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旷工的处理办法(暂行)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旷工的处理规定

为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未正常履行请假手续者,或未请假及请假未批准就离开工作岗位的属旷工行为。

2、员工旷工,各班组长应第一时间上报车间,由车间上报综合办备案。

3、凡旷工1-3天者,综合办通知门卫其进入生产办公区域,需由部门负责人领入,并及时进行界边谈话,出处理意见,通报下发。

4、凡旷工3天以上者,公司按自动离职处理。

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XXXXXXX

XX年XX月XX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