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
成都市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成都市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文:----------------------------------------------------------------------------------------------------------------------------------------------------成都市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根据市级扶贫规划,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以改善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含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下同)及跨区域对口帮扶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发展生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收入水平为目的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执行期限最长为5年,执行期满后不再纳入下一年度预算。
如确需延期,在执行期届满前一年重新按程序申请设立。
第四条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范围为省、市确定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以及跨区域对口扶贫帮扶地区为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及发展生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建设项目。
第五条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我市近郊县(市)及跨区域帮扶地区,并向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的县(市)及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倾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财政部门主要职责(一)市财政局会同市扶贫办,结合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订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文件。
(二)市财政局根据年度扶贫工作重点,组织编制扶贫专项资金预算,审核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按规定办理预算指标下达。
(三)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扶贫工作规划及上级补助资金安排,组织编制本级配套资金预算,并将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预算安排资金纳入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27•【字号】成府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省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一)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充分发挥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逐步扩大两项专项资金规模。
市级其他专项资金和区(市)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也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对各项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
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的中小微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微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三)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建立在政府采购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办法,认真落实“在政府年度采购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3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18%”的政策。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若采购小微型企业产品(服务),应给予其6%-10%的价格扣除。
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对小微企业占联合体股份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优先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就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1]5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就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就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1〕5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切实解决好劳动者对就业政策知晓度不高,对家庭就业现状和就业服务工作质量满意度较低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的和谐劳动关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扩大就业、促进就业各项政策,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做好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后的就业服务工作,巩固提升大就业工作格局,全面完成省、市民生工程就业工作目标,实现全市充分就业,不断提高劳动者对就业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一)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平台,规范工作制度。
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设施设备、统一工作制度”的要求,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固定服务场所,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工作制度、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证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基层,最大程度方便群众、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
(二)做实就失业实名管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1.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负责对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有就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开展就失业登记、就业政策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各项就失业实名管理服务,建立实名制工作台账。
对有即时办结时限要求的事项须即时办理,非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召开成都市中小企业报表统计工作会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召开成都市中小企业
报表统计工作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10.14
•【字号】
•【施行日期】2011.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召开成都市中小企业报表统
计工作会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中小企业报表变化和调整情况,为安排和布置好我市中小企业统计报表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市中小企业统计报表工作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介绍中小企业报表变化和调整情况,布置中小企业报表填报工作;
(二)布置监测企业报表相关工作;
(三)讲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操作知识。
二、会议时间
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1:30--16:3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
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A栋103室
四、参会人员
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报表统计和监测企业报表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联系人及电话:
董红 61881634 136****9537
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09.08.28•【字号】川财建[2009]151号•【施行日期】2009.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09〕151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商务局,省级有关担保机构: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2号)要求,为更好规范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项目,帮助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经认真研究,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附后),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四川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暂行操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规范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项目,帮助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2号)和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小商贸企业发展资金中专门用于支持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中小商贸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划分,主要包括: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居民服务、屠宰、物流、仓储、其他。
成都市十大融资性担保公司
四川省十大融资担保公司1、四川安信融资担保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安信融资担保管理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专业从事融资担保及相关风险管理的担保企业。
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总部设立在四川成都,服务面向全省,注册资本金2亿9千零7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中等企业融资担保、工程担保、及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短期投资等。
公司连续三年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分别授予“诚信示范企业”、“诚信一百品牌企业”及“诚信100品牌巡展单位”称号,是四川省人大金融行业重点联系单位及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副会长单位.2005年3月荣获成都市消费者协会颁发“诚信企业示范单位”;2006年3月荣获成都市消费者协会颁发“诚信企业示范单位”;2007年3月取得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免征营业税单位;2009年8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授予“重点联系单位”。
2、四川省经济技术投资担保中心四川省经济技术投资担保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事业单位(批准文号为:川办函[2000]31号),实行“省经委领导、省财政厅监管、按企业化运作”的管理体制。
中心注册资本金1.5亿元,实到资本金1.72亿元。
中心是四川省唯一由省财政全额出资的省级政策性担保机构。
截止2008年底,中心已累计为500多户中小企业提供了26亿多元的贷款担保,担保的企业分布在全省各市、州,涉及的行业有电子通讯、机械加工、能源环保、轻工食品、医药化工、皮革、家具、食品、环保、农药、饲料、节能、路桥建设、有色金属和农产品加工等15个行业。
3、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由成都市人民政府[1999]62号文批准成立,是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非盈利的专业担保机构,国经贸中小企[2001]948号文将公司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体系代码ZXD00085。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15•【字号】成办函〔2017〕79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7〕7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15日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是指由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以下统称:信息提供单位),在其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可用于识别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第四条(原则)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等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及时、准确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管理机构)市政府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信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全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用办)负责监督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和管理等相关活动,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考核体系。
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解读
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解读作者:来源:《现代工商》2013年第05期《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6号)主要用于(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
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持,每个企业或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
(工信厅联企业[2013]65号)支持重点:(一)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1.制造水平提升项目。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
2.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购置研发设备、仪器、软件,改造相关场地及设施项目。
3.信息化应用项目。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安全可靠软件和信息技术提高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管理水平,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应用服务的项目。
4.专业化发展项目。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龙头企业协作配套,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5.新兴产业项目。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设计等新兴产业项目。
6.节能减排项目。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
7.安全生产项目。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技术改造,以及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8.专利补助项目。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创造和运用专利技术。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1.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为满足小企业创业发展需求,改造现有场地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项目。
2.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提升项目。
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质量、信息、集中治污减排等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和机构的技术改造项目,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和物流信息平台改造项目,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诚信平台建设项目。
3.创新、创业服务项目(统称服务项目)。
重点支持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信息化服务、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设备共享等创新服务项目;为初创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创业咨询、创业场地及设施等创业服务项目。
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为促进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微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认定范围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认定工作。
三、认定标准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认定标准如下:1. 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依法成立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 拥有完备的组织机构、职能部门和服务团队;3. 提供多种方式的企业登记注册及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在线政务服务、提供线下咨询、提供方式咨询等;4. 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资源和经验,能提供财税、融资、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等一站式服务;5. 具备完备的信息化建设能力,并能提供信息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企业在线办事、提供企业数据分析、提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6. 在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7. 定期向成都市有关部门报送重要工作进展和服务情况,并按要求接受检查和评估。
四、认定程序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认定程序如下:1. 申请:申请机构须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认定申请,其中包括申请表、相关资料和服务说明;2. 审核: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会对申请机构的资质、服务内容、组织机构等进行审核;3. 报批:审核通过后,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4. 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进入下一步;5. 发证:颁发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证书。
五、认定效力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证书的效力如下:1. 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认定;2. 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有效期内享受中小企业服务相关政策优惠和支持;3. 认定证书丧失效力的情况下,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及时收回认定证书。
中小企业发展调研报告范文9篇
中小企业发展调研报告范文9篇关于中小企业发展调研报告范文9篇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事实,主要的表现方法是叙述。
但调研报告的目的是从这些事实中概括出观点,而观点是调研报告的灵魂!下面给大家分享中小企业发展调研报告范文9篇,欢迎阅读!中小企业发展调研报告篇1近年来,中小企业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
社会经济的产业组织形式没有像经典经济学家所预言的那样,从自然竞争走向集中再走向垄断。
相反,中小企业成了各个国家中最活跃的经济因素。
中国也不例外,在国内经济最发达的几个地区如:江苏、浙江、广东、上海都是以中小企业为主。
这些地区之所以经济能够腾飞,都是因为它们有各自的优势和特色。
产业积聚区是浙江经济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基本特点是某一行业或产品,在一个特定的地域内,高度积聚发展,在国内甚至在国际市场占有较大比重,在当地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作为中国五金之都的__,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下,蓬勃发展起来了。
__年,__实现国内生产总值超过92亿元,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更令人欣喜的是,一年间__市跃过24个县市,将全国百强的名次从第70位前移到第46位。
[1]我们从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情况看,__市__年共有工业单位10948个,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464个。
其中,五金机械工业单位8331个,占全市工业单位数的比重为76.1%。
五金机械工业法人企业数为1936个,占工业法人单位比重数为78.57%。
法人单位全年营业收入为123.7亿元,其中五金机械工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为106.2亿元,占工业法人营业收入比重为85.86%。
[2]目前,__有五金机械企业1万余家,从业人员20多万,产品涵盖机械五金、装潢五金、日用五金、建筑五金、五金工具、小家电等1万多个品种,并形成了电动工具、有色金属冶炼、衡器、小家电、汽摩配、不锈钢制品、防盗门、滑板车等几大支柱产业,其中10多项五金产品的产量居全国之最,100多种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从以上的数据看来,五金企业在__市经济发展中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机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机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06.28•【字号】成经信办[2012]145号•【施行日期】2012.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机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办[2012]145号)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发[2012]40号)要求,现将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机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在我市登记注册,并为工业园区内制造业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供应链管理、系统集成等专业配套服务,且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生产性服务企业(机构)。
具体条件如下:(一)产业特色突出,并在一定区域内有较大影响,有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对行业有较大示范带头作用;(二)为工业企业提供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在50%以上;(三)独立法人,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和利税的平均增长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或具有独特发展优势;已制定切实可行的未来三年详细的发展计划。
二、申报材料(一)《成都市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奖励申请表》;(二)企业(机构)法人执照、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三)企业(机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四)企业(机构)主要服务工业企业名单及为其提供服务产生的收入;(五)服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服务运营分析报告等资料。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一)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向注册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成都市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奖励申请表》,区(市)县对筛选合格的企业应于7月20日前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二)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完成初审工作后,于7月26日前将初审结果通知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三)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初审合格企业完善资料(不含审计报告),并于8月10日前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由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四)经专家组评审合格的企业(机构)由市财政局聘请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机构)进行实地验收。
成都市中小企业汇总
成都市中小企业汇总成都市是中国西部地区的一个重要经济中心,也是大量中小企业的聚集地。
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以及推动创新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成都市中小企业的汇总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中小企业的定义和分类中小企业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条件进行界定,从企业规模、经营状况、投资规模等多个角度综合考虑来划分的一类企业。
按照企业规模,可以将中小企业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
1. 微型企业:指从业人数不超过1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2. 小型企业:指从业人数10人以上、不超过50人,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3. 中型企业:指从业人数超过50人、不超过300人,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二、成都市中小企业的总体概况成都市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城市,中小企业的数量和发展情况备受关注。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成都市注册的中小企业总数达到了10万家以上,占全部企业总数的80%以上。
这些中小企业涵盖了多个行业,如制造业、服务业、科技创新等。
三、成都市中小企业的发展趋势1. 产业升级与转型:成都市中小企业正面临着将传统产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挑战和机遇。
随着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开始转型升级,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2. 互联网+时代的崛起:成都市中小企业也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经营,拓展市场渠道,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额度。
3. 政策支持与创业氛围: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成都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如减税降费、提供低息贷款等。
同时,成都市还大力倡导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年轻人自主创业,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
四、成都市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1. 融资难题: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普遍面临较大的困难,尤其是初创期的企业更加困难。
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试点实施方案为规范和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两类机构)健康发展,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维护金融稳定,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发展,培育有公信力的评级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3〕43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四川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原则和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稳步推进、严格管理、保证质量、促进运用”的总体原则开展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
分别建立两类机构信用评级主干指标体系、作业规范和评价办法,力求作业标准科学、可操作;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总行核准的工作思路,确定参与试点的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和依托评级机构综合评价机制,严格信用评级管理,保证信用评级质量,动态、客观地反映两类机构信用状况;建立两类机构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推动银担、银贷合作;培育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机构,促进信用评级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二、试点内容(一)制定管理规范。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四川工作实际,分别研究制定《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主干指标体系》(见附件1)、《四川省融资性担《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作业规范(试保公司信用评级主干指标体系》(见附件2)、行)》(见附件3)、《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作业规范(试行)》(见附件4)、《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作业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见附件5)等一整套制度。
(二)筛选信用评级机构。
按照“自愿申报、差额筛选、专家评审、择优而定”的原则,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确定的作业评级机构数量要求,制定筛选条件和筛选流程。
各评级机构根据自身条件,结合筛选条件,以自愿原则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进行申报。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组织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评级机构评级理念、评级理论体系、评级技术、内控管理、实践经验及在川工作预案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定评级机构上报总行审批。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1•【字号】成办发[2011]69号•【施行日期】2011.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1〕6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融资性担保业健康持续发展,按照中国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部门令2010年第3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0〕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在成都市内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国性和全省性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成都设立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市金融办是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指导和监管部门,负责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施持续动态监管和风险处置。
融资性担保公司按属地化原则实施监管,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
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应明确由区(市)县金融办、成都高新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未设立金融办的,由区(市)县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建立市级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包括:(一)股权类投资,投资设立子企业、合资合作企业,收购股权或收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以及对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二)资产类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不设立企业的合资合作等;(三)其他投资行为。
授权从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融资主要包括:(一)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对外举借债务;(二)债券类融资;(三)其他融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以自身信用或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性项目是指市政府确定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市国资委确认的主要经营业务。
第二章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管职责与制度第七条企业是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行为的责任主体,企业董事会(未成立董事会的为总经理办公会,下同)应承担以下职责:(一)加强投融资管理,按照本办法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管理制度,报市国资委备案;(二)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应包括本企业及下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的投融资活动);(三)对投融资项目及借款和担保行为进行可行性研究及依法决策,并承担相应的决策责任;(四)对须报市政府核准的非政府性投融资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先报市国资委审核。
政府性项目的决策程序按相关规定办理;(五)单项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5亿元(不含)以下的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报市国资委备案;(六)组织开展项目投资后评价;(七)统计分析投融资项目,按要求向市国资委报送投融资完成情况和分析材料;(八)以出资比例为限决定是否为下属企业提供借款和担保;(九)对下属企业的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行为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下属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活动的监管。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成府发〔2017〕1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成府发〔2017〕1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17〕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性债务举借和担保行为,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严格执行《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切实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
我市各级政府只能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以省政府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并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事业单位违法违规采取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中期票据、BT回购、垫资施工、延期付款、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变相为政府举借债务。
进一步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严格划清政府债务、政府或有债务、企事业单位债务的边界,坚持“谁借款、谁使用、谁偿还”原则,严禁政府违法违规集中、调配、使用企事业单位债务资金,严禁企事业单位债务转嫁给政府偿还,切实防范企事业单位债务风险向政府转移。
二、严禁违法违规担保政府新发生或有债务,应严格限定在《预算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全市各级人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借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向债权人出具任何承诺、增信、安慰等函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以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企业融资进行抵押或质押;全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进行抵押融资;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政府债务对应的资产重复融资。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业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业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7.29•【字号】成财企[2013]95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业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企[2013]95号)各区(市)县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级企业集团公司: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工业类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制定了《成都市工业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工业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7月29日附件成都市工业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规范我市支持工业类发展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工业类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每年通过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市工业重大产业化、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优先确保市委、市政府有关扶持工业类政策措施、决策部署的落实,优先确保中央、省下达我市工业类专项资金要求配套资金的落实,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绩效评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四条凡注册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及行政关系在我市的单位所实施的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的,均可按有关程序进行申报。
通过立项、评审、专项审计或确认经验收合格的,可享受专项资金的支持。
在全市排查防范金融风险调度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排查防范金融风险调度会议上的讲话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全市排查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作一次调度,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和部署,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可以看出各级各有关部门、各金融单位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今年**月份中央将召开十九大,使命责任重大,对各方面的安全稳定工作都提出了很高要求。
在这种敏感时期,排查防范金融风险,不仅是一项工作目标要求,更是一种严肃的政治责任,也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金融业发展既怕慢,更怕乱。
当前,我市金融业发展很快,但诱惑很多、风险也很大,实现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就显得格外重要,必须加强防控。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金融市场是否活跃、金融实力是否强大、金融运行是否安全、金融生态是否良好、金融人才是否充足、金融监管是否到位,对一个地区的经济繁荣与社会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金融全球化、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以及各类金融工具的创新发展,金融风险也日益增多。
市委、市政府对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始终高度重视,**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市里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从今年3月份开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深入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账户**万余个,涉及贴现金额**多亿元,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亿元,汇兑划拨资金近**万笔、**亿元,排查空白重要凭证**万份、印押证**多个,排查发现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排查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金融风险排查防范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市金融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还有大量的整顿工作要做。
具体表现在:一是有的单位认识上有问题,认为排查风险是多余的,长期不开会、不研究,疏忽大意、放松内控,导致制度上不严格、严管上不到位、工作上不落实;二是有的单位心存侥幸,觉得一些隐患自己有别人也有,不舍得花钱、花精力去整改,对待风险防范流于形式、摆摆样子,不深入、不彻底;三是有的单位耍小聪明、搞小算计、过小日子,只看到眼前、没看到长远,只看到局部、没看到全局。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探析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探析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中国的经济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但是,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依然存在很多困难和障碍。
本文将探讨成都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成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1. 资金缺口中小企业在起步阶段就面临资金缺口问题,而且这种缺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也一直存在。
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发展时间短、规模小,信用历史较短,很难获得银行审核通过的贷款。
2. 银行贷款难度大银行是中小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但是银行贷款审核机制很严格,对企业的要求也很高。
中小企业的资产规模、信用记录、经营管理、偿债能力等方面,往往无法满足银行的要求。
3. 融资成本高中小企业要获得融资通常会采用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信用贷款等方式,这些方式都需要一定的融资成本,而这种成本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4. 资金链断裂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很多中小企业的经营周期较短,而成本的不断增加,很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的情况发生。
而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就无法正常运营,最终导致倒闭。
二、对策探析1. 打造良好的信用记录中小企业要开展规范化的财务管理,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以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
同时,企业应加强与银行的沟通,积极协商贷款事宜,增加互信度。
2. 寻求其他融资渠道企业可以通过招股、发行债券、引进风投、合作重组等方式寻求其他融资渠道。
这些方式除了能解决融资问题,还能为企业带来其他一些资源和优势。
3. 创新融资模式企业可以通过创新融资模式来解决资金链问题。
比如说,采用保理融资方式,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公司,获得资金支持。
采用这种方式还能获得远期收款权。
4. 扩大融资渠道企业可以寻求其他融资渠道,如向国有和民营企业寻求合资、合作机会,提供代工服务等。
这种方式不仅能获得融资支持,还能为企业带来其他资源和市场机会。
总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
只有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信用记录,积极创新融资模式以及扩大融资渠道,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取更多的机会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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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标 签】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
【颁布单位】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 号】成经信办﹝2013﹞32号
【发文日期】2013-03-14
【实施时间】2013-03-1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所得税
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经信产业[2011]416号)和《关于组织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川经信财金函[2013]229号)要求,现将开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类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的,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
额70%以上;
2.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3.按规定进行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备案登记并进行评级;
4.及时向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业务数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信息。
已经确认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在5年内无需再申报。
(二)申报资料。
1.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申请报告;
2.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确认申请简表(附件1);
3.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确认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4.经年审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章程复印件;
5.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6.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有效期内的信用评级证书和报告(复印件);
8.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担保余额变动表以及报表中相关数据的附注和说明);
9.对上述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小额贷款公司类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的,以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贷款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额70%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2.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
3.对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3倍;
4.经营规范、风险控制良好,无违规失信记录,并开展信用评级。
已经确认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小额贷款公司在5年内无需再申报。
(二)申报资料。
1.小额贷款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申请报告;
2.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确认申请简表(附件1);
3.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确认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
4.经年审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公司章程(复印件);
5.《小额贷款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上一年度小额贷款业务明细表(附件4);
7.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信用评级证书和报告(复印件);
8.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包含报表中相关数据附注和说明);
9.对上述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注册地所在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装订成册的书面申请材料;省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在川分支机构直接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申报。
(二)上报需提交上报文件(文件内容须包含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结论性文字表述)、《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确认申请简表》(附件1)和申报机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以及电子版。
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4月5日。
(三)联系方式。
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
联系人 :
周莉 (担保机构类) 61885821
苏志军(小贷机构类) 61881601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
附件:
1. 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确认申请简表(信用担保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类)
2. 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确认企业基本情况表(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类)
3. 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确认企业基本情况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类)
4. 上一年度小额贷款业务明细表
附件:
附件1-4.doc
关联知识:
1.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