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医药产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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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医药产业创新

据统计,我国2014年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为13 015.6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05%,由此我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科技经费投入大国。然而,我国科技投入的产出效率却不尽人意,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2013年,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公布,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而发达国家已达到40%以上。我国医药产业也面临同样问题。为尽快改变我国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抗肿瘤蛋白质药物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罗永章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国家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为创新医药产品提供绿色通道,为高科技医药行业转化成果推广提供保障措施。

新增医疗服务推广使用障碍重重

据了解,2012年5月,国家发改委、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清理规范期间,各地不得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该通知执行近4年来,把大量医疗器械类创新产品挡在市场之外。经多方呼吁,2015年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大家期盼已久的《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众多被卡在市场门口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物价审批,从此可以全面受理。2016年2月2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了《关于临床检验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新增临床检验项目的论证打开了绿灯。这些举措使大家看到了国家简政放权、打通双创通道的决心,也极大地鼓舞了科技人员再创新的信心。

“然而,这些文件的出台并不能完全解决新增医疗服务推广使用过程中的问题。”罗永章委员指出,以价格受理审核为例,各地同意受理物价申请才只是第一步,后面还有很多障碍和问题。首先是流程复杂、“婆家”多、办理时间漫长。按照审批流程,须先由地方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地方发改委审核,再通过后方可获得省级临时物价(有效期两年)。而地方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评审会并没有明确日程,审批时间难有保障。如果想在全国医院推广使用,则必须由多个地方卫生计生委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申请进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而该规范的更新周期为5至6年,实在太长。如果是临床检验项目,还需申请纳入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如果想更大范围地造福百姓,还必须向人社部等职能部门申请纳入医保。如此程序,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

其次,旧政策与新政策存在冲突,亟需理顺。国家发改委此次出台的新政策非常符合产业发展的诉求,如能落到实处,无疑将是推动创新医疗器械高效率进入临床使用的基本政策框架。罗永章委员举例说,“对涉及试剂、耗材和设备等医用产品的项目,只要相关产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生产、具备市场准入条件,均应纳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范围”,这说明价格项目受理并不以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论证为前置条件;但实际操作却并非如此,而是仍要按照“老规矩”,先由地方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论证立项,然后才能向地方发改委申请定价。事实

上,地方卫生计生委的论证手续没有必要,应该废除。因为,凡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都已通过国家级专家的技术审核,实在很难理解地方专家评审能以何种理由将其拒之门外。可见,如不彻底理顺办事流程,新政策就将失去意义。

罗永章委员进一步举例说,国家发改委此次强调,“对审核通过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各地要明文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执行,并明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价格水平或价格管理形式等”,而实际上通过省级物价审批后,产品进入每家医院都要经过6至8个盖章或签字环节,其中不乏利益寻租,国家发改委的政策很难顺利实现。

此外,相关部门间没有实现协调配合,缺乏统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市场准入环节多,涉及的职能部门也多,存在多处由于权力界限不清晰造成的权力叠加。这一方面导致在遇到具体问题时部门间相互踢皮球,另一方面导致做大量无用功,使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做起来却千头万绪。各部门受条块分割的职责所限,无法统筹协调。同时,相关职能部门思路局限,工作缺乏力度。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在长期程序化的工作中形成了很多陈旧的思维定式,难以适应新常态下的新情况、新任务和新挑战。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无法充分解放思想、打开思路,以至于出现不作为和不会为。“可见,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简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相关执行细则,将新政策落到实处,是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罗永章委员说。

打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

项目审核通道

罗永章委员表示,效率是创新产品的生命线,如果不加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就无法顺利实施。改革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制度只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项巨大工程的冰山一角,但对于推动建立其他高科技行业转化成果推广的保障措施具有示范效应,国家应给予高度重视。

罗永章委员建议废除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将审批步骤降到最少。重新梳理整个程序中的所有链条,坚决去除那些不痛不痒、甚至是画蛇添足的审批步骤。比如:地方卫生计生委的论证立项、临时物价的逐省审批等。否则,不但严重影响办事效率,还会为滋生腐败提供土壤,百害而无一利。建议在简而有序、循序渐进的基础上,参考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最终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审批权一放到底,即: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具备市场准入条件的创新产品,在备案后即可直接进入医院使用。充分发挥市场供求机制对价格的调节作用,国家仅在必要时出台价格指导意见。如涉及国家财政平衡等重大问题,如申请进入医保等,则应限时批复。

建立严格的工作流程,明确分工和时限。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受理和部门职责等工作规则,“确保受理审核工作责任明确、过程透明、结果公开”。为此,对于有必要保留的审批环节,

应明确办事流程、分管部门和办结时限,并随时更新《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可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做法,建立数字化网络办公平台,做到申报、受理和审批进度公开透明;而出台上述操作细则这项工作本身,就首先应当限时办结。以目前的办事程序,在完成物价审批后,进医院的程序仍然很繁琐。为此,罗永章委员建议彻底打通进入医院的“最后一公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医院不再审批已经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并通过物价审核的项目,直接使用。同时,深化医疗体制改革,让医疗机构和医生从真正的诊疗服务中获得体面的收益,赢得全社会更多的尊敬。此外,建议为创新医药产品纳入医保提供绿色通道。他指出,纳入医保是医药产品服务百姓的重要途径,也是创新产品快速打开市场销路的捷径。然而,医药产品进入医保难度大、程序复杂,很多创新企业望而却步,使已经转化的生产力无法充分释放,造成极大浪费。因此,应出台对创新产品进入医保的支持政策,缩短办理时间,简化办理程序,并建立主管单位牵头的联动办公机制。国家应授权相关主管部门,自上而下地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动办公,不断提高驾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尽快形成“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并授予主管部门协调和监督各单位执行情况的权力。

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意义重大

2016年2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对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作了重点部署。行大道、民为本。发展医药产业是惠民生的大实事、大好事,同时也是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的关键时期,这一方向的确定对于国民经济稳增长、调结构意义重大。罗永章委员表示,我们应该看到,生物医药产业前景极其广阔,一定能够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亮点,应着力发展。

他指出,生物医药产业市场空间巨大。生物医药具有安全、有效、精准等特点,已成为全球发展趋势,被全世界广泛接受和使用。年销售额超过10亿美元的“重磅炸弹”药物中,近一半是生物医药或与生物技术相关的品种。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广义生物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4万亿元。

生物医药是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比起化学药和中药,生物医药产业对环境的影响更小。因此,应充分吸取以往以破坏环境和生态为代价盲目追求GDP 的教训,科学合理地发展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的生物医药产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生物医药在各国都是朝阳产业。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技术、人才和科研基础,在高技术领域中是同发达国家差距最小的领域;特别是近年来,生物专业的留学生大量回国,对提升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整体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使我国在某些技术领域已经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

世界生物医药产业尚未形成由少数跨国公司控制的垄断格局,为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对于提高我国科技研发水平、参与国际竞争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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