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现场考评评审结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第1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正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第11号为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效落实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公告如下: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的标准足额计列。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对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的规定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企业负责使用,并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的规定。
江苏省的不同地区取费参照349号文对照如下表:
3.44
3.44
3.445
3.4
3.44
3.44
3.445
3.4
备注:宁建基字(2005)252号南京地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率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获市级文明工地增加0.5%,获省级文明工地增加1.0%。在编 制标底和投标报价按基本费率列入措施项目费中。获得省、市文明工地增加的措施费用,与基本费率合并列入工程结算。
同江苏省
0.1
0.1
安全生产监 建筑、安装 督费(%)
0.06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0.05
同江苏省
市政 建筑管理费 建筑、安装 市政 (%) 建筑 劳动保险费 装饰 (%) 安装 市政
0.03 0.3 0.2 2.96 1.2 1.8 2
2.96 1.2 1.8 1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工程定额测定费(%)
取消[苏政发 (2008)78号]
同江苏省
取消[扬建工 (2008)45号]
取消[徐建发 (2008)49号]
0.1 不含规费及税 金的造价 (1000万以 下)0.06, (1000-2000 万)0.05, (2000万以 上)0.04 0.4 0.2 1.6 1.2 1.3 1 见盐市建字 (1996)第07号 文,盐市建字 (1999)138号 文
(2005)349号 [2004]106号 (2005)349号
基本费、现场 考评费、奖励 费(获市级/省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级文明工地) 费(%) 分三项费用列 在其他项目清 单中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基本费、现场考评费、 奖励费(获市级/省级文 同江苏省 明工地)分三项费用列在 其他项目清单中
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措施
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措施1保证安全生产主要措施1.1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措施1.1.1成立安全综合办公室,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惩。
1.1.2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起“抓安全一刻不忘,管理安全理直气壮”的观念,做到施工现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达到。
1.1.3项目经理部将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纳入安全管理系统,并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1.1.4每月组织各部门及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总评比和奖惩。
1.1.5所有洞口,监边的安全设施在解除前,应征得安全部门的同意。
1.1.6每个施工段均应设若干灭火器,实行统一管理。
1.1.7各分包单位都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有效的防火、防毒、防爆的措施。
1.1.8各部门及各分包单位应对自己所使用的危险品负责,并将危险品的产品说明和保管说明供应给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
1.1.9凡政府规定的持证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10配备工地保安人员,实行三班值勤和夜间巡逻制度。
进场施工人员需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服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1.11制定执行出入大门的规章制度。
1.1.12工地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2.1保证安全的具体规定及技术措施2.2.1严格执行公司等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特别是在施工区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则。
2.2.2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代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应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
2.2.3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无交底不施工,班级上岗前没有安全交底不施工。
施工班级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每月一上午组织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活动。
2.2.4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三限位、两保险、十不吊规定。
2.2.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多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人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
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考核评分表机电安装
附件6
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考核评分表
(机电安装)
表一现场安全管理考核评分表(机电安装)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的评选。
表二现场安全防护考核评分表(机电安装)
注:1、★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的评选。
2、若现场无脚手架按缺项计算分值。
表三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考核评分表(机电安装)
注:★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的评选。
表四现场文明施工考核评分表(机电安装)
注:1、★项目为保证项目,缺少保证项目的工地不得参加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的评选。
2、若现场无生活区,按缺项计算分值。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承包人(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监理人(盖章)
项目总监签字:
年月日
第二页
项目名称
安监编号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分值调整情况
加分情况
加分原因
加分时间
证明材料
加分
合计加分
减分情况
减分原因
减分时间
证明材料
减分
合计减分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评价情况
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是/否
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监 理 人: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项目名称
安监编号
工程
具体地址
市(州)区(县)镇
承包范围
工程特征
简介
工程规模
合同价(万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计税方式
□简易计税法□一般计税法
城市维护
建设税种类
□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
是/否
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
是/否
该工程是否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是否按要求组织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
是/否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评价结论
最终综合
评价得分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情况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基本费费率(%)
现场评价费费率
(%)
测定费率(%)
环境保护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最新)
该工程是否未纳入总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场评价范围,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
是/否
该工程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视频管理
是/否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评价结论
最终综合
评价得分
等级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情况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基本费费率(%)
现场评价费
费率(%)
安装、使用视频附加费率(%)
测定费率(%)
环境保护费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单项目定
额人工费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意见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第三页
附件: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项目名称
安监编号
工程
具体地址
市(州)区(县)镇
承包范围
工程特征简介
工程规模
合同价(万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发包人
现场代表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承包人
项目经理
报送单位
报送人
及联系电话
第一页
项目名称
安监编号
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纳入总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场评价范围的施工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施工内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发包人(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承包人(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
项目总监签字: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3.23•【字号】〔2020〕第11号•【施行日期】202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第11号为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效落实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公告如下: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的标准足额计列。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对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的规定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企业负责使用,并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的规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扬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为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精神以及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对2009年7月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决定保留230件,废止82件。
凡未列入保留目录的2009年7月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失效。
附件一: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序号文件名称1扬州市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扬州市公证工作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6号)3扬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4扬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11号)5扬州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号)6扬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7扬州市地名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号)8扬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号)9关于取消和退出一批政府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4号)10关于公布第二批取消和退出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7号)11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号)12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扬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9号)1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0号)14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1号)15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3号)16扬州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6号)扬州市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37号)18扬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8号)19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9号)20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取消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40号)21扬州市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22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3号)23扬州市征地被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44号)24扬州市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市政府令第45号)25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市政府令第46号)26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第47号)27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市政府令第48号)28扬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9号)29扬州市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0号)30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1号)31扬州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2号)扬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3号)33扬州市民用建筑节能与墙体新型材料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4号)34扬州市浅层地下水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5号)35扬州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6号)36扬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57号)37转发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市直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扬办发[2006]38号)38扬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方法(扬办发[2006]89号)39关于印发《扬州市贯彻<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扬政发[1996]327号)40扬州市旅游业管理暂行规定(扬政发[1998]112号)41关于市直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脱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扬政发[1998]155号)42扬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214号)43关于修改《扬州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扬政发[1998]222号)44扬州市市区企业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237号)45扬州市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238号)46扬州市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办法(扬政发[1998]245号)47扬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扬政发[1998]312号)48关于对出租和改变用途的国有划拨土地收取年租金的办法(扬政发[1998]322号)49扬州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扬政发[1998]338号)50扬州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9]154号)5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扬政发[1999]157号)52关于转发《省政府关于扬州市区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的批复》的通知(扬政发[1999]167号)53扬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扬政发[1999]170号)54扬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出售试行办法(扬政发[1999]176号)55扬州市邮票和集邮票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9]234号)56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扬政发[1999]271号57扬州市导游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2000]108号)58扬州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扬政发[2000]143号)59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扬政发[2000]166号)扬州市市区公有住宅平房出售暂行办法(扬政发[2000]188号)61扬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扬政发[2000]205号)62扬州市殡葬管理办法(扬政发[2000]210号)63扬州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储备暂行办法(扬政发[2000]228号)64扬州市古运河交通管理办法(扬政发[2000]240号)65扬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扬府发[2001]53号)66关于加强市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意见(扬府发[2001]96号)67关于加强市区职工集资建房管理的意见(扬府发[2001]100号)68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01]113号)69扬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办法(扬府发[2001]136号)70扬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扬府发[2001]203号)71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直工业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补充政策意见(扬府发[2001]208号)72扬州市公路环境综合管理办法(扬府发[2001]217号)73扬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扬府发[2002]5号)74扬州市市区土地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22号)扬州市区物业管理招标办法(扬府发[2002]83号)76扬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84号)77扬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扬府发[2002]88号)78关于重新确认公布行政处罚主题资格的通知(扬府发[2002]105号)79扬州市区占用城市绿地、破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补偿、赔偿标准(扬府发[2002]113号)80扬州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122号)81扬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扬府发[2002]131号)82扬州市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办法(扬府发[2002]172号83扬州市市区城区排水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212号)84扬州市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扬府发[2003]55号)85扬州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扬府发[2003]92号)86扬州市市区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3]101号)87扬州市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扬府发[2003]103号)88扬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扬府发[2003]129号)89扬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试行)(扬府发[2003]153号)关于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通知(扬府发[2004]10号)91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扬府发[2004]45号)92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扬府发[2004]51号)93扬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53号)9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扬府发[2004]75号)95扬州市企业登记注册“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扬府发[2004]94号)96江苏省扬州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优惠政策(扬府发[2004]102号)97关于规范市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扬府发[2004]104号)98关于调整市区房改有关政策的通知(扬府发[2004]113号)99关于印发《扬州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的通知(扬府发[2004]114号)100扬州市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143号)101扬州市市区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162号)102扬州市信访事项终结处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4]168号)103扬州市信访听证暂行办法(扬府发[2004]169号)104扬州市耕地质量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170号)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04]17号)106市级储备粮食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189号)107扬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扬府发[2004]194号)108扬州市豆制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5]4号)109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扬府发[2005]38号)110关于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05]47号)111扬州市市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5]57号)112扬州市集体土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暂行办法(扬府发[2005]120号)113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府发[2005]122号)114关于扶持上市后备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扬府发[2005]138号)115关于印发《扬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扬府发[2005]150号)116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纲要(扬府发[2005]161号)117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扬府发[2005]162号)118关于加强扬州主城区旅游饭店建设的导向意见(扬府发[2005]163号)119关于扬州主城区市场建设导向意见(扬府发[2005]1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的意见(扬府发[2005]170号)121扬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扬府发[2006]28号)122扬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扬府发[2006]71号)123《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06]83号)124扬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扬府发[2006]84号)125扬州市户外广告标志设置管理办法(扬府发[2006]110号)126扬州市区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121号)127扬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管理办法(扬府发[2006]113号)128关于印发《扬州市实施社会保险市区统筹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发[2006]115号)129扬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政策性补贴办法(扬府发[2006]128号)130扬州经济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收费减免实施办法(扬府发[2006]134号)131扬州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扬府发[2006]138号)132扬州市环境友好奖奖励办法(扬府发[2006]159号)133扬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扬府发[2006]165号)134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扬府发[2006]177号)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办法(扬府发[2006]178号)136扬州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扬府发[2006]179号)137扬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扬府发[2006]180号)138扬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实施办法(扬府发[2006]189号)139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扬府发[2006]209号)140扬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扬府发[2006]210号)141扬州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7]30号)142扬州市市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扬府发[2007]47号)143扬州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扬府发[2007]73号)14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的意见(扬府发[2007]100号)145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中介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扬府发[2007]109号)146扬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7]151号)147扬州市固定资产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7]157号)148扬州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扬府发[2007]172号)149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听证办法(试行)》的通知(扬府发[2007]221号)关于市区违法建设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扬府发[2008]21号)151扬州市市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扬府发[2008]23号)152扬州市市区户外广告泊位拍卖管理办法(扬府发[2008]24号)153扬州市绿化管理办法(扬府发[2008]25号)154扬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扬府发[2008]70号)155扬州市沿江船舶产业整治整合办法(扬府发[2008]112号)156扬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扬府发[2008]127号)157扬州市《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扬府发[2008]139号)158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08]140号)159关于加快口岸发展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08]147号)160关于优先发展公交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08]158号)161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08]162号)162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补充意见(扬府发[2008]192号)163扬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扬府发[2008]221号)164扬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扬府发[2008]231号)扬州市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扬府发[2009]10号)166扬州市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暂行办法(扬府发[2009]14号)167扬州市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扬府发[2009]123号)168关于企业离休干部参照发放生活补贴的批示(扬府字[2003]91号)169《关于办理退休职工进出公园优待证的请示》的通知扬政办发[1988]110号170扬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及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办发[1998]12号)171扬州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暂行规定(扬政办发[1998]15号)172关于加强我市与外国驻华领事交往管理的规定(扬政办发[1998]94号)173《扬州市市区企业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扬政办发[1998]135号)174关于加强扬州市行政奖励和表彰工作管理的意见(扬政办发[1999]123号)175扬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缴暂行规定(扬政办发[1999]124号)176关于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扬政办发[2000]72号)177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扬政办发[2000]78号)178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扬政办发[2000]82号)179关于调整市区就业、投资、购房人员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扬政办发[2000]120号)关于调整我市房改有关政策的意见(扬政办发[2000]124号)181扬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细则(暂行)(扬政办发[2000]132号)182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183关于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周年报告制度的通知(扬府办发[2001]27号)184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扬府办发[2001]35号)185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发布扬州市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目录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1]42号)186扬州市区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1]56号)187扬州市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扬府办发[2001]57号)188扬州市社会科学重点科研课题公开招标实施办法(扬府办发[2001]115号)189扬州市区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工作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01]121号)190关于加强特快专递经营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扬府办发[2001]129号)191扬州市办理工商证照并联审批手续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1]130号)192关于印发《扬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02]152号)19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扬府办发[2002]175号194扬州市区城市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扬府办发[2003]54号)195扬州市市区解困定销房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3]55号)196《关于确定全市优抚对象抚恤、定补、优待最低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3]88号)197扬州市名牌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3]89号)198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解决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3]93号)199扬州市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的意见(试行)(扬府办发[2004]49号)200社区双拥工作规范(扬府办发[2004]69号)201关于印发《扬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4]84号)202扬州市义务植树统筹费、绿化费征收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4]89号)203企业双拥工作规范(扬府办发[2004]126号)204扬州市区社会基本医疗救助实施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4]127号)205扬州市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特殊情形规定(扬府办发[2004]133号)206关于调整扬州市区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征缴标准的通知(扬府办发[2004]138号)207《关于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扬府办发[2005]41号)208扬州市区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6]88号)209扬州市区出租汽车继续实施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的工作意见(扬府办发[2006]156号)210关于印发扬州市市直工业企业属地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6]160号)211《关于扬州市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6]192号)212关于印发《扬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6-2020)》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6号)213《关于加强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49号)214关于印发《扬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劵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60号)215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7]77号)216扬州市市区实施劳动保护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7]136号)217扬州市节能减排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7]145号)218扬州市市区公共汽车场站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7]160号)219关于提高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若干意见(扬府办发[2007]224号)220扬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8]5号)221扬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商登记指导意见(扬府办发[2008]16号)222扬州市区住房保障规划(2008-2010)(扬府办发[2008]83号)223关于进一步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08]84号)224关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扬府办发[2008]102号)225关于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扩面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08]103号)226扬州市区临时困难应急救助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8]107号)227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并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扬府办发[2008]111号)228扬州市区商品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8]116号)229关于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扬府办发[2008]120号)230扬州市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8]152号)附件二: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序号文件名称1扬州市生育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4号)2扬州市城市人民警察巡逻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5号)3扬州市反不正当价格行为和反暴利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8号)4扬州市航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号)扬州市搬运装卸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号)6扬州市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号)7扬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号)8扬州市区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7号令)9扬州市征兵工作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18号)10扬州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号)11扬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3号)12扬州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号)13扬州市《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26号14扬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34号)15扬州市农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号)16扬州市市级机关住宅管理暂行办法(扬办发[1998]29号)17关于规范我市拍卖市场若干问题的意见(扬政发[1998]1号)18扬州市文物监管物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92号)19扬州市吸引留学人员来扬工作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131号)扬州市市区出租车汽车管理办法(扬政发[1998]13号)21扬州市农村电价管理实施办法(扬政发[1998]211号)22扬州市渔药管理办法(扬政发[1998]233号)23关于扬州市区企业职工大病统筹基金实行银行托收的通知扬政发[1998]262号24扬州市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273号)25扬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扬政发[1998]281号)26扬州市农村自来水厂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扬政发[1998]288号)27扬州市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办法(扬政发[1998]296号)28扬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扬政发[1998]330号)29扬州市法律援助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336号)30扬州市农药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9]23号)31关于鼓励外商和市外大中型企业在市区投资的若干政策意见(扬政发[1999]92号)32扬州市区招商引资暂行奖励办法(扬政发[1999]93号)33关于支持市直工业企业盘活存量土地资产的实施意见(扬政发[1999]94号)34扬州市直工业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扬政发[1999]95号)关于加强市属公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扬政发[1999]96号)36扬州市区批发市场建设规划管理意见(扬政发[1999]132号)37扬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9]190号)38关于加强市区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意见(扬政发[1999]194号)39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扬政发[1999]216号)40扬州市区主次干道环境管理“门前六包”工作实施方案(扬政发[2000]130号)41扬州市燃气管理办法(扬政发[2000]190号)42扬州市城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2000]211号)43扬州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扬府发[2001]33号)44扬州市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大型商贸活动治安管理办法(扬府发[2001]68号)45扬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扬府发[2001]72号)46关于扶持市区市场建设的意见(扬府发[2001]108号)47关于扬州经济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收费减免实施办法(扬府发[2001]115号)48扬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32号)49扬州市城镇居民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57号)50扬州市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扬府发[2003]54号)51关于加强市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意见(扬府发[2003]175号)52关于进一步明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通知(扬府发[2004]2号)53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扬府发[2004]90号)54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意见(扬府发[2004]137号)55扬州市市区“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163号)56扬州市区户外广告、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扬政办发[1995]98号)57扬州市区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暂行规定(扬政办发[1997]48号)58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工作的通知(扬政办发[1998]18号)59对临时来扬州市区工作的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特聘工作证管理的暂行办法(扬政办发[1998]55号)60关于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的意见(扬政办发[1998]59号)61关于《扬州市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扬政办发[1999]1号)62扬州市市直企业再就业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扬政办发[1999]13号)63扬州市农业机械供应和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扬政办发[1999]79号)64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意见(扬政办发[2000]39号)65关于加快全市干线公路“网化工程”建设的意见(扬政办发[2000]57号)66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生猪屠宰管理的补充意见(扬政办发[2000]59号)67扬州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扬政办发[2000]112号)68扬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扬政办发[2000]140号)69扬州市财政监督稽查工作暂行规定(扬府办发[2001]3号)70关于加强城市市容环境若干突出问题管理的意见(扬府办发[2001]59号)71扬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规定(扬府办发[2001]61号)72扬州市区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管理试行办法(扬府办发[2001]79号)73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地产项目、外商投资项目、技术改革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1]81号)74关于禁止在市区擅自取用浅层地下水安装使用水冷空调的通知(扬府办发[2001]103号)75扬州经济开发区收费扎口管理实施办法(扬府办发[2001]105号)76扬州市2002年度市直再就业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2]1号)77扬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房屋拆迁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2]74号)78扬州市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2]93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评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基本费费率(%)
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现场评价费费率(%)
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总费率(%)
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费率测定
机构: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合同价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现场评价情况
评价单位及人员
评价单位及人员
总分
等级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四级以上
(含四级)质量安全事故
是/否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适当提高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比例,确保足够的资金投入。
设立专项资金账户
02 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资金账户,确保
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挪用。
加强费用监管
03
加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的监管,
确保费用投入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管理措施
完善管理制度
客户反馈意见
分析客户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识别企业在安全生产 和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改进措施及效果
针对客户反馈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 实施效果,评估措施的有效性和客户满意度 提升情况。
05
存在问题分析
费用投入不足
安全设施不完善
由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 入不足,导致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 品等配备不齐全,无法满足施工现场 的安全需求。
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考核企业在施工现场是否采取有效的文明施工措施,如减少噪音、降 低扬尘、保持清洁等,以改善施工环境。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考核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 执行,包括责任制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等。
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考核企业是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采 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减少事故隐患,保障施工人员的 生命财产安全。
推动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
通过规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促进建筑行业 的可持续发展。
考核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
考核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包括安全 设施、安全培训、安全宣传等方面的投入。
江苏各地费用说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江苏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基本费用是在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是在招标人部分。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1
江苏省的不同地区取费参照349号文对照如下表:
2
地增加1.0%。
在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按基本费率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获得省、市文明工地增加的措施费用,与基本费率合并列入工程结算。
3。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检查评定表
5
12
建筑及生活垃圾处理:
建设项目雨、污水总管无批准手续不得乱接沿线新(老)雨、污水支管,否则扣5分;建筑生活垃圾无专车清运,未倾倒在允许倾倒的场所,未到城管部门领取 渣土清运证,扣5分。
5
5
13
治安与保卫:
施工现场应设保安。确定专职现场保卫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否则扣2分;项目经理与相关部门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否则扣2分。
4
2
14
文明施工教育:
施工现场应有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文明施工管理,否则扣2分;项目经理应对是现场所有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文明是教育有记录,否则扣2分;企业自查,监理抽查的台帐要建立健全,否则扣2分。
4
4
15
职工遵纪守法:
施工现场人员应服从管理,不准酗酒、聚众闹事、嫖娼、打牌赌博,自觉遵纪守法。民工应造名册,持有“四证”,否则扣4分。
5
5
9
厕所:
施工现场应建临时厕所或联系交费的公共厕所,不允许随地大小便,否则扣5分。
5
5
10
食堂及饮用水:
施工现场食堂餐具洁净、消毒,食堂人员应穿工作服,经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无传染病。食堂人员应烧茶水供工人饮用,不许喝自来水,茶具洁净、消毒,否则扣5分。
5
5
11
灭害措施:
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止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灭害措施,否则扣5分。
4
4
16
成品保护:无成品保护责任制,成品无具体保护措施,扣4分。
4
4
17
宿舍管理:
民工宿舍床位、被褥整齐,制定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地面清洁,每天清扫,宿舍通风,照明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扣4分。
江苏各地费用说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江苏各地费用说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江苏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基本费用是在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是在招标人部分。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江苏省的不同地区取费参照349号文对照如下表:
备注:宁建基字(2005)252号南京地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率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获市级文明工地增加%,获省级文明工地增加%。
在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按基本费率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获得省、市文明工地增加的措施费用,与基本费率合并列入工程结算。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4•【字号】扬府发〔2014〕142号•【施行日期】2014.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扬府发〔2014〕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10月24日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控制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原国家计委第31号令)、《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关于同意南通、扬州市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的批复》(苏价费[2014]106号),结合扬州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施工工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活动,并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
城市施工工地扬尘(以下简称扬尘),是指上述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包括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
第三条扬尘排污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或委托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收。
本办法规定2014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由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代为征收。
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可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委托代征手续费。
第四条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负责缴纳,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排污费列入工程概算。
01、扬州建设局 扬州定额问题解答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
01、扬州定额问题解答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土建1包工不包料工程的取费标准适用范围是什么?答:包工不包料工程的取费标准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对施工单位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性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取费标准执行。
2工地围墙费用是否都包含在临时设施费中?答:工地围墙要区分情况,一般而言,施工单位砌的临时围墙费用属于临时设施费中,建设单位要求砌筑的永久性围墙费用不包括在临时设施费中。
3我市自2006年1月1日以后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三个部分计取,结算时如仅计取基本费是否还需要造价部门核定?答:根据扬建工(2005)44号《关于转发省建设厅<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市2006年以后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奖励费三个部分。
如仅计取基本费也必须到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核定,审计单位在工程结算审核时应按《计价手册》上核定的费率计取。
4、如在招标文件中已注明不争创省市级文明工地,标底编制时是否还计取奖励费?答:应根据苏建价站(2006)8号、苏建招办(2006)5号的规定执行。
文件主要内容如下一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其中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人,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因此,对于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的具体创建目标,即有“不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创建省级文明工地”三种具体创建目标。
二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对于招标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明确的具体创建目标如何,在编制标底、投标报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现场考评费都应当按照苏建价(2005)349号文件规定费率计取,奖励费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目标相应计取。
三、为了便于操作,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再列人“措施项目清单”通用项目中,应将该项费用分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单独列项,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单独列人“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之外单独列项;在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预留金金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江苏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基本费用是在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是在招标人部分。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建筑管理费(%)
1.0%。
在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按基本费率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获得省、市文明工地增加的措施费用,与基本费率合并
的措施费用,与基本费率合并列入工程结算。
江苏各地费用说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江苏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基本费用是在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是在招标人部分。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1
江苏省的不同地区取费参照349号文对照如下表:
2
3
安
装
1.80 1.80 1.30
市
政
1.00
2.00 1.00
税
金
(%)
3.44 3.44 3.445 3.40 3.44
见盐市建字
(1996)第07号文,
盐市建字
(1999)138号文
3.44
3
.445
3.4
级文明工地增加1.0%。
在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按基本费率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获得省、市文明工地增加的措施费用,与基本费率合并列入工程结算。
4。
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签证
工程名称:船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9 年度工程施工3 标合同编号:SCCHXG-2019/SG3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
监理机构、发包人签署意见后,发包人份、监理机构份、承包人份。
工程名称:船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9 年度工程施工3 标合同编号:SCCHXG-2019/SG3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
监理机构、发包人签署意见后,发包人份、监理机构份、承包人份。
工程名称:船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9 年度工程施工3 标合同编号:SCCHXG-2019/SG3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
监理机构、发包人签署意见后,发包人份、监理机构份、承包人份。
工程名称:船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9 年度工程施工3 标合同编号:SCCHXG-2019/SG3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
监理机构、发包人签署意见后,发包人份、监理机构份、承包人份。
工程名称:船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9 年度工程施工3 标合同编号:SCCHXG-2019/SG3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
监理机构、发包人签署意见后,发包人份、监理机构份、承包人份。
工程名称:船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9 年度工程施工3 标合同编号:SCCHXG-2019/SG3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
监理机构、发包人签署意见后,发包人份、监理机构份、承包人份。
工程名称:船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9 年度工程施工3 标合同编号:SCCHXG-2019/SG3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
监理机构、发包人签署意见后,发包人份、监理机构份、承包人份。
工程名称:船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9 年度工程施工3 标合同编号:SCCHXG-2019/SG3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
监理机构、发包人签署意见后,发包人份、监理机构份、承包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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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扬州市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现场考评评审
结果(第二批)
序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考评分1醒园1#、2#楼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邓凯83
2新华大厦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
吴昌明87
3扬州大学文体馆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赵华标91 4佳家花园四期三标江苏建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大德88 5佳家花园四期四标江苏天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李欧84
6佳家花园四期五标江苏润扬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
殷卫东88
7佳家花园四期六标仪征五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晓勇85 8佳家花园四期七标仪征市新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祝飞飞87
9佳家花园四期八标扬州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公司
赵金帅85
10362项目C地块C14、C15、C17、
C18土建、安装工程
江苏江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郭修根90
11广福花园一标段江苏兴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邹建勇87 12广福花园二标段扬州市金扬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游仁才89 13颐景苑C区11-13、16-18住宅楼上海鼎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魏溪明86 14明发江湾城一期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陈明升88
15复员退伍军人精神残疾鉴定及司
法鉴定中心楼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
徐茂庆85
16安墩西站扩建工程高邮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
司
朱子鹏81
17扬州市体育运动学校迁建三期综
合球类馆、田径训练馆幕墙工程
江苏华发装饰有限公司徐家汇71
18“扬子商城国际”城市综合体项
目一期智能化
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卞正勋72
19高扬国际(A区)项目一标段
(3#~6#、8#、9#及附属)
镇江市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维声89
20广陵新城人防综合工程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裴树龙90
21古运新苑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四期
A地块一期五标工程
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超85
22古运新苑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四期
A区地块一标段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
刘德定88
23联谊南苑D地块一标扬州裕元建设有限公司夏宣堂88
24联谊南苑D区三标段102、108、
114、119及1#车库
江苏建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一朝88
25联谊南苑D地块五标101、106、仪征市新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余伟86
26联谊南苑B区四标段扬州建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窦可斌90
27开发区截污制涝(二期)兴城东
路改造工程
扬州新纪元公用事业建设有限
公司
王仁山73
28文昌路公交快线工程一标段扬州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公司
张付清77
29文昌路公交快线工程三标段江苏煌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锦涛85 30文昌西路积水整治(邗江路)扬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张莹81
31文昌西路积水整治(新城路-邗江
路)
扬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张莹83
32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图书馆扬州裕元建设有限公司陈有伟90 33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桩基工程扬州市桩基有限公司黄勇81 34华发钢构幕墙有限公司厂房江苏扬建集团孙云77 35江苏通用电梯厂区扩建工程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梁明顺85 36联谊南苑B区桩基一标段江苏地基工程有限公司吴晓东79
37扬州市委党校会议中心二期工程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
张福瑜91
38永丰余路二期工程扬州市建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吴松和73
39华扬路(扬瓜路-邗江路)改造工
程
江苏定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
张月虎85
40生产车间、辅助用房及维修中心、
产品陈列及科技研发办公楼
江苏银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鹏明82
41会展二期配套酒店项目基坑支护
及桩基
扬州市桩基有限公司孙永文78
42产业大厦人防地下室桩基、基坑
维护工程
江苏邗建万隆基础工程有限公
司
刘先年77
43新万福路一标段江苏民生建设有限公司张建91 44西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江苏天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周万岭77 45新城西区西北区邻里中心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丁国伟82 46沿山河管理用房装饰工程扬州新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吴强74 47阳光花都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倪亚星89 48江苏科派家具智能化生产大楼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张利祥84 49金域蓝湾公馆7、8#和2#地库工程扬州裕元建设有限公司樊定英82
50扬子商城国际C-1楼及老商城建
筑外饰及幕墙工程
江苏邗建集团协和装饰装潢工
程有限公司
徐荣林79
51扬子商城室外及E地块地下车库
工程
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王俊76
52杉湾花园五期四标江苏扬州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
宦明喜87
53联谊南苑D区六标段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平92
54江都北路古运河大桥江苏华泰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
司
周荣俊90
55站北路桥和赵家支沟危桥改造工扬州市宏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谢建国81
56扬州市党校会议中心二期工程幕
墙工程
江苏华发装饰有限公司戈小彬80
57名门一品世家二期24#、25#楼及E
车库相应部分
扬州市荣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公司
虞青74
58服务大厅及配套业务用房装修工
程
南京深圳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
戚小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