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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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闵行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闵行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2000年以来,闵行区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连续滚动实施了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区环境基础设施得到不断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保护倒逼转型效果逐步体现,生态建设品质及生态文明水平均得到有效提升。

当前,上海市正处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今后三年也是闵行区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攻坚阶段。

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质量与国家标准和市民期盼仍存在较大差距。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闵行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概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工作大局,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突出“创新引领,功能提升”的发展主线,围绕“削减总量、改善质量、保障安全、优化发展”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巩固和提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国家生态区建设水平,加快建设资—1—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坚持“三个导向”,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聚焦全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城市生态网络格局,保障城市环境安全,努力实现公众环境需求。

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更加注重空间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全程管控和方式转变,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坚持“四项并举”:即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举,强化污染源头防控,加强系统控制;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完善并举,深化环境保护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坚持城乡一体、建管并举,把农村污染治理放在突出位置,实现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并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闵行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闵行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闵行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而在城市发展中,生态环境建设则是一项十分关键的课题。

本文将以闵行区为例,详细分析该地区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

闵行区环境保护现状闵行区是上海市的一个县级区,位于上海市区西南部。

该区拥有着广阔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是上海市的科教文化中心之一。

然而,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速,该区环境状况也面临着一些严峻的挑战。

首先,闵行区的空气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了该区一大难题。

据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数据统计,闵行区的空气质量排名在上海市区内只能算中等水平。

尤其是在冬季,因为供暖期间烟气排放的增加,该区空气质量状况愈发严峻。

其次,闵行区的垃圾处理问题也引起了不少关注。

长期以来,该区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依赖于传统的垃圾填埋。

然而,这种方式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同时还会在处理过程中排放出大量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了周围环境的质量。

闵行区生态建设现状除了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外,闵行区在生态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虽然该区拥有着较为丰富的自然资源,但由于过度的人类开发和利用,该区众多的生态系统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例如,黄浦江畔闵行区域的江畔湿地已经逐渐失去了原有的湿地特征,生态系统也出现了破坏和退化的现象。

其次,闵行区自然保护区建设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长高公路前世界自然遗产区的自然保护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但由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实际的保护效果并不太理想。

闵行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发展方向为了解决以上所述的问题,闵行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行动。

首先,在环境保护方面,该区采取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可以有效地降低该区空气污染的程度。

该计划主要包括了行业减排、车辆污染治理和建设森林城市等一系列措施。

其次,在垃圾处理方面,闵行区已经开始推广和普及垃圾分类制度,同时鼓励和支持垃圾焚烧和资源化利用等新型垃圾处理方式。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2.03.29•【字号】闵府[2012]42号•【施行日期】201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闵府[2012]4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为表彰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现决定授予41家单位为“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101名同志为“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希望被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为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生态区建设的自觉性,为建设智慧、生态、宜居闵行作出新贡献。

附件: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件: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先进集体(41个)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改革科闵行区经济委员会节能科闵行区公安分局后勤保障处闵行区财政局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闵行区统计局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容环卫科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绿化林业科闵行区环境保护局综合计划科闵行区环境监察支队闵行区环境监测站闵行区水务局供排水管理科闵行区水闸管理所闵行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闵行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闵行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闵行区科技馆闵行区浦江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吴泾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马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闵行区梅陇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七宝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虹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华漕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市政卫生科闵行区新虹街道办事处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闵行区莘庄镇东苑新天地居委会闵行区华坪小学闵行区汽轮小学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园区管理部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钱载重轮胎分公司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先进个人(101名)曹建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曹春懿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陈君辉闵行区经济委员会施华青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王燕华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庆怀卿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诸永清闵行区农业委员会石英闵行区财政局黄海蓉闵行区统计局唐可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朱仁良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杨贵明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沈荣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张维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俞琼闵行区环境保护局叶子瑞闵行区环境保护局陈春健闵行区环境保护局诸荣芳闵行区环境保护局何惠芳闵行区水务局施勇星闵行区水务局梅陇水务管理站闵龙飞闵行区水务局浦江水务管理站沈晓清闵行区排水管理所张少峰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陆慧萍闵行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丁燕闵行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鲁海霞闵行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孙博闵行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陈景龙闵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唐钧闵行区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邵黄健闵行区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陈志东闵行区信访办丁盛君闵行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曹利民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监督检查大队姚秀弟闵行区环境监察支队胡宝忠闵行区环境监察支队李华闵行区环境监察支队周雪娟闵行区环境监测一站罗金石闵行区环境监测二站姚宝兴闵行区燃气管理办公室方淑华闵行区电视台舒明闵行区电视台沈芳杰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庞康源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甄葆崇上海闵行污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司薛顺平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张乐民闵行区马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杨方云闵行区马桥镇民主村朱银芳闵行区马桥镇飞碟苑居委会俞华闵行区莘庄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陆秀芳上海黎安实业公司沈菊红闵行区莘庄镇水清一村居委会赵引根闵行区华漕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王东晓闵行区华漕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顾嵩成闵行区华漕镇石皮弄村实业公司朱静娴闵行区七宝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何其炎闵行区七宝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汪剑闵行区七宝镇九星村民委员会金俊闵行区颛桥镇环境保护办公室谢军华闵行区颛桥镇北桥村朱琼闵行区颛桥镇中心小学金振华闵行区吴泾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沈家琦闵行区吴泾镇环境保护协管员小组张更大闵行区吴泾镇环保志愿者王丽萍闵行区虹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许峰上海先锋实业公司韩梅上海井亭实业公司康健闵行区浦江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姚志龙闵行区浦江镇农村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张文伟上海欣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韩惠根闵行区梅陇镇集心村汪秀珍闵行区梅陇镇罗阳六居委李忠玉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城管所沈兰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城管所凌岚闵行区新虹街道办事处邵丽芳闵行区新虹街道航华一村五居委吴涵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市政卫生科俞伟宾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环境保护办公室孙德仁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徐亚军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工程技术部俞柳闵行区人才服务公司吴伟军闵行区人才服务公司卢霄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奚大容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益妹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叶鸣三得利啤酒(上海)有限公司高鑫勇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潘玉明上海题桥纺织染纱有限公司虞登洋上海航天局环保监测站朱欢娟闵行区污水处理厂刘若竹奥特斯(中国)有限公司张红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顾玉新上海莘庄工业区供热有限公司周慈伟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舒子会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张传宝可口可乐饮料(上海)有限公司王文芳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王雷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周志平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陈传明新梅花苑环保志愿者杨梅芳莘庄工业区锦峰苑小区业主委员会陈惠敏莘松三村居委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区绿化市容局拟订的《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等十五部门关于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0]6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十二五”期间本区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原则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坚持全区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条块联动、以块为主的原则,坚持主管单位负责、属地化推进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试点实施、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运、末端处置和系统化、资源化运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围绕建设“低碳、环保、宜居”城市的要求,着力构建固体废弃物“大分流、小分类”的全程收运处置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菜场垃圾、绿化垃圾大分流收运处置系统;逐步建立居住小区日常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处置的小分类处理系统。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5•【字号】沪府〔2018〕90号•【施行日期】2018.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土地资源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沪府〔2018〕90号市规划资源局、闵行区人民政府:沪规划资源总〔2018〕32号文收悉。

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闵行区总体规划”)。

具体批复如下:一、闵行区是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战略支撑区。

闵行区总体规划要以功能提升为出发点,以结构优化调整为核心,立足全域规划,加强城乡统筹,注重两规融合,体现多规合一,突出公共属性,指导实施建设,符合闵行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推动闵行区建设成为品质卓越、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

二、要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人口规模、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

严格管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布局。

到2035年,闵行区常住人口调控目标不超过25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52.4万人左右。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88.8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万亩;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4.45万亩。

到2035年,生态空间面积不小于115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0.17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2平方米,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0.24平方公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上海闵行区生态用地划拨方案

上海闵行区生态用地划拨方案

上海闵行区生态用地划拨方案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上海闵行区的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闵行区政府决定制定生态用地划拨方案,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背景分析2.1 闵行区生态环境现状闵行区位于上海市西南部,是上海市的一个重要行政区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闵行区的生态环境遭受到了一定的破坏。

特别是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生态用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迫在眉睫。

2.2 生态用地划拨的意义生态用地划拨是指将某些土地划定为生态用地,并对其进行合理利用和保护的一种管理措施。

通过生态用地划拨,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保护生态环境:划拨部分土地作为生态用地,可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2.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用地的划拨可以促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提升,使其能够更好地为人类社会提供各种生态服务。

3.推动可持续发展:通过生态用地的划拨,可以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生态用地划拨方案3.1 生态用地划定原则为了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用地划拨方案,闵行区政府制定了以下原则:1.全面保护:划拨的生态用地应覆盖各类生态系统,全面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

2.合理布局:生态用地的划定应考虑到闵行区的整体生态格局,合理布局各类生态用地。

3.综合利用:生态用地的划定不仅要保护生态环境,还要兼顾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实现综合利用。

3.2 生态用地划拨方案基于以上原则,闵行区政府制定了以下生态用地划拨方案:3.2.1 森林保护区1.划定范围:在闵行区范围内划定若干个森林保护区,总面积不少于1000公顷。

2.功能定位:森林保护区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严禁砍伐和采集非法野生动植物。

3.管护措施:建立专门的森林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强巡护和监测,保障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3.2.2 水域保护区1.划定范围:在闵行区的水域中划定若干个水域保护区,总面积不少于500公顷。

附表 闵行区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附表 闵行区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完成公园建设、服务市民,实现外环线500米林带合拢
2020年完成
区文广局
25
立体绿化建设
建设立体绿化15公顷
年度建设3公顷
区绿化市容局
环境管理
26
生态保护红线
进行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研究,对接市环保局和区规土局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衔接分区、分级管控制度
2016年完成方案研究,2018年前完成
区规土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持续加强
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
环境安全
46
水环境安全
加强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
清拆和围栏建设及监管
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47
土壤修复与安全
开展污染场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土地流转及新建项目土壤环境风险控制
2017年完成调查,持续推进土壤环境风险控制
区农委、区环保局
48
危险废物安全
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实现全程监控
区水务局
42
绿化林业监管能力建设
建立绿化林业GIS信息数据库,融行政管理、审批、执法为一体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可视化预警与监控系统,并建立预防、监测、防治体系
2016年-2020年持续完善
区绿化市容局
43
统一监管机制
完善环保统一监管机制,搭建协同平台,研究和强化生态文明及三年行动监管机制、推进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奖惩机制,深化分级管理
清洁生产
对闵行区134家重点企业,涉及“双有双超”企业,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七个产能过剩行业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目录》中所列的其他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推行循环经济措施,消除生产工艺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通过革新工艺不断挖掘减排潜力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现将《闵行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闵行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十二五”时期是闵行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全面调结构和深度城市化、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城区的重要时期。

《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区“十二五”规划)根据《中共闵行区委关于制定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经闵行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是“十二五”时期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瞻性、指导性总体规划。

为全面实施区“十二五”规划,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的各项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1)区“十二五”规划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区人大、区政协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区发展改革委是区“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牵头单位,负责规划实施的推进、协调、督促工作,并及时通报规划实施的有关情况。

二、建立健全规划体系(3)编制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根据区政府要求,认真编制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24项重点专项规划应按计划逐一在2011年上半年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区域规划应由镇人代会、街道社区工作会议审议。

(4)高度重视规划衔接工作。

促进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以及各级各类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领域规划的相互协调,确保各类规划与规划纲要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闵府[2012]42号【发布部门】80903B002【发布日期】2012.03.29【实施日期】2012.03.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闵府[2012]4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为表彰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现决定授予41家单位为“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101名同志为“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希望被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为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生态区建设的自觉性,为建设智慧、生态、宜居闵行作出新贡献。

附件: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件: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先进集体(41个)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改革科闵行区经济委员会节能科闵行区公安分局后勤保障处闵行区财政局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闵行区统计局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容环卫科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绿化林业科闵行区环境保护局综合计划科闵行区环境监察支队闵行区环境监测站闵行区水务局供排水管理科闵行区水闸管理所闵行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闵行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闵行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闵行区科技馆闵行区浦江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吴泾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马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闵行区梅陇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七宝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虹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华漕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市政卫生科闵行区新虹街道办事处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闵行区莘庄镇东苑新天地。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闵行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闵府发〔2015〕6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闵行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闵府发〔2015〕6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闵行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正文:----------------------------------------------------------------------------------------------------------------------------------------------------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闵行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闵府发〔2015〕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区卫生计生委拟订的《闵行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2015年1月14日闵行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2020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群众对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有更高的要求和迫切的愿望。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实行调控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卫生计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上海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沪府发〔2013〕6号)、《闵行区区域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06-2020年)》、《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闵行区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闵行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现况近年来,闵行区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并举,硬件建设和内涵提升并举,基于“制度+科技+管理”的改革理念创新,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区域卫生布局,全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卫生事业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综合反映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稳步提高。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15〕4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15〕4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15〕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有关公司(集团):区安全监管局拟订的《闵行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2015年1月13日闵行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重点领域,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

一、深入贯彻新安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监督工作体制和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共同监督、分级属地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行政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审核,依法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督促行业和系统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设备设施检修、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建设健康城区2015—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建设健康城区2015—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建设健康城区2015—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23•【字号】•【施行日期】2015.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建设健康城区2015—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闵行区建设健康城区2015—2017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2015年6月23日闵行区建设健康城区2015—2017年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推进健康城区建设,提升健康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15—2017年行动计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惠及市民原则,重点聚焦市民健康素养和健康行为的提升和城市环境改善。

进一步提升健康城市建设的社会动员和支持能力。

积极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资源,探索拓展健康传播的渠道和方法,提高健康促进支持性环境建设的水准,加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力度,引导市民掌握更多的健康自我管理技能。

努力提高全人群的健康行为形成率,切实促进人群健康与环境健康协调发展。

二、行动目标依托有效的社会动员,通过持续开展市民健康行动,使全市人群健康素养监测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显著提升,市民健康文明意识继续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者在总人群中比例明显提高,成人吸烟率呈下降趋势,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继续降低;食品安全核心知识的公众知晓率稳步提升,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氛围进一步形成;市民科学就医行为逐渐养成,促进就医环境有所好转;城乡环境不断改善。

三、主要任务围绕当前健康城区建设面临的难点以及市民健康需求,开展由市民自身主动参与、政府职能部门提供保障和社会各方支持配合的5项健康市民行动以及结合地区实际的自主性特色项目。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2009年度闵行区环境友好小区等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2009年度闵行区环境友好小区等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2009年度闵行区环境友好小区等绿色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批复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闵府[2010]23号
【发布部门】80903B002
【发布日期】2010.03.26
【实施日期】2010.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2009年度闵行区环境友好小区等绿色创建活动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批复
(闵府[2010]23号)
区环保局:
你局闵环保办[2010]9号文《关于申请命名2009年度闵行区环境友好小区、绿色小区、环境优美村、绿色家庭、环保卫士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命名君临颐和花园小区等4个小区为2009年度闵行区环境友好小区,花苑二村小区等18个小区为2009年度闵行区绿色小区,建东村等4个村为2009年度闵行区环境优美村,刘和春家庭等11户家庭为2009年度闵行区绿色家庭,刘雅芳等13名同志为2009年度闵行区环保卫士。

此复
附件1、2009年度闵行区环境友好小区名单
2、2009年度闵行区绿色小区、环境优美村名单
3、2009年度闵行区绿色家庭、环保卫士名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5年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来源:闵行区统计局 2016-03-01第6期 2016年2月22日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届市委七次全会精神,把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升级,全区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一、综合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64.71亿元,比上年增长6.6%。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7亿元,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1013.72亿元,增长0.3%;第三产业增加值949.71亿元,增长14.1%。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8.3%,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见图1)。

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627.85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区级财政收入214.40亿元,比上年增长12.0%。

全年地方财政支出344.04亿元,比上年增长38.9%(见表1)。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480.61亿元,比上年增长3.0%。

其中,第三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88.3%,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见表2)。

全年投资项目总数406个,其中工业投资项目127个,房地产投资项目165个。

年内新开工项目71个,完成投资42.40亿元;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26个,完成投资33.30亿元。

二、农业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3.64亿元,比上年下降0.8%。

其中,种植业产值2.55亿元,比上年增长6.5%;畜牧业产值0.69亿元,比上年下降22.0%。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29万亩,比上年增长1.3%;蔬菜播种面积7.03万亩,复种指数达5.3次。

蔬菜总产量6.69万吨;生猪出栏3.15万头,比上年下降19.3%;家禽出栏48.93万羽,比上年增长12.8%;水产品生产总量400吨,比上年下降7.4%。

至年末,全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12家,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全区农业规模化生产比例达90%。

2017闵行区规划方案

2017闵行区规划方案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对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和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 境。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06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科技创新平台搭建
科技创新园区建设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园区,吸引 国内外优秀企业和研发机构入驻,推动科技 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水环境治理
通过实施河道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 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水资源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 ,确保饮用水安全。
节水型社会建设
推广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浪 费。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污染治理
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 放。
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提高政 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
智慧交通建设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 手段,优化城市交通管理,提 高交通运行效率。
智慧环保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体系建设 ,运用科技手段推动环境保护
和生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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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03
现代服务业发展
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 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新兴产业, 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快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 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提升城 市服务功能。
智慧城市建设推进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 升城市信息化水平,为智慧城
市建设奠定基础。
智慧政务建设
产业结构
闵行区的产业结构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其中 ,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在区内具 有重要地位。同时,金融、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也发展 迅速。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05•【字号】闵府办发〔2017〕82号•【施行日期】2017.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闵府办发〔2017〕8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2017年9月5日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协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闵行区各级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本区负有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上级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本区各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有错必纠、过责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由本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组织人事部门、问责处理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处理程序组织实施。

第五条未依法履职或未正确履职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或者造成影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未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行使环境保护职权的;未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二)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和大气、水、土壤等专项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推进不力或未按时完成的;(三)应当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而未组织的;应当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而未执行,导致未批先建、未批先投现象发生的;(四)擅自批准未予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或不具备开设条件的场所,擅自批准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等餐饮服务项目的;(五)未落实污染源分级管理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造成环境违法现象多发并导致环境信访矛盾突出的;(六)未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放射性等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发现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造成较大环境影响的;(七)制定、实施与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精神相违背的制度规定的;包庇、纵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违法排污的;阻扰、干扰环境执法监管的;(八)未依法受理或者处理群众关于环境问题的信访件,引发群体性事件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九)未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未采取有效对策措施,处置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不力的;(十)单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环境保护工作不能及时落实的;(十一)其它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

闵行区专业环保工程方案

闵行区专业环保工程方案

闵行区专业环保工程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临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

环保工程已成为城市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作为上海市内面积最大的区域之一,闵行区在城市化进程中也面临着环保工程的重要任务。

本方案将围绕闵行区的环保工程展开,提出一系列的专业建议和方案,以期改善闵行区的环境质量,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二、环保工程现状分析1. 大气污染严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闵行区的汽车数量大幅增加,机动车尾气和工业排放成为主要的空气污染源之一。

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PM2.5等有害气体超标的情况屡见不鲜。

2. 水污染问题突出闵行区的水污染问题也很严重,主要集中在废水排放和河道污染方面。

一些工业排放和生活废水直接排入河流,污染了当地的水资源。

3. 垃圾处理难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闵行区产生的垃圾数量不断增加,垃圾处理成为一个难题。

传统的垃圾处理方法已经难以满足需求,需要引入更加环保的垃圾处理技术。

综上所述,闵行区的环保工程面临严峻挑战,需要引入专业技术和科学管理,才能有效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三、环保工程方案1. 大气污染治理针对闵行区的大气污染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车辆尾气治理。

推广清洁能源汽车,鼓励采用新能源汽车,减少尾气排放。

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严格控制高排放车辆上路。

(2)加强工业排放治理。

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推动工业企业升级改造,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效率。

(3)加强绿化建设。

通过加强闵行区的绿化建设,不仅可以净化空气,还可以提高城市的景观质量。

2. 水污染治理针对闵行区的水污染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废水排放治理。

加强对工业企业和生活企业的废水排放管控,推广废水处理技术,提高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2)加强河道治理。

开展对河道的清淤和生态修复工程,提高河道的水质和生态环境。

(3)加强水资源保护。

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严格控制乱排乱放现象,保护当地的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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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2000年以来,闵行区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连续滚动实施了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区环境基础设施得到不断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保护倒逼转型效果逐步体现,生态建设品质及生态文明水平均得到有效提升。

当前,上海市正处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今后三年也是闵行区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攻坚阶段。

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质量与国家标准和市民期盼仍存在较大差距。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闵行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概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工作大局,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突出“创新引领,功能提升”的发展主线,围绕“削减总量、改善质量、保障安全、优化发展”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巩固和提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国家生态区建设水平,加快建设资—1—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坚持“三个导向”,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聚焦全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城市生态网络格局,保障城市环境安全,努力实现公众环境需求。

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更加注重空间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全程管控和方式转变,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坚持“四项并举”:即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举,强化污染源头防控,加强系统控制;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完善并举,深化环境保护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坚持城乡一体、建管并举,把农村污染治理放在突出位置,实现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并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三)总体目标到2017年,全面完成国家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各项规划计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安全格局基本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初步建成,为“十三五”发展打基础、开好局。

具体实现如下目标:1、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改善。

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2—显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与全市年均浓度同比例下降;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整治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初显成效,生态空间进一步扩大,自然生态更加和谐;城区绿化覆盖率稳步提高,环境生态屏障初步构建,让群众明显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2、环境污染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建立源头预防性规则和制度保障措施,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形成整体推进态势,工业企业逐步向工业区块集中,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领域防控体系更加完善。

3、环境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区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非建成区及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莘庄污水处理厂实现功能调整,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1%左右;全区高污染燃料锅炉和炉窑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拆除;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保持在10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妥善处置;全区村庄改造率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基本齐全,长效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4、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高。

单位GDP能耗、水耗和资源单耗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循环经济发展有所突破,资源回收和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5、全社会生态文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取得突破,全社会主动参与—3—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和行动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合力进一步形成。

(四)任务概要本轮计划安排八大具体领域任务,分别为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固废与噪声污染防治、产业转型和工业污染防治、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

同时,增加能力建设和机制保障专项,主要为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政策、宣传、科技支撑和环保能力建设,保障八大领域任务顺利实施。

重点是推进四大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推进空间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发展转型。

积极推进工业区块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快培育环保产业发展,全区单位GDP能耗、水耗和资源单耗进一步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二是着力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推进全过程环境管理,强化污染源头防控和系统控制,全面落实饮用水安全保障、土壤污染防控、工业污染防治以及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化学品等风险控制,环境污染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是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继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绿化建设、农村村庄改造、餐饮油烟整治、噪声和扬尘污染控制,进一步改善—4—城区环境面貌,缓解环境污染矛盾,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是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各类生态创建活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合力进一步形成。

二、水环境保护全面贯彻国家和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要求,制定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水污染物减排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全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完善河道长效管理。

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目标,实施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源地应急管理,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能力。

(一)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1.大力推进水源地建设。

进一步加强一级保护区内水源地建设与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配合做好闵奉原水支线工程推进工作,通过新建闵奉支线,将闵行二水厂取水口位置上移至松浦泵站取水口(一级水源保护区),并将现有取水口作为备用取水口,形成双取水口取水的格局,进一步提升水源安全保障能力。

2.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

全面完成松浦大桥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清拆和围栏建设,完成二级保护区内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或风险企业关闭,加强现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5—3.积极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饮用水质量,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旧小区进行梳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逐步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二)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1.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重点结合大居、相关园区、商务区、工业区等工程开发,同步配套建设污水管道20公里。

2015年底前,完成截污纳管攻坚战,2017年前继续推进城镇化地区截污纳管。

继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一步完善全区污水收集系统。

加强现状约1700公里雨、污水排水管道日常养护工作,确保现状管网的安全运行。

2.启动莘庄污水处理厂污水并入外环线总管项目。

为提升区域污水处理整体效能,推进莘庄污水处理厂污水并入外环线总管项目,将服务范围内污水全部纳入外环线污水总管后,运送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改善处理厂排口附近淀浦河水域环境。

(三)控制城市面源污染1.继续推进旧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

实施260万平方米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解决区域内旧小区雨污水混接问题,确保居住小区防汛安全和排水畅通。

2.加快市政泵站建设。

推进新梅雨水泵站和都庄路雨水泵站建设、北翟路污水泵站及华漕雨水泵站合建、金丰路雨水泵站迁建、景川雨水系统及泵站建设、华江雨水系统及泵站建设,全面完成区管雨水泵站的旱流截污改造。

开展闵行区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规划研—6—究工作,以源头控制、截流外排和就地处理三种方式对初期雨水污染进行收集处理。

(四)开展河道综合整治1.推进重点河道综合整治。

以“提升安全、改善生态、优化水质、打造景观”为目标,推进淡水河、盐铁塘等14公里重点河道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地区防洪除涝和水资源调度能力。

2.继续推进中小河道治理。

为提高区域防汛排涝能力、提升镇村级河道水环境面貌,稳步推进50公里镇村级中小河道治理,明确中小河道整治责任和考核机制。

3.完善河道长效管理。

按照河道保洁和设施养护“两个全覆盖”的要求,推进河道管理范围陆域、水域设施养护一体化和综合化,全面提高河道设施养护作业水平,巩固提升全区河道水环境面貌。

三、大气环境保护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为核心,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优化能源结构,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或拆除;以新能源车辆推广和老旧车辆淘汰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流动源污染控制;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

(一)深化燃煤污染控制加快推进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完成天然气输配系统,基本实现全区管道燃气天然气化。

因地制宜深化分布式供能系统、燃—7—气空调、燃气锅炉、蓄热式电锅炉和工业集中供热等推广应用。

到2015年,完成中小燃煤锅炉(窑炉)以及莘庄热力(5台,135蒸吨)清洁能源替代,基本取消经营性小茶炉、小炉灶等分散燃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到2017年完成上海焦化(5台,460蒸吨)清洁能源替代或调整关停,全面取消分散燃煤设施。

(二)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化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有机化工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料制造、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等6个行业重点企业,按照规程实施LDAR和开停工维检修期间的VOCs控制措施。

推进汽车涂装、船舶涂装、涂料生产、印刷等行业VOCs废气达标排放治理,完成11家重点排放企业VOCs综合治理,全区VOCs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

(三)加大流动源污染控制1.着力优化交通结构。

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建设便利、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系统。

加快大居配套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继续做好公共自行车便民服务。

推进公交车辆更新升级,三年更新纯电动公交车36辆、柴油公交车24辆。

到2015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达到50.6公里左右;全区公共交通出行比重达到27%以上;到2017年,全区公共交通出行比重进一步上升。

2.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积极实施上海市鼓励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车辆,三年累计推广500辆。

在公交、环卫、出租车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新—8—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3.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

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辖区内黄标车,在此基础上开展综合治理措施突进老旧车辆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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