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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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发放政务公开

低保金发放政务公开

5
129 田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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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田锦国
3
131 田锦成
5
132 蓝桂坚
3
133 田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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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蒙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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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蓝艳
6
136 田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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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田锦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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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蓝秀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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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六也乡加司村加二屯
24 韦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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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也乡加司村东山屯5号
25 蒙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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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也乡华善村弄务屯
26 覃姣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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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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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覃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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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黄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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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韦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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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黄定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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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黄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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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蓝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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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唐伟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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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低保人员管理制度

社区低保人员管理制度

社区低保人员管理制度社区低保人员管理制度涧河街道六西社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一)开展城市低保申请对象登记制度,对来访人申请或咨询时间、申请人姓名、家庭情况、答复人姓名、答复内容、答复时间、统一使用街道发放的记录本记录,最后申请或咨询人对答复内容是否满意签署意见,使每一位申请、咨询低保事项的居民得到满意答复。

(二)严格入户调查制度,做到“五清”即:家庭人口清、收入状况清、致贫原因清困难情况清、就业状况清,使低保金核算以事实为依据。

同时为了保证入户调查的质量分清责任的主次,我们坚持“谁入户谁签字、谁调查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集体评议制度,使低保工作做到民-主审核。

低保工作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的一项基本措施,它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公平、公正,才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老百姓满意,这就必须依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以事实为出发点,使低保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四)坚持城市低保公示制度,使低保工作便于群众监督。

一是公开低保政策。

在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低保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政策。

二是公开申请人或低保享受对象家庭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低保,让群众放心。

社区设置长期固定的公示栏,专门公示低保内容,社区谁家吃低保让社区群众心中明白。

三是公示举报电话,群众要反映、要举报,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打什么电话。

由于严格坚持公示制度,有效避免了骗保现象。

(五)开展低保工作明白告知制度,维护居民及低保对象知情权。

对符合低保标准或不符合低保标准的申请对象,对已享受低保对象的增减标准及其注销全部使用书面告知的方式,使居民对能否享受与否、享受标准高低心中明明白白,避免居民对能否享受低保糊里糊涂,或享受对象被莫名其妙增、减或注销低保金,引起群众误会。

(六)坚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使低保档案管理规范化。

低保档案是反映城镇居民困难情况的有效载体,享受政府救济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它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了享受低保人员的变动情况,是困难居民依法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重要依据,低保档案整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低保工作的形象。

低保公示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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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范文
尊敬的各位社区居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低保条例》的规定,本社区将公开发布2017年度低保家庭名单,切实把新一轮低保工作落到实处。

本社区2017年度共有低保家庭30户,分别是:张某、李某、王某、马某、周某、韩某、赵某、刘某、邓某、钱某、孙某、陈某、杨某、郑某、胡某、林某、吕某、黄某、张某、袁某、曹某、邹某、何某、常某、齐某、高某、程某、金某、郭某、彭某。

本社区2017年度参加低保的家庭有10份,个别情况有2份。

其中,低保家庭存在一
定程度的贫困和困难,本社区积极推进此次低保工作,致力于为低保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
援助。

特此公示,以供社区民众参考。

谢谢!
你们的朋友,
XXXXXXX社区委员会
Dear community residents:
According to the Regulations on Living Standards Guarante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ur community will publicly announce the list of living standards guarantee families in 2017 to make the new round of work meaningful.
Hereby this list is publicised for reference of community residents.
Thank you!
Your friend,
XXXXXXX Community Committee。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22•【字号】芜政办秘〔2024〕25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芜政办秘〔2024〕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23〕94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24〕37号)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物价水平,经2024年8月12日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就确定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通知如下: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5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30元/人/月。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分别为1105 元/人/月、1079元/人/月。

三、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2023年度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30%、4%确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2023年度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5%、20%、3%确定,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得高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别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965元/人/月、579元/人/月、78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676元/人/月、386元/人/月、58元/人/月。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第一条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办法开展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本辖区内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相关服务,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五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

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第七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第八条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第三章申请及受理第九条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低保公示范文

低保公示范文

低保公示范文篇一:低保公示格式永固镇人民政府拟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和民乐县民政局,现将我镇十个村拟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公示如下,八卦村冯殿龙等8户11人、东街村保得祥等15户19人、南关村蔡宝贵等23户25人、姚寨村王得珍等26户29人、高庄村陈安国等9户10人、西村张俊春等7户12人、赵庄村刘大清等10户15人、滕庄村李得虎等10户15人、总寨村柴桂花等14户15人、牛顺村刘得仁等13户20人、邓庄村邓九兵邓18户33人、树庄村贾臻等l9户12人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向镇政府、民政局反映。

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

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

之后上报民政局审批。

公示时间:2006年10月15日至2006年10月21日监督电话:镇政府:4221727民政局:4421349永固镇人民政府2006年10月15日永固镇人民政府拟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和民乐县民政局,现将我镇十个村拟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公示如下,八卦村王登林等4户12人、东街村秦兴礼等14户29人、南关村石宗会等21户35人、姚寨村脱才得等11户23人、高庄村滕会善等3户10人、西村何文源等3户11人、赵庄村赵殿海等3户11人、滕庄村李阳桂等6户16人、总寨村杨清等10户20人、牛顺村张满邓9户22人、邓庄村梁大忠等2户6人、树庄村张长禄等4户11人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向镇政府、民政局反映。

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

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

之后上报民政局审批。

公示时间:2007年10月27日至2007年11月2日监督电话:镇政府:4221727民政局:4421349永固镇人民政府2007年10月27日永固镇人民政府拟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和民乐县民政局,现将我镇十个村拟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公示如下,八卦村柴福山等10户20人、东街村曹光明等12户33人、南关村曹加全等34户42人、姚寨村陈多祥等28户29人、高庄村李得仁等3户8人、西村张平等5户9人、赵庄村赵殿祥等3户9人、滕庄村樊贤等9户24人、总寨村陈得林等16户25人、牛顺村施得文6户13人、邓庄村邓文俊等5户11人、树庄村丁志新等4户11人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向镇政府、民政局反映。

低保公示_低保公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docx

低保公示_低保公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docx

低保公示_低保公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docx低保公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低保公示是低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和基本环节,就是将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类别、保障金额等有关情况在县、乡、村三级(特别是村级)政务公开栏或其他显著位置进行公开。

低保公示是接受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平台,是推进城乡低保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职务犯罪和反“四风”重要手段。

但低保公示在实施过程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制定措施加以解决。

一、公示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不公示。

少数村(社区)由于主客观原因,没有对低保进行公示,仅仅是村(社区)里评议了就向乡镇上报,或是村(社区)找几个代表和几个村干部议一议,而群众不知情、不了解。

二是公示不经常。

少数村(社区)没有固定的地方张贴公示表,而仅是将一张纸贴于墙上,其结果是几小时或是几天后就丢失不见,或者是检查时张贴,不检查时收回,不能达到长期公示的结果。

三是公示更新不及时。

少数村(社区)虽然张贴了公示,但时间太长,并不是最新的,导致公示不全面、不完整,一些新增的低保户信息不能及时反映在公示表上。

四是公示监督不能落实。

少数村(社区)在公示时候没有公开举报电话。

群众发现问题后,反映情况、举报问题渠道不畅,不方便;乡镇、村(社区)对举报查处不及时甚至不查处,监督电话形同虚设,监督措施跟不上。

二、对策一是加大政策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印发宣传单(册)、悬挂横幅等措施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增加低保的知晓度,使群众了解低保的内容及相关规定,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内容。

在低保操作过程中,要求各乡镇以统一格式进行公示,明确规定公示的内容、时间、地点等。

对没有按要求公示的,县民政局和各乡镇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

各乡镇要采取措施加大检查力度,逐个村(社区)进行排查,对不公示、不规范现象进行整改,确保低保长期末端公示落实到位。

民政局低保中心加大督促力度,定期、不定期进乡(镇)、入村(社区)开展循环督查通报,并作为绩效考评的内容之一,引起乡镇重视。

【最新】申请低保公示-word范文 (4页)

【最新】申请低保公示-word范文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申请低保公示篇一:农村低保公示镇(街道)村农村低保公示经本人申请,村民主议政日评议,现将本村通过民主评议的农村低保申请对象名单公示如下,望广大村民监督。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镇(街道)民政所举报。

公示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镇(街道)村(公章)镇(街道)民政所监督电话:年月日镇(街道)农村低保公示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现将确定的本镇(街道)拟上报县民政局审批的农村低保申请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在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镇(街道)民政所举报,公示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镇(街道)民政所监督电话:年月日篇二:201X年低保公示201X年村(居)低保(边缘)对象第一次公示根据吴江市人民政府吴政规字[201X]13号《吴江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低保对象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

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的,且患有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或伴有脏器损害)的困难对象本人和经市劳动部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含重症精神病人),符合低保边缘对象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低保边缘。

经村(居)低保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下列家庭申请201X年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现予以公示:申请201X年最低生活保障户名单:申请201X年低保边缘户名单:如对上述低保(边缘)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与本村(居)委会或是汾湖开发区民政办联系。

联系电话:村(居)委会电话:汾湖开发区民政办电话: 63135385村(居)民委员会(章)二○一一年月日201X年第季度村(居)低保(边缘)对象第一次公示根据吴江市人民政府吴政规字[201X]13号《吴江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低保对象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

大英县措施有力真抓实干 低保规范化谱新篇

大英县措施有力真抓实干 低保规范化谱新篇

村 低保制度化规范 操作 , 制度 、 对全县低保对 象实行一季度一 次小复查 , 着改革开放 的不 断深入 , 乡低保 逐步发 各镇 乡 ( ) 城 展壮大 , 由于过去在 制度上不完善 , 但 操 工作 流程 公开 、 墙 , 上 建立健全 了低保 申 半年一 次大复查 , 认真听取 乡镇 、 、 村 社
15 ,农村低保 人员 2 6 2 ,发放保 保 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 6元 37 人
明确 目标任务 规范城 乡低保运作模式
按 照 民政 部 和省 民政 厅确 定的基 层
低保 工作 规范化建设 的主 要 内容 , 即健 全 制度 、规范操作 、提高素 质、改善条件 、
障金 9 65 2 .万元 , 现了城 乡低保 动态管 实
作上方法简 单 , 管理上 不规范 , 造成低保 请 、 评议 、 审核 、 公示 、审批等制度 , 实 区干部群 众对 低保工作 的意见和建议 , 对
大英 县 措施 有 力真 抓 实 干 低保 规 范 化 谱 新 篇
蒋先平
四川省 大英县 民政局认 真贯 彻执行 保对象不准确 , 应该保 的没有保上 , 不应 里还对全县 1 个 乡镇、工业 园区、城镇 1 民政 部 、省 民政 厅关于 城 乡低保 工作规 保 的又保上 了, 对此群众意 见很大 。 近两 2 个社 区的城 乡低保 对象及 边缘 困难 群 6 范化 建设 的有 关文件精 神 ,不断提 高管 年来 , 通过 清理整顿 , 格动态管理 , 严 每 众进行 了全面摸底调查 , 调查结果 张榜 评 理 服务水 平 ,使 城 乡低 保工 作迈 上新 台 季度 进行核查 , 先后取消不符 合条件的低 议 ,切实做 到了享受低保对象 准确无误 。 阶 ,通仙 乡顺河 村荣 获全 国基层 低保规 保对 象一千多人 , 取信于 民。部 、省关于 范 化建设典 型单 位荣誉 称号 。全 县现有 开展基层 低保 工作规 范 化建设 活动 下达 城 市 低 保 人 员 9 3人 ,发 放 保 障金 后 ,局 里迅速安排部署 ,调 整工作思路 , 1 6 13 . 94万元 ,保 障线标准达 到每 人每月 力 求在规范化建设上狠 下功夫 , 全县低 5 使

2024年城乡低保工作总结(4篇)

2024年城乡低保工作总结(4篇)

2024年城乡低保工作总结____年城乡低保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____年,城乡低保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协作,紧紧围绕贫困人口、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确保低保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取得的成绩在____年,城乡低保工作取得如下成绩:1. 覆盖范围扩大。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将低保范围扩大至更多的困难家庭。

通过广泛宣传和认定工作,共有XX户XXX人成功申请并获得低保,涉及城镇和农村地区。

2. 质量提升。

我们加强了对低保对象的认定和审核工作,确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与此同时,我们注重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家庭经济情况的核查和评估,及时调整低保标准,确保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得到有效保障。

3. 资金保障有力。

为了确保低保工作的资金保障,我们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配合,争取足够的资金支持。

通过合理的资金分配和利用,确保了低保对象按时足额领取相关补贴和救助。

与此同时,我们加强了对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4. 社会关爱增加。

我们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低保工作中来。

包括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公益募捐活动等,为低保对象提供更多的帮助和关爱。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低保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1. 资源分配不均衡。

由于各地经济和人口情况的不同,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低保标准存在差异,导致部分困难家庭在享受低保福利时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

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确保低保资源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

2. 环境改善不足。

一些城乡低保对象生活的环境条件较差,住房、卫生条件等不达标。

这对于低保对象的尊严和生活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

我们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改造力度,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环境条件。

3.公共服务配套不足。

2024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方案

2024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方案

2024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经区政府同意,我区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全面下放到镇(街道)。

为确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探索解决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覆盖面低、对象不够精准、审核审批周期长等问题,切实提高救助对象的准确度和审批时效,维护社会救助的公正性,实现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权责相对统一,使得审批手续简化,工作效率提高,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让城乡低保制度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增强群众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满意度。

二、申请审批程序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后,各镇(街道)应当即时受理低保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步骤为:群众申请->镇(街道)受理家庭情况调查信息核对镇(街道)审核镇(街道)审批-,公开公示资金发放。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审批程序参照城乡低保执行。

(一)群众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共同生活的家庭为单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含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作为户的基本单元;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无论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单独立户,均可不列入低保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一起申请)。

支出型贫困家庭中产生刚性支出的困难群众本人和重残(含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员可单独提出申请。

城乡低保申请应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材料和致贫困难相关材料。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

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必须如实申明。

(二)镇(街道)受理申请人书面提出城乡低保申请,同时按规定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镇(街道)必须受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受理后须让申请人填写《申请审批表》。

低保公示公开制度范本

低保公示公开制度范本

低保公示公开制度范本一、公示对象各镇、村(居)已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对象户及新申请低保对象户。

二、公示范围低保对象长期公示要覆盖全区范围,以扩大公示和监督面。

区民政部门将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各镇要在政府固定的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同时,还要在已开通的镇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全区各村(居)委员会要在驻地制作安装固定的民政对象公示栏,必须将城乡低保对象在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从而形成全方位的低保对象公示制度。

三、公示内容各镇民政办要在镇政府公示栏内公布城乡低保政策、办理程序,公示辖区内的低保对象的实时和动态信息等。

公示要按照区民政局统一文本,具体公示工作由镇、村(居)组织实施。

公示实行办理过程二次公示、享受对象长期公示”,即办理过程实行村(居)民主评议结果公示、镇审核公示、区民政部门审批公示,在册享受对象实行镇、村(居)长期公示。

四、公示时间办理过程公示时间:自受理之日起,村(居)民主评议结果公示7天,镇审核公示7天,区民政部门审批公示7天。

享受对象长期公示时间:自享受低保待遇之日起,每半年公示一次,直至不再享受低保待遇。

五、公示方式1. 在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包括低保政策、办理程序、低保对象信息等。

2. 在村(居)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包括低保政策、办理程序、低保对象信息等。

3. 在政府网站和镇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包括低保政策、办理程序、低保对象信息等。

六、公示要求1. 公示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任何虚假信息。

2. 公示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公示内容进行质疑和举报,相关部门要及时回应并处理。

3. 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及时进行整改。

4. 公示期间,任何人不得干预、影响公示结果的公正性。

七、监督机制1. 建立低保公示监督小组,由政府、民政、监察、社区等多部门组成,负责对低保公示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2. 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公众对低保公示工作的监督和举报。

社区“四公开”制度

社区“四公开”制度

社区“四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大力推动我社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党政领导分工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2)资金收支情况。

包括预算内资金收支和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外收支重点是招待费支出,各项公益事业费支出。

(3)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

包括分配总数,分配标准及分配的情况,(4)重点工作完成进度情况。

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以及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工资来源及发放情况。

(5)计划生育及实事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包括年度人口生育计划;计划生育率;普查率;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批准各村再生育指标数;社会抚养费收缴和使用以及婚姻情况。

(6)合作医疗及各种惠民补贴情况。

二、政务公开做到:长期性内容固定公开,经常性内容按季公开,一次性工作随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三、公开的方式。

政务公开主要是通过社区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方式进行公开。

除此以外,还根据公开的内容,利用“明白纸”或召开有关会议等形式及时公开。

四、公开的时间:政务公开每月一次,每月初公开上月情况,每年7月中旬、次年元月中旬分别公开上半年、全年工作情况,临时性工作要在任务完成三天内进行公开。

五、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社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社区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抓此项工作。

六、解答疑问。

政务公开后,社区党总支要注意收集来访或咨询内容,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答。

一时无法解决的,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作出答复,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内及时公布,并书面送达或电话告知来访者或咨询者。

七、公开的监督检查。

由街道负责对社区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要求、形式、程序等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八、公开的调查核实。

政务公开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85334881),来信来访意见,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上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然后在公开栏内予以公布。

城乡低保公示情况汇报

城乡低保公示情况汇报

城乡低保公示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为了让广大低保对象和社会各界了解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开透明情况,特进行城乡低保公示情况的汇报。

首先,我市对城乡低保对象的认定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保了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通过对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认真审核,认定工作严谨规范,有效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市对城乡低保资金的发放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确保了低保资金的及时发放。

各级财政部门按月足额拨付低保资金,确保了低保对象生活补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让低保对象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再次,我市对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开公示工作开展得力,确保了低保对象的知情权。

通过在社区、村委会等公共场所张贴公告,公示认定名单和资金发放情况,让社会各界监督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开透明,提高了城乡低保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最后,我市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了综合民生保障体系,加强了城乡低保对象的帮扶和服务工作。

通过开展就业援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工作,帮助低保对象脱贫致富,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公示情况良好,认定工作严格规范,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公开公示到位,帮扶服务全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下一步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为低保对象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助力他们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共享全面小康社会的成果。

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

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

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生存权,是我国党和政府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一)同志们: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当前我区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就是安排部署我区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今年7月11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这是一件划时代的事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极大关心,是继取消农业税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

不断推进和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是顺民意、得民心的一项重要事业。

我区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惠及贫困群众的好事抓紧抓实,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来宾市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经调查,我区共有农村贫困对象9618户、36087人。

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

镇2024年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镇2024年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镇2024年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我国在城乡低保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困难家庭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低保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为了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低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特制定本方案,旨在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实现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二、工作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低保政策惠及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

2.实事求是原则:对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3.动态管理原则:定期对低保对象进行复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障标准,确保低保政策的可持续性。

4.社会参与原则: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低保工作,发挥社会力量在动态管理中的作用。

三、工作任务1.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1)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

(2)制定详细的动态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

(3)建立低保对象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低保对象的认定与复核(1)完善认定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都能纳入保障范围。

(2)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疑似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进行复核。

(3)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严查“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3.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1)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

(3)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具体措施1.落实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追责。

2.加强部门协作(1)与公安、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动态管理工作。

(2)定期召开协调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发挥社会力量(1)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低保工作,提高社会参与度。

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四)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

一是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用药品种少。

基药实施后,由于受到药品目录限制,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无法在基层得到治疗,一些特色专科因缺乏药品支撑,业务开展受到影响。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滞后。

目前由于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仍然是走市场化的路子,社区卫生机构出于生存需要,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为生存忙运转,重医疗轻预防,重医疗服务轻公共卫生服务,以药养医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非营利性的公共卫生服务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社区卫生机构“六位一体”( 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的功能难以发挥。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促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8号)、《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02号)和《酒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纪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城乡低保工作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条责任追究方式包括:问责;党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条责任追究对象包括:县、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人、从事低保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人。

第五条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确保城乡低保政策公开。

(二)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城乡低保对象日常申请受理工作。

(三)负责本辖区村委会(社区)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并主持开展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民主评议,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进行张榜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对象不能享受的原因。

(四)坚持低保工作政务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救助金额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低保户公示

低保户公示

低保户公示一、什么是低保户?低保户是指居民家庭因生活困难无力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经社会救助机构认定并发给一定救助金的家庭。

低保户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二、低保户公示的意义低保户公示是指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信息公开,供社会监督和参与,确保救助资金的公平分配和正确使用。

低保户公示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低保户公示可以使社会各界了解低保户的真实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公示家庭的基本信息和救助金额,可以让社会了解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避免救助资金被滥用或侵占。

2. 加强社会监督低保户公示可以提高社会对救助资金的监督力度,减少腐败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公示低保户的信息,可以让社会各界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的真正用于困难群体的帮助。

3. 优化救助资源配置低保户公示可以帮助社会救助机构更加准确地了解家庭的困难程度和需求,优化救助资源的配置。

公示低保户的信息,可以让救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准救助,确保救助资金的有效利用。

三、低保户公示的方式低保户公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几种:1. 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政府可以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低保户的信息。

公示内容包括家庭的基本信息、救助金额、救助期限等。

同时,政府也可以提供在线举报渠道,供社会各界及时反映问题和提供监督意见。

2. 社区公告栏公示社区可以在公告栏上公示低保户的信息。

公示内容可以简要介绍家庭的困难情况和救助金额,以便社区居民了解和监督。

同时,社区也可以组织居民进行集体监督,确保救助资金的正确使用。

3. 媒体报道公示媒体可以通过报道的方式公示低保户的信息。

媒体可以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让社会了解救助资金的流向和效果。

同时,媒体也可以对低保户的困境进行深度报道,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四、低保户公示的注意事项低保户公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保护个人隐私在公示低保户的信息时,需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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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社区城市低保政务公开信息最低生活保障是保证贫困居民生活的最后防线。

为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做好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我社区低保工作实施动态管理,针对我社区所有低保对象就业及收入的变化情况,全面开展核查工作,进行了核实走访,定期核查公示,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资金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做到对低保家庭进行长期、中期、短期分类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并且认真热情地接待群众来访咨询低保政策。

现将社区低保政务公开信息公布如下:
一、办理对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即可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人员):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资格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

申请人员经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机关审核批准后,即成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审批程序
城市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本人申请→社区调查→社区拟保公示→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社区二次公示→发证兑现。

(低保户每月审批一次,低保边缘户每季度审批一次。


(5年以内买卖房产的不可以申请。


三、相关细则
①申请城市低保应提交的材料:申请书、户口薄、身份证、收入证明、其它相关材料。

②申请条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③申报材料: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社区申报。

社区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社区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相关部门核实。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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