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文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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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准则》的对比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准则》的对比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准则》的对比及区别一、框架:1、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要素◆管理要求(11个要素):4.1组织、4.2 管理体系、4.3文件控制、4.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4.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6合同评审、4.7申诉和投诉、4.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9记录、4.10内部审核、4.11 管理评审;◆技术要求(8个要素):5.1人员、5.2 施和环境条件、5.3检测和校准方法、5.4设备和标准物质、5.5量值溯源、5.6抽样和样品处置、5.7结果质量控制、5.8结果报告。

2、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65条69款,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5+1),还增加3个术语解释。

“参考文件”中关注《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5+1)4.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6条/6款);4.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12条/12款);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共4条/4款);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共9条/9款);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共33条/37款);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共1条/1款)◆3个术语解释3.1资质认定;3.2检验检测机构;3.3资质认定评审。

◆参考文件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相关条款○14.2.4强调人员能力监督,而非关键过程,并进入技术档案(4.2.6)。

(新准则条款原文:4.2.4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

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新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变化

新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变化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于2015年8月1日开始实施,与之配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那么新的评审准则与老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之间有何不同?以下对新旧准则之间的不同做一分析。

1、增加的条款。

包括1.3和4.6评审补充要求、3.2检验检测机构的定义、4.5.8服务客户、4.5.10不符合工作、4.5.32年度报告和自我声明、4.5.33变更。

修订后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发布,但是新的评审准则尚未出台,是否会采用1.3和4.6所说的评审补充要求的形式,值得关注。

4.5.32直接来源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体现了办法的精神,强调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

4.5.33直接来源于办法第十二条,与认可规则的要求是一致的。

2、删除的条款。

包括1.4、1.5,还有原19条特定条款中的4.1.1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4.1.8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的任命;4.1.12 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4.4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5.1.7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5.2.3安全作业管理程序;5.2.4环境保护程序;5.3.4国际标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5.3.6检测和校准方法的偏离须有相关技术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5.4.3使用实验室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5.4.10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5.8.1报告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这些条款有些仅适用于特定的实验室,如4.1.12、5.1.7,有些不适用于民营和外资实验室,如4.1.1、4.1.8、5.3.6,有些已无需特别强调,如5.2.3、5.2.4、5.4.3、5.4.10、5.8.1。

3、细化的条款。

原准则对很多要素的规定比较简单,新准则有所细化,更注重可操作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评审准则对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评审准则对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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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对比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对比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对比
1.业务覆盖范围
新准则: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增加了检测范围,包括
了食品、农业产品、环境保护、新材料、助手机械器具、通信、物联网、
特种设备等新兴行业的检测项目。

此外,针对质量安全类的检验检测模式,新准则也专门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旧准则:旧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覆盖了常规行业的检验
检测,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及附件的检测、化学品及其制品的检测、冶金、
安全类检测等。

2.仪器设备
新准则: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拥有
专业的检测仪器设备,包括先进的仪器和配套的计量标准和设备,以满足
机构实际检测需要。

旧准则:旧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只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拥
有一定数量的检测仪器设备,未要求拥有专门的检测仪器设备及标准。

3.检验检测人员
新准则: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机构拥有专业的检
测人员,其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并取得具有法定效力的
检测资格证书。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正式版和2015版对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正式版和2015版对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款对比
2016年6月2日国家认监委现正式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正式版)与2015年7月29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新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版)在章节编排上一致,但在内
古今名言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
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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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与旧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准则(de)对比及区别1、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要素◆管理要求(11个要素):组织、管理体系、文件控制、检测和/或校准分包、服务和供应品(de)采购、合同评审、申诉和投诉、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记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技术要求(8个要素):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测和校准方法、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抽样和样品处置、结果质量控制、结果报告.2、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65条69款,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5+1),还增加3个术语解释.“参考文件”中关注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5+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de)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6条 / 6款);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de)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12条 / 12款);具有固定(de)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共4条 / 4款);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de)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共9条 / 9款);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de)管理体系(共33条 / 37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de)特殊要求(共1条 / 1款).◆3个术语解释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参考文件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相关条款○1强调人员能力监督,而非关键过程,并进入技术档案().(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de)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de)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de)有效性.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de)任务相适应(de)教育、培训,并有相应(de)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de)和结果评价(de)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检验检测机构(de)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de)权力和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de)职责.应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de)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de)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de)相关授权、能力、教育、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监督(de)记录,并包含授权、能力确认(de)日期.)○2管理体系覆盖(de)场所应包括离开其固定设施(de)场所.(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de)管理体系应覆盖检验检测机构(de)固定设施内(de)场所、离开其固定设施(de)场所,以及在相关(de)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de)检验检测工作.)○3强调良好内务.建议保留:安全作业和环境保护程序.(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de)区域(de)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可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de)范围.应将不相容活动(de)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应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de)良好内务,必要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de)程序.)○4强调质量方针至少包括(de)5个内容.(新准则条款原文:质量手册应包括质量方针声明、检验检测机构描述、人员职责、支持性程序、手册管理等.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中应阐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制定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质量方针声明应经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至少包括下列内容:a) 最高管理者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质量(de)承诺;b) 最高管理者关于服务标准(de)声明;c) 管理体系(de)目(de);d) 要求所有与检验检测活动有关(de)人员熟悉质量文件,并执行相关政策和程序;e) 最高管理者对遵循本准则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de)承诺.)○5强调文件控制范围(尤其外部(de)法律法规).(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de)内部和外部文件(de)程序,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检验检测方法,以及通知、计划、图纸、图表、软件、规范、手册、指导书.这些文件可承载在各种载体上,可是硬拷贝或是电子媒体,也可是数字(de)、模拟(de)、摄影(de)或书面(de)形式.应明确文件(de)批准、发布、变更,防止使用无效、作废(de)文件.)○6合同变更(de)规定(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de)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de)变更、偏离应通知客户和检验检测机构(de)相关人员.)○7分包:废除3个限制,需事先客户同意.最终以文件为准.(旧准则条款原文:检测和/或校准分包如果实验室将检测和/或校准工作(de)一部分分包,接受分包(de)实验室一定要符合本准则(de)要求;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实验室应确保并证实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实验室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分包.)(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de)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de)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8强调各类供应品管理.(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de)服务和供应品(de)程序.程序应包含有关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de)购买、接收、存储(de)要求,并保存对重要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供应商(de)评价记录和名单.)○9细化质量和技术记录控制要求.(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de)程序.质量记录应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de)记录.技术记录应包括原始观察、导出数据和建立审核路径有关信息(de)记录、校准记录、员工记录、发出(de)每份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de)副本.每项检验检测(de)记录应包含充分(de)信息,以便在需要时,识别不确定度(de)影响因素,并确保该检验检测在尽可能接近原始条件情况下能够重复.记录应包括抽样(de)人员、每项检验检测人员和结果校核人员(de)标识.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产生时予以记录,对记录(de)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de)签名或签名缩写.对电子存储(de)记录也应采取同等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de)丢失或改动.所有记录应予安全保护和保密.记录可存于任何媒体上.)10删除偏离(de)“须有相关技术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de)内容.(旧准则条款原文:5.3.6检测和校准方法(de)偏离须有相关技术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和客户接受,并将该方法偏离进行文件规定.)(新准则条款原文: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指导书.对检验检测方法(de)偏离,须在该偏离已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经批准和客户接受(de)情况下才允许发生.)○11应优化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采用满足客户需求,并满足检验检测要求(de)方法,包括抽样(de)方法.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形式发布(de)方法,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使用标准(de)有效版本.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说明,以确保应用(de)一致性.)○1法人或其他组织.(新准则条款原文: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de)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识别利益冲突.(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所在(de)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de)活动,应识别潜在(de)利益冲突.)○3可设立专门(de)委员会.(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设立专门(de)技术委员会.)○4人员管理程序,包括人员录用、培训、管理.(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确保人员(de)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理解他们工作(de)重要性和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de)职责.)○5人员只能在1个机构从业.(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de)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de)保密措施.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de)、来自内外部不正当(de)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de)压力和影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de)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6增加“提出意见和解释”(de)人员要求.(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抽样、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de)人员,按要求根据相应(de)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7和三类人员当前工作(de)描述.(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录用关系.对与检验检测有关(de)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应保留其当前工作(de)描述.检验检测机构相关(de)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de)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但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a)所需(de)专业知识和经验;b)资格和培训计划;c)从事检验检测工作(de)职责;d)检验检测策划和结果评价(de)职责;e)提交意见和解释(de)职责;f)方法改进、新方法制定和确认(de)职责;g)管理职责.)○8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de)整体运作.(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de)整体运作;应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声明;应提供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de)承诺和证据;应在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建立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de)沟通机制;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de)重要性传达给检验检测机构全体员工;应确保管理体系变更时,能有效运行.)○9和同等能力要求,中级职称不再使用工程师.(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检验检测所需(de)资源,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检验检测机构应有质量主管,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使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de)责任和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或资源(de)最高管理者.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de)代理人.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经考核合格.以下情况可视为同等能力:a)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b)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c)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10特定检验检测(de)人员资格要求.○(新准则条款原文:从事国家规定(de)特定检验检测(de)人员应具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de)资格.)○11保留无法溯源设备(de)可靠性证据.(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de)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着影响(de)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de)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设备校准(de)计划和程序.当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de)证据.)12标准物质溯源程序.○(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de)溯源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维持其可信度.同时按照程序要求,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13质量手册应包括质量方针声明、检验检测机构描述、人员职责、支持性○程序、手册管理等.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中应阐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制定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质量方针声明应该经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至少包括下列内容:a)最高管理者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质量(de)承诺;b)最高管理者关于服务标准(de)声明;c)管理体系(de)目(de);d)要求所有与检验检测活动有关(de)人员熟悉质量文件,并执行相关政策和程序;e)最高管理者对遵循本准则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de)承诺.14服务客户程序.○(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de)程序,应保持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对客户进行检验检测服务(de)满意度调查.在保密(de)前提下,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de)相关区域观察.)15处理投诉和申诉程序,包括回避措施.○(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和申诉(de)程序.明确对投诉和申诉(de)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16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工作(de)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工作(de)评价、决定不符合工作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工作、批准恢复被停止(de)不符合工作(de)责任和权力.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不符合工作.)17增加管理评审(de)输出.○(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de)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de)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应保留管理评审(de)记录,确保管理体系(de)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a)质量方针、目标和管理体系总体目标;b)政策和程序(de)适用性c)管理和监督人员(de)报告;d)内外部审核(de)结果;e)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f)上次管理评审结果跟踪;g)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de)结果;h)工作量和工作类型(de)变化;i)客户反馈;j)申诉和投诉;k)改进(de)建议;l)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资源配备、员工培训.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a)管理体系有效性及过程有效性(de)改进;b)满足本准则要求(de)改进;c)资源需求.)○18自制(de)非标方法,删除“但仅限特定委托方(de)检测.”使用非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时增加了相应程序().(旧准则条款原文:5.3.5 实验室自行制订(de)非标方法,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资质认定项目,但仅限特定委托方(de)检测.)(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为其需要,自己制定检验检测方法(de)过程应有计划性,并应指定资深(de)、有资格(de)人员进行.提出(de)计划应随着制定方法工作(de)推进予以更新,并确保有关人员之间能有效沟通.当使用非标准方法时,应遵守与客户达成(de)协议,且应包括对客户要求(de)清晰说明及检验检测(de)目(de),所制定(de)非标准方法在使用前应经确认.)无规定(de)方法和程序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特定(de)检验检测方法(de)程序.如果检验检测机构认为客户建议(de)检验检测方法不适当时,应通知客户.使用非标准检验检测方法(de)程序,至少应该包含下列信息:a) 适当(de)标识;b) 范围;c) 被检验检测样品类型(de)描述;d) 被测定(de)参数或量和范围;e) 仪器和设备,包括技术性能要求;f) 所需(de)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g) 要求(de)环境条件和所需(de)稳定周期;h) 程序(de)描述,包括:——物品(de)附加识别标志、处置、运输、存储和准备;——工作开始前所进行(de)检查;——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需要时,在每次使用之前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调整;——观察和结果(de)记录方法;——需遵循(de)安全措施;i) 接受(或拒绝)(de)准则、要求;j) 需记录(de)数据以及分析和表达(de)方法;k) 不确定度或评定不确定度(de)程序.)19非标方法规范确认记录.○(新准则条款原文:方法确认是通过检查并提供客观证据,判定检验检测方法是否满足预定用途或所用领域(de)需要.检验检测机构应记录确认(de)过程、确认(de)结果、该方法是否适合预期用途(de)结论.)204.5.18评定测量不确定度(de)程序.○(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de)程序.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a) 对使用者开发(de)计算机软件形成详细文件,并确认软件(de)适用性;——相关硬件或软件(de)定期再确认;——相关硬件或软件改变后(de)再确认;——需要时,对软件升级.b) 建立和保持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de)程序.这些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输入或采集、数据存储、数据转移和数据(de)处理;c) 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提供保护检验检测数据完整性所必需(de)环境和运行条件.)21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要求.○(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de)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监控检验检测有效性(de)质量控制程序.通过分析质量控制(de)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de)措施来纠正出现(de)问题,并防止出现错误(de)结果.这种质量控制应有计划并加以评审,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监控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b) 参加检验检测机构间(de)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c) 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验检测;d) 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验检测;e) 分析一个样品不同特性结果(de)相关性.)22能力验证程序.○(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能力验证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认定部门(de)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de)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de)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并将相关结果报送资质认定部门.)○23意见和解释要求.(新准则条款原文: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de)依据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de)意见和解释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对检验检测结果符合(或不符合)要求(de)意见;b)履行合同(de)情况;c)如何使用结果(de)建议;d)改进(de)建议.)24原始记录保存6年.○(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de)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25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de)程序.(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de)活动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de)程序.应制定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提出对风险分级、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设施设备要求和管理、危险材料运输、废物处置、应急措施、消防安全、事故报告(de)管理要求,予以实施.)○26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应信息.公开公布自我声明.(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de)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de)自我声明,并对声明(de)真实性负责.)27办理变更内容:名称、地址、授权签字人、项目取消、方法变更、其他○事项.(新准则条款原文: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a)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de);b) 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de);c)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de);d)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de);e) 依法需要办理变更(de)其他事项.)28必要时,认监委发布特殊领域补充要求.○(新准则条款原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de)特殊要求特定领域(de)检验检测机构,应符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de)特殊性,制定和发布(de)评审补充要求.)。

(区别)谈谈新、旧“评审准则”的区别

(区别)谈谈新、旧“评审准则”的区别

今天学习了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旧准则对照了一下,把有变化的地方整理了,来与大家分享,有理解不到的还请指出,共同学习。

1.组织方面增加了对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和可设专门的技术委员会。

原文如下:“4.1.5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

”“4.1.6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技术委员会。

”2.人员方面一是对人员培训活动有效性做了要求;见4.2.4“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二是人员职责和能力更加明确;见4.2.6“应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4.2.9“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的整体运作;应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声明;应提供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和证据;应在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建立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沟通机制;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给检验检测机构全体员工;应确保管理体系变更时,能有效运行。

”三是明确了授权签字人应有或视同的能力;见4.2.11“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以下情况可视为同等能力:a)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b)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c)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3.仪器设备方面一是增加了对软件的控制要求见4.4.3“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二是对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中增加了时间要素见4.4.4 “f) 所有校准报告和证书的日期、结果及复印件,设备调整、验收准则和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4. 报告与证书一是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包括的信息增加了报告批准人需带职务(见4.5.23 j) “检验检测检报告或证书批准人的姓名、职务、签字或等效的标识;”二是明确规定了技术资料的存档期限见4.5.30“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最新正式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及区别课件资料

最新正式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及区别课件资料

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及区别一、名称改变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二、框架改变1、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个要素◆管理要求:11个要素4.1组织、4.2 管理体系、4.3 文件控制、4.4 检测和/或校准分包、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6 合同评审、4.7 申诉和投诉、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9 记录、4.10 内部审核、4.11 管理评审◆技术要求:8个要素5.1 人员、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3 检测和校准方法、5.4 设备和标准物质、5.5 量值溯源、5.6 抽样和样品处置、5.7结果质量控制、5.8 结果报告2、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还增加3个术语解释(1)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2)3个术语解释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员,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及区别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及区别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及区别一、名称改变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二、框架改变1、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个要素 管理要求:11个要素4.1组织、4.2 管理体系、4.3 文件控制、4.4 检测和/或校准分包、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6 合同评审、4.7 申诉和投诉、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9 记录、4.10 内部审核、4.11 管理评审 技术要求:8个要素5.1 人员、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3 检测和校准方法、5.4 设备和标准物质、5.5 量值溯源、5.6 抽样和样品处置、5.7结果质量控制、5.8 结果报告2、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还增加3个术语解释(1)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2)3个术语解释 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员,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对比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对比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对比摘要: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发布背景二、新版准则的主要变化三、新版准则的实施意义正文: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对比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发布背景随着市场监管总局2023 年第21 号公告的发布,2023 正式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内容公诸于世,且将于2023 年12 月1 日起正式实施。

同2016 版准则相比,新版细则框架和内容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新准则删除了大量细节化的说明,主要在于原则性的引导,且规定内容涉及了适用范围、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地位等要素、申报评价方式、评级机构和评审人员的责任。

其在大原则上完全符合《检测检测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

二、新版准则的主要变化1.框架和内容的调整:新版准则正文条文由之前的6 大条64 款变成6 大条49 款。

同时,新版准则内容上力求摆脱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过于细化的表述方式。

2.明确适用范围:新版准则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包括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分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设立的实验室等。

3.优化申报评价方式:新版准则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并优化了评审程序。

4.强化评审人员的责任:新版准则明确了评审人员的条件和责任,要求评审人员具备专业能力和独立评审能力,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5.强调持续改进:新版准则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并实施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三、新版准则的实施意义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我国检验检测市场,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将有助于检验检测机构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质量检验检测服务的需求,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为国家质量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对比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对比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对比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对比在科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下,各行各业都需要不断升级和改进。

特别是在检验检测领域,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年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也经历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对于整个行业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变化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深度和广度的要求,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我们来看一下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相比于旧版有哪些变化。

据了解,新版准则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升级和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标准要求更加严格。

新版准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认定标准和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涉及人员素质、设备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都有所提升。

这意味着未来的检验检测机构需要更加注重人才培养和设备更新,以满足新版准则的要求。

二、风险评估和管理更加严谨。

新版准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要求机构能够全面评估和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这对于保障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技术要求更加前沿。

随着科技的发展,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技术挑战,检验检测行业也不例外。

新版准则对技术要求提出了更加前沿和创新的要求,要求机构能够不断引进新技术、新方法,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以上就是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相比于旧版的一些变化。

这些变化对于整个行业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将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和未来产生深远影响。

接下来,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新版准则的变化进行更加全面的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在文章中,我们将从简到繁,由浅入深地探讨新版准则的各个方面,以便读者能够更深入地理解。

我们将多次提及新版准则的相关内容,并对整个主题进行总结和回顾,以便读者能够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新版准则的变化。

在探讨新版准则的变化时,我们不仅要客观地呈现相关内容,还要共享自己对这个主题或概念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新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照表

新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照表
4.1.5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4.2.3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4.1.6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技术委员会。(放入补充要求)
2.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4.2.10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资源,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检验检测机构应有质量主管,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使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新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照表
新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新旧版本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新旧版本对照表
详细规定技术评审与整改要求,规定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13
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违纪处分
第二十一条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评审员在评审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告诫、暂停或者取消其从事技术评审活动的处理:
(一)未按照资质认定基本规、评审准则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实施技术评审的;
(一)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
(二)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
(三)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
(四)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
(五)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增加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或者发生变更的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一条为了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减少《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作为法律依据
2
资质认定的定义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是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五)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检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取得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名录,以及计量认证项目、授权检验的产品等。
第十条(三)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评审准则的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认定期限,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将技术评审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由于申请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的情况除外;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版对比,超实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版对比,超实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版对比,超实用6月1日,质量与认证微信发布《检验检测机构注意!认监委今天发布了三份文件,与你有关》,有同仁问,这份文件不是去年就发布了么,怎么又来新的?2015年7月29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新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版),该准则对原《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了颠覆性的改变。

试行版发布之后,有同行表示,2015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从起初到定稿时间比较仓促,并且部分条款内容直接引用ISO/IEC17025: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出现了标准条文在编排方面存在诸多的不连贯,同时也存在部分重复表述的情况,这也导致了实验室人员在很多方面存在不理解以及在做文件修订换版时无所适从。

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以及大家的分析总结,2016年6月2日国家认监委现正式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正式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正式版在章节编排上与2015试行版完全一致,但在内容上却有了非常大的调整。

经过连续2个日夜的反复研读,笔者对2016/15新旧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之间的差异做了如下总结,供大家参考:.1)2016新版准则在条文表述方面更为简练和连贯,并延续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贯语言风格,这也是这次变更的最大亮点;2)2016新版准则正文条文由之前的6大条64款变成6大条49款;3)2016新版准则内容上力争摆脱ISO/IEC17025: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过于细化的表述方式,但为了便于理解,国家认监委同时印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进行具体的解释;4)取消了2015旧版准则中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性的条文,比如说4.5.21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4.5.31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的程序等;5)鉴于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发布,2016新版准则也吸收了ISO9001:2015改版中的新元素新亮点,着重强化了实验室最高负责人的责任以及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策划与实施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对比(2015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对比(2015版)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及区别一、名称改变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二、框架改变1、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个要素管理要求:11个要素4.1组织、4.2 管理体系、4.3 文件控制、4.4 检测和/或校准分包、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6 合同评审、4.7 申诉和投诉、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9 记录、4.10 内部审核、4.11 管理评审技术要求:8个要素5.1 人员、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3 检测和校准方法、5.4 设备和标准物质、5.5 量值溯源、5.6 抽样和样品处置、5.7结果质量控制、5.8 结果报告2、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还增加3个术语解释(1)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2)3个术语解释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员,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比及区别剖析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比及区别剖析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比及区别剖析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对于保障公众权益、消费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也不断更新,以适应市场和社会的需要。

本文将探讨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的比较及区别,旨在为公众介绍新规定和促进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旧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旧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包括《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规定》、《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宗旨是要求检验机构在组织结构、技术人员、检测设备、检测方法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健康安全。

旧版准则从组织结构、技术人员到检测设备、检测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规定和细化,为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化管理和实际操作提供了一定的规范。

同时,旧版准则还规定了资质认定的评审标准以及评审机构。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随着检验检测机构业务的变化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旧版准则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需要,因此推出了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新版准则主要的变化在于确立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制度、要求和监督。

制度的变化新版准则在制度设计方面进行了调整,按照规划、设计、评审、认证的步骤,优化了评审程序和流程,增强了规范性和透明度。

同时,明确了资质认定评审机构的选择、资格和职责,为评审机构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职责定位和评审标准。

要求的提高随着市场和技术的不断变化,新版准则对检验检测机构在组织架构、技术人员、检测设备、检测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例如,针对检测人员工作年限、培训、考核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了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说明,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能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监督的加强在新版准则的规定下,监督机构在验收评审的过程中,除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认证和审核外,还要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服务、投诉、申述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新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的区别

新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的区别

4.1.4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 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 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 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 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4.1.4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 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 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 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 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 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如识别出 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 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序号
RB/T 214-2017内容
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 3.3 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 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 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 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 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 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 员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 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 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 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 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 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 果信息的要求
4.1.5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 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 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 密措施
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序号
RB/T 214-2017内容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 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 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 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 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对比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对比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对比摘要:1.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背景和目的2.新版准则的主要变化3.新版准则的具体内容4.新版准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影响5.新版准则的实施时间和废止的旧版准则正文: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对比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背景和目的为了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了修订。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提高评审效率,降低评审成本,同时保证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质量。

二、新版准则的主要变化1.结构上,新版准则正文条文由之前的6 大条64 款变成6 大条49 款,结构更为简洁明了。

2.内容上,新版准则摆脱了旧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过于细化的表述方式,力求简洁明了,便于理解。

同时,为了便于理解,国家认监委同时印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进行具体的解释。

三、新版准则的具体内容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具体内容包括:资质认定的范围、资质认定的条件、资质认定的程序、资质认定的评审要求、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等。

四、新版准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影响新版准则的实施对检验检测机构将产生以下影响:1.提高资质认定评审效率:新版准则简化了评审流程,降低了评审成本,有望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效率。

2.优化审批服务:新版准则全面实施告知承诺,简化了审批手续,有望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审批服务质量。

3.提高资质认定质量:新版准则对资质认定的评审要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有利于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质量。

五、新版准则的实施时间和废止的旧版准则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自2023 年12 月1 日起施行。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比及区别解析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比及区别解析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及区别一、名称改变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二、框架改变1、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个要素? 管理要求:11个要素4.1组织、4.2 管理体系、4.3 文件控制、4.4 检测和/或校准分包、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6 合同评审、4.7 申诉和投诉、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9 记录、4.10 内部审核、4.11 管理评审? 技术要求:8个要素5.1 人员、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3 检测和校准方法、5.4 设备和标准物质、5.5 量值溯源、5.6 抽样和样品处置、5.7结果质量控制、5.8 结果报告2、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还增加3个术语解释(1)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2)3个术语解释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员,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新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

新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

新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旧版的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新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希望大家喜欢。

新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对比1新准则调整的内容整体框架改变:由原来的19个要素变为5个要求和1个特殊要求,增加3个术语解释,参考文件关注“诚信”。

4.2.4 强调人员能力监督,而非关键过程,并计入人员档案;4.3.1 管理体系覆盖的场所包括离开固定设施的场所4.3.4 强调良好内务,有必要时制定内务管理程序(包括安全、环境程序)4.5.2 强调质量方针至少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a) 最高管理者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质量的承诺;b) 最高管理者关于服务标准的声明;c) 管理体系的目的';d) 要求所有与检验检测活动有关的人员熟悉质量文件,并执行相关政策和程序;e) 最高管理者对遵循本准则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

4.5.4 强调文件控制规范,尤其是外部文件和法律法规4.5.5 合同变更的规定4.5.6 分包条件废除3个限制,需要事先客户同意;4.5.7 强调各类供应品管理4.5.14 强调质量和技术记录控制要求4.5.17.1 删除偏离须有相关技术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内容4.5.17.2 应该优先使用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2新准则增加的要求4.1 法人和其他组织4.1.5 识别利益冲突4.1.6 可设立专门委员会4.2.1 人员管理程序,包括人员录用、培训和管理;4.2.3 人员只能在一个机构从业4.2.5 增加意见和解释人员的要求4.2.7 增加3类人员当前工作的描述4.2.9 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的整体运作4.2.10 和4.2.11 同等能力要求,不再使用工程师4.2.12 特定检验检测人员要求4.4.8 保留无法溯源设备可靠性证据4.4.9 标准物质溯源程序4.5.8 客户服务程序4.5.9 处理投诉和申诉程序,包括回避程序4.5.10 不符合项处理程序4.5.16 增加管理评审程序4.5.17.3 非标方法,删除仅限特定委托方4.5.17.5 非标方法规范确认记录4.5.18 评定测量不确定度4.5.21 检验过程前、检验过程中、检验过程后4.5.22 能力验证程序4.5.26 意见和解释4.5.31 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程序4.5.32 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公开公布自我声明4.5.33 办理变更内容:名称、地址、授权签字人、项目取消、方法变更、其他事项4.6 必要时,认监委发布特定领域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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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文对比(2016版与2015版)2015年7月29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新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版),该准则对原《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了颠覆性的改变。

试行版发布之后,有同行表示,2015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从起初到定稿时间比较仓促,并且部分条款内容直接引用ISO/IEC17025: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出现了标准条文在编排方面存在诸多的不连贯,同时也存在部分重复表述的情况,这也导致了实验室人员在很多方面存在不理解以及在做文件修订换版时无所适从。

2016年6月2日国家认监委现正式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正式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正式版在章节编排上与2015试行版完全一致,但在内容上却有了非常大的调整。

经过反复研读,笔者对2016/15新旧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之间的差异做了如下总结,供大家参考:1)2016新版准则在条文表述方面更为简练和连贯,并延续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贯语言风格,这也是这次变更的最大亮点;2)2016新版准则正文条文由之前的6大条64款变成6大条49款;3)2016新版准则内容上力争摆脱ISO/IEC17025: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过于细化的表述方式,但为了便于理解,国家认监委同时印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进行具体的解释;4)取消了2015旧版准则中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性的条文,比如说4.5.21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4.5.31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的程序等;5)鉴于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发布,2016新版准则也吸收了ISO9001:2015改版中的新元素新亮点,着重强化了实验室最高负责人的责任以及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策划与实施等。

具体条款对比,见下表格。

序号新准则条款号旧准则条款号差异说明备注1 3.1 3.1 内容完全一致2 3.2 3.2 内容完全一致3 3.3 3.3 1、新版准则中增加了“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表述,明确了评价许可的核心内容;2、新版准则中增加了“评审补充要求”表述,强调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不仅要能满足基本准则要求,还应满足行业特殊要求;4 4.1 4.1 1、内容完全一致;2、内容由原先的6条调整为5条;5 4.1.1 4.1.1、4.1.2 内容基本一致,1、新准则中删减了“法律责任的实体”的表述;2、原准则4.1.2条款表述存在问题;6 4.1.2 4.1.4 1、删减了“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在法人单位中的地位”表述(纳入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阐述);2、将原准则中的“支持服务”调整为“行政管理”(内涵更丰富);7 4.1.3 4.1.3 内容完全一致8 4.1.4 4.1.5、4.2.2、4.2.3、4.5.31、由旧准则的4个条款的部分内容合并而成;2、新准则在旧准则4.1.5条款基础上增加了“采取措施并避免潜在利益冲突”,更加强调检验检测机构的公正性;3、新准则在旧准则4.2.2条款础上增加了“数据和结果的可溯源性”;4、对检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表述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但其内涵的差异存在天壤之别;9 4.1.5 4.2.3、4.2.5 1、将两条款的部分内容合并;10 4.1.6 删减11 4.2 4.2 1、内容完全一致;2、内容由原先的12条调整为7条;12 4.2.1 4.2.1、4.2.6、4.2.71、大体内容由原准则的4.2.1、4.2.6、4.2.7条款演变过来,但增加了很多的新内涵,想想,是啥呢?2、删减了原准则4.2.6中“聘用关系”;3、删减了原准则4.2.7、4.2.8条款中“岗位描述”要求;13 4.2.2 4.2.9 1、大体内容一致,但吸收了ISO9001:2015版变更的内涵,增加了很多新的要求,目的是为了强化最高管理者的责任;2、删减了应“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声明”的表述;14 4.2.3 4.2.10 1、删减了技术负责人的职责;2、删减了“质量负责人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的表述;(均纳入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阐述)15 4.2.4 4.2.11 1、删减了原准则中的同等能力条件(纳入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阐述);2、将原准则中的“经考核合格”调整为“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强调法制性;16 4.2.5 4.2.4、4.2.5 1、对原准则4.2.4和4.2.5条款内容进行整合;2、对个别表述方式的顺序进行了调整;17 4.2.6 4.2.4 1、删减“技能目标”;2、删减人员岗前能力确认的内容;3、将人员监督的内容调整到4.2.5条款中;18 4.2.7 4.2.6 1、原4.2.6条款中的部分内容;2、不再强调技能培训的要求;19 4.2.12 删减20 4.3 4.3 1、内容完全一致;2、条款内容维持不变;21 4.3.1 4.3.1 1、原准则侧重于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新准则强调的是工作场所的法规要求;2、强调工作场所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中的规定要求;22 4.3.2 4.3.2 1、内容基本一致,但表述有变化;2、删减“对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的表述(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要求);23 4.3.3 4.3.3 1、对原准则内容进行了精炼同时要求也加严了;24 4.3.4 4.3.4 1、要求必须建立内务管理程序,确保实验室安全和对环境的保护;2、增加”防止干扰”的要求;25 4.4 4.4 1、内容不变;2、由原先的9个条款调整到6条款;26 4.4.1 4.4.1、4.4.2 1、将原准则4.4.1、4.4.2条款部分内容进行合并;2、增加使用外来设备的管理规定;27 4.4.2 4.4.1 1、对原准则4.4.1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2、要求应建立设施管理方面的程序;28 4.4.3 4.4.2、4.4.6、4.4.7、4.4.81、合并原准则4.4.2、4.4.6、4.4.7、4.4.8条款中的部分内容;2、更强调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的检定和校准(强调法制计量);3、删减了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的核查要求;4、将原准则4.4.7条款中的“修正因子”变更为“修正信息”,强调要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有效的利用;5、增加了“参考标准”的溯源性要求;29 4.4.4 4.4.3、4.4.4、4.4.61、删减“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最新版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应便于检验检测有关人员取用”的表述(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要求);2、删减了设备档案记录中的具体规定(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阐述);3、强调设备的维护也应由授权人员进行;30 4.4.5 4.4.5 1、将“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止使用”表述调整为“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阐述);2、删减应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的要求(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阐述);31 4.4.6 4.4.9 1、将原条款中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溯源程序”调整为“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同时弱化了标准物质的具体管理要求;32 4.5 4.5 1、内容不变;2、由原先的33个中条款以及5个小条款调整为27个中条款33 4.5.1 4.5.1 1、删除了原条文中的“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质量”;34 4.5.2 4.5.2 1、不再强制要求将质量方针和目标必须纳入质量手册中;2、强调质量方针和目标必须纳入管理评审中;3、不再对质量手册的内容进行具体规定;4、对质量方针的具体要求也进行了删减(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解释);35 4.5.3 调整到新准则的4.1.4和4.1.5条款中36 4.5.3 4.5.4 对原准则内容进行了提炼,不再明确规定哪些文件应进行受控管理(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解释);37 4.5.4 4.5.5 将原准则中的“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变更、偏离应通知客户”调整为“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征得客户同意”38 4.5.5 4.5.6 1、不再强调分包的具体原因(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解释);2、将原准则“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标注分包情况”变更为“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39 4.5.6 4.5.7 1、将原准则中的“接收”调整为“验收”;2、将原准则中的“对重要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名单”调整为“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40 4.5.7 4.5.8 1、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2、强调持续满足;3、不再强制性要求进行满意度的调查;41 4.5.8 4.5.9 1、将“投诉和申诉”调整为“投诉”;42 4.5.9 4.5.10 1、增加“该程序包含检验检测前中后全过程”的表述;43 4.5.10 4.5.11、4.5.12、4.5.131、对原准则的3个条款内容进行了合并处理;2、删减了原4.5.11条款中的“在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中出现对政策和程序偏离时应采取纠正措施”的要求(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阐述);3、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要求进行了删减;4、不再强调应制定预防措施程序;5、将原4.5.13条款中的“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调整为“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44 4.5.11 4.5.14 1、对记录控制程序要求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2、删减了“技术记录的溯源、记录的修改以及电子存储记录的规范化管理”等具体要求(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阐述)45 4.5.12 4.5.15 1、增加了很多新内容;2、强调了内部审核的目的;3、删减“审核应涉及全部要素,包括检验检测活动”;4、更加强化质量负责人的能力与要求以及审核策划的合规性;46 4.5.13 4.5.16 1、对管理评审的输入要素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增加了“b) 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k) 资源的充分性,l) 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2、吸收了ISO9001:2015改版的内涵;47 4.5.14 4.5.17 1、内容进行了大幅度的简化;2、删减了检测方法控制程序中应对“检测物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的规定要求”;3、增加了“检测方法的定期跟踪,以及必要时的重新进行证实或确认”和“当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应通知客户”;4、强调了非标方法使用的风险,并客户有知情权;5、不再强调非标方法制定的具体要求48 4.5.15 4.5.18 将“应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调整为“应根据需要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49 4.5.16 4.5.18 1、内容进行了适当的简化;2、增加了各类型的数据均需安全保护的要求;50 4.5.17 4.5.19 1、删减“抽样计划和程序在抽样的地点应能够得到” (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阐述);2、不再强调对抽样的偏离应纳入到包含检验检测结果的所有文件中(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阐述);3、不再强调“当抽样作为检验检测工作的一部分时,应有程序记录与抽样有关的资料和操作”(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阐述);51 4.5.18 4.5.20 1、内容进行了大幅的简化;2、删减了“保护检验检测机构与客户利益的规定”;3、对标识系统的设计和具体要求不再做具体规定;3、删减了“分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和其部分的安全保护”方面的要求;52 4.5.19 4.5.21、4.5.22 1、删减“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2、删减了质量控制方式的具体要求;3、不再强制要求制定“能力验证管理程序”53 4.5.20 4.5.23 1、删减了“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硬拷贝应当有页码和总页数”;2、不再强调检测报告中应标明报告批准人的职务;3、删除了k)条款“检验检测机构应提出未经检验检测机构书面批准,不得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声明”54 4.5.21 4.5.24 内容不变55 4.5.22 4.5.25 1、内容进行了简化;2、不再强制要求检验检测报告中包含具体的抽样信息内容(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要求);56 4.5.23 4.5.26 删减了意见和解释的具体阐述性内容(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有阐述);57 4.5.24 4.5.27 删减了分包结果报告的要求58 4.5.25 4.5.28 删减了“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结果发布的程序”要求(但配套的释义文件中改为必要时);59 4.5.26 4.5.29 内容一致60 4.5.27 4.5.30 内容一致61 4.5.31 删减62 4.5.32 删减66 4.5.33 删减64 4.6 4.6 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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