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景景观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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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景景观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保证小区园林水景景观设施的正常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水景景观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2.职责
2.1 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水景景观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2.2 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对小区内的水景景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巡查保养记录。
3.术语及定义
3.1水景景观系统:包括水池、溪流、喷泉、瀑布、循环水泵等。
4. 过程控制
4.1 操作方法如下
4.1.1 使用水景景观前,首先打开各个水池的进水阀,并检查是否渗漏;
4.1.2 当循环水进入到集水坑后打开喷泉、瀑布、溪流的阀门;
4.1.3 从设备所在的配电室内开启循环泵;
4.1.4 冬季不使用水景景观时,必须关闭水景观的所有进水阀,并打开水池的泄水阀,放空水景观内的水,以防管道被冻坏。
4.1.5水中灯具工作电压不大于24V;
4.1.6有漏电保护器,且保护器工作正常;
4.1.7在喷泉等水景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严禁嬉水”等警示标识。
4.2 维护和保养要求
4.2.2 周检: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维修人员每周对集水坑内的杂物进行清理,对循环泵、控制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限三日内),并将结果记录在《设备(设施)巡查记录》中。
(适用于使用期)4.2.3 月检: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维修人员对整个系统(管道系统、设备及控制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并将结果记录在《共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中。
(适用于使用期)
4.2.4年检
4.2.4.1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在每年停止使用后,对整个系统进行检修保养并将保养结果记录在《共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中。
4.2.4.2每年设备开始使用前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对系统进行检查并将保养结果记录在《共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中。
5.记录表格
《设备(设施)巡查记录》
《共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