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0年10月) 2010-10-18
回天胶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XXXX年10月)
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制度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倡导理性投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和《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地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第三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通过有效沟通,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不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四)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五)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漏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公司各子公司、事业部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
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保密原则。
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第五条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二)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三)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公司保密事项除外)。
方正证券-双环传动(002472)国内领先齿轮零部件供应商+厚积而待薄发-100824
股价
29.65 26.03 15.85 14.30 19.77 10.95 10.59
——
09A 1.08 0.93 0.46 0.26 0.57 0.94 0.24
0.59
EPS 10E 1.05 0.83 0.45 0.38 0.77 0.54 0.39
1.04
11E 1.41 1.05 0.64 0.48 1.02 0.64 0.55
机械行业相对上证指数表现
40.00% 20.00%
0.00% -20.00% -4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0
09-08 09-10 09-12 10-02 10-04 10-06
成交金额
机械设备
上证指数
请务必阅读最后特别声明与免责条款
※成长力 2:机械设备关键基础件,期待强者崛起
联系人:傅敏
电话:(86731)85832274
电邮:fumin@
发行上市资料
发行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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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发行股数(万股)
3000
发行前总股本(万股)
8880
发行后总股本(万股)
002472双环传动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双环传动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为523,766.62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413,238.38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6.75%。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351,179.56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67.05%。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80,849.77万元。
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20.37%。
但企业增加的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仍然不能满足偿还债务的资金需求。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出为527,940.51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404,270.08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30.59%。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41.77%。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增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提高。
2023年上半年,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上半年双环传动投资活动需要资金57,302.68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80,849.77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能够被企业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满足。
2023年上半年双环传动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27,720.98万元,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减少。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3,625.9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9,213.15万元相比,2023年上半年出现现金净亏空,亏空3,625.9万元。
双环传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XXXX年10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合作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原则上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四条 除非得到董事会明确授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与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平等性原则: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信息沟通一视同仁;3、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既要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又要降低信息沟通的成本;4、保密性原则:与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时,保证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4、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观。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机构和工作对象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日常业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的行为,加强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和服务,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关系,促进公司的连续健康发展。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资本市场中进行的全部业务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上市、配股、增发、并购重组等。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三条信息披露原则本公司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应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得必需的信息,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第四条信息披露渠道公司应通过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告、新闻发布会、投资者关系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能够便捷地取得公司的紧要信息。
第五条报告制度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提交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公司业绩、财务情形、重点事项、关联交易等。
第六条市场传言和非正式信息管理公司应建立市场传言和非正式信息的管理机制,及时对市场传言和非正式信息进行核查和回应,确保投资者能够得到准确的信息,维护公司形象和股价稳定。
第七条投资者关系沟通与服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沟通与服务机制,及时回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和需求,供应咨询、投资引导和其他必需的支持,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和信任。
第三章资本市场运作管理第八条上市审核和定期监管公司申请上市时应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规定并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
上市后,公司应依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接受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监管。
第九条股权结构管理公司应合理构建股权结构,防范并阻拦掌控市场行为,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十条并购重组管理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时应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并购重组完成后,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预权和利益受到合法保护,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形象。
第二条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以公开、透明、平等原则为基础,以顺畅、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为核心,以积极、有效、诚信、真正的互动沟通为方式,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构建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共同发展。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部门第三条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部门,代表公司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和协调,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服务、反馈意见处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工作。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并及时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及时处理投资者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反馈。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投资者关系工作开展情况和投资者的反馈意见,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章公司信息披露第六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交易所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公司信息,包括财务报告、年报、中报、季报等。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交易所允许外,公司不得隐瞒、虚假陈述或者误导性陈述。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工作的职责和程序,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和公正性。
第八条公司应当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注重披露方式和手段的多样化,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信息披露,如公告、新闻发布会、电话会议、邮件通知、网站信息发布等。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股东信箱和股东服务热线,方便投资者与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
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信箱或者股东服务热线提出意见、建议、批评和投诉,公司应当及时回复并妥善处理。
第四章投资者关系活动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投资者关系活动,包括投资者见面会、投资者路演、业绩说明会等,增加与投资者的互动和联系,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形象。
双环传动: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XXXX年10月)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战略和投资决策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二章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立3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1名。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1名。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
主任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九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三章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公司未来远景、使命和价值观方案;2.审议公司战略联盟协议和实施报告;3.审议公司市场定位和行业吸引力分析报告;4.审议公司市场、开发、融投资人力资源等特定战略分析报告;5.审议公司战略实施计划和战略调整计划;6.审议公司重大项目投资(指1000万元以上的单笔投资,下同)的可行性分析报告;7.审议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实施计划以及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8.审议重大项目投资中与合作方的谈判情况报告;9.审议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章程;10.审议控股子公司的战略规划;11.审议控股子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清算、上市等重大事项;12.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双环科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n2011-05-13解读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公告编号:2011-011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上午10:00;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号会议室;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万年春;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数119,025,5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潘玲、温天相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1.本次会议所有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
2.提案审议情况2.1、《双环科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9,02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2.2、《双环科技2010年年报及年报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119,02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2.3、《双环科技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9,02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2.4、《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公司为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9,02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双环传动:信息披露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2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三)公司发行证券刊登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和请示等文件;(五)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对拟披露的信息登记后,在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未达到证监会或交易所公开披露要求的重大信息,除自愿性披露外,参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重大信息产生、流转、报送、编制、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分子公司对本制度的具体规定或是否涉及重大信息及其公开披露事项存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邮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必要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请董事会审核确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两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合同文档示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甲方:_________(公司名称)乙方:_________(投资者)鉴于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乙方是甲方的投资者,为了明确双方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定义1.1 投资者关系管理:指甲方为了维护与乙方的良好关系,及时、准确地传递公司信息,提高乙方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促进乙方对公司投资决策的参与,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1.2 信息披露:指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向乙方公开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信息的行为。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2.1 提高乙方对甲方的了解和信任,增强乙方的投资信心。
2.2 促进乙方参与甲方的决策,提高甲方的治理水平。
2.3 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3.1 信息披露: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股东大会通知等。
3.2 互动交流:甲方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乙方进行互动交流,回应乙方的咨询、建议和投诉。
3.3 投资者教育活动:甲方应当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乙方的投资知识和风险意识。
第四条信息披露的要求4.1 及时性:甲方应当及时披露信息,确保乙方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4.2 准确性:甲方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3 公平性:甲方披露信息应当公平对待所有乙方,不得有选择性地披露信息。
第五条互动交流的方式5.1 股东大会:甲方应当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与乙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5.2 电话会议:甲方可以通过电话会议的方式,与乙方进行远程交流。
5.3 网络平台:甲方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如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与乙方进行在线交流。
第六条投资者教育活动的内容6.1 投资知识培训: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投资知识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投资水平。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用4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这次为您整理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用4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已完成划款、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并经公司授权由项目投资中心负责管理的公司。
第二条投资后管理投资后管理(以下简称:投后管理),是指对项目公司及影响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提供增值服务,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的管理过程。
包括投后监督管理、管理咨询、风险预警及退出。
第三条投后管理负责人1、由项目投资总监指定具体投后经理,负责所投项目公司的投后管理业务。
2、投后经理在具体的投后管理中,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申请获得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支持。
第四条投后管理内容1、监督管理①风险管理②执行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权利;③出席项目公司董事会议。
2、管理咨询---增值服务①协助项目公司招聘和解雇关键管理人员;②对项目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提供咨询与建议;③对项目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咨询与建议,并协助其完成;④协助项目公司与关键的原料供应商或产品顾客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关系;⑤对项目公司市场营销策略提出建议;⑥对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建议;⑦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方案与建议。
3、投资退出设计与实施①投资退出设计根据项目公司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和投资公司自身的投资策略、机会,选择适当时机、选择投资退出方式,依据最有利的`方式设计投资退出方案。
②投资退出实施a.已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b.未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第二章对接协调会第五条投资完成,投资总监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公司和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投后管理经理和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两项内容:1、阐述投资理念和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2、明确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2022年-2023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2年-2023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题库附答案(基础题)单选题(共30题)1、巴西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典型的“牵头式”监管体制,由国家货币委员会牵头,负责协调对不同金融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活动。
这属于()的监管体制。
A.集中统一B.分业监管C.不完全集中统一D.完全不集中统一【答案】 C2、关于证券账户开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A.按照开户人的不同,开立的账户可以分为个人账户、法人账户和机构账户B.个人投资者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开立多个账户C.法人投资者可以与个人开立联合账户D.投资银行开展证券自营业务必须以本公司名义开立自营账户【答案】 D3、金融监管不力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和蔓延的重要根源之一。
危机发生后国际社会强烈呼吁强化金融监管,改革国际金融秩序。
2009年6月17日,美国奥巴马政府公布金融监管改革计划,构建新的监管体制框架:成立金融服务管理理事会(FSOC),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强化美联储的监管权力,由美联储对一级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并表监管;在财政部设立全国保险办公室(ONI),弥补保险业监管在联邦层面的真空;取消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投资银行的监管,并将监管权力转移至美联储;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专注于市场监管和投资者保护;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以此来加强对消费者的金融保护。
奥巴马政府的改革计划一经推出,便引起激烈的争论和多方面的批评。
奥巴马希望国会在年底前通过该计划,但能否如其所愿,仍有待观察。
A.集中统一B.分业监管C.不完全集中统一D.完全不集中统一【答案】 A4、中国人民银行在某一时期采取以下货币政策措施:买入商业银行持有的国债300亿元;购回400亿元商业银行持有的到期央行票据。
假定此时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2%,超额准备金率为3%,现金漏损率为5%。
A.净回笼100亿元B.净投放100亿元C.净回笼700亿元D.净投放700亿元【答案】 D5、下列商业银行组织机构制度中,最有利于防止银行集中和垄断的是()。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有效管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并提供透明、真实的信息披露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公司形象和声誉。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 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合作关系;- 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获得真实、完整的信息;- 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与公司声誉。
2.2 原则- 公开透明: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平等互利: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应一视同仁;- 及时迅速:及时回应和处理投资者的问题、请求和投资咨询。
3. 组织与责任3.1 组织机构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责任与职责- 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接收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及时回应;- 组织投资者活动和会议,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监测投资者关注度,及时了解市场反馈,向公司管理层提供相关报告和建议。
4. 信息披露4.1 披露原则- 以全面、准确、真实为准则,确保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披露信息要及时、定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4.2 披露渠道公司将信息披露渠道分为内部和外部渠道:4.2.1 内部渠道- 公司内部网站:为公司内部人员提供最新的财务、业务和市场信息;- 公司内部内部邮件通知及时更新和披露的信息,确保公司内部人员都能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4.2.2 外部渠道- 公司网站:在公司网站上定期更新和披露重要的财务报告、公告、业绩报告等信息;- 报纸媒体:适时通过报纸等媒体发布公告和重要信息;- 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在相关的官方信息披露平台上按时、按规定披露信息。
5. 投资者关系活动5.1 投资者会议公司定期举办投资者会议,向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战略规划、业绩表现以及未来发展计划,并接受投资者提问和建议。
002472双环传动2023年上半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双环传动2023年上半年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223,576.58万元,2023年上半年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168,757.66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并且可以提供35,485.32万元的营运资本。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的总资金需求为188,091.25万元。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101,932.46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178,636.39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168,757.66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78,636.39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216,988.36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293,692.3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290,472.44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该企业偿还全部有息负债大概需要2.96个分析期。
企业的负债率也不高,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较小。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3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207,169.67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203,117.23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账款增加36,773.19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11,413.91万元,预付款项增加2,740.8万元,存货增加10,801.29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少1,101.82万元,共计增加37,799.56万元。
应付账款增加21,727.19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1,952.45万元,应交税费增加2,347.25万元,其他应付款增加13,855.4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17,343.03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21.54万元,共计增加22,660.89万元。
双环传动: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公告编号:2019-078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重要提示:1、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7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过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内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内容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
双箭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0年8月) 2010-08-27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及其他适当的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充分保证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原则;(三)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在投资者中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二)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三)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范围与方式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一)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包括公司产业发展方向、竞争战略;(二)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与投资者沟通,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大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三)企业文化;(四)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材料、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参观和路演等。
投资者关系管理政策梳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政策梳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关乎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关系维护,更牵扯到公司的声誉和信誉。
一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质量往往能够反映出其治理水平和透明度,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健经营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概念与意义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向外界投资者传递信息、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公司声誉和提高透明度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一个公司要想提高其在资本市场上的声誉和形象,就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以更好地与内外部投资者进行交流和互动,提高其公司的管理透明度和经营质量,从而增强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保障股东权益,提高公司透明度,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个公司只有与其投资者建立起强有力的信任和良好的关系,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要点1.信息披露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信息披露是其核心内容之一。
公司应当通过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向投资者主动公布公司的业绩、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关键信息,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投资者在知情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同时加强对内幕信息的管理与披露,杜绝内幕交易的发生。
2.投资者沟通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方式和沟通渠道,建立定期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引导投资者对公司进行深入了解,增加公司的透明度和认知度。
投资者关系部门应当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和疑问,为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并建立起长期的信任关系。
3.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规定完善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尊重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等权益,同时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的诉求,维护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稳定关系。
国有企业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模版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包括:公司股东、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监管部门及其他境内外的相关人员或机构。
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所称的投资者为上述人员或机构的总称。
第二章目的与基本原则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市场支持;(三)树立尊重投资者管理理念,形成“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正式、准确、完整、及时;(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四)诚实守信原则。
做到客观、真实、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五)高效低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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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合作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原则上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四条 除非得到董事会明确授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与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平等性原则: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信息沟通一视同仁;
3、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既要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又要降低信息沟通的成本;
4、保密性原则:与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时,保证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4、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观。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机构和工作对象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日常业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八条 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和日常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并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组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包括在册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1、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
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及其变化、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置换、重大关联交易、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大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企业文化,包括公司核心价值观、公司使命、经营理念;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
1、分析研究:对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学习、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密切跟踪行业最新发展情况、股价行情和资本市场动态,搜索与本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及财务政策的信息,为公司高层的决策提供参考。
2、信息沟通: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制度,汇集整合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回答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的咨询;广泛收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界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
3、危机处理: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发生大额的经营亏损、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4、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
5、来访接待:与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新闻媒体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并做好接待登记工作。
根据公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及网上路演。
6、定期报告:主要包括公司年报、中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其中定期报告中必须按照规定披露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7、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8、媒体合作:维护和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做好媒体采访及报道工作。
9、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或依托巨潮网和全景网的后台技术支持服务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在网上及时披露与更新公司的相关信息,以方便投资者查询,解答投资者咨询。
10、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
11、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和信息披露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业绩发布与路演活动、分析师会议;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传真与电子信箱;媒体宣传与访谈;邮寄资料;广告或其他宣传资料等。
1、股东大会:公司积极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尊重股东的质询权。
为了提高股东大会的透明性,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并对会议情况进行报道。
2、公司网站:公司网站是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最新发展动态的主要信息窗口。
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介绍公司最新的生产经营等信息,并及时刊登公司用于路演推介或股东见面会的公司背景材料、影音材料及定期报告供投资者下载。
3、业绩发布与路演、分析师会议:公布业绩之后,公司视情况举行业绩发布会、媒体见面会或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向投资者、分析员与财经媒体介绍公司业绩。
业绩发布会之后,公司视情况举行路演推介活动。
公司应避免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尚未正式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平等地向投资者、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一对一沟通:证券投资部负责安排日常接待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的来访,公司有关部门、分(子)公司应为接待投资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有必要公司有关部门、分(子)公司的有关人员也应参加。
5、现场参观:根据需要组织安排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财经媒体到公司现场参观。
6、电话咨询、传真与电子信箱: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与电子信箱,投资者可利用咨询电话、传真与电子信箱向公司询问、了解其关心的问题。
7、媒体宣传与访谈:证券投资部负责有计划有目标地通过财经媒体对公司战略等信息进行客观、有效的宣传。
对于重大信息,在未进行正式披露之前,公司内部知情者应避免向某家新闻媒体、机构投资者、分析师等特定对象提供相关信息或细节。
董事会秘书可视情况需要建议并安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机构投资者和分析师现场调研、参加座谈沟通等,并事先向相关人员介绍公司统一的信息披露口径。
第十三条 公司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其他规定,保证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第十四条 在规范信息披露、不泄露商业机密和平等对待投资者的前提下,证券投资部可在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依照以下程序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1、证券投资部负责不定期就公司的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发展前景、经营状况及经营计划的实施等进展情况与各信息相关的部门或分(子)公司进行商榷,确定可以作为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信息和披露口径;
2、各信息相关的部门或分(子)公司应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情况,并确保相关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3、公司应依照统一的口径进行持续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的判断和决策。
第十五条 信息披露程序
1、 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定期报告由各部门配合提供基本素材及数据,董事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整理,经中介机构提出建议后,报公司董事长审阅批准。
2、 非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高层领导参加研讨会及新闻发布会等,由各部门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写材料,由公司高层领导审定。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在日常接待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财经媒体及个人投资者时,信息披露的尺度遵循公司的统一口径,面对新的问题应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经内部会议统一对外口径后再进行披露。
3、 临时性危机问题的披露程序:涉及临时性高度敏感问题时需经公司领导小组审议,形成意见后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对外答复。
第十六条 投资者关系顾问
在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委托投资者关系顾问进行投资者印象调查,掌握资本市场对公司及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评价,也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咨询、策划和处理投资者关系,包括媒体关系、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危机处理、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安排等事务。
第十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特定对象进行相关信息交流时,一旦出现信息泄漏,公司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之日起施行。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