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文)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健全中国共产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组织对党员的领导,按照党章党规的要求,准确把握党员发展工作的方向,本工作细则据此制定。
第二条党员发展是指吸收符合条件的群众加入中国共产党,培养壮大党员队伍,为党的事业提供强大的组织力量。
第三条党支部是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的责任。
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级党支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申请入党第四条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无党派人士,拥护党的纲领,愿意参加中国共产党,且具备党员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党员基本条件包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
第六条申请入党的个人应当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写明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加入党组织的动机以及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体现。
第七条党支部应当按照程序,组织开展申请入党人员的考察和审查工作。
对于申请入党的个人,党支部有权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征求有关组织和个人的意见。
第八条党支部应当审查申请入党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作风、组织观念等方面的表现,对符合党员基本条件并有发展潜力的人员,应当予以通过。
第九条党员发展工作应当注重选拔并吸收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同时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入党宣誓第十条申请入党的个人经党支部同意后,应当参加组织的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是一种庄重的仪式,要求申请入党人员恪守党员宣誓中的庄严承诺。
第十一条入党宣誓内容包括:郑重宣誓,庄严承诺,表达对中国共产党的忠诚和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念。
第十二条入党宣誓应当在党支部组织的正式会议上进行,全体党员作为见证人。
入党宣誓的仪式安排应当严肃庄重,以彰显党员身份的尊贵和党员承诺的高度。
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2篇)
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为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的发展质量,保持党____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党章和中组部《中国____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____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____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____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____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____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____,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____期间的表现;(4)一九____年____发生____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____函调外调。
政治____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
主要学习《中国____章程》、《____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____部____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____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____推荐。
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内建立一套完善的党员管理制度,以促进党员队伍的优化和党的事业的发展。
下面将从党员选拔、培养、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发展党员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
一、党员选拔制度党员选拔是发展党员制度的重要环节,党组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公开的党员选拔制度,确保党员的质量和数量。
1.选拔标准:党组织应根据党员标准和党的要求,明确党员的选拔标准。
例如,党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道德品质、优秀的工作业绩等。
2.选拔程序:党组织应明确党员选拔的程序,包括推荐、考察、公示、审批等环节。
党员的选拔程序应透明、公正,确保党员的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选拔机构:党组织应设立党员选拔机构,负责党员的选拔工作。
选拔机构应由党组织中的领导干部组成,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党员的选拔工作科学、规范。
二、党员培养制度党员培养是发展党员制度的核心内容,党组织应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党员培养制度,促进党员的成长和发展。
1.培养计划:党组织应制定党员培养计划,明确党员培养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培养计划应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2.培养方法:党组织应采用多种培养方法,如组织学习、实践锻炼、交流研讨等,匡助党员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培养方法应灵便多样,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培养资源:党组织应充分利用各种培养资源,如党校、培训机构、党内导师等,提供党员培养所需的各种资源和支持。
培养资源应合理配置,确保党员的培养需求得到满足。
三、党员管理制度党员管理是发展党员制度的重要内容,党组织应建立一套严密、规范的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
1.党员档案:党组织应建立党员档案,详细记录党员的基本情况、党内表彰、奖惩情况等。
党员档案应及时更新、完善,为党员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便利。
2.党员考核:党组织应建立党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评价。
党员考核应以党的要求和党员标准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党员的表现和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xxxx”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
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
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
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
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
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篇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及党章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
4、发展党员实行五榜公示制(对提交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进行公示)和票决制。
5、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进行考察,及时讨论能否转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材料留档备查。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党建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置党建工作任务。
4、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
5、支部成员实行定点联系,抓好责任区,经常分析工作情况,加强具体指导。
民主生活会制度1、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
2、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4、民主生活会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5、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活动日制度1、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认真记录。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引言党员工作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规范,对于加强党组织的建设、激发党员活力、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完善党员工作制度,提高党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以及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本制度。
二、党员发展与选拔1. 党员发展条件:年满18周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党章和决议;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 党员发展程序:(1)提名:党员的发展由所在党支部提名,经所在党总支部审核通过后提交上级党委审批。
(2)审批:上级党委对党员发展进行审批,必要时可进行面试或调查核实。
(3)宣誓:通过审批后,党员进行入党宣誓,以表明对党的忠诚和责任。
三、党内培训与教育1. 党员培训计划:党组织根据党员的发展需要和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党员培训计划,包括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等内容。
2. 组织学习活动: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讨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
3. 在岗培训:党组织将党员在岗培训与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轮训、学习交流等形式,提高党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四、党员活动与奖惩1. 党组织活动: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进行集体活动,如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党员奖励: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表现出色的党员加以表彰和奖励,鼓励党员发扬党员先进性。
3. 党员惩处:对严重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等处分。
五、党员退党与出党1. 党员自愿退党:党员如认为不能继续担任党员,应书面申请退党,经上级党委批准后,予以处理。
2. 党员被开除党籍:对党纪严重违规的党员,经党纪委审查后,可以予以开除党籍处理。
六、监督与评估1. 党内监督:党员对党组织的工作有权进行监督,并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原则1、发展党员工作要遵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业务骨干,面向青年”的原则,切实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紧密结合业务工作,体现时代特征和系统特点,注重从业务骨干和展业一线的展业能手中发展党员。
3、坚持个别吸收、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4、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发展程序,积极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5、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要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进行衡量和确认。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
6、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前短期集中培训,方可发展入党。
7、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后,要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综合性政审材料等报上级党组织,经审核同意,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
(二)支部书记职责1、接受入党申请书,并在一周内亲自或安排专人与申请人谈话。
2、每季度检查、分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每年年初整顿一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按要求统计上报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3、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工作,特别要了解掌握其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执行情况。
4、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主持召开支委会讨论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指导、督促组织委员做好发展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准备工作。
6、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接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7、上级党委批准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的通知下达后,及时找本人谈话,提出要求和希望,并组织好新党员宣誓。
8、及时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并经常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发展党员工作十项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十项制度》为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十项制度。
一、培养考察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实际、学习情况及社会表现等,坚持有组织有计划、定期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原则上每季度一次,考察结果要及时记录在案,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制度。
各党(工)委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和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实际,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一次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培训,并有考核和记载。
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三、双推一定制度。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要进行双推一定。
“双推”是指党员(或党员代表)推荐和群众(或群众代表)推荐。
“一定”是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或党员大会(不设支委会的)集体表决确定。
“双推”可采用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形式进行。
党员、职工10人以下的单位必须全体人员参加“双推”。
党支部在集中大多数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不设支委会的)集体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并作出通过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决议,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名单,要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宣布。
四、公示制度。
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大会决定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前,要将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培养与考察情况等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公示需在公示对象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宣传栏、告示栏等较为醒目的地方张贴公告。
发展新党员各项措施工作制度
发展新党员各项措施工作制度1、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1)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无特殊情况,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一名新党员,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要向党委说明原因。
(3)每个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4)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1)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要通过本单位(村、企业、社区)群众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3)由支部全体党员无记名民主推荐,2/3以上党员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1)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入党的人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讨论通过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4)基层党组织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培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填写考核记实。
(6)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次,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和整顿。
(7)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2年(农民和工人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发展党员公示制度(1)发展对象在经过初审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后,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发展对象要有本人所居住社区征求意见。
(3)党支部要对社区党组织和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员,进行认真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延期发展或不予发展。
5、发展党员预审制度(1)入党积极分子经培养人推荐,党小组或党支部党员充分酝酿,支委会审查后,可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
1、党支部要把党员发展列入日常工作,坚持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组织发展工作。
2、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工作程序,实行党员发展预审制和党员发展公示制,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3、对条件成熟的积极分子,要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组织召开党小组会议、群众座谈会、支部党员大会以及支委会,讨论发展事项,整理预审材料,报本单位党委和市委组织部预审批准后,再发展加入党组织。
4、党支部要注重发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特别是要培养生产经营一线的技术人才、业务骨干,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要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使他们了解党的基础知识,提升理论素养,同时分配一定工作,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5、党支部要指定两名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引导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第一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一、发展党员工作原则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1)提交申请。
入党申请人(年满18周岁)向党组织递交手写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谈话。
所在支部应在一个月内安排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
特别注意:要有谈话记录。
(3)组织推荐。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4)支委会研究。
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情况进行讨论研究。
特别注意:要有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记录。
(5)填写表格。
将该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情况报上级党组织直至党委备案。
同时领取《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薄》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
特别注意: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1)指定培养人。
支部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2)每半年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核,充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动态并如实填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薄》。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薄》、思想汇报(至少四份)、本人向党组织交代或说明的材料等。
3.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支部党员意见后,确定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2)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
报上级党组织直至党委备案。
特别注意:要有支委会记录。
(3)参加市直机关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4)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实行科学的宏观调控,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领导地发展,保证各项结构比例合理,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认真坚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12道发展程序。
(一)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二)党支部根据本人表现,及时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三)党支部指定1--2名培养人进行培养教育;(四)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成熟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五)党委或支部组织不少于40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过集中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发展;(六)对入党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入党志愿书”,履行相关手续;(七)党支部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向党组织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八)党支部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讨论前要进行7天的公示;(九)党委派人或委托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考核,提出是否发展意见;(十)党委在接到支部上报意见后三个月内召开会议讨论审批预备党员,明确预备期;(十一)预备期内党委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宣誓;(十二)预备期满后支部和党委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审批转正。
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壮大发展党员工作“后源”。
五、坚持实行预审把关。
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入党、转正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记实情况,培训及考试情况,党支部考核鉴定意见,党内外群众评议、民主测评情况,公示情况,政审和现实表现情况,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从事经济工作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团组织推优情况等内容严格进行预审把关,通过预审发现问题的,予以暂缓发展。
六、做好谈话考核。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doc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主要程序是:(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机关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
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6、确定为拟发展对象:(1)召开支委会。
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竞争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
(2)召开支部扩大会。
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①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
③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
(3)召开支委会,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公示制度,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研究列为发展对象和预期满拟转正前都要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10天左右,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
二、讨论票决制度。
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半数,方可召开支部大会,“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半数,方可通过。
三、预审制度。
党支部在研究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把所有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进行预审,经预审合格的再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
四、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直到开出党籍。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3篇(最新)
1、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至二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发展对象。
4、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县直工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6、支委会在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7、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
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
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9、将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
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
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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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街党工委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基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工作、召开一次党员审批会,每年举办一期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
三、党支部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
年初由支委会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半年要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年底向党工委汇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由组织委员负责落实。
四、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申请人进行正式谈话,每年要进行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街党工委预审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七、发展对象须经为期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
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新发展的党员,应按要求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
九、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十、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