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7篇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7篇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7篇1. 党员发展制度:学校党建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制度,明确党员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党员培养教育,严格党员考核评议,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修养,确保党的队伍始终健康发展。

2. 党员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明确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党员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的组织纪律性,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员在学校党建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 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学校党建工作需要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考核制度,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估,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推动学校党建工作不断进步,确保党建工作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效能。

4. 党支部活动制度:学校党支部是党员开展党建活动的基础单位,应建立党支部活动制度,明确党支部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参与学校各项工作,在学校党建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

5. 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学校党建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规范基层党组织的运行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 党员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学校党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员参与民主管理的制度,通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会议等形式,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党员与学校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7.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校党建工作还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清正廉洁的党内政治生态,建立健全党员廉政管理制度,加强党员廉政教育和监督,严厉打击党员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8. 党员教育和培训制度:学校党建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和培训制度,通过组织丰富多样的培训活动,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不断提升党员的素质和能力,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9. 党建工作宣传制度:学校党建工作需要加强对党建工作成果和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建立健全宣传制度,通过校园网、党刊、校报等渠道,向全校师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先进理论和成功经验,激发广大党员和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
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学校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组织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在支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内公示。

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
1。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坚持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1、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的基础工程。

学校党总支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加强督查和指导。

2、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发展党员工作报告制度,坚持年初上报发展计划和发展对象结构分析,年中上报工作进展,年末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发展党员结构分析。

第二条坚持发展党员的方针、原则1、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学校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发展党员要坚持“五早”,即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早发展、早发挥作用。

第三条坚持启蒙教育制度1、实施党的教育启蒙工程。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

每学期分四个专题对要求入党的青年学生进行党的知识教育。

使学生普遍树立听党的话、跟党走、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信念。

2、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后,要安排辅导员或党员在一月内找其谈话,以后每月辅导员或培养人要同申请入党人员谈话一次,了解入党动机,给予肯定和鼓励,指出努力方向。

3、对申请入党人员加强培养考察,将优秀者及时列为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征求党内外意见、共青团“推优”、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的程序,同时确定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四条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培训制度1、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至少向党组织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一年一规划,半年一调整。

3、培养联系人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写实,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必须经过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O学时。

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制度建设

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制度建设
I


制 度化
,

叉》
统计 人
,
以来
,
各高 等院 校普 遍加强 了 在 大 学生

加 强 制 度建设
是 进 一 步 端 正 在 大二

中 发 展 党员 和 建立 党 组织 的 工 作
,
据 今年 初
学生 中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指 导 思 想 的需 要
《 中 共 中央 关于 整 党 的 决

我省 5 6 所 高校
离 校德宵 研 究
工 翻泌年第
3期
:

大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省 委 科教部
余吴 恩
的 刹 度 建 聋
李永 健
近年 来
,
特 别 是一九 八 三 年 中组部 发 出
在 大 学生 中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制 度
,
使这项 工
《 关 于 加 强 在 大学 生 中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意
作逐 步 走 向 经 常 化

加 强检 查
大 学生 中发展 党 员 的 基 本 要 求 的 需要
中组部 《 关 子加 强 在 大学 生 中发 展 党员
2

教 育培 养 制 度
工作 的 意 见 》

,
,
五年 的势 和 其 规 模 使 重点大 学 他 较 大 的大 学 逐步
:
指出
:

经过 三


对 列入 计 划 的 发 展 对象 制度 组
在 大 学 生 中发 展 党 员工 作 制 度 建 设


因 为缺 乏 必 要 的 制 度
,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目的: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完备发展手续,保证新党员质量。

为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完备发展手续,保证新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就我校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作如下规定从个人递交入党申请到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入党必须先由本人自愿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无论申请人目前是否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党组织都应及时研究确定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教育。

通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一般为三个月左右),党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集体研究确定其是否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所在支部应及时携带其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认识汇报材料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的记录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审核同意后报教育局党工委备案,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进行填写。

《入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到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为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第一,各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通过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进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等形式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对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不断壮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做到早选拔、早培第二,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可依据党员条件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须经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凡28周岁以下的发展对象要经团组织推荐、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确定发展对象要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024年学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范文(九篇)

2024年学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范文(九篇)

2024年学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范文依据《____章程》和学校支部的有关要求,为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____战斗力,结合我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____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____、____和____为指导,认真____《____章程》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纯洁____组织,提高____战斗力,使每一名党员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发展党员工作要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原则,严格按照《党章》、《____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十六字”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那些符合要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逐步完善党员队伍结构。

今年拟定发展____人。

三、具体工作与措施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____先进性为着眼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1、抓好源头,夯实基础,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发展党员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发展党员的质量。

学校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把优秀知识分子吸收到党组织周围。

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要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

按照“十六字”方针,着眼于保持____先进性,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

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覆行入党手续,全面____《党章》和《____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全面执行发展党员民主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切实做好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江苏大学发展学生党员预审工作制度(精)

江苏大学发展学生党员预审工作制度(精)

江苏大学关于下发“江苏大学发展学生党员预审工作制度”的通知(2005年6月19日江苏大委[2005]56号)为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把发展学生党员“入口关”,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学生党员质量,现将“江苏大学发展学生党员预审工作制度”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大学发展学生党员预审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严把“入口关”,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学生党员质量,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审的组织机构1、各党总支成立发展学生党员工作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以及相关人员组成,书记任组长。

预审小组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预审工作。

2、组织员具体负责预审的准备工作,包括指导党支部规范填写表格,接收和整理有关预备材料,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向预审小组提供预审对象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等。

二、预审的时间预审工作在发展对象材料准备齐全后,召开支部大会前进行。

具体时间由党总支决定。

三、预审的程序1、接收下级党组织送交的预审材料。

预审材料一般应包括:(1)预审表;(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3)入党申请书;(4)自传;(5)综合政审材料;(6)团组织推优表;(7)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有关座谈会记录;(8)历年学习成绩;(9)思想汇报;(10)党校培训证明及个人培训小结等。

2、审查材料。

由预审小组成员分别对材料进行审阅,主要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等。

负责审阅的同志要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3、填写发展党员预审情况汇总表。

预审情况汇总表要能准确反映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如所在班级、职务、申请时间、党校培训时间、计划发展时间、专业学习情况、英语和计算机等级情况、奖惩情况、主要优缺点等。

4、预审小组召开会议,集体讨论预审对象是否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会议要作好记录。

预审结果必须填入预审表。

利物浦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修订版)

利物浦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修订版)

西交利物浦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提高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程序。

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条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制度体系。

认真落实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培养制度,实行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坚持发展对象考察和预审制度,实行接受预备党员无记名票决制,完善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实施预备党员转正无记名投票制度,建立入党材料归档制度等,努力使我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申请入党第四条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要求入党的在籍学生,必须向学校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入党申请书交至西交利物浦大学学生党员服务中心。

学生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缺点和不足,自己的打算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在申请书的最后附上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的简要情况,如本人政治历史复杂或有其它问题,要如实写清楚。

要求用黑色碳素笔书写,严禁抄袭。

第六条入党申请书要求如下:一. 标题。

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二. 称谓。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

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三.正文。

主要内容包括:①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

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

②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把有一定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要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

3、发展党员要注重理论培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

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参加集中培训,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

因特殊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其学习指定的内容,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或测试成绩较低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党员要广泛开展民主评议,严把推荐关。

党支部每年要定期召开党员、群众等“推优”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民主测评推荐情况,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要认真落实谈话制。

被党支部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书记要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根本宗旨、基本路线的掌握情况。

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后,校党委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要确定专人同本人再进行谈话。

6、发展党员要严格进行预审。

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对重点培养的对象,党支部要形成严肃的政审材料和汇报材料,并经处党总支审核把关后,报校党委办公室预审。

校属二个党总支所属党支部讨论发展党员须上报党总支进行审议。

7、发展党员要坚持公开透明。

要加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力度,被列为发展对象和新接收的预备党员人选,都要经“入党积极分子、入党、转正”三次公示,分别在所在单位(部门)群众和党员中进行公示,做到发展吸收党员条件公开、发展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8、发展党员要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程序:一、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分党委、党总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现将《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2010年1月26日 主题词:发展党员 细则 通知抄送:校党政领导,党委各部门。

长安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0年1月26日印发附件: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党的有关组织发展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和纪律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和纪律(一)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需要,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发展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办理。

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一)校党委负责全校党员发展工作的计划、指导、监督、审查工作。

(二)校党委授权各学院党委负责审批接收学生党员。

全面指导下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

(三)两级党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团组织负责向同级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优”工作。

(五)党支部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入党步骤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三、入党步骤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一)入党步骤1.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成为入党申请人,接受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禁突击发展,严防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第四条党员发展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党总支应通过举办二级党校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传播党的知识,提高其对党的认识,引导其中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第六条申请书的提出及基本要求。

教职工和学生应向所在单位(班级)的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应反映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了解,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坚定信念,对共产主义事业有必胜的信心,应体现出高等院校师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般应在15天内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入党动机,予以鼓励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第七条党组织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帮助和引导。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八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入党申请书者,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人选。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及程序是:(一)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满一季度且各方面表现优秀者,经团组织推荐,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预备人选。

(二)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拟定人选名单。

(三)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对群众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实验小学校党建工作制度一、党员大会议事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3.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4.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我校支部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

3.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

4.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

5.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进行考察,及时讨论能否转正。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材料留档备查。

四、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2.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

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3.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某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对要求进步并有意向成为中共党员的同志进行平时的教育和监督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一种好形式。

坚持和执行好这一制度,对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密切党群之间和干群之间的关系,把党员群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和减少干部犯错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对象
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态度端正,工作认真,积极负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时刻以人民教师的准则来严格要求自己,教学水平高,原则性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这类同志可以作为党员发展的对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作为发展对象:
1、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2、执行上级决议消极,有抵触,或贯彻不力的;
3、谎报成绩、隐瞒问题,欺骗领导和群众的;
4、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出现较大失误的;
5、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突击提干,任用干部不按程序办理,或违反回避制度任用亲属,搞裙带关系的;
6、争权夺利,闹不团结,搞内耗,造成本单位工作被动的;
7、个人独断专横,办事违背组织原则,群众意见较大的;
8、生活作风不检点,有违背社会公德行为的;
9、对待不同意见者有打击报复行为的;
10、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或有短期行为,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
11、工作不够称职,实绩较差,民意测验不称职票占30%以上,或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时,群众意见较多的;
12、违反保密制度,随意传播、泄露组织尚未公开事宜的;
13、有其他错误行为的,但由于错误轻微或认错态度较好不追究纪律责任的
14、其它事项由学校办公室最终解释。

1。

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建设探究

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建设探究

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建设探究作者:曾永春来源:《文学教育》 2017年第20期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在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一、当前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建设所存在的问题(一)、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制度不能全面解决党员发展质量问题。

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已明确规定党员发展的标准及党员发展的细则,但因党务工作者在发展党员的时候,个人对党员发展的标准理解不同以及部分同志具有较高的掩饰性,导致发展党员质量不高的现象。

目前的党员发展制度在党员的入党动机考察上存在问题,大多数高校考察申请入党的同志很少考察内心深处的思想和动机,容易犯了一好遮百丑的错误,达不到考察的目的。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对于党员入党后的培养教育还不够,对于已入党的同学缺乏约束,存在入党前后不一样的不良表现。

(二)、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存在形式化问题。

在团支部推荐入党问题上,还存在班级团支部书记在推优工作上不够认真,推优过程不严谨的情况,甚至还存在入党申请人出现拉票情况。

还有就是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上对发展对象基本上谈优点,对缺点则避而不谈或避重就轻,支部大会发展党员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导致党员发展质量不高等情况。

(三)、高校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高校发展党员主要由二级学院兼职党务工作者辅导员把关,每位辅导员所带学生中申请入党的同学往往较多,在繁杂的日常事务工作下,再审阅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谈话等,辅导员在审核考察申请入党的同学时往往不够深入,对党员的发展上难以全部承担培养工作。

二、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建设的对策(一)、建立党员发展指标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入党积极分子答辩汇报制度。

通过信息化管理,全面掌握党员发展档案资料,包括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水平项指标、政治意识指标、学习态度指标、学习成效指标、校园活动指标、社会公益活动指标、生活小节指标以及群众评价指标作为评选指标等指标,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定量定性考察,依据八项指标对其进行评价,依据发展对象是否全部达标进行衡量。

学校规章制度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反有关程序和制度,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培养人或考察人责任(一)培养人没有如实向党支部填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出现失误的;(二)考察人不按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造成政审材料失实的;(三)考察人故意隐瞒考察真相,提供虚假考察材料的..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支部书记责任(一)不按规定程序、不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二)培养教育未满一年、未经培训或公示发展党员的,预备期未满一年予以转正的;(三)未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或讨论表决情况不符合要求即接收预备党员或予以转正的;(四)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后15天内未将《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的;(五)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人员,故意不予发展的或对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故意不予转正的..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基层党委(总支)负责人、组织委员或有关人员责任(一)基层党委(总支)对材料审查不严,对有关情况了解不清造成发展党员失误的,追究组织委员责任;(二)未执行发展党员两级预审制度,致使发展党员出现失误的,追究基层党委(总支)负责人和组织委员责任;(三)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妨碍考察人了解真实情况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遗失或损坏党员档案材料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因发展党员不按程序或不公正,导致党员群众上访的,追究基层党委(总支)负责人和组织委员责任;(六)发展党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追究基层党委(总支)负责人、组织委员和有关人员责任;(七)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关于失误责任人的纪律处分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批评或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制度等八个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制度等八个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中共黑龙江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文件黑高工委字【2008】46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制度等八个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党委: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机制的意见》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制度》、《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教育培训制度》、《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度》、《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度》、《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度》、《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兼职组织员工作制度》等八个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高校各级党组织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了在优秀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是,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高校党建工作内涵的不断扩展,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也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挑战。

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是高校党建工作的现实需要,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中心任务,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校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把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放在首位,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严格党员标准,加强培养环节,落实考察要求,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将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同时要用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努力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1.申请人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附《自传》)。

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入党的态度;(2)本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今后努力方向。

《自传》附在入党申请书后面,内容包括:(1)本人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工作时间、入团时间、现任职务、职称、家庭住址等:(2)本人主要经历,从上小学读书起,写清楚起止年月、地点、单位、职务、证明人;(3)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

如姓名、称谓、年龄、单位、职业、政治面貌、政历情况等。

家庭成员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人,如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或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指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如岳父母、兄弟姐妹、伯叔姑舅等;(4)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情况和问题,如政治历史、奖励、处分等,对本人政治历史的重要情节应提供证明人。

2.党支部找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在接到申请书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入党申请人花名册》,并在一月内派人找申请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

申请人每季度应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

每年6月、12月上旬,党总支各上报一次《入党申请人花名册》给组织部。

3.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对申请人要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及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分子必须经党小组(支部)提名,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审查通过。

对己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党支部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对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党支部也要从政治上关心他们的进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把有一定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要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

3、发展党员要注重理论培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

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参加集中培训,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

因特殊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其学习指定的内容,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或测试成绩较低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党员要广泛开展民主评议,严把推荐关。

党支部每年要定期召开党员、群众等“推优”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民主测评推荐情况,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要认真落实谈话制。

被党支部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书记要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根本宗旨、基本路线的掌握情况。

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后,校党委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要确定专人同本人再进行谈话。

6、发展党员要严格进行预审。

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对重点培养的对象,党支部要形成严肃的政审材料和汇报材料,并经处党总支审核把关后,报校党委办公室预审。

校属二个党总支所属党支部讨论发展党员须上报党总支进行审议。

7、发展党员要坚持公开透明。

要加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力度,被列为发展对象和新接收的预备党员人选,都要经“入党积极分子、入党、转正”三次公示,分别在所在单位(部门)群众和党员中进行公示,做到发展吸收党员条件公开、发展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8、发展党员要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程序:
一、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在15日内与申请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三个月以上、表现突出的申请人,经党支部或党小组提名,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并进行公示,无异议方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此项工作要体现在支部工作记录上。

2、党支部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起两周内填好《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含电子版),报学校党委办公室备案。

3、党支部写好《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报告》,凭《报告》到
校党委组织员处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
1、党支部指定1-2 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同其接触和谈心,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2、党支部要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前提下,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 1 次书面向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学习情况,党支部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考察,负责人及时看思想汇报并签字、写评语,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每季度一次的考察意见。

4、准备发展的积极分子要在业余党校完成规定课时的集中培训,完成学习任务,通过业余党校结业考试。

四、确定发展对象
1、在学校党委指导下,由团委根据团(2001 )2 号文的要求,组织开展推优工作。

推优时效为两年。

2、党组织采取各种形式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座谈会记录要详实、准确。

座谈会参加并发言人员不得少于8人,如发展对象为学生干部,可分别在学生层面和学生干部层面分别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

3、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对其中思想觉悟高,群众反映好,学习成绩突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可确定为发展
对象。

4、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起两周内写好《关于将某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告》报校党委办公室。

五、政治审查发展对象
1、指导发展对象写自传,由党支部负责人找发展对象谈话并提出写自传的要求。

2、由校党委办公室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主要审查个人历史、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要清楚。

单位出示证明要盖党组织印章,如本单位没有,要求加盖上级部门党组织章。

政审结果要形成综合材料,认真填写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政治审查综合意见”一栏。

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

3、校党委召开校党委委员会,认真听取有关人员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进行充分讨论,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预审通过的,发《入党志愿书》。

4、预审材料的要求
预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呈报表、业余党校结业证、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期间个人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发展对象政审材料、座谈会记录,学生中的发展对象还要提交团组织推优登记表、学习成绩单。

六、接收预备党员
1、经预审合格的入党申请人,可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人应
指导其如实、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完成后党支部要指派专人认真审阅,审阅合格后方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入党介绍人对党组织和被介绍人都负有重要责任,两个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的对象都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

主要填写对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学习情况、社会工作、主要缺点等方面的看法,并签署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具体意见。

3、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认真讨论,讨论一个表决一个。

4、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认真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主要内容有: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及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 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 ,还要写清楚通过决议的日期,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并在三个月内报学校党委审批。

5 、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防止毕业生离校前突击发展党员。

七、审批预备党员
1、学校党委必须在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后3 个月内办理审批手续;超过3 个月的,必须经过支部大会复议,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超过6 个月的,必须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校党委在审批前,要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并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

谈话人须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谈话人的意见并写明能否入党的建议。

3、学校党委审批,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4、学校党委审批通过的预备党员材料由校党委办公室备案,党委批准后书面通知党支部,党支部凭书面通知到党委办公室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党费证》等材料。

八、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后举行。

入党宣誓仪式可由组织部或党总支主持。

2、党总支应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3、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书面思想汇报一份,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做一次考察,并认真负责地填写好《预备党员考察表》。

4、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要按照党员的条件,总结和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及存在的主要缺点,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要求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织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党小组)讨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进
行公示,支委会审查意见,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并填入《入党志愿书》,在三个月内上报校党委审批。

6、党总支、支部将预备党员所有转正材料上报校党委办公室审查。

7、校党委在党委办公室审查合格起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书面将审批结果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8、党支部接到党委通知后,要找被批准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九、发展党员的材料
1、学生的入党材料由所在支部负责收集、保管。

2 、学生毕业离校前,由党支部将学生入党材料核查并交校党委审核盖章,由支部所在年级统一装入档案。

3、教职工在履行完入党手续后,入党材料由校党委办公室负责收集、保管。

十、上报、审查材料工作的步骤
1、党总支、支部上报的所有材料均由校党委办公室接收,具体事宜由周凡同志负责。

2、党总支、支部上报材料中需由校党委审批、备案的,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上报。

第九条发展党员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纪律,禁止突击发展,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对负有责任的有关党组织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