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价(2009)40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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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价(2009)40号(08清单结算文件)

苏建价(2009)40号(08清单结算文件)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40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执行08规范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08规范的执行要点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

严格执行08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切实按本意见抓好08规范的执行。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应由编审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工作。

4、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招标办(处):为配合《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09)40号文]的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招标人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现就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发布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以下简称“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与依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清单计价规范,合理反映拟建工程项目市场价格水平。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市场指导价没有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

为了使招标控制价更好地反映建筑市场价格,在现行江苏省计价表(定额)水平调整前,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是否设置“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以下简称“招标价调整系数”)。

确定设置招标价调整系数的市,由市造价管理机构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共同发布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招标人在该范围内确定招标价调整系数。

在确定招标价调整系数时,应综合考虑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占总造价的比例。

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得调整。

二、招标控制价公布的时间和内容要求招标控制价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发给投标人。

发给投标人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的取值,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招标人(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招标控制价发给投标人的3天内,将招标控制价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备查资料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工程造价计价条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等(含电子文档)。

2010江苏定额解释

2010江苏定额解释

001、问:2004土建计价表中的定额“16 -321”外墙弹性涂料2遍子目中是否已包括了1遍底涂及2遍面涂?答:外墙弹性涂料子目包括一遍底漆和两遍弹性涂料。

002、问:请问内的框架柱需要计算浇捣脚手架吗?怎样计取?答:内的框架柱的浇捣脚手架的相关费用均已经在模板支架中考虑,不需另行计算。

003、问:对于已经有质保书的材料,监理单位现提出要求复检。

材料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哪方支付?有没有明文的文件可以查询?答:材料复检如果是施工规范要求,并且由施工企业自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承担。

如施工规范无复检要求,或检测由专业检测机构完成,检测费用由建设方支付。

004、问:2007年10月的中标工程,在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运输、……材料检测费用……及政策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描述。

中标书中所计取的检验试验费率是%(标底也是)。

开工后,检测费由施工单位代缴给检测单位。

按照苏建质(2004)318号文、372号文及贵网《2008计价解释1》第一条解释,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办理结算时将检测费计入其他项目费中的签证,建设单位以投文件中已含检测费为由拒签。

施工单位认为:投标文件中虽有检测费包含其中的说明,但应该理解为是苏建定(2004)414号文所规定的施工单位所计取的%的费用,而检测机构所收的检测费不含在其中。

这样理解对吗?答:苏建定(2004)414号文规定的是施工单位所计取的%的费用,而检测机构所收的检测费应由建设方委托检测并支付。

005、问:04计价表第十三章,外墙抹灰计算规则规定,洞口侧面并入外墙面,那么洞口侧面是按全部墙厚尺寸计,还是计门窗框外侧的部分?答:计门窗框外侧的部分。

006、问: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结算时,措施费应如何调整?答:执行2004年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根据苏建价(2005)593号文件规定: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作适当调整。

造价人员必须知道的清单招投标项目的暂定金额

造价人员必须知道的清单招投标项目的暂定金额

造价人员必须知道的清单招投标项目的暂定金额暂定金额(2008清单计价规范中称暂列金额):即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招标文件中的暂定金额究竟允许占多大比例,最早在深圳的一份文件“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中看到,即“招标文件中暂定金额部分的工程估价累计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总价的15%。

”除此之外很少再看到类似的规定,也正因如此,有的工程5亿规模的标段中含有近1亿元的暂定金额。

GB50500-2008清单计价规范颁布后,各地陆续出台了一些实施细则,有的细则对此作了规范: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项目所需的暂列金额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预算造价的5%。

2、“江苏省关于《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09】40号)通常情况下,暂列金额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进行估算,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作为参考。

4、宁夏地区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细则其他项目清单暂列金额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

5、上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09〕79号)没有对此进行规定。

GB50500-2008规范的条文说明是这样写的: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按照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为参考。

造价人员必须知道的清单招投标项目的暂定金额

造价人员必须知道的清单招投标项目的暂定金额

造价人员必须知道的清单招投标项目的暂定金额暂定金额(2008清单计价规范中称暂列金额):即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招标文件中的暂定金额究竟允许占多大比例,最早在深圳的一份文件“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中看到,即“招标文件中暂定金额部分的工程估价累计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总价的15%。

”除此之外很少再看到类似的规定,也正因如此,有的工程5亿规模的标段中含有近1亿元的暂定金额。

GB50500-2008清单计价规范颁布后,各地陆续出台了一些实施细则,有的细则对此作了规范: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项目所需的暂列金额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预算造价的5%。

2、“江苏省关于《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09】40号)通常情况下,暂列金额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进行估算,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作为参考。

4、宁夏地区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细则其他项目清单暂列金额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

5、上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09〕79号)没有对此进行规定。

GB50500-2008规范的条文说明是这样写的: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按照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为参考。

江苏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江苏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40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执行08规范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08规范的执行要点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

严格执行08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切实按本意见抓好08规范的执行。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应由编审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工作。

4、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合同价的确定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合同价的确定
工程造价Ⅰ 第七章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合同价的确定
• 4.3.5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 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 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本规范 第4.1.4条的规定自主确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应按照本规范第4.1.5 条的规定确定。
工程造价Ⅰ 第七章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合同价的确定
• 4.2.5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 清单按本规范第4.1.4、 4.1.5和4.2.3条的规定 计价。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 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 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 "项"为单位的 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工程造价Ⅰ
第七章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合同价的确定
• 4.3.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 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 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 标人提供的一致。
工程造价Ⅰ
第七章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合同价的确定
• 4.3.4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本规范第2.0.4条 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 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综 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 险费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 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招标 文件 编制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一般规定
2008计价规范共有9条规定, 其中新增强制性条文4条。对 工程量清单计价各阶段中的共 性问题作了规定。
工程造价Ⅰ 第七章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合同价的确定
• 4.1.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 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和税金组成。 • 4.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工价〔2013〕16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3月1日起发布人工工资指导价。

2013年3月1日之前签订的施工合同,3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遇人工工资指导价调整时的处理意见:参照合同中约定的主要材料差价的调整办法。

在与风险费用比较时,将人工工资指导价引起的人工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的差价与主要材料的差价合并计算。

三、根据《关于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苏住建价〔2012〕19号)文件精神,合同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招标项目,不再计取风险费用;合同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招标项目,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采用固定价格(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形式的工程,计取了风险费用的,并且合同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不再调整差价。

2.采用固定价格(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形式的工程,未计取风险费用的,或虽然计取了风险费用但合同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在扣除风险费用后,差价按如下办法调整…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推迟开工或延期竣工的,价格上涨或下跌产生的差价”的计价原则是:期间造成的差价均应调整,承包人有损失的,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

六、计价的原则是:做什么专业,取什么费,当该专业计价表无对应子目,需借用其他专业计价表子目时,只借用人、材、机消耗量,其余均按本专业取费。

七、凡以恢复、改善使用功能,延长房屋使用年限为主的改造项目,如平改坡、普通立面改造以及改造项目中的零星装饰工程等等,按修缮工程计价。

凡以提高标准对可正常使用的建筑物进行装修为主的改造项目,其中的装饰工程,按单独装饰工程计价。

八、发包的建筑工程中含有的装饰项目仍按建筑工程计价,只有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才能按单独装饰工程计价。

九、钢结构厂房(包括全钢结构、预制柱或现浇柱上面是钢结构的)工期按现浇框架乘系数0.7计算十、对于设计图纸无具体做法的高大空间模板支撑以及基坑围护等,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现场情况等进行计价和报价,如与其对应的实体未发生变更,其费用一般(包括经专家论证的)不予调整。

造价员考试基础理论各章节考试模拟题(含答案)

造价员考试基础理论各章节考试模拟题(含答案)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概论1、()建设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

2、建设工程分类有多种形式,按建设用途可分为()。

A、生产性建设项目B、新建项目C、非生产性建设项目D、扩建项目E、改建项目3、某新建工厂建设项目的生产车间应看作是一个()A、分部分项工程B、单项工程C、分项工程D、单位工程4、()无论是政府投资还是企业投资在建设准备阶段都分为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办理用地、招标等程序。

5、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属于建设项目的()阶段。

A、建设前期阶段B、建设准备阶段C、建设施工阶段D、竣工验收阶段6、()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延期以三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7、工程造价的含义之一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这是对应于()而言的。

A、承包人B、承发包双方C、建设单位D、投资和项目法人8、设计变更、材料、设备价格、工资标准以及取费费率的调整,贷款利率、汇率的变化,都必然会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变动,这体现了工程造价的()。

A、大额性B、个别性C、动态性D、层次性9、工程造价作为项目决策的依据与项目筹集资金的依据体现了工程造价的()职能。

A、预测职能B、控制职能C、评价职能D、调控职能10、()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逐步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11、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包含以下系统()。

A.政府行政管理系统B.企、事业机构管理系统C.行业协会管理系统D.业主机构管理系统E.承包商管理系统12、()建设工程的投资费用管理,属于工程价格管理范畴。

13、()工程造价合理确定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和先决条件。

14、将系统和控制论的研究成果应用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以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工程造价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属于()。

A、合理设置工程造价控制目标B、以设计阶段为重点进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C、采取主动控制措施D、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15、不属于工程造价咨询及咨询业的社会功能的是()。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目录一、总则二、工程费用的组成三、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的标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规定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投资项目确定招标控制价(工程标底)、投标价、招标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是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

本定额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表、房屋修缮预算定额配套使用,原相关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本定额是按照承担工程的各专业工程不同类别确定相应的费率计算。

不分工程类别的按本定额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计日工计算规定:、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和材料供应的方式。

、包工不包料:是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

【分享】清单招投标项目的暂定金额如何确定(造价人员必须知道)暂定金额(2008清单计价规范中称暂列金额):即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招标文件中的暂定金额究竟允许占多大比例,最早在深圳的一份文件“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中看到,即“招标文件中暂定金额部分的工程估价累计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总价的15%。

”除此之外很少再看到类似的规定,也正因如此,有的工程5亿规模的标段中含有近1亿元的暂定金额。

GB50500-2008清单计价规范颁布后,各地陆续出台了一些实施细则,有的细则对此作了规范: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项目所需的暂列金额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预算造价的5%。

2、“江苏省关于《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09】40号)通常情况下,暂列金额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进行估算,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作为参考。

4、宁夏地区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细则其他项目清单暂列金额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

5、上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09〕79号)没有对此进行规定。

GB50500-2008规范的条文说明是这样写的: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按照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为参考。

工程造价纠纷案例

工程造价纠纷案例

一般情况下,在工程招投标 过程中,招标文件为邀约邀请, 投标文件为邀约,中标文件则 为承诺,技术标与商务标不一 致时,应在评标过程中提出质 疑。而在合同签订后则应按合 同约定执行。根据本工程施工 合同中约定:“本工程采用固 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的包 括的风险范围为施工期间的政 策性调整及市场风险,风险范 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及方 法为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 动的,如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 引起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必 须调整。”经调解,双方达成 共识,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 同,其中塔吊基础及进退场费 属于施工企业自主报价,亦不 在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范围之 内,因此在工程结算中不再调 整其费用。
[案例6]
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固 定单价合同,但针对竣工结算时却无详细价 款调整条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其中满堂 基础项目特征中强度标号根据业主要求由 C30改为C40,但施工企业中标合同单价明 显偏低,在竣工结算时,施工企业认为应按 标的单价扣除,业主认为应按中标价扣除; 此外由于涉及设计变更,混凝土框架柱、梁、 板的工程量大幅度提高,而其合同中标价格 明显偏高,在竣工结算时,增加部分工程量 的单价施工企业认为应全部按照中标单价计 算,而业主认为超过原清单量的3%之后的 工程量才能增加造价,并且单价应按原标底 价格计算。
[案例5:]
某钢结构工程在施工现 场根据验收规范由业主 委托某质量检测中心对 有关构件进行了探伤检 查,费用由施工企业垫 付,经检查钢构件质量 完全合格。在竣工结算 时,施工企业要求业主 支付这笔费用,业主认 为施工合同中未有明确 约定,而且施工企业的 投标报价中已经包含了 0.18%的企业检验试验 费,所以不应再支付这 笔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甲供材料 [案例2] 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及工程总造价中,并计取相 某工程执行工程量清单 应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关规费、税金等。招投标中 标价已经下浮的工程,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在 计价,含商品混凝土、门 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其甲供材料费以及甲方认价 材料不列入下浮的计算基础;在退还甲供材料费 窗、钢材、防水卷材、墙 用时,应按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数量及 地面砖等大量甲供材,工 单价予以税后退还,退还甲供材料的价格应与计 入价相一致。发包方完成了采购和运输并将材料 程按实结算。在编制工程 运至施工工地仓库交由承包方保管的,承包方退 价时应按材料预算价格除以1.01退还给发包方 竣工结算报告时,业主要 (1%作为承包方的现场管理费)。甲供材料若有 求在计算以分部分项工程 超支,按甲方实际采购价格退还,若有结余,其 处理方法由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另行约定。 费为基数的措施费用、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新旧暂行条 52号令)规定:“纳税 费、税金等时应将甲供材 例实施细则》(财政部第 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 费用从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 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 中扣除,并且甲供材费用 款。”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应按工程同比例下浮之后,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纳税人从事 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无论 应在税前予以扣除,不得 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计税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 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甲供材 列入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 料应全额计入工程造价,一并计征营业税。”等 中,对此,施工企业提出 规定,承包方及造价咨询人在编制和出具建设工 程竣工结算报告书时,应将甲供材料费用列入工 程竣工结算内,并提供甲供材料使用明细表,作 强烈质疑。 为有关部门征收营业税的依据,而工程承包方出

2009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

2009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

2009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册、《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交底材料一、修编意义:1999年编制的《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至今已有十年了,十年来,我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和计价方式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着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出台应用,其它配套专业定额的组成结构框架也有较大改变,当前房屋修缮工程的工艺也不再是单一的房屋修缮维修,有部分拆除、整栋拆除、恢复拆除、恢复修缮、二次装修、古建维修、房屋抗震加固、基础托换等多种形式;房屋修缮工程施工中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以及建筑市场人工、机械水平的变化,1999年编制的《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中缺项较多,不能满足建筑面积300m2以内翻建,搭接,增层、房屋抗震加固改造、装饰装修、古建筑的拆除维修工程预算编制的需要。

近几年来在房屋修缮工程就原《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使用中已收集了很多意见和建议,结合我省房屋修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原1999《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基础上进行调、增、删、并,重新修编了《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新定额。

二、编制原则及修编方法[(2008年5月23日在华东饭店召开《江苏省房屋修繕工程预算定额》第二次修编工作会议讨论记要)](一)主原则1、定额编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有利于促进我省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市场竞争,有利于规范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有利于我省造价管理部门在管理房屋修缮工程市场的计价活动、规范计价依据和计价行为。

新定额的编制形式与其它专业定额同步,实物项目与措施项目分离。

2、简明实用页脚内容1定额的编制适当综合、减少步距、简洁明了,减少活口、方便大家使用;对已淘汰或已不采用的做法不再列入,在原1999《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基础上进行调、增、删、并。

3、调整定额水平、满足市场需求定额水平以我省近年来先进、成熟的施工工艺、科学合理的施工管理、大多数承包人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水平。

南通市执行08清单和09费用定额实施细则

南通市执行08清单和09费用定额实施细则

南通市造价处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实施细则通建价(2009)17号各县(市)造价处(站)、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09]40号)和《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以下简称“09费用定额”(苏建价[2009]10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08规范执行范围1、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08规范中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3.2.8、4.1.2、4.1.3、4.1.5、4.1.8、4.3.2、4.8.1等以黑体字标志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二、08规范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要求08规范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按照规范有关要求采用统一格式,工程量清单编制应使用表格:工程量清单封面、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格汇总及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招标控制价编制应使用表格:招标控制价封面、总说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格汇总及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及措施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投标报价编制应使用表格:投标总价封面、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格汇总及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及措施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江苏省2009下半年计价解释

江苏省2009下半年计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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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带施工合同和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咨询 。 04计价表中基槽或基坑土方的深度有垫层的算至垫层底,具 体可见关于放坡深度的说明。 在确定工程类别时地下室不计入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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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1、我公司目前审计一项目,框架结构,檐口高度14m垂直运输机械按定额 工期测算,前140天只使用一台塔吊,后30天塔吊拆除只使用1台卷扬机,请 问在套取定额时直接套22-8子目,170天;还是分别套22-8子目140天,同时 把塔式起重机台班换为0.873,卷扬机扣除,再套22-3子目30天同时卷扬机 台班*0.5? 2、第二十二章 说明5,塔式机重机施工配一台塔吊一台卷扬 机,像1所示的情况,适用该说明吗 我单位所在地的业主造价员说江苏省的人工费中的一类人工、二类人工 、三类人工,是按土建一类人工那安装就是二类人工,以此类推,是这 样的吗? 请问挑檐计算是水平、竖向部分是一并计算套5-48子目,还是水平部分 套板式雨蓬,竖向部分套5-48子目计算 总价包干合同金额3675万,后因甲方原因工程内容有增有减,现结算乙 方以规费已经上交为由不同意在扣减部分扣除规费,但增加部分又计算 规费。 我们的建筑物在里面,要从别人的工地通过,我们的道路一直从大门外 和别人做好的道路连在一起,那么我们大门外的道路好不好另算? 甲方 的意思就是我们这个道路在我方建筑物50米之内,应该含在我们的临时 设施费里,不好再算。但是定额也有规定,两幢建筑物之间间隔50米之 内范围为临时设施费的范围。那么这两幢建筑物之间的间隔范围我们两 家施工单位怎么分配?是不是各一半?如果是各一半的话,那么我方离 建筑物25米之外的道路是不是可以另算? 但是三通一平中甲方应该把道 路送到我方大门口才对。 以上是对于大门外临时道路的三种说法,那是 算不到,还是全算到,还是只能算25米之外?

江苏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江苏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2.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2.1.2 分部分项工程费
2、材料费:是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 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于相应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注意:材料费中不包括施工机械、运输工具使用或修理过程中 的动力、燃料和材料等费用,以及组织和管理项目施工生产所搭 设的大小临时设施耗用的材料等费用。
2.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2.1.2 分部分项工程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 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5、利润: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的利润。 对于建筑工程 、单独装饰工程 中的管理费、利润的计算
同建筑工程
3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指对室内空气相关参数进行
检测发生的人工和检测设备的摊销等费用。计算
规则及标准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发
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2.1.4 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结合《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苏建价 (2009)40号),按下列内容列项计算。
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
8
地上、地下设施,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
建筑物的临时保 用是指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在地上下建设的
护设施
设施,以及用于临时保护建设物的设施费用,
此费用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报价,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9
已完工程及设备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指对已施工完成的
保护
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即

2008-2010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解析

2008-2010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解析

2008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一)1、《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中镀锌钢管沟槽式管件连接定额子目中,沟槽配件是否应另计安装费?答:沟槽配件安装人工已在管道安装定额中考虑,不另计安装费用。

2、安装工程的“项目特征”主要应从哪几个方面来描述?列项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答:(一)主要应从三个方面来描述:1、项目的自身特征,指的是项目的材质、型号、规格,必要时还可指明其品牌。

2、项目的工艺特征,指的是项目的安装工艺必须详细说明。

例如:镀锌钢管的连接工艺,是丝接、法兰连接或卡套式连接都应该予以描述。

3、项目的施工方法特征,施工方法是影响工程计价的。

例如:电气配管,是墙面明敷设、暗敷设,还是吊顶内敷设都应予以描述。

(二)具有不同特征的项目应分别列项。

项目特征是清单项目设置的基础和依据。

列项时应对项目的特征做全面的描述,即使材质、型号、规格同一,但工艺特征或施工方法特征不同也应该分别设置清单项目。

3、问:金属面防火涂料如何划分厚涂型防火涂料、薄涂型防火涂料、超薄型防火涂料?如何套用定额答:金属面防火涂料厚度以涂料涂层厚度来划分,厚涂型防火涂料的使用厚度7毫米~22毫米,耐火极限为1~3小时,属隔热防火非膨胀型防火涂料;薄涂型防火涂料的使用厚度3毫米~7毫米,耐火极限为0.5~2小时,属膨胀型防火涂料;超薄型防火涂料的使用厚度1毫米~3毫米,耐火极限为0.5~2小时,属膨胀型防火涂料;薄涂型防火涂料和超薄型防火涂料材料分树脂型和乳胶型两类,其施工工艺分别为抹、批、刷三种操作方法。

目前建材市场中防火涂料品种较多,在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时,应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防火涂料使用说明书或现场测算数据确定其定额耗用量。

4、问:消火栓管道系统套用第七册还是第八册子目/答:普通消防管道即消防栓消防系统及室外管道安装执行第八册相应项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管道安装执行第七册相应项目。

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姓名身份证号得分工作单位手机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共60分。

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 C )。

A.只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方式计价B.不可以采用工程定额方式计价C.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也可以采用工程定额方式计价D.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建设单位具体控制报价2、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包括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二者的效力( D )。

A.不等 B. 正文优先 C. 附录优先 D.同等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 )。

A.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

B.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但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例外。

C.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

D.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概算是该建设项目投资和造价控制的最高限额,未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者突破。

4、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C )。

A.只要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者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即有效B.只要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即有效C.应当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并加盖编制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者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5、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和(B)结算工程价款。

A. 计价定额B. 计价标准C. 计价依据D. 计价原则6、08规范规定,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A )内,由发、承包人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A.30天B.45天C.1个月D.28天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为:040403003001,该项目为( D )工程项目。

金枝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询价文件

金枝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询价文件

金枝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询价(谈判) 文件编号:SZXC2009-J-1101建设单位: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询价(谈判)文件审核表一、竞争报价须知前附表二、竞争报价须知(一)总则1、本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关于建设工程竞争性发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筑[2006]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询价方式,选定承包人。

□谈判2、现场条件:2.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发包方协助,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2.2场内外道路: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2.3施工用水电: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3、发包范围:市政。

4、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12月10日—2010年1月9日,施工总工期:3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竞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叁级及以上资格。

7、竞争报价费用:竞争报价人承担其编制竞争报价文件及递交报价文件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询价(谈判)文件8、询价(谈判)文件的组成8.1询价(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报价须知及前附表(2)合同主要条款(3)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8.2 当竞争报价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竞争报价人(不计利息)。

9、竞争性发包文件的澄清9.1 竞争报价人在收到本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09年11月28日16:00 时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 1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竞争报价人和标底编制单位。

(三)竞争报价10、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1 种计价方式。

(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单位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的技术资料、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根据企业定额、工程材料现行市场价格,并考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自主进行报价,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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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40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执行08规范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08规范的执行要点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

严格执行08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切实按本意见抓好08规范的执行。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应由编审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工作。

4、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

5、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查;竣工结算办理完毕30天内,发包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将审定的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具体备查和备案程序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6、08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二、对08规范中有关内容的明确和调整(一)工程量清单编制1、措施项目清单(1)对08规范中未列的措施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的序号。

(2)“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为按“费率”和按“项”计价的两张表式(具体表格见附件,以下简称为“措施项目表一”和“措施项目表二”),招标人列出措施项目的序号与项目名称,投标人报价并给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3)将08规范“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第1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中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合并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列为“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的第1项,“临时设施”单列为“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的第10项。

(4)在08规范“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的基础上增加“11.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12.赶工措施”、“13.工程按质论价”和“14.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等项目。

(5)建筑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1.4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项目。

(6)安装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3.15脚手架”项目。

(7)市政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4.11模板”项目。

(8)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5.1脚手架”、“5.2模板”、“5.3支撑与绕杆”等项目。

2、其他项目清单(1)通常情况下,暂列金额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2)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

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

(3)“专业工程暂估价”中不包含规费和税金。

(4)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是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工程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专业工程。

发包人拟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以暂估价的形式列入主体工程招标文件的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应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另行签订施工合同。

3、规费项目清单(1)“工程排污费”包括污水、废气、固体及危险废物和噪声超标排污费等内容。

(2)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增加“安全生产监督费”为规费项目清单第2项。

(3)“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五项。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商业保险列入管理费中。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1、招标控制价(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材料价格应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取定,指导价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信息价或市场价。

(2)各市造价和招投标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定期发布“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招标人可在该调整系数幅度范围内,确定招标价调整系数(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4-1)中明确所取定的招标价调整系数)。

(3)招标控制价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发给投标人。

发给投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应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2、投标价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3、工程价款调整(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4)当施工期内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按照《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调整部分1、“材料暂估单价表”改为“材料暂估价格表”。

2、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使用表格均增加“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表-11-1)、“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表-15-1)和“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表-15-2)。

3、招标控制价表格中“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4)调整为按表-04-1格式执行。

4、其他表格具体调整见附件。

三、执行时间与要求1、08规范从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2、凡在本省销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应在2009年4月1日前对所输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表格进行调整,并做好软件用户的升级服务,使之与08规范以及我省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3、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要做好新清单规范的宣贯工作,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及时调整相应的电子评标系统和评标办法。

4、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一:通用措施、其他项目、规费列项内容附件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调整部分(共9张表格)二○○九年二月三日(章)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市造价管理处(站)、招标办。

附件一:通用措施、其他项目、规费列项内容3.3.1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3.4其他项目清单列项内容3.5 规费项目清单列项内容附件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调整部分(共9张表格)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2、调整系数由招标人在工程所在地造价与招投标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内取定。

3、“招标控制价”中的暂估价应与“小计”中的暂估价价格一致,暂估价部分不应调整。

表—04-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

表—09表—10分析表中列出。

2、本表中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和“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项目可以不进行费用组成分析,直接按金额报价。

3、专业工程中的“模板”和“脚手架”项目,除招标人另有要求的,一般应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费用组价。

表—11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主要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用。

表—11-1材料暂估价格表合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

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3、此表中的暂估价材料均为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

表—12-2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表—13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单价计入。

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表—15-1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2、此表中不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的暂估价格材料。

表—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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