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化为着力点 推进防办能力建设——贵州省防办规范化达标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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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中共贵州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27•【字号】•【施行日期】2021.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军区、武警贵州省总队党委,各人民团体:现将《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21年8月27日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突出成效。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省经济社会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全民普法,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对实现我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贵州省关于构建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2016年发布)

贵州省关于构建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2016年发布)

【法规标题】贵州省关于构建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2016年发布)【发布部门】贵州省安委会【发文字号】黔安办〔2016〕23号【适用区域】贵州省【发布时间】2016-12-08【生效时间】2016-12-08【关键词】安全许可及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贵州省关于构建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黔安办〔2016〕23号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预防工作格局,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现就推进我省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减少隐患数量和降低隐患危害,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二)工作目标。

提升政府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制定标准规范,完善运行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强化风险辨识管控;注重发挥社会参与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提升政府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三)制定标准规范。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通用标准规范,分行业制定安全风险评估标准,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

各地安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细则。

抓好党建工作的六个规范化建设

抓好党建工作的六个规范化建设

抓好党建工作的六个规范化建设作者:李志来源:《新长征·党建版》 2018年第10期年初以来,东丰县强化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以推进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为总基调,紧紧围绕“基础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深化、特色工作抓创新、整体工作抓提升”的工作思路,着力在强基础、抓规范、补短板、落责任上下功夫,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推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围绕建章立制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

强化机制约束,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两议四抓一述”制度,用制度规范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制度。

树牢主业首责意识,全县召开综合性议党会议2 次、专题议党会议6 次,经常性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及时解决经费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部维修改造、软弱涣散村集中整顿等实际问题42 个,及时总结分析工作形势,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制定印发《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目标责任、“书记项目”“一岗双责”、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5 个具体实施办法,构建“1+5”基层党建责任落实体系。

同时,试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会同县纪委编制了《村级权力运行流程图》,固化村级权力事项38 项。

三是强化跟踪督导问效。

继续实行“拉网式”督查、“随机式”检查、“点穴式”督导,分领域督促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结果“一对一”反馈,并进行全县通报,切实传导压力。

四是高效推进“新时代e 支部”建设。

加强网络管理和信息录入,确保实现网上党支部全覆盖、基础数据全覆盖、教育服务全覆盖。

已申请热门支部894 个,入驻率达100%,注册党员15540 名,发布工作要闻900 余条。

围绕规范年活动推进农村党建规范化标准化。

把农村党建作为主攻方向,集中力量推动农村党建整体提升。

一是开展乡村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

结合农村党建“星级评定”工作、农村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制定农村基层党建基础工作规范25 条。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28•【字号】安府办函〔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3月28日安顺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安顺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任务落实,结合安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全面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1.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协调高效。

根据《安顺市机构改革方案》,全面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及时完善权责清单,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全力推进国家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落地落实。

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涉企服务事项整合成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一类事,依托贵州省政务服务平台及“一窗通办”改革服务模式,不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深化“企业之家”创建工作,拓展增值服务,推动服务企业向服务产业转变,构建企业为点、行业为线、产业为链的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2.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公平竞争审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197号(资源环境类240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气象局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197号(资源环境类240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气象局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197号(资源环境类240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21.07.16•【文号】中气提字〔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197号(资源环境类240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气提字〔2021〕13号严彬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贵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支持的提案》(第2197号)收悉。

经商应急管理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贵州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应急管理部注重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织牢灾害风险管理网格,努力实现灾害风险隐患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一是开发上线灾害风险信息报送系统,指导、推动各地通过系统报送工程险情、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风险隐患信息,积极发挥“人防+技防”的灾害风险监测模式的作用。

二是加强灾害风险监测“技防”手段,强化航空遥感、卫星遥感技术运用,针对地震灾害等高风险区域,绘制重点区域灾前遥感影像图,涵盖人口、房屋、桥梁、学校、医院、水库、道路以及其他重要基础设施分布信息,在灾后第一时间制作实况报告,提供决策支撑。

气象部门高度重视贵州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全省建成了由2套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13部天气雷达、3086个气象站组成的天地空立体观测站网,覆盖100%的乡镇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其中“十三五”期间,中国气象局投资对遵义市天气雷达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务川、习水新建了天气雷达,遵义市拥有3部天气雷达(为贵州市州之最)和528个气象站,实现乡镇全覆盖,部分县气象局还将雪亮工程视频监控信息接入气象业务平台,实现各地天气实况的实时监测。

与此同时,气象部门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气象先行”的服务理念,以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为主线,着力创新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机制体制,强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强化部门联防联动,为贵州省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支撑,为有效应对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发挥了积极作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31•【字号】黔府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落地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政治任务《政府工作报告》是经省委同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部署推动全年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施工图”和“任务书”。

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重头戏”,作为检验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的“试金石”,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高位推动,在措施上具体深入,在成果上务实有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二、细化目标任务,合力推动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统筹抓总职责,厘清本单位和责任单位职责界限,既不能“挂空名”只做“自家事”,也不能层层转嫁责任;要坚持实化量化项目化,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季度研究制定进度计划,分地区分行业科学下达目标任务,逐项谋划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按程序报分管省领导审定后实施。

对所涉事项,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坚持“同题共答”,建立“双台账”,细化“双责任”,问题整改实行“双销号”,完不成任务实行“双担责”。

工作中要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得简单地把召开会议、出台文件、调研检查、追责问责作为抓落实的全部或主要内容,从源头上防止“上下一般粗”“工作走过场”等问题。

三、开展跟踪督查,强化结果运用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于2024年2月18日前在省政府督查督办系统填报涉及任务分季度进度安排。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发[2016]7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发[2016]7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发〔2016〕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6年3月20日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对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牢固树立行政管理法治思维(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政府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完善学法制度,全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使市、县两级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领导班子都能接受依法行政或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二)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

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

探索推进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三)坚持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

贵州省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务川自治县遏制违法建设长效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务川自治县遏制违法建设长效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务川自治县遏制违法建设长效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10•【字号】务府办发〔2014〕135号•【施行日期】2014.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务川自治县遏制违法建设长效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务府办发〔2014〕13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务川自治县遏制违法建设长效管控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12月10日务川自治县遏制违法建设长效管控工作方案为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狠刹全县违法建设之风,保障全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政府牵头、属地为主、部门联动、依法打击、控制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和“拆早、拆小、拆快、严控”的要求,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强化责任追究为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为方法,以常态化管理为主,实施主动控违,扭转被动拆违控违的局面。

通过强化源头防控,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长效管理的控违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打击违法建设工作走上法制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二、工作目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控制违法建筑增长漫延的势头;加速推进村(居)民住房确权、建筑摸底、台账备案等工作,经确权属违法建筑的,用五年时间分期、分批处理和拆除消化。

健全完善控违长效机制,落实“拆早、拆小、拆快、严控”要求,杜绝因违建失控而采取的运动式、轰动式大规模拆除行动,切实将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规范城乡建设行为,杜绝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一)属地管理的原则。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所辖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管控和拆除、处理消化工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2•【字号】黔府办发[2009]171号•【施行日期】2009.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71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省建设厅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职责划给省交通运输厅。

(四)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五)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逐步解决农村危旧房改造问题。

(六)加强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推进城乡统筹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七)加强建筑节能、墙体革新和城镇减排工作,着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方案的通知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14日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到2020年,按照“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要求,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补充优化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客观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建设覆盖全省所有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体系,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全面有效监控;健全技术规范体系;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建设完善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各部门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全省统筹、天地一体、部门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一)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12.27•【字号】黔建建通[2011]655号•【施行日期】2011.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655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黔),各有关单位:现将《贵州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贵州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精神,提高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夯实我省建筑施工安全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省“两加一推”的主基调以及“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的主战略,严格按照“三深化、三推进”的总体要求,以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为对象,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现场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程度,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分类指导、企业落实的原则,稳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标化对象(一)建筑施工工地:在我省9个市(州、地)所辖的各市(区、县)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工地。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18•【字号】黔人防通〔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黔人防通〔2021〕23号各市(州)人防办:根据《贵州省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黔建城通〔2021〕32号),结合我省人防系统工作职责,现将加强我省人防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前,设市城市完成人防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摸清底数,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并限期消除。

地级城市人防主管部门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底前,力争设市城市基本实现人防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一)开展设施普查。

各地人防主管部门应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人防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摸清设施种类、构成、规模等情况。

各地要认真梳理人防工程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等基本情况,积极开展调查,摸清人防工程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建立人防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台账。

普查要遵循相关技术规程,普查成果按规定集中统一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在人防设施普查基础上,各地人防主管部门要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人防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满足人防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

推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采用统一数据标准,消除信息孤岛,促进城市“生命线”高效协同管理。

(三)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黔府办发〔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监督管理,实现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坚持应建必建、质量第一、平战结合、合理利用原则。

第四条平时,防空地下室由投资者使用、维护和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战时,平时使用人有义务腾空移交,由本级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依规投资建设防空地下室,可享受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有关优惠政策,并享有合法权益,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规划许可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部门列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有关规划的编审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05•【字号】黔府办发电[2013]37号•【施行日期】2013.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3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5日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从零开始、向零迈进”的总体要求,以筑牢安全基础、强化责任落实、科技装备支撑为主线,以道路交通、煤矿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深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抓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为全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降幅大于全国降幅。

“十二五”末,安全生产四项相对指标(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部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全面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4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4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4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各地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和提供公共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

当前,全省正处于跨越发展、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影响公共安全的风险因素不断增多,各类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我省应急管理基础比较薄弱,体制、机制、法制不够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亟待提高。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做好常态与非常态管理有机结合,兼顾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着力解决应急准备与突发事件处置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促进应急管理从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主动预防转变,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为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地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各企事业和基层组织认真履行安全防范与处置的主体责任。

二是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保障下倾,强化风险管理、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做好常态下的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治理和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优化信息直报体系,健全应急决策指挥机制,强化应急救援协调配合,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水平。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防盗抢、防盗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防盗抢、防盗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防盗抢、防盗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演练项目演练组织单位参加演练人员演练过程描述:防盗抢预案平安路加气站演练时间2014 年8 月 1 日演练负责人侯成业1. 加气员王俊秋在这几日的工作中发现有几个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在加油站附近徘徊,就向站长汇报了情况。

2、站长侯成业就召开了防盗抢预案训练会,加强员工的训练,明确自己在预案中的职责要领。

第一文库网3、各班的班长带领员工对加气站周边进行细致的安全排查,加气现金及时送存银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站长和领导,并启动应急预案。

4、在歹徒进行盗窃时要及时进行大声制止并报警,让歹徒知难而退,不能不闻不问、害怕胆怯。

使他们更有胆量把盗窃变成抢劫。

5、当歹徒发现盗窃不成就变成抢劫时,被歹徒威胁的加气员王俊秋不能硬拼和反抗,要按歹徒的要求去做,以免发生人身攻击出现损害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

在此同时要镇定,尽力记住歹徒的体貌特征,衣着情况,操何方口音。

待威胁解除后及时向警方回报情况帮助警方破案。

6、其他员工陈颖秋迅速找到安全的地方隐藏起来,及时打电话报警,及时向站长和领导汇报情况。

7、歹徒抢劫后离开时不要追赶,要记住他们逃跑时的交通工具,逃跑时的方向。

以协助警方破案。

现场讲评:预案演练成功,队员协作紧密,演练过程流畅。

需要改进建议:应急预案演练记录(防盗抢、防恐怖袭击) 应急预案演练过程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演练项目加油站防盗抢、防恐演练时间怖袭击预案演练演练组织单位参加演练人员演练过程描述:中心加油站演练负责人刘佳中2011 年9 月10 日1、1#加油员纪学云在这几日的工作中发现有几个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在加油站附近徘徊,就向加油站站长回报了情况。

2、加油站站长刘佳中就召开了防盗抢、防恐怖袭击的预案训练会,加强员工的训练,明确自己在预案中的职责要领。

3、各班班长带领员工对加油站周边进行细致的安全排查,加油现金及时送存银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站长和片区ME,并启动应急预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5•【字号】筑府办函〔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39号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贵安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21年7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贵安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贵阳贵安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强省会”五年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增强村卫生室防病治病能力为核心,着力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强化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激励机制,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2021年底,贵阳贵安村卫生室必备设施设备配备到位,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新建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不低于60平方米。

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具备乡村医生资格的合格村医。

切实解决村医养老保险问题,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

2022年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贵阳贵安村医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每个行政村村医按标准配备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有机融合,构建医防融合工作机制。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设置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设置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设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01•【字号】黔人防通〔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设置工作的通知黔人防通〔2021〕4号各市(州)人防办,各县(市、区、特区)人防工作部门,各建设单位,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特定标识标牌是人民群众识别、认识和充分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基础。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黔人防通〔2019〕36号,以下简称《标识技术规定》),确保所有在建、已建人民防空工程依法依规制作、悬挂标识标牌,现就加强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设置,通知如下:一、悬挂范围除指挥工程外,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已竣工的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单独建设的平战两用人防工程),都应当按照《标识技术规定》制作、悬挂人防工程标识标牌。

二、实施责任(一)已建人防工程人防标识标牌的制作和安装。

2019年12月1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未设置人防工程标牌的,或已设置人防工程标牌但不符合《标识技术规定》的,不论工程是人防资金投资建设的还是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标牌制作、安装工作由工程属地县(市、区、特区)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州)直接管理的工程由市(州)人防部门负责。

(二)新建人防工程人防标识标牌的制作和安装。

新竣工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标识技术规定》设置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并承担所需经费。

竣工验收时,各地人防部门应按《标识技术规定》规定的式样、规格、材质、数量、悬挂位置等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从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应在人防工程施工图《建筑设计说明》中,专项说明应悬挂人防标识标牌的式样、规格、材质、数量以及悬挂位置等。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肺炎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肺炎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肺炎工作预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03]93号【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发布日期】2003.10.17【实施日期】2003.10.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肺炎工作预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93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肺炎工作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十月十七日贵州省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非典防治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以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非典预防长效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措施,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预防控制非典的传播和流行,将非典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工作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宣传普及非典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水平;完善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强化常规监测,依法报告疫情,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发现非典疫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政府负责,属地管理。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非典防治工作负总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实行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三)以专为主,专群结合。

坚持以卫生部门专业防控为主体,根据非典流行趋势和强度,开展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实行协调联动,有效控制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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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和水 平 明 显提 高 , 发 挥 了重 要 作 用 , 最 大 程 度 地 减 轻 了水 旱 灾 害造 成 的损 失 和 影 响 。
个市 ( 州) 、 县( 区) 防 办 规 范 化 达 标 建 设 投 入 人 力 物 力
财 力 折 合均 在 5 0万 元 以上 。
2 . 5 加 强 制 度建 设 建立 健 全 各 项规 章 制 度 , 通 过 制度 层 面 实 行有 效 约 束。 市( 州) 、 县( 区) 防办 制 定 的规 章 制 度 从 规 范化 达 标 建 设 前 平 均不 足 8 项增加至 1 5 项, 使 之 成 为 防办 工作 的
建设 是 一 项 系统 工程 , 也 是 防 汛 抗 旱 重要 的基 础 性 工 作 。 全 面 开展 防 办规 范化 达标 建 设 是认 真贯 彻 落 实国 家 防
总提 出“ 四个 一 流 ” 的具 体 体现 , 也是 加 强 防 办 能 力建 设 , 夺 取 防 汛抗 旱 减 灾 工作 胜 利 的最 重要 基 础 。 介 绍 了贵 州 省9 个 市( 州) 、 8 8 个县 ( 区) 防 办规 范化 达 标 建 设 取得 的 成 效 , 总结 出 了组 织 机 构 、 基 础设 施 、 规章制度、 资金 保 障、 考核 验 收 等是 提 高防 办应 急 管 理 能 力的 有 效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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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 范化 为着 力点 推 进 防办 能 力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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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省 防 办规 范 化 达标 建 设情 况
赵 云
( 贵 州 省 防 汛抗 旱 指挥 部 办 公 室 , 贵阳 5 5 0 O 0 2 )
摘 要: 防 汛 抗 旱 的 重要 性 、 长期 性 、 艰 巨性 , 要 求 防 汛抗 旱 工作 必 须制 度 化 、 正规化、 规 范化 。 防 办规 范 化 达标
近年来 , 贵 州 省开 展 了市 ( 州) 、 县( 区) 防 办 规 范 化 达标建设 工作 。 省防办选择赤 水市 、 大方县 、 乌 当 区 作
为试点 , 先行开展县 ( 区) 防 办 规 范 化达 标 创 建 工 作 。 通 过试点建设 , 省 防 指 提 出 以“ 组 织 机 构 基 础设 施 、 基 本
旱工作手册 , 绘制水 利工程位置 图、 降雨等值 线图、 防
洪风险图 , 修 订 防汛 抗 旱 预 案 。 目前 , 全省 9个 市 ( 州) 、
8 8个 县 ( 区) 防汛 抗 旱 工 作 手册 和 防汛 抗 旱 基 础 资料 图 纸齐 备 , 防汛 抗旱 减 灾 工作 家底 摸 清 。
资料 、 规 章制度 、 资金保 障 ” 为建 设重 点 , 全 面 开 展 市 ( 州) 、 县( 区) 防办 规 范化 达 标 建设 , 以 建 立 健 全 市 ( 州) 、 县( 区) 防办 防汛 抗 旱 减 灾 工 作机 制 , 扎 实 推进 全 省 防 汛 抗旱 工作 制 度 化 、 正 规化 、 规范化。 为此 , 贵 州省 防 指 印发 《 贵州省市 ( 州) 县( 区) 防汛 抗 旱 指 挥 部 办 公 室规 范化 建 设 暂 行 办 法 和 贵 州省 市 ( 州) 县( 区) 防办
2 . 4 落实 资 金 投入
多 渠道 筹 措 防 办 规 范化 达 标 建 设 资 金 。 采 取 市
( 州) 、 县( 区) 水利 ( 务) 局 自筹 一 点 、 当地 政 府 支 持 一
点、 省级 财政补助一点方 式进行 。 从建设情况来看 , 每
后 的各 级 防 办在 近 年 水 旱灾 害 应 急管 理 和 处 置工 作 中 ,
规 范 化 达标 建设 有 关要 求 》, 明确 “ 健全组织机构 、 规 范
备, 特 别 是 防 汛 抗 旱 会商 室 , 大屏 幕 投 影 仪 、 数 码 摄 像 机等 , 并 配 设 防汛 抗 旱 专用 车 辆 。 2 . 3规 范 基 本 资料
组 织 和 动 员各 方力 量 , 编 制市 ( 州) 、 县( 区) 防汛 抗
基 本资料 、 完善基 础设施 、 加强制度 建设 、 落 实 资 金 投 入、 实行 考 核 验 收 ” 等 6个 方 面 的工 作任 务 。 截至 2 0 1 2年 1 2月 , 贵 州 省各 级 防办 先 后 抽 调 千 余
人开 展 工作 , 共投入资金 5 0 0 0万 余 元 , 全面完成全省 9 个市 ( 州) 、 8 8 个县 ( 区) 防办 规 范 化 达 标建 设 任 务 。 建 设
准则 和 行 为规 范 。
2 主 要 做 法
2 - 1健 全 组织 机 构
根据《 贵 州省 防 洪 条 例 》 的有 关 规 定 和 省 防指 关于
收稿日期: 2 0 1 2 —1 O 一 2 4
作者简介: 赵 云( ] 9 6 2 - ) , 男, 常务 副 主 任 。
第2 3 卷 第1 期 9 0 ] 3 年2 月 中 国防 汛 抗 旱 6 3
市( 州) 、 县( 区) 防办 规 范 化达 标建 设 的指 导 意见 , 建 立 健全 9 个市 ( 州) 、 8 8个 县 ( 区) 、 l 5 9 5 个 乡镇 ( 街道 办 事
处、 社区) 防汛 抗 旱指 挥 部 及其 办 事 机构 。
2 . 2 完善 基 础 设 施
按 照 省 防 指 的工 作 要 求 , 结合当地经济社会情况 , 市( 州) 县 ( 区) 防 办 完 善 基 础设 施 , 增 加 必 要 的 设施 设
关键词: 规范化; 能 力 建设 ; 制度 建设 ; 贵 州省
中 图法 分 类 号 : 1 、 , ; C9 3 1 . 4 Hale Waihona Puke 文献 标 识 码 : C
文章 编 号 : 1 6 7 3 — 9 2 4 6( 2 0 1 3) 0 1 — 6 3 — 0 3
1 防 办 规 范 化 达 标 建 设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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