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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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
佚名
【期刊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6(000)023
【摘要】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今年,为贯彻实施新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税局就有关政策执行和操作性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并以《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6]464号)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6]89号)文件加以明确。
7月1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开始执行。
经过近几个月的实际操作。
【总页数】8页(P131-13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42
【相关文献】
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 [J], 无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J], ;
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 [J],
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贝岭居等单位享受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J],
5.明确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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