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河湖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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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河湖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全区河湖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样板”,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X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精神为指导,以逐步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X 市成功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实施沿河沿湖治理、分片截污、提升改造,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丰收,进一步擦亮“东方水城、中国水都、X明珠”这张名片,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中部地区最具特色活力的水生态文明城区。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X年5月底前全面消灭劣V类水;到X年前,全部消除V类水;到X年前全面建成“东方水城、中国水都、X明珠”。
X年目标:沿河基本实现截污,内湖全部完成清淤,污水全部纳管,断面检测全部达标。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实行城区大截污,分片区、分步骤实施全区范围内大截污工程,推进城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加快城镇、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对实施条件不完善的采取污水分散式处理方式,实现地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从源头有效遏制水污染情况发生,同时对城区内河湖实施清淤,对外河适时进行疏浚,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
1.对前湖上游来水沿线进行截污,保证来水水质,加快推进X城污
水处理厂的建设。
2.进一步完善X沿线的截污、清淤工程,建设沿线小桥、幸福村污水处理设施。
3.对X湖沿线三分之一村庄实施截污,并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或生态塘。
4.加快推进X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
5.加快环X湖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6.加大农村黑臭沟、渠、塘的清淤等整治。
7.加大水库人工养殖退养的力度,采取第三方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确保年底水质达标。
8.加大工业污水及畜禽养殖污水排放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9.严格落实河湖沿线保洁,确保岸线、水面干净整洁。
10.规范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河湖管理与保护,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11.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管。
(二)加强江河湖泊水质监测
建立健全江河湖泊水质监测制度,江河、湖泊、县(市、区)交界处设置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确定监测断面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定期监测并发布监测信息。
四、职责分工
区水务局负责承担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由水务系统管理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城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加快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河湖管理与保护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黑臭水体治理。
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的基础上探索综合执法。
区委组织部负责将河(湖)长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河湖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大
河湖长制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区委农工部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有关政策,牵头负责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
区发改委负责组织编制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协调推进河湖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研究制订河湖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河湖管理保护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区考评办负责将河长制年度重点任务纳入乡(镇)和区相关部门的科学发展目标管理考核中。
区审计局负责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水域、岸线、滩涂等自然资源资产纳入审计内容。
区工信委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河湖管理保护有关问题。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开展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各乡(镇)政府、X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进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编制河湖管理保护规划,推进与河湖保护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严控全区涉河项目的规划,杜绝侵占蓝线现象,负责雨污系统收集规划。
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配合市环保局制定更严格的河湖排污标准,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加强入河(湖)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和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开展入河工业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
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区文广旅新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景区内河湖管理保护。
区农业局负责推进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治理。
区林业局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监管矿产资源(河道采砂除外)开发整治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对河湖及水
利工程进行确权登记。
区教科体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管理教育活动。
负责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河湖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难题进行攻关和技术示范。
区卫计委负责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指导农村卫生改厕。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河湖水域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影响河湖水域的各类犯罪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区综管办负责全区城市管理中河湖问题的指导及协调工作。
区城管委负责全区城区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做好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负责对公厕的保洁工作。
依法对侵占城区沿河水域岸线的菜地、违法建筑进行清除。
依法对侵占城区河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建筑泥浆偷排河道等涉及水环境的违法事件进行严格查处,并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执法等。
依法对城市服务业排水设施不与市政排污管网相连接,废水直排城市内湖、城市人口集中区域从事畜禽养殖业等污染水环境的违法事件进行严格查处,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由区城管系统管理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
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由区园林所管理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
负责牵头落实河、湖、库、沟、渠、塘保洁工作。
区X湖渔政局负责依法依规查处辖区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严厉查处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驻区海事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和推进航道整治及疏浚。
区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湖水环境。
五、保障措施
将我区X年河湖整治提升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认真的态度、扎实的措施,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确保定了干、干就干好。
(一)升级责任到人机制。
细化分解工作责任、河湖问题治理责
任,将河湖管护责任落实到乡(镇)、到河湖、到责任单位、到具体人员,确保“踏入河长门、责任在手中”,切实解决河湖管护工作中“上面热、下面冷”“有人督查、无人落实”弊端,切实整治河湖治理和执法工作中协调配合不够、推诿扯皮、“庸、懒、散、虚”等现象。
(二)升级督查考核机制。
在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制度的同时,将乡(镇)和有河湖长制工作任务的区直单位的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区、乡(镇)将各级河湖长的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常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发挥考核对河湖长制工作指挥棒作用。
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升级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健全调度工作制度,将调度作为推进河湖长制日常工作的重要手段。
提高调度规格,涉及全面的重大问题,提请区领导调度;涉及具体河湖的重大问题,提请河湖长调度。
转变调度方式,将随机调度改为定期调度与随机调度相结合,将会议调度改为现场调度与会议调度相结合;加密调度频次,做到区级每半月一调度,乡(镇)级每周一调度,重大问题随时调度。
(四)升级社会监督机制。
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老领导、老党员、老劳模实地检查河湖管护工作,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开展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收集到的社会各界反映河湖管护的问题,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确保及时处置到位。
(五)升级责任追究机制。
坚持把河湖像街道、广场一样进行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严格执行河湖长制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力、履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