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香山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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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废止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22年第45号通告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废止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22年第45号通告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废止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22年第45号通告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2.11.22
•【字号】
•【施行日期】2022.1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废止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22年第45号通告的通告
按照中关村论坛执委会办公室《关于中关村论坛改期举办的公告》,原定于2022年11月25日至30日举办的中关村论坛改在明年举办。

我局对外发布的《关于2022中关村论坛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的通告》(2022年第45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11月22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废止2001年第9号通告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废止2001年第9号通告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废止2001年第9号通告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
•【公布日期】2021.05.08
•【字号】京公交字[2021]393号
•【施行日期】2021.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废止2001年第9号通告的通知
京公交字[2021]393号局属各单位:
2001年印发的《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的通告》(2001年第9号)予以废止,本通知自2021年5月9日起实施。

北京市公安局
2021年5月8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的
通告(2001年第9号)
为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科学调整交通流,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决定自2001年7月1日起,对本市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对货运机动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三环路(含)以内道路,每天7时至24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的摩托车和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行驶。

三、四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2001年6月14日。

最新北京货车限行规定

最新北京货车限行规定

最新北京货车限行规定最新北京货车限行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对货车限行政策进行了更新和调整,旨在优化城市交通,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同时也是为了实现绿色出行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根据最新规定,北京市货车限行政策将对全市范围内的货车进行限制。

具体限行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早上7:00至晚上20: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设限行。

限行政策将作用于六环内区域,对超载、超限、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打击和整治。

新规定将以车牌尾号为依据,具体分为单双号限行制度。

单号限行时间是工作日的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双号限行时间是工作日的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

限行不再按照尾号顺序进行划分,而是每隔一天循环安排。

同时,根据货车的车辆种类和排放标准的不同,限行的范围也有所区别。

根据最新规定,总质量在3.5吨以下的小型货车将免于限行。

而总质量在3.5吨以上的中型和重型货车将受到限行政策的约束。

对于运输生活必需品、农副产品等特定货车,可以申请获得特殊通行证,以便正常运输和供应。

此次货车限行政策更新也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措施。

对于超负荷运输、逆行、超速等严重违规行为,将会被处以罚款、记分、暂扣驾驶证等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多次违反规定的货车,还会采取进一步限制通行的措施。

此次最新规定的实施,对于优化北京市交通状况,减少道路拥堵,提升城市空气质量,以及规范货车运输秩序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也建议货车司机和运输企业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选择合适的路线和交通工具,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限行和交通阻塞。

总之,最新的北京货车限行规定为城市交通和环境保护带来了重要的改变。

通过合理的限行政策和严格的执法措施,将有效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改善市民的出行环境和生活质量。

在未来的发展中,希望能够进一步提高货车限行政策的执行效率,促进绿色出行,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北京封闭货车限行时间和范围

北京封闭货车限行时间和范围

北京封闭货车限行时间和范围北京市封闭货车限行,是因为当地几年来汽车拥堵状况比较严重而出台的措施。

限行时间,是指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7时~晚上8时30分期间,在北京市设立的指定路段封闭货车的运行。

若货车违反封闭路段交通管制措施,将受到干管处罚,并记违章分值。

被限行的北京市指定路段,分别位于五环内和五环外的主要街道,具体如下:直辖市内环(海淀):四惠桥--双桥路--兰园东街--苏州街--安贞西里--芍药居西小街--双榆树东街--麦子店西街--北沙滩路--宋家庄路--故宫博物院--大望路--管庄路--安华里路--阜成门外大街--北太平庄路;五环外:北京西站--宋家庄路--西罗园路--清苑西街--珠市口路--交道口大街--东大桥路--火炬路西口--大红门西街--小红门--荣华中路--见外大街--大北窑路--小北窑路--南小街--胜利路--崔各庄路--马连洼路--六里桥北路--十里河路--朝阳路--朝阳公园路--西四环立交桥(曙光桥)--望京西路--百子湾路--望京南桥--南湖东街--团结湖西路--宪士巷口--三圣乡路--西单大街--国家档案馆路--青年路--西直门外大街--安贞西里--远大路--苏州街--南锣鼓巷--宣武门西大街--右安门西大街--武定西路--团结湖北街--团结湖南街--大望路--故宫博物院--宋家庄路--北沙滩路--麦子店西街--双榆树东街--芍药居西小街--安贞西里--苏州街--兰园东街--双桥路--四惠桥。

受限行管制的货车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7时~晚上8时30分间不得开行,以此来减少每日通过指定路段的货车数量,减轻北京市拥堵交通问题的严重性,同时也有效的改善了当地的空气环境。

封闭货车限行的措施是为了保护市民的健康,守住美好的生态环境,我们应该一起担负起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贯彻封闭货车限行措施,共创和谐、美丽的城市。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海淀北二街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延期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海淀北二街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延期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海淀北二街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
止机动车通行的延期通告
正文: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海淀北二街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延期通告经有关部门批准,海淀区海淀北二街将进行工程施工。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海淀区海淀北二街(彩和坊路至海淀西街)禁止机动车通行(沿街单位除外)的交通管理措施延期至2011年2月28日。

机动车可绕行海淀北一街、海淀大街。

特此通告。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示意图(略)
——结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07年“十一”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07年“十一”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07年“十一”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07年“十一”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为确保“十一”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9月30日起至10月7日止,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一、天安门广场地区(一)9月30日15时至10月2日零时,10月2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广场熄灯,故宫筒子河(东华门至西华门)双向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持国庆期间通行证及专线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二)9月30日15时至10月2日零时,10月2日至10月7日,每天10时至广场熄灯,广场东、西侧路禁止所有车辆通行,过往车辆(含公共电、汽车)绕行正义路和大会堂西侧路。

(三)除上述措施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视道路及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交通管制区域,以保障天安门广场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二、景山地区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17时,下列道路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公共电、汽车除外):(一)景山东街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二)景山后街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三)地安门内大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四)景山西街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五)景山西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北左转弯。

三、颐和园、香山地区(一)10月1日至10月6日,每天8时至17时,下列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公共汽车除外):1、颐和园路(颐和园东宫门牌楼至西苑路口)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2、香山南路(卧佛寺口至闵庄路西口),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二○一三年第48号——关于海淀区泉宗路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二○一三年第48号——关于海淀区泉宗路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二○一三年第48号——关于海淀区泉宗路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
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3.08.19
•【字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二○一三年第48号
•【施行日期】2013.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一三年第48号)
关于海淀区泉宗路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通告为保证海淀区泉宗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3年8月28日起,海淀区泉宗路每天7时至8时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3年8月19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马连洼西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马连洼西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马连洼西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0.07.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马连洼西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海淀区马连洼西路将进行道路施工。

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自2010年7月18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止,马连洼西路由马连洼北路至天秀路昼夜禁止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可绕行马连洼北路、黑山扈路、天秀路。

二、自2010年7月31日起至2010年8月5日止,马连洼西路由天秀路至红山口路昼夜禁止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可绕行天秀路、黑山扈路、红山口路。

特此通告。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香山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香山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香山路禁止
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4.09.29
•【字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4年第41号
•【施行日期】2014.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香山路禁止载货汽
车通行的通告
(2014年第41号)
为保证海淀区香山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4年10月10日起,海淀区香山路由香泉环岛至安河桥和五环路功德寺桥东由东向西方向出口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4年9月29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公路货运超载超限的通告-京政发[2003]2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公路货运超载超限的通告-京政发[2003]2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公路货运超载超限的通告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公路货运超载超限的通告(京政发[2003]26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维护道路、桥梁和公路设施,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载物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车辆(以下简称超载车辆)和未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

二、超限运输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必须携带本市路政管理部门批准证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道路安全的,还应当获得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三、超载车辆和未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在本市公路上行驶的,一经发现,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当事人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超载货物。

在指定场地卸载超载货物的,应当与卸载保管方签订货物保管合同,按规定支付装卸和保管费用。

逾期不领取货物的,保管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变卖货物,并以变卖价款冲抵保管费用。

变卖价款冲抵保管费用外尚有结余的,由保管方通知当事人领取,拒不领取的,公证提存。

通知及公证提存的费用从变卖价款中支取。

四、超载车辆和未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在本市公路上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当事人还应当依法赔(补)偿损失。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朱房路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朱房路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朱房路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5.07.02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7.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朱房路禁止机动车
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的通告
为保证海淀区朱房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7月15日起,对海淀区朱房路(毛纺路至清河中街)采取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7月2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海淀区乔建南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海淀区乔建南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海淀区乔建南路
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2.04.19
•【字号】2022年第13号
•【施行日期】2022.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海淀区乔建南路采取交
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海淀区乔建南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2年4月27日起,乔建南路(北蜂窝中路至北蜂窝路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五一渠桥施工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五一渠桥施工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五一渠桥施工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2.01.15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3.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五一渠桥施工期间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邓庄南路西延道路工程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9月13日,海淀区五一渠桥禁止机动车通行,过往车辆可绕行桥区南侧约650米调头路口、桥区北侧约600米永丰路与丰滢东路相交口调头。

请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1月15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中关村北大街二宫门路口禁止大型客车由南向南掉头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中关村北大街二宫门路口禁止大型客车由南向南掉头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中关村北大街二宫门路口禁止大型客车由南向南掉头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5.07.28
•【字号】2015年第29号
•【施行日期】2015.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中关村北大街二宫门路口禁止大型客车由南向南掉头的通告
2015年第29号为保证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二宫门路口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8月5日起,中关村北大街二宫门路口南进口禁止大型客车由南向南方向掉头。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7月28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知春里弯巷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知春里弯巷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知春里弯巷
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12.31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知春里弯巷采取交
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海淀区知春里弯巷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1年1月11日起,对知春里弯巷(中关村街道绿化队东门北侧至豪景大厦西侧路之间路段)采取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北向南方向行驶交通管理措施。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2年第73号——关于调整通州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2年第73号——关于调整通州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2年第73号——关于调整通州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12.06
•【字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2年第73号
•【施行日期】2013.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2年第73号)
关于调整通州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通州城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3年1月15日起,对通州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如下调整:
一、通燕高速公路(不含)、芙蓉东路(含)、潞阳桥西路(不含)、京津公路(不含)、新华西街(含)、通惠北路(含)、市场北街(不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的交通管理措施统一调整为:每天6时至22时,禁止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通行。

二、京津公路由张采路至通燕高速公路之间路段(含)、杨庄路(含)、朝通大街(含)、怡乐中路(含)、怡乐南街(含)、万盛南街(不含)、群芳南街(含)、京大路(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的交通管理措施统一调整为:每天6时至22时,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2年12月6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小营西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小营西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小营西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
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正文: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小营西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经有关部门批准,海淀区小营西路部分路段将进行桥梁吊装施工。

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9日,每天0时至5时,海淀区小营西路由安宁庄西路南口至上地东路南口禁止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可绕行安宁庄西路、西二旗中路、西二旗大街、上地九街、上地东路、上地西路。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结束——。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22.12.03•【字号】•【施行日期】202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为保障专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复兴路、石景山路等相关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12月5日0时至活动结束,五棵松桥(不含)经复兴路、石景山路至上庄大街南口,禁止机动车上下乘客,沿线两侧公共汽车、地铁甩站通过。

二、12月5日6时30分至活动结束,五棵松桥(不含)经复兴路、石景山路至上庄大街南口,除持有专项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机动车停放。

社会车辆和公共汽车经西四环路、西五环路、莲石东路、阜石路绕行。

三、12月5日6时30分至活动结束,玉泉路路口经玉泉路至金沟河路口(不含)、玉泉路路口经玉泉路至莲玉桥(不含)、上庄大街南口经上庄大街至田村山南路路口(不含)、上庄大街南口经鲁谷东街至莲芳东桥(不含),永定路与太平路交叉口(不含)经永定路至青塔桥(不含),采石南路与太平路交叉口(不含)经采石南路至采石南路南口(不含),除持有专项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机动车停放。

社会车辆和公共汽车经西四环路、西五环路、莲石东路、阜石路绕行。

四、交通管制期间,交管部门将根据交通管制情况发布管制信息和绕行线路,请广大群众注意收听、收看,并关注公交部门发布的调整公交运营具体安排的相关信息。

请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并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2022年12月3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健安西路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健安西路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健安西路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5.08.11
•【字号】2015年第31号
•【施行日期】2015.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健安西路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通告
2015年第31号为保证海淀区健安西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8月28日起,对海淀区健安西路(北太平庄路至花园路)采取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8月11日。

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清河地区部分道路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清河地区部分道路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清河地区部分道路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12.25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清河地区部分道路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为保证海淀区清河地区清河两岸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确保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和河湖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清河北滨河路(清河四街水桥至G6辅路)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清河南滨河路(清河四街水桥至G6辅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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