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管理条例范文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严格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引导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体制:(一)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院学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三)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所带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四)学生社团、学生自治组织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因病、事请假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七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不得在课堂上大声喧哗、玩手机、睡觉等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第八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物。
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合理使用宿舍设施,不得擅自变动宿舍布局,严禁使用违章电器。
第十条学生应当自觉维护网络安全,遵守网络道德规范,不得发布不良信息,不得恶意攻击他人。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不得沉迷网络、游戏、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第三章奖励与处分第十三条对在学习、思想、行为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设立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二)设立荣誉称号,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有特殊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三)对在国家、省、市、学校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相应奖励。
大学生管理条例
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团组织应有的作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明确学生社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社团成员的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指广大学生根据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或成长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形式。
第三条学生社团组织是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管理我院学生群众性组织,由院团委委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社团日常事务的管理,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服从共青团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为“院团委”)的指导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监督。
第四条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为“社联”)是学生社团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学生自治组织,负责监督、管理、评估、扶持各学生社团的工作和提供必要的服务。
对于社联的各项职能和工作,各学生社团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丰富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成为我校素质拓展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遵从‘厚德、强技、弘毅、笃行’。
第六条我院学生社团实行学院(会)两级管理,总体都接受院团委和社联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并由院领导、各系老师具体指导。
第七条社团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登记、审批、财务管理、年度注册和重大活动上报审批的管理。
(一)社团联合会对社团管理全面负责;日常工作侧重于社团的登记、注册、财务、档案、活动及违纪处理等事宜。
(二)负责监督社团活动基金的日常管理,负责社团评估表彰及其它咨询服务工作。
第八条社团的名称应当简单明了,其全称应为:院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协会】。
学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细则
学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应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设立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部门设在学生处。
第六条学生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三)指导学生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四)负责学生奖惩工作;(五)协调解决学生之间的问题;(六)处理其他学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院设立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院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总支。
第八条学生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本院学生管理工作;(二)组织开展本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三)负责本院学生奖惩工作;(四)协调解决本院学生之间的问题;(五)处理其他学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生管理内容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学术成果。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晚归、夜不归宿。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抄袭,不得妨碍他人考试。
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社团管理规定,参加社团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他人参加。
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校园秩序,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不得妨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第四章学生奖励与处分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形式的奖励,对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
大学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实施细则,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学生行为规范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锻炼身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第六条学生应当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浪费和非法占有。
第七条学生应当自觉维护校园安全,不得从事危害校园安全的活动。
第八条学生应当遵守网络道德,不得传播虚假信息、违法信息,不得从事网络攻击、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三、学生组织与活动第九条学生依法享有组织学生社团的权利。
学生社团应当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活动。
第十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围绕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文化娱乐等方面,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民主、公开、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学生奖惩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对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
第十四条学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十五条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
五、学籍管理第十六条学生入学后,应当按时报到,并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教学计划,完成规定学分,取得毕业资格。
第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反学术道德,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四)其他应当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情形。
学生在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在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在校行为,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第三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行为的管理,强调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引导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到自觉遵守和积极参与。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损害国家、学校的利益。
第二章学生基本行为规范第五条学生应该尊重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的制度、规章,文明礼貌,树立文明习惯。
第六条学生应该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不得损坏设施设备,保持环境卫生,共同打造整洁美丽的校园。
第七条学生应该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第八条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健康,合理饮食,规律作息,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
第九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从事赌博、酗酒、吸烟等不良行为,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参与一切有损学校形象的活动。
第三章学生管理及违纪处分第十条学校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管理,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如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罚。
第十二条学生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将配合司法部门进行处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学生如在校期间屡犯违纪违法之事,学校将做出长期禁止进入校园的处理,并通报社会,严格约束其行为。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学校设立监督部门,对学校及学生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设立学生代表大会,学生议事会等组织,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增强学生自治意识。
第十六条学生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风气。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由学校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普通高校学生规章制度
普通高校学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培养高尚品德和良好习惯,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二条学生享有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的权利,有学习、生活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平等权利。
第三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和活动安排,按时学习、参加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第四条学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破坏公共场所设施和环境。
第五条学生要尊重师长,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勤奋学习,诚实守信,互相尊重,团结友爱。
第六条学生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能够反映诉求,但必须通过正常渠道。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七条学生要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习宿舍管理规定,不得违反校内秩序。
第八条学生要团结友爱,不得进行种族歧视,不得辱骂、恶意攻击他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生要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破坏学校设施,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喧哗。
第十条学生要尊重自然环境,不得乱扔废弃物,不得破坏植被和生态环境。
第十一条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危害公共安全。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学生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学生要配合学校管理部门的工作,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管理部门的教育和处罚。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学生自治组织,由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学生自治和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学生奖励制度和惩戒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对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进行惩罚。
第五章学校学风建设第十六条学校要开展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七条学校要加强学术氛围建设,鼓励学生进行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
第十八条学校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校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学生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
学生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第三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不得有损校风校貌。
第四条学生应当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热爱学习,刻苦钻研,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舞弊。
第二章学习管理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课程安排,按时参加各类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当团结互助,互相尊重,不得破坏正常的课堂秩序,不得干扰教师授课。
第七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任务,不得擅自退选课程。
第八条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当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抄袭作弊,不得在考试中互相交流,不得使用通信工具。
第九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学期评定和学业考核,不得有挂科现象。
第十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师资力量,不得侮辱、歧视教师。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在实习期间违反公司规定。
第三章生活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喝酒。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尊重室友,团结友爱,不得有侵犯室友隐私的行为。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遵守食堂规定,不得浪费食物,不得在食堂内大声喧哗。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的校园环境,爱护校园设施,不得有破坏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的工作人员,遵守校园巡逻纪律,不得在校园内乱丢垃圾。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七条学生应当有礼貌待人,不得辱骂他人,不得恶意攻击他人。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骑车、滑板、滑轮等交通工具。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不得盗窃或破坏公共财产。
第二十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章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学生如违反本规章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留校察看、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第二十二条学生如严重违反规定,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办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学生:指在高校注册并接受正式教育的个体。
第四条基本原则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五条学籍登记学生入学时,应进行学籍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第六条学籍异动学生因转专业、休学、退学等情况发生学籍异动时,应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学信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学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学生学籍档案和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八条守则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学术诚信,提倡勤奋学习,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第九条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校。
对于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学校将予以相应处罚。
第十条宿舍管理学生应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不得私自转让、出租、借用宿舍。
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社团活动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但不得以此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第四章学生奖励与处分第十二条奖励措施学校将对表现良好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第十三条处分措施对于违反学校规定、影响教育教学秩序、违法犯罪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书面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五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四条学业指导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帮助学生规划学习计划、解答学术问题。
第十五条心理健康学校应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建立健全的心理咨询体系,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帮助。
第十六条维护权益学生有权利向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应及时回应并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惑。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规定修订本规定的修订,应经学校相关部门讨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大学生活规章制度
在大学校园里,每一个大学生都应该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以确保校园安全、文明有序,并且促进学习和成长。
以下是一些针对大学生活的规章制度,希望同学们认真遵守:一、宿舍管理规定1. 入住宿舍前,应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填写入住登记表格、交纳宿舍押金等。
2. 禁止在宿舍内擅自调换床位,迁入非本人床位。
3. 禁止将宿舍内的电器、家具等物品拆卸、更换、搬动,以免影响宿舍内部环境和设施设备。
4. 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吸烟、饮酒和打牌等非法行为,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5. 宿舍内不得有宠物,严禁养狗养猫等宠物,违者责令立即清理或转移。
6. 夜间10点至早晨6点是宿舍内安静时间,学生不得在此期间大声喧哗、聚会、打闹等,以保障室友睡眠。
7. 留宿他人需提前征得室友同意,且不得造成室友不便或影响他们正常生活。
8.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确保宿舍安全。
二、学习生活规定1. 学生应按时到达教室,不可迟到早退,保持课堂纪律。
2. 学生在上课期间,应做到不看手机、不玩游戏、不交头接耳、不私自离开教室等,保持专心听讲。
3. 学生在学习期间应文明用语、遵守学术规范,不得作弊、抄袭他人作品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4. 严禁学生在课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喷香水、吃零食等,保持环境整洁。
5. 学生应遵守图书馆规定,按时还书、不乱丢垃圾等,保护图书馆设施和书籍。
6. 学生应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注意安全、爱惜实验设备,不得私自乱动或损坏实验器材。
7. 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带手机、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互相交流答案,不得作弊等。
8. 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恶语相向、欺辱他人、人身攻击等,共同维护校园和谐氛围。
1. 学生不得在校园内从事非法交易活动,如赌博、贩卖毒品、传销等,违者将受到处理。
2. 学生应尊重他人私人空间,不得擅自查看他人隐私物品、窥探他人隐私,保护他人隐私权。
3. 学生应文明礼貌待人,不得恶作剧、欺凌、诽谤、造谣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
大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二)2024
大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二)引言概述:大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二)旨在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宿舍的管理,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该条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促进学生成长发展,培养其自我管理和社会责任意识。
本文将按照大点-小点的格式,详细阐述该条例的具体要求。
正文:大点一: 宿舍安全管理1. 网络安全管理:禁止在宿舍内搭建个人Wi-Fi网络,防止网络安全隐患。
2. 火灾防控措施: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保持通道畅通。
3. 防盗安全措施:加装防盗门锁、窗锁,建立健全宿舍出入登记制度。
4. 宿舍排查:定期开展宿舍防火、防盗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突发事件应对: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迅速、有序地疏散。
大点二: 宿舍卫生管理1. 定期打扫:制定宿舍卫生打扫的具体时间和频次,保持宿舍整洁。
2. 垃圾分类:设立垃圾分类垃圾桶,鼓励学生进行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
3. 宿舍清洁用品:提供免费的清洁用品,供学生使用。
4. 卫生教育宣传:开展宿舍卫生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
5. 病垫防控:建立宿舍卫生档案,定期检查学生身体状况,及时处理传染病情况。
大点三: 宿舍秩序管理1. 墙面装饰规范:明确禁止宿舍涂鸦、乱贴乱画,并规定合理的墙面装饰方案。
2. 宿舍噪音管理:规定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和播放嘈杂音乐的时间段。
3. 隐私保护:严禁私自进入他人宿舍,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4. 作息时间管理:规定宿舍内的作息时间,要求学生减少在宿舍娱乐活动。
5. 留宿申请:规定学生夜间留宿校外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大点四: 宿舍设施维护1. 宿舍设施清单:建立宿舍设施清单,对宿舍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报修渠道:提供快捷的设施报修渠道,保证学生宿舍设施及时维修。
3. 公共设施使用规范:约定宿舍公共设施的使用时间和管理责任。
4. 设备使用宣传:开展设备使用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对设备正确使用和保养的意识。
大学生班级规章制度范本
大学生班级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班级管理,维护良好班级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本班学生,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班级班委会及班主任老师所有。
第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学生权利义务第五条学生有权利得到老师的尊重和关怀,有权利得到同学的帮助和支持。
第六条学生有义务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七条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和校纪校规。
第八条学生有义务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教学财物。
第九条学生有义务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共同维护校园整洁。
第十条学生有义务尊重老师和同学,维护和谐的班级气氛。
第三章班级管理第十一条班级班委会按照学生的意愿和班级需要组织选举产生,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职务。
第十二条班委会负责班级的管理和维护班级秩序。
第十三条班级班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班委会会议,讨论班级重大事务。
第十四条班主任老师对班级的管理起着重要作用,班委会应积极配合班主任老师的工作。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应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不得随意离校,不得在校内吸烟、打架等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学生应认真听课,不得在课堂上讲话、玩手机等影响学习行为。
第十八条学生应保持卫生,不得在教室内吃零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九条学生应尊重老师,不得对老师进行侮辱、挑衅等行为。
第二十条学生应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章处分第二十一条学生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班委会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较轻的违纪行为,班委会可以口头批评或书面批评,调整其行为。
第二十三条较重的违纪行为,班委会可以报告班主任老师,由校方做进一步处理。
第二十四条严重的违纪行为,班委会及校方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劝退及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班委会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由班委会讨论决定。
大学生寝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学生宿舍守则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和我校《宿舍管理规定》。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学校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给予处分。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就餐、就寝、上课。
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进行登记,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6.男生非公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管理员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宿管中心、保卫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和大厅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未包装的垃圾等。
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后自觉扔到垃圾桶。
11.不准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电热、电暖设备,节约用电。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
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门卫或宿管员登记,不得自行安装或更换室内外用锁。
14.爱护公共财物,如有下列情况,除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赔偿损失:(1)不关闭门窗、开窗不挂风钩,造成门窗玻璃损坏者。
(2)对发配给个人的桌凳等用具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者。
(3)因调换寝室而没办理交接手续,造成财产丢失者。
(4)在宿舍操动体育器材、破坏墙面、地板、门窗和损坏灯具者。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校园秩序,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类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在校学习的学生。
第三条学校要求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
第四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文化、体育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发展自身潜力。
第五条学生要爱护学校公共财物,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共同建设和谐校园。
第六条学生要尊重师长,相互尊重,团结友爱,共同推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采取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规范行为。
第二章学生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生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的权利,但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第九条学生有学习、生活、锻炼、成长的权利,学校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第十条学生有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权利,学校应当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习、生活、社交的规范,维护校园秩序。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各类课外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培养自身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要爱护学校财产,不得私自占用公共设备,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第十五条学生要注意自身形象和仪表,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风貌,不得有不良行为。
第三章学生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学生的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学生工作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发挥学生参与管理的作用。
第二十条学校开展学生教育活动,如心理辅导、职业规划等,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学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
大学生规章制度细则
大学生规章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生的行为,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细则。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及其他就读于学校的学生。
第三条大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四条学校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五条大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艰苦学习。
第二章学习管理第六条大学生应当认真对待学习,按时完成学业,不得违规抄袭、弄虚作假。
第七条大学生应当遵守学校教学秩序,按时参加授课、考试、实习等教育教学活动。
第八条大学生应当遵循学术规范,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恶意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第九条大学生应当尊重师生,不得在课堂上扰乱教学秩序,不得对师长恶言恶语。
第十条学生应当认真对待学业,积极主动参加课外辅导、学习讨论等活动,提高学习成绩。
第十一条学生在学习中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向导员、班主任、辅导员求助,不得懈怠。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企合作实习期间应当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大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大学生应当遵守校园秩序,不得在校园内打架斗殴、赌博吸烟等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大学生应当尊重他人,不得恶意羞辱、侮辱他人。
第十六条大学生应当爱护学校财产,不得损坏校园设施设备。
第十七条大学生应当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不得乱丢废物。
第十八条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应当遵守社会规范,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九条大学生在校外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活动时,应当保持礼貌、自律,不得损害学校声誉。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二十条大学生在违反规章制度时,学校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停学、开除学籍等。
第二十一条大学生在校外犯罪时,学校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违法犯罪行为。
大学班级日常管理条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1、学习: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⒈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请假半天以内(包括半天)者,需填写请假条,并由班长告知辅导员;请假一天者,除写请假条外,还需当着班长的面与辅导员通电话,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大于一天者,填写请假条,并且要交由系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
请假者务必在请假期限内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者,必须电话告知班长和辅导员,办理续假相关事宜。
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睡觉,不玩手机,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2、卫生: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
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因为班级、系、院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1. 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 对于系、院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二、班级奖惩制度1、评优、评先依据《周口师范学院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
3、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院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大学生管理条例》
《大学生管理条例》高校学生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人身安全,积极响应xx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校将长期开展“构建和谐校园”“争创文明青年”“五心”教育活动,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根据当前社会形势和学生现状,为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现将学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通知如下:一、学院实行五天半工作制,学生周六中午放学后可请假回家,但需经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持请假卡离校。
学生回家后,要求家长在请假卡上签字,确认学生真的回家了。
周日,请假卡会被辅导员收回并检查。
请家长与学校合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违反下列纪律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校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协议;累计两次的,责令退学。
1.不沉迷网吧2。
禁止从学校围墙上跳下。
不喝酒不赌博。
不得盗窃、欺骗或损坏xx、集体或个人财产。
不带头起哄或打架。
没有隐藏,携带管制刀具3。
违反下列纪律之一的学生将受到严重警告;累计两次的将被处以拘留处罚,学校将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协议;累计三次的,责令退学。
1.不要穿花里胡哨的衣服(比如男生不允许穿文化服、红色衣服、印花衣服和喇叭裤,女生不允许穿超短裙、高跟鞋或鞋底太厚的鞋子)2。
男生不允许留长发(只允许留外国学生的头)3。
他们不允许染有色头发(除了黑发)。
他们不被允许谈恋爱。
他们不被允许吸烟。
他们不被允许佩戴珠宝。
5.xx学期开始,学校会对学生的衣着和发型进行全面检查。
穿奇装异服、留长发、染头发、戴首饰的学生不得进入校门。
各位家长,为了保证您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把您对孩子成人成才的期望变为现实,希望您能密切配合学校工作,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把学生的表现与孩子的实际相结合,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共同把孩子培养成为德、礼、纪、爱学习、爱工作,心理健康、体格强健、技术技能熟练的合格人才。
第2:章内外部质量损失索赔相关规定一.一般规则:为提高岗位责任,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x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形成过程中和交付后的各类质量损失,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外质量损失索赔管理程序,经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原“质量赔偿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具体条款如下:二.定义1.内部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在交付前未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而造成的损失(报废损失、返工修理费用、降级损失、停工损失、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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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团组织应有的作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明确学生社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社团成员的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指广大学生根据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或成长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形式。
第三条学生社团组织是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管理我院学生群众性组织,由院团委委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社团日常事务的管理,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服从共青团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为“院团委”)的指导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监督。
第四条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为“社联”)是学生社团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学生自治组织,负责监督、管理、评估、扶持各学生社团的工作和提供必要的服务。
对于社联的各项职能和工作,各学生社团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丰富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成为我校素质拓展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遵从‘厚德、强技、弘毅、笃行’。
第六条我院学生社团实行学院(会)两级管理,总体都接受院团委和社联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并由院领导、各系老师具体指导。
第七条社团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登记、审批、财务管理、年度注册和重大活动上报审批的管理。
(一)社团联合会对社团管理全面负责;日常工作侧重于社团的登记、注册、财务、档案、活动及违纪处理等事宜。
(二)负责监督社团活动基金的日常管理,负责社团评估表彰及其它咨询服务工作。
第八条社团的名称应当简单明了,其全称应为:院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协会】。
社团组织活动或发放宣传品必须使用全称。
第九条学生社团对其财产享有使用权,但必须接受社联的监督和审核。
第十条社员应是我校在校登记注册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申请、成立、解散第十一条凡承认我校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有指导教师,有健全的社团组织机构、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有明确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团委同意,均可提出成立申请。
第十二条发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5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会员的人数不应少于20人;(二)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确定负责人和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三)筹备组负责完成起草学生社团章程等准备工作。
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2、学生社团活动范围;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权限;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法及权限;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四)有明确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
(五)有明确的活动范围,且不得和校规校纪相抵触。
(六)学生社团应具有可行性和成立的必要性,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中应做出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成立按以下步骤进行:(一)由筹备组向社联递交以下材料:1、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一份;2、学生社团章程(草案)一份;3、社团发起成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表附1);4、所请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及指导教师对成立该社团的意见(表附2);5、学生社团成立第一学期活动计划和今后的发展规划各一份。
(二)递交以上材料一周内,由社联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对暂定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面试审核。
(三)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由社团发起负责人将社团成立档案(准备一式三份,一份留团委存档,一份社联备案,一份社团自留)报校团委审批,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式行文批复后,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学生社团登记表”,学生社团正式成立。
(四)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向全院宣布。
第十四条在学生社团占2/3以上的成员同意解散时,经团委同意,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向社联提出解散申请,报经校团委同意后,该社团方予以解散。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院团委、社联有权责令解散。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惩触范校纪校规,得用学生社团名义从事非正常社团活动;2、违背学生社团活动宗旨,在学校影响恶劣;3、学生社团从登记之日或注册之日起,12个月没有再申请注册;4、学生社团一学期内未进行正常的社团活动,组织机构瘫痪;5、盗用团委或其他组织名义活动,造成严重后果;6、学生社团被停止活动,勒令整顿,但未见好转;7、无正式负责人或管理者;8、出现其他应予以解散的情况。
第十六条社团解散时,应及时向校团委、社联申报,并处理好善后事宜。
第三章学生社团学期注册第十七条社团必须进行学期注册(一)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学期开学起一个月内要到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年度登记注册(表附3)。
注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上学期社团活动情况总结。
2、社团、社员及社团负责人的变更情况。
3、上学期指导老师日常工作登记表(表附4)。
4、上学期社团指导教师学期考核登记表(表附5)3、社团指导教师本学期授课计划(表附6)。
4、社团本学期的主要计划。
(二)上款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负责人填写《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团注册表》一式三份。
院团委、社联、社团各保留一份。
(三)每学期开学起一个月内为学期注册月,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注册者,该社团以自行解散论处。
新成立的社团推至下年度进行注册,各社团应在注册月内到院团委办公室进行注册。
第十八条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及评估(一)负责人由本社团民主选举产生,并报院团委、社联,经过社联考核通过,由院团委、社联正式任命后方可就任,享受学生干部待遇。
(二)若社团责任人管理不善,有碍社团发展者,社团有权报请院团委、社联免去现任职务,并主持该社团重新民主选举。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管理第十九条社团的指导(一)社团成立时,根据活动需要可在校内、外聘请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活动的有关人士担任社团顾问或指导老师。
指导教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能对社团工作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论证并进行有效的指导,对社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社团的主要活动进行可行性评测,对活动成果评估。
(二)聘请指导老师时,必须经社联向院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聘请。
第二十条社团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一)社团活动由院团委委托社联统一领导和管理,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
(二)社团指导老师每指导一节课必须填写《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由社团自行保存,于下一学期注册月上交社联。
(表附7)(二)社团举办大型活动要向院团委、社联申请报批;(三)申请举办活动者,需活动前一周或更早时间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经院团委、社联同意后,社团方可开活动的筹备工作。
书面材料包括:1、活动策划书(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方式、参与对象、时间、地点、主办单位、负责人等);2、经费预算及申请(表附8);3、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社团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合法性负责。
(五)社团活动的开展,须通知院团委或社团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参加。
(六)禁止一切商业性质活动涉及企业赞助的活动,对企业只能做一般性的宣传。
(七)社团无权与任何企事业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
(八)企业的赞助经费及物资必须上报院团委,并在院团委的监管下使用。
(九)活动必须提前三天作有效宣传且必须及时通知社员。
(十)社团的张贴物、刊物及其它宣传品必须规范并保证质量,必须张贴在学校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署名必须加上社团联合会。
(十一)其它未说明的事项应符合《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款项。
第二十一条社团组织的管理(一)社团必须建立健全完备的内部组织管理制度;(二)社团必须加强内部组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三)社团必须且有公开、透明的人事选拔制度。
第五章社团财物的管理第二十二条社团的财物管理(一)社团的财物属集体所有,经费和物品归该组织所有(学校支持的除外),用于为同学、集体服务,任何人不得私自侵占挪用。
(二)社团的财物由院团委老师管理,由社联财务人员详细记录各种形式的收和支出。
(三)社团开展活动申请请资金必须由审团管理人员填写经费预算申请表由院团委社联签字批准才可领取活动费用。
(五)社团经费不能用于聚餐、旅游、唱歌和购买与活动开展无关用品等。
第六章社团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三条社团的权利(一)有按照本社团章程及本条例独立开展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院团委、社联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三)有聘请或更换本社团指导教师及顾问的权利。
(四)有申请开展或筹办符合宗旨及有关规定的大型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社团义务(一)必须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本条例。
(二)自觉接受院团委、社联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应坚持本社团宗旨,认真开展活动。
第七章社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五条社团登记成立后,在每学期成员等级大会上无故缺席人员和每学期有三次无故缺席社团全体大会人员一律视为自动会。
第二十六条社团会员原则上只限于本校在校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社团考核同意后办理有关入社手续。
第二十七条社员权利(一)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
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二)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及经费的支出情况,有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的权利;(三)在本社团内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四)对本社团负责人有监督权;(五)有优先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六)有权参与本社团管理,出席社团大会,听取和审议本社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经费报告;(七)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管理部门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八条社员义务(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支持本社团工作,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的义务;(二)自觉维护本社团的名誉和利益;(三)遵纪守法,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专长;(四)参加本社团,遵守社团纪律,履行会员职责;(五)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义务。
第八章对违纪社团的处理第三十二条以下行为属于违纪行为:1、在规定的时间内资料未交齐(逾期一天扣除该社团经费2元,以此叠加。
)2、会长在社联每月月会无故迟到者(迟到一分钟扣除该社团经费1元,以此叠加。
)3、在月会开始15分钟后直接视为缺席会议(缺席一次扣除该社团经费30元)。
4、在宣传海报署名处未加“社团联合会”字样(扣除协会经费5元)。
5、在团委活动室上课社团破坏教室坏境,不搞卫生。
经查实(扣除协会经费30元)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由院团委指导、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