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之一(老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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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解读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解读

基本医疗服务数量 /150 × 3 , 2.3 机构医疗服务项 诊疗技术项目数量≥150种 大于3,以3分算。 目数量(3分) 2.4 第一类医疗服务 诊疗技术种类数量≥100种 技术种类(3分) 2.5机构护理服务项 目和操作技术数量 机构护理服务项目和技术 (4分) 数量达标 2.6机构开展中医药 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数量和 适宜技术种类(5分) 种数≥10种 2.7开展中医适宜技 机构门诊中中医处方量占 术数量(5分) 处方总数比例≥30% 2.8机构实际开放床 位数(5分) 开放床位数量≥30张 机构第一类服务技术种类 /100 × 3 ,大于 3 分以 3 分计算。 机构护理服务和操作技术数量 /20 × 4分,大于 4分以 4分计算。 机构中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种类 /5×5分,最高的5分 中医药处方数/处方总数 ÷3×5分,大于5分以5分计算。 开放床位数 /30 × 5 分,大于 5 分,以5分计算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平 10 均门急诊人次 10 门诊服务常见病、 多发病病种数量 诊疗技术 10 机构医疗服务项 3 目数量≥150种 第一类医疗服务 3 技术种类≥100种 机构护理服务项 4 目和操作技术数 量
2 3
基本医疗服务数量 /150 × 3 ,大 于3,以3分算。 机构第一类服务技术种类 /100×3,大于3分以3分计算。 机构护理服务和操作技术数量 /20×4分,大于4分以4分计算。
上年在岗人员年平均门急诊人 次 /2000 × 10 分,大于 10 分以 10分计算。 病种数量 /80 × 10 分,大于 10 分,以10分计算。
2 、基本医 2.1 机构工作人员平 提供门诊服务量达到标准 疗 服 务 均门急诊人次( 10 要求(指标) (50分) 分) 2.2 门诊服务常见病、 多 发 病 病 种 数 量 常规诊疗病种满足基本医 (10分) 疗要求

新老社区的名词解释

新老社区的名词解释

新老社区的名词解释社区是指一群具有相同或相似特征、意识形态、兴趣爱好等等的人们按照一定的区域或组织形式聚集在一起,共同生活、交流和合作。

社区在人类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是人们社会互动和文化传承的重要场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提升,社区概念也出现了新老社区之分。

新老社区指的是在不同发展阶段形成的不同类型的社区。

本文将就新老社区的含义、特点和问题进行解释。

一、新社区:新社区是指在经济、科技和城市化发展较为成熟的现代社会中形成的社区。

它与传统的老社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 多功能性:新社区不仅仅是居住的地方,还融合了商业、教育、医疗、娱乐和文化等多种功能,为居住者提供了便利和多样化的服务。

2. 环境宜居:新社区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注重绿化、生态和环保,致力于打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它通常拥有公园、体育设施、步行道等公共设施,使居民可以享受到更高的生活质量。

3. 网络化:新社区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更加先进,大部分住户拥有高速互联网接入,社区管理信息化,居民可以通过智能手机等手段与社区管理方便快捷地进行交流和服务请求。

4. 社交多样化:新社区鼓励居民之间的交流,促进邻里关系的形成。

通过开设社区活动中心、举办社区活动以及线上社交平台等方式,居民可以结识更多朋友,融入社区大家庭。

5. 管理规范:新社区通常设有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居委会进行管理,规范社区秩序,保障居民的权益和安全。

同时,新社区还注重居民参与,推行居民自治,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二、老社区:老社区是指在城市化过程中早期形成的社区,它与新社区相比,有着自己的特点和问题:1. 基础设施老化:由于老社区形成较早的原因,其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存在老化、破损和功能单一等问题。

例如,老社区道路狭窄、排水不畅、绿化较少等,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不便。

2. 生活服务相对不足:老社区的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有限,居民在购物、医疗、教育等方面可能面临一定的困扰。

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标准

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标准

10
(2)开展传染病病人社区管理
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1)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评审标准
数据获得办法
突发公共 2.5 卫生 卫生事件 应急管理 应急准备 (30分) 与处理
(2)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应急演练
30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1)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和批准后进行采购,保证 药品具有一定的库存量 (2)严格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5分 (3)按相关规定严格保管药品,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并及时更新 (4)执行查对制度,经核对后进行药品调配 (1)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 (2)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3)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1)按地方规定,全部配备基本药物 (2)实行零差率销售 有以下制度: (1)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2)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4)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 (5)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6)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7)财务、药品、固定资产、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8)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9)社区协作与民主监督制度 (10)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制度 (1)医务人员着装整洁、佩戴胸牌、举止文明、统一出诊服饰 (2)建立医德医风管理档案,有计划、措施、检查、总结和培训记录 (3)建立医患沟通制度,专人负责投诉及纠纷处理,并有处理记录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5分,扣完为止
15
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 建证率达到98%得15分,每下降1%扣2分, (0-6岁儿童)×100% 扣完为止 一类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一类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一类疫苗年度应接 接种率达到98%得15分,每下降1%扣2分, 种人数×100% 扣完为止 (1)报告率=网络报告卡片病例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01.07.27•【文号】民发[2001]198号•【施行日期】2001.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的通知(民发[2001]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已经各有关部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2001年7月27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精神,在全国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特制定本指导纲要。

一、开展示范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一)在全国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全国大中城市为重点,以提高城市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精神,创建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摸索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和方法,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推动和促进全国社区建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二)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把领导的积极性和群众的积极性、经济体制改革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物质文明建设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同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是全面推动社区建设的重要方法,是推进新世纪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是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开展好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扩大基层民主,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城市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

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

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社区规范化建设是指在社区管理中,通过一系列的标准化措施,使社区的管理、服务、环境等方面达到一定的规范化水平,从而提升社区的整体品质和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对于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需要明确社区管理的责任主体。

社区居委会或物业公司作为社区管理的主体,应当明确自身的管理职责和服务范围,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确保社区的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其次,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需要规范社区环境的管理和维护。

社区环境的整洁、美观是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建立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加强对社区环境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整治,保持社区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另外,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还需要规范社区安全管理。

社区安全是居民生活的重要保障,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社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提升社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此外,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还需要规范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需要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务和温馨的社区活动,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服务标准,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最后,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需要强调居民参与和自治。

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居民的需求和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因此需要鼓励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增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环境。

总之,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对于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服务,才能提升社区的整体品质,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实现社区的良性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

希望社区各方能够共同努力,推动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落实,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贡献力量。

中国《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正式出台(全文)

中国《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正式出台(全文)

中国《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正式出台(全文)2007年05月30日 17:11 来源:中国新闻网中新网5月30日电中国《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今天正式发布。

其主要内容包括:社会文明、经济富裕、环境优美、资源承载、生活便宜、公共安全六个方面。

据了解,这个《标准》是导向性的科学评价标准,不是强制性的行政技术标准。

实行百分制。

宜居指数达到80分即认为是“较宜居城市”。

《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2005年12月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正式向建设部申报立项。

随后,通过课题组走访调研、学术会议、公开征求意见,于去年10月通过专家初审,今年4月通过建设部科技司组织评审验收。

验收委员会认为,《宜居城市科学标准》融合了广大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智慧,简繁得当、权重合理,可操作性强,达到了较高水平,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指导全国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指导价值和实用价值。

《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全文如下: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2007年4月1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科技司验收)一、社会文明度(权重0.10)10分/100分社会文明是百姓宜居的重要的前提条件。

1、政治文明(权重0.3)3分/100分(1)科学民主决策(权重0.3)0.9分/100分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展重大决策事先征求专家、公众、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制度,并贯彻执行的,为“较好”,得满分;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展重大决策事先征求专家、公众、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制度,并部分执行的,为“一般”,得一半分;没有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展重大决策事先征求专家、公众、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制度,或虽然建立重大决策事先征求专家、公众、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制度但基本没有执行的,为“较差”,得0分。

(2)政务公开(权重0.2)0.6分/100分城市政府开通电子政务网站并每天更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展政务信息(包括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所有政府文件、联系方式)的,为“较好”,得满分;城市政府开通电子政务网站并每周更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展政务信息(包括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所有政府文件、联系方式)的,为“一般”,得一半分;城市政府未开通电子政务网站,或虽然开通电子政务网站但一周以上都不更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展政务信息(包括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所有政府文件、联系方式)的,为“较差”,得0分。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城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城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城区)
试点工作的通知
正文:
----------------------------------------------------------------------------------------------------------------------------------------------------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城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上海市、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江苏省和浙江省老龄办:
为整体推进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全国省级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经研究,全国老龄办决定在下列城区进行老年宜居社区试点:上海市黄浦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和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在下列城市(城区)进行老年友好城市(城区)试点:山东省青岛市、上海市杨浦区、上海市长宁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浙江省湖州市和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各试点地区要按照全国老龄办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实施,务求实效,为开展全国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城区)创建工作积累经验,树立典型。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结束——。

民政部关于确定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社区和单位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确定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社区和单位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确定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社区和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4.01.09•【文号】民发[2014]4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民政部关于确定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社区和单位的通知(民发〔20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民政部启动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后,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申报。

经过量化评分、实地抽查、部内审核、对外公示等程序,现确定北京市朝阳区等61个地区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兴隆家园社区等103个社区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180个单位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名单附后)。

示范确定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

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组发〔2012〕7号)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引领各地社会工作服务全面深入发展的重要手段。

希望各示范地区、社区和单位再接再厉,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夯实服务平台、发展人才队伍、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民政部将加强工作指导,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示范创建活动可持续发展。

附件:1.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名单2.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名单3.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名单民政部2014年1月9日附件1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名单北京市:朝阳区、顺义区天津市:和平区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包头市昆都仑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上海市:杨浦区、浦东新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南京市建邺区、南京市鼓楼区、常州市天宁区、无锡市崇安区、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市太仓市、苏州市张家港市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杭州市下城区、杭州市江干区、杭州市余杭区、嘉兴市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市包河区、芜湖市镜湖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万载县、吉安市吉州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泰安市泰山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开封市鼓楼区、宝丰县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宜昌市夷陵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长沙市开福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萝岗区)、东莞市、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蓬江区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温江区、都江堰市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青岛市:市南区宁波市:海曙区厦门市:湖里区深圳市:龙岗区、坪山新区附件2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名单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兴隆家园社区、朝阳区高碑店地区西社区、朝阳区将台地区梵谷水郡社区、朝阳区将台地区丽都社区、朝阳区三间房地区艺水芳园社区、朝阳区常营地区常营保利社区、朝阳区来广营地区新街坊社区、朝阳区平房地区定福家园南社区、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华清园社区、大兴区天宫院街道海子角东里社区、大兴区天宫院街道海子角南里社区天津市:南开区鼓楼街道龙亭家园社区、南开区鼓楼街道尚佳新苑社区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中华路街道大纪家胡同社区山西省:长治市郊区固县街道漳村煤矿社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街道利民社区、包头市青山区万青路街道草原社区、包头市青山区先锋道街道光荣社区、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街道光辉社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道湖畔社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普庆社区、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北安社区、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街道宇航社区、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十委社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街道锦程社区、延边州延吉市公园街道园辉社区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社区)、徐汇区凌云路街道(社区)、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社区)、闸北区临汾路街道(社区)、闸北区大宁路街道(社区)、杨浦区平凉路街道(社区)、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社区)、杨浦区控江路街道(社区)、闵行区古美路街道(社区)、嘉定区嘉定镇街道(社区)、嘉定区真新街道(社区)、嘉定区菊园新区(社区)、浦东新区潍坊街道(社区)、浦东新区上钢新村街道(社区)、浦东新区三林镇、浦东新区北蔡镇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梅园街道梅园新村社区、南京市玄武区锁金村街道锁三社区、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文昌花园社区、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琼花观社区、泰州市海陵区城中街道高桥社区、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兴业社区、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水秀社区、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堰新社区、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长宁社区、苏州市吴中区苏苑街道苑南社区、苏州工业园区第五元素社区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泉街道市陌二社区、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南杨社区、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南市东村社区、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杨家门社区、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社区、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宜家社区、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慈湖社区、温州市文成县巨屿镇花前社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琥珀街道奥林花园社区、合肥市蜀山区西园街道美虹社区、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望湖社区、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惠园社区、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芜湖市镜湖区东门街道海南渡社区、宣城市宣城区济川街道城东社区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红山社区、吉安市吉州区古南镇街道保太巷社区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昌街道乐安社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文雅社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东亭社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街道白沙井社区、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浏河村社区、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江湾社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蟠虬社区、东莞市莞城街道东正社区、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伟社区、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碧桂园社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雄社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嘉怡社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佛子镇大芦村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罗汉寺社区、渝中区大坪街道袁家岗社区、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富力海洋社区、南岸区南坪镇回龙湾社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林街道玉林东路社区、资阳市雁江区资溪街道黄泥井社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街道旭东社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街道科学北路社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福海镇环城西路社区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灵珠山街道宁波市: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芝兰社区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南社区、湖里区湖里街道康乐社区、湖里区禾山街道禾盛社区、湖里区金山街道金山社区、湖里区江头街道吕岭社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紫薇社区、龙岗区南湾街道康乐社区、龙岗区布吉街道中海怡翠社区附件3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名单北京市: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北京市西城区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北京增能社会工作促进发展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朗润社会工作事务所、北京市大兴区博恒司法社工事务所、北京市顺义区绿港社会工作事务所、北京市密云县馨欣社会工作事务所、北京市密云县家业如心社会工作事务所天津市:天津市养老院、天津市南开区鹤童老年福利协会、天津市南开区慧灵智障人士社区服务中心河北省:河北省荣军医院、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山西省:山西省荣军休养院、山西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晋中市救助管理站(晋中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锡林郭勒盟儿童福利院吉林省:长春市救助管理站黑龙江省: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上海市: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福利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上海公益社工师事务所、上海乐群社工服务社、上海复源社工师事务所、上海延泽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上海海星之家社工师事务所、上海新途社区健康促进社、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上海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阳光助残社工师事务所、上海闸北区春晖社工师事务所、上海杨浦区和泰爱心服务社、上海嘉定镇街道阳光彩虹社工事务所、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江苏省: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徐州市救助管理站、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南京市协作者社区发展中心、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浙江省:海宁市儿童福利院、湖州市德清县晨曦社会工作服务社、湖州市德清县彩虹桥社会工作服务站、嘉兴市中医医院杏林医务社工部、嘉兴市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嘉兴市嘉善县致恺社工服务社、嘉兴市海盐县乐龄社工事务所、平湖市和谐家庭社工事务所、乐清市仁和社会工作师事务所安徽省: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宁国市社会福利院、合肥市蜀山区民生社会工作服务社福建省:福建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漳州市社会福利院、漳州市救助管理站、福州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协会、福州市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晋江市致和社工事务所山东省:山东省立医院、潍坊市社会福利院、寿光市社会福利中心、济南山泉社会工作服务社河南省:郑州市儿童福利院、开封市社会福利院、郑州市金水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郑州市金水区玖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救助管理站、荆州市救助管理站、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湖南省: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开福区众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东省: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广东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广州市老人院、广州市社会福利院、东莞市救助管理站、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粤穗社会工作事务所、广州市新跨越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人家服务中心、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和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桥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市萝岗区优势力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东莞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东莞市大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市乐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市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社区服务站、东莞市寮步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珠海市协作者社会工作教育推广中心、中山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山市志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山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山市扬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江门市利民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江门市恒爱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江门市江海区晨光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扬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佛山市顺德区星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君行社会工作研究及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社会福利院、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桂林市社会福利院、柳州市救助管理站、玉林市玉州区社会福利中心、北海市社会福利院重庆市: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重庆市儿童爱心庄园、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重庆市冬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重庆市民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重庆仁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四川省: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成都市儿童福利院、成都市第二福利院、成都市救助管理站、广元市光荣院、泸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都江堰市上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汶川县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云南省: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云南连心社区照顾服务中心陕西省:西安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西安市儿童福利院、商洛市儿童福利院甘肃省:甘肃惠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甘肃慧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青海省:西宁市社会福利院、青海省乐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社会福利院、宁夏儿童福利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喀什)社会工作站、库尔勒市佳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青岛市:青岛市儿童福利院、青岛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青岛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五服务管理中心宁波市:宁波市精神病院厦门市: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厦门市救助管理站、思明区沁心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湖里区希望社工服务中心、湖里区霞辉老年社会服务中心大连市:大连市救助管理站深圳市:深圳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龙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春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南风社会工作服务社。

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

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

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之一文件编号:一、总体要求特征:社区商业设施完备、业态齐全、商业网点较多、网点布局便于社区居民消费,商业服务质量、技能水平较高,满足社区居民的商业需求。

功能性要求:老社区的社区商业应能满足居民餐饮、购物、维修、美容美发等多种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的需求。

示范性要求:社区宜有餐饮店、菜市场、食杂店、美容美发店、维修店、洗衣店、照相馆、再生资源回收站、家庭服务站、书店、音像店。

鼓励老社区根据当地居民消费水平补充完善适宜的社区商业中心、超市、便利店、浴池、旅馆、专业店、专卖店等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二、评价规范1.餐饮服务:功能性要求应能提供早餐服务;应提供订餐及送餐服务;应能满足社区居民饮食多样化的需求,应能满足特殊人群的需要,社区应有多种风味的餐饮店(包括清真店)。

规范性要求应有相应的环境卫生措施及安全保障设施;厨房、餐厅应有分隔;有洗涮消毒设备;店内保持清洁卫生,加工制作符合相关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店周围环境清洁;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存放设施;有应急照明设施及消防设施;服务人员经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质,定期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示范性要求社区宜有单店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店。

社区居民的最远就餐距离宜在600米以内。

应能满足顾客的便利性需求,宜建于交通便利处。

餐饮的档次及价格与社区消费水平相适应。

2.购物功能:功能性要求应能满足居民对以下商品的日常需求:果蔬、肉类等常用生鲜、熟制食品及调味品;日常消费品,如日化用品、食品饮料、香烟等快速消费品;图书、音像等其它文化用品;国家基本药物品种;规范性要求应保持内外清洁卫生,有相应的垃圾存放及处理措施,空气清新、无异味。

应有齐全的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有良好的进货渠道且销售商品检验合格,不经营非法加工或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应配有执业药师,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应当配备专职的合格人员;药店应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熟食、肉类加工等人员应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服务专业,有问必答,货真价实,不缺斤短两、欺瞒顾客。

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试行)【模板】

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试行)【模板】

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试行)一、城镇社区(一)居住环境安全整洁1.定期对独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用水、用电和用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或入户排查,对老化或损坏的及时改造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2.建立社区防火和紧急救授网络,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紧急救援救助功能,鼓励为老年人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设施设备。

3.定期开展老年人安全知识讲座,提高老年人安全知识水平,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4.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资助等方式对老年人家庭实施住房适老化改造,对空间布局、地面、扶手、厨房设备、如厕洗浴设备、紧急呼叫设备等进行适老化改造和维修,降低老年人生活风险。

5.加强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绿化和美化社区,营造卫生清洁、空气清新的社区环境。

6.做到社区内垃圾清运及时、无卫生死角、无暴露积存垃圾。

帮助老年人学习垃圾分类知识,鼓励和协助老年人实施垃圾分类回收。

(二)出行设施完善便捷7.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进行改造,满足老年人基本安全通行要求。

老年人口、残疾人口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坡道、休息座椅等无障碍设施设备。

8.普及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重点是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设施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

9.社区道路和公共设施建筑物内外设置清晰明确的标识系统,标识的安装安全牢固。

10.老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附近设置公共厕所,有条件的社区设置无障碍公共厕所,并配置紧急呼叫设备。

11.社区步行道路满足安全便利要求,保证步行道路平整安全,消除步行障碍物,严禁非法占用小区步行道。

步行道路、台阶、活动场地等设施设置照明设施,保持安全通行的亮度。

12.社区道路系统设计人车分流,机动车道路采用低噪或降噪路面,并设置限速行驶标识和路面减速设施。

13.社区道路系统保证救护车辆能停靠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处。

老旧社区适老化改造评价指标体系

老旧社区适老化改造评价指标体系

老旧社区适老化改造评价指标体系原地养老或居家养老无形中将对老年人所在社区的公共空间及环境提出相对较高要求,以保证老年人生活的整体质量提升。

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更加凸显出老旧社区存在的各种问题,例如规划不合理、绿化面积小、配套设施不完善等,为更好的促进经济发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居住环境要求,且避免对社会稳定性造成较大影响,必须对其进行改造。

老旧社区的改造研究已经不仅仅是局限于城市规划或单纯物质环境的改造,而是从经济、社会、历史、人文、生态、能源利用等多角度对社区的空间环境进行的改造;老旧社区改造的意义除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性,更切实的目的是为了改善老旧社区的现状以提升社会居民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感。

老旧社区公共空间改造的适老性程度将会直接影响到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目前老旧社区公共空间改造适老性并未形成建立系统性的标准性成果,缺乏针对老旧社区公共空间改造中适老性标准化的评价指标体系。

因此,本文旨在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指标,结合相关方法构建出老旧社区公共空间改造适老性评价体系,推进适老事业及老旧社区改造的发展。

一、评价指标选取原则建立全面客观的评价指标体系是老旧社区公共空间改造适老性研究的关键步骤,评价指标体系是否完善将影响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和是否有意义。

各评价指标之间可能存在有一定联系、包含或者重叠性的关系,因此需要对评价指标进行合理的筛选处理,为了构建出科学性的老旧社区公共空间改造适老性评价指标体系,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只有对适老性有客观的认识、进行有效的评价,才能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出发、结合马斯洛需求理论的需求分析,分析总结现有改造适老性的程度,最终进行客观且实际的评价。

(二)指导性原则城市或地区做出的决策都要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老旧社区公共空间改造的适老性评价也不例外。

对此进行的评价最终是为此类改造建设类工程服务,因此必须要利于整体发展,并不断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6.02•【文号】国卫办老龄函〔2021〕303号•【施行日期】2021.06.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1〕3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老龄办):根据《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0〕23号)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制定了《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开展创建指导和评估验收使用。

各地可据此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操作手册或指南,推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1.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城镇社区)2.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农村社区)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1年6月2日附件1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城镇社区)域评分指标指标说明评价方式赋分标准住全)1.排除安全隐患对独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通过电话访问、入户排查、上门维修等方式,对家庭用水、用电和用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或入户排查,对老化或损坏的及时改造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查阅资料:安全排查与改造维修服务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

查阅地点:居委会/物业。

进行安全排查,得 1.5分;进行改造维修,得1.5分;没有进行安全排查和改造维修,不得分。

2.社区防火和紧急救援网络社区有应对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有进行防火和紧急救援的人员队伍和应急工作网络,配备防火和紧急救援设施设备,如微型消防站、应急救援亭、灭火器、紧急呼叫器、监控视频、急救箱等。

现场查看:社区是否有应急预案,是否有应急工作网络,是否配备防火和紧急救援设施设备。

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

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

1.设施建设及设备配备:-提供完善的老年健康及康复设施,包括医疗机构、康复中心、老年活动室等;-配备便捷的老年交通工具,如电动车、轮椅、老年代步车等;-提供舒适、便利的公共厕所,并配备适老化设备。

2.社区文化及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老年文化活动,如老年书画、舞蹈、音乐、戏曲等;-组织兴趣小组,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设立老年人互助志愿者组织,提供志愿服务,如倾听、陪伴、助力等。

3.安全保障及紧急救助:-设立老年人安全管理规范,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提供老年人紧急救助措施,包括紧急呼叫系统、急救知识培训等;4.敬老优待及福利保障:-鼓励社区商家提供老年人专属优惠,如超市购物优惠、医疗费用减免等;-提供老年人福利保障,如养老金发放、医疗补贴等;5.健康管理及养老服务:-提供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帮助老年人掌握自己的健康状况;-开展老年人健康讲座、培训,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提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如日常生活照料、健康监测等。

6.环境友好及便利设施:-社区建设要注重环境保护,提供绿化和景观设施;-建设无障碍的老年人居住环境,包括便捷的交通、临近商业设施等;-设立公共休息区,提供供老年人休息的舒适环境。

7.社会参与及互动平台:-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决策和管理,成立老年人代表委员会,加强老年人的参与感和归属感;-建立老年人网上社区,提供老年人交流、娱乐、获取信息的平台;-组织老年人的社交活动,如文艺演出、庆生会等。

8.特殊群体照顾及关怀:-关注特殊老年群体,如失能老人、独居老人等,提供特殊照顾和服务;-建立老年人关怀网络,组织志愿者探访独居老人,关心孤寡老人的生活;-提供失能老人的日间照料服务,帮助他们度过白天。

9.社区管理及服务质量:-建立社区管理规范及服务评估标准,确保社区管理及服务质量;-提供优质的老年人服务,如办理证件、保健知识普及等;-定期开展老年人满意度调查,改进社区管理和服务质量。

老年友好社区的评价体系研究

老年友好社区的评价体系研究

3、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 现公共服务设施的智能化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策略实施
1、加强设施规划政府部门应组织专项调研,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并根据需 求制定设施规划方案。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征求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确 保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无障碍环境方面,可从道路、公共设施等具体方面进行评价,并设定相应权 重。社会参与方面,可以老年人的社会活动参与程度、对社区建设的贡献等指标。
老年友好社区的评价结果分析
根据评价体系得出的评价结果,可以进行整体评价以及各项指标的评价。在 整体评价方面,可以综合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对整个社区的老年友好程度进行 评估。同时,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评价,可以了解该社区在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从而为进一步的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例如,如果评价结果显示 某社区的医疗设施和服务相对较弱,那么政府和相关机构可以加大对这方面的投 入力度,提升社区的整体服务水平。
3、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优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仅能够提高老年人的生活 质量,还将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这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包容、多元和共 享的社会环境。
总结
在老年友好背景下,优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一项关键任务。通过加强设施 规划、提高设施使用率和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等策略,可以有效地改善老年人 的生活环境,推动社会进步。在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社区和老年人应共同参 与,以确保优化策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预期效果
1、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率提高通过优化策略的实施,预期社区公共服务 设施的使用率将得到显著提高,老年人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所需服务。
2、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优化策略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帮助他们更好地 融入社区生活,提升生活质量。例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将提供定制化服务,满 足老年人在医疗、娱乐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

基于居民需求的老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评价概述

基于居民需求的老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评价概述

基于居民需求的老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评价概述摘要: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对城市居住社区提出了更多的挑战,为了进一步完善老旧社区对公共服务设施的多元化需求,按照居民需求加强公共设施服务评价,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老旧小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生活需求与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失衡的矛盾和问题,应结合当地社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分析方法,加强设施及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善老旧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才能实现老旧社区公共服务的良性更新和优化发展。

关键词:居民需求;老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评价引言探究我国现阶段老旧社区所面临的问题原因,大多数是人民需求不断增高,而传统的设施服务无法匹配人们的需求,人们的居住舒适感、归属感、安全感未能得到充分满足。

故当前必须通过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化供给,结合当地的人口结构、分布情况、生活环境以及多元化场景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服务。

面对着当前阶段老旧社区日益复杂新情况和新需求,必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才能实现老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评价和良性发展。

1我国老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面临的现状问题1.1传统规划方式与当前实际需求的错位在城市规划过程中的社区规划,需要按照城市的长远发展均匀布局。

传统的社区整体情况较为一致,在公共设施配比过程中较为均衡。

当前,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进入后半程,尤其对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以及其他老城区来说,具体需求呈现着差异化发展趋势。

所以,当前很多区域的公共设施服务已经无法满足社区的实际情况,同时社区居民的需求也有所差异,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也容易出现规划方式的困惑,面临诸多问题,仅采用一体化的配置标准和服务手段,已经无法满足城市的全面发展。

城市更新成为当前城市建设中的工作重点,对老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能力评价和优化,需采取更加有效的思路和规划方式,采取有效的指导才能够提高整体的合理性和适应性,实现整体的规划布局建设有效性提升。

1.2老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与供给多元化的不适应在传统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过程中,基层地方政府是规划建设的主导部门,政府内部多部门协调存在部分错位,这导致直接面对居民的社区治理匹配居民需求进行灵活调整的难度较大。

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价指标区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价指标区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附件1
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价指标区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说明:
1.本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37个组成,其中有★号的三级指标为核心指标,共9个。

2.本评估指标总分为100分。

若评估分值满90分,且核心指标优秀,则获得示范区的备选资格。

3.“全年接受服务的社区成员达全体成员的50%以上”(3.1.1指标),这是《国标》规定的时间范畴内的基本要求。

这里讲的“服
务”,是指本社区所提供的社区教育服务,不包括社区成员未利用社区上述服务,而进行的自我活动和自主学习。

4.“社区成员接受服务的满意率达到70%以上”(4.1.2指标),这是《国标》规定的一项基本指标。

这里讲的“70%以上”,是指
“接受服务”的社区成员的百分比。

老旧小区的定义和标准官方解释

老旧小区的定义和标准官方解释

老旧小区的定义和标准官方解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老旧小区是指建成较早,基础设施老化、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较为突出的城市居住区。

在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老旧小区问题日益凸显,给城市管理和社会稳定带来许多困难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理解老旧小区的定义和标准,我们有必要进行一些解释和探讨。

老旧小区的定义还是较为模糊的。

一般来讲,老旧小区是指建成时间较早,且存在一定程度的建筑老化、设施陈旧、管理不善等问题的城市住宅区。

这些小区往往由于历史原因,建设标准较低,基础设施陈旧,环境脏乱差,居民生活质量较低。

老旧小区的出现,不仅给城市景观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也给周边社区治理和市政管理带来许多难题。

老旧小区的标准官方解释也较为复杂。

一般来说,老旧小区的标准包括建筑年限、设施完备程度、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据国家标准《城镇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444-2007)规定,建筑年限超过30年,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小区内部的管理和环境等情况来判断是否为老旧小区。

老旧小区的改造也是当前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老旧小区的改造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建设“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示范区”、推动“城中村”改造、加快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升级、改善公共服务设施等举措,都是当前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的有效手段,将有助于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和居民生活舒适度。

老旧小区的定义和标准官方解释虽然较为模糊和复杂,但其存在的问题和改造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通过加大投入、优化管理、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等措施,可以逐步改善老旧小区的状况,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共同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城市居民提供更优质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完】第二篇示例:老旧小区是指建成多年未进行过有效管理和维护的小区,主要表现在建筑老化、设施陈旧、环境脏乱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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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之一(老社区)一、总体要求:特征:社区商业设施完备、业态齐全、商业网点较多、网点布局便于社区居民消费,商业服务质量、技能水平较高,满足社区居民的商业需求。

功能性要求:老社区的社区商业应能满足居民餐饮、购物、维修、美容美发等多种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的需求。

示范性要求:社区宜有餐饮店、菜市场、食杂店、美容美发店、维修店、洗衣店、照相馆、再生资源回收站、家庭服务站、书店、音像店。

鼓励老社区根据当地居民消费水平补充完善适宜的社区商业中心、超市、便利店、浴池、旅馆、专业店、专卖店等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二、评价规范1.餐饮服务功能性要求:应能提供早餐服务;应提供订餐及送餐服务;应能满足社区居民饮食多样化的需求,应能满足特殊人群的需要,社区应有多种风味的餐饮店(包括清真店)。

规范性要求:应有相应的环境卫生措施及安全保障设施;厨房、餐厅应有分隔;有洗涮消毒设备;店内保持清洁卫生,加工制作符合相关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店周围环境清洁;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存放设施;有应急照明设施及消防设施;服务人员经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质,定期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示范性要求:社区宜有单店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店。

社区居民的最远就餐距离宜在600米以内。

应能满足顾客的便利性需求,宜建于交通便利处。

餐饮的档次及价格与社区消费水平相适应。

2.购物功能功能性要求应能满足居民对以下商品的日常需求:▪果蔬、肉类等常用生鲜、熟制食品及调味品;▪日常消费品,如日化用品、食品饮料、香烟等快速消费品;▪图书、音像等其它文化用品;▪国家基本药物品种;规范性要求应保持内外清洁卫生,有相应的垃圾存放及处理措施,空气清新、无异味。

应有齐全的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有良好的进货渠道且销售商品检验合格,不经营非法加工或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应配有执业药师,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应当配备专职的合格人员;药店应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熟食、肉类加工等人员应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服务专业,有问必答,货真价实,不缺斤短两、欺瞒顾客。

示范性要求每千人宜拥有肉菜店(菜市场)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食杂店宜在30平方米以上,药店宜在10平方米以上,书店、音像店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左右。

社区肉菜店(菜市场)营业时间应在10小时以上,食杂店的营业时间应在10小时以上,营业时间在12小时以上。

居民距肉菜店(菜市场)的距离宜在500米以内,距食杂店的距离宜在300米以内,距社区书店、音像店的最远距离在1000米以内。

新鲜果蔬进入市场前不应带有泥土、腐叶、枯叶;肉菜店宜有净菜、无公害蔬菜等农副产品的供应。

宜有24小时售药服务,社区药店应备有70%以上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

药店的店堂使用面积(不含中药饮片的营业区域)应在100平方米以上,并有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相适应的仓储面积。

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的,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域,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并具备与之相应的仓储面积。

3.美容美发服务:功能性要求应提供美容美发及其相关的服务。

应能为老年人、儿童及病残人等提供上门服务。

规范性要求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应保持店内外清洁卫生,具有相应的卫生消毒设备和措施。

从业人员经过卫生部门的定期健康检查,且持健康证上岗。

营业场所内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服务人员经专业培训并有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向消费者提供与服务有关的真实信息,不欺骗、误导消费者。

示范性要求大中型社区每千人美容美发店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左右。

单店营业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最小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

居民最远消费距离宜在500米左右。

营业时间宜在10小时以上。

4.维修服务:功能性要求应能提供家电维修(含微机及外设维修)、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等服务。

规范性要求应有相对固定的营业场所(地),并具有相应的设备工具。

应保持店内外清洁卫生,没有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

服务人员经专业培训并具有相应资质。

示范性要求大中型社区每千人维修店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左右,其中家电维修店建筑面积每千人在4平方米以上;家电维修单店的建筑面积一般在50平方米左右,最小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营业时间在12小时左右;维修服务应及时,应有维修店提供家电维修上门服务;有洗车和简单的汽车维修服务。

5.洗衣服务:功能性要求应提供洗衣、烫衣以及皮革衣物的清洗、上光等服务。

规范性要求有洗染衣物相应的设施条件。

有存放客衣的条件,并保证洗涤后的衣物平整、干净。

有必要的客衣标识管理,避免错收错发。

在营业场所内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示范性要求洗染店的辐射半径在500米左右。

单店面积一般在150平方米左右,最小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

营业时间在12小时以上。

提供必要的立等可取的服务项目。

提供洗车、简单的配件维修服务6.照相冲印服务:功能性要求应能提供照相、胶卷冲洗及数码照片的冲印、扩印、胶卷销售等服务。

应提供立等可取的证件照服务。

规范性要求应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应明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服务人员经专业培训并具有相应资质。

示范性要求每千人照相馆建筑面积应在6平方米左右。

单店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最小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

营业时间在12小时以上。

最远消费距离在800米左右。

有连锁经营店。

7.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功能性要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应能提供居民生活性再生资源的回收服务;应能提供上门服务。

规范性要求场地及时清理,货品摆放有序,不占用道路存放物品。

每天进行物资清理、转运。

熟悉相关的法规及规定,保证回收物资正当,合法。

示范性要求每千人回收站建筑面积在6平方米左右,单个最小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

营业时间在8小时以上。

上门服务及时。

8.家庭服务:功能性要求有家庭服务网点提供家庭钟点工、家政服务、家庭护理等服务。

规范性要求服务人员经专业培训并具有相应资质。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且持健康证上岗。

示范性要求家庭服务网点的服务半径在1000米左右。

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老社区)各项目比重分配第二部分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之二(新建社区)一、总体要求:特征:社区商业设施完备、业态齐全,网点布局相对集中,充分体现消费的便利性;社区有品牌店或连锁店,大型社区有社区商业中心;住宅和商业相对分离,以保证住宅的宜居性和商业不扰民;商业设施的外观与社区整体风格相协调。

功能性要求:新建社区的社区商业应能满足居民餐饮、购物、维修、美容美发等多种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的需求。

新建社区应能满足居民的高级需求。

示范性要求:新建社区宜具备的社区商业业态有餐饮店、超市、便利店、美容美发店、维修店、洗染店、照相馆、再生资源回收站、家庭服务站、书店、音像店。

大型新建社区应建有社区商业中心。

鼓励新建社区根据社区商业发展水平设立浴池、旅馆、宠物服务站、专业店、专卖店等其它社区商业业态。

新建社区宜有能满足居民购物、餐饮及多种服务的需求的社区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宜有功能较完善的商业服务业网点15个以上,商业业态在10种以上,网点主要有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洗染店、维修店、家庭服务、书店、音像店等。

社区商业中心的辐射半径宜在2000米左右,与居住区的距离宜在100米以上。

社区商业中心宜建于交通便利处,有存放车辆的场所。

社区商业中心宜与其他服务机构相配套,如银行、邮局、医院等。

二、评价规范1.餐饮店:功能性要求:应能提供早餐服务;应提供订餐及送餐服务;应能满足社区居民饮食多样化的需求,应能满足特殊人群的需要,社区应有多种风味的餐饮店(包括清真店)。

规范性要求:社区餐饮店应有相应的环境卫生措施及安全保障设施,厨房、餐厅有分隔,有洗涮消毒设备。

店内保持清洁卫生,加工制作符合相关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店周围环境清洁,与垃圾存放处的距离在30米以上。

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排污、消烟、消音、除尘设施及垃圾存放设施。

有应急照明设施及消防设施。

服务人员经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质,定期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示范性要求:社区宜应有单店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有连锁餐饮店。

社区餐饮店宜设在交通便利处,有存放车辆的场所。

社区居民的最远就餐距离宜在600米以内。

大型社区宜有一家以上的24小时服务店。

餐饮店与居民楼的距离宜在10米以上。

社区餐饮店宜有空调系统,温度适宜。

宜有可提供银行卡消费服务的餐饮店。

餐饮的档次及价格与社区消费水平相适应。

2.购物功能功能性要求应能满足居民对以下商品的日常需求:▪农副产品;▪日常消费品、家居用品、家电等;▪图书、音像等其它文化用品;▪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应提供票务服务,代售电话卡、邮票,食品加热等便民服务。

规范性要求食品销售场所应有、冷藏设备。

应保持内外清洁卫生,有相应的垃圾存放及处理措施,空气清新、无异味。

应有齐全的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有良好的进货渠道且销售商品检验合格,不经营非法加工或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应配有执业药师,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应当配备专职的合格人员;药店应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熟食、肉类加工等人员应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服务专业,有问必答,货真价实,不缺斤短两、欺瞒顾客。

示范性要求社区宜有一个以上面积在6000平米以上的综合超市,小区宜有一个以上超市。

每千人药店使用面积宜在10平方米以上,书店、音像店宜在15平方米左右。

居民距肉菜店(菜市场)或生鲜超市的距离宜在500米以内;居民距综合超市的购物距离在2000米左右,便利店购物距离在300米左右;距书店、音像店的最远距离在1000米以内。

营业时间应在10小时以上,社区宜有营业时间在12小时以上的便利店,宜有24小时售药服务。

营业场所宜有空调系统,温度适宜。

新鲜果蔬进入市场前不应带有泥土、腐叶、枯叶;宜有净菜、无公害蔬菜等农副产品的供应。

超市经营商品种类不少于5000种。

大型超市应有与经营面积相适宜的停车场。

超市应提供银行卡服务;社区药店应备有70%以上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

药店的店堂使用面积(不含中药饮片的营业区域)应在100平方米以上,并有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相适应的仓储面积。

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的,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域,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并具备与之相应的仓储面积。

3.美容美发店:功能性要求应提供美容美发及其相关的服务。

应能为老年人、儿童及病残人等提供上门服务。

规范性要求应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应保持店内外清洁卫生,具有相应的卫生消毒设备和措施。

从业人员经过卫生部门的定期健康检查,且持健康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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