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博明学校关于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规定
根据全国和深圳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教育过程中,使学生身心受到损伤的行为、手段均属体罚与变相体罚。”学校为保证学生在校接受教育的过程中,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人格受到尊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特制定本规定,内容如下:
1、严禁在教育过程中发生打、推、拉、踢、扭或者用器物击、敲、戳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2、严禁责令学生在教室内外、操场或办公室站立的使学生身心受到损伤的行为、手段。
3、不得以“练坐”“练走”为由,令学生端坐、奔走、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
4、不得以“练字”“练背”为借口,令学生大量的机械性的“抄”、“背”作业,变相体罚学生。
5、严禁使用带有侮辱人格的语言来讥讽刺激学生,使学生心理受到损伤。
6、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停止学生上课,“遣送”回家,以及终止学生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正常活动。
7、凡我校教职工要自觉认真贯彻本《规定》,学校结合考核对坚持正面教育而有成效者,将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及所造成的后果给予教育和处分。
老师签名:
博明学校(盖章)
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