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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法规类别】渔业管理【发文字号】连政发[2012]63号【发布部门】连云港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5.19【实施日期】2012.05.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连政发〔2012〕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全市现代渔业发展,全面提升渔业经济发展水平,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就进一步推进全市现代渔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拓浅海、控捕捞、兴养殖、强加工、扶三产的发展思路,以浅海域渔业开发和渔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坚持养殖模式生态化、基地园区规模化、生产经营产业化、综合效益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数量向质量、分散向集中、单一化向产业化”转变的现代渔业新模式,全面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全市渔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2012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75万吨,实现渔业总产值150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万元,高效渔业总面积40万亩,高标准工厂化养殖面积40万平方米,培育市级渔业园区3家;浅海域开发全面推进,浅海域养殖面积突破50万亩,投放普通海水网箱2000个,深水抗风浪网箱达到200个,建成全省最大的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基地;水产品加工、流通体系不断完善,水产品加工量突破13万吨,水产品出口创汇超过1亿美元。

2015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00万吨,实现渔业总产值200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万元,高效渔业总面积60万亩以上,高标准工厂化养殖面积60万平方米,新增省级现代渔业园区2家;全面建成海州湾百亿元浅海域综合园区,投放3000个海水网箱,建成全国最大的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基地,实施200万亩贝藻场工程,建设100万亩“海洋牧场”,打造2万亩休闲渔业基地;水产品加工突破20万吨,水产品出口创汇超过1.5亿美元。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85号 (资源环境类140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85号 (资源环境类140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85号(资源环境类140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8.30•【文号】农办案〔2021〕108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85号(资源环境类140号)提案答复的函农办案〔2021〕108号潘碧灵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生态养殖,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提案”收悉。

经商科技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法规体系,严格管控措施我国现行法律已对水产养殖污染防控进行了规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五条和第七十三条等对科学合理养殖、水源保护禁止养殖、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环境监管等方面都作了规定。

《长江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等对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湖泊生态环境修复、养殖水域滩涂“三区”划定及规范管理等方面均已作出明确规定。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以下称《绿色发展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要改善养殖环境,推进养殖尾水和养殖废弃物治理。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文件要求,会同生态环境部,依法依职能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管控措施,共同保护水产养殖生态环境。

二、关于加大绿色生态水产养殖科技攻关力度为推进绿色生态水产养殖,“十三五”期间,科技部设立了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围绕水产生物种质创新、健康养殖和资源养护等关键技术环节都部署了项目,为推进我国水产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

今年我部印发了《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以下称“五大行动”),决定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示范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

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作者:来源:《黑龙江水产》2019年第03期2019年1月11日,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意见如下:近年来,我国水产养殖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优质蛋白供给、降低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利用强度、促进渔业产业兴旺和渔民生活富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也不同程度存在养殖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局部地区养殖密度过高等问题。

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减量增收、提质增效为着力点,加快构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推动我国由水产养殖业大国向水产养殖业强国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兴渔。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制度,发挥水产养殖业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的生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绿色、生态的水产品。

坚持市场导向。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养殖生产者的市场主体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发展活力,提升绿色养殖综合效益。

坚持创新驱动。

加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生产经营体系,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人才培训协同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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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的意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水产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水产产业强省,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建设现代水产产业强省为目标,以保障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维护生态为中心任务,以深化水产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转方式调结构为实现路径,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健全全省现代水产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不断增强发展动能,增强水产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产业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生态良好、产品安全、资源节约、平安和谐的现代水产产业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

严格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科学有序利用渔业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健康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

积极推进减船转产,严格控制捕捞强度,促进节水减排,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坚持宜渔则渔。

立足全省农业发展全局,根据渔业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和生态环境状况,积极利用适宜发展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稻田等资源,科学确定养殖模式、产业规模和发展重点。

积极推进农牧渔第 2 页共 11 页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促进水产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

加强现代水产产业技术创新,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水产产业,用新技术、新模式等创新成果推动现代水产产业发展,用新型经营主体、现代科学管理优化水产产业,用品牌建设、市场开拓提升水产产业,推动水产产业迈入创新驱动、品牌带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

坚持依法治渔。

推动完善渔业地方法规体系,用法治破解发展中的难题、用法治护航产业发展,依法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保障质量安全,为渔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关于大力推进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发挥我市渔业资源优势,加快生态渔业发展,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2021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56万亩,水产品产量达5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8.5亿元。

到2025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60万亩,水产品产量达5.5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0亿元。

渔业持续发展,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明显增强,初步形成渔业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

二、优化完善渔业空间布局(一)优化区域布局。

立足我市渔业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域特点、交通和市场条件,构建我市生态渔业发展格局。

一是发展江河大水面生态养殖。

充分发挥嫩江、跳儿河、霍林河等大水面,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实施自然增殖。

二是发展水库养殖。

利用大中型水库发展生态渔业,重点抓好月亮泡、哈尔淖、向海等大中型水库养殖。

三是发展泡塘养殖。

充分发挥河湖连通工程作用,对连通的泡塘,实行半精养,采取鱼鸭、鱼鸡、鱼猪、鱼牛等模式,进行综合养鱼。

四是发展稻渔综合种养。

在镇赍、洲北、大安、跳南水稻产区,重点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实现“一水两用、稻渔双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以下均需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落实养殖规划制度。

制定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统筹渔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稳定水产养殖面积,保障渔业生产空间。

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将养殖水域滩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等规划有机衔接。

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依法开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保证生产者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三)11加强渔业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示范区建设。

加强镇赍、大安2个省级渔业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有机、绿色野生鱼品牌,使之成为带动全市乃至全省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的典范和榜样,为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样板。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推进全省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推进全省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推进全省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21.02.04•【字号】湘农联〔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推进全省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农联〔2021〕5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林草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科学利用我省湖泊、水库等大水面资源,促进水域生态保护、渔业生产和渔民生活协调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按照生态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大水面渔业生态功能,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科技支撑,促进渔业资源合理利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出一条生态美、产业兴、渔民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

二、发展目标到2023年,全省建成5-10个大水面生态渔业示范基地,形成水域生态有效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经营机制高效、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紧密的大水面生态渔业标准化发展模式。

到2025年,全面实施大水面生态渔业标准化发展,大水面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生态渔业效益明显提升,同时开展大水面渔业水产品牌创建,打造3-5个大水面水产品牌,全省大水面生态渔业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一)依法保障发展空间。

统筹水域生态保护与渔业资源利用,按照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要求,落实水产养殖业发展空间,实现“一水多用、多方共赢”,防止一刀切、不加区分地禁止所有大水面渔业活动。

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可编辑版】

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可编辑版】

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推动我市渔业转型升级,提高现代渔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把深化改革和加快渔业科技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着力加快渔业设施装备建设,增强渔业科技支撑能力,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强化渔业安全监管,健全产业体系和经营机制,全面提升渔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现代渔业产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到2017年,全市养殖面积稳定在13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10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50亿元,其中水产品加工与流通服务业产值突破21亿元。

渔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6000元,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使我市处于全省水产强市行列。

到2020年,全市渔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比较合理,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渔业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一二三产业协调融合发展,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装备先进、产品优质、渔民增收、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三、重点工作1、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

加强池塘改造、渔船更新、渔港建设,提高现代化装备水平。

到2017年,全面改造升级6万亩池塘,完善水面流转机制,建成一批健康养殖基地,重点建设4个高标准现代渔业示范区,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更新长江捕捞渔船94条,达到全市统一标准;力争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渔港,提高渔政执法装备水平。

2、着力发展现代健康生态水产养殖业。

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好陶家湖、东湖、杨林湖等3个现代渔业基地,推进集约化生产、生态化养殖。

大力发展特色渔业,深入推进“一鱼一产业”,着力培育一批一亩一万元纯利的名特优产业。

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到2020年,建成10个高标准健康养殖示范场。

3、大力发展现代渔业种业。

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建议
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发展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涉及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经济增长等多个方面。

为了全面回答这个问题,我将从
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和环境保护等多个角度给出建议。

首先,技术创新是推动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关键。

政府和企业可
以加大对水产养殖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养殖模式的转型升级,引
进先进的养殖技术和设备,提高养殖效率和产品质量。

同时,加强
对养殖环境的监测和管理,保障养殖水体的质量和生态平衡。

其次,政策支持也是推动水产养殖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府可
以出台扶持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鼓励和
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水产养殖业中。

同时,建立健全的行业标准
和规范,加强监管力度,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
安全。

另外,市场需求也是推动水产养殖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政府和
企业可以加强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需求,推动水产品加工和营销
体系的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水产养殖业
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环境保护是推动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政府和
企业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绿色养殖,减少养殖污染,推广循
环水养殖和生态养殖模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和环
境效益的双赢。

总的来说,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发展需要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努力。

只有多方合作,才能推动水
产养殖业迈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82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82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82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8.30•【文号】农办议〔2021〕402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82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1〕402号姚奕生等8名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深海养殖产业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减免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是国家作为海域所有者,向使用者征收的有偿使用费用,体现了海洋使用的生态价值、资源价值。

国家向海域使用权人征收海域使用金,以达到海洋资源合理利用和海洋生态保护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海域使用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考虑到养殖用海实际,现行政策对养殖用海已经作出了一些专门规定,以体现对养殖用海的倾斜。

一是关于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考虑到养殖用海与所在地自然条件联系密切,《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规定,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由地方财政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充分体现了海域有偿使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

二是关于海域使用金减免。

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财综〔2006〕24号)和《关于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08〕71号),对于减免范围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经核实经济损失达正常收益60%以上的养殖用海,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的减免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规定。

2018年,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各省份开始重新制定新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国家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家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家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国水产养殖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优质蛋白供给、降低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利用强度、促进渔业产业兴旺和渔民生活富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也不同程度存在养殖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局部地区养殖密度过高等问题。

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减量增收、提质增效为着力点,加快构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推动我国由水产养殖业大国向水产养殖业强国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兴渔。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制度,发挥水产养殖业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的生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绿色、生态的水产品。

坚持市场导向。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养殖生产者的市场主体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发展活力,提升绿色养殖综合效益。

坚持创新驱动。

加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生产经营体系,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人才培训协同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依法治渔。

完善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依法维护养殖渔民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展,生产空间布局得到优化,转型升级目标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基本满足,优美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基本形成,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达到550个以上,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7000个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县达到50个以上,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65%以上,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粤府办〔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22〕1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大食物观,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从渔业大省向渔业强省转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树立大食物观,坚持宜渔则渔、稳产保供、创新增效、绿色生态,不断增强广东渔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渔民富裕的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推动我省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1.稳产保供,安全可控。

坚持底线思维,稳定水产养殖面积,立足以养为主确保供给,打造安全可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

2.绿色发展,创新驱动。

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推动水产养殖向环境可持续转型,构建生态和谐发展空间。

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要素高效转化。

3.产业为本,标准引领。

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产业组织化水平,发展产业集群,增强规模化优势。

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引导市场主体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精细化管理。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水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水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水产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7•【字号】三政[2013]43号•【施行日期】2013.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水产业发展的意见(三政〔2013〕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水产业发展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我市现代水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现代水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我市渔业资源类型比较丰富,全市宜渔养殖面积有20多万亩,其中:大小河流3500条,大中小型水库87座,适宜渔业养殖的黄河滩涂10万余亩,水产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近年来,我市水产业有了较快发展,全市水产业养殖规模不断扩大,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2012年底,全市水产养殖面积5.3万亩,水产品总产量1.65万吨,水产行业总产值1.4亿元,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22.1%、72.7%和36.3%,水产业已经成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

目前,水产品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产业链不断延伸,水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

大力发展水产业对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拓展农民增收途径,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同时,应当看到我市水产业的发展还存在着宜渔资源利用率不高,基础设施薄弱,产业规模不大,综合生产能力不强,产业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改变传统落后的发展模式,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必须加快我市现代水产业发展。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按照资源生态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渔业资源优势,以满足市场需求,增加渔民收入为目的,以发展特色渔业为重点,以建设现代水产业集群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优化产业布局,转变发展方式,实施品牌战略,拉长产业链条,努力构建生态、高效、安全的现代水产业发展体系,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加快现代水产业建设的意见

加快现代水产业建设的意见

加快现代水产业建设的意见加快现代水产业建设的意见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科技的发展,对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需求不断增加,水产业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

我国是一个拥有丰富海洋资源的国家,但在水产养殖、饲料生产和加工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因此,为了推进现代水产业的建设,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快水产业的发展。

一、推动水产养殖的科技化和现代化水产养殖是水产业的重要环节,而我国在水产养殖技术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因此,应该加强研究和开发,推广先进、科学、环保的水产养殖技术,实现水产养殖的规模化、智能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同时,应该支持科技创新,积极开展深海养殖、海水养殖等新领域的研究,提高水产养殖的品质和效率。

二、加强水产养殖饲料研发和生产水产养殖饲料的质量和种类对水产养殖的数量和品质具有关键影响。

因此,为了提高水产养殖的效益,应该加强水产养殖饲料的研发和生产。

开展高效、环保、低成本的水产饲料研发和生产,通过深加工和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整个水产养殖产业的提档升级。

三、建设现代化的水产加工生产线目前我国水产加工主要依赖人工加工,效率低,且无法保证加工质量。

因此,应该加快建设现代化的水产加工生产线,引进国际先进的水产加工设备和技术,建设数字化的加工生产线,提高水产加工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同时,还应该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配套服务保障体系,提高企业运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水产品牌建设和推广企业品牌是企业在市场中的核心资本,对水产业中的企业也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应该加强水产品牌建设和推广,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在品牌建设方面,应该注重品牌定位和品牌价值的塑造,同时加强公关活动和市场营销策略的配合,促进水产品牌的良性发展。

五、加强水产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是现代企业的必备条件,对水产业也是同样如此。

应该加强水产养殖、饲料生产、加工等方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体系建设,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1.02.07•【字号】武农〔2020〕58号•【施行日期】2021.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加快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鄂农发〔2019〕1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武汉人爱吃活鱼”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市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抓住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退捕的机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坚持质量兴渔、依法治渔,坚持市场导向、创新驱动,切实转变水产养殖业发展方式,创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大力提升产业发展整体实力,推动我市由“水产大市”向“水产强市”转变。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市池塘标准化改造率达到90%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稳定在50个以上,限养湖泊、水库增殖渔业水产品产量控制在3万吨以下,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得到优化,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基本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有效保护。

水产养殖业成为乡村美丽经济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

到2035年,全市池塘标准化改造率达到100%,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水产养殖空间布局更趋科学合理,养殖尾水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养殖生产制度和监管体系健全,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水产养殖生产现代化基本实现。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水产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办发[2017]112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水产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办发[2017]112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水产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水产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办发[2017]1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发挥我市渔业资源优势,调整优化渔业产业结构,促进我市渔业转型升级,加快我市现代渔业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的意见》(川办发〔2017〕9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总体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保障水产品安全供给、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渔)民增收为目标,将绿色发展观念贯穿现代渔业建设始终,大力加强现代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渔业、生态渔业、休闲渔业,健全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和经营机制,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提升渔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形成生产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资源环境良好、农(渔)民增收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池塘、水库、河沟等)达8250公顷,宜渔稻田养殖面积达3.7万公顷,水产品总量达到9.5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12.5亿元,农民人均渔业收入达到400元以上,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000元;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江河捕捞强度逐年降低,建立1个规模苗种繁育场,渔业资源养护常态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进一步友好。

二、重点工作(三)做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与养殖区并向社会发布,撤出和转移禁养区内的养殖设施,严格控制限养区养殖规模,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布日期】2019.07.31•【字号】闽海渔〔2019〕121号•【施行日期】2019.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闽海渔〔2019〕12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措施:一、严格落实规划制度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落地实施,2019年底之前完成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

2020年底之前全面清退禁养区违法养殖和限养区不符合规定的养殖设施,加强水产养殖业执法,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养殖反弹的长效管理机制。

对符合规划养殖的使用者必须依法予以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做到应发尽发。

二、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各地要根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绿色发展要求,每两年公布一次重点港湾、近海、淡水大中型水面的养殖容量情况,逐步调减近岸、港湾小网箱养殖规模和密度,有序扩大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规模。

积极探索深远海的大型智能化养殖和贝藻类养殖,开辟我省外海养殖新空间。

积极发展稻(莲)渔综合种养,实现稳粮促渔、提质增效。

鼓励发展淡水大中型水面不投饵的生态养殖。

三、发展绿色养殖方式全面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设施渔业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化池塘养殖(每亩补助2500元)、稻(莲)渔综合种养(每亩补助4000元)、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每平方米补助600元)、贝藻类浮筏式养殖(按浮球数量补助)、环保型塑胶渔排养殖(每平方米补助170元)、深水大网箱养殖(按周长每口补助10-40万元)等绿色养殖模式。

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单柱半潜式深海养殖平台”、“振鲍一号”等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平台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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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水产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水产产业强省,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建设现代水产产业强省为目标,以保障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维护生态为中心任务,以深化水产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转方式调结构为实现路径,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健全全省现代水产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不断增强发展动能,增强水产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产业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生态良好、产品安全、资源节约、平安和谐的现代水产产业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

严格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科学有序利用渔业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健康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

积极推进减船转产,严格控制捕捞强度,促进节水减排,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坚持宜渔则渔。

立足全省农业发展全局,根据渔业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和生态环境状况,积极利用适宜发展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稻田等资源,科学确定养殖模式、产业规模和发展重点。

积极推进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促进水产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

加强现代水产产业技术创新,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水产产业,用新技术、新模式等创新成果推动现代水产产业发展,用新型经营主体、现代科学管理优化水产产业,用品牌建设、市场开拓提升水产产业,推动水产产业迈入创新驱动、品牌带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

坚持依法治渔。

推动完善渔业地方法规体系,用法治破解发展中的难题、用法治护航产业发展,依法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保障质量安全,为渔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主要目标。

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努力实现水产产业“一降低,二增长,三转变,四安全”。

“一降低”即降低江河捕捞强度;“二增长”即促进水产产业的量质同步增长,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份额同步增长;“三转变”即由注重产量增长转变为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由注重资源利用转变为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由注
重物质投入转变为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四安全”即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安全、水生生物卫生安全和渔业船舶作业安全。

到2020年,全省水产养殖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养殖面积达到25万公顷,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20万公顷,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80万吨。

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60亿元,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涉渔一二三产业比例调整为
6∶1∶3。

全省农民人均渔业收入达到840元以上;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1550元,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

省、市(州)、县(市、区)质检体系更加健全,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建立2个省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力争创建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立4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建设增殖放流站和驯养救护中心10个,年均增殖放流苗种1亿尾以上。

建设内陆渔港5个,捕捞渔船数控制在1.15万艘以内,总功率不超过4.9万千瓦。

二、重点任务
(四)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按照转方式调结构要求,制定、修订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并向社会发布。

科学划定养殖区域,明确限养区和禁养区。

将宜养水域、滩涂纳入养殖区域,稳定基本养殖水域。

严格控制限养区养殖规模,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和品种。

将法律法规禁止养殖以及水域环境受到污染不适宜养殖的区域划入禁养区,撤出和转移禁养区内的养殖设施。

(五)优化水产区域布局。

推动水产产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禀赋、生态类型相匹配,水产产业要素投入与产业可持续发展相衔接,水产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任务相结合。

平原地区以池塘为基础,以名优品种为重点,打造水产产业的优势和集中发展区。

丘陵地区以池塘及大水面为基础,以地方特色品种为重点,打造特色水产养殖基地。

攀西地区发挥光热资源优势,打造特色苗种繁育基地。

盆周山区及西北高原地区发挥冷水资源丰富的优势,打造特色冷水鱼产业基地。

稻田资源丰富的地区,注重差异化发展,建立各具特色的“一乡一
品”“一村一品”养殖基地。

(六)优化水产养殖方式。

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流水养殖、工厂化养殖。

稳定池塘养殖规模,确保绿色生产用水,加快推进老旧池塘标准化改造,提高养殖生产能力,到2020年改造池塘3.33万公顷。

合理确定湖泊、水库等水域内养殖规模,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养殖与增殖,坚决取缔施肥养鱼和超标准网箱围栏养殖,到2020年建设百万亩江河库区生态渔场。

积极利用低洼地、下湿田、冬囤水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到2020年建设6.67万公顷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

(七)优化水产养殖品种结构。

稳定发展大宗水产品。

积极引进国际优良水产种质资源,加强新品种选育和推广,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名特优品种、高附加值品种、低消耗低排放品种,提高养殖综合效益。

实施渔业种业提升工程,构建现代化良种研发繁育体系,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提高良种覆盖率。

加强水产原种保护,强化水产苗种和种质资源进出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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