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江西展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5年江西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5年江西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1.13•【字号】赣发改外资〔2015〕49号•【施行日期】2015.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5年江西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外资〔2015〕49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省直有关单位:2014年,按照“简朴、务实、高效”的要求,我省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一大批重大产业项目成功落户江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指示精神,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在总结往年招商引资成果的基础上,我们确定2015年以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农业等为重要方向进行对外招商,实施招大引强工程,并将招商项目编制成册,全球发布招商。
为做好今年的招商项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精选项目。
请各地、各部门根据全省主体功能区发展规划要求,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原则,精心选择好拟招商项目。
2、及时报送。
请按照附表栏目的要求详细填写有关内容,并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项目材料(附电子表)报送我们,以便尽快报送到省政府网站“投资江西”专栏上尽早发布。
联系人:1、省发改委外资处杨金虎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n"2、省工信委投资处宋健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n"附件:2015年江西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表(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工信委2015年1月13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青政办[2016]23号【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2.27【实施日期】2016.0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2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16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2月27日2016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为充分发挥“青洽会”重要区域性经贸展会平台作用,加速建设“一带一路”产业支点,打造青海绿色发展战略高地,推动国内外经济融合发展和共同繁荣,青海省人民政府定于2016年6月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2016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2016青洽会)。
一、指导思想和展会主题指导思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更有质量、更高水平、更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多层次交流合作,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提升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
展会主题:开放合作·绿色发展。
二、展会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3日,会期4天。
地点:青海国际会展中心。
三、主办、支持、协办、承办单位(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香港工会联合会,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03.11•【字号】青政办[2014]42号•【施行日期】2014.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4]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11日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2014年3月)为切实做好“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2014青洽会)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依据《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特制定《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组织工作方案)一、工作重点围绕总体方案要求,重点做好客商邀请、项目招商对接、场馆布展等工作,确保展会取得圆满成功。
(一)组织开展国家部委参会邀请工作。
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负责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领导莅临指导。
由各相关副省长负责,带领分管部门,分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国务院国资委等部委,商请作为青洽会主办单位,并牵头组织开展支持青海和西部发展专项活动;商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供销总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香港工会联合会等主办单位对展会相关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二)全方位开展推介和参会参展邀请。
一是展会执委会统一协调,制定工作计划,组成工作组,赴重点省区市、对口帮扶中央企业开展集中邀请、项目推介和新闻发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09•【字号】青政办[2013]40号•【施行日期】2013.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3]40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13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9日2013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拟于2013年6月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2013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2013青洽会)。
一、指导思想、主题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青海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重点,围绕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现“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特色旅游和文化产业,建设生态文明,深化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加快产业转移,构建绿色低碳、创新驱动、循环利用、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青海现代产业体系,实现四化同步提升。
充分发挥青洽会对外开放、合作交流、绿色发展的平台作用,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厉行节约,勤俭办会。
会议主题:开放合作,绿色发展。
工作目标:(一)优化提升布展内容、层次和水平,力争展示规模达到50000平方米以上;(二)着力做好邀请工作,争取到会客商达到10000人左右;(三)加强项目洽谈对接,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签约金额达到1800亿以上;(四)会议组织更加科学化、精细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1•【字号】青政办[2012]55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2]55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二0一二年三月)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区域合作,加快结构调整,构建特色经济,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绿色发展,拟于2012年6月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2012青洽会)。
一、指导思想、主题、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放合作,绿色发展为主题,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培育工业、农牧业和文化旅游三个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壮大特色农牧业、文化旅游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提高国际化水平,深化省际交流,引入战略合作,继续扩大会展规模,创新会展理念、提升会展水平,力争区域合作有新突破,对外开放有新提升,努力把青洽会打造成为绿色经济发展与交流的平台。
工作目标:展示规模达到50000平方米,比往届扩大一倍;争取到会客商达到8000人左右,创历史新高;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签约金额超往届水平;各项组织工作更加科学、精细化,跨上新台阶;在深化省部合作、吸引投资、产业对接、商品贸易等方面打造新亮点。
二、总体要求围绕主题,突出特色,着力创新,力求实效。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3.05•【文号】•【施行日期】201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2013年5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商务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11月22-2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第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
本届绿博会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为主题,通过展览展示、农超对接、推介洽谈和信息发布等活动,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加强企业交流、促进产销对接、拉动绿色食品消费。
为切实加强对博览会的组织和指导,做好招商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根据绿博会总体方案(见附件1),加强对本地区招商招展的组织领导,积极鼓励推荐本地区有实力、有影响的食品企业参展,组织大型或知名商贸流通企业到会洽谈采购。
同时,做好本地区参展(参会)团的组织工作,确保参展企业质量和水平。
二、定于2013年6月7日在南昌市召开联络员会议,研讨博览会方案,并布置招商招展有关工作。
请确定一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于5月31日前将联络员报名表(见附件2)传真至南昌市人民政府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
会议具体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三、有关参展参会事宜请与组委会相关机构衔接沟通,联系方式如下:(一)南昌市人民政府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胡星(130****9499)张世芬(138****7727)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330038)电话:*************传真:*************(二)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联系人:张波(132****1368)章志伟(137****1813)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330038)电话:*************传真:*************(三)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联系人:周兴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100747)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n附件:1.第六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总体方案2.第六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联络员报名表附件1:第六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总体方案一、指导思想展示我国绿色食品行业的发展成果,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引导食品产业转变发展方式;打造高效交流平台,推进绿色食品产销对接,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倡导绿色理念,引领绿色消费,促进食品消费安全和我国食品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1•【字号】青政办[2012]56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2]56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二0一二年三月)为切实做好"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2012青洽会)各项筹备工作,依据《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制定《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组织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围绕会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题,按照“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强化协调、务求落实”的要求,积极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加强各项活动的衔接,使各项组织工作科学、有序,切实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确保会展取得圆满成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执委会各组成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青洽会对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区域合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会展各项组织工作的领导。
各组成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青洽会组织工作的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职人员,积极主动地落实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各部(办)负责人要切实认真负起责任,安排好工作人员,落实好工作职责,确保各项组织工作按计划迅速展开。
第十八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青海综合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第十八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青海综合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7.03.31•【字号】•【施行日期】2017.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第十八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青海综合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第十八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青洽会)将于2017年6月20日至23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为更好地宣传展示青海省的整体形象,在区域合作馆(青海国际会展中心A馆)设立青海综合馆,以特装形式展示。
现就青海综合馆的设计、制作、搭建等事宜公开征集特装布展方案。
一、展示区域1、面积:1406平方米,尺寸:38米×37米。
2、位置:区域合作馆(A馆,详见平面图)。
二、展示主题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三、展示内容第十八届青洽会恰逢全力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努力实现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转变,从研究地方发展战略向融入国家战略的转变,从农牧民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的转变”重大部署的关键时期,青海综合馆的总体布展思路将围绕党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以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上提出的“四个转变”新发展思路为主线,从生态保护、绿色产业体系、融入国家战略、民族团结进步四个版块进行布局展示。
1、生态保护版块,围绕体现省委省政府“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的重要论断,充分展示“十二五”以来青海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理念,以生态保护优先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显著成效,重点突出以我国首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为核心的“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与治理,以及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等方面的成就,并展现“十三五”时期重大生态工程项目等。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农超对接项目签约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农超对接项目签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农超对接项目签约有关工作的通知(2012年)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局:根据第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实施方案,省商务厅、省农业厅将在“绿博会”期间举行农超对接项目签约仪式。
为切实做好签约仪式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签约时间: 11月24日15:00-16:00。
二、签约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主展馆3号会议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50号,摩天轮对面)。
三、签约项目共30个。
其中赣州市4个,南昌、九江、宜春、上饶、吉安、抚州市各3个,其他设区市各2个。
每个签约项目中,应包括一个超市主体和至少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
超市既可是省内的,也可是省外的,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是省内的。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与农业局共同协商确定签约项目,并按要求积极组织农超对接项目,确保项目顺利签约。
四、请项目签约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合作协议内容,自行准备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并各派1名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进行现场签约。
五、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局将本市农超对接签约项目统计表、参加签约仪式人员名单(签约双方代表、各设区市商务、农业部门参会领导和联络员)(附电子版)于11月13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和省农业厅(农经处)。
省商务厅联系人:张蔚邹凌云电话:0791-******** 86246669电子邮箱:*****************省农业厅联系人:谢文电话:0791-86213952电子邮箱:*****************附件:1、农超对接项目签约统计表(略)2、参加农超对接项目签约仪式人员名单(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江西展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江西展区设计施工单位报名结果的公告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5.05.12
【实施日期】2015.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江西展区设计施工单位
报名结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截止2015年5月12日12:00,有10家单位报名参加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青洽会)江西展区设计施工招投标,分别是(按照报名前后排序): 1. 广州市精诚展览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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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青政办[2015]53号【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3.19【实施日期】2015.03.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5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19日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为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区域性经贸展会的重要合作平台作用,加快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促进国际、国内经济融合发展和共同繁荣。
青海省政府定于2015年6月中旬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2015青洽会)。
一、指导思想和展会主题指导思想: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指导,按照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来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围绕“稳定增长、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的目标,通过内引外联,东西互动,合作共赢,加快推进全方位、多层次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
展会主题:开放合作·绿色发展。
二、展会时间、地点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19日,会期4天。
地点:青海国际会展中心。
三、主办、支持、协办、承办单位和冠名企业(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香港工会联合会,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参加2015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参加2015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
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商务运函[2015]74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5.04.20
【实施日期】2015.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参加2015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赣商务运函[2015]74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45〕97号)要求,商务部将于2015年4月-5月期间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有关活动要求,积极参加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以扩大消费为出发点,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以提高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升级为基础,以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循环消费、安全消费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为载体,营造良好的促消费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三、活动内容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消费特点、地方文化风俗习惯、产业发展优势、特色优质产品等要点,围绕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安全消费、循环消费,因地制宜举办一批形式丰富、亮点突出、成效明显、覆盖面广、有影响力的各类大型促消费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精心策划,细化方案,务求实效。
要根据当地消费特点,突出重点和特色,因地制宜。
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
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赣商务运行函[2015]158号【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5.08.03【实施日期】2015.08.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赣商务运行函〔2015〕158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行〔2015〕216号)和《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茧协办函〔2015〕32号)要求,现将我省2015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支持茧丝绸科技研发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开展以下领域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一)蚕桑主要病虫害防治。
蚕桑主要病虫害监测防治体系建设;桑树培苗消毒;微粒子病防治技术;花叶病防治技术;美国白蛾等外来物种入侵监测防治技术等。
(二)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桑枝条产业化开发;桑树食药用价值研究及产业化开发;果桑品种选育及桑果产业化开发;家蚕营养研究及产业化开发;蚕蛹食用、饲料用研究开发;蚕沙高值化利用开发等。
(三)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
制丝废水处理和丝胶资源回收技术开发应用;高效能烘茧设备开发应用;丝绸印染废水回收技术开发应用;丝绸印染废水处理智能调控技术开发应用;丝绸生产废气余热回收技术开发应用;丝绸印染硫排放控制技术开发应用等。
(四)丝绸印染后整理加工升级。
丝绸生产技术交流指导平台建设;新型脱胶技术开发应用;新型高效染色技术开发应用;新型丝绸印花技术开发应用;新型丝绸防缩抗皱技术开发应用;功能性(如消防、军工、保健等)丝绸产品后整理技术开发应用;丝绸染整智能化集成技术开发应。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西省商务厅组织的境内外展会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西省商务厅组织的境内外展会计划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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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西省商务厅组织的境内外展会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我省企业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促进我省经济稳定增长,2016年我厅继续实施“千企百展”工程,支持并组织我省企业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专业展览会,帮助企业了解市场、多拿订单。
经2016年4月11日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江西省商务厅组织的境内外展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展和参展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江西省商务厅组织的境内外展会计划表
江西省商务厅
2016年4月11日
——结束——。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公示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5.07.30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公示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的通知》(青商建字〔2015〕134号)和《青海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建字〔2014〕1960号)规定,经项目单位申报、省级项目管理单位初审、委托青海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风险评价、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牧厅评审,现将2015年青海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拟投资支持项目进行及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15年7月30日至8月5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以下项目进行监督。
公示期内,对2015年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投资支持项目如有疑问请署实名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提出意见及建议。
附:2015年青海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拟支持的项目表
联系电话联系人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李鸿涛
省商务厅财务处************雷发琳
省商务厅纪检组************刘淑文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商务厅
2015年7月30日。
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十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商品贸易展销活动的通知
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十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商品贸易展销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9.04.03•【字号】•【施行日期】2019.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十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商品贸易展销活动的通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为了进一步深化区域交流与合作,全力打造绿色发展、创新引领、开放合作、共享共建的重要经贸合作交流平台,拓展合作领域,实现互利共赢,青海省人民政府将于2019年6月20日至23日在青海会展中心举办第二十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青洽会”),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借“青洽会”成熟平台,同期举办商品贸易展销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举办此次活动的重要性举办此次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青海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及全省“两会”精神,着力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的重要举措。
主要目的是搭建青海名优特商品,展示展销平台,进一步提高青海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充分发挥对口援助、友好城市等合作关系,提升我省产品附加值、竞争力,引导支持传统企业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青海省地方产品和企业“走出去”步伐。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抓紧做好青海名优特新商品展销活动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
二、活动时间地点安排(一)第二十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会----商品贸易展销活动(二)、活动时间:2019年6月20日-23日(共4天)(三)、活动地点:青海会展中心三、活动主要内容:1、6月20日下午15:00-17:00在天年阁举办签约、推介洽谈活动;2、6月20日—23日在青海会展中心C馆二层组织企业进行现场展销活动。
四、组织机构:主办单位: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支持单位:四川、重庆、河南、湖北、深圳省(市)商务部门协办单位:青海省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承办单位:青海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五、展区面积及展销产品本次活动展区面积1100平方米,以销售为主,展销产品包括枸杞等青海省名优土特产品、冬虫夏草、蜂产品、牛羊肉及制品、乳制品、食用油及酒类、饮料、生物制品、工艺品、纺织品等。
第十九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青海综合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第十九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青海综合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8.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第十九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青海综合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第十九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青洽会)将于2018年6月26日至29日(展期至7月1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为更好地宣传展示青海省的整体形象,在投资合作馆(青海国际会展中心A馆)设立青海综合馆,以特装形式展示。
一、布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在青海的具体体现,努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
二、展示区域1、面积:1368平方米,尺寸:36米×38米。
2、位置:投资合作馆(A馆,详见平面图)。
三、展示主题1、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坚定实施“五四”战略,奋力建设新青海四、展示内容2018青海《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谋划实施以“四个扎扎实实”“四个转变”“四化同步”“四个更加”“四种本领”为主抓手的“五四”战略。
“四个扎扎实实”是做好青海工作的根本遵循,“四个转变”是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方法路径,“四化同步”是实现“四个扎扎实实”和“四个转变”的有力支撑,“四个更加”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愿景在青海的具体体现,“四种本领”是完成各项目标和任务的基本保证。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3年首届江西省地方特色商品博览会参展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3年首届江西省地方特色商品博览会参展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字号】赣商办运字[2013]10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3年首届江西省地方特色商品博览会参展方案的通知(赣商办运字〔2013〕10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经省政府同意,为了进一步宣传推介我省优质特色商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并把南昌华南城打造成江西优质特色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省商务厅将于2013年10月26日至30日在南昌华南城举办首届江西省地方特色商品博览会。
现将《首届江西省地方特色商品博览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组织好企业参展报名等工作。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何春阳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cn附件:1.首届江西省地方特色商品博览会展位分配表(略)2.首届江西省地方特色商品博览会参展回执表(略)3.设区市邀请参加“首届江西省地方特色商品博览会”采购单位名单(略)4.首届江西省地方特色商品博览会参展企业基本情况表(略)5.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带队领导、联络员名单(略)首届江西省地方特色商品博览会方案经省政府同意,为了进一步宣传推介我省优质特色商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并把南昌华南城打造成江西优质特色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我厅将于2013年10月26日至30日在南昌华南城举办首届江西省地方特色商品博览会。
为此,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活动名称首届江西省地方特色商品博览会二、活动时间2013年10月26日至30日,共5天三、活动地点南昌华南城2号馆一层四、活动主题生态江西·绿色产品五、活动内容(一)新闻发布会;(二)开幕式;(三)展示推介;(四)产销对接会;(五)现场销售。
青海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青海省2015年促消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青海省2015年促消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5.07.24•【字号】青商建字〔2015〕297号•【施行日期】2015.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青海省2015年促消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省级财政促消费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的目标任务,经与省财政厅沟通协商,安排1500万元实施第一批促消费项目(详见青财建字[2015]1077号),重点支持省内外连锁经营和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
现就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企业在省外发展连锁经营为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业在省外设立连锁经营网点,扩大地产商品销售和市场占有率,省级促消费专项资金安排680万元,对青海雪峰牦牛乳业有限公司等16家在省外设立营销网点较多的企业给予补助。
请通知承办企业尽快到省商务厅财务处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加强对承办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及时向省厅上报省外连锁店业务开展情况。
二、支持餐饮业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意见》,推动餐饮业大众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省级促消费专项资金安排770万元,支持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店等16家企业建设美食广场、发展连锁经营,支持海东市发展“拉面经济”。
请通知承办企业尽快到省商务厅财务处拨付补助资金,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推进餐饮业健康发展,促进餐饮消费。
请海东市商务局尽快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拉面经济”发展的具体方案,报省厅备案并拨付补助资金。
三、支持省外促销活动省级促消费专项资金安排50万元,支持青海省湖北商会、青海省营销策划行业协会组织开展“青海风”赴湖北大型商贸交流活动。
请商协会尽快按预定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并经确认达到预期效果后到省商务厅拨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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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江西展区设计施工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5.05.04
【实施日期】2015.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江西展区设计施工单位
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青洽会),定于6月16日-19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
现就征集青洽会江西展区设计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进馆搭建时间:6月13日
(二)展示时间:6月16日-19日
(三)撤展时间:6月20日8:30开始组织撤展(拆除主体结构以现场通知时间为准),并于 6月20日24:00前清空展馆。
(四)展区地点:青海国际会展中心
二、工程预算及要求
搭建江西形象馆面积为132平方米(A馆10,限高7米),简装江西名优产品展区20个标准展位(C二层86-105号)要求以江西形象馆风格一致。
设计搭建服务预算总额控制在人民币20万元之内,其中包括展品展具租借和运输费、场地管理费、所有税费、水电费、所用图片版权费等各项涉及展区搭建和服务管理等所有费用,不含展位费。
三、展示主题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