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病人转入和转出制度(精选五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症医学科病人转入和转出制度(精选五篇)
第一篇:重症医学科病人转入和转出制度
重症医学科病人转入和转出制度
(一)ICU病房收治范围:
1、急性、可逆、已经危急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4、慢性消耗性疾病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ICU的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病房的收治范围。
(二)、ICU病房收治程序:
1、重症患者需经ICU医师会诊后,对符合收治范围的病人,并且有空床情况下方可收入ICU病房。
2、对轻症复合伤、无经济能力的患者以及不能从ICU的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的终末期患者首诊医师不应建议入ICU病房。
3、需急诊手术的重症患者,应先由手术科室收入住院,手术后视病情转入ICU病房监护。
4、ICU病房收入和转出的病人需由医务人员护送。
收入病人由病房医务人员护送,转出病人由ICU病房的医务人员护送。
(三)、ICU病房重症病人的管理:
1、病人收入ICU病房后由ICU病房医生具体负责管理。
外伤和专业性很强的病人,经管的专科医生每天要到ICU病房查房,与ICU病房共同商讨处理意见,相互配合。
2、涉及需会诊的病人,由ICU病房医生提出并组织完成,如涉及到多学科疑难危重病人院内扩大会诊,需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
3、病情通报由ICU病房医生告知病人家属,需与专科医生协调时不得让家属去找医生,由ICU经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协调,如有困难,
可报请医务科协调。
经治专科医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去ICU病房处理病情。
4、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原科室治疗。
原科室不应以“无床”、“节假日无经管医师”、“无名氏”等为由拖延转科。
第二篇:重症医学科转入和转出标准
重症医学科转入和转出标准
转入收入ICU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1,ICU收治范围
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2,诊疗标准参考
ICU收治标准参考三方面的内容的综合考虑,包括优先级别,诊断及客观标准。
(1)优先级别
优先级别用于区分最需要收入ICU(一级),和收入ICU对预后不能提供帮助的人群(四级)。
1)一级
病情危重,不稳定,需要除ICU之外其他地方不能提供的加强治疗及监护,这些治疗包括呼吸机支持,持续的血管活性药物输注等等,
如术后或急性呼吸衰竭需要机械通气支持,休克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要侵入性监测和/或血管活性药物支持,治疗积极程度无限制。
2)二级
需要加强监测及立即进行干预,如慢性至病状态发展成急性内科或外科重症,积极治疗程度无限制。
3)三级
病情危重不稳定但由于基础疾病本身或急性病的特点康复可能性不大,患者可能需要强化治疗以缓解急性病情加重,但治疗积极程度受限制,如患者本人或家属拒绝最终的气管插管或心肺复苏。
这类患者常包括合并感染,心包填塞或气道阻塞等转移性恶性肿瘤的患者。
4)四级
5)通常不适合收住ICU,收治这类患者需根据个别情况并经ICU 主任同意,包括如下两类:
1,低危,ICU的加强治疗对患者没有太大的意义(疾病过轻,无需监护),如一般性的外周血管手术,血流动力学稳定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轻度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药物中毒等。
2,不可逆性疾病终末期,死亡不可避免(病情过重,加强治疗无意义),如严重的不可逆性脑损坏,不可逆的多器官功能衰竭,转移性肿瘤对化疗,放疗无效(除非患者接受特别的方法治疗)等,病人拒绝加强治疗和监护,仅接受安慰治疗,脑死亡的非器官供给者,持续植物状态,永久无意识状态等。
(2)诊断 1)心脏系统
——急性心肌梗死并发症——心源性休克
——需要密切监测和干预的复杂心律失常
——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并呼吸衰竭和/或需要血流动力学支持——高血压急症
——不稳定性心绞痛,特别是伴有节律异常,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持续胸痛
——心脏停搏
——心包填塞/缩窄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心脏完全传导阻滞 2)呼吸系统
——急性呼吸衰竭需要呼吸机支持——肺栓塞并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过度性监护病区患者出现呼吸恶化
——需要加强呼吸道管理,而在普通病区以及过渡性监护室不能实施
——大咯血
——呼吸衰竭行紧急插管3)神经系统疾病——记性脑卒中并神志改变——昏迷:代谢性,毒性或非中毒性——颅内出血并有闹疝危险——急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膜炎伴神志改变或呼吸受累——中枢神经系统或神经肌肉疾病致肺及其他功能恶化——癫痫——脑死亡或可能发生脑死亡的患者提供器官——脑血管痉挛——严重的头外伤患者——药物过量,中毒——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神志改变明显,呼吸道保护能力丧失——癫痫发作4)胃肠道疾病
——危及生命的消化道出血,包括低血压,心绞痛,持续出血或合并有其他基础重症疾病
——爆发性肝衰竭
——重症胰腺炎
——消化道穿孔及/或纵隔感染 5)内分泌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并发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神志改变,呼吸不足或严重的酸中毒
——甲状腺危象或黏液性水肿性昏迷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高渗性昏迷和/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其他的内分泌疾病如肾上腺危象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严重的高钙血症并神志改变,需要血流动力学监测——低钠或高钠血症伴随癫痫发作,神志改变——低镁或高镁血症血流动力学受累或心脏节律异常——低钾或高钾血症伴心脏节律异常或肌肉无力——地磷血症伴肌肉无力 6)外科
——术后需要血流动力学监测或呼吸机支持或者强化护理7)其他
——感染性休克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血流动力学不监测——治疗需要ICU水平的护理
——环境损伤(光,溺水,低温/高温)——新疗法/试验性治疗有较高风险(3)客观指标 1)生命体症
——脉搏〈40次/分或〉150次/分
——收缩压〈80mmHg或比患者平时低20mmHg ——平均动脉压〈60mmHg ——舒张压〉120mmHg ——呼吸频率〉35次/分2)实验室检查
——血清钠〈110mEq/L或大于170mEq/L
——血清钾〈2mEq/L或〉7mEq/L ——PaO2〈50 mmHg ——pH〈7.1或>7.7 ——血糖〉40 mmol/L ——血钙〉3.75 mmol/L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意识障碍,药物或毒物达中毒水平3)影象学——脑出血,挫伤或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志改变或定位体症——内脏。
膀胱,肝脏,子宫破裂,食管血管曲张破裂,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主动脉夹层瘤 4)心电图
——心肌梗死合并复杂的心率失常,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充血性心力衰竭
——持续性的室性心动过速或室颤
——完全性传导阻滞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5)体检(新发现)——意识丧失——昏迷
——癫痫持续发作
——紫绀
——心包填塞 3,患者转出
患者转出ICU原则上由主管医师决定,转出时必须向病房医师仔细介绍当前诊断,电解质,血常规及血气分析情况,目前治疗原则和用药情况,现有液体的成分和浓度,有无特殊用药及剂量,浓度,有的等,并将上述内容写入转科记录中。
患者的转出应由ICU主管医生及科主任决定,少数患者可直接出院。
重症医学科 2010年7月
******0000000000000 或瞳孔不等大——烧伤面积〉10%
——无尿
——气道阻塞
OICU(Obstetrics Intensive Care Unit)即
产科重症监护室,是收治产科各类危重病人,进行连续动态监测、给予及时诊治和抢救的独立单元,也是产科现代化的标志之一。
我科OICU自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来,已在监测和抢救危重病人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简介如下:
(一)主要设备及监护内容
我科OICU配备有先进的监护设备和抢救器械,现有固定病床5张,每张病床单位配备有进口多功能床边监护仪,中心供氧设备,中心吸引设施等,整个OICU又配有中央监护系统2台,分别安放于医生办公室及护士站,以便医务人员能随时掌握病人的第一手资料,及时处理和抢救。
此外,临近OICU的产科B超室,也作为OICU监护设备的有力补充。
OICU现可监护的项目有:①胎儿、胎儿-胎盘单位监护:包括持续胎心监护、胎儿生物物理监测等;②孕母监护:包括各项重要生命体征、中央静脉压、血气分析等。
(二)监护对象
以下情况的孕妇宜转入OICU监护:中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各种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如妊娠合并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甲亢、急慢性肾炎、急性阑尾炎等)、多胎妊娠、羊水过多、胎儿宫内窘迫、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产后大出血等各种产科危重症、急症。
(三)人员配置
我科OICU在拥有先进硬件的情况下,同时也配备有一支专业知识技能过硬、反应敏捷、应变能力强的医护人员队伍(包括多位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他们凭着丰富的经验和高昂的工作热忱,时刻为处理和抢救各种产科危重症、急症做准备。
我们的宗旨:真诚服务,一切以病人为中心!
第三篇:重症医学科收住患者的范围、转入和转出标准及转出流程NICU收治、转入和转出标准及流程
转入收入ICU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一、收治范围
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二、转入、转出标准(详见附录)
1.转入标准
病人需要加强治疗(第一优先权)应该优先于病人需要监护(第二优先权)和终末病人或预后恢复差的危重病人(第三优先权)。
无论如何,当确定转入优先权时,必须事先客观的测定其疾病的严重程度及预后。
第一优先权病人(Priority I Patients)
此组为危重的不稳定的患者并需要如:呼吸机支持,持续血管活性药物的输注等加强治疗(心胸外科术后病人或者感染中毒性休克) 它也许适用于某些单位发展特殊转入标准(不同程度的低氧血
症,低于某特殊血压标准低血压等)
第一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超过接受治疗范围。
第二优先权病人(Priority 2 Patients)
这类患者需要进一步加强监护的服务,这些患者具有需要随时加强治疗的危险性,并且如使用肺动脉导管方法等加强监测对其有益(患者伴有心脏,肺部肾脏疾病基础状态,并已有急性严重性疾病或进行大的手术)
第二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所能接受治疗范围
第三优先权病人(priority 3 Patients)
这些危重的不稳定患者以前为健康状态,或伴基础性疾病或急性疾病状态,即可能单独状态也可能联合状态。
经过ICU治疗后有可能恢复或获得好处,达到其严重程度减轻。
(患者具有恶性转移瘤并合并感染、心包填塞或肺部疾疾;处于终末状态的心脏或肺部疾病的患者合并急性严重疾病)
病人为缓解急性疾病可接受加强监护治疗。
例外(Exclusion)
1)病人已确定脑死亡,做器官移植供体
2)具有生存能力的病人,他拒绝进一步生命支持治疗且只是为“舒适的护理”这也不能除外DNR的患者。
3)长久植物人状态的患者。
4)需要ICU监测的生理状态稳定的患者。
(来自血管外科术后病人;无合并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患者;脑震荡者或者轻度充血性心力衰)
2.转出标准
第一优先权转出条件:当患者不需要加强监护治疗,或者当治疗失败具短期预后差,经过持续加强监护治疗恢复或好转可能性小。
后者如患者包括三个或者更多器官衰竭,经进一步处理无反应的患者。
第二优先权转出条件:当突然需要加强治疗的可能性减少者。
第三优先权转出病人:当加强治疗的需要已不存在时,必须转出,但经过持续加强治疗其恢复或好转可能性小者,也许提前转出。
例如:后者或许包括患者伴有晚期疾病(如慢性肺部疾病,末期心脏或肝脏疾病,广泛转移的肿瘤等)。
三、患者转出流程
患者转出ICU原则上由主管医师决定,转出时必须向病房医师仔
细介绍当前诊断,电解质,血常规及血气分析情况,目前治疗原则和用药情况,现有液体的成分和浓度,有无特殊用药及剂量,浓度,有无并发症,需特别注意观察和处理的问题,进一步治疗和护理的问题的等,并将上述内容写入转科记录中。
患者的转出应由ICU主管医生及科主任决定,少数患者可直接出院。
附录: 1.心脏•
收治标准
1.SBP<90mmHg •
2.尿量<30ml/h •
3.需要应用升血压药•
4.需要血液动力学监测•
转出标准•
1.无休克症状•
2.不需要有创监测
3.心律稳定并无致死性心律失常
4.SBP>90mmHg HR>45次/分
RR>12次/分 x12小时无发热
2.血液系统•
收治标准
1.活动性出血
2.BP<90/60mmHg •
3.尿量<30ml/h •
4.需要应用升血压药物
5.需要血液动力学监测
转出标准
1.明确出血部位并且控制出血达24小时•
2.BP>90/60mmHg x 24小时•
3.静脉升压药不持续应用x24 小时•
4.不需血液动力学监测•
5.Hb≥10g/dl 3.急性呼吸窘迫收治标准
1.急性呼吸困难伴呼吸暂停或Pco2>60mmHg PH •
2.急性CHF Pco2>60mmHg •
3.需要辅助通气
4.急性肺栓塞
5.手术后肺部合并症
6.不能有效排出气道分泌物
7.气胸
.转出标准
1.自主通气、氧饱和度>92%x24 小时•
2.呼吸功能稳定x24小时不伴有机械辅助通气•(ABG’s正常范围或代偿正常范围)•
3.肺部分泌物通过普通护理单位和呼吸治疗可以控制
7.35 <
4.稳定抗凝治疗,并且PT及PTT处于可接受的范围•
5.终末及即将发生终末状态
6.无主要心律失常、无致死性心律失常可终止监护•
7.转出IMC进行辅助机械通气(家庭呼吸机)4.内分泌系统•收治标准
1.体温过高/体温过低
2.酮症酸中毒
3.严重的电解质紊乱
K<2.5mmol/L或>5.5 mmol/L •
Ca<7.5mg/dl或>11mg/dl •
PO4<1.5 或>5.5 •
Na<120 mmol/L或>150 mmol/L •
4.损伤的LOC(Impaired LOC)•
转出标准
1.体温处于可按受范围•
2.正常电解质
3.神经系统功能完整x24小时(无神经系统功能损伤)x24 5、严重高血压(恶性高血压)•
收治标准
1.SBP>210 mmHg/L, •
DSP>110 mmHg/L •
2.需要持续静脉点抗高血压药
3.尿量<30ml/h(在24小时内)•
4.持续性有创性监护
转出标准
1.持续静脉点滴抗高血压已不持续应用x24小时
2.血压控制x24小时•
3.在24小时尿量>30ml/h •
4.不持续应用有创监护
6、急性心肌梗塞•
收治标准
1.胸痛
2.心律失常
3.EKG/心肌酶改变
4.需要溶栓治疗
5.需要血液动力学监测•
6.需要主动脉内泵反博
7.生命体征不稳定
转出标准
1.胸痛消失x24小时,并且被诊断非心源性胸痛•
2.尿量在25-30ml/h •
3.可行性远距离遥测
4.生命体征稳定并无致死性改变达24小时
5.无危胁生命(致死性)心律失常或传导障碍达24小时•
6.心肌酶有所改善•
7.无进展性EKG改变•
8.溶栓治疗已不持续x24小时•
9.血液动力学监测已不持续•
10.IABP已不连续x24小时 7.不稳定心绞痛R/O 心肌梗塞收治标准
1.胸痛
2.心律失常
转出标准
1.无胸痛除外,胸痛由硝酸甘油缓解•
2.血压趋于可接受的参数内
3.一系列EKG’s及血清酶学不反应急性心肌x24小时•
4.胸部无特殊改变或X-证实
8、心脏的介入治疗•
收治标准
1.PTCA经皮经腔冠状动脉形术,DCA,或冠状动脉支架术后
2.出血
3.BP不稳定
4.IMC无床转出标准 1.血压被控制 2.BP处于接受的参数
3.腹股沟处稳定,鞘不需连续监护
9、多系统损伤•
收治标准
1.气道梗阻
2.需要辅助通气通
3.需要血液动力学监测
4.在术前及术后期间,需要密切护士观察•
5.活动性出血或休克
6.生命体征或者神经系统功能处于变动•
或超出可接受参数之处转出标准
1.呼吸不需要机械通气辅助达24小时•
(ABG’s处于正常或代偿正常范围之内)
2.血液动力学不需持续监测•
3.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功能及肾功能•
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
4.BUN及肌酐有所改善或无明白改变x24小时•
5.无发热•
6.DNR 10.心律失常(致死性心律失常)•
收治标准
1.明确或恶性心律失常
转出标准
1.遥测技术可以应用•
2.生命体征稳定x24小时•
3.酶无明显变化(阴性)x36小时•
4.无发热 11.、癫痫持续状态•
收治标准
1.持续惊厥需要持续性监护护理•
2.气道梗阻需要辅助通气
3.需要心脏监护
4.生命体征不稳定•
5.明显神经系统功能障碍•
转出标准
1.无惊厥活动x24小时
2.自主呼吸氧饱和度> 92%x24小时
3.稳定心脏,神经及呼吸功能达x24小时12.肾衰衰竭•收治标准
1.不稳定生命体征需要经常评估
2..慢性肾功能不全(CHF)的症状及体征•
3.需要紧急透析
4.电解质不平衡K>
5.5 PH<7.3 •
5.因电解质不平衡导致心律失常需要进•
行心脏监护观察• 转出标准
1.生命体征稳定x24小时•
2.电解质稳定
3.BUN及肌酸有所改善4.ABGpH为7.25 •
5.无严重心律失常13.循环系统的损伤(血管外科术后)• 收治标准
• 1.观察移植开放x24小时
• 2.观察术后出血及神经系统状态
• 3.需要有创性监测• 4.已扩大的主动脉病患者
• 转出标准• 1.移植开放的• 2.无出血x24小时
• 3.无明显急性神经系统损害x24小时• 4.无发热并且生命体征稳定 14.主要外科病例•
收治标准
• 1.术后麻醉需要辅助通气
• 2.心脏监测x24小时
• 3.术后期间需要医护人员密切观察进行药物处理•
转出标准
1.自主通气x24小时•
2.生命体征稳定x24小时 15.药物中毒•
收治标准
• 1.需观察呼吸状态并需要辅助通气者
• 2.心脏心律监护x24小时
转出标准
• 1.自主呼吸功能不需要辅助通气• 2.无心脏心律失常x24小时• 3.神经系统功能完整x24小时
• 4.BUN/肌酸/肝酶学有所改善或来改变x24小时 16.移植•
收治标准
• 1.需要观察x24小时~48小时急性排斥反应• 2.观察抗急性排斥药物的付作用• 转出标准• 1.无出血x24小时
• 2.无明显排斥x24小时(无发热SBP<90)• 3.自主呼吸功能不需要呼吸机辅助呼吸 17.自杀企图(包括一氧化碳中毒)•
收治标准
1.自杀预防
2.需要医务人员密切观守
3.需要心脏监护
转出标准
1.稳定生命体征
2.床边心理的医疗,可易达到•
3.内科医师医病转出
第四篇:重症医学科消毒隔离制度
重症医学科消毒隔离制度
一、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勤沐浴、理发、修剪指甲,进入工作区要穿戴好工作衣帽及工作鞋,衣着整洁规范,不得将工作服穿至餐厅、会场等公共场所。
二、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污染物品后,进入和离开重症医学科时,均要用肥皂、流水搓洗双手至少15秒钟。
三、凡施行有可能直接接触血液和其他感染性体液的操作,均要戴手套。
不可用手直接取下污染针头。
凡预计在操作时可能有血液、体液溅出,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
四、重症医学科采用空气层流净化,要定期进行效果检测,并根据检测效果及时更换各级过滤材料,保证空气质量达标。
五、治疗室每日用多功能杀菌机照射消毒1次,每次消毒1小时。
细菌培养每月1次。
每季度测试1次紫外线照射强度并登记。
六、重症医学科设感染监测员,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消毒液浓度.配置各种消毒液均要用量器,各种消毒浸泡方法正确,定期监测消毒液的浓度及消毒效果。
七、每日用湿式清洁法清洁地面,当有液体、粪便及体液污染时,应先用消毒剂规范处理后再擦拭。
收住高危患者和感染患者时,每日用消毒液擦拭地面及各类物体表面。
八、有菌物品与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标记明显,消毒物品有消毒
日期,无过期物。
九、治疗盘、车每日用消毒水抹洗1次,运送病人的推车每周清洗消毒1次。
十、治疗台及家具每班用消毒液抹1次,地板用消毒液拖抹1次
十一、每日更换氧气湿化瓶内水及输氧装置、吸痰盘、吸痰装置。
十二、碘酒、乙醇瓶、无菌容器及持物钳每周更换并灭菌2次。
十三、血压计袖带、听诊器每周消毒处理2次无污迹。
对实施床单位隔离的患者应固定使用,患者离室后进行终末消毒。
十四、有专用的卫生工具,放固定位置,污物桶、垃圾桶应及时倾倒,每日消毒。
十五、接触病人的物品均要按消毒—清洗—消毒或灭菌的程序处理,污染衣应集中放于指定地点,按时送洗不得在病室内清点。
十六、患者入室后,视病情进行卫生管理,更换病员服。
特殊感染患者,床旁设明显标记,按规定进行隔离。
十七、患者呕吐物、分泌物、排泄物和体液等应先行消毒处理后方可倾倒。
十八、有传染病人时备隔离衣及泡手消毒液,有隔离标志,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及用品应进行消毒处理,转科死亡时应进行终末消毒。
隔离患者的被服单独放入双层黄色口袋并注明“隔离”字样。
十九、病人转出、死亡后做好终末料理,整理床单位。
第五篇:重症医学科-危重病人的守护神
重症医学科---危重病人的守护神
为了适应时代医学发展的需要和满足全县人民健康的需要,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院于2014年5月1日正式成立了全院性、综合性重症医学科(ICU),共设病床23张,隔离病房2间,VIP病房1间,配备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医生和护士,科室成员配备合理,以老带新,整体以中青年骨干为主,全部医生均为本科以上学历。
大部分医护人员均经过省内外重症医学系统培训及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成长,把握重症医学的先进理念及尖端技术。
重症医学科实行床边24小时连续观察、监测,加强治疗与护理,为危重病人抢救和诊疗提供至关重要手段和场所。
ICU采用全封闭管理,基本达到了现代I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