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专利制度发展历程简论_毛克盾
美国专利法历史规定内容简介
美国专利法历史规定内容简介美国是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最早的国家之一,无论是在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上,还是在政策、执法、制度安排等各方面都已经比较完善。
美国在建国初期就制订了专利法。
1790年,美国颁发和实施了第一部《专利法》,当时,美国尚处于农业经济社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是人们经济活动的主要对象,专利法在早期没有能够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形同虚设。
直至南北战争前夕,制造业已占了12.1%的份额,为适应工业革命的需要,1836年,美国对首部专利法作了大规模的修订,颁发了大量的专利证书,极大地刺激了国民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对当时的农业机械化、工业的发展提供了科技动力。
二战后,世界经济发展出现了新趋势,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科技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随着美国国际贸易占经济总量的比重的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也相应地从国内贸易领域扩展到了国际贸易领域。
1952年,美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奠定了现行专利制度的基础。
此后,美国又对专利法进行了多次修改。
目前,美国专利法共293条,载于《美国法典》第35编。
该法保护的专利有机器专利、制品专利、合成物专利、方法专利、植物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6种。
发明专利权有效期限为17年,从专利证书颁发之日起算;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期限为3年半、7年或14年,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自行选定。
在世界上众多专利法中,美国专利法有许多独特的规定:(1)采用“发明原则”,即不同当事人就同一内容的发明申请专利时,发明在先者有权获得专利。
(2)采用“发明人”制度来确认专利申请人资格,即提交专利申请人必须是发明人本人,即使是雇员发明,也应由雇员发明人申请专利权,专利权取得以后,再转让给雇主。
(3)采取“完全审查制”和“不公开审查制”。
即由专利局独立进行发明专利性的审查。
凡是提交到美国专利局的专利申请,无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实质性审查请求,均实行实质性审查,审查过程排斥第三者参加;审查材料和申请文件处于保密状态,只有颁布专利权以后,才公开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法的起源与发展对创新保护的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
专利法的起源与发展对创新保护的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专利法作为一种创新保护的法律制度,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文明社会。
在人类社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创新的需求和保护的意识逐渐增强,从而形成了专利法这一重要制度。
本文将回顾并探讨专利法的起源与发展,以及对创新的保护作用,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展望。
一、专利法的起源专利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
古希腊时期的雅典城邦在发达的海运贸易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为了保护某些商业利益,他们开始颁布特许使用特定商标的法律。
这可以看作是对商业创新的一种保护,为后来的专利法奠定了基础。
同样,古代中国也有涉及创新保护的法律制度。
早在周朝时期,《周礼》中就有对发明家赏罚的规定。
在明清时期,《律例图书》中有关于专利的记载,显示了对创新的保护是中国法制的一部分。
二、专利法的发展1. 西方专利法的发展西方专利法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当时的商业和手工业开始蓬勃发展。
14世纪的意大利威尼斯共和国有一项早期专利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船舶的设计和发明,促进海洋贸易的繁荣。
这是欧洲最早的专利制度之一。
在17世纪,英国颁布了《授予发明人特权法》(Statute of Monopolies),这是世界上第一部针对精确发明的专利法。
它规定了一种称为特权的独占权,使发明家能够保护和控制他们的发明。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19世纪的英国制定了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专利法,通过该法律促进了工业的发展和创新的积累。
此后,其他欧洲国家和美国纷纷效仿,相继制定了各自的专利法。
2. 中国专利法的发展中国专利法的发展相对较晚,主要受到西方法律制度的影响。
1984年,中国颁布了新中国的第一部专利法,为中国的创新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后,中国的专利法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创新环境。
近年来,中国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长,成为全球最大的专利申请国。
这显示了中国对创新保护的重视和专利法有效的实施。
三、专利法对创新保护的作用专利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对于创新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学习与借鉴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学习与借鉴第一章: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概述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国家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方面。
在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非常成熟,形成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例如美国的“专利制度”、“商标制度”、“著作权法”等。
这些制度不仅为商家、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也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学习和借鉴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我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美国专利制度的学习与借鉴美国专利制度是国际上最为著名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之一。
它的特点是专利法律条文简明易懂、对专利保护力度大、专利证明程序熟练有序、专利申请费用适中、专利侵权赔偿额度高。
在我国,可以借鉴美国专利制度的设计理念,总结出自己的经验。
例如,在整个专利制度设计过程中,要坚持“先申请、后公开”的原则,确保申请人在申请前获得最大的保护。
考虑到技术创新的速度非常快,我国可以考虑像美国一样推动实施加速审查制度,加快专利审批速度。
第三章:德国商标保护制度的学习与借鉴德国商标保护制度是一个极具特色的系统,其主要特点是对商标名的保护力度非常大,商标成为一种可资交易的货币,既可以在商业交易中使用,也可以在资本市场上流通。
德国商标制度的成功之处在于保护的不仅是商标的功能,更多的是商标所代表的品牌的形象,以及品牌代表的高级、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四章:加拿大著作权法的学习与借鉴加拿大著作权法的主要特点是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强调版权的使用、核准和付费,同时保护公众的权利。
在实施过程中,加拿大的法律制度既保证了版权人的权益,也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
加拿大著作权法的学习和借鉴可以帮助我国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著作权法律体系,明确规定著作权人的权益和义务,加强著作权保护。
第五章:总结和展望学习和借鉴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助于我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其管理和保护水平。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自身的软硬实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方案的深入实施,以确保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更加健全健康、合法合规,为国家创新发展提供长期的支撑。
广东省2025届普通高中毕业班调研考试(一)历史试卷
2025届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班调研考试(一)历史一、选择题。
本大题共有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据商代甲骨文记载,当时酒的种类分为鬯与醴,每逢祭祀,用酒量很大,有时一次多至上百卣,而且贵族频繁地举行祭祀。
仅在商王武丁时期的妇好墓中就发现40尊青铜爵,足见当时社会饮酒之风的盛行。
这表明商代A.宗教与王权紧密结合B.农业生产的较快发展C.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D.贫富差距的持续拉大2.魏晋南北朝时期,“寒人”指没有特权的地主和商人。
表1为南朝时期“寒人”势力上升的三种途径。
“寒人”地位的变化表1途径史实掌管军权的将帅沈攸之,少孤贫,后以军功累官至征西大将军掌管机要戴法兴商贩出身,官至中书舍人掌管典签“刺史行事之美恶系于典签之口”A.得益于科举制的实施B.动摇了重农抑商观念C.推动了监察制度完善D.折射出中央集权加强3.据《封氏闻见记》记载,唐玄宗开元年间饮茶风俗逐渐从南方蔓延至北方黄河流域。
“京邑城市,多开店铺……其茶自江淮而来,舟车相继,所在山积,色额甚多”。
该史料可用于研究唐代A.政治经济重心的南移B.南北经济文化的交流C.开放包容的盛唐气象D.社会生产的细致分工4.北宋时期,时人云“有钱莫买金,多买江东纸,江东纸白如春云”。
四川的布头笺、冷金笺,歙州的凝霜、澄心,宣州的栗纸,浙江的藤纸,温州的蠲纸都是有名的品种。
这反映出A.士人社会审美情趣的变化B.手工业区域分工逐步形成C.市场需求助推品种多样化D.专业化市镇经济较快发展5.元顺帝时,全国有驿站1500多处,为维持驿站的运行,特设站户。
每站约200户,全国约30万户。
站户固定在驿站上,负责供应驿站上一切交通工具和使臣的饮食。
该制度的实施A.适应了国家疆域的统治B.创新了边疆治理的模式C.解决了藩镇割据的弊端D.埋下了政治动乱的隐患6.乾隆五年编成的《大清律例》,历时近100年,考核了历代的得失,律例的内容颇为详备,“凡律所不备,必藉有例,以权其大小轻重之衡,使之纤悉比附归于至当”。
美国软件专利制度发展脉络
美国软件专利制度发展脉络摘要:美国的专利法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其软件专利审查基准的实施也有10年。
如今美国在软件行业中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其软件专利的保护作用也是举足轻重。
中国的软件行业起步不久,软件保护尤其是软件的专利保护还亟需完善。
本文回顾了美国软件专利制度的发展历程,希望能对我国的软件专利制度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软件专利专利法实用性abstract: patent law of usa has a history of more than 200 years and the examination uidelines for puterrelated inventions has been implemented for 10 years. the software patent has reat effect to america’s leadership of software industry in the world. china’s software patent institution is still in desideration of improvement. this paper tries to retrospect the history of america’s software patent and makes use of reference to china’s software patent lawmakin.美国的专利法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在此悠久的岁月里,美国人利用其专利保护了自己的科技发明和商业特权,并逐步构成了美国的专利战略。
但有关软件的专利是个例外,在1996年之前,美国没有明确的软件专利的法律。
计算机软件兼具“技术功能性”和“作品性”,使得对其保护总是在专利法与版权法之间徘徊。
近年来美国对软件授予专利大开其门,从以版权法为主的保护向专利法保护倾斜,形成了一种对软件加强专利保护的潮流。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1. 法律体系和组织结构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制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和商业秘密保护法。
这些法律分别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来管理和执行。
联邦政府负责颁发专利和注册商标,版权则是由联邦政府的版权局管理。
州政府也可以制定并执行一些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
2. 专利法美国专利法主要通过授予专利权来保护发明的创造性和实用性。
根据美国专利法,发明者可以申请专利来保护他们的发明,专利权持有者有权阻止他人在一定时期内制造、使用、销售或引入该发明。
专利一般有效期为20年。
3. 商标法美国商标法主要通过注册商标来保护商业标识,如商标、服务标记和商品名称等。
商标注册可以为商标权持有者提供排他性使用的权利,并赋予其阻止他人非法使用或冒用商标的权力。
美国商标法也保护产生混淆的商标使用行为。
4. 版权法美国版权法主要保护创作性的作品,例如文学、音乐、戏剧、图案和电影等。
根据美国版权法,作品的创作者在作品创作完成时即拥有版权。
版权的持续时间在作者寿命加上其他期限,为作者一生加70年。
5. 商业秘密保护法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主要保护商业信息的机密性。
商业秘密可以是任何有商业价值且未公开的信息,例如客户列表、制造过程和技术配方等。
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要求保持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并禁止他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制为创新和创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
这些法律的执行机构会积极维护知识产权的权益,以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
美国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并与其他国家保持合作,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推动国际知识产权事务的发展。
知识产权发展历程
知识产权发展历程
知识产权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但现代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制度起源于近代。
下面是知识产权发展的主要历程:
1. 18世纪末-19世纪初:工业革命的兴起促进了对知识产权保
护的需求。
在英国,1791年通过了著作权法,成为世界上最
早的版权法。
1819年,英国国家设计专利制度首次出现,成
为现代专利制度的先驱。
2. 19世纪:随着工业化的加速发展,知识产权制度逐渐确立。
德国于1877年颁布了第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法。
此外,国际上
也开始出现双边和多边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如1873年的布
鲁塞尔版权公约和1883年的巴黎公约)。
3. 20世纪早期: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
1901年,美国成立了美国专利局,加强了专利制度。
1911年,成
立了国际专利协会(现国际专利合作组织),推动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进程。
4. 20世纪中叶:随着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知识
产权制度面临新的挑战和变革。
近年来,国际上出现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协定和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知识产
权协定》(TRIPS协定)。
5. 当代: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进一步加强。
各国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并制定了更加完善的法律和政策。
国际上也出现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组织,如国际商标协会
(INTA)和国际著作权协会(INTA)等。
总的来说,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从古代到现代,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随着科技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保护创新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世界专利制度的产生、发展专利制度是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1. 中世纪欧洲专利制度的萌芽在欧洲封建社会的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和技术的发展,一些国家的封建君主开始授予某些商人和能工巧匠在一定时期内免税或独家经营某种新工艺、新产品的权利。
如英国国王在十三、十四世纪曾以法令形式把这种权利授予外国商人和工匠,对吸收外国先进技术、促进英国经济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2. 现代专利制度的雏形———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15 世纪,位于地中海沿岸的一些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一度成为东西方航海和贸易中心。
首先把专利加以制度化的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威尼斯共和国。
1474 年,该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该法规定:任何在本城市制造的前所未有的、新而精巧的机械装置,一俟完善和能够使用,即应向市政机关登记。
在10 年内没有得到发明人许可,本城其他人不得制造与该装置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如有任何人制造,上述发明人有权在本城市任何机关告发。
该机关可以命令侵权者赔偿100 金币,并将该装置立即销毁[4]。
上述规定表明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已经包含了现代专利法的一些基本因素,为现代专利制度奠定了基础。
著名科学家伽利略曾在威尼斯取得了扬水灌溉机20 年的专利权。
3. 现代专利制度的诞生17 世纪,英国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迅速发展,新技术成为有效的竞争手段,资本家纷纷要求以国家法律形式确认发明的私有财产地位。
于是,英国议会于1623 年制定了《垄断法》。
该法废除了过去封建特权制度,同时建立起对真正的发明予以专利保护的制度。
垄断法规定:专利只授予真正的发明人;授予专利的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专利权人有权在国内垄断发明物品的制造和使用权;凡违反法律、妨碍贸易及损害国家利益的专利一律无效;专利权有效期14 年,等[5]。
《垄断法》成为现代专利制度诞生的标志。
它包含的一些基本内容及原则规定,为以后各国制定专利法提供了榜样,对资本主义专利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
专利的历史沿革
专利的历史沿革Quote:专利最早起源于意大利,1474年意大利的威尼斯城市共和国颁布了仅有一条法律条文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之后,专利制度在欧洲逐渐建立和强化,现在已成为全世界通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之一。
专利制度进入中国还是在1985年,当时制定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
之后,为了国家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入WTO组织,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两次修改,分别是在1993年和2001年。
专利在中国仅仅落地生根二十余载,可以说相当的不成熟。
专利的内涵Quote:专利,从字面解释,即“专有利益”,也就是说:专利一方面可以带来利益,一方面是私有的。
这可以说是专利的两大本质。
当人们发明了一种新的产品、一套新的装置、一项新的技术之后,如果这种产品、装置、技术可以给发明人代理经济利益,则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在我国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要求获得专利保护,经过国家审查批准后,即可独占该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
一旦专利被授权(即获得专利权),就意味着他人未经许可不得生产该产品或使用该技术。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它们的保护期限分别为20年、10年和10年。
专利的特点请详见拙文(http://www.e /bbs/viewthread.php?tid=421281&fpage=2),此处不再赘述。
专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Quote:在介绍专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之前,有必要先解释一下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关系。
举个例子:作为学校的研究生,在读期间做出了一项和课题相关的发明创造,那么该学生就是发明人,而学校就是申请人,将来专利授权后,学校就是专利权人。
如果该学生自己在家里做出了一项和导师课题毫无关系的发明创造,则申请专利后,该学生即是发明人又是申请人,将来专利授权后,该生又是专利权人。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发明人必然是自然人,而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他们的具体关系和判定原则我们将在以后的讲座中继续探讨。
专利历史
1.1专利的历史专利起源于英国 1236年 英王亨利三世曾颁发给波尔多的一市民制作各种色布15年的特权 这算是萌芽。
1474年 威尼斯共和国制订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依法颁发了世界上的第一号专利。
科学家伽利略在威尼斯共和国获得了扬水灌溉机的20年专利权。
美国于1790年4月10日由总统·乔治华盛顿签署了奠定美国现代专利制度的第一个专利法案 当年批准了4个专利 第一件是萨缪尔·霍普金斯发明的制碱法专利期限14年 由华盛顿及其国务卿托马斯杰弗逊等三人签字颁出。
其中杰弗逊就是美国事实上的第一位专利部门负责人和审查员 也就是美国第三任总统 也就是那个独立宣言的起草人。
中国在清朝末年也有过专利的雏形 例如天平天国大名鼎鼎的洪仁玕在《资政新篇》的《法法类》里面提及过建立专利制度,洪秀全也批示过“此策善也”。
虽然这仅仅是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但这的确算是有史可查中国最早的关于专利的表述了。
而后清朝末期以及民国都有过类似的专利制度 新中国在50年代也曾像模像样地制定过关于专利的政策 但是授权的专利数量屈指可数。
辛亥革命胜利后 中华民国工商部于1912年公布了《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 规定对发明或改良产品 除仪器和医药品外 授予5年以内的专利权。
据统计 1930年之前 依照该章程批准过135件专利。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是1944年5月颁布的《中华民国专利法》。
中国目前实行的专利制度产生于1985年4月1日,建立专利制度是全球大势所趋实行改革开放与世界接轨就不可避免地要实行专利制度连,我们可爱的邻居北朝鲜都有专利制度呢,专利制度之重要性可见一斑了。
1.2为什么要建立专利制度建立专利制度 直接原因就是为了促进科技发展 林肯说“专利制度是在天才之火上添上利益之油” 火上浇油 那肯定是促进发展了。
根本原因应该说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因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嘛。
从历史上和逻辑上都可以分析得出上述结论。
历史上西欧各国专利制度的萌芽就是为了保护技术发展。
关于美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专利管理政策及其借鉴论文
关于美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专利管理政策及其借鉴论文关于美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专利管理政策及其借鉴论文一、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美国是世界上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知识产权的法律建设可以追溯到联邦政府成立的第一天。
美国的奠基人认识到专利和版权在鼓励研究和创新中的重要性,把其写入了《宪法》第一条第八款,国会有权“保障著作家和发明人对各自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的期限内的专有权利,以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之进步”。
1790年,美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专利法》,之后又对《专利法》进行了多次修订。
迄今,美国已经基本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为了全面执行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规定的各项义务,美国政府于1994年12月8日制订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对知识产权法律作了修改和改进。
二、知识产权的管理体制(一)管理体系与管理机构美国政府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由国会制定及修改《专利法》和相关法令;(2)联邦各级法院负责审理涉及专利的案件,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是最高权威机构,其判决对于包括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内的所有政府机构、公司以及个人,都具有法律效力;(3)美国专利商标局主要承担专利的审查、公开等项事务性工作,不具备协调、指导全国专利工作的职能;(4)其他政府机构(如国防部、能源部、农业部、环保署、航空航天局、商业部、卫生部、各军种等)都拥有各自的专利管理部门,有权以各自机构的名义进行专利的申请、维护以及许可转让。
美国联邦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按功能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主管机关,如美国专利商标局,主管专利与商标业务。
该局下设两大部门:一是专利、商标审查登记部门;二是专利、商标文件部门。
前者主管专利、商标计划控制及审查、登记,后者主管有关文件分类、技术评估及预测等。
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著作权局主管著作权业务,虽然著作权的取得并非以登记为条件,但实际上各部门的著作权都在著作权局登记。
西方专利制度发展历程简论_毛克盾
西方专利制度发展历程简论毛克盾(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湖北恩施 445000) 摘 要:通过对三次工业革命发展历程的论述发现,对于专利制度而言,技术与市场的推动作用甚为重要。
从这个角度讲,专利制度必须出生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中,而技术的飞速发展才能带来其制度上的进一步革新。
技术与市场,就如同飞机的两翼一样,推动着整个专利制度的进步。
关键词:工业革命;专利制度;技术;市场;激励创新 中图分类号:D9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135(2015)06-0069-05DOI:10.13743/ki.issn.1009-8135.2015.06.017中国古代即有“专利”一词,但其内涵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对利益的垄断独享,这与现代意义上的专利的含义完全不同,依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对专利的限定,国家将保障著作人及发明人就其著作及发明于特定期限内享有排他权用以促进科学与实用技艺的发展[1]。
专利制度的核心内涵是通过保护的手段促进科技的发展,因此,讨论专利制度的发展,当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革命状况下的专利制度变革史为研究对象。
一、专利法的萌芽与确立事实上,专利最早源于欧洲各国实行的对相关新技术产品所赋予的特许生产令状。
早在公元前500年,古希腊国于意大利的城市锡巴里斯就对技术改进和提高授予专有权[2]16——对一种特殊烹调方式授予了有效期达一年的独占权[3]835。
中世纪时期,欧洲主要国家如英国、法国、德国乃至瑞士都普遍存在着颁布类似的封建特许特权令状的记录[4]177-245,而最典型的莫过于英国。
英国早期国内存在大量垄断性的行业工会,其通过行业内部的联合,不允许外国手工业者在其国内经营,这也导致英国的科技水平长期以来都落后于欧洲大陆国家。
因此到了公元十三、四世纪,英国皇室为了提升本国的科技实力,就开始以用公示令状的形式来表彰给英国带来新技术的欧洲大陆技师,赋予他们在英国利用该新技术生产的独占经营权①,比如“英王亨利三世于1236年曾授予波尔多市一个市民制作色布15年的垄断权”;[5]1273而英国历史被确认最早的公示令状是公元1331年,英王爱德华三世授予弗兰德斯(Flanders)纺织工人约翰・坎普(John Kempe)在英国拥有纺织、漂洗、染色等相关业务的独占权利[6]141-154。
欧洲专利制度
1948年10月1日分别在达姆施塔特和柏林设立了 受理处。在这里可以递交具有优先权效力的申请,但 还不能获得保护。1949年10月1日在慕尼黑建立了德 国专利局,作为柏林帝国专利局的继承者,随后还在 柏林设立德国专利局的“柏林办公室”。德国专利局 这时授予的专利是不进行全面在先审查的,只是在 1952年1月1日之后递交的申请才又开始进行全面的在 先审查。 1953年又重新公布了《专利法》和《实用新型 法》,直至这时才在联邦德国和西柏林的范围内恢复 了专利制度。这种恢复---尽管有个别的修改---在内容 和组织上实质上也只是到了战前的状态。
1850年左右形成的反专利运动:
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以及自由贸易的 理论对普鲁斯的管理者们产生了很强的 影响,使得专利授予率出现了大幅下降: 在50和60年代几乎90%的专利申请遭到 了拒绝。此外,还出现了要求彻底取消 专利保护的呼声。
自由贸易主义学派拒绝专利保护的态度, 是与技术人员、工程师和企业家改进保护发 明的积极努力背道而驰的。首先积极推进保 护发明的是1856年成立的德意志工程师协会, 然后还有德意志化学学会。Werner von Siemens对于专利保护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他在1836年发表了一份支持专利保护的意见 书。
但协商很难协调:一方面,普鲁斯的经济政策 是不利于专利保护的;而另一方面,其他国家,特 别是南德的成员国,对专利保护又是持肯定态度的。 因此,1842年关税联盟国订立的《专利公约》只是 确定了一些基本原则:专利只能授予给新的、有财 产性的客体;在其他成员国的使用过程被视为是破 坏新颖性的;任何成员国必须像对待其自己的国民 一样,以同样的前提条件授予其它成员国国民专利 (“国民待遇原则”)。为了促进国与国之间的贸易, 对专利效力进行了限制:授予的专利不再具有禁止 进口或者销售专利客体的权利,同样也没有禁止使 用这些客体的权利。
技术强国的专利制度史及其启示
英美和东亚三国(地)专利制度历史及其启示*张韬略*?目录一、前言二、英美的专利制度史(一)英国的专利制度沿革及特点(二)美国的专利制度沿革及特点(三)小结三、东亚三国的专利制度(一)概说(二)专利法律保护的特征四、结语一、前言回顾过去数百年的世界历史,我们可以下一个肯定的结论:世界上最进步的国家无一不是具有强大的技术力量的国家;而且,这些国家没有例外的都对发明创造活动提供专利制度的保护和激励。
18、19世纪的大英帝国是近代工业革命的发源地,它工业化水平远超当时欧洲大陆的其他国家,而那时候专利制度已经在英伦三岛植根了三百来年;美国无疑是现在最强大的经济、技术大国,和这一地位相匹配的是它那被誉为世界最为先进的专利制度,以及那罕见的将激励发明创作的专利制度纳入制宪议题和写入宪法的远见卓识;我国近邻的大和民族,在短短的时间里创造性地移植了西方世界的专利制度,同样建立了世界一流的专利体制,极大地影响了它的现代化进程。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法学家伊凡(Evan J.)指出:在过去一百年内,世界最进步的国家,是以专利制度鼓励发明者的三个国家。
1但是,专利制度固然重要,专利制度本身却并非我们追求的目标,它仅仅是达到我们促进国家技术进步、提高民族工业实力和增进社会财富的一种手段而已。
因此,一个外表华丽结构完整的法律文本、一套自诩可以与国际最新最高标准接轨的专利制度并不足以成为衡量一国专利制度优劣的标准。
而且,专利制度作为一国法制的一部分,从来都无法游离于特定社会的法制环境、经济文化发展状况之外。
我们发现,大者如一国的市场发育状况、政治民主程度往往从根本上决定了一国专利制度最终的运作效果,小者如一国的贸易政策、反垄断政策等等也能极大的影响专利制度的运作。
这种工具性和依附性决定了专利制度自身难以独立地成为一国发展战略,它只有紧密地与本国科技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协调,并成为维护本国产业经济发展和促进产业技术水平提高的制度时,其为民族经济而存在的价值才能得到最终的体现。
第一次工业革命结束前英国的专利制度-2019年文档
第一次工业革命结束前英国的专利制度一、第一次工业革命结束前英国专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在人类历史上,发明创造作为技术范畴由来已久,但是资本主义产生以前,整个社会没有技术发明的动力,发明创造只是个别现象,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无从体现。
到了中世纪晚期,商品经济发展起来,先进的技术成了人们追求利润的一个重要途径。
随着技术发明的数量急剧增多,发明人为了保护基于发明而产生的利益申请当局对技术发明进行保护,专利制度由此就萌芽了[1]。
(一)专利制度产生和发展的条件1.社会经济条件。
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专利制度产生的经济基础。
在工业革命之前,由于智力成果的发展水平相对低下,致使其在社会竞争中的作用相对较小,其地位和价值并不十分重要。
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很难产生利用法律保护发明创造的需求,也就不可能诞生专利制度。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逐渐提高,商品经济的发展,人类凭借技术进步创造的社会财富在总财富中所占的比例也逐渐提高。
人们开始意识到技术的重要性,谁拥有先进技术,谁就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2] 。
人们争相发明新的技术和产品,由于技术发明显示出极大的经济效益,发明人为了垄断自己的发明,独享发明带来的利益,就要求国家对自己的发明实施保护,专利制度于是应运而生。
2.政治法律条件。
1215年颁布的《自由大宪章》被公认为是英国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也是英国宪政的起点。
从《自由大宪章》开始,最高的权力受到了法律的限制。
《自由大宪章》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早具有典范性的人权法律文本,它的出现不是历史的偶然之作,而是英国政治法律环境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此后,这种自由思想不断地深入人心,不管后来英国的政局如何动荡,《自由大宪章》的精神始终屹立不倒。
因为“国王在法律之下”,民众的技术发明在申请保护的时候就不再受制于国王的特权,而是依赖专利制度。
3.自然科技条件。
17世纪中期,欧洲大陆国家对清教徒的迫害,使得大量的清教徒来到了英国,这些清教徒中有大量的科学家。
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发展
保护发明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创 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和 社会福利。
专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起源
专利制度最早起源于欧洲的威尼斯, 大约在147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 专利法。
发展
随着全球化和科技的发展,专利制度 逐渐国际化,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和协 调,共同制定国际专利保护规则。
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特点
专利制度国际化发展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促进技术转移和知识共享
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发展使得技术转移更加便捷,有助于推动全球 范围内的知识共享和技术传播。
提升国际竞争力
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发展有助于企业保护其创新成果,提高其在国际 市场上的竞争力。
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
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发展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 有助于推动全球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国际专利制度的交流与合作机制
01
国际专利制度交流平台
国际专利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提供了多个国际专利制度交流平台,如世
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欧洲专利局(EPO)等,促进各国之间的
专利制度交流和合作。
02
双边和区域性专利制度合作协议
在双边和区域性层面,各国之间可以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来加强专利制度
合作。例如,欧洲联盟内部实行统一的专利制度,促进了欧洲各国之间
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发 展
目录
• 专利制度概述 • 专利制度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 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发展现状
目录
• 专利制度国际化发展的趋势和展望 • 专利制度国际化发展的影响和启示
01
专利制度概述
专利制度的定义和目的
定义
专利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旨在 保护和激励创新和技术发明,通 过授予发明人一定期限的专有权 ,促进技术的传播和商业利用。
美国专利法的历史沿革
美国专利法的历史沿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姜晖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专利制度的建立也绝不是一蹴而就、一夜之间的事情, 它经历了几百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本文试图简略地综述美国专利体系建立过程的重大事件, 通过几个世纪以来美国人对美国专利法认识的不断深入, 从一个侧面加深对专利制度的理解。
一、美国专利制度的建立1474年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最接近现代专利制度的法律, 而1624年英国颁布的《垄断法》则是近代专利保护制度的起点。
早在1215年, 英国的《大宪章》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限制国王的权力, 保护了贵族与自由民的权益, 形成了“法律至上, 王在法下”的英国社会法制传统和自由主义传统。
17世纪初, 由于连年战争, 穷兵黩武, 英国国库枯竭, 英王负债累累。
英王不得不采取滥授专利权等办法来提高自己的收入, 甚至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油、盐、醋、淀粉和硝石也都成为英国王宫贵族的专利对象。
于是, 日用品物价飞涨, 民怨沸腾。
法官和国会议员当然也深受其害。
国会与英国皇室冲突的结果是英国国会通过了《垄断法》。
《垄断法》宣称在普通法中垄断是无效的, 但是专利除外。
因此, 从某种意义上讲, 该垄断法是一部反垄断法。
《垄断法》废除了以前英王授权的所有专利证书。
该法规定为新产品的第一个真正的发明人授予专利证书, 提供不超过14年(即手工艺学徒期的两倍)的独占保护, 授权后其他人不得使用该专利。
该法还特别强调专利证书的授予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抬高物价而损害国家, 不能破坏贸易且一般不能给社会带来不便。
《垄断法》规定只有新产品才能得到专利证书, 还特别注意到具有垄断性质的专利权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衡平问题。
这对美国的制宪者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7世纪美国作为英国的殖民地, 方方面面都打上了宗主国的烙印。
Massachusetts Bay殖民地在17世纪40年代最早批准了类似于美国现行的发明专利。
虽然独立前美洲殖民地专利习惯法应归功于1624年英国的垄断法, 但是垄断法从来没有直接适用于美洲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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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专利制度发展历程简论毛克盾(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湖北恩施 445000) 摘 要:通过对三次工业革命发展历程的论述发现,对于专利制度而言,技术与市场的推动作用甚为重要。
从这个角度讲,专利制度必须出生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中,而技术的飞速发展才能带来其制度上的进一步革新。
技术与市场,就如同飞机的两翼一样,推动着整个专利制度的进步。
关键词:工业革命;专利制度;技术;市场;激励创新 中图分类号:D9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135(2015)06-0069-05DOI:10.13743/ki.issn.1009-8135.2015.06.017中国古代即有“专利”一词,但其内涵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对利益的垄断独享,这与现代意义上的专利的含义完全不同,依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对专利的限定,国家将保障著作人及发明人就其著作及发明于特定期限内享有排他权用以促进科学与实用技艺的发展[1]。
专利制度的核心内涵是通过保护的手段促进科技的发展,因此,讨论专利制度的发展,当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革命状况下的专利制度变革史为研究对象。
一、专利法的萌芽与确立事实上,专利最早源于欧洲各国实行的对相关新技术产品所赋予的特许生产令状。
早在公元前500年,古希腊国于意大利的城市锡巴里斯就对技术改进和提高授予专有权[2]16——对一种特殊烹调方式授予了有效期达一年的独占权[3]835。
中世纪时期,欧洲主要国家如英国、法国、德国乃至瑞士都普遍存在着颁布类似的封建特许特权令状的记录[4]177-245,而最典型的莫过于英国。
英国早期国内存在大量垄断性的行业工会,其通过行业内部的联合,不允许外国手工业者在其国内经营,这也导致英国的科技水平长期以来都落后于欧洲大陆国家。
因此到了公元十三、四世纪,英国皇室为了提升本国的科技实力,就开始以用公示令状的形式来表彰给英国带来新技术的欧洲大陆技师,赋予他们在英国利用该新技术生产的独占经营权①,比如“英王亨利三世于1236年曾授予波尔多市一个市民制作色布15年的垄断权”;[5]1273而英国历史被确认最早的公示令状是公元1331年,英王爱德华三世授予弗兰德斯(Flanders)纺织工人约翰・坎普(John Kempe)在英国拥有纺织、漂洗、染色等相关业务的独占权利[6]141-154。
这种由国王颁发的赐予相关工匠在市场中享有特权的“公示令状”(Letters Patent)便是英文中“专利”(Patent)的语词来源。
而这也被看做是最早专利制度的源头[7]92-93。
在当时,通过这样的方式,英国吸引了大量的拥有新技术的外国商人、织布工人及矿工的到来,加上英国本身在宗教和政治上都要比欧洲大陆国家自由,因此,这些新技术员工很多都留在英国安居创业,最终促使英国从一个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的国家向工业化国家迅速转化[8]。
①事实上早期的特许令状主要是以招商引资的形式,表现为开放国内市场给予特定的外国工商业主,但是到了15世纪左右,市场已经不再是吸引新型工商业的灵丹妙药了,因此各国开始普遍采取授予独占经营权这样的方式来吸引外国新型工商业的加入。
本文不严格区分二者。
收稿日期:2015-09-06 作者简介:毛克盾(1983-),湖北利川人,土家族,法学博士,讲师,主要研究知识产权。
基金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专利制度与新技术发展的适应性研究”(SS14-B-14)阶段性成果 时的威尼斯共和国,而这里也是文艺复兴的大本营。
在公元1421年,佛罗伦萨建筑师菲利波・布鲁内列斯基(Filippo Brunelleschi)凭借为亚诺河大理石的运输设计了配备有起重机的运输船而获得威尼斯政府三年的技术专利[9]11,由此开启了现代专利制度的纪元。
公元1474年,威尼斯共和国将过去的授予新技术经营者独占许可权的商业习惯确定为法律,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史称《威尼斯专利法》(也被称为《发明者法》(Inventor By laws),该法规定:“任何人在本城制造本城邦内先前未曾有人制造的、新颖且精巧的、经改进完善即可使用和操作的机械装置,应向本城行政部门登记,以使该发明得以应用。
未经发明人同意,本城其他人在10年内不得制造与该装置相同或者相似的产品、若有仿造者,发明人可向本城执行官告发,执行官可令侵权者赔偿100枚金币,并处销毁侵权装置。
”[10]148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最接近现代专利制度的法律,它确定了现代专利法中的诸多要素,比如立法目的是为了奖励发明、可以在十年内享有独占经营权、禁止仿冒、政府对该权利进行保护与管制、发明通过登记得以应用,等等[11]。
虽然该法仅有10条,规定得比较笼统,但是它为后来的专利制度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到了16世纪至17世纪,资本主义工业已经成为欧洲国家的支柱型产业。
从历史上看,英国早期的钦赐特权制度确实吸引了很多欧洲大陆拥有新技术的优秀技师,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动英国科技进步的作用。
但到了伊丽莎白女王时代(1558—1602),这种君赐特权制度逐渐被异化为被英王滥用为增加王室收入的一种手段。
许多根本毫无科技含量的产品,甚至人们的日常生活必需品都被授予了特权②。
更有甚者,英王还将这一制度作为国王的赏赐来封赏其宠信的大臣。
这种状况完全背离了制度的立法目标,无论是一般民众,还是新兴资产阶级商人都对该制度深恶痛绝。
因此,掌握先进工业技术,已经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的资产阶级开始立法游说,要求商业上的平等,限制王权。
而愈演②比如在1561—1590年女王时期,短短30年间,女王授予了50件专利,其中甚至还包括肥皂、盐铁、糖、硫磺等等居民的必要生活用品。
在其统治后期,专利特权的授予更多是因为扩大财政收入和赏赐的需要,而不再是为了引进新技术。
以前的特权制度。
到了詹姆斯一世时期,1624年英国废除了原有的英王特权制度。
重新颁布了一部反映资产阶级利益,力求保护先进新兴技术、鼓励技术进步的法律——《反垄断法》,进一步对专利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而这部法律也被人们称为“现代专利法之始”。
由此,现代专利制度展开了以工业革命为基础的制度发展史。
二、工业革命背景下的专利法(一)第一次工业革命中的专利制度第一次工业革命是以蒸汽机的发明与应用为标志,是人类首次实现了生产方式从手工作坊到机械化大生产的改变时期。
这次革命从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从英国发生,而后影响到全世界。
这次革命也标志着人类社会由农业经济时代进入工业经济时代。
由于英国较早颁布了关于专利的有关法律,因此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期里,利用法律授予的独占经营权的诱惑,促使当时的英国工业在纺织、冶炼、采矿、机械加工、交通运输等领域中取得了各种巨大的创新成就。
而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之下,继英国之后,美国国会于1790年制定了美国第一部专利法,随后,法国于1791年也在著名的《拿破仑法典》中规定了有关工业产权的内容。
不过在这期间,“各国专利法的共同特征是专利授权时都没有明确的权利要求,而且都不进行检索和技术审查。
随后,1800—1888年间,大多数工业化国家都颁布了本国专利法,它们是:荷兰(1809)、奥地利(1810)、俄罗斯(1812)、瑞典(1819)、西班牙(1826)、墨西哥(1840)、巴西及印度(1859)、阿根廷及意大利(1864)、加拿大(1869)、德国(1877)、土耳其(1879)、日本(1885)。
英国也在1852年颁布了第一部正式专利法。
”[12]10进入20世纪,除了传统的英德法美这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俄国的发展也很明显。
特别是经历了十月革命之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崛起,形成了与资本主义世界的东西对抗格局。
而为了彰显意识形态上的优越性,苏联开始大幅度修改过去的资产阶级法律,专利法也在其中。
作为新兴国家,苏联也非常重视技术创新和保护,但是公有制的意识形态,以及为了充分体现计划经济的优越性的目的,苏联将原有的专利制度进行了巨大的改变,“创立了一套发明人证书制度。
依照这种制度,发明人和物质两方面的奖励,但该发明的权利却归国家所有,该发明的实施亦由国家掌控。
苏联曾一度废止专利法,转而实施发明人证书制度。
但后来又恢复了专利制度,在其国内实行发明人证书和专利并存的双轨制,即由申请人自行选择是申请专利还是发明人证书。
但实务中,选择申请专利的多为外国人,苏联国民绝大多数选择申请发明人证书。
”[10]150不过相对于苏联的坚持,东欧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二战后废止了发明人证书制度而重新恢复专利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发明人证书制度是专利制度公权化的反映,不过当今世界仍然实施发明人证书制度的国家已经近乎绝迹。
(二)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的专利制度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主要的西方国家都坚持了专利制度,区别只是各国对于专利权的效力及保护力度的强弱。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了缓解因为战争导致的经济萧条状况,各国陆续对专利法进行了修订,以期发挥专利法鼓励技术进步的作用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以美国为例,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早期,美国开始从司法与立法上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反托拉斯政策对工业研究的影响。
国会在1898年的时候修改了专利权法,延长了美国专利局对本国企业在国内以及在其他国家内取得的专利发明的保护期限。
最高法院在1908年大陆公司诉东部纸袋公司案(Continental Paper Bag Company v. Eastern Paper Bag Company)的决议中声称包括不在生产线上的商品在内的专利权都是有效的,这扩大了为了与竞争企业抗衡而做的大型专利投资的用途。
同时“在20世纪最初20年里,美国国会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其他措施,比如增加专利局的检查人数、改进内部考察程序,把专利局从一个内设机构转化为一个商业部门——负责代表美国工业利益的代理机构。
这些专利局的政策和机构的改变,部分是为了提高知识产权建立程序的速度和一致性。
知识产权越受重视,越清晰,就越能促进获得和出售工业技术市场的发展。
司法上对严格的专利申请政策的宽容进一步提高了专利权在合作策略中的价值。
”[13]587由此,专利与技术的价值从制度上被美国政府提到了显要之处。
但是这样过于夸大专利推动作用的做法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专利权的滥用。
当时也兴起了一阵反垄断潮。
美国企业一方面借助美国政府扶植,通过研发继续保持技术优势,另一方面也通过设定相应的交易规则来争本国专利,这便促使了当时的各大企业通过专利许可协议来绕过反垄断法的规制,寻求市场上的垄断地位。
比如“专利权许可为通用电气公司和杜邦公司参与战争期间化学和电力设备行业的国际卡特尔同盟提供了基础……并声称,在对许可权的商业性利用方面做出排他性的许可安排和限制不会违背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