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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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需要,结合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和行政、营业、营销类人才紧缺情况,通过大量引进大学毕业生是公司解决人才缺口的必要方式。
2、通过引进实习生,不仅能够为公司储备大批管理技术人才,也能不断提升人才素质,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做好人才蓄水池工程。
3、通过引进实习生,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人事成本,做到开源节流。
4、为规范大中专学生在本公司实习流程,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经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均同意实习且有意向在实习结束后在公司任职的大学生、大中专技校生。
第二章接收原则与流程
第三条实习生接收原则
1、基本条件
品德高尚、无XX、犯罪记录、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2、选择范围
通过公司面试流程的全日制大(中)专与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第四条接收流程
1、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于每年第三季度末报次年《年度实习生需求计划》于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于每年四季度初统一汇总交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2、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公司主页、招聘、高等院校或校园招聘会等途径发布实习生招聘信息。
3、面试甄选
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初步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在校生进行面试,面试考官认真填写《实习生面试评价表》,初步确定拟录取。
4、录用审批
招聘专员对拟录用实习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其《实习生信息登记表》和《实习生面试评价表》等材料呈总经理进行审批,通过审核者成为正式录取人员。
5、办理入职
5.1、实习生报到时须持资料:
5.1.1、XX原件与复印件;
5.1.2、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5.1.3、近期(三个月内)有效的健康证;
5.1.4、一寸(红底)近照2张;
5.1.5、学校提供的《就业协议》。
5.2、总经理办公室需办理事项:
人事专员负责办理实习入职手续(流程参照《新员工入职管理制度》),并同实习生签订《就业协议》。
第三章实习期限与待遇
第五条实习期限
1、大实习:指实习期不少于6个月且毕业后双方均有意向实习后在公司任职的实习生。
2、小实习:指临时促销员、暑期工、短期工与社会实践的学生等。(其补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
调整)
第六条实习期间待遇
1、实习期间不享有正式员工的福利与待遇;
2、实习期间按如下标准给予实习补贴:
3、针对异地学生(以户籍所在地非宜宾市为准)给予200元/月的住宿补贴;
4、实习生可享受同正式员工的餐费补助;
5、实习生津贴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制表与正式员工薪资一同发放,费用统一核算为公司工资成本。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七条实习生纳入公司计划外编制,公司根据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需要接收实习生。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归口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由实习所在部门负责,具体职责为:
1、总经理办公室
1.1、制定公司年度实习生需求计划;
1.2、负责实习生的选聘、入司报到、岗前培训、定岗分配与实习期考核与薪资发放;
1.3、根据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力资源现状,有针对性地为实习生选择部门;
1.4、为实习生选择导师;
1.5、协助实习部门制定、执行帮带培训计划并做好相关记录;
1.6、每月组织实习生集体面谈交流会,与实习生进行交流与沟通,关注其工作与生活情况,根据情况与导师联系与时调整培养计划;
1.7、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运用;
2、实习部门职责
2.1、提交年度实习生需求计划;
2.2、协助总经理办公室选择实习生导师;
2.3、负责为实习生选择导师并负责实习生的培训、考勤、工作安排等日常管理工作;
2.4、协助导师制定实习生培训计划,给出指导意见并协助其考核管理;
2.5、针对实习结束时实习生的定向提出意见。
3、导师职责
3.1、应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实习生严格要求,耐心辅导,精心传授工作经验和技巧,使其尽快达到工作要求;
3.2、每月同总经理办公室、实习生共同制定《实习生阶段性培训/工作计划表》;
3.3、每周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沟通和交流,与时了解实习生动态并进行指导;
3.4、同总经理办公室对实习生进行考核,与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并帮助其改正;
3.5、认真分析实习生性格、兴趣、专业与实际工作能力,向总经理办公室建议其未来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并对实习结束时实习生是否留用给出意见;
4、实习生职责
4.1、严格遵守公司与实习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4.2、积极学习新知识、快速融入企业,转变角色与心态,适应公司和岗位要求;
4.3、有责任和义务保守公司一切有关商业与技术秘密;
4.4、认真向导师学习各项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
4.5、定期向导师汇报思想、工作与生活状况,每月提交实习生月度总结至总经理办公室;
4.6、不得向外传播有损公司形象或声誉的言论,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声誉的事。
第八条实习期辅导管理
1、新进实习生在实习期实行导师制管理,实习期间的工作辅导与培训由导师负责安排,总经理办公室与实习部门配合实施。
2、实习导师原则上由实习所在部门的主管级以上骨干员工担任;
3、导师负责对新进实习生日常工作安排、工作辅导、职业生涯规划和思想沟通与反馈工作;
4、每月实习生根据上月工作情况向导师进行汇报与反馈,并与总经理办公室反馈相应信息,总经理办公室通过适当方式反馈至导师,以改进实习期辅导质量;
5、除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安排的入职培训、通用管理技能培训外,导师应安排其他专门的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与辅导,并在每月初同实习生共同制定《实习生阶段性培训/工作计划》;
6、部门负责人应全力支持和督促实习期导师辅导工作,并反馈导师与实习生意见,协调各方资源,促进实习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
第九条实习生考核
1、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阶段性考核和实习期结束留用考核。
2、考核日期
2.1、阶段性考核:分两次进行,分别为入职后第二月与第四月。
2.2、留用考核:为实习期结束时(根据实习期与毕业时间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3、考核办法
参照试用期员工考核办法执行。
4、考核内容
主要对实习生在实习期内的日常工作表现、接受的相关培训和《实习生阶段性考评表》中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5、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指导导师、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组成。
6、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