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蜀山区教育系统2014-2015年度考核文件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萧县圣乡中心小学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一、出勤(1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事假四天以内不处罚,超一天者,扣0.8分,不足一天者算一天;病假累计15以内并有请假条者不处罚,超出部分每天扣0.2分。
二、班务工作1、有四项材料并齐全者奖120元,少一项扣30元,四项材料分别是班务日志、家访记录、班队会活动记录、班务工作总结。
2、班级常规管理成绩1-3名者奖100元,4-6名者奖70元,7-10名者奖50元,11-14名者奖20元。
3、本学期每获一面循环红旗奖10元,最高奖150元。
三、工作量(40分)工作量主要依据教导处和校长多次业务检查记录。
1、各科备课:90分以上者记10分,80-90分者记9.5分,70-80分者记9分,70分以下者记8.5分,无备课者或特殊情况者考核组研究确定。
2、作业批改:90分以上者记10分,80-90分者记9.5分,70-80分者记9分,70分以下者记8.5分,常识艺术科结合实际情况无需作业者记7分。
3、学习笔记:80分以上者记5分,60-80分者记4.5分,60分以下者记3分,少一样扣1.5分,无笔记者记0分。
特殊情况考核组研究决定。
4、听课记录:完整记录80分以上者记10分,完整记录60-80分者记9分,完整记录60分以下者记5分,无记录者记0分,特殊情况者由考核组研究决定。
5、其它材料:交个人小结并认真书写者记3分,认真填写电教记录并及时上交者记4分,认真记录会议记录并及时上交者记3分。
无材料者记0分。
特殊情况者考核组研究决定。
四、教育教学质量(45分)主要依据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终考试平均成绩(由县教育局制卷)。
80分以上者记45分,70-80分者记44分,60-70分者记43分,不及格者记41分,专职常识艺体科教师在认真完成学校交给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并由学校考核合格者记43分,不合格者记41分。
说明:1、单项工作及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奖励,由学校领导研究后另行发放。
2014—2015学年学校管理考核方案(每月)
29食堂各类合同、协议及索证
10
用工合同2;定点采购协议2;炊事员健康证2;索证齐全(卫生许可证2;营业执照、商品合格证等2)
看资料
30食堂环境改善与各类记录
40
食堂环境卫生整治与改善达到市监所所提要求,得30分;整改不到位每一项扣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蔬菜流通记录3;食品留样记录4;碗筷等餐具消毒记录3
每月组织主题性阳光体育活动,体育活动正常开展记20分.
看材料
21.按规定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音乐、美术、劳动技术课、健康教育课按教学计划开设。教学器材不断增加,教学规范,每学年开展一次校园艺术节或文娱会演活动。
30
信息技术、音、美、劳、健五课能按规定开设,有教师上课记20分。
看资料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因素
30
教务三表5分;积极开展校本培训,每月各教研组有专题,每月开展教研活动至少一次,按25、23、21、19、17记分。
听汇报
看资料
开座谈会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因素
考核
方法
得分
18.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开好各门课程,按规定编制课程表、课外活动表,作息时间合理;无增减、变更课程和课时现象。教师教学环节要求明确,实施有效,形成常规。
分值
评分因素
考核方法
得分
32、食堂无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10
食堂无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10分
看资料
33.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分明,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无重大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工作专项档案。
80
逐级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记15分;晨检、8分;学校安全工作能围绕《2014年黄山区安全卫生行事历》开展本月中活动,活动有记录25分;防火设备完善10分,安全工工作档案齐全记10分;学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记10分;传染病、防溺水档案齐全10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2014-15学年度第一学期质检通知
关于举行全县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检测的通知各中心学校、局属中小学、民办学校:依据安徽省教育厅教基字[2002]038号《关于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意见》中提出的“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并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测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县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实际,经研究,拟在初中、小学阶段部分年级进行教学质量检测。
本次检测委托县教育学会教育咨询服务部命题制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测年级及学科: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两科。
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政治、历史、物理、地理、生物。
二、检测时间和内容:检测时间为2014年11月17-21日。
检测内容为各学科课程标准及教学计划规定的本学期教学内容的一半。
三、检测对象:小学:三至六年级全体在校学生。
七、八年级:各中心校、局属初中、完中初中部、新城初中等。
其余学校是否参加由各中心学校确定。
民办学校是否参加自定。
四、检测方法:1、小学:小学的检测由各中心校负责组织(实验小学自主组织),做到规范考试,相对集中,考试结束后由中心校统一组织阅卷、统分。
并按要求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将考试成绩按规定形式发送至邮箱JYS3177@。
民办学校如参加考试,可与所属中心学校联系,统一组织考试阅卷或者自己单独组织考试阅卷。
2、初中:七、八年级的检测由初中组各“学校发展协作共同体”组织,成立由“学校发展共同体”牵头学校负责的考务领导小组。
初中之间互换监考,保证每场有两名监考教师。
各校学生在原校考试。
考试结束后,由“学校发展共同体”牵头学校分别组织阅卷、统分,并按要求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将成绩发送至邮箱JYS3177@。
其余学校如参加考试,可与所在区域相关学校联系,统一组织考试、阅卷或单独组织考试、阅卷。
3、县教研室将抽检小学的部分年级、初中的部分年级的部分学科,所有抽检的年级、学科及所有科目的考试日程将于2014年11月7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发至各个单位,同时将领卷时间、地点一并通知。
1415师德考核方案
威远县向义镇共华小学校2014——2015学年师德考核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精神,结合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和我校实际,参照内江市教育局内教人[2013]300号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师德规范为依据,以敬业守法、治学育人为核心,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对象全校在职教师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三、考核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等八个方面。
四、考核形式和程序(一)考核形式师德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原则上在每个学年度结束,7月底前完成。
采取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组织评议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过程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平时教师师德表现情况做好收集记载,力求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并作出考核结论。
(二)考核程序1、自评。
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内江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
2、民主评议。
即互评,由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评议。
3、服务对象评议。
组织学生、家长代表等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
4、组织评议。
将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由考核工作小组对被考核人作出综合鉴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公示。
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6、个人确认。
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xxxx小学2013-2014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Xx校字[2015]24号
Xxxxxx小学关于
2015年度教师考核工作总结
根据镇中心小学关于对2014——2015年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安排,我校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经领导小组量化打分,监督小组严格监督下,我校本次考核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考核我校共对22人进行考核,其中一级教师6,二级教师11人,三级教师3人,特岗教师2人。
二、考核结果:领导小组于7月1日对各考核对象认真进行量化打分,其中xxx(一级教师)、xxx(二级教师)
考核为优秀档次,其余20人考核为合格档次。
三、公示情况:我校于七月一日至四日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公示,没有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凤江小学
二0一四年七月五日。
关于2015学年度中小学教育教学综合考核的
关于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
教育教学综合考核的
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局《关于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教育教学综合考核的通知》精神,决定从2016年5月30日—7月5日对全县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进行综合考核。
现就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科学评估、奖优罚劣的原则,严格程序、突出重点,力求考实、考准、考公平。
二、考核范围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三、考核组成员
组长:王祖亨
副组长:辛存瑞
成员:杨宇琪(组织建设)、谢占虎(教育教学)、刘青德(学校管理)、赵风雷(学生素养)、李孝平(协助辛存瑞进行民主测
评及干部推荐)。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素养四个方面。
五、考核程序
(一)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会。
1、校长代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
2、民主评议:大会述职述廉后,与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调查问卷。
(二)个别谈话:与校班子成员及教师代表个别谈话,征求对学校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
谈话对象不少于教师总数的20%。
(三)考核组成员根据分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评价。
民和县教育局
2016年5月25日。
2015考核附件2和附件7
第一组
周
艳
第二组
王雪梅
张 刘 沙
松 慧 瑞
第三组
汪振伟
叶 陶 彭其艾 丁能波
第四组
戴
玲
裴文云 任昌宏 廖纯连
第五组
江
虹
朱 江 李德山 赵成瑜
第六组
王晓春
沈乃玉 蔡竹平李 黄
云 红 立
备注:每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小组牵头人,负责学校与督察组的联络 、协调工作。请学校于民评前三天通知督查小组。
附件7:教体局年度考核督查小组参加区属学校民主评议工作安排表
组别 带队领导 工作人员 马 凌 宋林林 张亚莉 学 校 民主评议时间
合肥市第十七中学 合肥市第六十九中学 合肥市第三十四中学 合肥市凤凰城小学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 合肥市颐和中学 合肥市新城学校 合肥市江淮学校 合肥市安居苑小学 合肥市皖安中学 合肥市第六十七中学 合肥市大柏中学 合肥市大柏幼儿园 合肥市望龙学校 合肥市潜山路小学 合肥市颐和佳苑小学 合肥市十里庙小学 合肥市金湖学校 合肥市大柏中心校 合肥市南岗幼儿园 合肥市宁溪学校 合肥市琥珀中学 合肥市琥珀小学 合肥市稻香村小学 合肥市琥珀山庄第一幼儿园 合肥市中海原山幼儿园 合肥市小庙中学 合肥市华府骏苑小学 合肥市香樟雅苑小学 合肥市乐农新村小学 合肥市黄山路小学 合肥市小庙中心校 合肥市森林海幼儿园 合肥市丁香家园幼儿园 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 合肥市翠庭园小学 合肥市嘉和苑小学 合肥市绿怡小学 合肥市习友路小学 合肥市将军岭学校 合肥市西园新村幼儿园 合肥市侯店小学 合肥市梁墩回族小学 合肥市惠民新村幼儿园 合肥市蜀山小学 合肥市南岗中学 合肥市蜀新苑小学 合肥市南岗小学
合肥市蜀山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合成成绩
99.6 99.8 99.2 95.4 95.4 98 100 95.2 97.6 98.8 97.8 98 97.6 95.6 98.6 96 96.2 97 95.2 96.6 95.2 105 100 98.8 101.2 99.4 101.6 98 101.4 99 100.6 105 102.2 102 98.8 100.2 98.6 102.6 99.8 99.6 98.8 101 99.6 96.6 98.2
20148309 20148406 20148322 20152505 20152419 20152307 20150716 20150707 20150801 20150809 20150706 20150811 20149118 20149110 20149128 20150007 20149911 20149928 10104020 10103925 10103811 10104313 10104019 10103813 10103901 10104001 10103905 10103928 10104209 10104113 10103815 10104107 10103820 10103806 10104222 10104105 10104204 10104214 10104124 10104526 10104701
5 6 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
340104001013 340104001013 340104001013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4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5 340104001016 340104001016 340104001016
学籍维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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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 无
√ 不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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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无 无 无 无 √
学校
班 级
成绩 上学 期 下学 期 × ×
下学 下学 上学期 期 期
1 中心校 2 3 二小 三小 储寨 新桥 刘营 四里 邓寨 高寨 曹店 五里 王维 东车 辛车 邵小 吴营 东方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 ×
√ √ √ √ √ √ 无 无 √ √ √ √ √ 无 √ √ √ 无 √
√ √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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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2014-2015学年度教师综合考评制度
小学2014-2015学年度教师综合考评制度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更加全面、合理地评价教师工作,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订如下考评细则:一、综合奖1、教学艺术奖(基础分40分)。
由教导处根据教学情况打分初评,报学校评定等级予以奖惩:优质课(89-100分)奖10分,良好课(80-88分)奖5分,常规课(60-79分)不奖不罚,劣质课(60分以下)扣5分。
(年龄55岁以上教师若该学期未上公开课,则以常规课计分)。
2、教研能力奖(基础分40分)。
A、教师的教学论文和教育教学经验等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在各级主管业务部门举办的评选中获奖,按乡、县、市、省、国家级每篇分别奖: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B、教师教学在各级主管业务部门主办的教学活动中获奖(或被评为优质课),按乡、县、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奖:5分、10分、20分、40分、60分。
C、学生在各级各类活动中获奖,辅导教师按乡、县、市、省、国家级每篇分别奖: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说明:同类奖项在不同级别中以最高奖项加分。
对学期中没参加教研组或教导处组织的教研活动的,每次扣10分(以教研会议记录为准,出差和特殊原因除外。
会议记录须记清缺席原因)。
3、备课质量奖(基础分50分)。
根据教导处的要求对教师所授一主科备课笔记进行评定,采取平时检查和期末总评相结合的形式。
平时检查对照教学进度安排,少备一课时扣一分,直至扣完为止;期末总评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加20分、10分、0分、-10分。
对一学期备课未达到总课时2/3的,此款计0分。
4、作业批改质量奖(基础分50分)。
根据教师所授课作业批改情况而定,采取平时检查和期末总评相结合的形式。
教导处于期初作出各学科作业批改要求,平时检查,对照教师所授学科教学进度安排,缺批按每次扣2分论处;期末总评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加20分、10分、0分、-10分。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县(市)区、市管学校教育信息季度报送情况的通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县(市)区、市管学校教育信息季度
报送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合教秘[2016]48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6.01.26
【实施日期】2016.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县(市)区、市管学校教育信息季度报送情况的通报
(合教秘〔2016〕48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各学校,机关各处室:
教育信息的报送和宣传是教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强化报送意识,加强教育信息的报送宣传工作,现将各单位2015年各季度信息报送、刊用及得分情况通报如下。
因合肥教育网7月份启动了全新改版,至11月底才基本完成。
新旧网站的更新以及试运行,造成部分数据丢失,各单位上报的第三、四季度信息的统计不完整,三、四季度信息报送、刊用及得分情况仅供参考。
为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教育信息网首页显示的信息每篇另计5分。
按照局领导指示教育专版将列入通报内容,为体现公平,本年度只列入,不计总分,自2016年起将按每个专版50分,计入每个季度的总分。
附件:2015年县(市)区、市管学校教育信息季度报送情况
合肥市教育局
2016年1月26日
附件:2015年县(市)区、市管学校教育信息季度报送情况
2015年一季度县(市)区、市管学校教育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统计
2015年第一季度教育局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登载教育信息
2015年第一季度市局报送安徽教育网信息采用情况。
关于我院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我院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院属各单位:根据皖人社明电[2015]3号和人社秘[2012]41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对象为全院在编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省委、省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从其规定。
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参加业务培训、完成在线学习任务等情况。
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出勤情况。
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效率和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标准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改革创新,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认真完成在线学习任务。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效显著。
5.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认真负责、能较好地遵守考勤制度。
14-15第一学期考核办法
城前镇土门小学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年度教师综合考核实施办法(2013年9月18日全体教师会议表决通过,2014年9月18日第四次修订)1.为切实加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考核,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对于教师本学期的综合考核,分为德能勤绩等方面。
(1)德德是指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总分为100分,采取民主评议的办法进行,教师自评10%、教师互评40%、考核小组50%。
(见附件1)(2)能能是指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能力,总分为100分,具体从教师课堂教学,教学业务等进行收集信息资料,实施考核。
由于本学期并未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统一考核,课堂教学按照50分满分计入教师能力的考核成绩。
对教师的教学业务情况的考核,有学校组织对全体教师的教学业务情况进行统一检查考核,学校抽调部分教师或邀请校外其他教育教学人员,对全体教师的教学业务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系统的检查考核,取平均成绩,最后以50分的权重计入。
(3)勤勤是指教师出勤情况的考核,总分为100分。
具体按照学校制定的考勤办法,对教师本学期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计入。
(见附件3)(4)绩绩主要是对教师教育教学效果和效益的考核,总分为500分.具体包括合格率(200分)、育人效果(200分)、月考成绩(50分)、名次得分(50分)四个方面。
(见附件3)教学成绩,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质量评定办法,求得教师本人的教学成绩,用个人成绩除以全校最高成绩,乘以500分的权重,计入教师的实绩考核中。
3.几点说明(1)对于因病因故不能正常上班的教师,不再进行综合计分考核,其成绩为全校综合考核最低成绩降低10分,其排名顺序按照姓氏笔画。
(2)对于无教学成绩考核的教师,其教学成绩记0分。
(3)本办法仅限于本学期的教师综合考核。
(4)本考核成绩将作为今后教师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聘的阶段性成绩。
(5)本办法经全体教师通过后实行。
(6)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委会进行及时商议解决。
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为做好201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评价各类在职人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保证学校创建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的顺利实现,现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开展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一)成立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以及结果的审定。
委员会组成如下:主任: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委员:组织部、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会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2名。
(二)成立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投诉申诉受理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监督,并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人员的投诉申诉。
委员会组成如下:主任:纪委书记委员:纪检监察与审计办公室、人事处、工会主要负责人,教代会执委会成员及教师代表各1名。
(三)成立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负责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各单位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考核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办法201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原则上按照《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南理工人〔2006〕12号)执行。
雇员制人员由学校单独成立考核小组集中进行考核。
三、考核对象2015年12月31日在册的教职工,不含处级干部、部管领导干部和《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南理工人〔2006〕12号)第四条所指的五类人员。
四、考核内容(一)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具体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表现;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教学科研业绩,个人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廉政建设要求贯彻执行情况等。
关于我院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我院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院属各单位:根据皖人社明电[2015]3号和人社秘[2012]41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对象为全院在编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省委、省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从其规定。
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参加业务培训、完成在线学习任务等情况。
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出勤情况。
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效率和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标准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改革创新,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认真完成在线学习任务。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效显著。
5.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认真负责、能较好地遵守考勤制度。
关于上报2013-2014学年度学校、教师获得省、市、县级奖项结果的通知
关于上报2013-2014学年度学校、教师获得省、市、
县级奖项结果的通知
字体【大中小】【编辑日期:2014-11-13】【来源:肥西教育网】【作者:朱剑】【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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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县直校园:
根据县教育局工作安排,请各校(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将2013-2014学年度学校、教师在省、市、县级获奖情况按附表样式统计上报。
教师获奖附表填写要求:按课堂教学评比、论文案例评比、课题成果评比、其它评比的顺序编排,在各类评比(课堂教学评比、论文案例评比、课题成果评比、其它评比)中再按省、市、县级顺序编排,各类各级评比按一二三等奖顺序排列。
教育局将于12月底在肥西报予以宣传。
请各校广泛宣传,认真统计,按时上报。
各单位要在2014年11月30日前以Excel形式上报教研室张娣老师处(电子邮箱为feixizd@)。
不接受个人报送。
附表:/UploadFile/file/20141113/20141113165124122412.xls(为便于统计,表格统一样
式请不要改动)
肥西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13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秀责任单位的通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秀责任单位的
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合政秘[2016]48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5.12
【实施日期】2016.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秀责任单位的通报
(合政秘〔2016〕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稳中强基、稳中创优,强化改革攻坚,强化开放集聚,强化创新驱动,强化民生保障,全市经济增长逆势上扬,社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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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教体[2015] 号关于做好蜀山区中小学教职工及领导干部2014-2015学年度考核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参照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属学校教职工、领导班子及成员2014-2015学年度考核以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合教党委〔2015〕号)、以及组织部门对干部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体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14-2015学年度我区中小学教职工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学年度考核工作(一)考核时间自2015年7月发文之日开始,至8月31日前学校考核工作基本结束。
(二)考核范围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全体教职工(含2010年及以后公开招聘、选聘的合同制管理教师),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考核内容各校可参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4〕383号)相关条款或市教育局教人〔2007〕142号文件附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将学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师德考核有机结合。
(附件1)。
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为各单位参评人数的15%(附件2)。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学年度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应结合各自实际,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采取综合分析、量化测评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
年度考核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
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工会等相关部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2)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同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3)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束后由考核小组将测评表收齐现场装袋封存,待进行统计时再由考核小组集体拆封;(4)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和教职工本人述职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述职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5)考核小组对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议;(6)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至7个工作日;(7)将学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按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3)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绩效工资一般不低于同级岗位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人员,在参加竞聘上岗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教职工无故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的或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教职工受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等处分,处分期间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其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情况说明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学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其他新进工作人员,本学年度在本单位工作累计超过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学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其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本学年度在本单位工作累计不到半年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进行学年度考核,其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的单位提供。
病(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学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受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处分当年参加学年度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学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学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考核中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秘师〔2013〕18号)、《合肥市公办学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合教〔2013〕46号),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教职工,经查证属实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的有关要求(1)实施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成立学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
要把学年度考核工作与干部考核任用工作结合起来;与新学年教职工的聘任工作结合起来;与规范和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
通过学年度考核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2)凡在考核中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定等结果要同本人见面并签字认可,组织上要与本人谈话并做好思想工作。
(3)各单位要对学年度考核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9月10日前将以下相关考核材料报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葛瑞玲老师处:①学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一份(文字打印稿);②学年度考核登记表每人一份(附件3);③学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一式叁份(附件4);④学年度考核花名册一式叁份(附件5);考核使用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考核表格,不可擅自更改格式。
请各校自行下载打印(个人学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律用16K纸正反面打印、填写)。
二、关于区属学校2014-2015学年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一)成立区教体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督查小组组长:刘光忠副组长:刘小松成员:周艳王雪梅汪振伟戴玲江虹王晓春周文化(二)组织领导1、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与学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共同承担民主评议工作的具体事宜。
2、成立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工会、教代会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民主评议工作小组。
起草评议实施方案,归纳整理评议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做好上报和反馈工作,督促检查评议结果的落实,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报告民主评议结果的办理情况等。
(三)评议对象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及工会主席。
在学校担任领导职务不足半年的可不参加评议;班子中半数以上领导成员任职不足半年的,领导班子当年可不进行评议。
(四)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包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敬业奉献,勤奋工作,开拓进取情况;依靠教职工办学,接受群众监督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团结协作,决策能力,工作质量数量、效率效益情况;上一次民主评议结果整改落实情况。
(五)实施步骤1、制定方案。
包括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评议对象和范围、评议方法、日程安排等。
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2、宣传动员。
宣传民主评议的目的、意义、要求等。
3、述职与测评。
学校领导班子和被评议人按要求撰写述职报告,学校要召开由所有在职人员参加的全体教职工大会,听取学校领导班子、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和工会主席述职,然后对班子和述职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要达到应参加人员的80%。
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填写测评表方式。
校务(党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要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述职内容,报告校务(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校务(党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满意率(满意+基本满意)达80%的为合格;达不到80%的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向教代会报告或在公开栏公示。
4、教代会民主评议。
组织教代会代表,采取背靠背口头评议或以无记名书面形式对领导班子和被评议人提出意见。
5、结果与反馈。
区教体局年度考核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各学校民主测评全过程,并向教代会主席团反馈;主席团再向被评议人、教职工代表反馈。
6、上报材料:1)区教体局年度考核督查小组负责将以下材料当场封存带回教体局统计:①《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及校级班子成员2014-2015学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8)及教代会对领导班子的评议意见;②《区属学校中层干部2014-2015学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9);③《2014-2015学年度区属学校教职工对校务(党务)公开满意度测评表》(附件10);④《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4-2015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表》(附件11)。
2)将以下民主评议材料9月10日前报区教育工会(905室):①《2014-2015学年度区属学校民主评议中层以上干部情况登记表》(附件12);②《2014-2015学年度区属学校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汇总表》(附件13)。
(六)等次确定1、统计测评结果。
按收回的测评票计算,优秀率超过50%且优秀率与称职率之和超过80%的,可确定为优秀;优秀率与称职率之和超过50%,且不称职率未超过10%的,可确定为称职。
对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之和超过50%,且不称职率超过10%的领导人,经考核,教职工满意度较低的,定为基本称职。
对测评不称职率超过三分之一,或测评基本称职率与不称职率之和超过50%,且不称职率超过20%的,应进行重点考核,教职工反映意见大且存在突出问题的,定为不称职。
2、学校统计测评结果后,需要考核的人员暂不定等,立即进行考核工作,待考核后再定等。
校级领导干部和学校中层干部由区教体局组织考核。
3、经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由干部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发现有违纪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查处。
4、民主评议的结果要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奖励、考核、任用和调整干部时,将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七)工作要求1、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与学校领导班子学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与学年度考核一并完成。
2、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将其列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教职工参与民主测评面和教代会代表参与民主评议的面达到80%以上。
工会、办公室等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
区教育体育局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把好民主评议质量关。
3、学校通知区教体局年度考核督查小组参加,督查小组要全程参与学校民主测评,督促学校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做好测评工作。
4、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保护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要保护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提意见的人打击报复,也不得借机诬陷被评议人。
凡违反民主评议纪律的,要追究其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