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等保全规则
买保险就是买平安(富贵对比福寿连连)14页
35岁女士,五年交费,富贵交费优势明显
产品 富贵人生 福寿连连 交费金额 48650元 51930元 保额 10万 9万 两年领取 9000 9000 差额 少16400元
无论年龄大小,交费时间相同,生存领取相同,富贵保费更实惠!!!
优势二、投保人群范围更广
保险公司依据“生命表”为基础数据核定客户的投保年龄及保费, 老年人由于年龄、健康等自然状况,投保难度日益加大!
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累积生息利率 在合同有效期内储存生息。累积生息利率一般 每年公布一次,并将在“生存金领取通知”中 载明。(累计按3%演示,本次实际4.5%)
404万
300
相差226万元
累计生存利益
200
180万
生存金 无累计生息
100
0
88岁
保险金额/ 累计所交保费 22.3万
生存金累计生息示例
•集团的优势逐渐显现 •全国统一财务系统 •国际化的财务报表
优势六、中国平安声誉更好
连续4 年获评全国工商联合会等单位联合评选中国最具生命力百强企业
中国平安 过去的20年财务经营稳定、利润高速增长(亿元) 亚太地区 百强寿险公司利润率排名第
2005 2004 2003
1
名
07上半年
2006
23.2
买保险就是买平安
——平安PK太平两全分红险
平安产品引领市场
产品
投保范围
保险责任 1、生存给付:每两年返还一次保额的10%,至88岁;88岁满期金 为所交费期,合同终止。
太平福寿连连 两全保险 (分红型)
0-55周岁 2、身故保障:返还已缴保费。
1、生存给付:每两年返还一次保额的9%,直至身故;
富贵满堂A款等4个产品保全规则
富贵满堂两全保险(A款、B款)保全规则一般规则:犹豫期退保、退保、犹豫期减保、减保、复效、减额交清、新增附约、保单贷款、保单还款、生存金领取、生存金转账授权、累积红利领取、职业类别变更、增补告知、投保人资料变更、被保人资料变更、投保人变更、客户重要资料变更、受益人变更、交费信息变更、红利领取方式变更、保单挂失、保单挂失解除、保单补发、保单迁移、保全回退、协议复效、协议退保、签名变更、延期选择权变更特殊规则:犹豫期减保:减保后的保费不低于最低保费5000元;如有附加可选权益险或附加年金险,减保后的保费不低于10000元,A款(保额算保费)保额必须为1000元整数倍;B款(保费算保额)保费必须为1000元整数倍。
减保后的保费需同时满足:主险期交保险费1万元以上(含)到10万元(含),附加富贵权益保险费小于等于主险期交保险费的5倍;主险期交保险费10万元以上(不含)无此限制。
减保:减保后的保费不低于最低保费5000元;如有附加可选权益险或附加年金险,减保后的保费不低于10000元,A款(保额算保费)保额必须为1000元整数倍;B款(保费算保额)保费必须为1000元整数倍。
减保后的保费需同时满足:主险期交保险费1万元以上(含)到10万元(含),附加富贵权益保险费小于等于主险期交保险费的5倍;主险期交保险费10万元以上(不含)无此限制减额交清:同现有减额交清规则,保单生效满两年,且附加可选权益可继续有效,附加年金险必须解约。
且减额交清后,主附险均不分红,但仍有生存金,领取方式同常规生存金领取方式。
新增附约:可附加非保证续保的一年期附加险、可附加交费年期短于主险的定期寿险(因定期寿险的交费年期限制,仅在主险为10年交时,可新增5年交的定期寿险);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为整单保单的现金价值总和的80%;保单还款:按照整单的贷款金额进行还款;红利领取方式变更:累积生息(若同时投保了阳光人寿附加财富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则红利进入万能账户(万能账户领取参照部分领取规则))、交清增额两种方式变更。
富贵年年及附加险的投保保全规则
附件8:《富贵年年及附加险的投保、保全规则》一、《民生富贵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本保险的投保规则除需执行《个人保险投保规则》(第二版)的规定之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则:1.被保险人投保年龄:A计划为出生满28天-59周岁;B计划为出生满28天-50周岁;2.该险种的生存/满期保险金受益人限为被保险人本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3.该险种的红利领取方式只能选择购买增额交清保险;4.该险种的最低投保金额为5000元;5.该险种不计风险保额;6.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人可以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的人。
投保金额可依据投保人的年收入状况合理确定,不受未成年人最高保额的限制。
二、《民生附加定期寿险》投保规则1.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2.本附加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1万元;最高投保金额限制为:①如被保险人<18周岁,投保金额不超过其对应主险保险金额的1倍,②如被保险人≥18周岁,投保金额不超过其对应主险保险金额的5倍;3.本附加险的交费期间、交费方式必须与主险一致,保险期间不能长于主险的保险期间;4.本附加险不能附加在民生安康定期寿险、民生久久同瑞两全保险(分红型)下;5.本附加险以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被保险人的寿险风险保额。
三、《民生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规则1.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2.本附加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1万元,且投保金额不得超过其对应主险保险金额的3倍;3.本附加险以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风险保额;4.本附加险的保险期间、交费年期、交费方式必须与主险一致;5.本附加险不能附加在民生久久同瑞两全保险(分红型)下。
富贵年年两全及附加险保全规则【富贵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一、可操作保全项目1.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基本资料变更2.被保险人的重要资料变更3.被保险人职业变更4.投保人更换5.受益人变更6.收费方式的变更7.新增附加险或附加险增加保额8.宽末处理方式变更9.交费年期变更10.交费间隔的变更11.提前交清12.生存金/年金/满期金支付方式变更13.补充告知14.特约变更15.保险合同效力确认16.生存金/年金/满期金给付17.解除合同:犹豫期内撤单、生存退保、部分退保、过失退保、部分过失退保18.保单复效19.保单借款/还款20.保单补发21.还垫交保费22.保单迁移二、注意事项1.生存金领取:(1)计划A①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六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险单周年日生存,按当时有效保险金额9%给付生存保险金;②被保险人于六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含)起至八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含)期间,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生存,按当时有效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平安财富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含生命尊严)
金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 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 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约定外,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请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10 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 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由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 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 料。 3.4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 给付保险金义务;若我们在收齐相关证明和资料后第 30 日仍未作出核定,除 支付保险金外,我们将从第 31 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 失。利息按照我们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保证该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 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院判 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 按本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 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确知其没有死亡 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主 险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一般意外 两倍赔付
▼公交意外 三倍赔付
▼身故全残 皆有保障
▼保单生效 皆可贷款
▼专家理财 保值增值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
28天-65周岁 保险期间
5年 交费方式
一次性交清,3,000元起售,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满期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疾病身故/全残保险金 1年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 1年后,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
保险利益
交通意外身故/全残保
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 红利 红利留存保险公司,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保险合同终
止时给付。
备注:
1、红利是非保证的,其发放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2、表内所述的满期、身故等保险金是独立利益,不能累计获得或同时获得,当获得其中任何一项赔付时,保单终止。
投保示例
赵先生,40岁,为自己购买五年期的“金鼎富贵”,一次缴纳保险费100000元,获得利益如下:
一、满期收益
5年后,赵先生可以获得满期保险金106500元+分红。
二、保障
1、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13000元+分红
2、 公交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19500元+分红
3、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返还100000元保险费;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106500+分红
责任免除:详细内容见相关保险合同条款。
产品提供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此为产品的简单介绍,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含生命尊严)条款
由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平保寿发[2007]107号,2007年6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合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
同“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
(6)被保险人患艾滋病(见10.2)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见10.3)期间;
(7)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4)项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如果您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险费,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3)公安部门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申(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请
3.4保我们在收到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的合同
4.保单红利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是一种重疾险,它能够给予投保人终身保障,当投保人死亡或者诊断为重大疾病的时候,就可以获得保险金。
首先,这种条款有明确的重疾保障,只要投保人诊断为指定的重大疾病,就可以获得保险金,这样的重疾保障特别全面,可以让投保人得到充分的保障。
其次,这种条款也包含分红累积功能,每年投保人都可以获得若干分红,这样可以让投保人收益更多。
最后,这种条款还有保单贷款服务,只要投保人有需要,就可以申请贷款,而且只需要支付部分的利息。
总的来说,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是一种优质的保险,可以在保障重疾、获得分红以及贷款方面都给投保人带来更多福利。
平安富贵人生PPT说明
05
02
A
平安富贵人生主要提供身故保障、全残保障、 长期护理保障等,具体保障范围以保险条款 为准。
04
A
购买平安富贵人生需要满足一定的年 龄和健康要求,具体条件以保险条款 为准。
06
A
平安富贵人生的保费根据不同的年龄、性别、 保险计划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保费以保险 公司核定为准。
04 客户案例分享
根据客户B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我们为其提 供了个性化的投资规划方案,包括股票、 基金、债券等投资品种的选择和配置。
客户B对我们的服务非常满意,认为我们的 投资建议非常有价值,实现了他的财富增 长目标。
客户C
客户C背景
客户C是一位退休老人,拥有一定的资产, 希望通过财富管理保障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解决方案
பைடு நூலகம்
重疾保障
覆盖多种高发重疾,减轻重疾 带来的经济压力。
意外伤害保障
包括意外身故、残疾和医疗保 障,全面应对意外风险。
豁免条款
提供豁免条款,确保家庭经济 稳定。
保障期限
长期保障
01
提供长期保障,满足客户长期风险规划需求。
可选期限
02
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障期限,灵活应对未来变化。
续保服务
03
提供续保服务,确保保险合同持续有效。
多重保障服务
提供多重保障服务,全面应对各类风险状况。
03 如何购买平安富贵人生
购买流程
选择保险计划
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选择 合适的保险计划,并填写投保 单。
保险公司核保
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进行核保, 核实保险信息的真实性。
了解产品
了解平安富贵人生的保障范围、 保险期限、保费等信息,以便 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计划。
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等保全规则
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等保全规则
〖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909)、《平安附加富贵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10)、《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916),未涉及之规定以《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规定为准〗
1.0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909)保全规则:
1.1一般保全规则
同《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
1.2特殊保全规则
新增附约:
1.2.1本险种附加《平安附加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保险(2007)》(918)时,基本保险金额每五千元可附加一份;且该附加险交费期可大于主险剩余交费期间。
2.0平安附加富贵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10)保全规则:
2.1一般保全规则
同《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
2.2特殊保全规则
新增附约:
2.2.1本险种仅可附加于《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909),且只能通过新契约组合投保,不得在保全新增。
3.0富贵人生(909)+富贵重疾(910)+豁免重疾07(916)组合产品保全规则
3.1一般保全规则
同《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
3.2特殊保全规则
3.2.1新增附约:
组合产品:富贵人生(909)+富贵重疾(910)+豁免重疾07(916)可根据险种搭配规则新增其它附加险。
3.2.2犹豫期退保/退保
组合产品申请豁免重疾(916)的犹豫期退保/退保时,则富贵重疾(910)产品需同时办理犹豫期退保/退保。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C款)(分红型)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C款)(分红型)产品特色| 产品基本信息| 保险责任| 案例演示1 | 案例演示2 | 责任免除| 风险提示产品特色快速见利66周岁前每两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补充日常开销。
六六祝寿66周岁领取100%保险金额作为祝寿金,实现晚年心愿。
年金养老66周岁开始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以年金形式补充养老基金。
高额保障66周岁前300%保险金额的身价保障;随着家庭责任的减轻,66周岁开始150%保险金额身价保障。
分红增值通过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使领取金和身价保障不断提高,保值增值。
特别豁免被保险人身体全残免交续期保费,继续享受所有保障利益。
产品基本信息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投保年龄:10年交:出生满30天——50周岁20年交:出生满30天——45周岁交费方式:10、20年保险期间:至88周岁富贵人生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3周岁交费方式:3、5年保险期间:至88周岁保险责任本保险保险金额均由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部分构成。
1.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2.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祝寿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3.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10%;(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至年满66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年龄:18周岁到65周岁缴费年限:5年保险期限:终身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特点:投保示例黄先生,45岁,私营业主,需要一份短期积累,长期收益的理财保障计划,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正好满足了他的需求。
该保障计划黄先生每年投入90070元,连续投入了3年,总共投入了270210元,就拥有如下利益:固定收益:每两年领取9000元,直到终身,到88岁,总共领取了189000元累积生存金:如果黄先生一直没有领取,生存金放在公司累积生息,到88岁,高达374559元分红收益:到88岁,按中档分红演示,累积红利可达491751元现金价值:88岁时,现金价值为261630元合计生存利益:黄先生到88岁,累积生存金、分红收益、现金价值合计高达1127940元本计划还可以附加专属的《平安附加富贵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和《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人生路上保障28种重大疾病,保障黄先生一生健康,无后顾之忧。
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优点:一、短期交费、快速累积二、返还额度高,投资见效快,(9%返还)不仅返还额度比较高,而且返还额次较快。
同时富贵人生为终身险,客户可终身享受高额返还。
活得越长,回报次数就越多,回报的总收益就越高。
三、确保本金安全、实现资产保值一但被保险人身故、将会立即全额返还其所交的保费。
也就是保本,这可作为遗产馈赠受益人。
四、额外有分红,年年添惊喜。
除每2年的固定的生存返还外,富贵人生还分红、让客户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平安拥有国际化专业的投资团队,投资的强大实力与良好的过往业绩、相信分红可为投资者的收益再添惊喜。
而且分红可以留存公司复利生息。
随着保单年度的增加,累积分红将会越来越多。
此外,倘若客户经济周转出现困难,又不想退出此保障。
富贵人生还可以提供保单贷款,帮助客户盘活资金的运用。
以解救急之需、为昌导健康理财的新理念,全面呵护和谐生活。
富贵全能
投保人注意事项
投被保人不为同一人时: 投被保人不为同一人时: • 职业及告知:投保人为拒保职业不得投保本险种; 职业及告知:投保人为拒保职业不得投保本险种; • 投保人必须对投保单所有告知项目进行如实告知; 投保人必须对投保单所有告知项目进行如实告知; • 风险保额:期交保费×(缴费期-1),累计投保人的意外 风险保额:期交保费× 缴费期- ),累计投保人的意外 险风险保额 • 生调、财务问卷、体检标准: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达150 生调、财务问卷、体检标准: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达150 生调; 万,生调; • 次标准体加费及拒保标准:参照核保一般意外险标准: 次标准体加费及拒保标准:参照核保一般意外险标准: EM>200%时 拒保该险种。 EM>200%时,拒保该险种。
产品利益与功能
• • • • 基本责任保险利益 可选责任保险利益( 可选责任保险利益(略) 保费豁免 保单贷款
保单的功能— 保单的功能—保费豁免
•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未满六十周岁),保费将自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未满六十周岁),保费将自 ), 动豁免!假设小宝宝很不幸,投保人在他3岁的时候过世 动豁免!假设小宝宝很不幸,投保人在他 岁的时候过世 那他以后7年 万的钱就不用交了, 了,那他以后 年18.7万的钱就不用交了,所有利益还照 万的钱就不用交了 样享受! 样享受!
满期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身故或全残金=所交保费的105%+累积红利保额现价+账户价值+终了红利 身故或全残金=所交保费的105%+累积红利保额现价+账户价值+ 105%+累积红利保额现价 小宝宝81岁满期领取终了红利+ 81岁满期领取终了红利 小宝宝81岁满期领取终了红利+万能账户余额
新华富贵人生两全保险
新华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2、保障。
提供高额保障。
66周岁前300%有效保额的身价保障,66周岁开始150%有效保额的身价保障,抵御未知风险。
3、养老。
66周岁祝寿金和以后每年有效保额8%的年金领取,补充养老金。
4、人生规划。
以现有资金,规划未来不同阶段的生活,抵御各种未知风险。
产品特色快速见利:66周岁前每两年领取有效保额的8%,补充日常开销。
六六祝寿:66周岁领取100%有效保额作为祝寿金,实现晚年心愿。
年金养老:66周岁开始每年领取有效保额的8%,以年金形式补充养老基金。
高额保障:66周岁前300%有效保额的身价保障;随着家庭责任的减轻,66周岁开始还拥有150%有效保额的身价保障。
分红增值:通过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使领取金和身价保障不断提高,保值增值。
特别豁免:全残免交续期保费,继续享受所有保障利益。
一是返还基础不同。
“富贵人生”是以有效保额作为返还基础,可有效缓解通货膨胀压力。
二是返还频率和额度不同。
“富贵人生”设计更科学合理。
66周岁前每两年返有效保额的8%,既解决客户的部分现金领取需求,又不会对账户的长期收益造成很大影响;66周岁后每年返有效保额的8%,有效补充养老金。
三是祝寿金设计不同。
“富贵人生”领取适时,设计切合客户退休后规划生活的需求,66周岁返还100%有效保险金额,为客户开始一段新的人生提供资金支持。
四是身故保障的设计不同。
“富贵人生”66周岁前300%有效保额的身价保障,66周岁开始150%有效保额的保障,切合客户不同阶段的人生责任。
五是独具保费豁免功能。
“富贵人生”设计更加人性化,特别增加了全残豁免保费的功能,面临人生变故,无须继续交费,仍然可以享受全部保险利益。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款附加金易通两全保险建议书
10000元女10年088年14,530单位:元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利益说明: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周岁、七十周岁和八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分别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祝寿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附加金易通两全保险(万能型)利益说明: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保险期间届满日本附加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进入个人帐户的金额个人帐户价值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进入个人帐户的金额个人帐户价值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110,00010,00010,00010,0001,5871,45301,4741,4741,54801,4901,4901,5650210,00020,00020,00020,0004,3501,45301,5623,1023,25701,6433,2233,3840310,00030,00030,00030,0007,2961,45301,7184,9605,20801,9175,3335,6000410,00040,00040,00040,00010,9831,45301,9467,1297,48602,3167,9698,3670510,00050,00050,00050,00014,9121,45302,0899,53910,01602,56511,01211,5630610,00060,00060,00060,00019,4291,45302,23512,20312,81302,82114,49415,2180710,00070,00070,00070,00024,2351,45302,38415,13615,89303,08318,44619,3680810,00080,00080,00080,00029,3451,45302,53718,35419,27203,35022,90324,0480910,00090,00090,00090,00034,7751,45302,69421,87422,96803,62527,90229,29701010,000100,000100,000100,00040,5411,45302,85525,71326,99803,90633,48235,156011100,000100,000100,00040,9021,45302,86229,73231,21803,91939,40941,380012100,000100,000100,00041,2801,45302,87033,93935,63603,93245,70647,991013100,000100,000100,00041,6751,45302,87738,34440,26103,94552,39355,013014100,000100,000100,00042,0871,45302,88542,95445,10203,95959,49662,471015100,000100,000100,00042,5181,45302,89347,78150,17003,97467,04070,392016100,000100,000100,00042,9671,45302,90252,83255,4743,98875,05078,803一般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3条❖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第2.5条❖您有选择保单转换条款的权利……………………………………………第3.5条❖您有减保的权利……………………………………………………………第3.6条❖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第3.7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1.5条❖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4条❖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第3.2条❖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4.3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5.1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 6 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3.3 合同效力中止3.4 合同效力恢复3.5 转换条款3.6 减保3.7 保单贷款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4.1 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4.2 保险事故通知4.3 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申请4.4 保险金的给付4.5 欠交保险费、未还款项及多给付保险金的扣除5.基本条款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5.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5.3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5.4 地址变更5.5 失踪处理5.6 争议处理6.释义6.1 周岁6.2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6.3 现金价值6.4 保单生效对应日6.5 意外伤害6.6 身体全残6.7 毒品6.8 酒后驾驶6.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6.10 无有效行驶证6.11 机动车6.12 指定鉴定机构1.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投保范围1.3 合同成立与生效1.4 合同内容变更1.5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6 合同终止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保险期间2.3 保险责任2.4 责任免除2.5 保单分红3.您的权利和义务3.1 保险费的交纳3.2 续期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贵人生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条款(2009年9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909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投保后10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3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您有获取保单红利,以及决定红利领取方式的权利……………………………………4.1受益人享有领取保险金时可选择不同领取方式的权利…………………………………3.6您有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6.2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6.4您有退保的权利……………………………………………………………………………8.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3分红是不保证的……………………………………………………………………………4.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平保寿发[2007]107号,2007年6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平安福寿两全保险条款
平安福寿两全保险条款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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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等保全规则
〖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909)、《平安附加富贵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10)、《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916),未涉及之规定以《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规定为准〗
1.0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909)保全规则:
1.1一般保全规则
同《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
1.2特殊保全规则
新增附约:
1.2.1本险种附加《平安附加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保险(2007)》(918)时,基本保险金额每五千元可附加一份;且该附加险交费期可大于主险剩余交费期间。
2.0平安附加富贵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10)保全规则:
2.1一般保全规则
同《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
2.2特殊保全规则
新增附约:
2.2.1本险种仅可附加于《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909),且只能通过新契约组合投保,不得在保全新增。
3.0富贵人生(909)+富贵重疾(910)+豁免重疾07(916)组合产品保全规则
3.1一般保全规则
同《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
3.2特殊保全规则
3.2.1新增附约:
组合产品:富贵人生(909)+富贵重疾(910)+豁免重疾07(916)可根据险种搭配规则新增其它附加险。
3.2.2犹豫期退保/退保
组合产品申请豁免重疾(916)的犹豫期退保/退保时,则富贵重疾(910)产品需同时办理犹豫期退保/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