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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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出版社新书征订单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释义

书号978-7-5093-6815-2 定价52.00

作者甘藏春、田世宏CIP分类D922.175

法律法规

出版时间2017.12 上架建议

释义

作者简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单位参与修订《标准化法》的同志组织编写了本释义

读者对象:

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馆藏;学习研究人员

编辑推荐:

独家!独家!独家!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该法自1988年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全面修订,对于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都意义重大。为宣传、贯彻好新《标准化法》,有效发挥标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单位参与修订《标准化法》的同志组织编写了本释义,力求准确阐明立法原意,帮助读者学习、领会新法精神。

内容介绍: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1月4日全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该法的修订既是有效配置市场资源的有力手段,也是企业各行各业优质发展的法律保障。亮点如下:1.扩大标准适用范围。在原来工业生产与环保领域基础上,除增加农业、社会事业领域外,还由此前的以产品为主扩大到了服务领域。2.收紧和规范强制性标准,根治标准体系的混乱。3.首次确立团体标准,促进企业质量和技术竞争。

为让读者全面学习新法,特出版本书,本书包括条文主旨、条文释义、审议意见与报告、领导宣贯讲话、征求意见情况、相关配套法规、新旧法律条文对照表等。

目录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导读

一、《标准化法》修订的必要性

二、《标准化法》的修订过程

三、《标准化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标准的范围和分类】

第三条【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和保障】

第四条【制定标准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

第六条【标准化协调机制】

第七条【鼓励各方参与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第九条【表彰奖励】

第二章标准的制定

第十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和制定程序】

第十一条【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和制定主体】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的制定范围、制定主体和备案】

第十三条【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制定主体和备案】

第十四条【优先制定急需标准】

第十五条【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制定的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

第十七条【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公开】

第十八条【团体标准的制定及其规范、引导、监督】

第十九条【企业标准的制定】

第二十条【支持制定自主创新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二十一条【标准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二条【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第二十三条【标准化军民融合】

第二十四条【标准的编号】

第三章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强制性标准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出口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要求】

第二十七条【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第二十八条【技术创新的标准化要求】

第二十九条【标准实施的统计分析报告和信息反馈、评估、复审制度】

第三十条【标准之间重复交叉等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标准化试点示范与宣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监管职责】

第三十三条【标准争议协调解决机制】

第三十四条【标准编号、复审、备案的监督措施】

第三十五条【举报投诉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未按标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未按要求公开企业标准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标准制定基本原则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未按要求编号、备案、复审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社会团体、企业未按要求编号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军用标准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本法实施日期】

附录一

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节选)

(2017年11月4日)

附录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2017年4月1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2017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17年8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7年10月3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17年11月4日)

附录三

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2017年11月4日)

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部长级)秦宜智在新标准化法学习宣贯会上的主持讲话

(2017年11月17日)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做好新标准化法的实施工作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甘藏春讲解宣贯新标准化法

(2017年11月17日)

把握重大突破依法深化改革

——访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

(2017年11月10日)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通知

(2017年11月14日)

附录四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5年3月1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2015年8月30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2017年3月2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5年12月17日)

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7年12月14日)

附录五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2017年12月15日)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30日)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2016年6月28日)

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7年11月6日)

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办法(试行)

(2016年3月28日)

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

(2013年12月19日)

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办法

(2016年8月26日)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2016年8月29日)

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3月28日)

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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