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JJRH 004-2019洗衣液企业标准
Q_JAG 054-2019家电清洗剂企业标准
Q/JAG 山东奥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AG 054—2019家电清洗剂2019-07-26发布2019-07-31实施前言家电清洗剂是本公司的产品。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使加工企业的组织生产、质量检验、交货验收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贸易交换的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山东奥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玉娇。
本标准于2019年07月首次发布。
家电清洗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电清洗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家电清洗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36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GB/T 7378 表面活性剂碱度的测定滴定法GB/T 13173 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QB/T 2951 洗涤用品检验规则QB/T 2952 洗涤用品标识和包装要求QB/T 4348 厨房油垢清洗剂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3 要求3.1 感官产品的感官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3.2 稳定性3.2.1 耐高温在(40±2)℃下保持 8h,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应无沉淀和变色现象。
3.2.2 耐低温在(-5±2)℃下保持 8h,取出立即观察,无异味,无分层和变色现象,透明产品不浑浊。
3.3 理化指标产品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指标3.4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Q_3713MZJ001-2019洗衣液企业标准
临沂美之家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3713MZJ001-2019洗衣液2019-04-20发布 2019-05-01实施前言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洗涤用品的要求也不断提升,为适应新的市场要求我司经过多年研发推出新型液体衣物洗涤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生产、检验、销售的依据。
本标准由临沂美之家商贸有限公司提出、发布。
洗衣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洗衣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洗涤棉、麻、人造丝、尼龙、粘胶纤维、聚酯、丙烯纤维制品的弱碱性液体洗涤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96.1—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1部分:总则GB/T 6368-200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GB 9985—2000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T 13173-2008 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GB/T 13174-2008 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及循环洗涤性能的测定QB/T 1224—2007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3 产品分类3.1 分类原则、代号按照品种、性能和规格分为无磷普通型和无磷浓缩型两类。
3.2 产品标记产品标记由洗衣液类型命名代号加标准号,示例如下:无磷普通型洗衣液标记为“Q/3713MZJ001”。
无磷浓缩型洗衣液标记为“Q/3713MZJ001 浓缩型”。
4 要求4.1 感官指标洗衣液为透明液体,无异味。
4.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洗衣液理化指标5 净含量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6 实验方法6.1 净含量按JJF1070—2005的附录C进行。
Q_JJYT 044-2019抑菌洗衣液企业标准
Q/JJYT 江西济元堂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JYT044—2019抑菌洗衣液2019-10-23发布2019-11-05实施目 录前 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要求 (1)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2)5试验方法 (3)6检验规则 (4)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4)前 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江西济元堂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学红。
抑菌洗衣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抑菌洗衣液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表面活性剂及助洗剂、去离子水等为原料经配制而成的用于清洁衣物污渍的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5981-2005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T6368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得测定电位法GB/T13173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GB/T13174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及循环洗涤性能的测定GB/T1224衣料用液体洗涤剂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YBB00392003-2015外用液体医用高密度聚乙烯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二、四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监督发[2009]53号《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监督发[2005]426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3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要求,提取液及生产工艺的质量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洗衣液企标
Q/QDDAQ/QDDA0145-2020洗衣液2020年10月10日发布2020年10月10日实施青岛X X X X 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QDDA0145-2020前言为适应市场需求,我公司研发出复合型液体洗衣液,作为生产、检验、销售的依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企业标准。
本标准由青岛XXXX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青岛XXXX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Q/QDDA0145-2020洗衣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洗衣液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复合型洗衣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随后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3173 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GB/T6368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GB/T13174 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及循环洗涤性能的测定GB/T26396 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QB/T 1224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QB/T 2951 洗涤用品检验规则QB/T2952 洗涤用品标识和包装要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产品分类和标记3.1产品分类洗衣液分为普通型和浓缩型。
3.2产品标记普通型直接执行本标准,浓缩型在执行标准号后加注浓缩型字样。
4 要求4.1感官、理化、性能指标感官、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理化、性能指标4.2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5 检验方法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去离子水中相当纯度的水。
5.1外观采用目测法。
取不少于200ml样品放于无色具塞广口瓶中观察。
5.2气味取适量样品用嗅觉鉴别。
Q_LAY 0003-2019普通型洗衣液
Q/LYA 辽宁友爱洗涤用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YA 0003—2019普通型洗衣液2019-11-10发布2019-11-30实施前言本标准是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辽宁友爱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涛、陈慧杰。
普通型洗衣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普通型洗衣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表面活性剂和助剂配制而成的,用于织物清洁去污的洗衣液产品(不适用于非水洗型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36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测定电位法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3173 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GB/T 13174 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及循环洗涤性能的测定GB/T 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 26396 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QB/T 1224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局(2005)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洗衣液产品配方中所用各种原材料应符合GB/T 26396中对C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3.4 去污力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3.5 定量包装要求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局(2005)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4 检验规则4.1 检验分类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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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JRH 河南佳洁日化用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JRH 004-2019
洗衣液
2019 - 12 - 20 发布2019 - 12 - 30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
本标准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参考了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制定,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由河南佳洁日化用品有限公司单位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佳洁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乐小玲。
本标准于 2019年12月20日首次发布。
洗衣液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洗衣液产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存期。
本标准适用于主要以表面活性剂、助洗剂等配制而成的的家用液体衣料用洗涤剂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36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 PH 值的测定电位法
GB/T13173-2008 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
GB/T13174-2008 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及循环洗涤性能的测定
GB/T26396 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
QB/T2951 洗涤用品检验规则
QB/T2952 洗涤用品标识和包装要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产品分类
按其香型和作用效果分类。
4技术要求
4.1材料要求
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应符合GB/T 26396中对C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4.2感官、理化、性能指标
感官、理化、性能指标见表 1。
表 1 感官、理化、性能指标
4.3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性能指标
4.4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指标
5.1.1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检验。
5.1.2香气
取适量的样品用嗅觉鉴别,符合规定香型
5.1.3色泽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检验。
5.2理化指标
5.2.1稳定性
量取不少于 100ml 的试样两份,分别置于 250ml 的无色具塞广口玻璃瓶中,一份于(40±2)℃ 的保温箱中放置 2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另一份于(-5~10)℃的冰箱中放置 24h, 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
5.2.2pH
pH值的测定按GB/T 6368的规定进行。
测试温度25℃,用新煮沸并冷却的蒸馏水按指标规定配制相应质量浓度的试样溶液,混匀后测定。
5.2.3总活性物
总活性物含量按GB/T 13173-2008第7章规定的A法进行。
当产品配方中含有不溶于乙醇的表面活性剂组分时,或客商订货合同书中规定总活性物含量检测结
果不包括水助溶剂,要求用三氯甲烷萃取法测定时,按GB/T 13173-2008第7章规定的B法进行。
5.2.4总五氧化二磷
总活性物含量按GB/T 13173-2008第6章规定进行检验。
5.3去污力
按 GB/T 13174 规定的方法测定。
5.4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6检验规则
6.1按QB 2951 规定执行。
6.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总活性物、稳定性、pH 值。
6.3型式检验项目为第 4 章规定的全部项目,若 4.1 中原料指标要求为已知,在正常生产、使用时可
不检。
7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保质期
7.1标志、包装
按QB/T 2952规定执行。
当配方中使用不完全溶于乙醇的表面活性剂或要求用三氯甲烷萃取法测定活性物时应在销售包装上注明。
7.2运输
产品应贮存在温度(0~35)℃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无毒和无腐蚀性物质的环境中。
产品运输中不应受剧烈机械冲撞和曝晒雨淋、严防摔掷、翻滚、重压,严禁与有害物质混装。
7.3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低于35℃、通风、干燥的仓库内,切忌靠近热源,堆放时不应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m。
7.4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的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