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实习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习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教学实习课程编码:041451008 适用专业:法学
开课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一、实习时间
第6学期,共1周。

一般安排在教学周第17周—19周进行。

二、实习地点
人民法院、沈河区信访大厅、沈河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学校模拟法庭
三、实习的目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法学主干课之一,在学科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一门
实践性较强的学科。

该课程实习的目的可大致分为两个方面:其一,行政诉讼程序
的制度设计是经验的总结、一种理想化状态,实习中学生了解、看到真实的社会问
题与现象,不同的行为方式和行为表现,实习能达成理论和实际的交融,有助于理
论的理解。

其二,实习中学生可能发现现实行政诉讼法运作中的问题,在此主要是
指现行法与法实践的冲突,这些矛盾的解决有助于理论的发展,也可看作是新制度
产生和发展的契机。

通过教学实习,深化同学们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提高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本次实习,使学生在实践中了解和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使学生
具备相应的法律事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实习教学内容及要求
以法院、信访大厅、沈河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为实习地点,组织学生到在实践
中了解诉讼的程序,在学校法庭进行模拟法庭实习。

给学生分配角色,提出要求,
在学生准备后进行实际演练,最后学生进行讲评。

通过实习,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增强感性认识,
培养和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
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走
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

在实习中要求学生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2、虚心学习,认真思考,根据要求书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事请假。

不许擅自行动,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
负,并降低学习成绩。

较严重者将中止实习并遣返回校,其实习成绩作废。

4、按规定时间上交实习报告。

实习时间安排:
周一:组织学生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案件的听审。

周二:组织学生到组织学生参观信访工作的流程,了解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

周三:学生进行校内座谈、讨论。

针对听审案件讨论行政诉讼中的法律特征。

周四:组织学生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座谈、讨论。

周五:进行实习总结,撰写并提交实习报告,整个课程结束。

五、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开始前,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实习小组动员工作,向实习学生做一次实习指导,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实习纪律、实习技能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2、在实习过程中,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组织好各种实践教学活动,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布置一定量的实习任务,并且及时检查和督促。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确保实习任务圆满完成。

3、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健康,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4、在实习期间,对违反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向学校或实习单位报告。

六、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考核成绩由思想考核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思想考核成绩按学生对实习的认识、实际表现、遵纪守规情况和劳动态度评定;业务考核成绩按学生的实习记录、实习报告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作业、实习总结报告、有关考核(考试)成绩以及纪律、表现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分。

1、优秀:全部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记录内容饱满,实习报告有丰富的实际内容,并对实习情况进行有全面系统的总结。

能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考核成绩优秀,无违纪现象;
2、良好:全部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记录内容饱满,实习报告内容比较具体,对实习情况能进行较全面系统介绍,考核成绩良好,无违纪现象;
3、中等:完成实习大纲要求,实习报告较完整全面,考核成绩中等,无违纪现象;
4、及格: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能反映实习的基本情况,考核成绩能达到基本要求,无明显违纪现象;
5、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论:
(1)不能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
(2)实习报告零乱,分析有原则性的错误,考查成绩较差;
(3)实习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或无故缺勤一天以上;
(4)实习中有明显违纪现象。

编写人:温明月
姜桂金
邓卫卫
审核人:景冬梅
批准人:孟越
2010年6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