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党员中心户的工作制度
党员中心户工作制度1、学习制度。
定期召集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和适用技术培训。
每月开展活动1-2次。
对年老体弱党员、文化程度低的党员要实行“一帮一”结对学习。
吸收群众参加,扩大学习的覆盖面。
2.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中心户要主动联系党员群众,特别要重视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联系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3、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认真承诺践诺,积极发挥引导、帮助和带动作用,带头成为推广农村适用技术、带动共同致富、促进社会和谐的中心户。
4、工作保障制度。
为农村党员提供学习资料,发放活动记录本。
优先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每年进行一次轮训。
5、考核评议制度。
采取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以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党员中心户活动成效的标准。
对党员中心户实行动态管理。
党员中心户工作职责1.及时组织党员学习讨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村党支部的决定;2.以党员科技致富示范基地为依托,按时组织党员学习掌握各类实用技术;3.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责任田党支部反映民情民意,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4.带头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争当创业先锋,带领和帮助党员群众发展致富产业,走共同富裕道路;5.深化和发展党员承诺制,组织党员开展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6.积极参与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领健康文明的新风尚。
党员中心户学习制度一、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定期召集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和农村适用技术培训。
二、每月开展活动1次,利用晚上或农闲时间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农村实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等学习。
三、党员中心户配置报纸、党刊等学习资料,联系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种学习培训。
四、建立帮扶学习制度,要确定文化素质好的党员与老弱党员、知识水平低或后进党员开展“一对一”帮学。
同时要吸收群众参加,扩大学习的覆盖面。
五、设立民情记录本,把群众的意见、建议记录在案,定期归纳、整理、分析,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向上级反映。
党群服务中心相关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中纪委“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特制定乾隆湖工业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严格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①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学习制度为确保乾隆湖工业园区党群服务中心能够带领广大党员深入持久、富有特色、卓有成效地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就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要学习内容,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二是积极探索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规律,按照注重实效、便于操作的原则,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制度,三是进一步增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干部理论素养、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目的任务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理论学习的科学体系,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努力提高思想水平、理论水平和决策水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党性修养的自觉性、立足本职,积极工作,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党群服务点规章制度
党群服务点规章制度1. 前言党群服务点作为社区党建和群众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和规范党群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党群服务点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于党员干部和群众,切实提高党建和群众服务水平。
2. 党群服务点的职责党群服务点是党委工作部门组织社区党建和群众服务工作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党员参加各项党内活动,如党课、组织生活会等;2.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3.组织开展各类社区志愿活动、公益活动,增强党员和居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4.及时收集、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需求,提供相关服务和解决方案;5.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能力;6.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自治工作,推动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3. 党群服务点的组织形式党群服务点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1.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为依托的党群服务点;2.以党支部为依托的党群服务点;3.以志愿者团队为依托的党群服务点。
4. 党群服务点的管理4.1 党委的领导责任党委负责对党群服务点的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并及时评估和反馈工作情况。
4.2 党群服务点负责人的职责党群服务点负责人是党群服务点的重要骨干,其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党群服务点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方案;2.组织开展党内活动和群众服务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3.组织开展志愿者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志愿者的服务素质;4.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5.负责党群服务点的资金管理和物资采购。
4.3 党群服务点的工作人员的职责党群服务点的工作人员是党建和群众服务的主要执行者,其职责包括:1.协助党群服务点负责人开展党内活动和群众服务工作;2.及时收集和整理社区居民的意见和需求,提供相关服务和解决方案;3.参与志愿者培训,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素质;4.宣传党的各项政策和决策,增强社区居民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意识;5.积极开展社区自治工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党员服务中心信息员工作制度
东平镇党员服务中心信息员工作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一)、信息员记录好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并及时向书记汇报。
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及时上报党员死亡、党员流动信息,以及记录好其他相关信息,对各类信息员工作分工明确。
(三)、党员服务中心对上报信息表进行登记。
二、情况报告制度
(一)、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受理结果。
(二)、遇到特殊情况要求做个案专报、一事一报。
(三)、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党员服务中心汇报。
三、信息沟通制度
(一)、各居民区党支部应该主动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
信息沟通包括:信息员与书记、书记与书记、信息员与信息员等方面的沟通。
(二)、各居民区党支部信息员应该及时上报死亡、流动党员信息,并作好记录并向支部书记反映。
(三)、党员服务中心应该对各支部信息员提供党员党组织信息疑难问题咨询服务。
同时,及时将党员转接情况等信息发给各支部信息员。
四、年终考核制度
(一)、每年年终会对各支部信息员进行年终考核。
(二)、考核成绩:来自支部书记和镇党员服务中心。
(三)、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给党委。
(四)、对考核表进行长期归档。
五、培训制度
(一)、将培训制度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二)、党员服务中心培训频率:至少一年两次。
(三)、各支部信息员可以在支部中选定储备信息员,并将培训的相关知识转授给他。
(四)、目的:充实东平镇党管系统的技术力量,并形成一种互帮互助、相互学习、敢为人师的良好学习风气。
党群活动中心 规章制度
党群活动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群交流,促进党员和群众的团结和互助,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群活动中心是围绕党员和群众共同需求而设立的一个活动场所,是开展党团活动、文化交流、社会服务等活动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党群活动中心的宗旨是服务党员、团员和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条党群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遵循民主、公开、宽松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党群活动中心设立党群活动中心委员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中心的全面管理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党群活动中心委员会由中心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副主任协助处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党群活动中心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研究解决中心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针和政策,确保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党群活动中心设立党群活动中心委员会办公室,由中心主任直接领导,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和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九条党群活动中心的活动包括党团活动、文艺演出、庆祝活动等,活动需要提前申请,并经中心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党群活动中心的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并经主任批准。
第十一条党群活动中心的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并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党群活动中心的活动必须保持社会公序良俗,不得进行有损社会风气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设施管理第十三条党群活动中心的设施包括会议室、演播厅、休息区等,必须合理使用,并保持干净整洁,做到物归原位。
第十四条党群活动中心的设施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如遇设施故障需及时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党群活动中心的设施要按照相关规定合理使用,不得私自改变设施用途,如有需要需提前申请并经主任批准。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员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是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的窗口和平台,是党员之间相互帮助、交流、学习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党员服务中心的任务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促进党员教育和培养,增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四条党员服务中心实行党员自治、党员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
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服务窗口,提供各类服务,并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提升党员凝聚力和活跃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领导班子,由一名主任和若干名副主任组成,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协助。
第七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组成,负责讨论重要事项、选举中央委员会和委员会,决定中心的工作方向。
第八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工作部门,包括党员服务部、组织部、教育部等,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和管理。
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党员监督团队组成,负责监督中心的工作和人员。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实行完成目标的责任制。
第十二条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工作情况和问题,进行经验交流和思想对话。
第十三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半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制定新的工作方向和计划。
第十四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和评估,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和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五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年举办一次党员大会,对中心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对工作方向和目标进行调整。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周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吸引党员参与,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团结。
第十七条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建新路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提高基层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考勤制度1、服务中心考勤签到。
除节假日外,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制,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准闲聊,不准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因事需要离开岗位的,应预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学习管理制度4、坚持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4次,学习时间一般确定为每周一下午。
5、集体学习由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类业务知识。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自学,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三、项目办理制度7、实行首问告知制。
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给予受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引导至对应的办事岗位办理。
8、受理的事项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需进行公示的,要通过居务公开栏、宣传栏或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9、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服务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应电话答复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档案管理制度10、窗口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档,再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非涉密的资料还应及时录入或上传至社区组织网络管理系统。
11、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及时编目,并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查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12、归档的案卷必须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排列有序,无污损,无残缺。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党员在群众服务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是党员在服务群众工作中的一个具体组织形式,旨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向群众学习、服务群众、为群众排难解困,提高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宗旨是: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四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任务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服务导向,积极协助党支部组织开展服务群众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家庭困难救助、爱心捐助、志愿服务等服务项目。
第五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原则是: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履行党员义务,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六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行为准则是:廉洁奉公、服务群众、团结奋斗,积极作为、模范带头。
第七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组织形式是: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立党员代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大会是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八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管理委员会是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第九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立党员代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
第十条党员代表大会是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中心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对中心工作进行评议和检查。
第十二条党员代表大会由中心主任召集,并由主任主持会议。
第十三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设立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管理委员会负责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十五条中心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负责中心的整体工作。
第三章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要积极对接党支部的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协助党支部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2022年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四篇
2022年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四篇【篇一】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每年年初根据办事处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员教育服务管理目标和工作措施。
二、来访接待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服务站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党员必须热情周到,第一个接待党员咨询服务要求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如实填写受理情况登记,并及时进行服务或处理,遇到服务站无法解决的事项,应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汇报。
三、登记归档制度及定期联系制度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定期与流动党员联系,随时做到“七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基本情况,流入、流出时间,所从事工作,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党费交纳,参加活动情况等,并根据党员动态做好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动态维护工作。
四、信息服务及帮扶制度积极收集并及时向党员提供就业劳务信息、实用技能信息、致富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同时,对生活有困难的党员提供帮扶救助。
五、定期组织活动制度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学习、社会公益劳动等组织活动,在加强思想交流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定期分析及汇报制度每季度对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汇总存在的问题,并向办事处党委作一次工作汇报。
党支部工作制度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根据办事处党委要求, 结合社区党支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
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党小组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
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确定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为支部活动日。
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
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学生党员服务中心驻班党员联系制度
学生党员服务中心驻班党员联系制度一、目的:加强党员深入群众的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带动班级的学生党建工作;通过向辅导员汇报班级情况有利于开展学生工作;通过党员指导班级的团建工作、班委工作。
二、驻班党员的职责:1.宣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介绍入党程序、入党申请书的写法2.和班级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保持紧密联系,通过谈话、侧面了解等形式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进步,并在支部会议上如实反映他们的情况3.向组织推荐优秀的学生加入党组织4.和班委保持紧密联系,指导班级的工作,如参加主题团日活动或班会5.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促进班级班风、学风建设6.协助班级“诚实守信”的学期鉴定,帮助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并通过“诚实守信”的教育活动促进班级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7.随时掌握班级情况,发生特殊事件及时向组织汇报8.关注特殊群体,包括贫困生、落后生、思想偏激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帮助他们顺利适应学生生活9.帮助班级有困难的学生,个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组织、辅导员汇报;10.定期汇报工作:每隔二周向组织及时汇报反馈班级情况三、驻班党员选拔条件:1.党性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有较好的理论修养,没有受过党内处分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良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3.责任心强,对组织交代的工作能按质按量完成;4.担任过学生干部,做过一定的学生工作,有较好的工作经验5.大三、大二优秀的学生党员四、驻班党员派驻原则:1.跨年级,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并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2.同专业,有利于解决学习问题和保持专业的优良传统3.长期性,驻班党员分配后既固定联系该班级,直至该班级结束大二的学习六、其他:对主观原因如不负责任、热情不够等而不能履行驻班党员职责的学生党员,学生党支部应在支部大会上提出批评教育;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试情况予以党内纪律处分。
党群服务中心指南
党群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党群服务中心以便民、利民、服务于民为理念,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原则,积极建设功能完善、设施先进、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党群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地为辖区内群众、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努力做到“群众动嘴,干部跑腿”。
服务中心坚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 按服务事项公开申报材料、办事程序等各项规章制度,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把中心建设成为依法行政、管理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示范窗口。
一、位置分布示意图二、定期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三、服务对象:预约项目:健身房(提前半天预约)、党群阅览室(提前半小时预约)、远程教育设备使用(提前三天预约)三、党群阅览室阅览室位于园区管委会五楼,面积60平方米左右,藏书XX 册,其中XX书XX册。
每年订阅各类杂志XX余种,报纸XX余种。
为了方便阅读者阅读和查阅资料,配备了上网电脑,以适应网络信息的形式要求。
四、党群活动室党群活动室位于园区管委会五楼,面积60平方米左右,内设置跑步机、健身车、乒乓球台、哑铃等健身器材,是党员们休息锻炼的场所。
五、党组织建设流程示意图六、党员发展流程示意图七、服务项目:确保在流动到辖区内的所有党员都能就近找到党组织,确保缺少资源的基层党组织有活动场地。
成为辖区内在职党员和在籍党员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教育和培训的基地。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受理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出具外调证明材料;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帮助其落实培养、教育的基层党组织。
(二)党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提供各级有关领导讲话、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法律、法规等各类政策咨询。
(三)代理承办服务对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流动党员、下岗党员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提供档案临时代管服务;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的服务。
党员服务队的管理制度
第一,建立完善党的宗旨学习制度。
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雷锋精神的核心要义。
我们要坚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境界和价值诉求,重温党的宗旨,把加强党的宗旨教育作为一项基本学习制度,融合到我们的学习、思想改造和工作中去。
第二,科学规范党员服务队的内容体系。
主要是学习他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诚恳务实的工作作风、助人为乐的思想品德、公而忘私的价值取向、奋不顾身的革命斗志。
第三,努力学习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义之一。
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把党员服务活动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使党员干部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社会成员成为和谐社会的促进者。
第四,建立完善党员服务活动考评机制。
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党员服务队的服务效果进行综合考评,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营造惩恶扬善、促进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员服务中心站规章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员服务管理,促进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党员队伍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站是组织党员参与基层党建工作的平台,旨在为党员提供政治学习、理论宣传、思想汇流、服务管理等服务。
第三条党员服务中心站遵循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党员的权益。
第四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坚持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党员服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服务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站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具体人员由基层党组织决定。
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站设服务部、宣传部、学习部、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责由负责人统一制定。
第七条党员服务中心站设立党员大会、党员委员会、党员代表会等机构,落实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
第八条党员服务中心站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推进,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开展政治学习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加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
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开展理论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参与宣传活动,传播党的政策和决议,引导党员积极参与社会发展。
第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开展思想汇流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思想碰撞和交流,增进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共识。
第十二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开展服务管理活动,为党员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读、问题解决等服务,促进党员的发展和成长。
第四章工作原则第十三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坚持以党建工作为中心,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第十四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坚持"四个服从"原则,听取党委指导,服从人民监督,接受党员监督,服从组织决定。
第十五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委员会、党员代表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加强党性教育。
党员服务管理制度
党员服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党员服务管理,提高党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单位制定了党员服务管理制度,现将其内容公布如下:一、总则党员服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党员服务行为,提高党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党员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党员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而制定的。
二、党员服务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党员。
三、党员服务职责1. 本单位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服务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员服务队伍建设,实行服务对象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规范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2. 党员服务人员要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保护党员服务对象的权益。
3. 党员服务人员要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员的宗旨。
四、党员服务管理1. 落实服务管理责任:各级党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员服务管理责任制,明确党员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任务。
2. 搭建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党员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服务对象的动态管理和服务信息的互通共享,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
3. 加强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员服务队伍建设活动,加强党员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党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4. 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并完善党员服务管理制度,保证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党员服务宣传1. 健全宣传体系:建立健全党员服务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党员服务宣传工作,提高党员服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党员服务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党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 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运用新媒体、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提升党员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六、党员服务监督1.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党员服务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服务工作的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加强监督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党员服务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推进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党员服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和机制。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doc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党员服务中心服务宗旨及原则党员服务中心是积极探索联系和服务党员工作的新途径进一步整合党建工作资源用集约化、现代化、社会化、信息化的方式为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服务。
一、服务宗旨:通过热情、周到、及时、贴心的服务努力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排忧解难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展示才能的舞台凝聚党员的家园。
二、服务目标:抚州市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目标是:努力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党务公开的窗口联系党员的纽带服务党员的平台。
三、服务对象: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党组织。
四、服务原则:科学性原则: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科学管理的方法做好对全市广大党员群众的指导、协调、教育、服务工作。
实际性原则: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灵活性原则:坚持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调整服务方法不断充实服务内容。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心全意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仪表大方待人热情态度诚恳作风踏实业务熟悉办事认真注重效率、对来电、来信、来访的党员要做好登记记录主动应答积极协调帮助落实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坚持做到有交待、有落实、有回音、不推诿不扩散、严格按照党内资料文件管理的有关制度为基层提供党内资料参阅服务、加强团结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党员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实行持证上岗制。
坚持文明用语礼貌让人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主动周到、排忧解难、实行首问接待制。
做到接待每位来访者都要有记录、有交待不推诿、不扯皮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责任人、实行服务责任制。
每件来电来访都落实责任人做到解答问题清楚解决问题及时事事有着落。
采取“即时接待即时办理、前台接待后台办理、组织党员志愿者队伍定期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硚口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管理,促进城市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是为本地区党员群众、单位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主的非营利社会服务场所。
凡在本区辖区内,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的街道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均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街道各相关科室负责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与业务指导,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四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建设,应纳入区、街道城市建设规划。
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属于国有资产,只能用于社区服务事业,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场所功能第五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承担上级委托的各类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第六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主要功能为:(1)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2)发布与党的建设、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3)根据职能办理入驻中心的各项服务,并在街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就业社保、社会救助、人口计生、社区管理、综合治理、社区服务、住房保障、党群服务、代办服务等服务;(4)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务活动。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七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决策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志愿者登记管理制度、设施管理制度、考核评估制度、值班制度等。
将各项制度和规范向社会公布,并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
日常管理工作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负责。
第八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各重大事项需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批。
凡涉及人员任用、调配、调职以及房屋租赁转让等重大事项,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汇报,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应定期征求社区群众意见,对中心的运营与服务进行评议,并向上级部门和社区居民及社区单位通报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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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为更好的利用农村党员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充分发挥其服务、教育培训和转化管理等三大职能,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党员服务中心制度。
一、服务职能
第一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深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重"的精神,增强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恪守本职,竭诚服务;
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党员咨询、求助时须态度和蔼、微笑服务、百问不厌、百听不烦;
第三条党员到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服务转化中心工作人员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
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解决;
第四条对报上级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在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后,由农村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
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
服务中如遇到问题不得擅自处理,须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听候指示;
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镇党委报告,同时抄报县委组织部;
第七条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第八条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组织生活、党员活动等有关资料,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等,为镇属其他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求助热线,对党员和群众提供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第十一条提供谈心交流的场所,并为有需要的党员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按规定结转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接受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协助镇属其他支部特别是党建薄弱村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并为非公企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四条经常性组织开展一些积极向上、能体现党员
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发挥党员在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二、党员服务中心教育培训职能
第十五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教育培训范围只要面向各村优秀的年轻党员或村级后备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是上党课、挂职锻炼、参与镇中心工作等。
第十六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在全镇选择10-15人优秀党员或后备干部,轮流到服务转化中心参加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到党员服务中心参加教育培训的党员或后备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服从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参加一些全镇性的中心工作。
第十八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采用“一对一”联系培养的方式进行结对教育。
服务转化中心支部每个机关党员一般一次联系1-2个农村党员或后备干部,全面负责该名党员或后备干部在服务转化中心期间的学习和工作事宜。
三、转化管理职能
第十九条本制度所指的转化管理职能指对本镇范围内一些需要转化的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管理,使其转变现有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态度,积极参与镇、村两级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将其他支部转化党员组织关系结转到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纳入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对转化党员的转化工作实行积分制管理,基础分是5分。
每完成一项任务,加0.5分;没有完成的倒扣0.5分。
第二十二条转化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第二十三条转化党员的积分低于3分时,由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当转化党员的积分达到15分,由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在服务转化中心这段时间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合格者由镇党委将其组织关系迁回原支部;评估不合格者,继续留在服务转化中心参加转化管理,直至合格为止。
第二十四条转化党员的民主评议的参加对象是: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转化党员所在村两委干部、人大代表、党代表、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党员及镇党委认为必要的人员,其中转化党员所在村人员的参加比例不得高于50%。
第二十五条民主评议转化党员实行百分制管理,80分为及格分,80分以上为合格。
第二十六条党员服务中心对民主评议合格的转化党员实行跟踪管理,将转化党员组织关系回村后的6个月作为转化过渡期。
在这一期间如果转化党员回村后不思悔改,继续在村里做一些不利于团结、影响村内稳定事件的,将由镇组
织办会同镇纪委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党员服务中心制度由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党员服务中心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