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民宿管理规定

民宿管理规定

民宿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民宿的经营和管理,保障游客和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民宿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民宿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民宿的定义和分类(一)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为外出郊游或远行的旅客提供个性化住宿场所。

(二)民宿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

城镇民宿是指位于城镇规划区内的民宿;乡村民宿是指位于乡村地区的民宿。

三、民宿的开办条件(一)房屋建筑合法1、民宿的房屋应具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2、房屋结构安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安全的标准和规范。

(二)消防安全达标1、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烟雾报警器等。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3、电气线路敷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三)治安管理规范1、安装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如监控摄像头等。

2、如实登记住宿人员的身份信息,并及时上传至公安机关。

(四)卫生条件良好1、客房及公共区域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2、提供的床上用品、洗漱用品等符合卫生标准。

(五)环境保护合规1、污水、垃圾等废弃物处理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排放和倾倒。

2、控制噪音和光污染,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民宿的经营管理(一)服务规范1、民宿经营者应热情好客,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2、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游客的隐私。

(二)收费管理1、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涨价或变相涨价。

2、收费项目应清晰明确,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投诉处理1、设立投诉渠道,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

2、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对游客的合理诉求给予满意的答复和解决。

(四)营销宣传1、诚信宣传,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其词。

2、利用合法的渠道和方式进行营销推广。

五、民宿的监督管理(一)政府部门监管1、旅游、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民宿的监督检查。

民宿管理办法

民宿管理办法

民宿管理办法民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促进民宿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民宿经营许可第一节许可申请和条件1. 民宿经营者应向相关行政部门递交民宿经营许可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经营计划。

2. 民宿经营者需具备相应的营业资质和安全防范措施,如消防许可证、人员培训合格证等。

第二节许可审批程序1. 行政部门应在收到民宿经营许可申请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批准。

2. 审批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未作批复的可视为同意。

第三节许可证的管理1. 持有民宿经营许可证的民宿经营者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和登记。

2. 民宿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第三章民宿设施和安全标准第一节设施要求1. 民宿房间应保持干净整洁,配备必要的家具、电器和生活用品。

2. 民宿设施应符合卫生、安全、防火等相关标准要求。

第二节安全措施1. 民宿经营者应设置安全门禁系统,保证住客的人身安全。

2. 民宿房间应设有紧急通道和逃生标识,确保住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逃生。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节价格公示1. 民宿经营者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房价、服务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 不得以任何方式虚构价格、误导消费者。

第二节服务质量1. 民宿经营者应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住客的合法权益。

2. 民宿经营者应及时解决住客的投诉和纠纷。

第三节安全责任1. 民宿经营者应对住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责任,确保住宿期间的安全。

2. 民宿经营者应及时采取措施维修和处理设施故障,确保住客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一节监督检查1. 行政部门应定期对民宿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 民宿经营者应配合并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第二节处罚措施1. 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民宿经营者,行政部门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业等。

2.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民宿经营者,行政部门有权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海南发展乡村民宿对策分析

海南发展乡村民宿对策分析

2019年11月下半月刊海南发展乡村民宿对策分析陈 键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旅游。

而大部分人在旅游时越来越向往去乡村生活,去贴近自然。

这也就带动了农家乐以及乡村民宿的发展。

本文从乡村民宿的起源作为切入点,结合目前海南乡村民宿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对海南民宿的发展提出可行策略,为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提供一些建议。

引言乡村民宿,是将乡村的农耕与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模式,作为一种较新的互动机制,在目前的旅游市场上越来越受到推崇,且受到很多好评。

海南作为旅游城市,对农村开展民宿有着便利条件,但是在实行过程中,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乡村民宿起源与特点乡村民宿指结合当地的文化风情以及田园景观等自然风貌,以家庭副业的形式作为经营方式,由乡村村民利用闲置的房屋或者自用住宅的空闲房间,为旅客提供生活住宿,也可以结合周围的生态环境开展一些特色渔牧活动。

在开展乡村民宿时,通常会结合乡村周围的资源打造一种具有独特风情的乡村体验活动,比如进行一些特色生态观光或者采摘垂钓等活动。

乡村民宿的最大特点就是具有地域特色,并且有较为浓厚的文化氛围及主人情怀。

乡村民宿区别于其他酒店的地方在于乡村民宿能够让旅客体验到当地的自然风貌,身处大自然中感受文化底蕴和风俗民情,让游客跳脱出生活的框架去享受田园的心灵之旅,远离尘嚣的枯燥生活,使身心得到愉悦。

目前,对我国民宿区域的分布进行分析,国内乡村民宿主要集中在像丽江、大理、厦门等旅游城市中,民宿体验类型分为很多种,比如以蔬菜鲜果采摘为主的农业体验民宿、以骑马垂钓为主的牧、渔业企业民宿,或者以特色手工为主的工艺体验民宿、景观体验民宿等。

二、海南乡村民宿发展优势与远景海南作为我国的热带宝地,土地后备资源较为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具有优质的作物资源,粮食及水果作物种类繁多,植被生长较快,自然景观优美。

同时海南作为旅游城市,具有极富特色的旅游资源,比如海岸带景观、热带原始森林、火山、溶洞、温泉等,所以在海南开展乡村民宿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2012年3月30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3月3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3号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的管理,提升旅馆业服务质量,保障旅客、旅馆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经济特区内从事旅馆业规划、建设、经营及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旅馆,是指利用专门住宿设施,主要以间(套)夜或者小时为计费单位,提供住宿及其他相关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宾馆、酒店、度假村、旅社、饭店、招待所、酒店式公寓、会所、宿营地等。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是本经济特区旅馆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的管理,业务上接受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食品监督、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旅馆业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旅馆业行业协会是由旅馆业经营者自愿参加组成的自律性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开展工作,接受旅游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对旅馆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和业务培训,为会员提供旅游信息咨询、产品推广、培训交流、争议协调等行业服务,并可接受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行业等级评定等工作。

鼓励旅馆加入旅馆业行业协会。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规划等其他部门,根据省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全省旅馆业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规划的,应当符合全省旅馆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旅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规划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批准或者核准前书面征求旅馆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docx

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docx

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村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民宿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民宿,是指利用农村、农林场居民的合法住宅,以及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闲置资源,为消费者体验乡村生活、游览观光、休闲度假等提供住宿接待服务的经营场所。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乡村民宿的开办、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乡村民宿发展坚持生态环保、科学规划、凸显特色、共享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鼓励乡村民宿的家庭成员参与经营和服务,倡导乡村民宿家庭提供健康和谐的生活氛围及生活方式分享服务。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2018〕8号),加强对乡村民宿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乡村民宿发展与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以下统称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负责乡村民宿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

由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协调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乡村民宿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民宿安全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督促、引导乡村民宿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优惠政策,扶持符合条件的特色乡村民宿。

乡村民宿业示范项目,应当纳入各级旅游宣传营销体系。

第七条鼓励乡村民宿经营者加入乡村民宿行业协会。

乡村民宿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维护乡村民宿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乡村民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行业检查和评比。

民宿管理办法

民宿管理办法

民宿管理办法民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民宿经营的管控,规范民宿经营行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服务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民宿经营的个人、组织和单位。

第三条民宿经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尊重民俗风情,为游客提供优质、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和服务。

第四条民宿经营应注重环保,推广绿色低碳的经营理念,减少资源浪费,积极应用可再生能源,采取节约能源的措施,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申请及备案第五条个人、组织或者单位申请经营民宿,应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包括以下材料:1. 申请表2. 房屋产权证明3. 建造消防安全证明4. 卫生许可证5. 开办民宿的承诺书6.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第六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发放《民宿经营备案证书》。

第七条民宿经营备案证书应当公示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备案信息。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八条民宿经营应具备以下基本设施与设备:1. 住宿房间2. 客厅、餐厅3. 厨房设施4. 洗手间5. 洗浴设备6. 空调、暖气设备7. 网络服务8. 安全防范设施9. 急救药品和设备第九条民宿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四章服务标准与质量保障第十条民宿经营应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 游客接待和导引2. 24小时热水供应3. 清洁卫生及更换床上用品4. 提供合理的歇息、娱乐设施5. 提供免费上网服务6. 提供餐饮服务或者为游客提供就餐指导7. 注重个性化服务和游客需求的满足8. 提供安全、便利的停车场第十一条民宿经营者应建立满意度调查机制,定期了解游客对服务的评价和需求,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价格管理第十二条民宿经营者应公示住宿价格及服务项目,不得欺诈、哄抬价格。

第十三条民宿经营者应合理定价,价格不得垄断、恶意竞争,应当遵循市场规律,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三亚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

三亚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

三亚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发文字号】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第5号【发布部门】三亚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6.30【实施日期】2021.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第5号)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三亚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已经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6月30日三亚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2021年4月30日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6月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措施第三章开办程序第四章经营规范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乡村民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乡村民宿管理,提升乡村民宿品质,保障乡村民宿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乡村民宿产业促进和经营、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乡村民宿,是指位于乡村内,利用村(居)民自有住宅、村集体房屋、原国有农(林)场房屋或者其他相关设施开办的小型住宿场所。

乡村民宿规模的具体界定标准,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乡村,包括本市城市建成区以外的村、社区、居。

本市城市建成区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乡村民宿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便利准入、依法监管、凸显特色、共享发展的原则,方便消费者体验当地优美环境、特色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乡村民宿工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乡村民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乡村民宿产业发展。

三亚民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三亚民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保障民宿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民宿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三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民宿业主为民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

2. 民宿员工为直接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民宿安全。

三、消防安全1. 民宿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烟感报警器等。

2. 民宿业主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民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室内吸烟。

4. 民宿业主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治安防范1. 民宿应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如门锁、窗锁、监控设备等。

2. 民宿业主应加强夜间巡逻,确保民宿安全。

3. 民宿业主应建立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如实登记旅客信息。

4. 民宿业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

五、卫生管理1. 民宿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理。

2. 民宿应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客房、卫生间和公共区域。

3. 民宿业主应定期对客房、卫生间进行消毒处理。

4. 民宿业主应确保旅客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食品经营1. 民宿食品经营场所应具备卫生许可证,并按照卫生许可证规定经营。

2. 民宿食品经营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备,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

3. 民宿业主应确保食品来源合法,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4. 民宿业主应定期对食品加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七、应急预案1. 民宿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盗窃、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 民宿业主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发生突发事件时,民宿业主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安全。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三亚民宿协会负责解释。

3. 民宿业主和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民宿安全。

4. 对违反本制度的民宿业主和员工,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亚民宿安全管理制度

三亚民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三亚民宿安全管理,保障民宿业主、员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民宿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三亚民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三亚市所有民宿,包括但不限于民宿业主、员工、旅客和第三方服务人员。

第三条民宿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民宿业主是民宿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实施民宿安全管理。

第五条民宿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六条旅客应遵守民宿规章制度,注意自身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民宿。

第七条第三方服务人员应遵守民宿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服务质量。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1. 民宿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 民宿应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3. 民宿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民宿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并立即报警。

第九条住宿安全管理1. 民宿应建立住宿登记制度,对旅客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2. 民宿应配备防盗设施,确保旅客财产安全。

3. 民宿应定期对客房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1. 民宿提供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民宿应配备食品加工、储存设备,并保持清洁卫生。

3. 民宿应定期对食品加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

第十一条环境卫生管理1. 民宿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 民宿应做好垃圾分类处理,积极推行绿色环保。

3. 民宿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达标排放。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民宿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民宿应定期对旅客进行安全提示,提高旅客安全意识。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民宿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盗窃、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

海口民宿实施方案

海口民宿实施方案

海口民宿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海口作为中国南海沿岸城市,旅游资源丰富,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为了满足游客的住宿需求,发展民宿业已成为海口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目前海口民宿市场存在着一些混乱和不规范的现象,为了规范和提升海口民宿的服务质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海口民宿实施方案。

1. 规范管理。

为了规范海口民宿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民宿的注册、审批、经营等程序。

同时,加强对民宿从业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者的服务水平和素质。

2. 安全保障。

民宿作为游客的住宿场所,安全问题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应当加强对民宿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另外,民宿从业者应当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3. 环境卫生。

民宿的环境卫生直接关系到游客的居住体验和健康安全。

因此,民宿从业者应当加强对民宿卫生的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清洁,确保民宿的环境整洁干净。

4. 服务质量。

提升民宿的服务质量是实施方案的关键。

民宿从业者应当加强对游客的接待和服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另外,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提升民宿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5. 文化传承。

海口作为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民宿应当注重传承和弘扬当地的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

可以通过民宿的装饰布置、文化活动等方式,让游客更好地了解和体验当地的文化。

6. 宣传推广。

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选择民宿住宿,应当加强对民宿的宣传推广工作。

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官方网站、开展线上线下的推广活动等方式,提升民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结语。

海口民宿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和提升海口民宿业的发展水平,提高游客的住宿体验,推动海口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民宿从业者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共同努力,为海口民宿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民宿实施方案海口

民宿实施方案海口

民宿实施方案海口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民宿在旅游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作为一种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韵味的住宿方式,民宿已经成为很多游客选择的首选。

海口作为一个旅游城市,民宿的发展也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推动民宿业的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充分了解海口的旅游市场需求。

通过市场调研和分析,明确不同类型游客对民宿的需求,包括住宿环境、价格、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只有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民宿实施方案。

其次,要加强对民宿业的规范管理。

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对民宿的审核和评估,确保民宿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还要加强对民宿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另外,要加大对民宿业的扶持力度。

通过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更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投身民宿业,推动民宿业的发展。

同时,还可以通过与其他旅游相关行业的合作,为民宿业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此外,要加强对民宿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保护好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让民宿融入当地的文化氛围,为游客提供更加独特和丰富的体验。

同时,还要加强对民宿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确保民宿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最后,要加强对民宿品牌的建设和推广。

通过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提升民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游客选择民宿住宿,推动民宿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民宿实施方案对于推动海口民宿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加强规范管理,加大扶持力度,保护环境和文化,加强品牌建设和推广,才能推动民宿业的健康发展,为海口旅游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民宿业的发展,制定更加完善的实施方案,为民宿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亚民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亚民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民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民宿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三亚民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民宿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民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民宿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民宿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 所有员工均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民宿应定期对客房、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民宿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3. 民宿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 民宿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 民宿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 民宿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民宿应加强治安防范,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人员,确保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民宿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治安防范等方面。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3.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民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doc

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doc

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建设不少于8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3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建设不少于建设不少于5月中旬前,各市县依据《办法》对现有乡村民宿进行核验、认定、备案;摸清农村、农场、林场闲置房屋和厂房、校舍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建立乡村民宿项目储备库。

6月底前,省公安厅牵头并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卫健委、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依托旅馆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信息平台,研发乡村民宿登记手机APP 系统,并在全省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卫健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四)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提供法规保障。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推动完成《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将“乡村民宿的范围和条件,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有利于乡村民宿发展的原则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另行制定”写入条例,为后期制定乡村民宿相关规定提供依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乡村民宿房屋租赁合同》规范文本,鼓励签订10年以上长租合同,租约到期后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

各市县对签订满租约的规范合同文本实施备案登记管理,并监督合同执行。

加强用地保障。

12月底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盘活存量村集体建设用地,助推乡村民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财税支持。

各市县要统筹各级财政安排的美丽乡村建设、文明生态村创建等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民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促进乡村民宿发展。

省级财政实施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对通过省级考核认定为“示范点”的乡村民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各级税务部门严格执行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加大对乡村民宿经营的扶持力度。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2018〕8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2018〕8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2018〕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乡村民宿是经营者利用农村房屋和院落,结合地域性自然景观、生态环境、人文风情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以慢节奏生活、家庭服务、乡野体验、亲近自然为特色,为游客提供乡野生活、休闲度假的居住空间。

科学引导乡村民宿发展,有利于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全域旅游发展,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为促进全省乡村民宿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百镇千村、全域旅游、脱贫攻坚等决策部署,依托我省独特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和人文底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建设生态、人本、特色的乡村民宿,打造休闲度假、康复疗养、避寒过冬的“鸟巢”,让农民更多参与到乡村旅游服务中,助力全域旅游,实现美丽乡村健康持续发展。

重点在城市近郊、景区周边、文化遗存地、滨海避暑点等地,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旅游景观名村、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示范村等区域优先发展,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稳步推进我省乡村民宿发展。

到2020年,全省乡村民宿产业培育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一定市场知名度、服务水平一流和一定规模的重要产业。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规划引领、生态优先,注重品质、突出特色,产业融合、农民增收”的原则。

构建不同规模、形式及经营方式的市场主体,共同推动乡村民宿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多规合一”成果及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为依据,因地制宜绿色发展;注重乡村民宿建设品质,挖掘放大文化特质,充分体现海南生活特色和乡情民俗;找准经营者与集体、农民的利益平衡点,以乡村民宿旅游发展为重点,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关于海南乡村旅游中民宿经营管理的策略研究

关于海南乡村旅游中民宿经营管理的策略研究

出无人驾驶汽车通勤、新能源汽车租赁等项目,为 作,也可以与专门从事旅游资源推广的门户网站(如
游客全域化出行以及更好地体验民宿服务提供条件, 马蜂窝等)合作,还可以推出民宿公众号等,从而
增加乡村公交定期发班的频率,并在民宿周边路网 丰富民宿的营销渠道。在成立公众号后,民宿经营
试点推出满足游客个性化需求的共享巴士,解决海 者还需要注重对其的经营的管理,提升微信平台的
(三)提高民宿经营者的管理能力与水平
于娱乐休闲、卫生设施、服务意识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பைடு நூலகம்
首先,要对海南省拥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进
四、海南乡村旅游中民宿经营管理的策略
行研究和学习,并将其与民宿有机结合,学习酒店管
(一)创新民宿的经营模式与服务内容
理与网络技术专业知识,通过各种渠道掌握民宿业
1. 创新经营模式
一、乡村旅游中民宿的含义
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就如何促进海南省民
“民宿”一词属于舶来词,最早是在 20 世纪中 宿业发展做出了新的要求与部署。其中,实施方案
期的欧洲国家出现的,在日本得以流行。国外关于 中明确提出,“计划 2019 年建设不少于 80 家特色乡
“民宿”指将自己空余的房屋租给游客,方便游客体 村民宿、创建 3 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据不完全数
公路和驿站建设的基础上,遵循“旅游功能为主,交 引更多的游客入住。通过互联网,民宿经营者可以
通功能为辅”原则,在现有的乡村民宿道路基础上 迅速了解预定情况,给游客带来诸多便利。为此,民
进行拓宽,并超前建设乡村民宿集聚区路网,从而 宿的经营者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建设自
提升民宿的可进入性,尝试在民宿周边路网试点推 身的营销渠道,可以与飞猪、携程等有名的 APP 合

三亚 民宿 管理制度

三亚 民宿 管理制度

三亚民宿管理制度三亚是我国著名的旅游胜地之一,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旅游景点。

为了保护和提升三亚旅游品质,确保游客的安全和舒适,制定和执行一套完善的民宿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民宿的定义和分类1. 民宿是指以私人住宅或公寓为基础,提供少量房间及相关服务供游客短期租住的场所。

2. 民宿分为家庭民宿和专业经营民宿两种形式。

a. 家庭民宿是指由个人或家庭出租自己闲置的房屋或空余房间,并提供有限的服务,主要由房东亲自管理和经营。

b. 专业经营民宿是指由专业机构或公司投资建设的具备较高规模和服务水平的民宿,通常涉及到多个房源和专业团队管理。

三、三亚民宿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促进三亚民宿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安全、舒适、高品质的住宿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

a. 安全第一:确保游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b. 规范经营:加强对民宿经营者的监管,强调合法合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c. 服务至上: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关注游客需求,注重细节和个性化定制。

d. 绿色环保:倡导节能减排,支持可持续发展,推动民宿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

四、三亚民宿管理制度的要求和规范1. 房屋设施与安全:a. 民宿房屋必须符合相关建筑安全标准和消防要求,安装烟雾报警器、灭火器等基本设施。

b. 民宿房间必须提供基本的生活设施和用品,如床、衣柜、桌椅等,并保持干净整洁。

2. 卫生与清洁:a. 民宿必须定期进行卫生清洁,确保房间、公共区域和设施的清洁卫生。

b. 提供洁净的床上用品和毛巾,并定期更换和清洗。

3. 安全管理:a. 民宿必须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游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b. 加强对入住游客身份的核实,确保住客的合法权益。

4. 服务质量:a. 提供周到的客户服务,包括旅游咨询、景点推荐、交通安排等,满足游客多样化的需求。

b. 做好客户反馈和投诉处理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改善服务质量。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9.04.29
•【字号】琼建村〔2019〕122号
•【施行日期】2019.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的通知
琼建村〔2019〕12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各相关省直单位:
为构建海南乡村民宿发展体系,统筹规划布局,分类指引发展,完善配套支持,促进乡村民宿有序健康发展,我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9日。

三亚民宿管理制度

三亚民宿管理制度

三亚民宿管理制度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民宿在旅游市场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作为一种独特的旅游住宿方式,民宿以其舒适、亲近自然等优势受到了很多游客的喜爱。

然而,民宿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完善性与日俱增的民宿市场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为了保证民宿的规范运营和游客的权益,建立健全的民宿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注册和审批制度对于想要经营民宿的业主,应该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在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注册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房屋健康安全证明等。

审批部门对民宿的经营条件和房屋设施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民宿的基本条件达到要求。

二、消防安全制度民宿的消防安全非常重要,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民宿内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应该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和游客的应急逃生能力,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三、卫生管理制度民宿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房间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等内容。

应该建立清洁工作制度,要求定期对房间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公共区域的清洁也应该定期进行,确保游客在民宿内的生活环境干净卫生。

四、安全监控制度民宿的安全监控制度是保证游客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应在公共区域和通道设置监控摄像头,并定期检查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同时,也要规定监控录像的保存期限和范围,以确保游客的隐私权。

五、员工管理制度民宿的员工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和福利待遇等内容。

应该要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对民宿的规范运营和服务要求有清晰的认识。

同时,也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定期进行福利待遇的评估、调整。

六、环境保护制度民宿管理制度应该注重环境保护,对于民宿周边环境的保护应有具体的要求。

如要求民宿不得污染周边水源、空气和土地,要求民宿周边的绿化和景观保持原貌等。

同时,还可以鼓励民宿采用可再生能源、节水节电等环保措施。

七、投诉处理制度民宿应该设立投诉处理制度,对游客的投诉问题及时处理。

对于严重的投诉问题,应该注重调查和核实,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以维护游客的权益。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3号《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3月30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的管理,提升旅馆业服务质量,保障旅客、旅馆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经济特区内从事旅馆业规划、建设、经营及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旅馆,是指利用专门住宿设施,主要以间(套)夜或者小时为计费单位,提供住宿及其他相关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宾馆、酒店、度假村、旅社、饭店、招待所、酒店式公寓、会所、宿营地等。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是本经济特区旅馆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的管理,业务上接受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食品监督、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旅馆业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旅馆业行业协会是由旅馆业经营者自愿参加组成的自律性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开展工作,接受旅游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对旅馆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和业务培训,为会员提供旅游信息咨询、产品推广、培训交流、争议协调等行业服务,并可接受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行业等级评定等工作。

鼓励旅馆加入旅馆业行业协会。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规划等其他部门,根据省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全省旅馆业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规划的,应当符合全省旅馆业发展规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村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民宿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民宿,是指利用农村、农林场居民的合法住宅,以及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闲置资源,为消费者体验乡村生活、游览观光、休闲度假等提供住宿接待服务的经营场所。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乡村民宿的开办、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乡村民宿发展坚持生态环保、科学规划、凸显特色、共享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鼓励乡村民宿的家庭成员参与经营和服务,倡导乡村民宿家庭提供健康和谐的生活氛围及生活方式分享服务。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2018〕8号),加强对乡村民宿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乡村民宿发展与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以下统称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负责乡村民宿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

由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协调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乡村民宿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民宿安全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督促、引导乡村民宿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优惠政策,扶持符合条件的特色乡村民宿。

乡村民宿业示范项目,应当纳入各级旅游宣传营销体系。

第七条鼓励乡村民宿经营者加入乡村民宿行业协会。

乡村民宿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维护乡村民宿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乡村民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行业检查和评比。

第二章开办要求第八条开展乡村民宿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备必要的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服务规范要求。

第九条开办乡村民宿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乡村民宿选址应当符合所在市、县、自治县的总体规划要求,尽可能利用现有民房进行改建、扩建,如属新建乡村民宿,必须坚持逢建必报,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建设。

严禁以开办乡村民宿名义变相发展房地产。

(二)具有合法的土地和房屋使用证明、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如经营者与民宿房屋权属所有者不一致),鼓励签订10年以上长租合同,租约到期后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市县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对签订满20年租约的规范合同文本实行编号备案管理,并监督合同执行。

(三)乡村民宿的经营规模原则上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经营用单栋民宿客房数量应当在14间以内;2.单栋床位数应当在30床以内;3.客房净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平方米(不含洗手间);4.主体建筑应符合所在地规划控高和风貌管控要求,且单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800平方米。

(四)乡村民宿的建筑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应尽量利用农村闲置房屋资源,包含农村合法住宅及闲置的集体用房、农林场房、学校等;2.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不得用作住宿经营使用;3.房屋建筑风貌应当与地方民俗、景观环境相协调;4.新、改、扩建民宿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装饰装修符合行业质量要求。

(五)乡村民宿消防安全规定1.建筑主体应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楼板或楼梯为木结构的,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且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2.应有疏散楼梯,最远端客房门口到最近疏散楼梯的距离不超过35米;可采用敞开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客房门应安装闭门器;疏散楼梯净宽应不小于1.1米,确有困难的,不得小于0.9米;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两部疏散楼梯;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2层以上楼层应每层配置逃生绳、逃生梯等逃生设施,并对其采取保护措施;4.每间客房应设有开向户外的窗户,窗户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并可供人员逃生;5.客房、厨房、内走道应安装独立式或联网型火灾探测报警器,楼梯间、疏散走道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客房应配备逃生用口罩和手电筒等器材;6.每25平方米应至少配备一具2kg灭火器,灭火器可采用水基型灭火器或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设置在各层的公共部位及首层出口处。

民宿建筑结构中的柱、梁、楼板为可燃材料的,应相应设置一定容量的消防水池;7.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的,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明敷的电气线路应采用阻燃硬质聚氯乙烯(PVC)管或金属管保护;8.除厨房外,其他部位不得使用明火、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厨房与其他部位应当采取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燃油、燃气锅炉房不得设置在主体建筑内。

(六)乡村民宿卫生和环境1.客房及卫生间通风、采光良好,卫生间干湿分离,并供应冷、热水及清洁用品;2.经常维护场所环境清洁及卫生,避免蚊、蝇、蟑螂、老鼠及其他妨害卫生的病媒及孽生源;民宿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公共卫生及旅店卫生管理等法规、规范;3.根据经营规模和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配备卫生相关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

如因场所面积受限未能设置布草间的,可设布草柜;如因场所面积受限未能设置消毒间的,鼓励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符合食品安全规定;4.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5.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6.污水应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无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须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符合标准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定期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7.规范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开展生活垃圾简单分类,就地减量化、资源化处理;8.有餐饮服务项目的须建设餐饮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七)乡村民宿安全管理1.安装乡村民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居民身份证读取设备等住宿信息采集、上传设施,不具备安装乡村民宿治安管理系统的乡村民宿单位,可安装手机APP,采集、上传住客信息;2.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3.向合法的燃气经营企业购买燃气并签订供用气合同;4.具有必要安全防护等基础配套设施。

(八)乡村民宿服务规范1.服务人员应文明礼貌、态度热情,尊重游客的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2.民宿管家应热爱生活,具备特色技能,主动与游客分享,应亲自迎送游客,提供自然、温馨的接待服务;3.产品和服务应明码标价,不得纠缠客人或强行向客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4.宜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销售等服务;宜针对老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人性化服务。

第十条乡村民宿的经营者及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经营者应当为乡村民宿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合法承租人;(二)食品工作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三)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外籍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第三章开办流程第十一条建立联合核验备案机制,由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牵头成立由住建、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市县乡村民宿联合核验小组,组员由各相关部门选派,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局)增加“乡村民宿”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在全省“审批一张网”系统平台增设“乡村民宿申请备案”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

(一)乡村民宿申请人通过海南商事主体登记平台“海南e登记”自主申报登记,获得电子营业执照。

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注册登记信息推送给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二)乡村民宿申请人通过全省“审批一张网”系统“乡村民宿申请备案”填写《海南省乡村民宿开办申请表》(附件1)基本事项,并签订《海南乡村民宿开办告知承诺书》(附件2),提出乡村民宿开办申请,由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牵头,5个工作日内组织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受理、联合审查、联合踏勘、集体评审,并在现场将评审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三)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依据申请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海南省乡村民宿开办申请表》、《海南乡村民宿开办告知承诺书》等完整备案信息,出具乡村民宿经营备案证书。

申请人获得乡村民宿经营备案证书后,即可开展依法经营。

第十二条各相关部门应依法、高效、优质地为申请人办理相关证照,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全省各市县均依托全省“审批一张网”在线平台完成乡村民宿开办备案工作。

第四章经营规范第十三条乡村民宿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合理收费、明码标价,并将房间价格、消费者住宿须知及紧急避难逃生位置图置于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四条乡村民宿经营场所名称和广告招牌应当统一规范使用XX乡村民宿称谓,不得使用旅馆、旅店、旅社、宾馆、酒店、招待所等明显带有旅馆业性质的名称及使用这些名称进行户外广告、网络营销。

第十五条乡村民宿应当按照经营规模,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第十六条乡村民宿接待住宿应当登记。

登记时应当查验入住者身份证件,如实登记入住者的姓名、性别、民族、住址、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入住、退房房号及时间等信息。

入住者为境外人员的,还应当登记其国籍或者地区、出生日期信息。

登记的信息应当通过乡村民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设备或APP实时传输报送公安机关。

第十七条乡村民宿经营者及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入住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一)拒不提供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二)境外身份证件种类和真伪难以辨别的;(三)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其他可疑物品的;(四)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

第十八条乡村民宿在营业期间应当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禁止传播、出售、泄露、删改入住者住宿信息和乡村民宿视频监控资料。

除相关有权机关依法开展侦查、调查或者经消费者同意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消费者相关信息和视频监控资料。

第十九条乡村民宿经营者应当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确定防汛、防台风安全联系人。

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乡村民宿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消费者的转移工作。

第二十条乡村民宿经营者对消费者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况负有提醒告知义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针对乡村民宿经营中违法违规现象,由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住建、旅游、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