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关于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2008年6月11日·组通字[2008]31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全面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办发2003]17号),现就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中央和国家机关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肩负着重要的领导职责。
能否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干部人事制度选拔任用干部,直接影响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队伍的素质,关系到党和国家各项决策的制定和贯彻落实。
近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绝大多数单位党组(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能够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但是,有些单位也存在执行制度不严的问题,个别单位甚至发生了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对于深入整治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要作用。
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监督机制,认真负责地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实行中央组织部检查与各单位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每年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年度自查情况,于次年l月底前书面报告中央组织部。
自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中央组织部每五年对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轮普遍检查。
发现有关单位存在问题,随时进行调查或检查。
中央组织部重点对下列职务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领导职务和同级非领导职务;中央和国家机关垂直管理的省一级机构的领导职务和同级非领导职务;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及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领导职务和同级非领导职务。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1991.04.02•【文号】组通字[1991]13号•【施行日期】1991.04.02•【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1991年4月2日组通字(1991)13号)现将《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告知中央组织部。
经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研究决定,干部档案工作纳入全国档案工作管理体系。
今后,干部档案的具体管理和干部档案工作的领导与指导,仍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为主,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细则,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一九九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干部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第四条干部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干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干部档案专项核查工作的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干部档案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党委组织部,市属企事业单位:近期,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干部档案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汲取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弄虚作假骗取领导职务一案的深刻教训,集中开展一次干部档案专项核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好我市的干部档案专项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要求这次干部档案专项核查工作,要紧紧围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大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干部档案中存在的涂改伪造材料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档案信息真实可靠,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二、核查范围和内容核查范围: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所有在职干部档案。
核查内容: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重点对反映干部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干部身份、公务员身份、工作经历等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和核查。
三、核查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
对核查中发现的涂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确保核查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四、方法步骤自查自纠阶段: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所管理的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核查,逐人逐项填写《干部档案专项核查情况登记表》,建立档案专项核查工作台帐。
要通过对反映干部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干部身份特别是公务员身份等信息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对照鉴别、审核,看有无涂改伪造材料现象,有无前后记载不一致或矛盾的问题,有无审核认定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重要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内在逻辑关系是否合理。
检查的重点环节是,看干部在升学、招工、录用、调动、提拔时,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材料是否真实,特别要对录干、调动、提拔以及公务员登记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对。
核查的重点对象是,在对所有在职干部档案进行核查的基础上,要把近年来新录用的、部队转业的、交流调任的及新提拔的干部作为重点核查对象。
17 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1]
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各矿井党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切实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根据集团工作安排,决定对全公司近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1.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配套法规文件的情况,看联系实际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2.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看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资格、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否认真执行任前公示、交流回避、试用期等制度;3.干部队伍宏观管理情况,看是否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设置机构、配备干部,是否有超职数配备干部、随意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增设机构和领导职位等问题;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看在深化坚持“五重五不简单”、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新的措施,是否认真落实中央《2010一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5.严肃纪律情况,看是否严格遵守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是否存在违反政策法规、纪律要求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6.开展买官卖官专项整治的情况,看贯彻落实《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采取的具体措施,建立整治买官卖官问题特别监督档案的进展情况;7.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看是否重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是否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及时调查,是否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检查方法1.个别谈话。
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多方面听取对被检查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意见反映。
2.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对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本单位2010年以来新提拔的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
参加测评人员为本单位劳动模范、区队长、班组长、职工等不同群体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0人。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现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1995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大力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严格把关。
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审批。
要加强思想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不允许个人说了算。
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
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
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解放军总政治部:几年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广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认真落实1990年第三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在有些地方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还存在着管理不严密,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等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上述问题的发生,现作如下通知:一、上报拟提拔干部的材料,要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将干部人事档案连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上报。
上报的干部人事档案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整理。
有关部门要认真查阅审核干部人事档案。
二、在干部交流、引进人才等工作中,有关部门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需要转递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地转出,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凡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要待补齐或弄清楚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三、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裆规定》的要求,认真鉴别、严格审查,防止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入档案。
对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的,一经发现,要予以清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转递干部人事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携带。
对个人携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
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等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五、要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建设。
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教育和要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防止和抵制利用干部人事档案谋取个人私利的不正之风5同时要经常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局选人用人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整改报告
局选人用人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整改报告市委组织部:根据你部《整改通知书》,我局在选人用人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方面存在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谈话推荐缺失、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没有任职前谈话、会议讨论记录不规范、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规范等方面问题。
市委组织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市水利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统一思想,抓紧抓实整改任务(一)统一思想认识,及时部署落实。
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局党组于#月##日召开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
根据《整改通知书》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我局列出整改清单,逐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三)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
局党组书记、局长XXX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涉及到的人事政工科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
组织局党组成员和人事政工科长学习市委组织编印的《干部日常监督常用政策法规文件选编》,把它作为开展人事工作的工具书。
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
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干部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体现了干部的基本诚信,也反映了组织人事部门的管理水平。
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干部为了个人目的在档案上弄虚作假,有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涂改伪造年龄、学历、身份等问题不时出现,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档案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现就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从严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禁干部档案弄虚作假。
干部档案真实性是干部工作严肃性的基本保证,涂改伪造干部档案属于违法违纪行为。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涂改干部档案,严禁在干部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冶)等方面弄虚作假。
各级干部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严肃对待个人档案,如实填写有关材料,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
二、严格实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冶原则,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冶等内容。
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
特别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也2006页41号),在办理干部录用、任免等事项时,要对干部的出生日期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凡已经组织认定而干部本人又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再办理。
三、严格审核干部任前公示信息。
按照《关于严格审核干部任前公示信息的通知》(组厅字也2012页36号)要求,干部选任部门要认真审核干部任前公示信息,发现有疑义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不得公示;经查核没有问题但有特殊情况可能引起公众质疑的,公示时应作必要说明。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正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1994年10月10日)中央一九八六年发出《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以来,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按照《通知》的要求,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仅选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而且积累了新鲜经验,推动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但是,也必须看到,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不正之风,有的还比较突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必将严重危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损害党群关系,影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特作如下通知:一、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社会公论,注重实绩。
各级领导干部要出以公心,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贤任能。
领导干部个人可以向组织推荐干部,但被推荐者能否提拔任用,应由干部主管部门进行考察,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工作程序决定。
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必须坚持党性原则,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不能拉小圈子,搞团团伙伙,不能以个人好恶或个人恩怨取人。
领导干部工作调动时,不准突击提拔干部;不准擅自从原地区、原单位带干部到自己所去地区或单位工作;不准借机提拔配偶及子女。
干部选拔任用的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干部选拔任用的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概述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档案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然而,当前干部选拔任用的档案管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档案真实性、保密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1. 档案真实性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或出于个人目的,干部档案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造假、涂改等行为,导致档案中的信息不真实。
2. 档案保密性问题干部档案中包含大量敏感信息,如个人隐私、家庭背景、政治立场等,如果档案管理不严格,容易造成信息泄露,对干部本人和其家庭造成不良影响。
3. 档案规范性问题不同地区和单位对于干部档案管理的规范程度不一,一些地方甚至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导致干部档案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受到影响。
二、对策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措施,保障干部选拔任用的档案管理工作的严谨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1. 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在干部档案管理方面,各级组织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真实性、保密性和规范性要求,规范档案的存储、查询和使用流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严谨性。
2. 强化档案管理责任制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档案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3.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档案管理法规和规范的认知,增强责任意识和法纪观念,确保档案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素养。
4. 强化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加强对档案数据的监控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档案信息的篡改和泄露。
5. 深化档案管理改革推动干部档案管理的改革,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探索建立公开透明的档案管理机制,更好地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我深知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敏感性。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来看看本文“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跟着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
希望能帮到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部分高等学校党委:干部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体现了干部的基本诚信,也反映了组织人事部门的管理水平。
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干部为了个人目的在档案上弄虚作假,有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涂改伪造年龄、学历、身份等问题不时出现,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档案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现就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从严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禁干部档案弄虚作假。
干部档案真实性是干部工作严肃性的基本保证,涂改伪造干部档案属于违法违纪行为。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涂改干部档案,严禁在干部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冶)等方面弄虚作假。
各级干部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严肃对待个人档案,如实填写有关材料,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
二、严格实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冶原则,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冶等内容。
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
特别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也2006页41 号) ,在办理干部录用、任免等事项时,要对干部的出生日期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凡已经组织认定而干部本人又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再办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是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干部人事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个别地方和部门也存在不少问题,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地方和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混乱,擅自增加机构编制和突破编制增加人员;有的录用和选拔干部根本不按规定,甚至“买官卖官”;有的通过制造“假档案”、“假学历”、“假身份”,将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人塞进干部队伍等等。
这些问题尽管是局部的、个别的,但对社会、对干部队伍建设、对干部人事工作的消极影响绝不可低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予以解决。
为了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干部人事工作中的腐败现象,特通知如下:一、加强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严禁机关、事业单位擅自增加机构编制、突破编制随意增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
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增加人员必须控制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员额内。
对擅自增加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机构编制部门一律不予承认,并予以纠正。
对随意突破编制自行增加人员的单位,政府人事部门一律不予核认人员和工资计划。
在当前市(地)县乡机构改革和撤乡并镇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严禁擅自增加机构编制,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和超职数配备干部,坚决防止先违规录用、再按干部分流,以及在定岗分流中“暗箱操作”、任人唯亲等问题的发生。
二、坚持考试录用制度,严把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口”关。
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机关以及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录用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凡未经考试或不按规定资格条件、标准和程序录用的人员,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对违反规定的招考单位,由录用主管机关宣布其录用结果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的档案管理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的档案管理制度近年来,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档案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的档案管理制度是保证干部选拔工作公正、透明的重要保障,它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确保干部选拔程序的公正性。
干部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档案管理制度是保证这一原则落地生根的基础。
通过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干部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保存,避免信息不对称,从而保证干部选拔程序的公正性。
同时,档案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干部选拔工作的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防止人为干预和操纵,确保干部选拔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其次,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效率。
干部选拔工作的效率直接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质量和速度。
而档案管理制度是提高干部选拔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流程,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工作,避免重复收集和整理材料的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档案管理制度还可以通过建立档案查询和借阅机制,方便干部选拔工作人员快速获取所需信息,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再次,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是确保干部选拔工作公正、透明的重要手段。
而档案管理制度是监督和评估的基础。
通过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实现对干部选拔工作的全程监督和评估。
各个环节的记录和保存可以为监督和评估提供依据,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同时,档案管理制度还可以通过建立档案审查和核实机制,对干部选拔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保护干部个人隐私权益。
干部选拔工作涉及到个人的隐私信息,必须加强对这些信息的保护。
而档案管理制度是保护个人隐私权益的重要手段。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是为了确保选拔程序公正、透明,以及维护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
1. 公开、公正: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不得搞非法人情、集团主义和黑箱操作等行为。
2. 严禁干预:禁止任何个人或组织利用职权或权力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包括干部本人及其家属、亲属、朋友等的干预。
3. 选拔标准:干部选拔应当依据岗位要求和职责,并根据能力、业绩、道德品质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价,确保选拔出具备相关能力和素质的人才。
4. 符合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面试、体检、调查、公示等环节,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程序的完整性。
5. 信息保密:干部选拔过程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6. 追究责任: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关于我局党组在干部调动和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我局党组在干部调动和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局党组在干部调动和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贵部在《关于对市林业局不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处理意见》中指出的存在问题,我们已按照贵部的意见建议,并针对我局的实际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和执行情况如下:一、撤销了对何国强同志的任职决定,并正在办理将其调离林业系统的手续。
我们于6月29日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会议其中的一项议程已研究决定撤销何国强同志所任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队队长职务,改任科员,并于当天下发了撤销任职的文件(市林干[2013]8号)。
同时,何国强本从已经联系拟调往XX区XX街道工委工作,我局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已在其《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上加具了同意调出的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2日发了《公务员调任、转任商调函》(市人社商字第[2013]90号)到我局,我局已按此函的要求,在整理好何国强同志的个人档案材料后,于7月3日将该档案材料送往了市人社局。
现正等待市人社局的核准调出。
二、组织局党组全体成员和局人事科的人员,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法规在6月29日召开了的局党组专题会议上,局党组书记洪成权同志组织全体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了贵部的《关于对市林业局不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处理意见》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组通〔2011〕1号)《关于印发〈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通知》(市组通〔2011〕39号)等法规、文件相关内容,并将原文印发给每一个党组成员。
党组会后,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招海成副局长又召集了局人事科的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上述的这些法规、文件。
通过学习,使局党组全体成员和负责组织人事工作有关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要求。
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的管理流程
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的管理流程作为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环节,干部选拔任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管理流程。
本文将介绍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的管理流程,旨在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一、档案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的建立是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需要,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干部的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考核评价等资料,并按照统一的档案管理规定进行记录和整理。
档案的建立应遵循规范和准确、真实、完整的原则,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
二、档案审核档案审核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进行核查和评估的过程。
审核机构应对干部档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主要包括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核实,以及干部个人素质和能力的评估。
审核人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原则,在详细了解干部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准确的评价和审核结论。
三、档案存储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的存储是对档案资料进行保管和管理的过程。
档案存储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防止档案资料泄露或丢失。
同时,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和归档,以备后续使用和审查需要。
四、档案调取档案调取是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需要使用档案资料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调取相关档案的过程。
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理由和材料,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档案调取。
在调取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档案使用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的使用是为了辅助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决策,确保对干部进行科学、公正评价和选拔。
在使用档案时,应注意保护干部个人隐私和权益,遵守保密制度,并在遵循程序和规定的前提下,对干部的资料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评价。
六、档案整改档案整改是指对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进行修订和调整的过程。
当发现档案中存在错误或不准确的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市政府X局关于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及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的自查汇报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迎接选人用人专项巡视检查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某局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自纠,并延伸开展领导干部六个方面的担当作为情况自查。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选人用人工作情况201x年x月接受上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视检查以来,市政府某局迅速查漏补缺,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并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无一例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一)严格按规定选拔配备干部。
201x年以来,市政府某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全市市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201x年xx月,根据调整后的“三定方案”,对xx个内设科室的负责人进行了轮岗调整,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实现职能和人员的进一步优化。
201x年xx月,选拔xx同志任xx科副科长;201x年xx月,选拔xx同志任xx科科长,晋升xx同志为主任科员,调整xx科副科长到xx科任副科长并主持工作。
在以上干部选拔调整中,市政府某局都成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选拔工作完成后即撤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动议、谈话推荐、会议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用、备案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未曾收到任何形式的反映和举报,实现了依法依纪、程序合规。
(二)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治理。
认真推进“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及“回头看”工作,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某局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加强核定职数自查清理。
市政府某局内设机构为xx个科,核定行政编制xx名,其中主任xx名、副主任xx名,正科级领导职数xx名、副科级领导职数xx名。
实际行政人员xx名,其中主任xx名、副主任xx名、调研员xx名,科级领导xx名,非领导工作人员xx名,无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和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情况发生。
(三)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档案任前审核工作制度
档案任前审核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干部管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档案任前审核工作制度。
二、审核原则1. 严谨细致原则: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细致、严谨的审核,确保干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公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3. 责任追究原则:明确审核责任,对审核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审核对象和内容1. 审核对象:拟提拔、调整使用的干部。
2.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身份)等重要信息的准确性,档案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
四、审核程序1. 初步审核:档案管理员及干部科室工作人员对拟提拔或调整使用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是否准确,档案材料是否真实完备。
2. 深入查阅:考察组的查档人员对干部档案进行再次认真查阅,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表》,对查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疑问,及时向考察组组长及部领导汇报,并将审核情况如实反映到审核意见中。
3. 核实疑点:对档案中存在的时间、信息逻辑矛盾等情况进行核实,对参加工作、入党程序等进行查证。
4. 审核结果运用:对审核合格的干部,进入干部任用程序;对审核存疑的干部,立即进行查核,经核实后不影响选任的进入正常的干部任用程序,影响选任且经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干部选任程序。
五、审核责任1. 审核小组成员:审核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
对审核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要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因档案管理不善导致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审核人员: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公平。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按照贵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对X年X月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和对照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自治区法制办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办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我办干部人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高度重视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学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基础。
我办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作为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一是抓好领导班子的学习。
X年X月X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班子同志带头学新修订的《条例》,发挥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作用,认真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实质、精神、原则、要求。
二是抓好人事部门干部的学习。
选派本办秘书人事处的同志参加了X 年X月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北海举办的学习贯彻《条例》培训班和X月份在自治区党委召开的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条例》专题培训班,确保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精通《条例》,真正做到研读文件内容,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我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三是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条例》。
X月X日至X日,自治区法制办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将《条例》的学习列入培训重要内容,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林日华亲自在培训班上领学和解读了《条例》,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政府陈武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组织部有关领导对《条例》的解读;在广西政府法制信息网“机关党建”栏目登载新版《条例》全文和问答,加大宣传力度,为干部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同时将《条例》修订对照版发到全体干部手中,要求全办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落实到位,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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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关于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确保选拔工作风清气正的通知
局机关党总支、各处室:
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即将展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努力确保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保证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
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通知》中“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要求,针对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突击提拔、跑风漏气、造谣生事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维护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要把严肃纪律贯穿于这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紧密结合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和反腐倡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行之有效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干部选
拔任用纪律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敬畏组织。
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坚决抵制跑官要官、拉票行贿等歪风邪气。
通过警示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筑牢纪律防线。
三、严格监督,保障选拔任用工作顺利展开
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等四项监督制度,推行全程记实制度。
进一步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的问题,让搞不正之风者无法得逞。
四、严厉查处,廓清干扰选拔的不良风气
坚决反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选拔等违纪行为。
全体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面对改选,如果发现违法违纪的问题,应该及时地向局党组、局纪检组反映,要求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决不允许捕风捉影,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恶意诬告,更不允许越级上访等非正常行为。
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局纪检组在向党组汇报后,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调查核实,明确办结时间。
一经查实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
厉查处,绝不姑息。
全体党员干部要讲原则、讲正气,不信谣、不传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任用环境。
附件:“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附件
“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律”
换届纪律要求
严禁拉票贿选。
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
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严禁跑官要官。
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严禁违规用人。
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禁干扰换届。
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