和国内外搜救技术进展,国家海洋局及时评估和改进搜救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效果。
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属地为主:由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地市级搜救中心实施应急指 挥,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相机处置,提高应急反 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以 人 为 本 , 科 学 决 策 , 快 速 高 效 。 以人为本:以人命救助为首要任务,兼顾减少财产损失,协 助省环保应急组织按 《山东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做好 海上污染有关应急工作。同时重视对应急救助人员的安全防护。 科学决策: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专家咨询作用,保证应 急指挥和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快速高效:应急反应迅速,信息传递及时,就近就快调动搜 救力量,海、空结合,船、岸结合,发挥全方位立体救助优势。 1.5国家、省、市预案的关系 (1)当 中 国 海 上 搜 救 中 心 启 动 《国 家 海 上 搜 救 应 急 预 案 》 时,本预案将服从国家级预案的要求。 (2)当山东省 海 上 搜 救 中 心 启 动 《山 东 省 海 上 搜 救 应 急 预 案》时,市级预案将服从省级预案的要求。 (3)涉及船舶造成污染的,按 《山东沿海重大船舶污染事故 应急预案》处理。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运行管 理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咨询机构、现场指挥 (员)、应急救助 力量等组成。
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国家、省、市预案的关系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机构 2.2 运行管理机构 2.3 应急指挥体系 2.4 咨询机构 2.5 现场指挥 (员) 2.6 海上应急救助力量 2.7 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监督检查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海上搜救是指在海上发生事故、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时,通过联合行动进行搜救和救援的一种应急措施。
为了有效应对海上搜救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一份完备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就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组织管理、救援技术和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根据海上搜救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的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方案。
在制定过程中,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预案的依据:要明确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要求,以及我国海上搜救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等。
2. 预案的编制单位:明确预案的编制单位和责任部门,并设立核心组和各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3. 参与机构和责任人:明确各相关机构和责任人,确保在搜救行动中各方能够密切配合、高效协作。
4. 预案内容的完备性:确保预案内容涵盖组织机构、应急救援基地、通讯应急装备、救援力量调配、信息收集与分析、救助和救援程序、救助人员组织培训等方面内容。
5. 预案的完善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二、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组织管理为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有效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机制。
1. 领导机构的设立: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搜救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 职责和权限的明确:明确各参与机构的职责和权限,避免重复和混乱。
3. 信息共享与协调: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与协调机制,确保搜救行动的信息畅通和资源的协调调配。
4. 搜救力量的配备与调度:确保搜救力量的及时调度和合理配置,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5. 现场指挥与协调:建立现场指挥部,明确现场指挥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确保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三、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救援技术海上搜救涉及复杂多变的海洋环境和救援任务,为提高救援效率和成功率,需要采用一系列先进的救援技术。
1. 水上救援技术:如救生艇、救生圈、浮筒等,确保人员在海上事故中的及时救援。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1. 概述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海上紧急情况的发生而制定的一项行动指南。
它旨在确保在遇到船舶事故、人员求救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高效地展开搜救行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2. 背景海上事故时有发生,例如船只损坏、火灾、翻覆等情况。
当这些事故发生时,必须迅速采取行动以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3.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负责机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由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海事管理机构等部门共同参与,并成立专业的海上搜救组织。
该组织负责监督和执行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并且定期进行演习和培训以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4. 海上搜救流程4.1 事故发生报告一旦发生海上事故,船舶或渔船应立即通过无线电或其他通讯手段向海上搜救机构报告事故的性质和位置。
同时,提供船舶的相关信息(船名、船舶类型、载货情况等)以便搜救单位能够准确判断事故的情况。
4.2 信息收集和处理搜救机构应立即收集并处理报告的事故信息。
这包括事故的性质、船只的位置、可能存在的人员伤亡和紧急需求等。
搜救机构还应与事故船只或船舶相关人员保持紧密联系,了解事故的进展和船上人员的状况。
4.3 资源调配和搜救计划根据事故报告收集到的信息,搜救机构应迅速调配搜救资源,包括搜救船只、飞机、人员和设备,并制定搜救计划。
搜救计划应考虑到事故地点、天气条件和可用资源,并确保搜救行动能够尽快展开。
4.4 搜救行动执行根据搜救计划,搜救机构将开始执行搜救行动。
这包括派遣搜救船只或飞机前往事故地点,进行搜索和救援行动。
在执行行动期间,搜救机构应保持与现场指挥中心和事故船只或船舶相关人员的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最新情况。
4.5 完成搜救行动和总结一旦搜救任务完成,搜救机构应及时向事故船只或船舶相关人员通报搜救结果,并做好善后工作,如协助修复损坏船只、提供人员安置等。
同时,搜救机构还应对搜救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以便未来的搜救行动能够得到改进和优化。
海上应急搜救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保障海上遇险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海上应急救援能力,规范海上应急搜救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4)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水域和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内发生的各类海上突发事件,包括船舶、设施遇险、人员落水、火灾、污染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负责海上应急搜救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由以下部门组成:(1)交通运输部(2)公安部(3)应急管理部(4)卫生健康委员会(5)水利部(6)工业和信息化部(7)环境保护部(8)军队和武警部队2. 地方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地方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由地方政府、海事、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环保等部门组成,负责本地区海上应急搜救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应急响应1. 预警信息接收与发布(1)各级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接收与发布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传递。
(2)接到预警信息后,各级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2. 应急救援行动(1)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力量开展救援行动。
(2)救援力量包括:船舶、航空器、岸基设施、专业救援队伍等。
(3)救援行动应遵循以下原则:a. 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生命安全;b. 尽量减少财产损失;c. 保障救援人员安全。
3.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1)各级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与装备储备制度,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急物资与装备包括:救生设备、灭火设备、医疗设备、通讯设备等。
四、信息报告与发布1. 事故报告(1)发生海上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报告。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搜救工作是保障海上安全的重要环节,而应急预案在搜救行动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为了高效应对各类海上搜救事件,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预案编制、协同配合、资源调配和搜救方案等方面阐述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点。
一、预案编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保障搜救行动高效进行的前提。
预案编制需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明确预案编制的背景和目标:预案的编制要明确应对的海上搜救事件类型,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搜救情况分析风险和需求。
2. 分工合作机制:预案中要明确各个参与单位的责任分工,明确指挥部门、协调单位、搜救单位等在应急搜救行动中的职责和权限,3. 信息共享与协同指挥:预案中要明确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协同指挥流程,确保在应急搜救过程中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做出协同指挥决策。
4. 专业培训和演练:预案中要明确应急搜救人员的专业培训要求,定期组织搜救演练,确保应急搜救人员具备必要的应对能力。
二、协同配合海上搜救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和人员协同配合的复杂系统工程。
预案应该明确各参与单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方能够协调一致地进行搜救行动。
1. 政府部门的职责: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搜救行动的指挥和协调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搜救行动能够顺利进行。
2. 搜救单位的职责:各搜救单位要明确自身的搜救任务和职责,提前做好搜救准备,保证设备和人员的处于良好的状态。
3. 专业支援单位的配合:各类专业支援单位,如海事、海警、救捞等,需要按照预案要求及时提供支援和协助,确保搜救行动顺利进行。
三、资源调配预案中要明确资源调配的原则和方法,确保及时高效地调动各类资源进行搜救。
1. 资源的分类和分级:预案中应明确各类资源的分类和分级,为应急搜救行动提供指导和依据。
2. 资源的调度和利用:预案应明确资源调度的流程和方法,以及各类资源的利用原则,使得资源能够合理高效地调配和利用。
3. 资源保障机制:预案中要明确资源保障的机制,确保搜救行动所需的各种资源能够及时供应和保障。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一、引言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指在海上发生事故、灾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为保障人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迅速组织和实施的一种应急措施。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贯彻对于保障航海安全和提高海上搜救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详细探讨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制定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流程。
二、重要性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贯彻对于应对突发海难、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海上环境复杂多变,常常会遭遇恶劣天气、船只事故等突发情况,因此建立健全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维护海上秩序的必要措施。
三、制定原则制定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预案应基于充分的科学研究数据和实践经验,确保可行性和有效性。
2.权威性:预案的制定应由经验丰富、权威可靠的组织或部门负责,确保预案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3.可操作性:预案应具备操作性,即能够指导实际行动,并能适应不同的灾难情况。
4.与国际接轨:预案应与国际接轨,参考国际上已有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标准和经验。
5.完善性:预案应全面、完善,覆盖各类海上搜救情况,确保能有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四、主要内容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机构:明确预案执行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包括指挥部、救援队伍、协助单位等。
2.应急通信:建立健全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传递指令和信息。
3.搜救流程:明确搜救的具体流程、方法和措施,包括搜救范围的划定、搜救资源的调度和利用等。
4.联合协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协调,实现搜救资源的共享和互助。
5.法律法规:遵循国家和国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搜救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培训与演练:加强搜救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效率。
五、实施流程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实施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预警与启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过应急通信系统发布搜救启动指令。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国家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履行中华人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和多边海上搜寻救助协定。
1.2 工作原则(1)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
政府对海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实施应急反应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在国务院领导下,实施分级管理,根据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区域、性质、等级及实施救助所需投入的力量,由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地海上搜救机构实施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各方应急力量,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
认真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广泛调动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对海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快速高效地救助人命。
1.3 编制依据(1)国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我国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协定。
1.4 适用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水域和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
发生在我国管辖水域和搜救责任区外,涉及中国籍船舶、船员遇险或可能对我国造成重大影响或危害的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同样适用本预案。
2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国家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运行管理机构、咨询机构、应急指挥机构、现场指挥、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
2.1 应急领导机构建立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议定海上搜救重要事宜,指导全国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海上搜救是指在海上发生遇险、失踪、沉没等突发事件时,组织力量展开搜救行动,以救助被困人员、挽救财产损失、维护海上安全。
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对于确保海上搜救行动的高效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内容与要点进行论述。
一、背景介绍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依据国内外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结合我国海上搜救实际情况,为了应对海上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救援措施。
它是一套系统、科学的救援方案,包括组织机构、指挥系统、通信设备、搜救力量等各个方面的运作,旨在提高海上搜救行动的效率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编制要点1. 预案目的:明确了制定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即提供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搜救措施和方法,确保海上突发事件的救援和协调工作能够及时启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2. 组织体系:明确了搜救行动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快速、高效地启动搜救行动。
包括海上搜救指挥中心、地方搜救协调机构、搜救力量的配备等。
3. 指挥系统: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指挥系统,包括指挥系统的构建、指挥员的职责和权限、信息通报的方式等。
确保信息畅通、指挥有序,提高海上搜救行动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4. 搜救力量:包括海上搜救力量的组成、配备和装备要求等。
确保搜救力量能够在海上突发事件中开展各类任务,如救援被困人员、扑灭火灾、打捞沉船等。
5. 搜救区域划分:根据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将海域划分为搜救区域,并明确各个区域的管辖和协作关系,以便在海上突发事件中协调各方力量展开搜救行动。
6. 通信设备:确保搜救行动中各个环节的信息交流畅通,包括地面通信设备、航空通信设备、舰船通信设备等。
必要时,还可以利用卫星通信等技术手段解决远程通信问题。
7. 海上搜救行动程序:制定搜救行动的具体程序,包括接到报警后的应对措施、行动计划的制定、力量调动的安排等。
通过明确程序,可以保证搜救行动有序展开,避免出现混乱和冲突。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预案应注重实际应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搜救 行动。
可操作性原则
预案应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方便相关人员理解和执行。
灵活性原则
预案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 应不断变化的海上交通环境和搜救需求。
04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组织体系与 职责
组织体系
演练评估与总结
演练评估
对演练过程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参与者的表现、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 题等,为后续改进提供依据。
演练总结
对演练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08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修订与完善
修订周期与程序
定期修订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修订,一般建议至少每年修订 一次,以确保预案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包括启动应急 指挥部、调配救援力量等。
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明 确处置措施、救援力量调配等。
组织协调救援行动
协调各方救援力量,组织开展有效的救援行动,确保人员安全和 财产损失最小化。
现场处置机制
现场指挥协调
目的和背景
目的
确保在海上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搜救行动,保障人员生命 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海上安全秩序。
背景
海上运输、渔业生产等活动中,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如船舶碰撞、海上事故、 恶劣天气等。为了应对这些突发事件,需要制定完善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的重要性
01
02
03
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资金保障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随着海洋交通的日益繁忙和扩大,海上事故频繁发生。
海上搜救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对于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应对各种海上搜救情况,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一、海上搜救的重要性海上搜救是指在海上发生事故、灾难或遭受意外袭击后,为了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而组织或协调的一系列救援行动。
由于海上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海上搜救任务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难度。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包括了各个环节的规范和流程,从事故报告、应急指挥、力量调集、船舶搜救、飞机搜救到落地救援等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和操作要求。
这些预案确保了在海上搜救行动中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救援工作。
二、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制定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一个复杂而繁琐的过程。
各国海事管理机构会根据自身国情、地理环境和海上安全形势等因素制订相应的预案。
这些预案需要考虑到海上搜救行动的各种可能情况,包括天气恶劣、船只失踪、火灾爆炸等。
同时,预案还需考虑到协调力量、与外国组织合作、信息采集和发布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制定海上搜救应急预案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包括政府相关部门、海事管理机构、海上搜救机构、船舶和航空公司等。
他们需要通过多方协调和沟通,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无缝衔接。
此外,还需要进行大量的模拟演练和实践验证,以加强应急预案的可靠性和适应性。
三、海上搜救的技术手段海上搜救的技术手段与日俱增。
雷达、卫星通信、遥感技术等现代技术的应用,使得海上搜救行动更加精确和高效。
卫星定位和通信系统可以迅速获取遇险船舶的位置和求救信息,为后续救援提供重要的数据。
此外,无人机的运用也为海上搜救带来了新的可能。
海上救援船只和飞机的装备也在不断更新和提升。
救生艇、呼叫救生电台、抢救工具等装备都能有效提高救援行动的成功率。
同时,专业搜救机构还配备了专业的搜救人员,他们经过系统的培训和训练,掌握了必要的救援技能和知识。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一、背景:海上搜救是指在海上发生灾害或紧急情况时,通过组织相关力量,采取一系列救援措施,以达到搜救被困人员或抢救财物的目的。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针对海上搜救工作中常见的紧急情况和灾害,制定的一套行动指南和应急措施,旨在提高救援效率、保障救援人员安全。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分工:1.领导组织:海事局、救援中心等负责协调组织海上搜救工作,负责发布搜救任务、调度救援资源。
2.救援力量:包括救援船舶、直升机、救生艇、搜救人员等,负责实施海上搜救行动。
3.通信指挥:设置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接收和发布搜救信息、指挥救援行动。
4.技术支持:海上搜救技术专家、装备供应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装备保障。
三、应急准备工作:1.生命救援设备和装备:保证每艘可搭载人员的船舶都配置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必要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准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衣库存备用。
2.通信设备完善:确保船上的通信设备正常运行,包括VHF无线电、卫星通信等,以及备用电池或发电机。
同时,建立与陆地通信的突发情况应急通信渠道。
3.搜救队伍培训:定期对救援人员进行应急训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技能,包括海上生存技巧、速降、打捞等。
4.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建立与相关当局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航行计划、海况、气象信息等,确保救援资源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到搜救行动中。
四、应急响应流程:1.接到求救信息后,救援指挥中心将根据情况判断搜救任务的优先级,确定救援资源的配置方案,并调度搜救力量迅速出动。
2.救援船舶应根据海况和搜救对象的最后位置,制定最佳航行线路和搜救方案,同时通知需要协助的其他船只加入搜救行动。
3.救援船舶和直升机在搜救行动中应保持高度警惕,密切注意求救信号、漂浮物和搜救对象的存在。
一旦发现目标,立即采取行动进行营救。
4.营救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机制和保障措施,包括全程监控、通信配备、防护装备等。
五、事后处理和评估:1.搜救任务结束后,进行事后处理和总结,分析搜救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提高救援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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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与省、沿海县市区预案的关系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领导机构2.2 运行管理机构2.3 应急指挥体系2.4 咨询机构2.5 现场指挥(员)2.6 海上应急救助力量2.7 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2 预警预防行动3.3 预警支持系统3.4 预警监督检查4 海上突发事件的分级与处理4.1 事件分级4.2 信息报告和通报5 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5.1 海上遇险报警5.2 海上遇险信息的分析与核实5.3 遇险信息的处置5.4 指挥与控制5.5 分级响应5.6 紧急处置5.7 海上通信方式5.8 海上搜救医疗救援5.9 搜救效果评估与处置方案调整5.10 海上应急行动的中断及终止5.11 应急行动人员安全防护5.12 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5.13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5.14 信息发布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6.2 社会救助6.3 搜救效果和应急经验总结6.4 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流程图7 应急保障7.1 应急准备7.2 通信与信息保障7.3 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保障7.4 宣传、培训与演练7.5 监督检查8 附则8.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8.2 特别状态下的海上搜救8.3 预案管理8.4 奖励与责任追究8.5 预案解释部门8.6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全市防范和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反应迅速、信息通畅、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2 编制依据1.2.1 国内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办法》等。
1.2.2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多、双边条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海上搜寻救助合作协定》等。
1.3 适用范围1.3.1 潍坊市管辖海域和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
1.3.2 发生在潍坊市管辖海域和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搜救责任区以外的海上突发事件,经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或上级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由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的应急反应行动。
1.3.3 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组织、指挥和协调的应急行动中所有参与海上应急救援活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1.4 工作原则(1)政府领导,社会参与,防救结合。
政府领导:潍坊市人民政府对全市海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海上搜救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协调指挥机制。
社会参与:依照海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海上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防救结合:做好各类海上风险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海上突发事件发生;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对海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统一指挥: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实施统一指挥,保证各方应急力量行动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分级管理:根据海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施分级管理。
属地为主:由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海上搜救中心实施应急指挥,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相机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以人为本:以人命救助为首要任务,兼顾防止水域污染和减少财产损失,同时重视对应急救助人员的安全防护。
科学决策: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专家咨询作用,保证应急指挥和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快速高效:应急反应迅速,信息传递及时,就近就快调动搜救力量,海、空结合,船、岸结合,发挥全方位立体救助优势。
1.5 与省、沿海县市区搜救预案的关系(1)当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启动《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时,本级预案服从省级预案的要求。
(2)当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启动《潍坊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时,县级预案服从本预案的要求。
(3)涉及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按照《潍坊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预案处理。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潍坊市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运行管理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咨询机构、现场指挥(员)、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
2.1 应急领导机构2.1.1 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海上船舶、设施及航空器搜寻救助、船舶防抗大风、船舶防冻破冰和清除船舶大面积污染海域等应急反应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协助分管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和潍坊海事处处长担任副主任;搜救中心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当地驻军及沿海县市区政府组成,承担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理等应急工作。
2.1.2 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主要职责在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下,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主要职责:(1)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海上船舶、设施及航空器搜寻救助和清除船舶污染海域等应急反应工作。
(2)划分各县市区海上搜救中心责任区,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海上搜救中心的工作。
(3)制定全市海上搜救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
(4)拟订潍坊市海上搜救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市海上搜救经费预算。
(5)召开市海上搜救中心工作会议,研究市搜救工作的重大事项,并督促检查有关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6)负责全市海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和海上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全市海上搜救应急演练、演习。
(7)负责与辖区内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部队、外地搜救机构的联络和业务交流工作,按上级搜救中心要求参加跨责任区的搜救行动。
(8)组织交流海上搜救、船舶防抗大风和船舶污染海域应急反应工作经验,表彰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负责与毗邻市海上搜救中心的协调和协作。
(10)完成潍坊市政府、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 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结合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实际需要,发挥相应作用,提供相关预警预报信息,承担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理等应急工作。
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1)潍坊海事处:负责海上搜救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海域应急反应的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系统力量、商船参加海上应急行动;维护海上应急救援现场的通航秩序、实施海上交通管制;协调发布海上航行警(通)告;依法对船舶采取强制措施;承担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辖区港口、航运企业参与应急行动;协调交通行业有关部门参加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负责海上搜救的运输组织工作。
(3)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业船舶海上风险预警预防和遇险应急救助;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系统力量、渔业船舶协助或参加海上应急行动;负责为渔业船舶参与搜救应急行动提供通信支持和其他必要的技术、物资支持。
提供海洋水文资料;负责对海上突发事件可能给海洋环境造成的危害进行环境监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承担海洋灾害预报预警和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责任。
(4)市发改委:负责海上搜救资源保障的协调工作,为海上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研制开发以及海上搜救设施产业化安排扶持资金。
(5)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由市级财政承担的搜救中心经费,负责协调应急费用的财务保障。
(6)市安监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海上搜救相关工作,参与海上搜救行动,接收海上搜救险情通报。
(7)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维护海上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和实施陆上交通管制;参与失火船舶的救助并提供救助装备和技术支持;为跨国、跨地区海上应急行动人员提供出入境便捷服务;为获救外国籍人员的遣返和为死亡、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提供便利。
(8)市教育局:负责对学生进行水上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将水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和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参与相关险情救助工作。
(9)市环保局:负责对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环境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及污染检测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参与船舶大面积污染海域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并提供环保信息技术支持。
(10)市水文局:根据搜救工作需要提供涉及内河、湖泊等内陆水域的水文信息和水文监测技术支持。
(11)市国土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的预报以及应急行动时相关地质灾害的即时信息。
(12)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险情区域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
(13)市卫计委:负责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提供遇险人员医疗急救保障,指派医疗专家提供远程海上医疗咨询,安排医疗机构人员赴现场执行海上医疗援助、医疗移送和收治伤病人员。
(14)市民政局:负责海上获救人员的临时救助安置和海上遇难人员尸体火化等相关善后工作,利用现有民政救灾储备设施帮助储备海上救援专用物资,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应急救援中伤残和牺牲人员的优待和抚恤。
(15)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可能引起海上突发事件的地震预警信息。
(16)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潍坊沿海热带气旋、恶劣天气的短期预报和海洋天气预报,提供海上应急行动需要的即时气象信息和相关气象信息资料支持,根据需要提供中长期天气预报。
(17)市民航局:负责组织民航有关单位参与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为航空器参加救援提供便利;提供应急航空运输保障以及航空器在海上遇险的相关信息和有关搜救工作的技术支持;参与航空器海上遇险搜救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18)市经信委:负责协调海上搜救无线电管理和海上搜救通信新技术应用的支持工作。
(19)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海上搜救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20)市外侨办:上报省外办外籍人士遇险情况,协助有关单位与外籍船舶及海上获救外籍人员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络;协助获救外国籍人员的遣返和死亡、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置;协助获救港澳同胞的遣送、联络以及死亡、失踪港澳同胞的善后处置工作,协调境外媒体、记者的采访。
(21)市台办:协助海上获救台胞的遣返、联络以及死亡、失踪台胞的善后处置工作。
(22)潍坊海关:负责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并为海上应急行动所需的跨国、跨地区海上应急设备进出境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