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5篇)
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基层医疗单位是卫生公共场所,人流量较大,为做好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正常的医疗秩序,制定如下制度:一、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治安、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树立和养成防盗窃、防事故等行为规范。
二、门诊办公桌抽屉和柜橱内不要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
拎包、手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要存放在设备完整的柜橱中,不要随便放在办公桌上。
三、养成人离办公室随手锁门的习惯。
四、不乱拉电线、乱扔烟火和其他火种,防止发生火警。
五、遇到可疑人员,应主动询问事由,有问题及时报告。
六、建立下班时检查制度,做好“三清三关”工作,确保安全。
(三清:清垃圾、清通道、清纸屑杂物。
三关:关门、关窗、关电源)七、加强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应当遵守交通规则。
八、重视不安定因素的排摸工作,及时发现因各种矛盾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向领导和保卫部门汇报。
九、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按照预案进行教育疏导,严防扩大事态。
十、各科室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做好督促落实。
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2)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和谐稳定,提高医疗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身安全防范第一节个体安全保障第一条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警惕,不随便相信陌生人,并做好个人财物的保管。
第二条医务人员在外出行使公务时,应佩戴有效证件,并注意自己的个人安全。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驾驶,不喝酒后驾驶,确保人身安全。
第二节机构安全设施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保卫系统,包括安全监控、安全门禁、报警系统等设施。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案,包括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进行公共区域和特定区域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工作环境安全防范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光线、通风、噪声等方面的安排和调控。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工作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舒适。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国际合作可以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医务 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的发展趋势
完善法律法规
随着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意识的提高,国家将不断完善相 关法律法规,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和安全。
强化监管力度
政府和医疗机构将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的监管力度 ,确保各项防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提高防护意识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意识的提高将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 趋势,医务人员将更加注重自身防护,采取科学有效的 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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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挥发和污染。
定期检测空气中的化学物质
02
针对一些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如甲醛、苯等,应定期检测
其浓度,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03
医务人员接触化学药品时,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口
罩、护目镜等。
生物防护措施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1
02
03
加强手卫生
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手卫 生规范,勤洗手或使用手 消毒剂,以减少病原体传 播的风险。
险。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的法律法规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指导规 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职业防护管理,保障医务人员的健 康安全。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防护制度,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为医务人员提供必 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对防护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医院应合理安排医务人员 的工作时间,避免超负荷 工作,保证充足的休息时 间。
提高社会认知度
加强社会对医务人员的认 知和尊重,提高其社会地 位和待遇,有助于缓解工 作压力和心理负担。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工作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工作,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健康,降低职业暴露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暴露防护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医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业暴露的发生,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治和控制。
2. 风险评估,分类管理。
医院应当对各类职业暴露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培训教育,提高意识。
医院应当加强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防护意识和能力。
4. 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暴露防护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的落实。
三、职业暴露防护组织管理1. 成立职业暴露防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职业暴露防护工作。
2. 设立职业暴露防护管理部门,负责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指导。
3. 各部门应当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职业暴露防护工作。
四、职业暴露防护措施1. 配备防护设施和用品。
医院应当根据职业暴露的风险等级,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
2. 操作规范。
医务人员在进行可能产生职业暴露的操作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防护设施和用品,确保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3. 医疗废物处理。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记和无害化处理,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4. 健康监测。
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及时发现职业暴露相关的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五、职业暴露防护培训与教育1. 职业暴露防护培训。
医院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包括职业暴露的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内容。
2. 职业暴露防护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积极开展职业暴露防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防护意识和能力。
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制度及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制度及防护措施
1.佩戴防护服和口罩: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工作时需要佩戴符合标准
的防护服和口罩,以防止感染源直接接触到身体表面和呼吸道。
2.做好手卫生:医务人员需要频繁洗手,使用洗手液或者含酒精的免
洗手消毒剂,特别是在接触患者之前、之后、及其他工作环节之前。
3.使用防护眼镜:医务人员接触患者时需要佩戴防护眼镜,防止体液、飞沫等污染物进入眼睛。
4.避免接触传染源:医务人员需要避免接触患者的血液、尿液、呕吐物、粪便等传染源,同时要注意避免直接接触病人的皮肤。
5.定期体检:医务人员需要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
潜在的感染。
6.拒绝工作时的不适:医务人员在发热、咳嗽、喉咙痛等不适症状出
现时,应当主动上报并暂停工作,以防止病毒传播。
7.做好污染区和洁净区的分隔:医务人员需要遵循严格的流程,将污
染区和洁净区分隔开,确保污染区的物品和患者的体液不会进入洁净区。
8.确保个人安全:医务人员需要穿戴适合的防护物品,如手套、鞋套等,以保障个人的安全。
9.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医务人员应该定期进行培训,学习最
新的疾病防控知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技巧,避免误操作导致感染。
10.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医务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在工作
中接触其他传染源,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总之,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制度及防护措施对于预防感染和传播疾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做好个人防护,才能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医院内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确保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药师及其他直接参与医疗活动的工作人员。
制度涵盖了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可能面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医院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小组,负责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评估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改进措施。
第四章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估医院需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估,主要包括:1. 生物危害:如传染病病原体、血液等。
2. 化学危害:如麻醉药品、消毒剂等。
3. 物理危害:如辐射、噪声等。
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供管理层参考和决策。
第五章职业卫生培训医院需为医务人员提供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包括:1. 职业病的识别与防护知识。
2. 各类职业危害的应急处理措施。
3.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维护。
培训记录需保存,以备检查。
第六章个人防护装备医院应根据不同岗位的职业危害,为医务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PPE),包括但不限于:1. 医用口罩及呼吸器。
2. 防护服、手套和护目镜。
3. 防护鞋及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
医务人员需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护装备,保持其有效性。
第七章职业健康监测医院需建立职业健康监测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监测内容包括:1. 职业病史调查。
2. 生理指标检测。
3. 职业性疾病的早期筛查。
健康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并做好记录。
第八章疫情防控措施在疫情期间,医院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1. 增加防护装备的配备与使用。
2.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2023年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5篇
2023年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5篇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处。
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本科室主任和医务或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
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使用。
对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液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
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
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精选5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精选5篇)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预防第四条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职业卫生安全防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监督、考核等。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医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符合健康要求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包括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化学安全、放射防护等。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包括个人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定期进行手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等可能含有病原体的物质。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保持工作场所通风良好,降低空气中污染物浓度。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操作放射性设备时,应当严格遵守放射防护规定,防止辐射危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接触化学药品时,应当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防止化学药品对人体的危害。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接触生物制品时,应当严格遵守生物安全规定,防止生物危害。
四、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培训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参加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培训,提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的使用、事故应急处理等。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防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防护规章制度(一)进入隔离病区穿戴防护用品程序1.医务人员通过员工专用通道进入清洁区,认真洗手后依次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帽子、换工作鞋袜,有条件的可以更换刷手衣裤。
2.在进入潜在污染区前穿工作服,手部皮肤有破损或疑似有损伤者戴手套进入潜在污染区。
3.在进入污染区前,脱工作服换穿防护服或工作服外套一次性隔离衣,加戴一次性帽子和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眼镜或防护面屏、乳胶手套、防水鞋套。
(二)离开隔离病区脱摘防护用品程序1.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先消毒双手,依次脱摘防护眼镜、外层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和外层一次性帽子、防护服、鞋套、手套等物品,分置于专用容器中,再次消毒手,进入潜在污染区,换穿工作服(提示:脱防护物品时,每一步骤操作后均需手卫生)。
2.离开潜在污染区进入清洁区前,先洗手与手消毒,脱工作服,洗手和手消毒。
3.离开清洁区前,洗手与手消毒,摘去里层一次性帽子或布帽、里层医用防护口罩,沐浴更衣,并进行口腔、鼻腔及外耳道的清洁。
4.每次接触患者后立即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
5.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或者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立即离开污染区,严格按照离开污染区时的防护用品脱卸流程,摘脱所有防护用品。
6.下班前应当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三)隔离缓冲区的要求医疗机构在设计隔离病房的缓冲区时应首先考虑到医务人员穿脱个人防护用品的便捷性与舒适性,隔离缓冲区应配备手卫生设施、更衣柜、穿衣镜、流程图、防护物品柜、靠椅(凳)等。
淋浴区与卫生间位置应设置合理,并能保证良好的通风。
隔离病室前的缓冲区安装监控录像设施。
(四)标准预防1、标准预防的定义: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
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
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个人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护
目镜、防护服等,以减少接触病原体的机会。
同时,要定期更新个人防护
装备,并做好日常的清洁与消毒工作,保证其功能的完好和卫生。
二、职业暴露防护
医务人员往往需要与各种传染性病原体进行直接接触,因此需要有一
套完善的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包括对接触传染病患者后的手卫生、物体清
洁消毒、医疗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以减少医务人员感染危险。
三、心理健康保护
四、人身安全保护
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遭受到患者或其家属的暴力行为,对此,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务人员个人安全防护和应急
处置预案等,确保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物理环境安全
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包括为医务人员提供充
足的防护设备和物资,合理布局工作区域,确保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干净、卫生、安全。
六、培训与教育
七、责任追究和补偿机制
医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当发生职业伤害或事故时,医疗机构应建立起健全的责任追究和补偿机制,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的实施离不开医疗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全员参与,只有充分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权益,他们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同时,也要加强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以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尊严感和幸福感。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预防职业性疾病和职业伤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等。
三、职业安全防护原则1. 预防为主:医院应当加强职业安全防护工作,预防职业性疾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2. 分类防护:根据不同的职业风险,采取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3. 标准操作: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用品。
4. 持续培训: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 个人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防护鞋等。
(2)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时,应当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手术等高风险操作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
2. 环境防护措施(1)医院应当保持诊疗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
(2)医院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设置明显的标识。
(3)医院应当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
3. 设备防护措施(1)医院应当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
(2)医务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医院应当加强对放射性物质、化学试剂等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4. 管理防护措施(1)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医院应当加强对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医院应当建立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职业安全防护培训与教育1.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2. 医院应当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防护技能。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5篇)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职业防护原则1、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条件和环境。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业病防治和职业伤害保险。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资料和信息。
二、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活动的特点和风险,制定具体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并向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一)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医疗活动,防止交叉感染和职业病的发生;(二)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器材,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三)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和职业病的发生;(四)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五)在接触传染病患者、放射性物质等特殊情况下,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六)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务人员提供以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一)符合卫生要求的医疗设备和器材;(二)防护用品和防护器材,如防护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三)职业病诊断和治疗设施;(四)职业健康检查和体检设施;(五)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设施。
三、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机构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机构或者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二)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三)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体检;(四)组织职业病防治和职业伤害保险工作;(五)组织处理职业病和职业伤害事故;(六)组织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评估。
医务人员防护制度及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防护制度及防护措施医务人员是医疗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对病人的护理和治疗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防护制度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防护制度医务人员防护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员工培训:医疗机构应对所有医务人员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包括疾病防控知识、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等。
2.健康监测: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保障医务人员健康。
3.防护用品供应:医疗机构应提供充足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隔离衣等,确保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
4.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应制定完善的疫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医务人员在危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二、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在建立健全的防护制度基础上,医务人员还需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1.正确佩戴口罩: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或进行操作时应正确佩戴口罩,避免呼吸道感染。
2.频繁洗手:医务人员应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使用洗手液或免洗洗手液进行手部卫生。
3.合理使用防护装备:医务人员在不同操作环节需佩戴不同的防护装备,如手套、隔离衣等。
4.保持个人卫生:医务人员在工作和休息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减少交叉感染的可能。
5.定期健康检查:医务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通过建立健全的医务人员防护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能够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医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医疗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制度1、医务人员所处的医护办公室应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2、医院内所有区域均应当采取标准预防的原则。
在接触病人体液、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脱手套后立即洗手;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的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3、根据工作时接触疑似传染病病人或临床确诊传染病人和导致感染的危险程度采取分级防护。
4、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应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防护衣、戴防护口罩和工作帽、换工作鞋、袜。
必要时戴乳胶手套,口罩应4小时更换一次或感潮湿时立即更换。
严格执行洗手和消毒制度,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粘膜的防护5、二级防护:适用于接触从病人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病人分泌物、排泄物及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病人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在一级防护的基础上应加穿隔离衣、加戴手套、鞋套、一次性的帽子、一次性的外科口罩、戴防护镜6、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近距离操作时的医务人员,除二级防护外,还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7、医护人员在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的消洗和消毒。
手消毒可用0.3%—0.5%碘伏3—5ml,严格按照洗手法搓揉1-2分钟,洗手采用非接触式的洗手装置。
8、医护人员在上班前应进行个人卫生处置;进入、离开病区时要注意呼吸道及口腔、鼻腔粘膜和眼睛的防护。
可用0.5%碘伏进行鼻粘膜、耳粘膜及呼吸道粘膜的擦拭消毒。
--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1、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工作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做好自我防护。
2、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做到一用一换。
3、诊疗、护理操作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面部时,医务人员应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隔离衣或围裙。
4、医务人员在接触每位病人前后均要用流动水严格洗手,并按要求进行手消毒。
5、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
6、认真执行安全注射,禁止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徒手分类操作污染物品(器械)、针头、刀片等锐器。
7、高危科室医务人员定期体检和预防接种,医务人员发生感染性疾病细菌、病毒职业暴露后,立即实施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8、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医院应为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关健康检查和预防性
治疗费用。
9、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职工进行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培训。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为了保证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降低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过程中发生职业暴露的风险,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
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指导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医务人员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医务人员自觉接受职业暴露防护知识,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2、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必须洗手,接触任何含病原体的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清洁等工作时应戴清洁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进行卫生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戴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可能发生大面积飞溅或可能污染医务人员身体时,应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防水围裙。
(3)接触患者黏膜或破损的皮肤时应戴无菌手套。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排泄物、血液、体液无论是否被污染或接触非完整皮肤和粘膜都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传播的隔离、空气传播的隔离和飞沫传播的隔离。
4、消毒供应中心、医疗废物暂存处等高危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和护理操作过程中,应保证充足的光线,严格遵守标准操作规程,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划伤或割伤。
6、使用后的针头不应回套针帽,确需回帽应单手操作或使用器械辅助;不应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废弃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的专用锐器盒中;重复使用的锐器,应放在放刺的容器内密闭运输和处理。
7、锐器物的装放量不得超过容器的3/4满,利器盒盖应保持密闭状态。
8、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污物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是指为保障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身体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性疾病和意外伤害,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常常面临各种职业风险,如感染性疾病、放射性损伤、化学药品中毒等。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确保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职业防护制度,并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培训。
一、职业防护制度的基本要求1. 医院应当制定完善的职业防护管理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职责和权益。
2. 医院应当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3. 医院应当加强职业防护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意识和技能。
4.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性疾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性疾病。
5. 医院应当保障医务人员的休息时间和身心健康,提高其职业满意度。
二、职业防护措施1. 生物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生物样本时,应当穿戴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
同时,应当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保持个人卫生。
2. 物理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在接触放射性物质、紫外线等物理因素时,应当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铅围裙、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同时,应当定期进行体检,监测放射性物质接触情况。
3. 化学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在接触化学药品、消毒剂等化学物质时,应当穿戴防护用品,如防化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同时,应当熟悉化学品的性质和应急处理方法。
4. 安全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在处理医疗废物、锐器等危险物品时,应当遵循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防刺服等。
5. 心理防护措施:医院应当关注医务人员的心理状况,开展心理辅导和培训,提高其心理应对能力。
三、职业防护培训与教育1.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职业防护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意识和技能。
2. 医院应当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防护教育和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职业防护知识和技能。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范文(3篇)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范文一、标准预防的概念:1.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隔离措施包括:1.接触隔离:预防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而传播的疾病。
如痢疾、甲肝、轮状病毒感染、副流感病毒、婴儿的肠道病毒感染等。
2.空气隔离:预防因空气(微粒或漂浮的尘埃)而传播的疾病。
如水痘、麻疹、肺结核等。
3.微粒隔离(飞沫隔离):预防经气溶胶微粒而传播的疾病。
微粒可通过咳嗽、打喷嚏、近距离讲话、某些医疗操作如支气管镜检查、吸引、使用通气设备等。
因其颗粒直径大,传播距离近,所以不需通风,许多细菌性疾病可通过微粒传播,如B型流感杆菌、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腺病毒感染;流感、百日咳、小儿腥红热等。
三、具体措施包括: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2.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3.一旦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5.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6.对病人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四、职业暴露后处置方案(一)现场处理:职业暴露一旦发生,应做好暴露部位紧急处理。
完整的或有破损的皮肤被病人的血液或血性体液溅到,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充分清洗;粘膜暴露用大量流动水冲洗;扎伤或割伤,应及时挤出污血,同时在流动水下清洗伤口后,涂上消毒药水如____%碘伏或____%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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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标准预防是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所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
包括手卫生,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呼吸卫生/咳嗽礼仪、患者安置、处理污染的医疗物品与环境及安全注射等。
基本原则是:
⑴认定所有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
皮肤和黏膜均可能含有可被传播的感染源,应采取相应的隔离
和防护措施。
⑵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所有患者。
⑶目的是预防感染源在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传播。
标准预防的措施:
⑴手卫生:洗手和手消毒。
⑵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在预期可能接触到血液、体液、分
泌物、排泄物或其他有潜在传染性物质时,正确地使用个人防
护用品。
包括手套、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隔离衣、防护服、帽子、鞋套等。
⑶呼吸卫生/咳嗽礼仪:主要针对进入医疗机构的伴有呼吸道
感染征象的所有人员,尽早采取感染控制措施,预防呼吸道传染
性疾病的传播。
⑷正确安置及运送患者,防止感染源传播。
⑸及时、正确地处理污染的医疗器械、器具、织物和环境,
防止其成为感染源的传播媒介。
⑹安全注射: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实施注射操作的医护人员不暴露于可避免的危险中;注射的废弃物不对他人造成危害。
4.呼吸卫生/咳嗽礼仪
呼吸卫生/咳嗽礼仪的基本要素包括:
⑴医务人员应认识到控制呼吸道分泌物的重要性。
在接诊患有呼吸道感染综合征的患者时,应遵循隔离措施,如戴口罩和手卫生;当医务人员有呼吸道感染征象,且需要接触患者时,应戴口罩。
⑵教育患者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并立即丢弃用过的纸巾;否则应用臂弯遮掩口鼻;当患者能耐受时,可佩带外科口罩。
⑶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实施手卫生。
⑷进行手卫生宣教,提供位置便利的速干手消毒剂;提供卫生纸和免触碰开启的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