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农村治理冲突
正确看待和处理农村矛盾
正确看待和处理农村矛盾农村是我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工业化进程和现代化建设的坚实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农村的矛盾问题也愈发突出。
因此,正确看待和处理农村矛盾对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正确看待农村矛盾。
解决农村矛盾的前提是必须要正视矛盾的存在。
农村矛盾种类繁多,有经济纷争、土地问题、宅基地问题、农民权益、社会保障、环境污染等多种形式,这些问题集体和个人、内部和外部之间的冲突等都是农村矛盾。
而正确看待这些农村矛盾,就可以明确问题所在,从整体和局部两方面综合分析,找出对症下药的解决办法,大力消除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正确处理农村矛盾。
农村矛盾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严重,处理方式必须合理。
农村矛盾处理要紧扣民生,坚持依法依规,充分听取农民代表意见,确保农民群众利益最大化。
具体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引导。
正常化解农村矛盾的关键是引导,政策引导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政府要按照国家、省、市的农村政策,制定更为完善的地方农村政策,重视农民的非经济权益,保障农民的生存权、开发权和安居乐业权等。
(2)加强信息公开。
农村矛盾大多是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加强信息公开可以让农民真正了解问题的真相,有效降低矛盾的发生。
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把信息、政策、规定、标准等相关内容通过适当的途经对农民及时发布,在开展农村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及时的公开有关的信息,增强农民的知情权。
(3)权益保护。
农民权益受到保护是稳定农村的关键。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农民劳动力能力及就业的培训和咨询,适当提高农民收入,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权益。
对于一些土地、财产等问题应当建立健全的评估、协商、补偿、调解机制,及时保护农民的利益。
(4)合理调解。
农村矛盾的解决就涉及到调解的问题。
农村矛盾一旦发生,要及时组成专业调解组织,以法律为基础,处理好各方利益,在最大范围内找到各方共识,达到和谐稳定的目的。
对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几点思考
存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不足与挑战
调解能力不足
01
部分基层干部和调解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导致调解效果
不佳,甚至出现失误。
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02
一些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足,存在“以暴制暴”的现象,导致
矛盾升级。
资金和资源不足
03
化解农村矛盾纠纷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目前
一些地区的投入不足,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案例二:债务纠纷调解
总结词
债务纠纷是农村常见的矛盾之一,往往与借贷、担保、买卖 等经济活动有关。
详细描述
这类纠纷涉及双方利益,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在 调解时,应着重查清事实真相,明确责任义务,通过协商、 调解、仲裁等方式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同时,加强法律宣传 ,引导农民依法维权。
案例三:家庭纠纷调解
家庭矛盾
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如财产分配、赡养义 务、婚姻关系等。
社会关系纠纷
邻里之间的矛盾,如噪音、建房、通行等。
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
01
02
03
多样性
农村矛盾纠纷类型多样, 涉及土地、家庭、经济、 社会关系等多个方面。
复杂性
农村矛盾纠纷往往交织着 历史遗留问题、现实利益 冲突等多重因素,处理难 度较大。
敏感性
农村矛盾纠纷涉及农民切 身利益,处理不当易引发 群体事件和不良社会影响 。
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
土地制度不完善
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缺陷,导致土地权 属不清、边界不明等问题。
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农民法律意识不足,对自身权益 认识不清,容易引发矛盾纠纷。
文化差异
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 也会导致矛盾纠纷。
关于乡村治理实践中的矛盾与困境分析
河南农业2021年第7期NONGYE ZONGHENG农业纵横资强劳弱引发的纠纷,内容很多,包括不能按期支付工资,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条件,超时加班加点而不支付工资,不给员工上基本的税险等。
特别是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成为近年这类性质的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内容。
二、河南省乡村治理中推进协商民主面临的困境(一)农村基层选举操作不规范,机制不完善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贿选现象,产生了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
此外,老百姓也无法在乡镇选举中充分行使自己的选举权。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部分农村对此进行了改革,截至目前,常用的乡镇选举方式主要有“公推公选”和“直选”两种,其中,虽然很多农村都试点开展了“直选”,但是就最终必须通过乡镇人大代表会选举产生。
(二)乡村协商民主制度缺失在进行乡村治理时,由于法定定位的缺失,造成在进行协商讨论时,他们往往占据主导地位,(三)政府主导对公民主体实现的无形阻碍虽然公民和政府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目标取商民主相违背的,这样便存在着目标的冲突,会影响主体间的理性协商,最终可能进一步增强地方协商民主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
此外,领导变更等原因也可能会对协商民主的功效和存续带来不利的影响,这也是当下政府主导局面下不可避免的问题。
(四)民众认知与素质较低,基层干部民主意识有待提升首先,部分基层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和理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和内涵,在进行基层事务管理时,通常会采取一些强制性、命令式的手段来进行管理;其次,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接受的科学文化知识有限,使得很多农民未能充分认识到民主的作用和意义,从而导致了他们民主意识淡薄,不重视和不珍惜民主权利。
河南农业2021年第7期NONGYE ZONGHENG农业纵横新安县烟站人才队伍建设也相对滞后,与日新月异的收购场地小,责任心不强,人才匮乏,33人,仅有33.烟叶生产收购工作长期依靠外聘人员,造成了(五)基层民众参与程度较低,参与意识薄弱受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国农村地区的大部分青壮年都选择外出务工,常年在外,很少关心家乡的公共事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对民主选举的参与,进一步降低了他们在民主选举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而使得他们无法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存在的问题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存在的问题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对农业生产效率的不断追求,农村矛盾纠纷问题愈发严重,成为当前中国农村发展面临的严重挑战。
本文将针对农村矛盾纠纷问题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一现象。
一、法律意识淡薄当前农村矛盾纠纷中,农民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甚至存在很多盲区、误区。
这种情况源于多个方面,包括农民教育程度不高,政策传达不到位,土地权利不明确等因素。
由此,农民很难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进而出现很多矛盾问题。
在农村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法制教育和宣传往往不够出色,专业的法律援助也不足,导致农村矛盾纠纷难以妥善解决。
二、土地流转问题在农村地区,土地往往是农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但土地的流转问题愈发引人关注。
现在,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发展,更多的农村土地被流转到了城市,农民由此面临着土地减少、收入下降等多种问题。
同时,土地流转中还存在着交易不透明、价格不公、权利不清等因素,令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许多矛盾,难以有效地解决。
三、政策效果有限中国农村矛盾纠纷的处理采取了很多政策,在政府部门多方的努力下,一些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政策效果有限”的问题。
许多政策听起来很好、很公正,但在实际操作部分处理不到位,导致问题无法彻底解决。
四、开发商开发过程失误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给农村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和机遇,但房地产开发商在这个过程中也很容易出现偏差,增加矛盾纠纷风险。
例如,有些开发商出现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导致农村居民房屋拆迁等问题。
另外,农民往往难以明确开发商的合作协议内容,在开发过程中容易出现矛盾冲突。
五、缺乏矛盾纠纷预处理机制农村矛盾纠纷处理中还存在一个较大的问题,那就是缺乏矛盾纠纷预处理机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谐社会建设方兴未艾,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种类越来越多,对各级政府的决策、管理能力以及农民的个人素质和技能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矛盾纠纷处理机构和组织大都以反应性的方式运作,矛盾发生后立即处理,而缺乏预处理机制。
农村治撞客的方法
农村治撞客的方法农村治撞客是指农村地区针对来自外地的流动人口(也称为撞客)进行管理和治理的一种措施。
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吸引了大量来自外地的农民工前来打工,但这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土地资源的压力、社会治安问题、文化冲突等。
因此,农村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管理和治理撞客问题,提升农村社会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农村治撞客的方法如下:1. 政策引导和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规范撞客的流动,如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建立人员流动登记制度,明确流动人员的权益和义务,规范招聘和用工行为。
同时,制定农村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农村资源,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吸引本地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2.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设施,提升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村吸引力。
此外,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服务,满足流动人口的需求,减少流动人口对城市的依赖。
3. 培训和技能提升:加强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和生活水平。
通过设立职业培训中心,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活动,帮助流动人员掌握就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实现自我发展。
4. 安居乐业政策:制定相关政策,为流动人口提供安居乐业的机会。
通过建设安居房屋、集体宿舍等住房保障措施,提供廉租房或低价房给流动人口居住,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同时,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鼓励流动人口在农村地区发展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5. 文化交流和融合:加强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的文化交流和融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文艺活动、文化交流等活动,加强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之间的交流和理解,减少文化冲突,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氛围。
6. 经济扶持政策:为流动人口提供一定的经济扶持,帮助他们稳定就业和生活。
通过发放小额贷款、提供创业扶持、补贴农业生产等方式,帮助流动人口解决资金难题,鼓励他们在农村地区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来源,改善生活水平。
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的方法与经验
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的方法与经验作为我国农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矛盾与纠纷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农村矛盾与纠纷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也事关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有效解决农村矛盾与纠纷,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
本文将探讨一些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的方法与经验。
一、加强社会管理,改善基础条件为了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首先要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升基础条件,为争议解决提供良好的环境。
这包括:1. 加强基层治理。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模式。
2.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道路、供水、电力、通讯等方面的改善,提高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
3.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对农村矛盾与纠纷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加强农村冲突预防与化解为了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预防和化解冲突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一些有效的方法和经验:1. 加强信息宣传教育。
加强对农村矛盾与纠纷处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政策法规的了解和遵守,增强他们处理问题的能力与意识。
2. 建立冲突预警机制。
建立农村冲突预警机制,通过收集信息、分析研判,早期发现矛盾纠纷,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化解,防止冲突的发生。
3. 发展农村组织和农民合作社。
通过发展农村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群众增加收入,提高生活品质,减少农村矛盾与纠纷的发生。
4. 加强调解与协商。
建立健全农村矛盾与纠纷调解机制,鼓励各方通过协商、对话等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冲突的升级。
三、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农村法治建设是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的重要保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浅谈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思考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的难点在于如何有效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加强调解协商的效果,以及优化仲裁判决的程序,以更好地满足村民的需求。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的重点在于预防和化解土地流转、水资源分配、邻里关系等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培养法律人才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强化守法意识。
强化守法意识
完善援助机制
建立健全司法援助机制,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农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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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调解组织
建立规范的调解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解、执行等环节,确保调解过程公正、公开、公平。
完善调解程序
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方式,如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提高调解效果和效率。
创新调解方式
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加强普法教育
鼓励和支持法律专业人才到农村服务,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农村矛盾纠纷定义
农村矛盾纠纷主要包括土地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矛盾、族群冲突等。
农村矛盾纠纷类型
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
农村矛盾纠纷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通常涉及人际关系、道德伦理和法律规范等方面。此外,农村矛盾纠纷还具有反复性和持续性,处理不当易导致事态升级。
农村矛盾纠纷的危害
农村矛盾纠纷可能破坏社会稳定和谐,影响农民生产生活,阻碍农村经济发展。严重的农村矛盾纠纷可能导致暴力冲突和社会治安问题,对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构成挑战。
该地区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农村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乡村治理中的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
乡村治理中的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乡村治理是中国新时代的重要议题,而在乡村治理中,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乡村地区的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够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还能够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社会的进步。
首先,乡村治理中的利益协调是解决冲突的基础。
农村地区存在着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如农民、地方政府、企业等。
这些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不同的需求和利益诉求,因此在乡村治理中,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利益协调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规来实现,同时也需要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沟通和协商。
只有通过充分的利益协调,才能够有效地解决冲突,推动乡村治理的顺利进行。
其次,乡村治理中的冲突解决机制是保障利益协调的重要手段。
在乡村地区,由于资源分配不均、利益冲突等问题的存在,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冲突解决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冲突解决机制可以包括法律途径、调解机构等多种形式。
通过法律的力量来解决冲突,可以保障各方利益的合法权益。
同时,调解机构的建立也能够提供一种更为灵活、高效的冲突解决方式。
通过冲突解决机制的运作,可以有效地化解各方的矛盾和冲突,为乡村治理提供良好的环境。
再次,乡村治理中的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需要与乡村发展相结合。
乡村治理的目的是实现乡村的全面发展,因此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的建立也需要与乡村发展相结合。
乡村发展需要各方的支持和参与,而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的建立可以为乡村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
通过利益协调,可以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冲突解决机制的建立也可以为乡村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因此,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需要与乡村发展相互融合,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进步。
最后,乡村治理中的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
乡村地区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各方利益的诉求也在不断变化。
因此,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机制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创新。
浅谈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思考
《浅谈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思考》2023-10-26CATALOGUE目录•农村矛盾纠纷现状及特点•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重要性•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途径和方法•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结论与展望01农村矛盾纠纷现状及特点土地纠纷由于农村土地制度、边界不清、权属不明等原因导致的土地纠纷。
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分配、继承、赡养等矛盾。
邻里之间因为房屋建设、通道使用、排水等问题引发的冲突。
农村合作社、村民之间因为经济利益而产生的矛盾。
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多因政策执行、福利分配等问题引发。
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家庭内部矛盾经济纠纷干群矛盾邻里冲突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农村矛盾纠纷类型多样,涉及面广,且经常交织在一起,复杂难解。
多样性地域性季节性长期性农村矛盾纠纷往往具有地域性,与当地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密切相关。
一些矛盾纠纷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如农忙季节容易因抢收、灌溉等问题引发纠纷。
农村矛盾纠纷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处理难度较大。
0102制度缺陷农村土地制度不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不健全等制度缺陷是导致农村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因。
文化差异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容易导致观念冲突和误解,进而引发矛盾纠纷。
经济利益驱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村民之间的经济利益争夺愈演愈烈,成为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诱因之一。
社会信任缺失在某些地区,村民之间缺乏信任,导致一些小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进而演变为矛盾纠纷。
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程序和规定不了解,导致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出现困难。
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03040502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重要性1维护农村社会稳定23通过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可以减少因矛盾积累而引发的农村社会冲突,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减少农村社会冲突通过调解农村纠纷,可以促进农村家庭、家族、社区之间的和谐关系,为农村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可以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的暴力冲突,保障农村公共安全,减少治安问题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农村社会治理是指在农村地区组织和协调社会资源,维护公共秩序,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过程。
由于农村社会特点、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许多问题,下面将对其中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
一、农村社会管理机制不健全是当前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传统的乡村基层组织管控能力较弱,社会化程度不高,导致社会治理力量无法有效发挥。
农村社会治理中要加强对乡村基层组织的培育和建设,提高其组织效能和服务能力。
还要积极探索建立包括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居民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机制,形成合力。
二、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之二是农村治安问题。
农村地区犯罪率相对较高,治安形势严峻。
解决农村治安问题,需要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农村警务体制,提高农村基层警务力量的能力和素质。
还要加强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和引导,解决农民的合法权益问题,消除社会上的不满情绪。
三、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之三是农村民生问题。
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民生需求得不到满足。
解决农村民生问题,需要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的投入,加强对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兜底保障。
还要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四、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之四是社会信任危机。
农村地区缺乏社会信任机制,人们的信任度较低,容易产生纠纷和冲突。
解决农村社会信任危机,需要加强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法律宣传和法治教育。
还要加强对农村居民信用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建立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之五是农村居民自治薄弱。
长期以来,乡政府对农村居民自治的引导和支持不够。
解决农村居民自治薄弱问题,需要加强对农村居民组织的培育和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自治能力和参与意识。
还要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基础设施,提高乡村吸引力,增强居民自治意愿。
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矛盾纠纷日益突出,成为制约农村整体发展的一大问题。
这些冲突涉及土地、资源、劳动力、农民收入、农村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的利益关系。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探讨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土地问题是农村矛盾纠纷的核心。
作为农村发展的基础和农民生活的支撑,土地问题牵动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一方面,农民对土地的流转和使用权认识不足,缺乏相应的保护。
许多农民将土地用于短期利益,过度开发和过度使用,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另一方面,土地承包和流转制度不完善,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和农民利益。
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违规流转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操作和权益损害,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其次,农村资源分配不均引起了矛盾纠纷。
农村资源包括资金、劳动力、教育资源和公共服务等。
由于资源分配的不平衡和不公平,一些地区和家庭较富有,而大多数农民却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这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和农村社会不公的加剧。
同时,一些地区和企业的资源垄断现象还加重了资源分配的不均和农民的不满情绪。
第三,农民收入增长乏力是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问题之一。
尽管农村经济加快发展,但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相对较慢。
这与农村劳动力市场不规范、农产品价格波动大、农民素质较低等因素有关。
此外,农民在土地流转和收入分配中缺乏话语权,无法有效分享市场化收益,也制约了农民收入的提升。
最后,农村公共服务薄弱是制约农村发展和矛盾纠纷的根源所在。
目前,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远远低于城市,包括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方面。
这导致了农村人口的流失,农民的生活品质得不到提升,从而引发犯罪、森林火灾、民间纠纷等问题。
此外,农村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覆盖范围不足,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也成为农村矛盾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存在土地问题、资源分配不均、农民收入增长乏力以及农村公共服务薄弱等主要问题。
对破解当前农村争地矛盾的几点思考十
对破解当前农村争地矛盾的几点思考十汇报人:日期:•引言•农村争地矛盾现状分析•农村争地矛盾产生的原因分析目录•破解农村争地矛盾的对策建议•案例分析:成功解决农村争地矛盾的案例介绍•结论与展望01引言农村争地矛盾的普遍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导致农村争地矛盾日益突出。
农村争地矛盾的复杂性农村土地权属不清、流转不规范等问题加剧了争地矛盾的复杂性。
农村争地矛盾的紧迫性争地矛盾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亟待解决。
背景与意义030201研究目的与问题研究目的通过对农村争地矛盾的深入研究,提出破解当前农村争地矛盾的思路和建议。
研究问题分析农村争地矛盾产生的原因,探讨破解农村争地矛盾的途径和方法,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02农村争地矛盾现状分析农村土地资源有限,而人口众多,导致土地资源分配紧张,争地现象普遍存在。
土地利用冲突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发生改变,不同利益群体对土地利用产生冲突。
土地资源稀缺VS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问题,导致争地矛盾难以解决。
利益诉求多样不同利益群体对土地的利益诉求不同,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争地矛盾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影响农业生产。
影响农业生产争地矛盾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破坏社会稳定。
破坏社会稳定争地矛盾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阻碍农村发展03农村争地矛盾产生的原因分析土地资源稀缺性土地资源有限农村土地资源有限,人均占有量少,导致土地资源成为争夺的焦点。
土地利用效率低部分地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存在浪费和粗放经营现象,加剧了土地资源的稀缺性。
土地权属界定不清由于历史、政策等原因,部分农村土地权属界定不清,导致争议不断。
要点一要点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操作,导致土地权属纠纷。
土地权属不明确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不成熟,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和中介服务。
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矛盾和纠纷。
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助力脱贫攻坚的思考
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引导农民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拓宽农民 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来源。
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水平
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民 子女的教育水平,为农村发展 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撑。
纷。
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民代表 会议、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建设,完 善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 ,提高农民参与农村事务管理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
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农 民的诉求和意见,积极回应农民关切,
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推动产业 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提高农民收 入水平,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邻里关系紧张
邻里之间缺乏沟通,互相攀比 ,容易产生矛盾。
经济利益冲突
在投资、借贷、合作等经济活 动中,利益分配不公容易导致
经济纠纷。
农村矛盾纠纷的影响
影响农业生产
土地纠纷、用水用电纠纷等会影响农业生产 ,导致农作物减产、质量下降等问题。
破坏社会稳定
邻里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可能升级为 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
未来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挑战
01 02
农村贫困问题仍然存在
尽管脱贫攻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贫困问题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 加大扶贫扶贫农村扶贫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和精准扶贫精准扶贫帮扶 措施,促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农村公共服务仍需改善
虽然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得到了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农村征地冲突的公共政策学分析与对策研究
农村征地冲突的公共政策学分析与对策研究农村征地冲突是指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政府依法依规进行土地征收,用于建设公共设施和工业园区,但在农村征地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土地赔偿不公、农民权益受损、社会矛盾激化等问题,导致农民与政府之间产生冲突和纠纷。
这些冲突既影响了社会稳定,也影响了国家经济发展。
对于农村征地冲突,需要制定公共政策来解决。
一、问题背景分析农村征地冲突是当前中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
据统计,我国农村征地问题日益突出,导致社会矛盾不断加剧。
土地赔偿不足、农民迁移和安置问题成为农村征地冲突的主要原因。
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政府需要大量土地来建设工业园区、城市开发区等项目,而这些项目所需土地往往是农民的耕地和住房。
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往往无法得到公平的土地赔偿,无法得到合理的迁移安置,导致他们的生计和生活环境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产生冲突和纠纷。
在农村征地冲突中,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成为公共政策制定的核心议题。
二、公共政策分析1.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建设公益事业需要而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征收土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在征地过程中,政府应该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补偿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民。
政府还应该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加强对地方政府征地行为的监督,确保土地征收过程合法合规,避免出现赔偿不足、滞后支付等问题。
2.农民迁移安置政策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需要迁移安置,政府应该为农民提供合理的迁移安置方案,并确保安置地点配套设施完善,生活条件优越。
政府还应加强对迁移安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农民在迁移安置过程中的权益不受损害。
3.法律保障政策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完善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明确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和支付程序,建立健全的征地赔偿机制。
加强对土地征收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打击违法侵占农民土地的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我国农村基层自治中村委会选举内在矛盾分析
我国农村基层自治中村委会选举内在矛盾分析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入,村民自治成为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一过程中,村委会选举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环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内在矛盾,影响了选举的公平性和民主性。
本文将对我国农村基层自治中村委会选举内在矛盾进行分析,旨在深入探讨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及其影响。
一、权力集中与权力分散的矛盾村委会选举本质上是关于权力分配的过程,而现实中却存在着权力集中与权力分散的矛盾。
一方面,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机构,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和资源分配权力,因此在选举过程中各方都希望能够通过掌握村委会权力来实现自身利益。
在选举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竞争激烈、利益冲突的情况。
由于农村社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一些村庄存在着势力集团、世袭利益等问题,导致选举中一些候选人依赖于势力集团和地方官员等特殊力量,而非真正的民意支持。
这种情况导致了权力分散的本意被扭曲,选举结果与民意背离,给民主选举带来了挑战。
二、传统观念与法治精神的矛盾在农村地区,传统观念依然对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产生着重要影响。
在村委会选举中,这种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精神之间存在着矛盾。
一方面,农村地区的一些居民依然受传统礼仪和习俗的影响,往往在选举中更倾向于选择有地方影响力和人际关系的候选人,而非真正具备执政能力和公平公正的候选人。
这种现象反映了传统观念对选举产生的消极影响,导致了选举过程的不公平和失序。
我国法治精神强调公正、公平和合法性,要求选举过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共道德。
传统观念和现代法治精神之间的矛盾导致了一些选举中违规行为的出现,例如拉票贿选、篡票等问题,严重损害了选举的公正性和正当性,影响了选举结果的合法性。
三、资源分配与民生福祉的矛盾农村基层自治中村委会具有一定的资源分配权力,可以影响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
资源分配与民生福祉之间存在着矛盾。
一方面,由于农村资源相对匮乏,一些地方政府和个人利益集团往往会通过操纵村委会选举来控制资源分配权,导致资源分配不公,损害了广大村民的利益。
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的矛盾与冲突分析
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的矛盾与冲突分析土地是农村的命脉,土地利用管理一直是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话题。
在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往往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冲突,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着当地的经济发展,也影响着农村居民的生活。
因此,对于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的矛盾与冲突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的资源分配矛盾在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资源分配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
由于资源有限,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不清晰,农村居民之间往往会因为土地利用权的问题而产生矛盾。
一方面,一些富裕的农村居民拥有大片土地资源,而另一些贫困的农户则面临土地被非法侵占的困境。
这种资源分配不均衡的情况,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定。
因此,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需要对资源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避免产生矛盾。
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的农民利益与农业生产冲突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着农民利益与农业生产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被大规模征用用于城市建设,导致部分农村居民失去了耕地,生活条件恶化。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农业的发展,对土地进行规划和整合,使得部分农户的土地被征用或者限制使用,引发了农民的不满情绪。
因此,如何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同时,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是当前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冲突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日益增多,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一方面,为了发展农村经济,有些地方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导致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另一方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影响了当地的农业生产和居民的健康,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失。
因此,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需要与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合作,制定科学的规划,保护好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四、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的法律与民情冲突在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中,法律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讲解]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内容提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确保农村稳定的迫切需要。
对待农村中的矛盾,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其特点及成因,然后寻找出一些适合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切实解决农村的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农村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结构变动而引发的各种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观念冲突、社会变革带来的效应,导致了矛盾主体的增加,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这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我作为一名基层干部,长期从事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非常有必要对上述问题做一个详细的探讨。
一、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特点(一)矛盾纠纷的多样性。
过去农村矛盾纠纷多为民间纠纷,即公民个人之间因借贷、购销、婚姻、继承、赡养、财产分割、相邻关系等引发的纠纷。
而现在农民工与企业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群众与经济合作组织及基层政府之间的纠纷有所增加。
1、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主要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引发的纠纷和农民群众因土地转让承包经营的纠纷。
如,村民与种植大户争抢土地经营权的纠纷,这类纠纷比较突出,甚至引发破坏生产经营和集体上访事件。
2、因土地调整、修建公路、拆迁补偿、乡村债务等引发的纠纷,特别是土地征用补偿和拆迁以及土地流转造成的纠纷呈上升趋势。
3、家庭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涉及遗产继承、孩子抚养、老人赡养、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
去年我乡民调组织共受理此类纠纷213起,占纠纷总数的50%以上。
4、农村宅基地纠纷、邻里之间因通行、排水、建房、修缮房屋引发的纠纷仍占有相当的比例。
5、干群之间、农民工与企业之间、基层村组干部之间纠纷,主要是因村干部办事不公、账目不清、工作不力、争权夺利造成的。
6、一些地方的地痞流氓、恶势力插手村务、民间纠纷及一些“路霸”、“沙霸”、“石霸”、“村霸”、“市霸”等插手沙场、林场、采矿、集市贸易、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引起的纠纷。
解决农村村主任的角色重叠与冲突问题
解决农村村主任的角色重叠与冲突问题随着农村发展的进步,农村村主任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然而,在一些农村地区,村主任的角色却存在着重叠与冲突的问题。
这不仅使得农村治理效率低下,也给农村居民带来了困扰。
本文将探讨这一问题,并提出解决农村村主任角色重叠与冲突的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农村村主任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村主任作为村级干部,应该负责村务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发展规划等工作。
然而,由于一些农村地区存在多个村级组织,如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不同组织之间的职责和权力划分不清,导致了角色的重叠与冲突。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明确村主任的职责和权力范围,避免角色重叠与冲突的发生。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村主任的培训和能力提升。
农村村主任的工作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管理、组织、规划等。
然而,在一些农村地区,村主任的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导致了工作效率低下和角色冲突的发生。
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加强对村主任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他们的管理和组织能力,使其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农村治理机制来解决村主任角色重叠与冲突的问题。
农村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层级的组织和机构之间密切配合。
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村级组织架构,明确各个组织之间的职责和权力划分,避免角色的重叠与冲突。
同时,我们还可以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参与,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使农村居民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决策过程中,减少角色冲突的发生。
最后,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村主任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和评估是保证农村村主任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村主任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村主任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农村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解决农村村主任的角色重叠与冲突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
明确职责和权力范围、加强培训和能力提升、建立健全的农村治理机制以及加强监督和评估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验总结
乡镇冲突纠纷化解工作阅历总结一、引言乡镇作为农村地区最下层的行政组织,是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力气。
然而,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变革,乡镇所面临的冲突纠纷也越来越多。
有效化解冲突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直是乡镇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对乡镇冲突纠纷化解工作的阅历进行总结,以期为乡镇工作人员提供借鉴。
二、了解农村特点,准时化解冲突乡镇冲突纠纷的第一步是了解农村特点并加以乐观应对。
农村社会冲突复杂多样,受到农村经济、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屡屡伴随着情绪化、个人化的特点。
因此,在处理冲突纠纷时,务必深度了解农村地区的特点,重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情绪管理能力,准时化解冲突,防止冲突升级。
三、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乡镇冲突纠纷化解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形成合力。
乡镇政府应建立健全冲突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要加强与社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各方的作用,形成更广泛的工作网络,共同化解冲突纠纷。
四、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乡镇冲突纠纷的解决需要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
可以实行以下举措:1.设立冲突纠纷专门机构:乡镇可以设立冲突纠纷调解委员会或社区冲突纠纷调解中心等机构,专门负责冲突纠纷的调解工作。
这样可以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有效缓解冲突。
2.推行多元化的冲突纠纷解决机制:可以通过多方参与、多种方式解决冲突纠纷,如调解、协商、仲裁等方式,让当事人能够更多地参与决策,增加解决冲突的渠道和机会。
3.完善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乡镇可以建立冲突纠纷信息系统,准时精通各类冲突纠纷的状况,并做好记录和统计分析,为化解冲突提供依据。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乡镇冲突纠纷化解工作需要有一支专业、素养高、能力强的队伍来保证。
因此,乡镇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宁综合素养。
要重视培育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沟通技巧,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冲突纠纷化解的职责。
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现实矛盾.
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现实矛盾(1)一、正确认识新形势下的农村矛盾及其特点目前农村矛盾甚多,小到家庭邻里间宅基地等问题争执,大到区域间土地、山林、水面权属的纷争;相对缓和如农民与一些干部关系冷漠、缺乏信任,激化如聚众越级上访甚至暴力冲突。
农民收入比过去增加了,但与城镇居民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农民文化素质提高了,但仍有很多文盲半文盲;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是有利于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但一些地方却在结构调整中收效甚微甚至造成农民损失;中央一再强调要减轻农民负担,但一些地方还只是喊在嘴上落不到实处。
至于先进思想与落后观念的冲突,先富起来的群体与依然贫困的群体越拉越大的差距,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消极丑恶现象在一些地方泛滥与农民盼望安定祥和社会秩序的反差,如此等等,都是农村矛盾错综复杂的具体表现。
中共湖北省利川市委组织部、政研室去年曾进行过一次农民到底想什么、盼什么、愿什么的农户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农民现在想的是发展生产力,脱贫致富奔小康。
具体包括要求有稳定的农村政策、寻找致富门路和项目、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科技普及力度、组织发展资金、开拓市场、有先富的榜样示范等。
农民现在盼的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具体包括要求狠刹赌博、封建迷信、宗族势力干扰、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整治社会秩序等。
农民现在愿的是农村基层干部求真务实,保持扎实的工作作风。
应该说这一调查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心声。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这些理应得到尽量满足的正当的愿望,在很多地方得不到较好的甚至一定的满足,由此也就产生了不少矛盾。
在复杂的农村矛盾中,涉众广泛、对全局影响较大的主要是以下五种:一是因土地承包和流转关系处理不当引起的矛盾。
当前乃至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土地仍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许多常年在外打工甚至远在海外的农民,都纷纷回乡与集体签订二轮承包合同,足见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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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农村治理冲突赵树凯进入新世纪十多年来,中国农村的发展形势良好。
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公共物品供给快速增加,农民生活显著改善。
但是,从治理的角度看,快速的发展并没有带来良好的治理,或者说,治理的质量并并没有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提升,相反,诸多方面治理的质量还在下降。
本人认为,这种“强发展和弱治理”的现象,不仅成为人们理解中国发展的困惑,而且也在加剧社会的紧张和不安,并引发人们对于未来中国走向的疑虑。
当前,中国乡村的治理不良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
从社会层面看,主要是乡村社会冲突加剧,乡村民众针对基层政府的抗争活动增加,包括冲突的种类增加、介入冲突的社会群体增加、冲突的总体规模也在扩展;从政府层面看,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上下级政府之间、同级政府部门之间,彼此间信任下降,互动中的不合作增加。
这种政府体系内部的信任下降和摩擦增加,不仅表现在行政机构之间,也表现在党组织和行政组织之间,还表现在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
社会层面的冲突与政府体制自身的冲突有着内在联系,政府体制的自身冲突直接孕育催生了大量社会冲突。
历史地看,这种发展与治理的不平衡并非始于近十年。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农村中的冲突现象开始显现,政策语言的表述是“干群关系紧张”,“群体性事件增加”,大量冲突围绕农民税费负担而展开。
当时,中央政府规定了农民税费负担的标准,并加强了对于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管。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强调:解决农民负担过重,根本上是加快经济发展问题,提高农民收入。
“发展是硬道理”被提到更高程度。
在整个九十年代,农村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但是,农民税费负担引起的社会冲突迅速增加,如地方政府强制农民集资修路、建学校、发干部工资等引起抵抗,冲突规模不断扩大,冲突程度不断激化。
可见,经济发展和收入增加并没有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乡村冲突,治理危机仍在加深。
从2000年开始,中央政府决定开展税费改革,并在2003年决定全面取消农业税。
同时,决策层认识到:农村冲突增加的基本原因,是政府过度注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投入。
由此,农村政策的基调确定为“少取,多予,放活”。
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公共服务改善,在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养老、农业生产补贴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
这些惠农政策受到了农民的高度评价和积极拥护。
但是,我们也看到,在公共服务和农民生活显著提升的条件下,农民与政府的关系并没有根本改善,冲突和抵抗仍然广泛发生,治理不良有所深化。
现在,对于基层政府来说,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处理多种类型的冲突抵抗,即“维稳”工作日益沉重,成为政府工作中最头疼的事情。
由此看来,不论是快速的经济增长,还是重大的公共物品投入,都未能从根本上改善乡村治理。
为什么中国农村的发展和治理出现了这种明显不平衡?这是决策者和学术界面临的共同问题。
乡村冲突增加,治理状况不良,通常的解释更倾向于归结为社会公平问题,机会不均等,诸如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等。
显然,不公平是社会冲突增加的重要原因,应该成为治理研究的重要视角。
但是,本文认为,探索中国社会冲突加剧的发生发展过程,还应该着眼于政府体制本身。
政府体制本身的问题也是造成社会公平问题的重要原因,进一步说,是政府本身的体制性冲突造成了乡村治理不善。
现在看来,不论经济增长,还是公共服务增加,都不能自动解决这种体制性冲突。
本文以县级政府为基本观察面,考察中国政府运行存在的体制性冲突现象,并展示这种体制性冲突如何破坏了基层治理的质量和效果。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治理。
在社会治理层面,2005年出台了新的信访条例,2006年明确提出建立新的“乡村治理机制”,强调乡村民众的利益诉求表达的制度建设;在政府治理层面,重视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在预算财政管理、干部管理、“维稳”体制等方面出台若干重要措施。
这些变革已经或者正在地方治理中产生重要影响。
但是,本人的考察发现:当前的政府治理体制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冲突。
具体来看,这些为改善治理而推进的体制性措施,可以划分为两种方向相反的体制性力量。
这两种作用相反的体制性力量,在政府系统内部同时并存、相互纠缠、持续冲突,消解政府治理效果,导致社会冲突加剧。
政府运行内部广泛存在的这种体制性冲突,既扭曲了中央与地方不同政府层级间的关系,也扭曲了同一层次政府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行为,还在整体上损害了政府体制本身的合法性,成为地方治理危机的关键性成因。
政府运行的体制性冲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其一,预算管理的体制性冲突。
最近几年间,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不断集权带来的问题,开始探索扩大基层政府权力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是“扩权强县”,核心内容是预算财政关系的调整,实行“财政体制的省直管县”,减少市级政府在财政预算方面对于县级政府的控制,同时,将一些市级行政管理权也下放到县级政府。
但是,与此同时,在具体预算安排和财政管理上,上级政府也对基层政府的预算安排提出越来越具体严格的要求。
上级政府(包括中央、省、市)经常直接提出基层财政收入的多少比例必须用于某种开支,直接规定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使用何种办公设备,甚至直接规定基层政府负责人的办公室面积。
不仅如此,中央有关部门还直接规定村级官员的工资水平。
做出规定之后,上级政府还会安排检查督促,并且利用上级政府对于基层的人事控制权来保证这种预算控制的落实。
在这种情况下,基层政府的预算权被严重侵蚀。
这造成基层政府工作的大量矛盾冲突,导致基层领导人对于上级政府的抱怨。
其二,官员管理的体制性冲突。
加强垂直管理是近十年来再度中央集权化的重要特点。
这种举措受到了基层政府的抵制,本身也造成了很多问题。
现在,机构编制的垂直化管理趋势已经式微,但是,对于官员本身的垂直管理仍在加强。
虽然有些部门整体上不属于垂直管理,但是主要负责官员被收归上级直接任命(如国土资源部门)。
基层政府的部门设置和人员规模,历来是上级政府直接控制,最近几年的控制趋于更加严格,甚至中央和省级政府直接控制了乡镇政府的编制规模。
这使得基层政府无法根据本地情况来确定政府部门的设置。
从基层领导人的任命看,高层政府也加强了控制。
县级主要领导人的任免,过去是由市级党委直接决定,现在已经收归到省级党委;乡镇主要领导人的任免,过去则由县级党委直接决定,现在需要市级党委批准。
由上级党委直接从上级机构安排到下级政府担任领导人的情况不断增加,基层政府由更多不熟悉基层治理事务的官员领导,通常称为“空降官员”。
“官员空降”不仅因为挤占了基层官员的升迁机会而受到基层官员抵制,而且因为这些空降官员不熟悉基层事务,处理复杂问题不得力,往往导致一些小问题成为大事变。
近些年,在官员的选拔机制方面,公开性和参与性都有明显提升,选举范围有所扩大,选举的程序有所严格。
但是,与此同时,上级对于选举结果的控制也在强化。
即上级政府对于基层政府的官员选拔,一方面强调要扩大民主选举,另一方面也采取措施要求选举结果要保证“组织意图的落实”。
这种自相矛盾的体制运行,严重损害了体制的效率和权威。
其三,政府绩效与问责的体制性冲突。
自上而下的考核检查不断强化,加剧了体制自身的内在紧张。
近十年政府问责体系演变的基本特点:一方面,民众对于政府的问责参与能力和要求在提升,基层政府被上级政府要求更好地对民众负责;另一方面,上级政府对于基层政府的考核规制不断增加和全面强化。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来自上级政府的问责考核,主要发生在计划生育、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等领域。
进入新世纪以来,以往的考核依然强劲,新的考核项目更加突出,如土地利用的考核、专项财政资金的考核、社会治安的考核,其中最重要的是信访和“维稳”的考核。
现在,这些考核和规制行为本身正在衍生出新的问题。
上级政府的考核方法,主要是以上访人数和上访方式作为考核或处罚基层政府官员的标准,而不论基层政府是否具有处理问题的具体责任和权力。
这种“维稳”考核体系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基层政府对于上级政府的信任,而且也造成一些人利用这种不合理考核体制而给政府制造更多麻烦。
其四,基层政府与基层自治的体制性冲突。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中央政府开始推进村民自治。
现在,村民自治的具体制度规范,特别是村民的政治参与能力,都有了巨大提升。
但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面临村民自治组织与基层党组织的权力纷争,村级组织与基层政府的权力纷争,高层政府出台了一些新的制度规范,更加强调强化党组织对村民组织的控制,强化基层政府对于村级组织的直接控制。
基层政府越来越把村级组织作为政府官僚体系的一个部分来管理。
在村民政治自主性不断增强的情况下,村庄和村民对于基层政府直接控制的抵抗也在不断激化。
于是,在看上去政府控制加强的表象下,政府对于村庄组织的实际控制明显弱化,基层政府与村庄社会日益脱节。
如果深入观察基层政府内部的运行过程,可以发现,虽然整个政府系统在政治语言上具有高度一致性,但是,实际的政府运行充满了矛盾。
这些矛盾显然比前些年更多了。
在许多情况下,基层领导人不仅不认同高层政府的政策措施,而且不认同高层领导人的能力品行;基层党委部门和行政部门的权力纷争也在增加,行政系统自身不同部门之间的矛盾也在增加。
所有这些冲突,都严重损害了政府权威和治理的效率,直接造成乡村治理的低质量。
现在,乡村治理正深陷内在的自我矛盾之中。
这种治理危机既困扰高层政府,也困扰基层官员和基层民众。
中国乡村要实现良好治理,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治理体制自身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