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5:浙江省高等学校“体育学科”公共体育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浙江高级职称认定条件及流程详解
浙江高级职称认定条件及流程详解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浙江高级职称认定条件及流程详解随着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和职业生涯的推进,晋升高级职称对于许多专业人士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体育教师绩效评定标准与考核体系
体育教师绩效评定标准与考核体系1. 引言体育教师绩效评定标准与考核体系的制定是为了促进体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简洁明确的评定标准和考核体系,以确保评定过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 绩效评定标准体育教师的绩效评定标准应基于以下几个方面:2.1 教学能力评定教学能力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教学方法是否多样化和适应学生需求;- 课堂管理是否有效;- 教学内容是否与课程要求相符;- 学生参与度和学习成果。
2.2 学生评价学生评价是衡量教师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应考虑以下因素:- 学生对教师教学过程的满意度;- 学生对教师的指导和支持的评价;- 学生对教师在课堂上的激励能力评价。
2.3 学术发展评定学术发展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教师是否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教育培训;- 教师是否有相关专业的学术成果和发表论文;- 教师是否参与学术会议和讲座。
2.4 教学贡献评定教学贡献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教师是否参与学校和社区组织的体育活动;- 教师是否参与学生俱乐部和社团的指导和管理;- 教师是否积极参与学校体育赛事的组织和指导。
3. 考核体系为确保评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考核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1 自评教师应自行填写绩效评估表,详细描述自己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和成就。
3.2 同行评议由其他体育教师进行评议,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发展情况。
3.3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应匿名进行,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激励能力。
3.4 上级评定学校的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对教师的绩效进行最终评定,综合考虑自评、同行评议和学生评价的结果。
4. 结论体育教师绩效评定标准与考核体系的制定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提供了一套简洁明确的评定标准和考核体系,以确保评定过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通过透明的评定体系,可以促进体育教师的个人发展和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
浙江省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
浙江省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管理,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3)76号)文件精神及本省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省优秀运动队一线、非一线教练员,市级、县(市、区)级运动队、职业俱乐部以及其他从事业余运动训练的在职教练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教练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职称名称依次分别为初级教练、中级教练、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相应办法处理:(一)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才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第五条从事体育项目训练和指导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授技育人能力,切实履行教练员岗位职责和义务。
具备从事教练员工作必备的身心条件。
第六条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要求(一)按照要求完成岗位培训。
(二)达到《浙江省体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规定的学时要求。
第三章初级教练资格条件第七条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教练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
第八条专业能力、业绩要求(一)基本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了解体育项目训练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能够较熟练运用训练教学方法、手段,具备完成体育项目基础性训练和比赛任务的实际能力。
第四章中级教练资格条件第九条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教练职称后,从事教练工作满五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初级教练职称后,从事教练工作满四年;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初级教练职称后,从事教练工作满两年;或具备博士学位。
浙江体育高考评分标准
浙江体育高考评分标准浙江省体育高考是指通过体育专业课考试来选拔适合从事体育专业的学生,是一种特殊的高考形式。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评分标准。
本文将对浙江体育高考评分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体育高考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体育专业课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考核两部分。
体育专业课考试主要包括体育理论知识和体育技能两个方面。
在体育理论知识考试中,主要考察学生对体育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体育基本理论、体育教学理论、运动训练理论等内容。
而在体育技能考试中,则主要考察学生在某一特定体育项目上的技能水平,如篮球、足球、田径等。
评分标准将根据学生在考试中的表现,对其进行综合评定。
其次,体育特长生考核主要包括体育专业课成绩和体育特长生考核成绩两个方面。
体育专业课成绩是指学生在高考中的体育专业课成绩,而体育特长生考核成绩则是指学生在体育特长生考核中的表现。
体育特长生考核主要包括身体素质测试和体育项目测试两个方面。
身体素质测试主要包括身体素质测评、基本体能测试等内容,而体育项目测试则主要包括学生在某一特定体育项目上的表现。
评分标准将根据学生在考核中的表现,对其进行综合评定。
最后,评分标准还将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确定其在体育高考中的成绩。
在确定成绩时,将综合考虑学生在体育专业课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考核中的表现,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如学生的体育特长、体育比赛成绩等。
评分标准将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对其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其在体育高考中的成绩。
综上所述,浙江体育高考评分标准是一套科学、公正、公平的评分标准,它将根据学生在体育专业课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考核中的表现,对其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其在体育高考中的成绩。
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备考,取得优异成绩。
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标准
3
3.专业课教师近5年内,须累计在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实践工作5个月以上。
2
3
4.承担实验和实习大纲编写工作;革新实验,开出有创新的实验课,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或在实验室规划建设,现代化管理等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或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种的中、高级工考评员证书。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4
5.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发展的新动态,追踪本学科的科研信息,提出一些开拓性的教研新课程,并有自编所教学科讲义或补充教材。
4
0
1、以评审条件为准,取得学位者加1分;2、赋分值最高为4分。
3分
2分
1分
2
现职称
年限
2
1.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2
0
2.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3
学识水平
3
具有本门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前沿,掌握本专业最新技术并能应用于教学当中。深刻理解、熟练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教法,能根据学科实际和学生特点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手段多样,教法创新,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6
业绩成果
5
任现职以来,专任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含实践教学课)不少于210学时;兼任校级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工作量的1/4;兼任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工作量的1/3。
5
0
18
1.作为主要作者(限前3名)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为专业论文、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一、基本分1、学历:研究生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含高中)4分。
2、教龄:每年记1分,任现职以来每年加记1分。
3、工龄:每年记1分。
4、系数分按实际测算记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兼职教研员、各学科或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学术团体理事以上职务的分别给予加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
(本项取最高记分,不重复)二、荣誉分6、任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十佳教师、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坛新秀、教改之星、师德标兵、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共产党员、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
按下列标准计分: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地厅级6分,县级4分,县级部门2分。
其中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基会、儿基会按地厅级,或按发证单位的行政级别计分;蚁刘若英基金会按县级部门计算。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加记2分。
8、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文章或报道,每条(或篇)按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三、学识水平分9、在国家、省、市级专业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分别计3分、2分、1分。
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说明:国家级刊物指国家有关出版社、全国性学术组织(不含以盈利为目的学术团体)出版的刊物;省级含国家承认的大专院校出版机构出版的刊物(不含为学生编制的习题、故事及其他读物。
)发行的教育期刊须有邮发代号和国内、国际统一刊号(即CN和ISSN)。
文章字数应达2000字以上。
10、任现职以来专业学会获奖论文(限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专业对口的学会组织的活动)的第一作者: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6、0.3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记0.6、0.3分;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得分。
浙江省高教师教职院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暂行)指标考核点及计分名称名称计分办法评价标准和计分方法1.保障情况(120分)制度建设(20%)增量或等级给分制定性指标,学校提供自评材料,由专家综合分析评定等次。
当年学校确保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体制、机制的设计与执行,建立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监控考核体系的情况;有关教学的研讨、培训、指导、检查等制度及执行情况,校院两级领导听课及教学奖励政策制定情况。
制度建设得到明显改善提高或排名前20%的为优秀,有改善提高或排名前21%-40%的为良好,明显滞后或存在重大问题的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基本办学条件(30%)达标给分制由省教育厅计财处提供数据。
依据教育部教发〔2004〕2号及教高〔2008〕5号中有关办学条件5项合格指标+7项监测指标+1项实训场地合格要求。
计分方法:全部指标均达标的按满分计;合格指标及实训场地指标不合格每项扣5分,监测指标不合格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生均教学及研究经费(50%)增量或等级给分制由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提供数据。
当年度学校生均教学经费、教学改革与研究、师资建设经费增长10%及以上,或排名前20%的为优秀;当年增长5%及以上,或排名前21%-40%的为良好;除存在重大问题的为不合格外,其余为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2.教师情况(300分)生师比(40%)增量或等级给分制由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提供,当学年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达到15:1、其它院校达到16:1,或当年新增教师增长10%及以上的为优秀;高于或等于当年度同类高职院校平均水平,或当年新增教师增长5%及以上的为良好;达到当年度同类水平70%及以上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双师素质”教师(30%)增量或等级给分制由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提供数据。
公共体育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浙江省高等学校“体育学科”公共体育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指标及标准”课题组一、遴选“指标体系”的指导思想1、注重高校公共课程的教育目的和任务、教学性质和特点,建立适合对高校公共课程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2、基于高校公共体育教学的目的和任务,遴选能够切实反映和全面评价高校公共体育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评价体系及评价指标;3、强调大学公共体育的学科特点,对体育科学研究和业余运动训练等领域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特别突出者,在分类指标的权重上予以特别支持;4、发挥高级职称评审的正确导向功能,建立的职称评审指标体系有利于引导高校公共体育教师围绕高校公共体育教育和教学的核心开展工作;5、鼓励高校公共体育教师在完成本职教学工作的基础上,突出“一专多能”和个性化发展,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业余运动训练等工作;二、确定“评分标准”的基本原则1、学术性原则:高校高级职称评审应掌握相应的学术性要求,评价指标中以提高科研业绩的权重系数而体现;2、权重分配原则:按教学质量、科研业绩、训练竞赛、荣誉奖励和社会影响五类指标确定相应的权重系数;3、分值折算原则:以科研业绩分值为参照,对其它四类指标按实现难度、投入时数、贡献程度和产生的社会影响分别进行折算;4、成果限报原则:论文、论著、课题和训练竞赛,限报成果数量,鼓励出精品、出标志性成果;5、可操作性原则:所有评价指标均可进行相对应的分值计算,其中对同一成果多人共享的分值分配作出了操作细则;6、分类指导原则:对高等职业技术类院校教师,可以在评审时适当降低对其科研业绩的考核标准,以体现分类区别对待。
三、若干需要说明的问题1、遴选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通过规范的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和会议讨论,并选择一定的样本量经过检验性评审,评审结果与高校公共体育教师职称评审改革方向和指导思想相吻合;2、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是反映教师职业态度和职业素质的主要指标。
浙江省体育评分标准
浙江省体育评分标准
浙江省体育评分标准是对浙江省体育活动中各项指标的评定标准,是对体育活
动进行评价和比较的重要依据。
体育评分标准的制定,可以促进体育活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体育活动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增强人民体质,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实现。
首先,浙江省体育评分标准应包括体育活动的各项指标,如体育项目的规则、
技术要求、比赛成绩等。
其次,评分标准应根据不同的体育项目和不同的年龄段进行制定,以保证评分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最后,评分标准应具有时效性,可以根据体育活动的发展和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在制定浙江省体育评分标准时,应考虑到体育活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充分调
研和了解各项指标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评分标准的制定应该充分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
浙江省体育评分标准的制定应该注重科学性和客观性,评分标准应该具有量化
的指标和标准,以便于评价和比较。
评分标准的制定还应注重激励性,对于优秀表现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和奖励,以激发运动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评分标准的制定还应注重公正性和公平性,对于违规行为和不端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制裁,以维护体育活动的公平竞争环境。
总之,浙江省体育评分标准的制定是促进体育活动发展的重要举措,应该充分
重视和加以推进。
只有科学、合理、公正的评分标准,才能有效地推动体育活动的健康发展,提高全民健身水平,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实现。
希望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能够共同努力,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公正的浙江省体育评分标准,为浙江省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浙江省高教师教职院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20%)
等级给分制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考核毕业生对专业课程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师教学水平及师资队伍实力、校风学风等方面的满意度。
满意度95分以上的优秀,80—94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3.2当年新生报到率
(5%)
等级给分制
由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提供数据。
新生报到率中位线排名前20%的为优秀,前21%-40%的为良好,除存在重大问题的为不合格外,其余为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3.3毕业生就业率
(50%)
等级给分制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3.6毕业生就业人均起薪水平
(10%)
等级给分制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学生毕业后一年跟踪调查人均起薪水平超过毕业生就业工资平均水平20%的为优秀,超过平均水平但未达20%的为良好,低于平均水平30%以内的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2.2“双师素质”教师
(30%)
增量或等级给分制
由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提供数据。
当学年“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增长10%以上的,或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达到90%以上、省级示范院校达到85%以上、其他院校达80%以上的为优秀,分别低于优秀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为良好,低于优秀标准20个百分点以内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浙江省高考体育评分标准
浙江省高考体育评分标准浙江省高考体育评分标准是对高中生体育考试成绩进行评定的依据,它既是对学生体育水平的客观评价,也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的一种检验。
在浙江省高考体育评分标准中,主要包括了体育项目、技术动作、成绩评定、体育理论知识等内容。
下面将对浙江省高考体育评分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浙江省高考体育评分标准对体育项目的选择非常注重全面性和代表性。
体育项目包括田径、球类、体操、游泳等多个项目,旨在考察学生在不同领域的体育水平。
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要求和标准,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进行选择,并在考试中进行表现。
其次,技术动作是浙江省高考体育评分标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于每个体育项目,都会有相应的技术动作要求,学生需要在考试中展现出正确、规范的技术动作,才能得到较高的评分。
这既考验了学生的体育技能,也促进了他们对技术动作的掌握和理解。
另外,成绩评定是浙江省高考体育评分标准中的关键环节。
在体育考试中,学生的成绩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综合评价,因此成绩评定显得尤为重要。
浙江省高考体育评分标准对成绩评定有详细的规定,包括了成绩的计算方法、评分标准等内容,保证了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最后,体育理论知识也是浙江省高考体育评分标准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除了对体育项目的实践能力要求,考试中还会涉及到对体育理论知识的考察,这既考验了学生对体育知识的掌握程度,也促进了他们对体育理论的深入了解。
综上所述,浙江省高考体育评分标准是对学生体育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它涵盖了体育项目、技术动作、成绩评定、体育理论知识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体育水平和体育素养。
希望广大学生能够认真对待体育考试,努力提高自己的体育水平,取得优异的成绩。
浙江省高等学校“体育学科”公共体育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浙江省高等学校“体育学科”公共体育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指标及标准”课题组一、遴选“指标体系”的指导思想1、注重高校公共课程的教育目的和任务、教学性质和特点,建立适合对高校公共课程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2、基于高校公共体育教学的目的和任务,遴选能够切实反映和全面评价高校公共体育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评价体系及评价指标;3、强调大学公共体育的学科特点,对体育科学研究和业余运动训练等领域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特别突出者,在分类指标的权重上予以特别支持;4、发挥高级职称评审的正确导向功能,建立的职称评审指标体系有利于引导高校公共体育教师围绕高校公共体育教育和教学的核心开展工作;5、鼓励高校公共体育教师在完成本职教学工作的基础上,突出“一专多能”和个性化发展,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业余运动训练等工作;二、确定“评分标准”的基本原则1、学术性原则:高校高级职称评审应掌握相应的学术性要求,评价指标中以提高科研业绩的权重系数而体现;2、权重分配原则:按教学质量、科研业绩、训练竞赛、荣誉奖励和社会影响五类指标确定相应的权重系数;3、分值折算原则:以科研业绩分值为参照,对其它四类指标按实现难度、投入时数、贡献程度和产生的社会影响分别进行折算;4、成果限报原则:论文、论著、课题和训练竞赛,限报成果数量,鼓励出精品、出标志性成果;5、可操作性原则:所有评价指标均可进行相对应的分值计算,其中对同一成果多人共享的分值分配作出了操作细则;6、分类指导原则:对高等职业技术类院校教师,可以在评审时适当降低对其科研业绩的考核标准,以体现分类区别对待。
三、若干需要说明的问题1、遴选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通过规范的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和会议讨论,并选择一定的样本量经过检验性评审,评审结果与高校公共体育教师职称评审改革方向和指导思想相吻合;2、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是反映教师职业态度和职业素质的主要指标。
浙江省高教师教职院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10%)
等级给分制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学生毕业后一年跟踪调查人均起薪水平超过毕业生就业工资平均水平20%的为优秀,超过平均水平但未达20%的为良好,低于平均水平30%以内的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学生毕业后一年跟踪调查毕业生就业率排名前20%的为优秀,前21%-40%的为良好,就业率低于85%的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3.4毕业生创业率
(5%)
等级给分制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学生毕业后一年跟踪调查创业率排名前20%的为优秀,前21%-40%的为良好,没有创业的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医学类、司法类院校按全省高职院校毕业生创业率的平均数给分。
3.7毕业生对教学的满意度
(20%)
等级给分制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考核毕业生对专业课程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师教学水平及师资队伍实力、校风学风等方面的满意度。
满意度95分以上的优秀,80—94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3.2当年新生报到率
(5%)
等级给分制
由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提供数据。
新生报到率中位线排名前20%的为优秀,前21%-40%的为良好,除存在重大问题的为不合格外,其余为合格。
计分方法:按优秀100%、良好85%、合格70%、不合格零分计。
3.3毕业生就业率
(50%)
等级给分制
本指标所需数据由省教育评估院提供。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25•【字号】浙教电传〔2014〕302号•【施行日期】2014.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02号各普通高校: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部最近印发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以下简称《基本标准》),对高校体育工作的目标任务、体育课程的改革与课外体育活动的实施、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条件保障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切实加强和规范学校体育工作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基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学校在体育课程设置、体育师资配备、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制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度等方面的针对性、规范性,按照标准落实好组织机构、课时、课外活动、经费保障等措施,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管理水平,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要全面落实高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基本标准》是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
各校要严格落实体育课程,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保障,保证每天锻炼一小时和课外体育活动制度。
要健全体育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保障,保障体育经费与学校教育事业经费同步增长,保证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专业)教师晋升职称的合理比例和工作量的计算标准一致,实行同工同酬,提升学校体育工作保障水平。
三、要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要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列入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评估指标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各校要将学生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毕业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毕业年级学生测试成绩及格率须达95%以上。
浙大体育课评分标准
浙大体育课评分标准
浙江大学体育课程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
因此,在教学中,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评分标准,以确保体育课程能够达到理想的效果。
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浙江大学体育课评分标准。
一、考勤率
考勤率是体育课的基本评分标准之一,学生必须按时到达课堂并穿着适合的运动服装参加体育课。
如果学生缺席或迟到,评分会相应地扣除。
评分标准如下:
出勤率高于90%:加2分
二、技能表现
技能表现是评估学生技能和运动水平的重要标准。
学生在体育课期间应该积极参与各种运动项目,发挥自己的实际能力。
评分标准如下:
技能表现出色:加4分
技能表现不合格:不得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是体育课程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
通过对学生的身体素质进行测试,可以评估学生的健康状况,以及他们是否达到了预期的身体素质要求。
评分标准如下:
体能测试优秀:加4分
四、个人品德和合作精神
个人品德和合作精神是评估学生团队合作和与他人相处能力的重要因素。
在体育课程中,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尊重他人,积极地与他人交流和合作。
评分标准如下:
个人品德优秀:加2分
合作精神优秀:加2分。
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二条思想品德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2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第四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专职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及以下学校工作的。
(四)申报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体育教师评职称的条件有哪些
体育教师评职称的条件有哪些体育教师也是跟一般教师一样可以评职称的,都是属于教师职称。
教师评职称也是有级别的,分为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级别越高要求和考核标准就越高。
这里编辑以高级教师为例来给大家说明一下体育教师评职称的条件有哪些?1、学历、资历条件(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2)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未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上,并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可以申报。
2、专业条件(1)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或担任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2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3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市级以上称号。
(3)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
小学、初中、高中:胜任并至少进行过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担任高(初)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过3次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幼儿园:在市级以上开设过3次以上教学示范课、半日生活观摩、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被聘为高校或教育学院兼职教授,并承担过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
3.参加过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编写。
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近5年内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本专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排名前3)的教学、教研科研成果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高等学校“体育学科”公共体育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指标及标准”课题组
一、遴选“指标体系”的指导思想
1、注重高校公共课程的教育目的和任务、教学性质和特点,建立适合对高校公共课程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
2、基于高校公共体育教学的目的和任务,遴选能够切实反映和全面评价高校公共体育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评价体系及评价指标;
3、强调大学公共体育的学科特点,对体育科学研究和业余运动训练等领域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特别突出者,在分类指标的权重上予以特别支持;
4、发挥高级职称评审的正确导向功能,建立的职称评审指标体系有利于引导高校公共体育教师围绕高校公共体育教育和教学的核心开展工作;
5、鼓励高校公共体育教师在完成本职教学工作的基础上,突出“一专多能”和个性化发展,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业余运动训练等工作;
二、确定“评分标准”的基本原则
1、学术性原则:高校高级职称评审应掌握相应的学术性要求,评价指标中以提高科研业绩的权重系数而体现;
2、权重分配原则:按教学质量、科研业绩、训练竞赛、荣誉奖励和社会影响五类指标确定相应的权重系数;
3、分值折算原则:以科研业绩分值为参照,对其它四类指标按
实现难度、投入时数、贡献程度和产生的社会影响分别进行折算;
4、成果限报原则:论文、论著、课题和训练竞赛,限报成果数量,鼓励出精品、出标志性成果;
5、可操作性原则:所有评价指标均可进行相对应的分值计算,其中对同一成果多人共享的分值分配作出了操作细则;
6、分类指导原则:对高等职业技术类院校教师,可以在评审时适当降低对其科研业绩的考核标准,以体现分类区别对待。
三、若干需要说明的问题
1、遴选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通过规范的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和会议讨论,并选择一定的样本量经过检验性评审,评审结果与高校公共体育教师职称评审改革方向和指导思想相吻合;
2、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是反映教师职业态度和职业素质的主要指标。
因此,近三年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或教学效果评价不合格者,该项指标以零分计算;
3、运动训练取得业绩的教练员资格及身份认定相对复杂,原则上以各项体育竞赛秩序册和成绩册为依据,并经所在单位体育学院(系或部)和人事部门的认定;
4、著作、教材、课题、论文和成果奖,按相应的等级分别计算前n位完成者,作者越多,各等级作者的平均得分越低;
5、论文、论著和训练竞赛限报成果数量,申报教授者各限报8项,申报副教授者各限报5项,科研课题分省部级以上和厅局级以下,各限报5项;
6、职称申报人按统一的表格填写,由单位人事部门计算分值,并按分类指标的权重系数进行分值换算,最后进行累加。
四、指标体系及权重
高校公共体育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指标体系由教学工作、科研业绩、训练竞赛、荣誉奖励和社会影响等5类共12项构成,相应的权重系数确定如下。
五、评分标准及细则
(一)教学工作(0.2)
1、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根据各自学校情况进行考核;
2、如学校不进行教学效果评价,则该项取合格分;
3、教学工作的考核需经学校教务处认定。
(二)训练竞赛(0.2)
1、带队教练的身份认定以相应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为准;
2、田径等项目的单项竞赛名次获得者与其教练身份难以在秩序册反映的,则取该学校该项
目比赛的n个最好单项名次分(n=教练员人数),累加后除以n,即取平均分;
3、各级邀请赛和对抗赛等性质的公益性或商业性比赛不在统计之列;
4、带队成绩类成果限报数量,申报正高限报8项,申报副高限报5项;
5、教练员的身份认定及分值计算需经学校体育学院(系或部)认定。
(三)科研业绩(0.4)
1、国家级出版社的认定以浙大发人(2003)37号文件为依据(附件1),全国统编教材指
教育部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并出版的教材,省统编教材指省高校体育研究会认定并出版的教材;
2、学术刊物等级以浙江大学2002年修订《国内一、二级刊物名录》为依据(体育类刊物见
附件2),各级学术会议须提交相应会议的论文录用通知和论文集;
3、纵向科研项目等级以浙大发人(2003)37号文件为依据,项目参与人员的排位以课题申
报书或结题证明原件为准,横向项目以到帐金额为准;
4、著作、教材和论文类,正高限报8项,副高限报5项;科研项目类,省部级以上和厅局
级以下项目各限报5项。
5、科研业绩的考核及分值计算需经学校科研处认定。
附件1:国家级出版社名录
附件2:国内一、二级体育学术期刊名录
附件3: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
(四)荣誉奖励(0.1)
1、成果奖赋分比例同科研项目的赋分比例,即国家级奖励和精品课程计算前4位(分别计
0.6,0.2,0.1,0.1);省部级奖励计算前3位(分别计0.7,0.2,0.1);厅局级奖励计算
前2位(分别计0.7,0.3),校级奖励只计算项目负责人;
2、荣誉奖励的分值计算需经学校科研处认定。
(五)社会影响(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